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是个极嘴硬的人,愿意用一整天讨论对错,却不愿意花一秒钟承认错误。
小时候调皮得很,犯了多少错很难记得,但却永远记得自己总是因为不认错,被我爹打得鬼哭狼嚎满院跑。我被我爹追的时候,我妈则一边追我爹一边喊:“别打了,别打了!唉,你就不能跟你爸认个错吗?”
我不,宁愿被追得边哭边狂奔,像个小疯子,也不愿认错。
死不认错的这个特质,一度在成长里还是让我沾沾自喜的。
上高中进辩论队选拔,抓着漏洞一抓到底,明明是抽到个烂选题,却辩得对方摔桌子要真人PK,直接晋级保送一线队。
实习的时候,在央视做晚会,为了个方案,吵了两个半小时,最后合作的导演吵困了,说没见过你这样的策划,得,按你的来。
毕业后进了广告公司,这行业简直是天助我也,经常挂着乙方的胸牌吵着甲方的话,入行提案“十提九吵”,客户签了单还会说你挺专业不怕得罪人。
谈恋爱,更是如此,我知道跟女人讲道理不如道歉,但依然过不了自己这关。
卿卿我我的时候百般好,一有分歧,我先分析,分析完了建立个方法论,然后逼着女朋友必须接受这个方法论,最后直到对方吵累了闭嘴,还恨不能再追问一句:“你承认我没错对不对?”
应该说,直到三十岁之前,我人生字典里,查不到“对不起”这三个字。
但直到和首尔讨论关于“道歉有没有用”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怔住了,半天没说话。
这大概是首尔第一次看到我这样,她是刀子嘴豆腐心,很了解我,赶紧说:“要不你写道歉没用,再要不……咱不写这个了,换个话题好不?”
但我知道,我错了。
从来不说对不起,是因为要赢,是因为不要自己有错,是因为胆怯。
那些在我成长里看起来沾沾自喜的战绩,无非是因为有那么多看破不点破我的人,她们不需要我的对不起,只是不想伤害一个不想输的人。
我忽然想到她。
十七岁的那年,我疯狂地爱上了她。
她眼睛明亮,海藻般的长头发,穿小洋装和红皮鞋,笑的时候像饱满的草莓。
爱上她,是因为每到课间,她都会在对面高二的楼上倒垂着头发看天,细密绵长的头发泛着诡异的蓝光。
我比她高一届,处在最不该谈恋爱的高三。
但那时候,爱情来了,大学算什么?!
追的过程不值得说。
我直接在运动会结束后,在学校门口拦住了她,问她要不要我陪她一起回家。
这个问题即便作为高中生,也蠢透了。
感谢高中大部分时候我都不好好上课只顾写东西,也因此在一个以严谨刻板著名的高中里还略有薄名。
她忽闪着睫毛说:“喂,你的睫毛比我还长,那好吧。”
爽快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本来准备了篇给她的小文章也没用上,就这么成了。
高中生谈恋爱,无非上学放学外加逃学。
高考在即,尽管不说,但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在心里当作最后一天一样地过。
我们散步,我在午后或者夜晚来临之前城市老旧的桥下桥洞里看她画粉笔画。看她用硕大可爱的棒棒糖逗政府门前一脸正经严肃的哨兵笑。
她看我踢球,大汗淋漓的时候递上画着笑脸的汽水儿和有体香的小汗巾儿。她跟我一起坐在小区门口父母看不见的小卖铺的马扎上,用随身听分享《音乐天堂》。
当然,时间长了,就会有争吵。
虽然是我追的她,但一个高中男生,又能有多懂得谦让。
我会为了放学等她出来太迟而发火,尽管她解释没办法老师留堂谈话。
我会为了她周末约好的碰头要临时取消而发火,尽管她解释家里来了亲戚实在没办法。
我会为了她没完没了地问我未来而发火,尽管她说只需要听我说,哪怕是假话。
我会为了很多原因发火,她会为了很多原因解释。甚至在一段所有的爱只能靠陪伴来体现的爱情里,我还经常为了球赛和哥们儿对她爽约,并且找个道理说是她烦。
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每次吵到后来,一定是她抹了眼泪,走到我边上拽起我一个手指摇晃,说:“好了,我想明白了,对不起啦,我错了,不该这样。”然后破涕为笑地看着我。
我趾高气昂地暗自欣喜,接受道歉,重归于好。
现在想起来,她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我们相处了大半年之后。
那天,她一反常态地缠着我,问我,我们俩这是爱情吗?真正的爱情,会不会因为你高考完了上大学去了,就没有了?
