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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眼前烟雾飘荡是什么原因冒泡

冒泡

        这天早上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凯特琳!”准备室里传出麦克的大叫,“过来帮我把这个大家伙抬到桌子上。”但印象中他其实说的是,“过来帮我把这个大块头的墨西哥佬抬到桌子上”。不过这不太可能,麦克特别讲究政治正确(有一次他把奥克兰帮派火拼中的死者称为“城市里的年轻有色人种”),因此所谓的“大块头墨西哥佬”估计是我的记忆搞的鬼。不管怎样,我们从担架抬到操作台上的人,既不是大块头也不是墨西哥人。他是一个体型巨大的萨尔瓦多人,以卖保险为生,体重超过450磅。如果你想了解一下“死沉”究竟有多沉,把这具严重肥胖的尸体从颤巍巍的担架上抬起来就知道了。

        胡安·桑托斯死于海洛因吸食过量,两天后他的尸体才在位于旧金山海湾东岸的家中发现。尸检由验尸官完成,缝合好的胸腔上有一道明显的Y字形伤口,从锁骨一直延伸到肚子。“你从冷库后面找到他那袋内脏了吗?”麦克问道。

        “内脏?你是说器官之类的东西?”

        “对,验尸官把他的器官取出来,放进那些危险物品专用的红色口袋里,和尸体一起运过来了。”

        “啊,就塞在尸体边上吗?”我问道。

        麦克咧嘴一笑:“不是,克里斯把袋子扛在肩上,像圣诞老人扛礼物一样。”

        “啊,真的?”

        “当然不是真的,伙计。怎么可能呢。那太恶心了。”麦克说道。

        看来麦克心情不错。我试着跟上他的节奏,开一些与圣诞节和人体器官有关的玩笑:“也就是说,这就是‘剩蛋’老人传说的起源喽?都有谁能拿到内脏做成的圣诞礼物?好小孩还是坏小孩?”

        “我猜这取决于你的变态程度了。”

        “之后再把它们全部放回尸体里?”

        “是的。葬礼明天举行,布鲁斯今天下午给他防腐,他会把所有器官放在防腐液里泡一遍,然后塞回他的体内。”麦克解释道。

        当我们终于把胡安抬起来放到操作台上时,我和麦克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接着麦克拿出卷尺,说:“他的家人订了一口棺材,我得量一量他的尺。希望能装得下,因为我真不愿意告诉他们,他得用超大号的。也许这事儿应该由你负责。”麦克微微一笑,对这个想法很满意。

        世界卫生组织(以及那些教你极端减肥方法的电视节目)指出,美国体重超标的成年人数量为全球之首。不用说,超大号棺材的市场一定火爆。

        “歌利亚”牌棺材的官网上有一段动人的品牌故事:

        20世纪70至80年代,市场上很难找到超大号棺材,仅有的几种也质量欠佳。1985年,基斯的父亲,福里斯特·戴维斯(绰号“小个子”)辞掉了在棺材厂当焊接工的工作,当众宣布:“小伙子们,我要在家做一批特大号棺材,大到你们可以骄傲地放进自己的母亲。”……他把农场的旧猪圈改造成公司,只销售两种型号、一种颜色的棺材。

        我们应该借“小个子”的主意一用,因为普通尺寸的棺材根本放不下胡安。胡安(愿上帝保佑他的灵魂)个头有多高,身体就有多宽。“继续,把他的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就像躺在棺材里那样。”麦克指挥道。

        我伸直了胳膊去够胡安的双臂。“不不,还要叉得再紧一些,紧点儿,再紧点儿。”麦克一边说,一边拿卷尺测量胡安的肩宽。此时我已经彻底趴在胡安的尸体上了。“继续,继……成了!瞧,肯定能把他装进去。”

        “哦,得了吧,能装下才怪呢!”我说道。

        “装不下也得装。他的家人为葬礼支付的钱早就超出所能承担的范围了,只要我能解决,就绝不会让他们为了一口大号棺材再多花300美元。光是告诉他们普通棺材放不下他们的儿子就已经够难的了。”

        当天晚些时候,我正在研磨一些碎骨头,布鲁斯来了。这头狡猾的老狐狸刚一看到胡安,立刻大声叫唤起来:“凯特琳!凯特琳,这家伙一个能顶好几个墨西哥人。他很快就会变臭,胖子都臭烘烘的。”

