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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奥斯丁弗莱

        丽兹还没有睡。听到仆人迎他进门,她连忙走了出来,一条胳膊下搂着他的狗,小狗挣扎着,一边呜呜地叫。

        “忘了自己住哪儿了?”

        他叹了口气。

        “约克郡那边怎么样?”

        他耸了耸肩膀。

        “红衣主教那儿?”

        他点点头。

        “吃过了?”

        “是的。”

        “累了吧?”

        “也说不上。”

        “来一杯?”

        “好的。”

        “莱茵白葡萄酒?”

        “行啊。”

        墙板上过油漆,泛着柔和的绿色和金色亮光。他走进房间。“格利高里——”

        “——的信?”

        “嗯。”

        她把信和小狗交给他,自己转身去拿酒。她坐了下来,自己也端起一杯。

        “他向我们问好。好像我们只有一个人似的。拉丁文真糟糕。”

        “哦,是嘛。”

        “嗯,你听。他希望你很好。希望我很好。希望他两位可爱的妹妹安妮和小格蕾丝很好。他自己很好。由于时间关系就此搁笔,你们的孝顺儿子,格利高里·克伦威尔。”

        “孝顺?”她说,“就这样吗?”

        “那儿就是这样教他们的。”

        小狗贝拉轻咬着他的指尖,那双无邪的圆眼睛犹如两颗奇特的小月亮,亮晶晶地望着他。丽兹虽然劳累了一整天,看起来精神还不错;在她的身后,蜡烛又直又长地挺立着。她戴着他新年时送给她的珍珠和石榴石项链。

        “你比红衣主教好看,”他说。

        “这是一个女人所得到的最小的恭维了。”

        “从约克郡回来的时候,这话可让我想了一路。”他摇摇头。“好了!”他把贝拉举到空中;小家伙开心地踢着腿。“生意怎么样?”

        丽兹制作一点丝绸饰品。文件封口上的丝带;宫廷里夫人小姐们用的精美发网。她很有时尚眼光,还在家里招了两名女学徒;不过像往常一样,她抱怨起了中间商,以及丝线的价格。“我们该去热那亚,”他说,“我会教你直视供货商的眼睛。”

        “我倒是愿意。可你永远都无法从红衣主教那儿脱身。”

        “今天晚上,他还在劝导说,我该结识王后身边的人。那些讲西班牙语的人。”

        “是吗?”

        “我跟他说,我的西班牙语不太好。”

        “不好?”她笑了起来,“你真滑头。”

        “他没必要知道我所知道的一切。”

        “我去过齐普赛街,”她说。她提起一位老朋友,是一位大珠宝商的妻子。“想听听消息吗?有人订购了一颗很大的绿宝石,还让他们制作镶托,为一枚戒指,一枚女式戒指。”她伸出大拇指,告诉他绿宝石跟她的拇指甲一般大。“急切地等了几个星期之后,宝石到了,可他们在安特卫普进行切割时,”她的手指向外一伸,“把它打碎了!”

        “那损失算谁的?”

        “切割师说,他上当了,因为底部有一道难以发现的瑕疵。进口商说,既然难以发现,我又怎么可能知道?切割师说,那你去找供货商索赔吧……”

        “这官司他们会打好多年的。能再弄一颗吗?”

        “他们正在努力。我们猜,肯定是国王。在整个伦敦,这么大的宝石别的人谁也买不起。所以说,是为谁准备的呢?不是为王后。”

        小贝拉现在靠在他的胳膊上,眨巴着眼睛,轻轻地摇着尾巴。他心里说,我很想看看是否以及什么时候会出现一颗绿宝石戒指。红衣主教会告诉我的。红衣主教说,这一套都挺好,对国王欲擒故纵呀,获取礼物呀,但今年夏天,他肯定会把她弄上床,而到了秋天,他就会厌倦她,出一笔钱把她打发走;如果他没有的话,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沃尔西打算进口一位生育能力强的法国公主,他可不希望她开头的几周因为与被她取代地位的小妾争风吃醋而毁了。沃尔西认为,国王对自己的女人要心狠才行。

        丽兹等了片刻,终于明白他不会漏出口风。“好了,说到格利高里,”她说,“夏天快到了。是回这儿,还是去别的地方?”

