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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作品在中国

        我很清楚地记得我的首度中国之行。抵达北京时是2004年5月的一个清晨,我的几位中国编辑亲自前往机场迎接,随身带着我所有作品的中文版。从机场前往市区的路上,我的编辑向我解释,对于将我的作品引进中国市场她真是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她说,要想让中国读者接受一个全新的欧洲作家的作品真的很难,除非是那些教你如何取得商业成功或是如何操作电脑软件的书。不过,我的中国编辑也充满信心。因为中国读书界自有一群严肃的读者,他们渴望读到内容深刻、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结果,我的中国之行就演变成一连串的图书推广活动:接受采访、在媒体上露面以及在书店里朗读和签售。虽说大家事先都有过各式各样的疑虑,不过好消息还是接踵而至:我的作品确实在中国卖出去了。——一本描写以晦涩著称的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书竟然卖了两万册!

        写书的人可以分成两种:一种人搞不懂为什么他的大著地球人没有人手一册;另一种人则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竟然有人肯巴巴地花钱买他的书而且认真读过。我属于后一个阵营,所以对于我的书竟然能在中国赢得这么多读者,我深怀感激。我有个网站,我每天都能看到中国读者的留言,他们想跟我交流几句,想表达他们对我作品的喜爱。写作是桩难上加难的营生,可是拥有这么热心的中国读者,感觉确实容易了很多。

        返观我已经出版的几本书,我有时仍不免有些犯嘀咕:我到底属于哪一类作家——究竟是什么将这些只言片语连缀到一起,成为一本完整的书。从一开始写作,我就缺乏一个明确的定位。在明确知道我想成为哪一类作家之前我只知道我不可能成为哪一类作家。我知道我不是诗人,我也知道我不是个真正的小说家(我讲不来故事,我“发明”不了人物)。而且我知道我也做不来学者,因为我不想墨守那一整套学术规范。

        后来,我终于发现了自觉正好适合自己的定位:随笔作家。据我个人的理解,所谓随笔作家,就是既能抓住人类生存的各种重大主题,又能以如话家常的亲切方式对这些主题进行讨论的作家。如果一位随笔作家来写一本有关爱的书,他也许会对爱的历史和心理稍作探究,不过他最终必须得用一种个人化的调子来写,使读者读起来就像跟朋友娓娓谈心。这种朋友般的阅读感受对我而言非常重要:我希望我的书读起来就像跟朋友谈心,不想拿大学问的帽子来充门面、唬人。

        初习写作,我还认识到我喜欢写得尽可能简单朴素。这当然也挺冒险的,因为虽说你是刻意写得朴素,可难免也会冒乏味和幼稚之讥。不过我在自己的学习过程中发现,要想附庸风雅、假充聪明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了,你只需故作高深,让人弄不懂你就成。如果有本书我看不懂,也许就意味着作者比我更聪明——这是我们作为读者都未能免俗的一种普遍的受虐欲心理。我则宁肯抵挡住这种诱惑,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来写作,因为我讨论的主题本身就是跟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恋爱、旅行、身份焦虑、美与丑以及分离与死亡的经验等等。

        除了要写让人看得懂的书之外,我还立志要写在某些方面能对人有所助益的书。有一种观念认为好书就不该(没义务)对人有任何用处,为艺术而艺术嘛——并非为了实际的进步或是事业的成功而艺术。在一定程度上我也认同这种观念。为了完全改变自己而去啃那些严肃的书籍确实愚不可及,不过,我也认为,抱定为了更好地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处环境的目的去读书,是至关重要的。最好的书能清楚地阐明你长久以来一直心有所感,却从来没办法明白表达出来的那些东西。

        恋爱和阅读之间或许真有某种重要的关联,两者提供的乐趣差堪比拟,我们感到的某种关联感或许就是基于这个根源。有些书跟我们交流的方式与我们的爱人同等热烈,而且更加诚实可靠。这些书能有效地防止我们因自觉并不完全属于人类大家族而滋生的伤感情绪:我们觉得孑然孤立,谁都不理解我们。我们身上那些更加隐秘的侧面——诸如我们的困惑、我们的愠怒、我们的罪恶感——有时竟然在某一书页上跟我们撞个正着,一种自我认同感于是油然而生。那位作者用确切的文字描述了一种我们原以为只有我们自己才有所会心的情境,一时间,我们就像两个早早地去赴约吃饭的爱人,兴奋不已地发现两人间竟有这么多的共同点(陶醉之下,只能嚼几口眼前的开胃小食,哪有心思再去吃什么正餐),我们也会把书暂时放下,带点乖张地微笑着盯着书脊不放,仿佛在说,“何等幸运,邂逅此君。”

        马塞尔·普鲁斯特曾表达过类似的意思,他说,“事实上,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作者将其提供给读者,以便于他发现如果没有这本书的帮助他就发现不了的东西。”不过,书的价值还不止于描绘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习见的那些情感和人物,好书对我们各种感情的描绘远胜过我们自己的体会,它处理的感知和认识虽确属我们所有,却又是我们根本无力予以明确表达的:它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

        我读书时总抱着非常个人的理由:为了帮我更好地生活而读书。我十五六岁时开始认真地读书,当时最喜欢读的就是爱情故事。我把书中的人物都想象成我的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活人:我读得如饥似渴,又感同身受。这足可以解释文学何以能够为失恋的人儿带来舒解和慰藉。在文艺作品中认出我们自己,可以使我们换一种达观的态度看待我们自身的困境,因为我们可以学着站在普世的高度看问题,这正是作家们为了创作而采取的立场。

        学着读书——写作又何尝不是——也就等于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我们的个性并非如我们乐于想象的那般密不透风,我们自以为只归我们独有的很多东西其实根本没那么私密——当然并不是说它们就是客观超然的,像你在快餐店里招呼侍应生那么不带感情色,而是说它们其实都是人类所共有的东西。我们在发现自己并非如此孤立的同时也要付点代价:我们也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般与众不同。

        我自己在读书时总是很自私:我不想只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我读书是为了学习,是为了成为一个更好、更有自知之明、更多才多艺的人。我几乎从来都不为了“取乐”而读书。

        我希望这能有助于解释我为什么写了这些书——写这些书是期望它们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们人类的处境。中国竟然也有些读者愿意跟随我探索的旅程,幸何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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