        “你们怎么都说他是墨西哥人?”研磨机震耳欲聋,我提高嗓门喊道。

        布鲁斯搞错了胡安的血统,也搞错了胖人不一定都难闻。但毋庸置疑,从准备室里传出的是我迄今为止闻到过的最凶残的恶臭。也许你觉得我会被恶心个半死,但我坚信再难闻的气味也有可取之处,彩虹尽头有黄金嘛。

        我没少看布鲁斯给尸体防腐,但面对一具450磅重的尸体,我认为不论从心智上还是情感上,自己都没有做好准备。防腐师需要把尸体上缝合好的Y形伤口打开,接着按照迈克说的那样,给装在危险物品圣诞处理袋里的内脏做化学处理。我走进准备室时,布鲁斯正好在进行这道工序。

        “血肉堆积成的沼泽泥潭”根本不足以形容我眼前的这幅场景。胡安的肠子、血液、器官和脂肪比常人要多得多,很难想象一个人的体内竟能装下这么多东西。布鲁斯把胡安的内脏从袋子里掏出来,然后一口气念叨了一大串:“我跟你说过,凯特琳,他的味道特别大。肥胖的人比一般人腐烂得快,这就是科学,姑娘。原因就在于脂肪,细菌爱死脂肪了。解剖时细菌趁机钻了进去,之后产生的味道真是……嚯,不一般。”

        事实证明,布鲁斯是对的。“胖子都臭烘烘”的论断并非出于偏见,而是事实。

        “他体内的所有玩意儿全都冒泡了。我管这个过程叫‘冒泡’。好在他没死在浴缸里,没有比浴缸再糟的了,简直糟透了!你把尸体抬起来时,很容易扯下黏在缸壁上的皮肤,脂肪从破口流出来,那股子味道根本无法形容。”布鲁斯吹了个口哨,声音特别夸张,“你会因此留下心理创伤,恨不得一整天鼻子里都是那股味道,有可能一辈子挥之不去。”

        布鲁斯完全没有要停的意思。“看看他吧,海洛因吸食过量?我看更像是心脏病。瞧这个,”布鲁斯从胡安胸腔里掏出他的心脏拿到我跟前,“这就是他的心脏,整个都被脂肪包裹住了!他死前和朋友在酒吧里,一边吃汉堡一边吸毒,两样东西混在一起……”他摊开双手,露出那堆黄色的脂肪,“所以说,你千万不能变胖!”

        我当时肯定一脸受到侮辱的模样,因为布鲁斯急忙补充道:“别误会,我指的不是你,姑娘,你的身材棒极了。但你肯定有一些胖乎乎的朋友,记得提醒他们。”

        我没吭声。

        布鲁斯以前是讲师,他给我讲这些不是想吓唬我,而是出于教育目的。肥胖的人比正常人腐烂的速度要快,所以他们在尸检后臭气熏天。这是事实,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把这些分享给死者家属。别以为给我一笔钱,我就会向胡安的母亲解释为什么她的儿子闻起来是这个味道。殡葬人作为葬礼的幕后推手,自己心里明白就得了。

        我们之所以厌恶胡安这种腐烂的尸体,大多因为本能。进化令我们排斥不利于食用的东西,腐肉首当其冲。秃鹫这样的动物拥有腐蚀性超强的胃酸,轻而易举就能消化腐肉,但人类更倾向于煮熟的食物,尽量避免病从口入。想想吃掉族人尸体的瓦里人,他们不得不中途离席,吐完回来接着吃。

        “说真的,布鲁斯,”我开口道,“我从没闻过这么难闻的气味。”

        对于你们这些没机会享受“死亡香氛”的人来说,人类腐尸以甘草为前调,混有一股浓烈的柑橘味。注意,这可不是夏日里的新鲜橘子,它更像是直接喷进你鼻孔里的橘子味工业用清洁剂。中调是放了一天的白葡萄酒,酸爽得足以招来一群苍蝇。后调则是阳光暴晒后的一桶咸鱼。我的朋友,这就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布鲁斯略带歉意地说:“哎,我本想提醒你不要去闻,但这跟告诉小孩‘不准碰那个红色的大按钮!’有什么区别。”

        除了胡安·桑托斯这种死于非命的个别案例,我们平时接触不到腐尸。如今处理尸体的方式只有两种:第一,防腐后土葬,永远不会分解(至少能变成一具硬邦邦的木乃伊);第二,火葬后化为灰烬。不管哪种做法,你永远看不到尸体腐烂的那一刻。