        格利高里快十三岁了。他在剑桥念书,在导师的身边。他还把两个外甥——他姐姐贝特的儿子——送去跟他一起读书。他很乐意为家人做这种事情。夏天是他们玩耍的时候;在城里,他们能干什么呢?就目前看来,格利高里对书本兴趣不大,不过他喜欢听故事,听龙的故事,以及住在森林里的绿林好汉的故事;只要你能让他相信后面会出现一条海蛇或一个幽灵,他就算不高兴,也会勉为其难地把一段拉丁文读下去。他喜欢去树林和田野,也喜欢打猎。他还要好好地长身体,而我们希望他会长得很高。所有的老人都会告诉你,国王的外祖父身高六英尺四。(不过,他父亲的身材更像摩根·威廉斯。)国王身高六英尺二,红衣主教可以与他四目平视。亨利喜欢自己身边的人像他的妹夫查尔斯·布兰登一样,个个身材魁梧,肩膀宽阔。背街小巷的人们对身高没有讲究;在约克郡显然也不例外。

        他微微一笑。关于格利高里,他说的是,起码他不像我在他这个年龄时的样子;而如果有人要问,你以前是什么样子?他就会说,哦,我以前常常拿刀子捅人。格利高里绝对不会这样;因此,就算格利高里没有真正掌握词形变化和动词变位,他也不会介意——或者不像别人想象的那么介意。当别人告诉他格利高里什么事情没做好时,他会说:“他正忙着长身体呢。”他还觉得他可能喜欢睡觉,以补回他父亲失去的睡眠;他小时候睡得很少,因为沃尔特总是“嗵嗵嗵”地走来走去,而离家出走之后,他如果不是在船上,就总是在路上;后来就当了兵。关于军队,人们所不了解的一点,就是按兵不动而形成的巨大而长期的浪费: 你得去搜寻食物,由于你那位发疯的上尉的命令你们得驻扎在某个水位不断上涨的地方,或者在深更半夜被突然转移到某个防不胜防的位置,所以你永远不会有真正的睡眠,你的装备有毛病,炮兵总是弄出一些出乎意料的小炸响,弓箭手要么醉醺醺的,要么在祷告,箭倒是已被调往前线但眼下还没有到位,你满脑子忧心忡忡,担心会出事情,因为不论掌管今天的是还是别的什么普通神灵,显然连基本的思维都不大会。从那个冬天之后没过几年,他就离开了战场,做起了生意。在意大利,夏天总是有架可打,如果你想这样的话。如果你活腻了的话。

        “睡着了?”

        “没有,但在做梦。”

        “橄榄香皂到了。还有你从德国买的书。包装得像别的什么东西。我差点儿叫那孩子走了。”

        在约克郡的时候,他梦见了橄榄香皂——那里的人穿着羊皮袄,总是气咻咻汗津津的,身上散发着长期没有洗澡的味道。

        后来她说,“那位女士是谁?”

        他的手原本放在她那熟悉而迷人的左乳上,这时不解地抽了回来。“什么?”难道她以为他在约克郡勾搭上了哪个女人吗?他转身仰卧着,考虑该如何让她相信没有这回事;如果必要的话,他会带她去那儿,然后她自己会明白。

        “那位绿宝石小姐?”她说,“我这么问,只是因为大家说,国王想做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而我真的无法相信。但城里都在这么说。”

        是吗?在他北上、置身于那些歪脑袋的乡下人之中的两个星期里,传言已经满天飞了。

        “如果他想这么做的话,”她说,“全世界一半的人都会反对的。”

