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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你

        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或者说,他是另一半的我,也可能是另一半的你或另一半的他。总之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

        那一天中考,头天晚上我没睡好,迷迷糊糊来到考场,发现所有的位子都坐满了。准考证上写明我就在这个陌生的教室里。监考老师拿着我的准考证,带我一直往后走,在那一排最后一个的考生跟前停下来,这个大块头的考生身后还有一张课桌。他头大,肩宽,把我的考桌挡得严严实实。考试间隙,我在演算纸上画了他宽阔扁平的后脑勺。没见过那么宽大的后脑勺。进高中,开学第一天,我把被褥往刚分好的宿舍放,一个大个子同学在整理床铺,我们矜持地说了几句话。他是个腼腆的人,说话时目光像小偷。但他是个热心肠,转身爬到上铺帮我挂蚊帐时,我看见了他的像被一块砖拍平的大后脑勺。我说:

        ——你挡了我的考桌。

        他茫然,不知道干过这事,同样不记得见过我。他在考场里除了看见走道,眼里仅有的东西就是考桌和试卷。我们成了同学和舍友,上下铺的兄弟。这下好了,你挡了我桌子,我住在你上铺,什么时候想踹你就什么时候踹你。当然我没踹,这是开玩笑。你都找不到理由踹他。只要你说什么好,他就点点头:嗯,好。你说这事咱们这么办吧,他也说:嗯,好。不是因为你说的都对,而是他不和你争辩,只要不犯天大的错,他都从了,脾气好得基本上等同于软弱和怯懦。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他知道我不会害他。当然,我怀疑即使我害他,他也会顺从地往陷阱里跳。我一直不明白,是他愿意听你的还是只能听你的。顺从和听话,他的美德只有影子可比。

        高二时分文理科,我严重偏科,数理化想着头都大,他理科更好;理科考大学的几率更大,这谁都知道,所以一个班齐刷刷四分之三去了理科班。我跟他说:

        ——学文吧,还可以一起玩。

        ——我再想想。

        ——别想了,就文科。

        ——好吧,那就文科。

        我们继续同学。文科要有文科的样子,我们开始写诗。那时候所有文科生都把自己作为大学中文系的预科生,做诗人理所当然。来文科班不做诗人和作家你干什么呢?多年以后我必须承认,我缺少写诗的才华。写诗的那几年里,我每天都要为在一句话的第几个字后面开始分行纠结,为把月亮比作馒头还是从没见过的少女的乳房自我折磨。我写了泱泱两大本诗,每一本至少一百首。也就是说,两年两百首,我还要看书、听课,准备月考和七月里的那场生死之战。我把那些诗拿给他看,他不停地用笔把分开的下一行连到上一行屁股后头,他的意见是:不分行更好。

        ——如果你非要分,他补充说,也可以分。

        结果就是这样,我以为写了很多诗,其实我只是个被迫习惯了分行的话痨。在写诗这一点上,作为一个理科更优秀的文科生,他显示了让我气愤的才华。他的诗比话还少,像说话一样慢腾腾半天来一句,即使不急着分行,你也知道那是首好诗。他把写诗弄得像说话一样漫不经心。他说话说出了诗,我写诗写出了话。他写诗的态度完全不是个狂热的人,他只是想起来就弄两句,在纸上摆一摆,就跟百无聊赖时嘬嘬牙花子一样。他甚至都不跟你说,你看,我写出了一首不错的诗。如果你要提起诗,他会刚睡醒似的回答,哦,诗。就跟他头一次见到这样一个汉字。

        ——写诗了没?我问他。

        ——诗?忘了。

        ——写两首吧。

        ——嗯,那就写两首。

        他的口气不是给你面子,而是你说应该这样,那就这样吧。一切都好商量,甚至连商量都用不着:有事你说话。我们都知道女孩子喜欢沉默的男生,起码看上去是这样。沉默是能力,深沉的人不乱说话。虽然他沉默寡言,但他有女生缘。矜持沉静的女生经常慌乱匆忙地瞟他一眼;活泼大方的女生习惯于凑到他跟前,开他玩笑,既像挑衅又像调情,她们喜欢看一个大男生羞怯地低下头,从额头一直红到脚后跟。这里有真真假假的喜欢。那时候澎湃的荷尔蒙鼓荡着每一个少男少女,每个人都在明里暗里通过各种途径体味性与爱情。我加入到一群无聊的男生中间,不断地强化某个和某几个女生和他的关系。我们在女生和他调笑时起哄;也在只有他一个人时,为他乱点鸳鸯谱。这种事做多了,事情就趋于明朗,我们把他和一个女生在舆论上固定到一起。那个高个子大乳房的女同学从众多女生中像浮雕一样凸显出来,我们对他说:她是你的。我对他说:她是你的。她应该喜欢他,更重要的是,她长了一对那个年龄罕见的大乳房,我们对性的所有热情都赋予了这个女生。

