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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有关死亡的问题

        医学技术和医药科技的进步,有助于解救无数的生命和舒缓无可言说的痛苦。不过,在这同时,它们也对临终者、临终者的家人和医生构成许多伦理道德上的两难,这些问题非常复杂,有时候又难以解决。譬如,我们应该让临终的亲友接上维生系统呢?还是拔掉呢?那些自己觉得受罪且必须死得漫长而痛苦的人,应该同意或甚至帮助它们自杀吗?经常有人问我这些死亡和临终的问题,我愿意在这里略述一二。

        约四十年前,大多数人都是在家里过世的,但现在多半是死在医院或安养中心。因此,藉机器来维持生命是一件真实而令人害怕的事实。人们于是问自己,到底要怎么做才能保证有人道、有尊严的死亡,而不要让生命做没有必要的延长。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譬如,在严重的意外事故之后,我们如何决定是否提供维生系统给当事人呢?如果有人昏迷不醒,不能说话,或由于变性疾病而被认定脑死时,该怎么办呢?如果是一个严重畸形和脑部受伤的婴儿,又该怎么处理呢?

        回答这类问题并不容易,但有几个原则却可以用来指导我们。依据佛陀的教法,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一切众生都有佛性,诚如我们所看到的,生命提供给众生觉悟的可能性。不杀生被认为是人类行为的第一原则。不过,佛陀也非常反对教条主义,我相信我们不应该固守一种观点,或「官方的」立场,或针对这些问题做成规定。唯有根据自己的智慧,依据每一个情境来行动。

        是否有必要以人工方式维持生命呢?Guru喇嘛指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临终者的心境:「从佛教的观点来看,如果临终者有机会可以拥有正的、善的思想,那么让他们甚至只多活几分钟都是很重要的,而且也有目的在。」他特别提到家人在这种情境下所受到的压力:「如果没有机会让临终者拥有正面思想,而花费大笔金钱,只为了让某人活着,那就似乎没有什么道理了。但每个案例都必须个别处理,很难订出通则。」

        在死亡的关头,维生系统或使用复苏器可能会成为扰乱、烦恼和分心的原因。我们从佛法和濒死经验的证据中得知,即使在昏迷状态中,临终者对于周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仍然非常清楚。在死亡前瞬间、死亡时、肉体和意识终于分离时所发生的事,对于任何人,尤其是对于寻求修法或安住于心性的精神修练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时刻。

        一般说来,延长死亡过程的维生系统,只会引起临终者不必要的执著、嗔恨和挫折,特别在这不是出自临终者本人的意愿时。临终者的亲人在面临这项困难的决定时,应该思考如果确实没有复原的机会,那么他们所爱的人在生命最后几天或几小时的品质,也许比起只是让他活着来得重要。此外,因为无法真正了解神识是否仍在体内,我们甚至会弄巧成拙地把他们禁锢在无用的肉体上。

        顶果钦哲仁波切说:当一个人没有痊愈的机会时,使用维生系统是无意义的。让他们在安详的气氛下自然去世,并代替他们采取正面的行动,是一件很好的事。当装上维生系统,却没有一点希望时,那么停止机器就不是罪恶,因为没有方法可以让患者活下去,你只是以人工方式「维持」他们的生命而已。

        对临终者进行复苏的急救,有时也是多余的,同时是不必要的干扰。一位医生写道:医院突然变成一阵忙乱,几十个人冲到病床边,做最后一线希望的急救。实质上,已经去世的病人,被灌进一肚子的药,插了几十根针,并接受心脏电击。我们临终过程的心跳速度、血气值、脑波图等被详细的记录下来。最后,当医生都试过了,这种慌乱的急救才告一段落。

        也许你不希望有维生系统或复苏急救,也许你希望在死亡之后,有一段时间不被干扰。你希望能够像上师所推荐的,临终时有安详的环境,但怎么能肯定你的愿望会受到尊敬呢?

