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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吸引老公的几个动作逃亡Ⅲ

逃亡Ⅲ

        我跑在时间的最前列。

        在过去,时间是凝滞的,过去是现在,现在是未来,昨天、今天、明天组成一个混沌的整体,疆界无穷无尽。

        车灯像金箍棒一样在天空扫来扫去,狼狗发出叫声,城郊所有的狗跟着叫起来。此后天下寂静,只剩青蛙啼鸣。我在鸭塘的石棉瓦后边蜷缩半夜,瞅着无人才走掉。

        远处有县城的灯火,我沿着山脚走,有时无路,就走到公路上,然后再回到山脚。我像是迷路了,走了很久,走到水边。淙淙水流让我安静。我解下汽油桶做的船,吃力地朝下划。后来累了,知道其实是不用划的。我像一团黑影在黑暗中飘移,飘到宇宙深处。

        天蒙蒙亮时,我看到江潮,它们吐着白沫,像泳者展开双臂朝下游齐齐游去。头班船的腥气飘来。我吃上早餐,精神振奋,感觉什么都补足了。它鸣笛时,我过去买票。它鸣笛真好听,好像巨人站在江心吸足气从鼻腔发出一段呻吟。我站在甲板上等,等待浪花撞上船体,溅于我脸,但终于还是抵挡不住瞌睡。我学着《乌龙山剿匪记》里逃亡的土匪,点着烟,沉沉睡去。这样我便能在它烧到手指时醒来。

        醒来时,手中空空如也。我一定睡死了,在睡梦中将烟扔掉。包还夹在我和船壁之间,那些旅客和我一样东倒西歪。太阳老高,像炼钢炉子炼着我们,我全身淌满油,臭死了。

        我随着船来到一座充满鱼的气味的城市。我用假身份证登记,住进钟点房,就像回到家,鞋也不脱,扑床上睡死了。醒来时天色已暗,也许睡了三十六个小时,结账时才知只有四小时。我去大学城寻到日租房,是学生转租的。我觉得它比旅社安全。

        有一天,我买到和过去差不多的t恤、短裤,以及一顶大遮阳帽,搭黑车过长江大桥,来到邻省。我让车停在派出所附近,自己走过来,接通手机。办证窗口内有一名女警一言不发地盖章子。我低着头看手机,问:“你们上班到几点?”

        “五点。”她头也没抬。

        我关掉手机,走到路边搭乘出租车,找到那辆黑车,风驰电掣般奔回大桥这边。手机上有二十条未读短信,都是妈妈发的,都是一句话:儿子,你回来自首吧。我知这是警方的攻心术,却仍感到悲愤。她完全可以拒绝别人征用她的手机。她怎么能背叛自己唯一的亲人,她算什么妈啊。我甚至觉得都不是别人强制,而是她自己想到的。她觉得对不住死者和社会,因此请人按好字,发过来。她就是这样的人。

        我买票登上电视塔。直梯上升时,能看见江那边的小镇霓虹初上,车灯像流水一顿一顿地移动,但是具体的就看不细致,即使带上望远镜。我想,他们会一直在那里找我,找累了,便会抬头看这边的塔,就会明白我在对岸。但事情的距离要远过两地的距离。他们得上报县局、市局、省厅,再由省厅汇报公安部,协调这边省厅、市局和基层警力。或许他们觉得过于麻烦,索性只是等待事发地的警察过来。说到底案件是发生在我们省的。

        我想乘船去下一地,又觉得他们不来我为什么跑,因此又住了些时日。

        我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小孩。他十二三岁,骨瘦如柴,总是穿着宽大的绿色军服。我当时在离住处不远的地方吃馄饨,他带着全然的焦急(好像马上就要死了),脸颊上下晃动,像阵风跑过去,随即又跑回来。我刚站起来看,他就钻进了身后的墙缝。三四个皮肤粗黑、面相凶恶的青年接着跑过去。他们肩膀上文着脏兮兮的大龙,手里提着刀。

        我能感觉到捉住我衣襟的手在不停地发抖,但过了一两分钟,他便闪出来,堂而皇之地坐在对面。我继续吃剩下的馄饨,心里局促不安。而他像是母亲看着怀中的婴儿,或者乡下孩子看着城里的发达表哥,一直亲密地看着我。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说呢,我说你就不是本地人。”他笑着坐过来,摸我浆洗得干净的白衬衣,“多好的料子啊。”我感到讨厌,结过账便走,他却跟着。我说:“回你自己的家。”他笑得声更大。我强调道:“我要去办事,别跟了。”他便待在原地。我朝着与住处相反的方向走,又有些想他。萍水相逢,可能是孤儿,或可称兄道弟,让他像仆人一样做些事,但我叫他走了。

        第二天我照例来吃馄饨,他出现了。我们都不奇怪。他说:“我早知道你会来这里。”然后默默地看着我吃。我抬头望了望两边的街道,给他也叫了一碗,谁知他还是默默地看着我吃,就像我的吃法和当地人不同,是值得炫耀的事。

