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书华是我们县的作家。他是我爸的老友,我叫他老叶叔叔。我和他儿子是初中同学。
每个县都有几个作家。他们多半在体制内工作,业余喜欢写上几笔,写的多是乡土风物、生活记趣、童年回忆之类,有时也讴歌盛世。他们在艺术上野心不大,下笔平和端正,但文笔往往不错,那是一种年深日久的自我修养。老叶叔叔就是其中之一,他也写那种老式的散文,花上两三千字来描绘清晨散步时的遐想、公园里一条小径四季的变化、当知青时吃过的野菜等等。这种文字,对一般读者来说,不够有趣味性,没销路;在文学圈的人看来,又不够有深度,太陈旧。但他的文笔尤其好,能看出对文字的温情和耐心,我一度很喜欢看。他在县文化馆工作,散文只在地方刊物上发表过,所谓名不出闾里。在小县城里,大家对这样的人是有几分敬意的,但也不太多,只有在家中小孩作文成绩不好时,才想起有这么一号人。
大学时我念的中文系,免不了迷过一阵子文学。我自己也写了几年,不得其法,明白没有天分,于是作罢了。有一年为完成论文,我啃了好多现代派名家的作品,他们大都写得怪诞、沉重、扭曲,用迷离的呓语架构出一种貌似深刻的东西,我看得头疼欲裂,眩晕不已,差点就厌恶起文学来。寒假回家,我偶然拿起厕所中的一本地方刊物,看到了叶书华的名字,便睡眼惺忪地翻看起来。那是一篇描写在乡村一株柿子树下观看晚霞的散文。那些字句安宁、疏朗,如冬日的树林。语感真是好极了,让人不禁跟着低声念诵起来。我一下子就看进去了,很多年没从文字中获得这样的愉悦了。大学之后,我终日游走于西方大师之间,说实话,对这种乡土刊物上的乡土作家,是不太瞧得上的。这时,我却像从一家重金属摇滚乐肆虐的酒吧里逃出来,在后巷里呕吐之后,听到了天边清远的笛声。
从此我很爱看他的散文。得知他有个博客后,常追着看,有时还抄录一些段落。他的博客叫大槐宫,点击量很少,除了我以外好像也没什么人看。
后来他突然不写了。我身在异乡,自然不知原因,在博客上留言,他也没回复。和我爸在电话里闲聊时,谈及此事,我爸说:“这不很正常嘛?都老了,我以前爱打乒乓现在也不打了,膝盖受不了。”
今年九月,一个秋雨绵绵的周末下午,我午睡起来,打开电脑,无所事事地刷了一会豆瓣。想清一下浏览器的收藏夹,就点开来,一条条地删。瞥见老叶叔叔的博客地址,躺在收藏夹里好多年了,就顺手点进去瞧瞧。竟然有一篇没看过的博文,阅读2,评论0。我看了一下,是篇小说。他好像从没写过小说。语言风格也大不一样。我把原文贴在这里:
我不记得谈话如何开始。我不记得我怎么来到了这里,坐在这亭子下,听着石桌对面的老人娓娓而谈。他在谈论文学。声音很遥远,仿佛来自晋朝的某个清晨,又像在光年外的太空舱里同我通话。嗓音有一点沙,带着黑胶唱片的杂音。在我生活的小城中,平日没什么人和我聊这个,此时和他一聊,真是痛快极了。那些沉埋在我脑海深处的观点,像残破的瓷片,被他灵巧地拾捡起来,合拢成一只圆满的碗。我正听得入迷,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梦。因为他引用了一句诗,这是我中学时写在课堂笔记背面的句子,连同那本子一并遗失了,不可能有人知道。
我们坐在公园山顶的小亭子下。公园笼在浓白的雾中,仿佛与世隔绝。我的梦从山脚开始。我看见小径边的茶花,几团暗红,湿漉漉的。我先是看见花,随后想到花是香的,香气这才翩然而至。沿着小径往上走时,我记起山头上有个亭子,于是亭子的轮廓在雾中冉冉浮现。这公园许多年没有来过,似乎丝毫未变。松树的姿态,虫鸣的节拍,石上青苔的形状,甚至松果掉落的位置都未曾更改。只是雾大得有点出奇。登上山头,见亭下站着一人。是个老人,穿着略显破旧的灯芯绒夹克,微微秃顶,眼袋有点像王志文。他很自然地同我说起话来。我并不认识他,但也不觉奇怪。梦嘛。就朦朦胧胧地应着。云雾漫上亭子,堪堪没过脚面,我们像仙人般凌虚而坐。好像是他提议,我们来聊聊文学吧。我说好,聊文学。于是聊起来。