        即使你说出你的愿望,不要在医院接受治疗,你的要求也不一定会受到尊重。如果你的亲人不同意你的愿望,即使你还能清醒地说话,他们也可能会要求医院做某种治疗。不幸的是,医生常常是顺从家人,而非临终者的愿望。当你临终时,如果想控制你的医疗照顾,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家里过世。

        在某些地区,你可以透过「预嘱」之类的文件,来表明一旦你无法为自己的未来做决定时,你希望接受什么样的治疗。这是一种明智的预防措施,可以帮助医生在碰到两难情境时做决定。不过,这种文件并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也不能预测疾病的复杂性。在美国,你可以与律师签署「医疗照顾永久授权书」,这是陈述你的选择的最有效方式,也可以尽量确保你的选择会受到尊重。在这项文件上,你可以指定一位了解你的态度和愿望的代理人或法律代言人,他可以针对你的特殊病情做反应,并代表你做重大决定。

        诚如我在第十一章所说的,我建议你要了解你的医生是否乐于尊重你的愿望,尤其是当你希望拿掉维生系统时,当你的心跳停止不想做复苏急救时。你要确定你的医生告诉过医院职员,也让你的愿望写进诊疗书上。你要与亲戚讨论你的临终问题。你要请家人或朋友在你的临终过程开始时,就请职员拔掉任何监视器和静脉注射导管,如果可能的话,把你从加护病房移到私人病房,试图让你周围的气氛变得宁静、安详,尽可能不要恐慌。

        一九八六年,美国医学协会决定,医生从即将去世的末期病患和可能会昏迷不醒的人身上除去维生系统,是合乎伦理的。四年后,一项盖洛普民意测验显示:百分之八十四的美国人表示,如果他们依赖维生系统,又没有痊愈的希望时,宁可不接受治疗。

        限制或除去维生治疗的决定,通常称为「被动的安乐死」。在病入膏肓的情况下,中止仅能延长几小时或几天生命的医疗干预或拯救措施,让死亡自然发生,这是可以被接受的做法。这包括中止侵略性治疗、维生机器、静脉营养注射以及心脏复苏器。有时候家人和医生选择不处理会导致死亡的衍生情况时,也是一种被动的安乐死形式。例如:骨癌末期的病人也许会衍生肺炎,如果不医治肺炎的话,可能让病人死得比较安详、较少痛苦,而不拖延死亡。

        那些已到疾病末期而决定自己拿掉维生系统的人,又如何呢?他们自己结束生命,是否就造了恶业?卡卢仁波切很明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人们如果自己认为受了够多的痛苦,希望获准死亡时,就是处在不能称为善或不善的情况下。我们绝对不能责怪任何人做了那个决定。这不是一种恶业,它只是希望避免痛苦而已,这正是一切众生的基本愿望。另方面,这也不是特别善的业,……这不能算是结束生命的愿望,而是结束痛苦的愿望。因此,它是无记业(中性的行为)。

        如果我们所照顾的临终者,要求我们拿掉维生系统,我们该怎么办?卡卢仁波切说:我们也许无法挽救病人的生命,我们也许无法解除他的痛苦,但我们要以最清净的心,尽我们最大的力量。不管我们做什么,即使最后没有成功,都不能被看成是恶业。

        如果病人要求治疗者拿掉维生系统时,会让治疗者处在困难的地位,因为直觉也许会告诉他们:「如果这个人还装上维生系统,他就会死。」业报决定于治疗者的动机,因为治疗者是在剥夺某一个人继续活下去的方法,即使那是病人叫我们这么做的。如果治疗者的基本动机一直是要帮助和利益那个人,并解除他的痛苦,那么这种心态似乎不会产生什么恶业。

        前面引用过的一九九零年盖洛普民意测验显示,百分之六十六的美国人相信,一个人如果处在极端痛苦的情况下,又「没有改善的希望」,就有自己结束生命的道德权利。在荷兰,据估计每年就有一万人选择安乐死。帮助他们死亡的医生,必须证明这是病人所同意的,他与病人充分讨论各种方案,并且曾经咨商另一位医生,提供其意见。在美国,这个题目很热门,有一本书清楚地描述当人们到了疾病的末期时,有什么方法可以自杀,这本书顿时成为畅销书,也有人开始推动「主动安乐死」或「协助死亡」的合法化。

        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许多人担心,被视为末期的病人,特别是极端痛苦的人,也许会选择死亡,即使是他们的痛苦也许有办法处理,他们的生命也许可以长一些。另一些人担心,老年人也许会觉得他们有死的责任,因为选择死可以减轻家人的压力,节省家人的金钱。

        许多为临终者工作的人觉得,高水准的临终关怀可以回答安乐死的请求。当她被问到立法中的安乐死问题时,罗斯医师回答:「我觉得,制定这种法律实在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我认为,每个人应该运用自己的判断,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然后,我们就能够尊重病人的需要,倾听他们的意见。」