        那时候我还不懂舆论的巨大能量,十人成虎,一个判断就成了意识形态。她在众口一词的判定中,逐渐默认了。而他,当然肯定是从了。大家都说好嘛。我看见他在课上、课间以及做广播体操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看她一眼又一眼。也许他还给她写过诗,他把这个当成了爱情。不过很遗憾,那个女生在高三上学期转学了,去了某个偏远的省份高考,因为那样成功率更高。从此再没听过她的消息。

        有高考顶在头上,他肯定也没时间去追思这转瞬即逝的爱情。我们都很忙,荷尔蒙也不得不退居二线。考前填报志愿,我说咱们报同一个大学吧,还能在一起玩。他说,嗯,好。从第一志愿到最后一个志愿,我们的学校和专业都一模一样。班主任看到我们俩的志愿大光其火,究竟是你们两个中的谁懒得抽筋,把另一个的志愿重抄了一遍?我们俩站在办公室里,初夏的阳光拉长了三个人的影子。我说:我们一起商量后定的。他低着脑袋也小声重复了一遍:一起商量的。班主任手里拿着一沓月考试卷,随时准备冲我们俩谁的脑袋上抡过去。前几个月他就这么被班主任劈头盖脸地抡过。他帮人代考。上面下了新举措,高考范围缩小,但副科必须全部通过测试才有高考资格,这个考试叫会考。他的同桌,赵同学化学会考没过,务必要在补考中通过才能拿到高考准考证。赵同学早被化学吓怕了,软磨硬缠求他帮忙。帮帮吧,帮帮吧。他说,好吧。当时抓作弊像抓强盗,强盗是送进去,作弊要赶出来。真就撞枪口上了,从考场一出来他就被人举报了。认识赵同学的人说,这不是赵。这是一向清明的我们学校的一大丑闻,校领导对班主任发火,班主任只能拿他撒气,一沓试卷抽坏了一半。目击者称,那只能是“劈头盖脸”。赵同学的爹是本城高官,教育局也不敢动,最终没照规定把他们俩开掉。算逃了一劫。现在他又看见一沓试卷,还卷成了棍棒的形状,忍不住心有余悸。

        第一志愿都没考上,我们落到第二志愿的大学。又同学了。在三十岁以后回想过去,已然近事模糊远事清明,或者说,离得越远可供反刍的细节越多,近了可说的倒少了:生活产生了加速度,咔嚓咔嚓大步流星往前走,留下的只能是精要的梗概。我们念了一个可以把写诗当作毕生志业的系,但写的诗极少。鉴于前面申明的原因,我基本上放弃了诗歌完全可以理解;他继续写,产量少得堪称惊人,比中学里还要少。就算他写过的所有诗都能从散佚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就算他一生的诗歌能被搜寻齐备,也不会比一百页的小册子页码更多。他的诗歌在他的生活中如同闪电,是漫长时间里的惊鸿一瞥。他把写诗弄成了隐私中的隐私,神秘里的神秘,并非刻意,而是顺其自然就成了这样。我总开他玩笑,说他忙于了生活。

        这个嗜读的年轻人,只阅读不述不作,在大二下学期被一个已婚女人带到了床上。那一段时间,我总发现宿舍旁边的空地上有个时髦的女人倚树而立,当她出现时,他很快就没影了。有一天我去学校后门口买《参考消息》,看见一个男生从一辆红色的小车里钻出来。我就纳闷,这人咋那么眼熟。等他走过来,我从报纸里抽出一张递给他,我们一路看着海外的消息回到宿舍。