不知话题如何盘绕,他忽然说起韩愈的“小惭小好,大惭大好”,他说,无论一部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如何,如果作者自己不满意,那么对他来说,这作品就是失败的。我点头同意,说《随园诗话》里有个说法,叫“可以惊四座,不可适独坐”,不能取悦自己的文章,再怎么让世人惊佩也没多大意思。他说,是的,反倒是作者越用心得意处,越不容易被人留意到。所谓“诗到无人爱处工”。我说,那就够了,“清香未减,风流不在人知”嘛。我从没和人聊得这么投机过,他也很高兴的样子,他说,我觉得像你写的“兴到闲拈笔,诗成懒示人”,这个状态就很好,介于“不示人”和“欲示人”之间,有个微妙的平衡。这时一缕奇异感让我寒毛直竖,这年少时的诗句我早已忘记。我明白身在梦中,且想起这公园早就不存在了,山头已被铲平,此处现在是个商场。我回忆起睡前我在修改一篇新写好的散文,文中试图描写竹林间的落日。我想写出余辉在竹叶间明灭不定的模样,却无论如何也不满意。这些年来,我已逐渐接受有许多事物无法用文字来形容这一事实。美景当前,人所能做的只有平静地收下这份美,连同那种无力感,试图付诸笔墨,多半是徒劳。抛下笔,我带着疲惫和怅然入睡。然后就飘坠进这座早已消失的公园。
意识到是梦后,周围的一切都暗下来,行将瓦解冰消。“如果你可以……”老人的声音响起,又把我牵扯回来,公园亭子,石桌石凳,重又明朗。他没来由地问:“如果你可以写出伟大的作品,但只有你自己能领受,无论你生前或死后,都不会有人知道你的伟大——你愿意过这样的一生吗?”
我想了想,问道:“你说的伟大,是那种孤芳自赏的意思吗?”
“不是,是绝对的伟大,宇宙意义上的伟大。伟大到任何人看到你的作品都会倾倒、折服、迷醉。但没有人会看到,这就像一个交换条件。”
我已到人生的中途,写作三十余年,自认为天分并无多少,但对文学的虔诚却少有人及。何况,这是个假设。我故作旷达地一笑,说:“当然了。为什么不愿意?”
他听了,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物,缓缓地说:“这支笔是你的。拿好了。”我伸出手时,发觉我的右手散发着莹润的光,像灯下的玉器。疑惑间,他已把一支奇怪的笔向我递来,我接过它。过程毫不庄重,像接过一支烟。我端详起来。这笔只略具一个笔的样子,一头钝一头尖,材质不明,却像有虹霓在里边流转不停,光色莫定,绚烂极了。又像一根试管,盛满液态的极光。迷幻的色彩在笔杆上交叠又舒展。我盯着看了一会,似要被吸进去一般,连忙把笔插进衬衫口袋,抬头看时,老人已无踪影。亭子溶解在雾中,我醒来。
起床后,觉得神清气爽,精神饱满。回味了一番刚才的梦,我走到书桌前,拿出昨夜的稿纸。才看了几行便已羞愧难当,我敏锐地觉察到其中的杂质、裂痕和磨损之处。笨拙得像中文初学者的习作。我把它揉成一团,在另一张稿纸上疾书起来。早饭前就完成了。我用了两个结实的自然段就捕捉到了竹林中的落日,轻松地像摘一枚橘子,阐明了竹叶、游尘、暮光、暗影和微风间的关系,删掉了多余的排比和不克制的抒情。如果世上有且只有一种方式能如实留存住我在那个黄昏的所见所闻,那么方才我已然做到。昨夜我觉得满纸字句像铁栅栏一样困住我,左冲右突而不得出;此刻却仿佛在星辰间遨游,探手即是光芒。
