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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切尔·普莱斯

        至少我能说,只要我放眼四顾,就能看见我在这世界上的成就。这不是靠吹的,我真的是创建了自己的领地。在这里,我说一不二。管道排设上是有点小缺陷,员工之间也会有点小分歧,但对于这里的服务水平我还是非常自信的。每个房间里我都设了块小牌子,告诉客人每天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他们可以来办公室投诉。我听到一丝一毫的抱怨了吗?没有。我的管理可以说是井井有条,这件事完全可以让我自豪。还有第二件事,我赚了很多钱。第三,我根本没时间顾影自怜。就像我说的,镜子里还是这张熟悉的老脸,五十岁,看上去也就九十岁。哈哈。

        不过,在赤道酒店,根本就不会有乏味的时刻。当你见到猴子冲进餐厅,从客人的盘子里偷吃食物时,谁还想要孩子呢!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了。我在花园里放了些笼子关着各种动物。我有四只猴子和一只大耳狐,男孩打扫笼子的时候,稍不留神,它们就会逃走,一边跑进餐厅一边尖叫。可怜的狐狸逃跑是为了活命,但猴子一见到新鲜的水果,就会轻易地分心。它们甚至会停下来,抓起一瓶啤酒,全都喝光!有一次,我从集市回来,发现我的两只黑长尾猴,格雷丝公主和米尔斯将军,在桌上摇摇晃晃地喝着酒,而一群来自德国的咖啡种植园主则大唱着《滚酒桶》这首歌。好吧,来说说我的想法。不管什么玩法,只要我的客人玩得开心,我都会忍着,毕竟我们这一行就是以此为生的。不过,我还是想办法让那些德国先生们赔偿了损失。

        偶尔,下午会有一群人过来参观一圈,留下对我这家酒店的错误印象。只有初来乍到、尚不熟悉赤道酒店的人,才会犯这种错误。他们在爬满九重葛丛的院墙边闲逛的时候,会瞥见伸开四肢仰躺在泳池边的我,我脖子上的链子挂满了所有的钥匙,然后再瞥见下午在外面休息的年轻漂亮的厨娘和女仆。猜猜怎么着:他们竟然以为我是妓院老鸨!真的,我说了他们一通,我告诉他们,要是你们觉得这地方看上去像妓院,只能说明你们自己的道德太败坏了。

        有时候,对自己亲身经历过这么多磨难还能安然无恙,我自己都觉得惊讶。有时候,我真的认为我成功的秘密得归功于很久以前看过的那本叫作《一○一种灾难幸存指南》的小书。危急情况下的简单应对方法,就是那本书里教的。电梯下坠时,要想法子爬到身边的人身上,这样他们的身体就能在落地时替你缓冲。还有,如果置身于拥挤的剧场,又发生了火灾,你应该用手肘开路,戳其他人的肋骨,并把脚抬高,以免被人踩踏。骚乱时,人通常就是这样丧命的:有人踩到了你的脚后跟,然后顺着你往上踩,直到你趴在地上,而他们就站到你身上了。想仅仅靠自己的双脚站稳,你就会得到这个结果——最后被人压碎!

        我的脸蛋保养得无可挑剔,永远都能得到赞美。但有个小秘密我还是得说一下,就为了让自己永葆青春,我耗费的精力实在是多了去了。

        就个人来说,我不需要那种安慰。我是不会回头的那一种人。我靠自己的能力获得了成功。作为一个见过大世面的女人,我有过许多机会。当过大使馆专员的妻子——没想到吧!而伯利恒的那些姑娘们只会变得又老又苍白,整天在厨房里忙忙碌碌,跟在孩子屁股后头转,现在说不定得跟在孙子后面了,却仍旧幻想自己能成为碧姬·芭铎。而我是真正进过驻外办事处的!

