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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情天情海幻情身——秦可卿

        书中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偷看了《金陵十二钗》的簿子,正册以宝钗、黛玉为首,秦可卿殿后;副册是香菱,与钗、黛两个同样出身名门却委身做了薛门之妾的红楼第一薄命女;又副册是晴雯、袭人,比之香菱更弱,已经沦为鬟婢辈,出身低微。——不难看出,即使是太虚幻境,也依然有阶级之分。是凭着各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书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来划定界线的。

        秦可卿是书中的一个神秘人物,风流教主。脂砚斋曾批言: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于是,本来悬梁而死的秦可卿在书中就变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说线索。

        虽然这些看上去与“情”无关,然而书中曾借“尤氏窥赌”的所闻所见来写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赌宴之际,狎昵孪童,争风吃醋,焉知此后不会引起大麻烦、大争执呢?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且看凤姐将尤二带回园中一段描写:

        更要命的是,他们的淫行并不避人,不但贴身丫环瑞珠、宝珠知道,连外围的老家丁都知道,于醉后公开骂出来“爬灰的爬灰”,对这淫奔无耻的太子女哪有半点儿尊重?可卿事败后自缢而死,尤氏气得“犯了胃病”,不愿意料理后事,只有贾珍一个拄着拐到处颠颠儿忙活,书里用的形容词是“如丧考妣”,可谓极尽挖苦之能事。可见不仅焦大,连作者曹雪芹对这“太子女”的尊重也实在有限。

        然而,宁国府究竟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被称之为“造衅开端”,“败家根本”呢?

        词里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里说“宿孽总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导致“家事消亡”的“首罪”。

        那么,宁国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首先是太虚幻境的画册上,她的主页里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爬灰”是俚语,特指公公与儿媳妇通奸,而宁国府里唯一的公媳关系就是贾珍与秦可卿,矛头所指,自不待言。

        秦可卿死后,贾珍哭得泪人儿一般,问到发送之事,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这里批道:“‘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相比之下,“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宁府里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贾敬不算,统共就只有贾珍、贾蓉、贾蔷三位,竟然都与秦可卿发生了或明或暗的性关系,也就难怪红楼梦曲子里说:“擅风情,禀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了。

        但是,这“小叔子”到底是谁呢?

        有人说是贾宝玉。理由是宝玉在梦中有与警幻之妹可卿云雨之事。然而书中已经明明白白说了是一个梦,况且旁边侍候的丫环尽多,两人怎么也不可能当着众丫环的面颠鸾倒凤。而且秦可卿是贾蓉之妻,与宝玉是叔叔与侄儿媳妇的关系,也不能称之为“养小叔子”。所以,这种说法是第一个行不通的。

        其中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判词里有一句“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而脂砚还在这里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读者忽略了去。

        用凤姐的话说就是:“国孝一层罪,家孝一层罪,背着父母娶一层罪,停妻再娶一层罪。”

        贾珍之志不在此,再过一二日便渐次以歇臂养力为由,晚间或抹抹骨牌,赌个酒东而已,至后渐次至钱。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赌胜于射了,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家下人借此各有些进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势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刘心武先生“秦学”的基本观点是:秦可卿是清朝废太子胤礽之女,贾家为了保护龙脉,将她冒充养生堂抱来的一个弃婴拜在营缮郎秦业门下,然后又秘密接至府中养大,并让她嫁给了贾家第四代长子贾蓉。后来这个秘密被贾元春发现,并向皇上告了密,于是秦可卿被迫自缢而死,贾元春却论功行赏做了皇妃。但是过了两年,太子余党起义造反,逼死了贾元春,而皇上也因为迁怒,秋后算总账地收拾了贾家,于是宁荣二府就此败落。

        况且,忝居十二钗之末的秦可卿已经成了太子之女,那么并列十二钗之首的宝钗、黛玉的身份得有多尊贵呢?难道是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曹雪芹总不可能孤立地写出一个太子之女及其对立面的贾元春,而将其余的十钗全都置身于这个主线络之外吧?那么宝、黛、钗、凤等人在这段历史中扮演的又该是什么角色呢?无辜而无谓的牺牲者?

