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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诞小说

        这场较量时间不长。我受了各种各样的野蛮的刺激,气得发了狂,感觉一只胳膊就有着无穷的力量。只消几秒钟,我就凭蛮劲把他抵在了护墙板上,让他动弹不得,然后像头狂怒的野兽,残忍地把剑刺进他的心窝,一次次地捅着。

        这当儿,有人转了转门闩。我赶紧去挡住,不让人闯进来,然后又马上回到我那奄奄一息的对手身边。但是我见到那副景象时的那份惊讶,那份恐惧简直难以形容。就那么一会儿功夫我没盯住,房间的上方和尽头的布置就分明起了变化。原来不见镜子的地方,这会儿竟有一面大镜子;开头我还以为是心乱,看错了呢!我吓得半死,一步步朝镜子走去,只见自己的影子迎面走来,只是面色苍白,满身血污,脚步踉跄、无力,好似腾云驾雾。

        我刚才说,看来是这样,事实并非如此。迎面而来的是我的对手—威尔逊。他站在我面前,死亡的痛苦折磨着他。早先被他扔在地板上的面具和披风如今还在地上。身上的衣服没一件不像我的—触目而独特的五官没一样不像我的,甚至绝对相同,丝毫不差!

        埃德加·爱伦·坡《威廉·威尔逊》(一八三九)

        法国(原籍保加利亚)结构主义评论家茨维坦·托德罗夫曾提出超自然的小说可以分成三类:奇异小说(这类小说对一些超自然现象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怪诞小说(此类小说对一些超自然现象可以给出解释)和荒诞小说(这类小说中叙述者对超自然现象可以给出自然的解释,也可以给出超自然的解释)。

        从这个意义上说,荒诞小说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亨利·詹姆士的著名鬼怪故事《螺丝在拧紧》。小说中一个年轻妇女被指派到一座孤零零的乡间住宅当家庭教师,照看两个幼小的孤儿。她看见两个幽灵,从外表上判断,一个酷似前任家庭教师,一个酷似那个道德败坏曾引诱过她的男佣。这两个人都死了。她确信这些邪恶的幽灵要加害于这两个年幼的孩子,于是千方百计地想解救他们。在小说的高潮部分,她同那个男幽灵为争夺迈尔斯的灵魂展开了搏斗,可这个男孩还是死了:“他的小小的心脏被夺走了,早已停止了跳动。”这一故事(是女家庭教师讲述的)按照托德罗夫的“奇异小说”和“怪诞小说”的分类方法可以有两种理解,而且已经有人这样做了,那就是:要么幽灵是“真实存在”的,女家庭教师同超自然的恶魔进行了一场英勇的搏斗;要么幽灵是她自身的恐惧症和性烦恼的投射,小男孩实际上是她给吓死的。评论家们曾试图证明某一种理解是正确的,但没有成功。这个故事的关键在于它处处都可以做两种解释,因此任何一种解释都会受到怀疑。

        托德罗夫的三分法可以有效地激发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尽管他用的术语“le merveilleux,I‘etrange,le fantastigue”(奇异、怪诞、荒诞)译成英语时意思都差不多。在英语里,fantastic(荒诞的)一词通常是同“真实的”明确对立的,用“怪诞小说”来概括像《螺丝在拧紧》这样的小说似乎更恰当。当然,我们也可以对它挑出毛病。托德罗夫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有些介乎两者之间的作品必须归类为“荒诞—怪诞小说”或者“荒诞—奇异小说”。埃德加·爱伦·坡的《威廉·威尔逊》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尽管托德罗夫把它看作是讲述一个良心不安的人的寓言或道德故事,因而用他的术语说是属于“怪诞小说”,但它仍然包含着那种在他看来是荒诞小说所不可少的模棱两可的因素。

        《威廉·威尔逊》讲述的是个幽灵故事。与小说书名同名的叙述者在故事开头就承认自己的堕落。他把他就读的第一所寄宿学校描写成一座古怪的老建筑,在那里,“无论何时你都分不出自己是在楼上还是楼下。”(这里,作者有意用了这个双关语,stories既可指“楼层”,也可指“故事”。——译者注)他在这所学校里有个对手,他们两人同名同姓,同一天入的学,同一天的生日,连长相都一模一样。对方就利用这一点带有嘲讽地模仿叙述者的行为举止。这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只有一点和他不同,即他不会大声说话。

        威尔逊小学毕业后进了伊顿,随后又进了牛津,生活也越来越放荡。每次他做了什么特别可憎的事,必定会出现一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衣服,遮住自己的脸,只是用清晰可辨的耳语声轻唤“威廉·威尔逊”。威尔逊玩牌作弊,被那个人揭穿,他逃到了国外。但不管他逃到哪里,他都遭到那个人的纠缠。“我三番五次地暗自寻思,问着这一连串的问题:“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想干什么?”在威尼斯,威尔逊正要去赴他的幽会,突然觉得“一只手轻轻放在我的肩头,耳边隐约又响起了那终生难忘的、低沉的、讨厌的耳语声。”威尔逊气得发狂,拔剑刺向了那个折磨他的人。

        显然,我们可以把那个酷似他的人解释为威尔逊自己的良心或者他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在他的幻觉中的体现,文中有几处也暗示到了这一点。例如,威尔逊说那个酷似他的男生“有比我强烈得多的道德意识……”而且,除了他自己外似乎没有人对他俩长相的相似特别在意。但是,如果不给这个怪诞的现象加进些可信的具体的内容,故事就不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小说高潮部分含糊地提到镜子,这是它的高明之处。从理智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假设威尔逊在内疚和自我憎恨的精神错乱中,误将自己在镜子中的影像当成了那个酷似他的人,刺伤了他,同时也伤了他自己;但是从威尔逊的角度看,似乎发生的事正相反—他原以为是自己影像的东西,结果却是那个流血不止的、奄奄一息的相貌酷似他的人。

        古典的怪诞小说总是用“我”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并且模仿忏悔录、信件和证词等形式使故事更真实可信。(比较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泰因》和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化身博士》)这些叙述者倾向于用一种传统的“文学”语体去写,这种语体用在另一个语境中会让人觉得过于陈腐,令人生厌:例如,本文节选部分第一段的“野蛮的刺激”、“无穷的力量”、“蛮劲”、“野兽般的残忍”。爱伦·坡属于哥特式恐怖传统流派,并对其发展起过巨大推动作用,这一流派的小说中充满了上述善与恶的斗争。这类小说艺术风格的可预见性以及缺乏独创性等特点都确保了故事叙述者的可靠性,也使得他的怪诞经历更加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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