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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关门之后》——酒店关门我就走——走哪儿去?

        老去的日本大导演黑泽明,曾拍过一部平平坦坦的电影,取材自老咔咔的李尔王故事,片名叫《乱》,让习惯于且仍然津津乐道于当年他《七武士》《蜘蛛巢城》那样锐利且闪动明迷电影手法的老影迷,一时怅然若失,但我个人曾读到一篇报导,其中黑泽明自己谈到拍这部电影的真正心志,“我真正想拍的只是,富士山麓那里的黑色火山土。”

        富士山的黑色火山土。那座早已熄灭不活动,但今天日本人犹认定见到它就会带来一整年好运气的美丽火山;那些当年带着毁灭意味喷出,但如今冷却为宜庄稼、宜于人类文明生长的黑色沃土——老实说,我对一个老去导演如此耿耿一念非常非常感动,也对《乱》在电影成就上的不尽成功完完全全释然。

        说真话,不见得必然人家就会相信;真心真志,也不保证因此写出拍出的就一定是好小说好电影,然而,对一个以创作为志业的人而言,有机会不打折扣捕捉自己的真正心志,其实是很奢侈的。一生不一定能有几回,因此,明知可能失败都值得一试。

        为什么好端端讲起这个?

        因为这部,我相信,就像黑泽明拍《乱》意在富士山的黑色火山土一样,布洛克真正要记下的其实正是酒店,纽约那些总随时光流逝、不会永远开着门等人的酒店。

        

一道记忆的绳索



        和《乱》稍稍不同的是,这部小说却是布洛克到此为止最巅峰的作品之一,甚至有相当大一批侦探作家同业和推理迷直接认定这就是布洛克最好的一部小说。

        故事包括三个案件:

        一、摩里西酒吧,非法营业,位于五十一街,由拥护爱尔兰共和军的摩里西兄弟经营。某夜,被两名持枪蒙面的家伙抢了好几万美元,抢案发生时斯卡德正好在场(当时他尚未戒酒),摩里西兄弟悬赏一万美元找出抢匪是谁。

        二、小猫小姐酒吧,合法营业,位于第九大道和五十六街交叉口附近,由史吉普·戴佛和约翰·卡沙宾经营,他们则因账本被偷,遭勒索五万美元,遂以二千五百美元雇用斯卡德料理此事。

        三、这回倒不是酒吧本身了,而是酒吧一个名叫汤米·狄乐瑞的常客,他家被抢匪侵入,东西被搬空,老婆也顺带遇害,警方顺利逮到抢匪,但抢匪却反咬他谋害自己老婆,于是,他出了一千五百美元要斯卡德为他洗刷冤屈。

        三个案件,三条线,加上俗丽的宝莉酒吧、酒保手会颤抖的麦高文酒吧,有大彩色电视机可看棒球的马丁酒吧、店名结合“酒吧”和“沙龙”的欧尼尔吧龙,以及斯卡德最常去的阿姆斯特朗酒吧等等,缠绕成一道坚韧的记忆绳索,拉扯住逝去的流光,存留了时间。

        

你不能带回家的东西



        日本人说,酒店是守护记忆的场所。

        这让我想到一段话,也是产出于纽约这个大苹果城市,说话的人是七年代末纽约洋基棒球队的教头鲍勃·雷蒙:“我从不带球赛回家,我总把它留在某家酒吧里。”——我个人以为,这话说得实在比单纯的“遗忘”要好,或者说要准确要世故。漫漫人生,我们难免碰上某些较沉重、并不宜于带着上床睡觉的事物(对棒球教练来说便是球打输了),你得想办法在临睡之前赶紧把它忘掉,然而,作为人的永恒悲哀之一是:记忆/遗忘这档子事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因此,我们也只有退而求其次地好好找个地方把它们安放起来。

        随着时光轰轰然向前,这些不好带回家的记忆愈积愈多,乃至于逐步装满这些酒店之后,酒店遂成为记忆本身的象征,成为浩浩时间长河中的一个航标;而时光仍继续向前,到头来连酒店都等不及关门了,我们遂也不免感觉到,我们的某一段生命,好像也就此跟着打烊告别了。

        人很奇怪的,坏的日子,坏的事,一旦它真跟你挥手告别,那一刻都会有(甚至更有)夕晖晚照的绚丽不舍——

        所以我才断言,布洛克写这本书是项庄舞剑,侦探故事是对社会大众的交代,他假公济私要记念的,其实是那些日子和那些酒店。

        

牧师神父、心理医生和酒保



        酒店是守护记忆的场所。日本人这话的下半段是:酒保便是心事的最后倾吐对象。

        忘了是在哪里看过这样一个故事,就连是童话、寓言或哪个民族的真实习俗都想不起来,只依稀记得,人有不吐不可的心事时,去找棵大树,挖个树洞,对着这个树洞痛痛快快地说,说完再用泥土把洞给封起来。

        人的私密心事,依适合倾吐的对象,大致可分为泾渭二分的两种:一种只告诉自己最亲密的人,名单可能包括父母、知友、丈夫妻子和情人云云;另一种却必须是陌生人。——前一种你要的可能是同情抚慰甚至开导商量,后一种你要的就只是说,说完就好多了。