        虽然贾琏并不是宁国府的人,而是荣府长房贾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却是宁府内当家尤氏之妹,而这宗亲事,也由宁府族长贾珍、贾蓉父子撺掇而成,故而“箕裘颓堕”,仍当归罪于宁国府。

        这可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最佳呼应了。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又道是,“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绔。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

        刘先生又说,贾母认定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但是宁荣两府里就这么一个重孙媳,怎么论得到“第一个”呢?

        接着《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终》里,又留下了一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再次肯定她缢死的真正宿命。

        楚关蕲水路非赊,东望云山日夕佳。

        薤叶照人呈夏簟,松花满怨试新茶。

        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

        北地交亲长引领,早将玄鬓到京华。


        这一段肯定不是赘笔,必然会酝酿一场是非祸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争抢香菱打过人命官司的,此时宁府里又添了邢大舅这么个酒糟透了一无是处的人,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故来?

        人命关天,国法难违,这就给宁府埋下了第二条罪状。

        第一条,自然是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淫行。

        且看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这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贾蔷。在整个宁国府里,只有可卿和贾蔷这两个主子之间称得上是叔嫂关系。因此我认为,焦大所指,只能是这两个人。

        荣府里男女大防看得很重,然而在宁府却马马虎虎,贾蓉当着姨娘的面搂着丫环亲嘴,跟身为自己长辈的尤二、尤三任意调笑,哪有半点规矩可言;他撺掇贾琏娶尤二姐,是为了趁贾琏不在时自己好去鬼混,免得跟父亲争抢;贾珍请熙凤协理宁国府时,拄个拐就进去了,唬得众婆娘避之不迭,脂批说“素日行止可知”,骂的就是贾珍没上没下,不讲礼仪。他甚至公然在家中设赌局,勾引了许多官宦子弟来赌钱,每日里“临潼斗宝”一样地卖弄厨子——不管从哪里看,贾珍也不像个保护太子遗孤的大英雄。曹雪芹从头至尾,都在描写一个浪荡随性的败家子族长,如何把整个家族引向灭亡,一笔一笔写得很清楚啊。

        这里贾珍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家人赌,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非富则贵,个个来头不小。聚赌已经是恶行,还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该罪加一等了。

        要知道,回目中任何一个带有评语性质的词语都是不能忽视的,比如《贤袭人娇嗔箴宝玉》,脂砚就是“贤”字后批了一个“当得起”;比如《敏探春兴利除宿弊 时宝钗小惠全大体》,比如《懦小姐不问累金凤》,比如《俏平儿情掩虾须镯》,比如《慧紫鹃情辞试莽玉》,比如《勇晴雯病补雀金裘》,每个评字都不白给。

        “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垫,守焚池……贾荇、贾芷等从内仪门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槛外方是贾敬贾赦,槛内是各女眷。众家人小厮皆在仪门之外。每一道菜至,传至仪门,贾荇、贾芷等便接了,按次传至阶上贾敬手中。”

        “凤姐便带尤氏进了大观园的后门,来到李纨处相见了。彼时大观园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见凤姐带了进来,引动多人来看问。尤二姐一一见过。众人见他标致和悦,无不称扬。凤姐一一的吩咐了众人:‘都不许在外走了风声,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们死。’园中婆子丫鬟都素惧凤姐的,又系贾琏国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关系非常,都不管这事。”

        难怪中秋之夜,宁府祖祠里会发出异兆悲音来。蒙府本在这一回有回前总批:“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而事实上,作者对秦可卿的评语的确也不大好听。

        

