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自十九世纪美国天才埃德加·爱伦·坡开创,至多萝西·利·塞耶斯的年代,已经历了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变过程,小说不再只是娱刺激的心智游戏,也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社会背景、时代特征,越来越像所谓的Novel(小说)了。但是推理小说在当时往往有一种神秘色彩的倾向,甚至一度有越恐怖越离谱越好的感觉,这虽说不是什么歧途,但至少也是导致推理小说一度题材单一化,内容陈旧泛滥的一个原因。如此一来,这部《杀人也得打广告》,就真是夺人眼目,脱颖而出了。因为她不仅题材新颖(谁见过杀人打广告的?),而且语言风趣幽默,可以引起读者对于生活一连串的愉快联想。
多萝西·利·塞耶斯分别以她年轻时实习的广告公司、年幼时居住的教区和大学时就读的女校为背景素材,将年轻的自己所曾经历过的人、物、事以解谜推理小说的方式展现给读者。也许我使用“自传”这个词略有不妥,(似乎也还没见有人这么说的:))毕竟多萝西·利·塞耶斯写的不是自己的事情,但她却的的确确在某种程度上袒露自己过去的内心世界,或多,或少。
多萝西·利·塞耶斯写作《杀人也得打广告》,把谋杀背景放在广告公司里,这显然是她的拿手好戏。文一开篇,广告公司里的各种人物便粉墨登场,多萝西·利·塞耶斯在这里并不因为某个人和谋杀本身的关系比较小就忽略对他的描写,在开场的五章里,她展现给读者的是一个场面十分热闹,十分贴近生活的真实的广告公司,公司里上到董事长、董事、下到清洁女工、信童,多萝西·利·塞耶斯都刻画得细致入微。可以想见,Sayers当初在广告公司里时,做过了多么细心的观察和积累。
准备工作就绪,多萝西·利·塞耶斯以自暴身份的方式,将彼得·温西勋爵请出场,熟悉彼得·温西勋爵系列的朋友,几会知道这其实是多萝西·利·塞耶斯常用的一种方式。不过这里彼得·温西勋爵出场的方式又可以联系到Lord Peter Viehe Body里的一个短篇,如果先看过那篇,那么这里的出场方式倒也不算新鲜了。这时我们发现,这位可爱的贵族不仅运动、音乐、艺术样样在行,就连广告创意这些现代人的“花活”,他也同样“玩”得很好。
于是,一个身着高贵服装的古典神探,却真真切切地跻身于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了。他需要每天打卡上下班,每周领取工资袋,这该是多么大的惊奇和幽默?!当彼得·温西勋爵第一次骄傲地向他的姐夫炫耀自己的工资收入时,我会心地笑了,我明白,多萝西·利·塞耶斯再一次将古典和现代的不协调完美地缝合在一起,是想表达什么。语言上的幽默,那只是表层的,广告上的幽默,那也只是某些现象的衍生,或者说是语言幽默深层次上的表现,而在字里行间所蕴涵的幽默,则是社会层面上的幽默,一种社会变革期所体现出的智慧。书写到这份上,凶手是谁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多萝西·利·塞耶斯早已借尸还魂,将她所要真正表达的东西完完整整地显现在读者面前,任凭读者评说。
广告是幽默的,社会是精彩的,当读者纷纷对《杀人也得打广告》亮出高分时,他们却忽然发现,多萝西·利·塞耶斯本人已悄悄在聚光灯下消失了,一如她笔下的彼得·温西勋爵——一个人静静地离开了比姆广告公司,走到伦敦的大街上。她把这部小说看成某种意义上的失败,对于多萝西·利·塞耶斯来说,她有更高的追求,有更多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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