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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档案中的毛泽东手迹

        ——读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会藏档案

        我在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会阅读档案时,特别留意收集毛泽东的信函手迹,结果,颇有所获。其一,致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徐苏中函,函云:

        宣传部管书员张克张﹝强﹞同志因工作繁忙,请求由录事地位升为干事,增加薪水,以维持生活,是否可行,请编入星期五的会议日程,届时提出讨论为荷!此颂

        张克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书处职员。1925年10月25日,张克强致函当时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的毛泽东,叙述自己的工作情况,内称,自受任发书处职守以来,已有数月,每日发书数千本,每日回答各处取书函件数十件,“无时或息,其工作之忙,责任之重,远过他部”。张函并称:“现下职位等于录事,月支薪水六十元,虽为党服务,不敢言劳,惟当此生活日高,米珠薪桂,仍支录事薪水,实不足以资生活,况实际上为干事之职务,而形式上与录事同等,似属不平,用特不忖冒昧,表明职责,请予升为宣传部干事,照额支薪。如荷裁成,则感激无既矣!”

        1925年10月5日,毛泽东经汪精卫提议,并经国民党中央党部常务会议通过,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自此,毛泽东即紧张地投入国民党的革命宣传工作。张克强致毛泽东函称,他每日发书数千本,每日答复各处取书函件数十件,从这一侧面也反映出毛泽东领导国民党宣传部工作的强度与成绩。

        毛泽东虽然当时已是国民党中央领导大员,而且工作繁重,但是,他仍然重视张克强这个“小人物”的要求。当天就给国民党中央秘书处的徐苏中写了信,要求列入会议日程。10月30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117次会议,毛泽东又在会上提出此事,经讨论通过,升张克强为干事。现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会存有国民党中央复毛泽东函稿一份,内称:

        迳启者。十月卅日。本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执事提出宣传部管书员张克强因工作繁忙,请求由录事地位升为干事,增加薪水,以维生活乙案,经即决议照准在案,特此函达查照。此致

        稿头有“十一月二日送稿,十一月三日判行,十一月三日缮发”等字,稿后有谭平山、林祖涵(伯渠)签名。当时,谭平山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林祖涵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显然此函是经他们之手审发的。

        从张克强致函毛泽东到国民党中央作出决定,从作出决定到形成文件,总共不过9天,其效率为何如!

        其二,致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及常务委员会函,函云:

        因脑病增剧,须请假两星期转地到韶州疗养,宣传部事均交沈雁冰同志办理,特此奉告,即祈察照为荷!

        封面为:“中央秘书处林伯渠先生”,下署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毛缄。封面上并有“报告中央”、“报,林”等字,前者当系秘书处工作人员拟具的意见,后者当系林伯渠批准上报的手迹。

        本函未署年,据内容,应为1926年2月14日之作。

        沈雁冰于1926年初到广州参加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陈延年要沈留在广州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秘书。当时宣传部长是毛泽东。关于此事,沈雁冰回忆说:“毛泽东对我说,中央宣传部设在旧省议会二楼,离此稍远。又说,两三天后就要开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那时,他将提出任命我为秘书,请中常委通过。我问,任命一个秘书,也要中常委通过么?毛泽东答道,部长之下就是秘书,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如妇女部、青年部,都是如此。我听说部长之下就是秘书,觉得担子重了,不能胜任。毛泽东说不要紧,萧楚女可以暂时帮助你处理部务。” 此后,沈雁冰即到宣传部上班,接替毛泽东编辑《政治周报》,并与萧楚女共同起草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传大纲。从毛泽东推荐沈雁冰代理部务一事看,毛对沈的工作及其能力是很看重的。

        毛泽东为何选择韶关作为自己的疗养地呢:据沈雁冰回忆,“毛泽东的请假虽说‘因病’,实际上他是往韶关(在湘、粤边界)去视察那里的农民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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