        这两种都在人类历史上相沿甚久,绝不自今日始。

        不同的只是所谓陌生人的身份问题:挖了洞的大树当然归属于这个陌生人范畴里,只是不寻常了点,寻常些的,我个人想到的有三种:牧师神父、心理医生和酒保。

        这三种,有话想说的人可依个人喜好或方便运用,可单选也可复选,但仍有些许差异。

        从个人定位角度来看。找牧师神父,你得有承认自己是罪人的心理准备;找心理医生,则是病人(学名精神症患者,俗名不太好听,叫神经病);你若不肯示弱,什么都不承认,那你最好找酒保。

        依费用的角度来看。找牧师神父,价格不一,然而一般来说,宗教救赎挺沉重的,你相信在更高处有一双什么都看得到的眼睛眨也不眨注视着你,奉献太少会产生不安,病上加病;找心理医生,价格稍昂;因此,酒保可能是其中较便宜的,可量入为出。

        再从关系的久暂来看。找牧师神父,你得有被“持续关怀”的心理准备,就算你不再进教堂,他都可能找上门来要你继续悔改认错甚至皈依,一不小心就是一辈子甚至永生;找心理医生,一般不会这么久,但通常他会要求一个疗程,你不去仍会接到电话;只有找酒保,你们每回的关系都是一次完成,无需预约下一次——只要明天酒店再开门时你忍得住。

        便宜,可解除,且无需自贬身价,酒保于是成为最简单、最素朴的陌生人心事倾吐对象。此外,他执业时间较长,且又在深夜、人往往最虚弱最无助的时刻,那个时间你不好吵醒被神拣选但仍然得睡觉的牧师神父,也一定约不到心理医生,只有酒店还开着门,还在灯火阑珊之处。

        最后的心事倾吐对象,所谓的“最后”,不就该是这个意思吗?

        

一堆白化症者



        丹尼男孩,是斯卡德探案系列中一个充满着象征趣味的角色。

        这人是资讯收集中心,是流落于纽约的优雅英籍黑人(可能因此才依那首好听感人的苏格兰民谣命名),更有趣的,此人是白化症者,不能适应日常光线,因此他昼伏夜出,以各个酒馆为出没地点——自然,他也是喝酒人口之一,但他喝伏特加。在中有这么一景:

        他把一杯俄国伏特加高高擎起,看光线如何穿透过伏特加。“纯度。亮度。精准度。”

        “最好的伏特加就像刀刃一样,是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手里那把锐利的手术刀,保证切得干净利落。”

        这仿佛朱天心在《第凡内早餐》小说中说钻石:“惟最佳的钻石是不含任何颜色的,完全无色的钻石就像三棱镜似的让光线穿透而化成一道彩虹。——把完全无色的钻石送给女人,就如同把一颗纯洁的心交给她——De Beers公司这么说。”

        就像朱天心说的,会让你不禁想拥有一颗无色钻石一般,丹尼男孩说的,也让你起着试试那杯锐利的无色伏特加之念,然而,让我个人更有感触、想更多的却是书中另一段:

        丹尼男孩适应不了强光,他一直希望这个世界有个特殊开关,可以让他根据需要随意调低光线。斯卡德听这段话的感想是,“威士忌就有这种功能,它可以叫光线变暗,音量降低,棱角化圆”。如此说来,患白化症无法适应现实世界强光的人可还真不少,某种程度来说,我个人好像也在此列。

        然而,我们得正视现实,这些深夜仍殷殷开门的酒店终究会打烊会关门的——就像塞林格的名小说《麦田捕手》中荷顿的傻问题:“公园的池塘结冰之后,那些野鸭子要到哪里去?”

        纽约的酒店营业到几点?书中,斯卡德告诉我们,合法的依规定只能开到凌晨四点,但没关系,合法的打烊,我们仍然可转到非法的去,那里没时间限制。

        真没时间限制吗?不可能的,当晨曦已起,全市的鸟儿仿佛一起醒来,便该是人踉跄走出酒店、踽踽回家的时刻了——书中,斯卡德引用了《最后的召唤》这首歌告诉我们可能的应对之道:“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但愿这杯酒的劲道/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再问下去,如果有那么一天的明天,酒店不会再开门了呢?——像的最后一章,也就是三件刑案发生后的十年,希腊酒吧成了韩国水果摊,宝莉酒吧成了高雅的五十七餐室,麦高文酒吧成了牛排馆,小猫小姐酒吧成了同性恋俱乐部,昔日开酒吧混酒吧的这些人,有的不知所终,有的死于急症,有的流落太平洋彼岸的旧金山,还有的居然还结了婚……

        有一句好用、豪勇且顺口的话可用:没关系,酒店关门我就走——

        我们能礼貌地问一句不太礼貌的话吗?请问:走哪里去?

        

那些个日子



        是啊,娜拉出走了哪里去?池塘结了冰野鸭子哪里去?

        我猜,斯卡德的回答还是书中的那首歌吧,“我那天心碎不已/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我只是想起了一桩私事,和另一位台湾的小说名家张大春有关。

        几年前,我在KtV心血来潮点了首有关酒店的歌,叫《那些个日子》(“the days”),唱着唱着,这位平日看来似乎无血无泪、被他的学生也是年轻一流小说家骆以军说为“小说中没有人稍微认真在悲伤”的四十岁的张大春,不晓得想起什么(基于礼貌我始终没问),忽然泫然欲泣起来,开始逐字逐句把歌词翻译给其实也看得懂英文字幕的女友听。

        不久之后,我看到这些歌词被放到张大春《没人写信给上校》的结局里:

        我看见你了,也听到你喊我名字,

        老友啊,我们只是老了,并没有更智慧,

        但我们心中的梦仍一如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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