        吃完,他问去哪里,我一时语塞,他便带着我瞎跑。他是一个坏得可爱的小孩,将我带到小商品街,反复摸着水枪,眼巴巴地看着我。我要走,他拉住,又不好意思总是拉,便像女孩那样扭着腰撒娇,直到我掏钱。我们买了四五样东西,走进游戏厅。他打飞机,右手紧张地摇动操纵杆,左手间或猛拍一下,眼睛自始至终不眨一下。我玩几下就死了。我要走,他不答理。我强调几遍,他便啪啪啪把储积的炸弹都按炸了,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街上有很多人围着布告栏看。我们也去看。那里有一张新贴的通缉令,主角是一个粗头粗脑、眼神低垂的中年男人,杀了十七个人。角落里一张较小的通缉令则像配角,那上边的年轻人只杀了一人。不过那年轻人更招人恨,他头发蓬松,胡子拉碴,穿着脏兮兮的t恤,正咬紧腮帮,仰着头,以一种冷漠到近似挑衅的眼神看着所有人。这是二十多天来我第一次看到自己。“逃走时穿人字拖和裤衩”的我,被定价五万。

        小孩像发现了事物间神秘的联系,兴奋地说:“很像你。”我连续拍他后脑,将他拍走了。我们吃过饭,就分别了,我朝着我的方向走,走上几十步转回来,借着夜色跟踪他。他好像一直在反刍某事,走着走着,全然不顾地笑起来。终于走到一处土坡时,他跳进地沟,爬进一扇洞开的窗户。那土坡是半截路,两边长满蒿草,高耸得和那间青砖老屋平行,因此我毫不费力地爬到屋顶,将明瓦揭开一点,借着几厘米的缝隙朝屋内看。

        一个衰颓的老头儿坐在太师椅上,脚伸进盛满凉水的桶里,闭眼将收音机举到耳边,慢慢调台,有时还拉扯天线。一只猫静卧在桌子上。小孩走过去时,它跳到别处,继续卧着。小孩没弄出什么声音,动作却极其嚣张。他叉着腰,大踏步走来走去,有时还懊恼地拍脑袋。

        小孩找到橱柜,从中拉出小皮箱,搬到灯光照射的桌面,取出细长的铁丝套弄。他套弄时和我一样,脑袋侧向一边,好像在谛听锁芯里的细微响动。地上是巨大的影子。后来他走进厨房,取来一勺油,细细倒入锁孔,又伸铁丝进去。未过多久,锁咔嗒一声弹开。他没有朝老头儿看,而是对准我这里,紧张地望。我呆住,要将脑袋缩回,又想到他要是看见便是已看见的,便继续看。他找出皮筋扎着的一只塑料袋,窃到一把零钱,蘸着口水欣喜地数,然后踩上凳子,准备从窗户走出去。我趴着,等他走向土坡低处,消失于黑夜。

        他却又从窗户上退回去。那只猫和他好像是很熟的朋友。他捉住它,抱在怀里轻轻抚摸,同时从兜里掏东西。那应该是食物。猫眯上眼,像人类那样打满一个哈欠。他掏出的却是一根细绳,他嬉笑着绕到它的脖子上,忽而发力,捉住绳子两端反方向拉死。猫瞬间张开嘴巴,所有的叫唤都化为浓重的叹息,缓缓飘出。为了彻底弄死它,他咬牙切齿,仰起身子来,这样猫便站得笔直。它的后腿不停地小心踩踏,试图在他大腿上站稳,前爪却疯狂抓扑,像是空中蹿出不少老鼠。它的毛发也根根竖起来。他疲惫不堪地松手时,它像是木猫般栽倒。

        他出了太多的汗,但还是将它小心地放在老人膝上。他爬出窗户,小跑着离开地沟。我想吐,而老人听到一段好戏时,还会轻抚它的毛发,就好像它是值得分享的知己。

        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次日当我从出租屋出来吃早餐时,小孩恰好走来。我惊愕地问:“你怎么知道这里的?”

        “第一天我就跟踪到你。”他说着这样的事实时仍然带着笑,这让我感到既恶心又毛骨悚然。我决定连押金也不要,取过包就走。他捉住我衣袖:“你一走就没人和我玩了。你是好人,他们都不帮我。”我掸他,他却拉得更用力,脸上同时涌出两种表情,既有真切的哭意,又有讨好的笑容。我打他,他便彻底哀伤地松手,说:“我知道你迟早会走的。”我被这近似情话的话弄蒙,眼睁睁地看着他留下一个背影。

        他快走出院门时,我喊出一声,他转过身也喊。我示意他先说,他便说:“哥,我看中一件东西了。”

        “要多少钱?”