⒉秦可卿会是太子女吗



        但是冷子兴一早说过,因为敬老不管事,如今贾珍做主,把个宁国府翻过来了,毫无礼仪可讲。不止贾蓉的媳妇,就是他自己娶的尤氏,也不是什么好出身,看看娘家人的尤老娘、尤二尤三两姐妹就都知道了。尤家姐妹与珍、蓉父子俱有染指,用书中的话是“聚麀”,意思是乱伦——因为这个词太隐晦偏僻,以至于很多人都忽略了。而程高本又大量删改,把尤三姐改写成了一个贞烈之女,就更加掩盖了宁国府秽乱内帷的真相。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贾府正宗嫡派草字辈可不止贾蓉、贾蔷、贾兰三个人,还有贾菖、贾菱、贾荇、贾芷也是有头有脸有名有姓之辈,可以在祭宗祠时派差使担大任的,与宝玉等肩身份。换言之,这贾菖、贾菱、贾荇、贾芷的妻子也都是贾母重孙媳妇,只不如秦可卿那般得人意而已。

        刘心武将这个观点不断阐发,用清朝初期的种种历史大事来做论证,写出了一部又一部《揭秘红楼》。然而他所引用的所有资料中,包括正史、野史、《清史稿》、《清史编年》、稗抄、老档,却没有半个字提及,太子胤礽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刘心武先生对此做出的解释是:他只是猜测太子有这么个女儿,既然是猜测,当然找不出实证。

        但是仅仅一个秦可卿,还不足以彰显宁府的全部情孽。于是,书中又穿插了一段《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

        多少年来,红学家们有个纠结之处,就是“造衅开端首在宁”的“衅”到底有哪些?“宿孽总因情”的“情”又究竟能惹多大事儿?因为解释不来,就有了刘心武的“秦学”,把秦可卿的身份说成了太子之女。一旦太子女下嫁宁府,还要被上下其手地玩弄,那贾家之亡就顺理成章了。

        派可卿做贾母的重孙媳,是一种大排行,即同族排辈。而按照族里排行,则贾蓉、贾蔷、贾菖、贾菱、贾芸、贾芹、贾蓁、贾萍、贾藻、贾蘅、贾芬、贾芳、贾兰、贾菌、贾芝等都可算做贾母的重孙子,刘先生又怎么知道这些人都未娶媳呢?既然他们的媳妇都应该算做贾母的重孙媳妇,那么贾母认为相对较近的可卿是其中第一得意之人是非常正常的,有什么可猜疑的呢?

        可见,迄今为止,刘先生尚不能找出任何一段可以文字证实的历史依据来。不过即使能找得到,也还是脱离了《红楼》谈《红楼》,最关键的,还是让我们回到原著中来看看,“太子之女说”能不能成立吧。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倘若秦可卿的身份如此高贵,而她对整个贾家的影响又是如此的至关生死,整个故事都在围绕她展开。那么如何解释八十回大著中,她只出现在寥寥两三回中就早早死了?难道其余的七十多回都是废话,目的只是为了掩饰这两三回的正文?

        连婆子丫鬟们都知道“关系非常”,可见事情的严重。

        这罪大到什么程度?

        可是照刘心武这样的分析,其实贾母根本没有重孙媳。因为贾母只有两个儿子贾赦和贾政,孙子有贾琏、贾琮、贾珠、贾宝玉、贾环,而重孙就只有贾兰,贾兰尚未娶媳,自然就没有重孙媳。

        然而刘先生废笔墨最多的还是说可卿倘若只是个被抱养的弃婴,如何有资格做宁府里长孙媳?以秦可卿的地位与王熙凤、李纨等相比,的确使这一论点得到了绝大多数读者的赞同。

        读者或会说这些皆是文中不重要之人,错矣。

        且看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换言之,这是他的凭空想象。“太子之女”这个论题首先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不存在的;然而,连论题都是虚无缥缈的,那么围绕着这个伪命题进行的诸多论证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就好比地基还没有打,却已经建筑了十二层高楼,可是它们立在哪里呢?