        那为什么不回去呢?当然是太晚啦,我有许多责任。先是一个又一个老公把我给束缚住了,再就是赤道酒店。它不仅仅是一家酒店,管理它就像管理一个小国家,你刚转过身去,所有人就都开始琢磨怎么样顺点东西再往外跑。我的东西会不会在丛林里散落得满山满谷都是?我的那只昂贵的法国高压锅会不会因为在臭烘烘的火上煮木薯而发黑发焦?我那张新做的镀铬吧台台面会不会最后变成了别人家茅草屋的屋顶?谢谢,千万别这样!这想法我可受不了。好像你只要做了那么一件事,就得在余下的日子里忙碌不堪,只为了不让它变成一团乱麻。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然后你便会深陷其中。

        我不止一次打好了包,但真到临走的时候,我却总是害怕。怕什么呢?这就很难解释清楚了。简单点说,就是怕再也无法融入过去。那时候,我只有十九岁,至多二十岁。高中时的那些朋友恐怕还整天在说男朋友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为了到艾德熊打工而争得头破血流。她们所谓的狗咬狗的世界,也就是在选美学校里争个长短。好了,现在来了个蕾切尔,头发脏兮兮的,死了个妹妹,结了次倒霉的婚,经历了这么多的坎坷,更不要说还是在刚果了。在泥泞中的长途跋涉让我筋疲力尽,也让我变得世故了很多,已没法和那些半大的姑娘们相处甚欢了。

        面对现实吧。回到家乡,我再也不可能受到多少欢迎了。以前亲密无间的朋友一旦怀疑你曾到灌木丛后面拉过屎,就再也不会和你说话了。如果我想融入,那我就得装,可我又不善于假模假样。那一向是利娅的拿手好戏——她会练就一副高端姿态,为了取悦父亲,或取悦她的老师和上帝,又或者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这个能力。艾达嘛,这么多年来当然也一直在假装不会说话,就为了让自己能有副臭脾气。但说到我,我绝对记不起自己想假装成什么样的人。还没过上一天,我就会忘了该装成什么样,接着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盘托出。

        不过,我也不得不承认,从某面来看,这又很有趣。我虽然已经青春不再了,但也不是吹的,我从来就不会让自己放任自流。如果有人绕着花园院墙东瞅瞅西看看的时候,认为自己发现了耶洗别,那我应该觉得这是恭维才对。哦,要是父亲现在能看见我,肯定会让我抄写经文的!

        有点离题了,但你知道我对哪些人最能感同身受吗?那些从越南回到美国的大兵娃子。我读过那方面的资料。每个人都在喊:“安息吧,哥们儿!”他们曾经待在丛林里,眼看着真菌将死尸吞噬得一干二净。我完全能体会他们的感觉。

        那我是否想过自己错失了故国的生活呢?

        我要说的是,事实就是如此,今后肯定也是这样。你得用手肘开路,才能让自己挺过来。

        我是否曾想过自己会终老于此呢?压根儿就没想过。可我到现在不是还待在这儿吗?婚结了这么多次,那么多的大灾大难也侥幸过来了,但还是没有离开过这片黑色大陆。我在此安家落户,在烂泥里生根发芽,甚至都不想出门!上个礼拜,我没办法,只能自己开车到布拉柴维尔去买一批烈酒。因为老实说,我实在找不到一个可靠的司机,能安然无恙地带着酒开着车回来。但路上发了大水,两棵树横倒在路中央。等到总算回到这里之后,我就趴在了酒吧的地板上,亲吻我的地面。我发誓,真是这么回事。我亲吻,主要是庆幸它还在。因为我始终担心,我不在的时候,这地方的每块木板都会被我自己的雇员搬空。不过,到目前为止,一切还算安好。

        多年前,也许在刚开始和阿克塞尔罗特闹的时候,我就应该回家。当时我还没在非洲做投资,只有一套老旧的小公寓里的一间闺房,尽自己所能地装修了一番,全都漆成了粉红色。那时候,我就应该说服他搬回美国,去得克萨斯。从他的护照上看,他跟那儿有点联系,没承想后来我发现那份护照差不多全是伪造的。还有条更好的出路:我本来是可以一个人离开的。真是见了鬼了!我原本可以一走了之,用不着来什么客套,因为从理论上说,我们的婚姻只具有圣经上的意义。在那时候,我甚至还认识几个地位高的先生,他们是能帮我弄到飞机票的。然后,还没等杰克·鲁滨孙漂流起来,我就能回到伯利恒,同母亲和艾达共居一室,夹紧尾巴做人。当然啦,她们肯定会说,我早就告诉过你阿克塞尔罗特这人不怎么样。不过,我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忍气吞声了。我会在心里把自己犯下的错误一个个排列出来,看上去就像浴室里贴得很难看的墙纸。这种事我都干了好多次了。