        他——还有沃尔西——原本以为,反对的只有皇帝和西班牙。皇帝。他手枕在脑后,在黑暗中笑了。他没有问是哪些人,但是等着丽兹告诉他。“所有的女人,”她说,“全英格兰所有地方的所有女人。所有生了女儿但没有儿子的女人。所有失去过孩子的女人。所有不再有希望生孩子的女人。所有四十岁的女人。”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由于太累,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并排躺着,床上是上好的亚麻床单,上面盖着一条黄色的土耳其绸缎被子。他们的身体依稀散发出阳光和药草的香味。他想了起来,他能用西班牙语骂人。

        “你现在睡着了吗?”

        “没有。在想事情。”

        “托马斯,”她说,语气很惊讶,“已经三点钟了。”

        然后就到了六点。他梦见英格兰的所有女人都在床上,推呀搡的,要把他赶下床去。于是他起了床,趁着丽兹还没有把那本德文书怎么样,打开它读了起来。

        她倒是什么也没说;即使在激将之后,她也只是回答,“对我来说,读祈祷书就挺好的。”接着,她还真的读起祈祷书,大白天的,心不在焉地把书捧在手上——但没有完全停下原先在做的事情——在咕咕哝哝的念叨声中,不时地就家务方面发几句指令;这本祈祷书是她的第一位丈夫送的结婚礼物,他在书中还写下了她婚后的新名字,伊丽莎白·威廉斯。有时候,他有些嫉妒,很想写些其他的东西,表达些不同的情绪: 他认识丽兹的第一位丈夫,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喜欢他。他说过,丽兹,廷德尔的书,那本《圣经》,锁在那个柜子里,你读一读吧,钥匙在这儿;她却说,如果你那么喜欢,那你念给我听好了,于是他说,是英文的,你自己读吧: 关键就在这儿,丽兹。你读一读,就会惊讶地发现里面少了些什么。

        原以为这种暗示会吊起她的胃口: 但似乎不然。他无法想象为自己的家人念书;他不像托马斯·莫尔那样,是一位不成功的神父,一位失败的布道者。每次看到莫尔——另一片苍穹的星星,见到他时只是冷冷地点点头——他都想问,你怎么了?或者我怎么了?为什么你知道的所有东西,你学会的所有东西,都使你以前的信仰更加坚定,而我呢,我成长过程中的观念,我以为自己相信的东西,反而一步一步地变弱,今天磨掉一点,明天再磨掉一点?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个世界的安稳可靠的边角被削损: 然后下一个世界也不例外。告诉我,《圣经》中哪儿提到了“炼狱”。告诉我,哪儿提到了圣骨、僧侣和修女。告诉我,哪儿提到了“教皇”。

        他回到他的德文书上。在托马斯·莫尔的帮助下,国王写过一本抨击路德的书,为此,教皇授予他“信仰的捍卫者”这一称号。他自己倒不是热爱马丁教友;他和红衣主教都认为,如果他不曾来到世上会更好,或者如果他低调一点会更好。不过他还是了解书中的内容,了解经过海峡上的港口、英格兰东部的小河湾、受潮汐影响的小河——在这些地方,一艘载有可疑物品的小船可以被拖上岸,然后借着月色重新出海——而走私进来的东西。他把事情告诉了红衣主教,这样,一旦莫尔和他的教士朋友闯进来,对这最新的异端邪说大喷地狱之火,红衣主教就可以摆摆手,示意他们镇静,然后说,“先生们,我早就知道了。”沃尔西会烧书 ,但不会烧人。他只是去年十月在圣保罗十字学院烧过书: 焚毁了大量的英语读物,那么多的低劣纸张,那么多的黑色印墨,都被付之一炬。