        ——那谁?我问。

        ——你是说,她吗?他眼睛还在报纸上,家教的孩子妈。

        我知道他在做家教,挣点钱补贴生活,大家都这么干。他喜欢收藏稀罕的老书,需要不少钱。小车接送家教老师,稍微有点奢侈,但在情理之中。某个周末,我从图书馆回到宿舍,他正躺在床上翻书,我告诉他,孩子妈在外面。他的血在瞬间涌上了头脸,出门的时候走路姿势都变了形。这个倒霉蛋,不吭声也撒不了谎。他的确有点倒霉,孩子妈把他给盯上了,孩子不在家时也让他去家教。她把他从一个童男变成了在短期内就掌握了数十种体位的高手。他为高手所苦,不伦的关系让他无所适从,虽然开始时,在空旷的青春期尝到女人滋味让他欲罢不能。半学期过去,他说,那点事,就那么回事。我不懂“就那么回事”是怎么一回事,那时候还没有一个女孩子看上我。

        孩子妈不放他。这是家有钱人,老公在广东做生意,她一个人带孩子在家。不必工作,不愁钱花,闲着也会难受,饱暖生出淫欲。那一天孩子在外面玩,他提前到了,她在淋浴。她让他递一件睡衣,他被顺手也递了进去。那点事我后来才知道的确很简单,谁先伸出一只手的事。问题是,在当时,她想如何他就如何,听你的,本来就是件快乐事。当然,他把事情看得也很严重,第一次嘛,他像19世纪欧洲的纯情青年一样,给她留个纸条都由衷地用“您”。因为视之严肃,越发感到了不伦,道德感作祟,他有点怯,她只好主动,一次次来学校找。他退一步,她就进一步;她进了一步,依他的性格就不好意思继续退下去,他就站住了;站住了等于是又贴了上去。在这个比他大十岁的女人面前,他被动地快乐和煎熬着,直到有一天,孩子妈对他说,孩子的课就这样吧,不打算再补了(事实是,孩子的成绩越补越差)。她不再来学校,断绝了一切消息。想必是南下广东的人回来了。这样也好,他一颗心安定下来,重新成为一个阳光的大学生,如释重负地回到教室、图书馆和宿舍,做回了我们的同学和好朋友。

        他的女人历程就此开始。这么说希望不是误导和吸引眼球,他的确从此开始了与若干女人之间的纠缠。与家教的孩子妈结束后,他和高一届的师姐搞到了一起。那师姐长相不敢恭维,但泼辣大胆。他说:她找我。他还说:有过那种事,在一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变得简明方便了。师姐每天给他在图书馆占位子;到周末,会提前告诉他,电影票买好了,房间订好了。那好吧,占了位子就得去看书;买了票就得去看电影,订好了房间就该去住。他说:要不怎么办呢?

        在我看来,我这哥们一辈子都在对自己和别人重复“要不怎么办呢?”。这是答案吗?他认为是。除了中考时他用宽肩膀和巨大的后脑勺主动挡住我的考桌,此后的所有事情他都被动:走吧,那就走吧;抓着我的手,好,那就抓吧;亲我,好吧,我亲;抱抱,好,抱抱;咱们在一起吧,嗯,那就在一起。他缺少进攻性,同样不擅长防守,我们的师姐毕业去了荷兰,临行时我们去送她(我是他的朋友,因此不在避讳之列),师姐跟我说:

        ——这样的好人我再也不会遇到了。

        我赞同。不过,师姐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他是她的好人,也可能是别人的好人。只要对方具有可靠的进攻性。师姐之后,他又有了一段三个月的小爱情,这回是师妹,老乡,入学报到时他接的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因为他是好人。小丫头就晕了,喜欢上他,表白时我们已经要实习离校了。然后他们紧急来了一场三个月的爱情,他毕业走人。

        为了工作,大家只能四散,再好的朋友也不能腻着一辈子。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关于他的消息,主要从书信、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和同学聊天中获得,此外就是一两年有一次的见面交流。他分在某机关。衙门是他此生最厌烦的地方(难得地有了主动的情绪)。但当初那单位的某领导非常看好他的才华,三番五次和他联系,言辞恳切,他就答应了。好吧,那我去。这是他的天真处之一:欣赏你的只是组织中的某个人,一旦此人不足以代表组织时,组织就变成一个抽象的、失去温度的名词、形容词乃至动词,它不会从人性的、人道的意义上,把作为个体的你当回事。他不明白,组织是靠不住的。