        也有人说指的是凤姐和宝玉,所以当宝玉问时,凤姐才会嗔怒。这两个人的关系的确是叔嫂了。但这时候宝玉尚小,虽然已曾初试云雨情,也还不至雨露均沾至此。况且即使二人之间有什么,也还轮不到一个宁国府的老仆来过问荣国府主子的事。他们俩应该不在焦大的醉骂范围之内。所以,也可以排除。

        刘先生又说:“也许贾母曾有过将秦可卿许配给嫡孙的考虑,但贾琏、贾珠成年后都另有更相当的女子可娶,年龄也比秦可卿大得较多,而宝玉又出生得太晚,最后形成的局面是贾蓉最合适。”

        然而倘若贾母如此中意可卿,可卿的身份又如此高贵,贾琏、贾珠又有什么女子会比娶可卿更“相当”呢?刘先生推算贾蓉当年约十六七岁,而可卿似比他稍长,近二十岁的样子。这样看,两人可是一点也不相当,非但年纪不相当,连辈分也不对,就算抬高贾代善其人,把他和皇上视作一辈,那么太子的平辈人应是贾敬、贾赦、贾政,而可卿则与珍、琏、玉同辈,如今倒舍琏、珠而嫁贾蓉,这不成了孙绍祖说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么?贾府何其欺人太甚?

        第二条,则是贾珍聚赌之罪,也是宁府最大的隐患。

        至于刘先生提出的“太子对联”证据,即荣禧堂上那副“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的对联,与太子所作“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相类同,似乎也不能成立,因为那副对子根本不是太子所作,而是出自中唐诗人刘禹锡的《送蕲州李郎中赴任》,原诗作:

        本来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么大罪。然而贾珍在可卿死后大肆操办,还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棺板为可卿装殓,此乃“逾制之罪”,必定会为贾家的“事败”埋下祸根。

        引发刘心武“秦学”巨论的导火索在于脂砚斋的一小段评语:

        总之,如果刘先生的太子之女理论成立,一则贾家收养了太子女,就不该趁人之危,娶为儿媳;二则即使娶了,也该是年纪相当的贾琏或贾珠来娶,而不会自抬辈分,让她嫁给比自己年龄还小的贾蓉;三则即使贾府如此黑心地把秦可卿许了贾蓉,也该好好珍惜她,不可能再让贾珍染指于她,“秽乱宫帷”——这已经不是欺君,简直是弑主了!这公公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这太子之女是不是有点贱得离谱?那贾家真是活该被抄一千次,就是满门抄斩诛连九族也一点儿不冤。

        那一回有七千字,合每页七百字算的话,四五页就有两三千字。而刘心武先生猜测就在这两三千字中,蕴藏了关于可卿身世的大秘密,从而洋洋洒洒,发挥出了一场“秦学”宏论。可是脂批明明写得很清楚,删去的那段回目乃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个“淫”已经为秦可卿做了定语,曹雪芹对这个“太子之女”也太不当回事儿了,居然给了这么个封号!

        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也因此,凤姐才会命旺儿教唆张华往有司衙门中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之罪;而贾珍、尤氏、贾蓉听说后,也才会慌了手脚,任凤姐勒索揉搓。

        而秦可卿之死呢?作者用的却是一个“淫”字,是“淫丧天香楼”,岂非比“耻”字更严重?倘若可卿是太子女的身份,作者会这样评价她吗?至少,也会让她和贾敏同等级,给一个“仙丧天香楼”才说得过去吧?

        第三种说法是凤姐和贾蓉。这两个人似乎是有些暧昧的,但二人是婶子和侄儿的关系,也不叫“养小叔子”,所以焦大骂的应该也不是凤姐。

        罪孽如此深重,贾家焉能不倒呢?

        然而凤姐自作聪明,借了张华来泄愤,又让旺儿杀人灭口,偏偏旺儿阳奉阴违,竟然没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张华这个“活口”,将来“事败”,张华必定是推波助澜的元素之一。

        除了尤氏外,贾赦之妻邢夫人的出身也马马虎虎。固然两人都是续弦,比不得王夫人、李纨这些人出身名门;然而邢岫烟却也寒素,父母都不济的,薛姨妈却看中了娶作侄儿媳妇,可见娶媳并不是必定要对方如何显赫的。那时候讲究的是嫁女必定强于我家,娶媳宁可不如我家,比如薛宝琴的未婚夫婿是梅翰林之子,便讲究门户高贵;薛蝌娶媳却只是重人品模样儿,也如贾母的哲学:不论她家基门第如何,只要模样好,给她家几两银子便是了。这样看来,贾珍为贾蓉择了秦可卿为妻便没什么不可思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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