我正为了即将到来的模拟考烦躁,一听到高考两个字就像被踩着了尾巴。立马甩开她的手,吼道:“什么狗屁爱情不爱情!你懂什么叫爱情吗?每天琢磨这种有的没的,你累不累啊!”
她被我的无名火吓得不轻,惊恐地看着我,然后泪水稀里哗啦地落下来。
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女孩儿哭成那样。而那时候的我,只觉得尴尬,周围的人们指指点点,我回身骑车,扔下了她,头也没回。
然而依然是她道歉。
第二天是圣诞节。她知道我逃课的时间,准时在我不想被她发现偷偷溜走的时候堵住了我。她没说话,就这么牵着我的手。
她拉着我去了步行街,两个高中生,在节日喧闹的人群里像沉默的鱼,彼此紧紧牵着,逆向而游,仿佛一松开就会被冲散,再也看不见。
她买了蜡烛和小圣诞树,即便在付钱的时候,也没有松开我的手。到了我们常去的桥洞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城市里有人在放烟火,大楼已经模糊不清,情侣们兴奋地相拥着从我们头上的桥面走过,向市中心汇集。而桥洞里只有沉默的两个少年。
她看着我,又说了句对不起。
然后点燃蜡烛,一言不发地陪着我坐在一边,没有像以前那样画她的画。
桥下的水不那么清澈,甚至带着点儿腐藻的异味,无声地穿过城市流淌。
我们就这么坐了很久,直到蜡烛快熄灭。
我第一次觉得无话可说。
她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当地银行界排得上号的领导,从小到大,都是被捧着长大,很少受委屈。
我知道,让她道歉了太多次,多到我根本想不到说什么。
三个星期以后,她去了新西兰。
那个时候,出国读书已经渐渐开始成为新的选择。她的父母很诧异地发现,一直固执不肯答应出国的女儿居然在圣诞节那天回家就自己填好了表格。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她家附近的肯德基。
我强撑着一直冷着脸,她强撑着一直在笑。
她塞给我一张照片,是教学楼上,她倒垂着的头发的远景。
我说,看不清楚。
她说,对不起啊,我找人拍的。不过反正过几年,我的脸你也一样记不清楚的,对不对?
我看着窗外,对面是硕大的展架,上面有劣质的颜色写着:“高考倒计时5天,为所有考生加油。”
最后一次,还是以她道歉结尾。
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
我后来又谈过很多次恋爱,依然我行我素,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从不道歉。
整整十一年过去,有一天,一个在北京做线上宣传发行的朋友让我帮忙写篇美食类的软文。
有几个网红美厨娘介绍,我一扫名字,愣住,点进其中的一个。
是她,在新西兰做甜点,博客红得很。
后缀链接上有她的私人漫画作品。
慢慢往前翻。
停住,看见了一张,熟悉的桥洞和蜡烛。
那篇画没有名字,只有日期作名字,而日期,就是我们共度的那个圣诞节。
我关上了博客,不顾朋友生气,推掉了那篇文章。
弄不清是无法面对她,还是无法面对那时候的自己,又或者都不是。
今天的话题,首尔说的是,和女人道歉没用。
我承认,很多事儿,并不是道歉能够解决的,就像很多伤害,道歉了也并不能让时光倒流。
但对我来说,我欠了很多人一句对不起。
对于爱人,我不想再说道理,也不需要对错。
那些一直忍受我不道歉,并且委屈自己向我道歉的人。
都是因为爱。
在爱里,我一直不明白,说服了别人的嘴,也说服不了别人的心。
吵赢了全世界,只会输掉自己的爱情。
嘿,宝贝,对不起!虽然未必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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