        正是因为我们没见过腐尸,所以总怕它们从坟里爬出来袭击我们。不难想象僵尸为何能成为文化热点,它们是头号全民公敌、不能说的秘闻、世界上最可怕的怪物——腐烂的活跳尸是也。

        人们误以为“土葬”就是直接把尸体埋进土里,直接为僵尸世界大战埋下了隐患。迈克尔·杰克逊那首《战栗》的音乐录影带上,土里伸出一只腐烂的手,接着整个死尸从坟中一跃而出。这种土葬方式确实有过,但发达世界已经不流行这么做了。如今,尸体首先经过防腐处理,放入棺材中封好,然后置于混凝土或金属材质的地下墓穴。尸体被不同的人造物层层包裹起来,完全与地面上的世界隔离开来。最后再在坟上立一块石碑,好似点缀在圣代冰淇淋上的樱桃,拒绝承认死亡的存在。

        没有法律规定必须使用墓穴和棺材,墓园自己定的规矩而已。墓穴的作用在于把尸体和土壤隔开,美化地面景观时可以更统一、更节约成本。作为一项增值服务,墓穴还能靠个性化设计提高价格。人造大理石?青铜?家属朋友们,请随意挑选。

        作家兼环保主义者爱德华·艾比去世后,他的朋友们不忍将其安葬在传统墓园,于是把他的尸体偷出来装入睡袋后塞进卡车后备箱,一路驶向亚利桑那州的卡贝萨·普里埃塔沙漠。他们在尘土飞扬的路上开了许久,一直到公路尽头才停车,就地给艾比的尸体挖了个坑。他们在路旁的石头上刻下艾比的名字,还往坟上浇威士忌。这种悼念方式非常契合艾比的理念,他一生都在警告人们,远离自然必将带来危害。他曾说过:“如果我的尸体能够滋养杜松树的树根,能够强壮秃鹫的羽翼,这足以成为我的不朽,其他任何人也应如此。”

        凭借自然的力量,人类的尸体在土地里腐烂、分解、断裂,最后融入大地母亲的深处,回归尘土。然而,我们却用防腐技术和厚重的棺材中断了这个过程,绝望地想要阻止这不可避免的结局。这恰恰证明了我们多么惧怕自己腐烂。殡葬业打着让尸体看起来“自然”的名义,大肆推销棺材和防腐技术。这种死亡习俗,其自然程度不亚于训练棕熊或大象等大型动物穿着小外套跳舞,以及在环境恶劣的美国沙漠建起仿造的埃菲尔铁塔与威尼斯运河。

        对人体腐败的厌恶并非贯穿于西方文化。事实上,我们和腐烂一度有过甚是亲密的关系。在基督教早期阶段,基督教还是一个艰难求生的小型犹太教派。信奉新救世主的人们面临严酷的迫害,有时还会因自己的信仰而送命。这些殉道者的下场着实可怕,砍头、石刑、剥皮、绞刑、十字架刑,有的被丢进滚烫的油锅,有的被送去喂了狮子,等等。他们得到的报答就是直接升入天堂,没有炼狱,没有审判日,直达上帝的国度。

        到了中世纪,这些殉道者兼圣徒成了明星。公元324年,君士坦丁大帝宣布基督教合法,殉道者的尸体立刻成为热门景点。如果你的教堂有一具知名圣徒的遗体——哪怕只有一颗心脏、一块骨头或一小瓶鲜血——崇拜者都会蜂拥而至。人们相信圣徒的灵魂徘徊在遗体周围,赐予前来致敬的信徒以奇迹和圣洁。

        疾病有救了!干旱消失了!敌人打败了!但比起再三前来朝拜圣人,和他们埋在同一座教堂岂不是更好?毫无疑问,与圣人埋在一起能让不朽的灵魂得到庇护,你在来世也能获得圣人的青睐。

        随着基督教愈发壮大,越来越多的教徒要求把自己埋在教堂里面或四周,只为一沾圣徒的仙气儿。这种土葬方式在帝国内迅速蔓延,从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一直到现在的英国和法国,整个城镇都是围绕这些教堂和尸体建立的。