早饭后我把文章输入电脑,发邮件给当地报刊的编辑,在陶醉中构思新的文章。一小时后他回了邮件。他说叶老师你是不是选错附件了,是空白的。我再发了一遍。他说还是空白的,是不是版本问题?不祥的预感在上空盘旋。我拿着稿纸去厨房找妻子。在递给她的一瞬间,我看到纸上的字尽数消失了,像莲叶上失踪的朝露。她问我干吗。我失魂落魄地走开,才走了几步,字迹又布满了稿纸。我猛然领悟了昨夜的梦境。当旁人的目光触及,我的文章就会消失。我试着将它念诵,却张口无声。我甚至用相机拍下稿纸,照片在旁人眼中依然了无一字。我暗自琢磨了几天,认定这是一种代价,惩罚我窃取了某种秘奥(也许是仓颉的秘奥)。多年后,我觉得这更像是一道屏障,以维持宇宙间固有的平衡。我的理解是,对宇宙而言,任何形容词都无效,宇宙既不美也不丑,因此全宇宙的美与丑应是等量的,二者之和应为零。而那支笔将扰乱这一平衡,所以只能封印在创作者的精神领域,不能落实到现实当中。当然只是猜想。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文章。我不知这状态能持续多久,于是立即开始写新的,或者说旧时想写却没能够写出的文章。最初的阶段大约花了两年。我先把那座不存在的公园的一石一木都描摹出来,让它们在文字中不朽。然后干脆复原了整座县城八十年代的旧貌,所有店铺所有面孔,声音气味,无不传神。具体文字我已忘记,只记得写得优美极了,明澈极了。有时一篇只写一种野花,一个池塘,有时几个自然段就写尽了周边的群山。你就算从未到过那个县城,只消读上几页,诸般景象便会在眼前升起,仿佛已在其中生活了几世几代。
头几年中,练习越多,我的笔力提升得越是惊人。我能精确地形容出草叶的脉络,流水的纹理,夜半林中的声响,月出时湖面一瞬间的闪光,露水如何滴落,草茎如何弯曲又弹起。我能工笔写照,也能一语传神;能镂刻尘埃,也能勾勒出星河的轮廓。即便是少年人最微妙的情绪,在我笔下也会像摩崖石刻般展露无遗。没多久,我就厌倦了描摹现实。让我倾心的自然景观差不多写尽了,故乡和回忆都已拓印在纸上。情怀得到满足后,技巧上的野心就骚动起来。我意识到表达的畅快来自于阻碍和阻碍的消除,而当我的笔无往不利,思路开阔无碍,那种畅快也就不复存在,一切只是熟极而流的操作。我不得不制定更难的写作计划。
我先是试着写了一秒钟。也就是说,我写下了这一秒钟内世界的横截面。蜻蜓与水面将触未触,一截灰烬刚要脱离香烟,骰子在桌面上方悬浮,火焰和海浪有了固定的形状,子弹紧贴着一个人的胸膛,帝国的命运在延续和覆灭的岔口停顿不前而一朵花即将绽放……我试图立足于有限的时间里,来用文字笼络住无穷的空间。用去半年,写了几万字,文体难以命名。然后我又写了一立方米。也就是说,写了过往岁月中这一立方米内发生过的一切。填满过它的有黑暗,海水,坚冰,土壤。一只雷龙的嘴部在其中咀嚼银杏叶子。岩浆在其中沸腾。雪峰的尖顶在其中生长。头盔上的红缨。刀剑的光芒。蝴蝶在其中回旋了片刻。一支箭,一只隼,一抹云,一道闪电穿透过它。一对情侣的唇在其中触碰,又分离。现在它就在我书桌上,被一盏台灯的光给注满……但这些仍不能让我满意,笔力得不到充分的驰骋。我明白主题并不重要,歌颂英雄的功绩和赞美冬夜的被窝并无高下,重要的是主题的完成是否完美。我开始考虑文体的问题。
这几年里,一个我在纸上勇猛精进,另一个我在现实中却耐着诸般苦恼。首先,我变得太过敏锐,任何感触在我这都像洞穴中的呼喊,无端被放大数倍。再轻微的细节也印在心上,好似雪地留痕。我自己申请调去一个闲职,人际关系越简单越好。另外是构思时的浑浑噩噩、文章写成后的自鸣得意,这两者我写作多年来虽已习惯,但人间文字和天仙辞句终究不同,反应强了数倍,酝酿时如中邪,搁笔后如醉酒,我花了不少时间来适应,日常举止仍不免有些古怪。自从那场梦后,我不再有作品示人,相识的编辑都以为我放弃写作了,这也正常不过,中年后放弃写作的大有人在。有一天朋友开玩笑说我是不是江郎才尽了,我恍然大悟,第一次明白了这个成语的含义。