        他锁在柜子里的那本《圣经》是从安特卫普得到的盗版,它比德文的正版更容易找到。他知道威廉·廷德尔;在伦敦要抓他的风声变得太紧之前,他在大布商翰弗里·蒙茂斯城中的家里住过半年。他这个人很讲原则,固执己见,托马斯·莫尔称他为反基督的人;他的样子看上去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可话说回来,如果你被赶出自己的故土,那还有什么值得笑的呢?他的《圣经》是八开本,纸质非常低劣: 在本该印有出版社商标和地址的书名页上,出现的是“印刷于乌托邦”几个大字。他希望托马斯·莫尔看过这种版本。他很想拿一本给他,好看看他的神态。

        他合上新书。今天这一天该开始了。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把这本书译成拉丁文,好让它在暗地里传播;他应该请人代而为之,不管是为了爱,还是为了钱。如今在懂德文的人中,还有这么多的爱,真是没有想到。

        七点钟时,他已经刮好脸,用过早餐,并令人耳目一新地穿上了自己干净的亚麻和深色细羊毛服装。在这个时候,他有时会想念丽兹的父亲;那个善良的老人总是起得很早,常常把一只扁平的手放在他的头上,说,你要开开心心的,托马斯,为了我。

        他很喜欢维基斯老头。当初来找他是为了一桩法律事务。当时他——大概二十六七岁吧?——刚从国外回来不久,跟人谈话时,常常是用一种语言开头,却用另一种语言结束。维基斯为人精明,在羊毛生意上赚了大钱。他自己早年也是帕特尼人,但之所以雇佣他,却并非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他有人推荐,而且要求很低。第一次交谈时,维基斯曾经一边摊开文件,一边说,“你是沃尔特的小子,对吧?发生什么事了?因为,上帝知道,你小的时候,可没有人比你更野的了。”

        他倒是想解释,如果知道维基斯能理解哪一种解释的话。我不再打架,是因为我住在佛罗伦萨的时候,每天都看壁画?他说:“我找到了一种更容易的生活方式。”

        后来,维基斯渐渐精力不济,生意开始下滑。他仍然在把细平布运往北方的德国市场,而——在他看来,由于羊身上的毛如今太长,难以织出优质的细平布——他本该经营克尔赛薄绒呢之类更为轻软的布料,经安特卫普出口到意大利。但是他听着——他是个耐心的听众——老人的抱怨,然后说,“情况变了。今年让我带您去布市吧。”

        维基斯知道自己应该去安特卫普和贝亨奥普佐姆露露面,但他不喜欢跨海旅行。“我会照顾好他的,”他对维基斯太太说,“我知道一户好人家,我们可以在那儿落脚。”

        “好吧,托马斯·克伦威尔,”她说,“你记住了。不要喝奇怪的荷兰酒。不要找女人。不要去找地下室里的那些被驱逐的传道士。我知道你们都干些什么。”

        “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不去地下室。”

        “那就谈个条件。如果你不带他去妓院的话,就可以带他去听布道。”

        他有些怀疑,茉茜以前的娘家可能存有并经常引用约翰·威克里夫的作品,她家的人可能一直都知道英文圣经;一段段经文被珍藏,遭禁的诗篇封存在脑海里。这些东西代代相传,就像眼睛和鼻子、温顺的性格或饱满的热情、肌肉的力量或冒险的欲望代代相传一样。如果你现在一定要去冒险的话,那就去找传道士,而不要找妓女;避开登革热先生,这种病在佛罗伦萨被称为那不勒斯热,而在那不勒斯,无疑被称为佛罗伦萨腐烂病。良好的判断力会让人节制自律——在欧洲任何地方,包括这些岛屿,都同此理。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受到限制,而我们先辈的生活却不是如此。

        在船上,他听着同行的乘客经常挂在嘴上的牢骚: 这些狗娘养的引航员,没有被测深的航道,英格兰人的垄断,商业行会的商人宁愿由自己的人将船带到格雷夫森德: 德国人是一帮强盗,可他们知道怎样带船上行。他们起航时,老维基斯有些恶心。他留在甲板上,随时帮帮忙;先生,您肯定在船上帮过工,有位船员说。一到安特卫普,他们就去看了圣灵的标记。开门的仆人叫道,“是托马斯回来看我们了!”仿佛他是从死人堆里回来了。三个老人走了出来,就是以前船上的三兄弟,他们呵呵笑了,“托马斯,我们可怜的孤儿,我们离家出逃的孩子,我们经常挨打的小朋友。欢迎,快进来暖和暖和!”