        教堂忙着供应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当然为了挣钱。富得流油的权贵之人大都选择离圣徒最近的位置。但凡有个能装下人的大坑,里面就肯定有一具尸体。毫不夸张地说,教堂里到处都埋着死人。半圆形后殿的附近和入口处的门厅是最佳位置。除此以外,其他位置均免费提供:楼梯地板下面、屋顶上或屋檐下,甚至砌进墙里。你去祷告的时候,教堂墙里的尸体说不定比教区居民的数量还多。

        由于没有制冷设备,教堂在炎热的夏季里肯定臭气熏天得超乎想象。意大利医学家伯纳迪诺·拉马齐尼曾抱怨道:“教堂里埋了太多的人,尸体经常暴露在外,这可恶的味道定是来自于他们。不管教堂点燃了多少熏香、媚药和其他香料以驱散恶臭,这股瘴气显然对活人极其有害。”

        如果你没钱没势,不能在教堂里得到一块安息之地,那么可以考虑一下后院。有的尸坑约三十英尺深,埋了1500具尸体。这个习俗完全颠覆了中世纪前期罗马人和犹太人的信仰,他们认为死尸是不洁净的,应埋在远离城镇的郊区。教堂后院在中世纪时期演变为墓地,墓地因此不再隐藏在人们的视线之外,而是成为城镇生活的中心,成为社交和经商的核心地带。

        商贩向来往的人们兜售啤酒和葡萄酒,建起公共火炉制作新鲜面包。年轻的情侣们在暮色中漫步,还有人向聚集的人群演讲。1231年,鲁昂委员会禁止公众在墓地和教堂跳舞,违反者一律逐出教会。看来人们没少找乐子,不然怎么能出台如此严格的禁令呢。就这样,生者和亡者和谐地生活在墓地里。

        历史学家菲利普·阿雷兹在其精彩绝伦的著作《死亡面前的人类》中,全面研究了一千年来西方的死亡文化。他声称:“从今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亡者不再带来任何恐惧。”这个说法可能有些夸张,但就算中世纪时期的欧洲人惧怕死亡,他们也能想办法克服,因为与圣徒相伴所得到的荣耀相比,死人不体面的模样和味道已经不重要了。

        中世纪的死亡文化是我第一个(学术上的)真爱。跳舞的骷髅、雕有蛆虫的墓碑装饰、藏骸所、教堂墙里发臭的腐尸,我彻底迷上了这一切。中世纪晚期对人体腐败的照单全收,与我现在所处的时代大不一样。童年时代我只参加过两次葬礼,一次是阿基诺伯伯的,他那张防腐过度的面具脸在棺材里冲我冷笑;另一次是童年好友母亲的追悼会,我连遗体的影子都没见着。牧师从没正面提到过她的死,一直用委婉的语言描述这件事:“她的灵魂是一顶帐篷,残酷的生命之风吹过棕榈树,将我们姐妹的帐篷吹倒。”

        即使在西风,腐尸也不常见。鉴于现代的世俗死亡观,我们大部分的客户都死在疗养院、医院等封闭性医疗环境里,之后才被匆匆送到我们的冷藏间。冷藏间的温度一直保持在40华氏度以下,算不上冷冻状态。在州政府下发相关许可证之前,这些客户要在里面待上几天,但即使如此,大多数遗体早在发臭之前就被火化了。一天早上,我打开冷藏间的门,掀起塑料门帘,一股臭气扑面而来,差点儿把我熏了个跟头。这肯定是尸体腐败的味道,一定错不了,只要闻过一次你就再也忘不掉。

        “克里斯,天哪,这是怎么回事?谁这么臭?”

        “我估计是罗伊斯。我昨天把他运来的,当时他的情况可不太好,凯特。”克里斯摇了摇头。我很欣赏克里斯的严肃劲儿,这股浓烈的恶臭的确不是什么笑料。

        原来如此,罗伊斯,腐臭的来源就是你,你都快把冷库变成炼狱了。我赶紧为他申请死亡证明,越快火化越好。我打开装有他遗体的纸箱,只见里面躺着一个沼泽状的男人——“沼泽状”是我能想到的最贴切的形容词了。罗伊斯全身呈鲜艳的嫩绿色,类似于20世纪50年代凯迪拉克的颜色。他是具“浮尸”,这个不幸的名字是殡葬业的叫法,专指水里发现的尸体——就罗伊斯而言,地点是在旧金山湾。我很快把他火化,心想这臭气熏天的日子总算结束了。