        几乎每天都想,这应该就是我的回答。唉,派对啦,汽车啦,音乐啦——这些无忧无虑的美式生活,我早已不可能成为其中理所当然的一分子了。后来我们总算给这儿弄到了一台电视机,于是便在每天下午四点播放迪克·克拉克的《美国舞台》这档节目。我会锁上酒吧,给自己调一杯双份的新加坡司令,坐下来,摇着纸扇,继而悲从中来。我很清楚怎么去做出那些发型。要是在美国,我还真能干出点事。

        我童年时期那些神圣的课程,恐怕早已像锅里的黄油那样,从我身上滴落得干干净净。有时候,我会想亲爱的老爹是否会在坟墓(或随便什么地方)里辗转反侧。我敢肯定的是,他很盼望我能出落成一名虔诚的女士,戴一顶可爱的小帽子,做些善事。但有时候,生活并不会给予你那么多行善的机会,反正,在这儿就不行。就算是父亲,也知道那条道路难走得很。他那么盛气凌人,满以为自己能拯救那些孩子,可他除了失去自己的孩子之外,还干了什么?教训不就明摆在那儿吗?你带上一帮差不多已经长大、精力充沛的女儿去非洲,难道就没想过她们中至少有几个会结婚什么的,最后留下来吗?想要到丛林里去,按照基督教的那一套彻底地改变那个地方,却从来没想过丛林会反过来把你给变个样。哦,在来这儿出差的那些先生们身上,这种情况我见得多了。有的人认为自己会成为非洲的主宰,没承想却让非洲把他那件高档的欧式剪裁西装变得皱皱巴巴,他自己也被皮肤里瘙痒的丝虫闹得几近崩溃。要是真有他们想的那么容易,现在早就大功告成了。非洲看上去会像美国一样,只是多些棕榈树而已。相反,这里几乎还和亿万年前一个样。而你要是多想想的话,就会发现非洲人如今全涌到美国去了,不但闹乱子、争民权,还主导了体坛和流行音乐界。

        从我最初踏上刚果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了我们是管不了事的。我们被那些人裹挟到了教堂,看他们半裸着身子跳舞,吃毛都没拔掉的山羊肉。我当时就对自己说:这趟旅程就像我们预想的那样,会把普莱斯家彻底给毁了。唉,果不其然哪。瞧,父亲的错误就是,要让所有的事情全都按他的思维方式去改变。他总是说:“姑娘们,你们选定哪条道,就要一直走下去,不管什么结果,都要担当起来!”好吧。要是他现在死了,躺在非洲某座伏都教的墓地里,或者更糟,被野兽吃了个精光,那也只能阿门了,我觉得那就是他担当的结果了。

        “那儿到底怎么样?”我能听见她们这么问,我该怎么说呢?“嗯,蚂蚁差点把我们生吃了。我们认识的每一个人最后都死于各种各样的疾病。婴儿会腹泻,然后活活干死。我们饿得受不了的时候,就直接猎杀动物,把它们剥了皮吃掉。”

        我永远没法生孩子了。这件事让我真心遗憾。由于从埃本·阿克塞尔罗特那儿染了病,我的妇科病相当严重。就像我说的,我因为他而付出了自己的代价。

        天哪天,人一到五十,感觉就像一百岁了似的。这倒不是说我要在蛋糕上插满蜡烛,把这地方烧个精光。我默默地熬过了那一天,一个人也没告诉。现在,酒吧打烊了,我就坐在里面,抽着好彩,将凉拖勾在脚趾头上。回想起那一天,就和回想其他日子无甚分别。不过,那样的日子总归也能让你得到一些补偿。

        所以,这就是我的建议。就让其他人去推推搡搡好啦,你要做的只是顺势而为。最后,救下来的是你自己的命。也许我听上去不怎么基督徒,但咱们还是直面现实吧,当我在夜间踏出自己的那一小片天地,听着黑暗中周围发出的声音时,我能深入骨髓地感受到,这儿根本就不是一个基督教的地方。这儿是黑非洲,生命就像洪水一般从你身边轰隆隆地奔流而过,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能让你浮起来,你都得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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