        “我有钱,我昨天搞到几十块。”

        “你自己买就是了,不用管我。”

        “我想买来送你。电视里和你这样的人都有领带。我来问你喜欢不喜欢红色的。”

        “不必了。”

        “非要送的,你先别走。”

        他看着我,向后退,好像怕我走掉,然后转身跑了。我进房提包,走到路上,已看不见他。走出几十米,我躲到树荫下,回忆这难得的义气,掏出望远镜寻他。那边人走来走去,就像活动的屏障移来移去,怎么也找不着他。我准备收起它时,他又匆匆走进镜头,后头跟着三个高大的警察。他们等着红绿灯,他踮着脚,用手蹭着肮脏的军服,仰头和他们交谈。恬不知耻。我僵住,手不停颤抖,汗像饿鼠倾巢而出。我一直看着他极其大声地分辩,并用手指向我这边,还陷在那极度的、像泥潭一样深的震撼里,就好像神给我下了一个定咒。一名警察用食指点着脸颊,朝这边看着,忽而大手一挥,剩余的两名警察便分两边包抄来,他自己则沿着直线大步流星走来。直到这时,直到追捕我的事实明确地发生了,我才知道将望远镜塞进包,挎着它,拉紧背带,没命地跑。腿蹬到地上时,我感到它蹬得不够有力,抬起时,又觉得过于沉重。我像是踩着棉花,在深水里跳着。我将自己跑成目标了。后边传来警察的声音:“你等下,等下。”我听出里边的气急败坏和虚弱,反而跑得欢了。我就像参加奥运会百米决赛一样,让腿脚像弹簧一样落下,双手不停剪切,脑袋一啄一啄,一头啄进空气中。街边的人不断停下来,呆呆地看着我。我想风会刮他们一脸。警察追上几十步,都岔了气,勉强喊:“再跑我就开枪了。”开吧。此时我已物我两忘,正为着奔跑本身而奔跑。

        我跑在时间的最前列。在过去,时间是凝滞的,过去是现在,现在是未来,昨天、今天、明天组成一个混沌的整体,疆界无穷无尽。现在它却像一枚急速前移的箭头,一个射出去的点。它光明、剽悍、无所畏惧,像毒辣的阳光,凶猛地刺进每一个到来的未来,将它烧成矿渣一般黑暗的过去。我决定跑得粉碎。我感觉它的味道就像压缩了一头整牛的小牛肉干,包含了一整个天下的悬空停住的汗珠,如此充实、简练,充满张力。

        一辆黑车将幻景击碎。它沾染了汽车所有的毛病,破旧不堪,咔咔作响,随时可能趴卧于地,在道路上划出粗笨的伤口。但它从无到有,从距离遥远到几乎撞飞我,只花了六七秒时间。我被迫钻入窄小的巷道。这世界永不缺多管闲事的人,又有好几辆摩托车跟着追进巷子。这些黑车暗地里对警察咬牙切齿,现在却迸发出与有荣焉的豪迈,这些卑贱成性的黑车!它们迫使我不停抛掷煤筐、啤酒瓶、破旧椅子甚至可能还坐着小孩的童车。我每跑几步,都有一扇木门洞开。它们温柔、焦急地看着我,承诺给我衣柜、鼠洞、地道,恳请我进去。但自打在火车上做了那个可怕的梦后,我便再也不信它们。

        我宁可死在路上。

        我在这个强壮的上午,奔行于迷宫一样的巷道。四下寂静,阳光静静越过屋顶,照射到墙上。我的黑影不停掠过那里,就像电影一样不真实。而我又随时感到,那些摩托(那些现代机械的杰作)就要蹿出来,在地上奋起巨蹄,将爪子和牙齿凶狠地扑到我屁股上。

        我突然停下。我像是受到上帝的启示,停下来,缓缓走向拐角隐处。一辆摩托车遥遥领先驶来,上边坐着一名精干的警察。他驰骋于这险恶的石道就像飞奔在高速公路上。跟随他一起到来的是呜呜叫的警笛。我等到它旋风般刮过时,冲出来一把推倒他。摩托车像斩首的龙,斜冲向墙壁,前轮连续吃了十几下墙砖,才停住。车身一百八十度大旋转。可怜的警察像一袋水泥一样摔下去,躺在墙角,被它又撞又挤,直到它自己感觉无趣,悄然滑向远处。他坐在那里,曾经掸了下灰尘,想站起来,突然眼睛翻白,一下又坐回去。一颗来自太空的水滴落下来,在他面前砸开。他的眼睛闭上,胸口令人揪心地起起伏伏。几位居民匆匆出门,我对着他们说:“有个人朝那边跑了。快。”

        我快步走了一阵,看见一辆没锁的自行车,便骑着它冲到菜市场,趁着人多,又混进隔壁小商品市场。在那里我看见一辆出租车,拉开门坐进后座。师傅问去哪里,我说等一下,等一个人。我打开手机,悄悄将它塞进座位沙发的结合处,然后找借口下来。我一直看着它拐出门,才从后边墙洞钻出去,去了火车站货场。

        我沿着铁轨边的小道朝着与火车站相反的方向走。他们一定会封死所有交通要道,但不会在铁轨上拦截。他们不会知道一个逃犯会默默沿着铁轨走出他们的城市。而在此前,他们看到生死未卜的同事,会思考一个愚蠢的问题:救人,还是捉人?

        我觉得自己一下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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