        只有在这里,他才仍然是一个离家出逃的人,仍然是一个很小的、挨打的孩子。

        他们的妻子、女儿还有狗都过来亲了他。他把老维基斯留在火旁——出乎意料的是,老人们的语言居然这么国际化,他们交流着用药膏止痛的方法,对一些小小的不幸表示同情,述说着各自妻子的奇特念头和要求。像过去一样,最小的兄弟负责翻译: 即使涉及到一些与身体结构有关的字眼时,也总是不动声色。

        他与三兄弟的三个儿子一起出去喝酒。“?”他们逗他。“老头子的生意?还是等他死后,他的遗孀?”

        “不,”他回答,自己也感到吃惊,“我想,我要的是他的女儿。”

        “年轻吗?”

        “守寡了。但很年轻。”

        回到伦敦后,他知道自己可以让生意好转。不过,他需要考虑日常事务。“我看了您的存货,”他说,“我看了您的账目。现在让我看看您的职员。”

        当然,这才是关键,是可以打开利润之门的关键。人总是关键因素,如果你能看着他们的脸,就能确定他们为人是否诚实,工作能否胜任。他赶走了那位可疑的小头目——对他说,你走吧,否则我们诉诸法律——然后提拔了一位有些结巴、别人说很蠢的年轻人。其实他只是腼腆而已;每天晚上,他都检查他的工作,温和而默默地指出每一处错误和疏漏,四个星期之后,那孩子就表现得既能干又有热情,而且像小狗一样总是跟着他。投入了四个星期的时间,然后在码头上呆了几天,查出谁在损人利己: 到了年底,维基斯就重新赢利了。

        当他把数据拿给维基斯看后,老头子大步走开。“丽兹?”他大声喊道。“丽兹?到楼下来。”

        她下来了。

        “你想再要一位丈夫。他行吗?”

        她站在那儿,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哦,爸爸。你挑中他可不是因为他的长相。”她转向他,抬起眉头,说:“你一位妻子吗?”

        “我是不是该让你们好好谈一谈?”老维基斯说。他似乎有些不解: 似乎认为他们该坐下来,马上拟一份合同。

        他们几乎还真是这样。丽兹想要孩子;他想要一位在城里有不少关系、而且能继承一笔钱的妻子。过了几个星期,他们结婚了。不到一年,格利高里就呱呱坠地。一小时之后,他从摇篮中抱起哇哇大哭的健壮的小家伙: 亲着他毛茸茸的脑袋,说,我对你一定会和蔼慈爱,决不会像我父亲对我那样。因为,如果一代人不能比上一代有所进步,那生儿育女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今天早上——醒得很早,寻思着丽兹昨晚所说的话——他心里想,我妻子干吗要为没有儿子的女人担心呢?也许女人就是这样: 花时间设身处地地为彼此着想。

        从这里可以了解一些道理,他想。

        八点了。丽兹下了楼。她的头发扣在一顶亚麻帽子下面,袖子卷了起来。“哦,丽兹,”他笑话她道,“你看上去就像一位面包师的妻子。”

        “你注意点儿礼貌,”她说,“酒馆服务生。”

        雷夫进来了:“先回红衣主教大人那儿去吗?”还能去哪儿,他说。他拿起今天需要的文件。拍了拍他妻子,亲了亲他的狗。出了门。早晨还在飘着零星小雨,但天色在渐渐变亮,不等他们到达约克宫,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红衣主教已经说话算数了。河面上洒着一层阳光,颜色像柠檬果肉一样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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