江淹的故事传反了。真实的故事和我们熟知的版本几乎是镜像。我查阅了几本书(那些文字在当时的我眼中自然已是拙劣不堪,我硬着头皮读下去),很快就琢磨明白了。江淹曾在梦中得到一支彩笔,从此文采俊发,后又在梦中将笔交还给人,此后再无佳作,世称才尽。给他笔的人,有的版本说是郭璞,也有说是张协的,这无关紧要。在我看来,真相是这样:江淹原本就才华横溢,传世之作都写于得笔之前,因此才有得笔的资格(也许他的右手也会发光)。得了那支笔后,他成了真正的天才,写出了伟大的诗,但无法示人,因此被误解为才尽。他也许失口对人说过那支笔的存在,世人根据他的创作经历,曲解了故事的原委。想到自己能有和江淹一样的遭遇和资质,我简直喜不自禁。彩笔就在我的梦中,别在我衬衫的口袋上。我不知道给我笔的老人是谁,但我不会再把它交给任何人。
得笔的第三年,我终于着手写一些真正不朽的东西。我意识到散文的美在于舒展与流动,像云气和水波,但这也注定了它的形式不够坚固。再精致的散文,也总有一些字可以增减。想要那种不可动摇的圆满,只有求诸诗歌。我要写这样的诗歌:它的语言应是最优美的现代汉语,不应求助于古诗的格律,但音韵和结构要如古诗般完美。文笔要节制而辉煌,吟咏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世界。鉴于诗歌和漫长是相当程度上的反义词,因此这不是一首长诗,而是一组诗,但每首之间相互关联、呼应,像星体环绕着星体,水裹着水,花枝连缀着花枝。一旦我完成并记住这组诗,全宇宙就包含在我体内。所有山岳和星斗,所有云烟,所有锦缎和烛光,所有离别,所有帝王的陵墓,古往今来每个春天豪掷的所有花瓣,这些事物都将隐藏于我体内某个神秘的角落,并在我无声的吟诵中逐一闪烁。
制定好计划,就开始动笔。起初,我的脑子像一面巨大的中药柜,词汇分门别类地躺在无数抽屉里,我清楚它们的位置,熟练地抓取需要的文字,配成需要的句子。该芬芳的芬芳,灿烂的灿烂。到后来,文字纷纷扬扬从天而降,我像在雪中舞剑,总能在万千雪花中击中最恰当的一朵。当我要使用比喻时,我仿佛洞晓了万物之间隐秘的联系,凭一个比喻就能将彼此接通。所有意象都蹲伏在肘边,听我号令。斟酌音韵就像编织花环一样容易。我熔铸月光,裁剪浮云,掣长鲸于碧海,我统治天上的星星……
两年后,我完成了组诗的四分之三。但问题已初露端倪。这种通灵般的写作状态对生活的影响,在我完全可以忍耐,难以忍耐的是写作之后的狂喜。这狂喜无人可以分享,直到拖垮成一种疲倦。写作诚然能带来最澎湃的快乐,但他人的认同能让这份快乐变得确切,从滔天的浪涛变成可以珍藏的珠玉。我确实越写越好了,即便是现在,也已足够伟大,但这伟大无人见证。这并非无关紧要的事。我年轻时有许多次类似的经验:自以为写出了杰作而狂喜,隔了些时候再看,不过敝帚自珍罢了,一场蜃楼。我穿越了一万重蜃楼才奔走到如今,如今我确信这不是幻觉,眼前是真正的琼楼玉殿,可此时的狂喜和当时似乎并无不同。一样是胜事空自知。我指着天边的蓬莱幻境欢呼雀跃,所有人都视而不见;仙乐自云中降下,唯我如痴如醉,他们却充耳不闻。有时我突然动摇起来,怀疑一切又是一场错觉。我渴望听到别人的评价,来将这狂喜落到实处。有时我甚至想,要是当初没有得到这支笔,凭着仅有的一点天分努力下去,似乎也会有一个不错的人生。我尽力写一些还过得去的东西,得一点肯定,再踏实地写下去。那种欢乐虽然细碎,毕竟是细碎的珠玉。