        他去了,为人沉默低调,工作认真负责。一个女孩以请教的名义频频来到他的办公室,以答谢的名义屡屡出现在他的业余生活里。如此过从甚密,谣言免不了要四起。解决这个状况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固定的关系,半夜了,她在他的房间里还不走,他同意了。那女孩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但也不至于讨厌,半年后他们奉子成婚。这期间他出了一次小轨,或者说是艳遇,去下面检查工作时,当地一个漂亮的女公务员不停地灌他酒,灌大了,两人在酒店里春风了一度。该女公务员据说在床上极有魅惑力,他不得不在三个月内连续四次要求下基层。后来是半夜里老婆给他电话,他正和女公务员在沙发上,儿子在电话里哭出来,他说他眼泪突然就下来了,穿上衣服连夜回了家。

        据说,他起草的领导讲话稿从来都是这个系统里最好的;他不喜欢,但他知道如何把诗歌与庸俗的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领导靠出色的讲话稿得到上面的赏识,上去了,因为种种原因没法带上他,通过关系把他借调到另一个单位锻炼,职务和职权上都升了。他只身赴任。这段时间是他一生中诗作最多的时候。离家六百公里,老婆孩子一个月见一次,也许他对自己的前程有所考虑,也许他对文学有了深入的心得,反正,这个而立之年的人,我的朋友,在尚能发现的诗稿中,他留下了足有三十八首半诗歌。两年,这绝对是个大数目。

        在离家六百公里的地方,他和一个有夫之妇弄到了一起。那是个中学女老师,比他小一岁,年纪轻轻做了教导处主任,在一次他受命讲话的教育界会议上,被他的雄辩的口才折服。在相当文艺的该女教师看来,他的口才堪比脱口秀,但比脱口秀多了文才和深度,对中学教育具有高度的洞察力。她的学校就在他单位旁边。会下她去请教,会后她又拜访,邀请他到学校为师生演讲,当然还有借书、还书,探讨文学、人生、教育和社会,他们有共同语言。一来二去(在描述这种关系时,这个词果然有巨大的概括能力,既简洁又复杂),的确是一来二去。某个晚上他们聊到夜半,她说:

        ——不想回去了。

        ——那怎么办?他说,要不你住我这里,我到同事的宿舍挤一挤。

        ——那我宁愿回家。她在学校有宿舍,但她没说回宿舍,而是说回家。

        他们在城东,她家在城西,要在午夜穿过整个城市。

        ——你要是不担心,我就一个人走回家去,不劳你送。

        ——那好吧。他说,留下。

        女教师的老公做生意,人有点浑,整天忙于应酬,喝高了偶尔还会对她实施点家庭暴力。这也是她经常住在学校的原因之一。后来她老公发现,老婆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回到家轻易也不让他碰,碰了身体的感觉也不对。出问题了,但他找不到把柄,最近老婆的工作的确是忙,忙急了谁还有那种心思?“五一”长假出了事。教育系统组织后备人才去度假,在郊区的一个有山有水的度假村。女教师不该晚饭后就关了手机,她老公晚上查岗,电话快打爆了都找不到人,本能地觉得不对头,凌晨三点了又带了两个兄弟,开着车冲到度假村。我的朋友从窗户逃跑(幸亏在一楼),虽然没留下蛛丝马迹,但大半夜窗户洞开无论如何不在情理。戴着粗大的金项链和金戒指的生意人多了个心眼,强迫工作人员打开楼道里的录像。影像记录表明,我的朋友在九点差五分时进了女教师的房间,再也没有出来。据说,幸亏他跑得快,跳了窗户就往度假村外跑,免了一劫,女教师当夜被老公打得鼻青眼肿,休养了一个半月才去上课。

        那地方待不住了,他只能回到六百公里外的原单位。他的位置没了,坐在他的椅子上的人对他暧昧地笑,握手,问好,就是不提从这间办公室里搬出去。那人不走,领导也没办法,正常的逻辑是,我朋友锻炼完了是要去更高的位子的,所以就及时提拔了别人。他硬着头皮去找升迁的老领导,发现已经躺在床上成了植物人,两个月前遭了车祸,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他回到家,老婆对这事有所耳闻,加上之前的出轨,新仇并旧恨,核弹头一样爆发了:

        ——滚出这个家!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是他这辈子接受的最后一个决定:那好吧,死了了。他在门外坐了一夜,抽了两包烟,天快亮的时候,打开六楼和七楼间的窗户,像卡夫卡小说里遵从父亲的旨意跳河的那个人,面对一楼平整的水泥世界,飞身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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