        人们对死亡的恐惧是难以忍受的,心神慌乱的,这是毫无意义。佛法提供死亡的不同态度,而且赋予它目的。Guru喇嘛指出:你的痛苦来自你的业,无论如何,你都必须在这一世或其他世承受业果,除非你能找出净化业力的方法。因此,佛教认为这一世你幸得人身,有能力以比较好的方式来承担,你就应该去经验业报;这胜于轮回到无助的到(如畜生)时再来承受,那时候的痛苦可要大得多。

        依据佛法,我们必须尽一切可能来帮助临终者处理他们面对的衰竭、痛苦和恐惧,并提供爱的支持,让生命的结束变得有意义。伦敦圣克里斯多福临终关怀医院(St.Cophers hospice)的创办人桑德斯说:「在我们的病人中如果有人要求安乐死,那就表示我们没有尽到责任。」她反驳安乐死的合法化:我们的社会还不致于穷到不能提供时间、爱和金钱来帮助人们安然去世对于那些身陷恐惧和忧愁之苦,而我们又可以解除其痛苦的人们,我们亏欠他们这一切为了做到这点,我们不需要杀他们……让自愿性的(主动)安乐死合法化,将是一种不种不负责任的行动,它会妨碍我们对于老弱、残障和临终者的真正尊敬和责任。

        在出生前或婴儿期去世的人,他们的神识会有什么发展?父母亲能够给予什么帮助?

        顶果钦哲仁波切解释道:在出生前、出生时或婴儿期去世的人,他们的神识会再度经历各个中阴阶段,然后转世。为一般死者所做的功德法事,也可以替他们做,例如:金刚萨埵的净化法门和持咒、点光明灯、骨灰净化等等。

        在堕胎的案例中,除了这些修法外,如果父母亲觉得懊悔,他们可以发露忏悔,祈求宽恕,虔诚修持金刚萨埵的净化法,这对他们有所帮助。父母亲也可以供灯、放生、帮助别人、赞助慈善或修行计划,把所有功德回向给婴儿神识的安乐和未来觉悟。

        自杀者的神识会发生什么变化?

        顶果钦哲仁波切说:当一个人选择自杀时,神识除了跟随它的恶业之外,别无选择,很可能会有厉鬼控制和拥有它的生命力。在自杀的案例里,法力强大的上师必须修特别的法门,如火供和其他仪式,才能解脱亡者的神识。

        当我们死亡时,可以捐赠器官吗?如果器官必须在血液还在循环,或在死亡过程完毕之前就摘除,该怎么办?难道这不会干扰或伤害死亡前的神识吗?

        曾经被我请示过这个问题的上师都同意,器官捐赠是极大的善行,因为它出自真诚想利益他人的慈悲心因此,只要这确实是临终者的愿望,就绝对不会伤害到正在离开肉体的神识。反之,这个最后的布施行为可以累积善业。另一位上师说,在布施器官时所受的痛苦,以及每一个心散乱的时刻,都会转成善业。

        顶果钦哲仁波切解释:「如果一个人确实很快就将去世,也表达了捐赠器官的愿望。他的心充满慈悲,就算在心脏停止跳动之前,他的器官都可以摘除。」

        把一个人的身体或头部冷冻起来,等到有一天医学进步可以使之复苏,该如何看待这种器官冷冻术呢?

        顶果钦哲仁波切说这是毫无意义的。人在确实死亡后,他的神识就不能再回到肉体。把尸体保存下来以便将来复活之用,这种想法明显地在诱引一个人的神识悲剧性地增加对肉体的执著,因此会更加痛苦,并且阻碍转世。一位上师把这种器官冷冻比喻为直接进入寒冰地狱,甚至没有经过中阴境界。

        对于退化或得了痴呆症的老迈父母,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这时候,开示佛法可能没有用,但在他的面前静静地修行,或念咒,或念诸佛名号仍然可以帮助他。卡卢仁波切解释:你是在播种。你的发愿和对他的爱心关怀,是很重要的。在这种情境下,你必须发自最诚挚的心意,真正关怀他们的利益和幸福。……父母亲和儿女的缘非常强,由于这份缘,如果我们对待父母的方式,还为了其他众生的利益,那么就可以在细微的层次是得到许多殊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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