动了这念头之后,我又开始做关于那支笔的怪梦。梦中我怀揣着彩笔,飘荡在夜空中,幽灵一样,俯瞰人间的屋顶。我寻找那些手指间有光的人。我能透过屋顶看见那些微光,然后飘落下去,穿进那个人的梦里。每个人梦中的场景都不同。有的在山洞里,有的在马背上,有的在潜水艇中。我挨个问他们当初那老人问过我的问题。他们都表示不愿意,将我请出或轰出了他们的梦。毕竟人在梦中没法说谎和逞强。我像个失败的推销员,四处游荡。后来我遇到一个少女。她戴着圆形眼镜,五官看起来很温驯,但眉眼间有一点执拗。“如果你可以写出伟大的作品,但只有你自己能领受,无论你生前或死后,都不会有人知道你的伟大——你愿意过这样的一生吗?”我熟练地问出来。“嗯,我愿意。”她有点怯怯地说。这来得猝不及防。像特工对上了暗号,齿轮合上了齿轮,我似乎听到黑暗中咔哒一响,有什么开始运转起来。我把笔给了她,不舍又释然。
醒来后,我打算继续前一天的工作。组诗即将完成。打开笔记本,我目瞪口呆,随即想起昨夜的梦。纸上一字也无。我只是动了不想要笔的念头,并没有决意要舍弃,却已在梦中诚实地交了出去。仿佛那笔容不得一丝不虔诚。我无法形容我的懊恼。我试图回忆那些诗句,脑中空空荡荡,像从群仙的会饮中骤然离席,再也想不起琼浆的滋味和霓裳的色彩。我强行挤出了一些文字,却无法卒读。我把它们展示给朋友看。多年的呕心沥血之后,总算有人看见了我的文章,我有一种终于抵达的倦意。他们都表示赞赏,且说比我当年写的还要好,但我并无喜悦。我像从云端跳伞,挂在了崖边树上,形成了一种不上不下的风格。我领受过伟大作品的伟大,便无法再满足于这种残次品。饕餮过诸神的盛宴,从此人间脍炙都索然无味。我不再写作了。当时那种通灵般的笔力荡然无存,眼界却似乎并未降低。我知道现在敲下的每一个字都粗砺不堪,这种折磨细小而绵长,像鞋中永远倒不出的沙粒。我忍耐着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
我不再写作,甚至也不再阅读了,我知道真正伟大的文字都存放在我们目光无法触及的地方,古往今来都如此。我对不从事写作的人肃然起敬,因为他们都有可能曾经拥有,正拥有,或将要拥有那支笔,在无人知道的地方书写各自的杰作。因此那支笔无处不在。它正在某个人的梦里发光,从一个人的梦里传到另一个人的梦里。人会死,文明也可能覆灭,唯独它是永生的。
我并非一无所获,我还有这些年用过的笔记本,一抽屉,一书架都是。打开来,全是空白的。但我知道,当本子闭合时,隔绝开所有目光,那些字句会重新显现。黑暗中,它们自顾自地璀璨。我把本子放在枕下,临睡前摩挲一番,枕着我几乎就要拥有的整个宇宙,然后坠入日常的,琐碎的梦中。
老叶叔叔的这篇博文发表于2011年11月,也就是他去世前两年左右。风格和他以前的散文大不相同,我看完很吃惊。过年回家,我找了个略牵强的理由,约老叶叔叔的儿子吃饭。他儿子现在也从事写作,算是子承父业,而且成功得多。前几年网络小说兴盛时,他在某网站写过仙侠、盗墓、穿越和宫斗小说,都挺受欢迎,其中一部正在洽谈影视改编权。如今他经营一个公众号,单是给电影和游戏写写软文,一年收入就很可观了,比他父亲一辈子的稿费还多。菜上齐了,我们喝了几杯。我说起前阵子看了老叶叔叔的博文,一个挺有意思的小说。他说,是嘛?他还会写小说?我真不知道。我以为他只会写那种老套的散文,写写乡土风光什么的。他吃了一筷子菜,突然叹口气,说:“你知道吗?其实我爸去世前好几年,脑子就有点不太清楚了。他一下班就把自己关在房里,说在写一个厉害的东西。趁他去上班,我偷偷翻了他的本子,你知道写着什么吗?”我摇头。“什么都没有。全是空白的。我都有点毛骨悚然,不敢告诉我妈。后来他好像突然好了,不闷在房里,出去跟人下下象棋,和你爸遛遛弯,精神也好多了。谁想到心脏有毛病。”我问后来那些本子呢?“放在家里看着膈应,清明节都烧掉了。怎么了?”他有点奇怪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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