        但我仍然能闻到臭味。罗伊斯已经没了,可是腐臭还在。看来我得调查一番了,有可能是情况最糟的那种调查。我凑近纸箱挨个闻了闻,直到……是你!艾伦!你这个医学检查部送来的女人!你简直臭得离奇,没有比你更臭的东西了。看看你,皮肤都已经剥落了。发生了什么事?你今年56岁,死亡证明上说你生前是个“时装销售”。

        罗伊斯在旧金山湾里漂了几天,但我至今不知道艾伦经历了什么。当我终于把她送进火化炉后,我坐下来,津津有味地读着奥克塔夫·米尔博的。我曾一度沉迷于颓废的法国文学,那时我才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我连三行都没读完,书中就出现了一个角色,那是“一个好色的浅薄之徒,陶醉于腐尸散发出来的恶臭”。我第一个反应是:“棒极了,这不就是我吗?”不过,真是这样吗?不,这不是我,也不是在西风工作的任何人。我对腐尸的关注也许纯属学术兴趣,但并不意味着我是性变态、一闻到腐烂的味道就来了兴致。我不会每天都待在冷藏间,一边深呼吸一边忘情大笑,也不会赤身裸体在瘴气中舞蹈,释放淫荡的情欲。相反,我会皱起鼻子,全身不停发抖,恨不得一天洗十二次手。人体腐败不过是死亡的又一个真相,通过必要的视觉(和嗅觉)感官提醒我们,肉体很脆弱,在宇宙中转瞬即逝。

        保持这样的警觉是有益的,而且亲眼所见人体腐败的模样,也会带来非凡的启发。自古以来,佛教僧人就通过观想腐尸,以达到远离肉欲、永久抑制自己欲望的目的。冥想的内容主要是尸体在不同腐烂阶段的不同相貌:(1)膨相;(2)坏相;(3)血涂相;(4)脓烂相;(5)青相;(6)噉相;(7)散相;(8)骨相;(9)烧相。

        除了内在的冥想,僧人也会前往乱坟岗观想真正的腐尸。没有比长期直面腐尸更能消除对死尸的恐惧了。

        如果腐尸彻底从文化中消失(现在已经消失了),但我们又需要这些腐尸以消除对死亡的恐惧(是的,我们需要),那么完全摆脱了腐尸的社会将是什么样子?我们无须假设: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文化中,一个否定死亡的文化。

        否定死亡的形式有很多种。我们痴迷于永葆青春,着了魔似的购买护肤品,把化学成分往脸上涂,还尝试排毒养生法,因为商家不停告诉我们自然衰老是多么可怕。用来制造抗衰老产品的投入每年高达1000亿美元,殊不知每年约有310万名五岁以下的儿童死于饥饿。我们的科技和建筑也在加深这一否定,不断制造假象:比起马路上撞死的动物,我们和线条流畅的苹果电脑更有共同点。

        要想打破这一循环,避免使用防腐技术、棺材、厚实的墓穴,就要选择绿色或自然土葬。现在只有几家墓园提供这种服务,但随着社会需求的日渐增长,这种方式愈发流行。除去偷尸体和沙漠大逃亡这两个环节,爱德华·艾比的遗体就是典型的自然土葬。遗体用可降解的裹尸布包好埋入土中,坟前摆上一块石头做标记。遗体快速腐烂,把原子重新释放回宇宙,创造新的生命。自然土葬不仅是目前最环保的做法,而且能减轻人们对腐败的恐惧,降低失控的风险,可谓一举两得。选择自然殡葬意味着向他人宣布:“我知道,自己由无数的有机物组合而成,对此我无能为力,但我要庆祝一番。腐烂万岁!”

        我当时在西风时,就决定要用绿色土葬处理自己的遗体了。我明白,原子构成了我的肉身,我的心脏、指甲、肾脏、大脑都是原子组成的。这好比一个通用的贷款计划,等时候到了,我就要把这些原子还回去。我不想用化学防腐剂保存自己的遗体,将原子彻底占为己有。麦林县就有一个类似的自然土葬墓园,从西风穿过桥就到了。在那里,我可以坐在起伏的丘陵间,俯视着鼓鼓的坟包,思索自己腐烂的那一天。僧侣通过观想不安的画面寻求自由,我也如此。我要直面心中的恐惧,童年时代的我没有这样的勇气,但慢慢地,我要逐渐摆脱它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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