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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时间是我的宗教

        这里是本地唯一的东正教教堂,修建于民国初期,隐没在一片杂乱无章的民居之中,俄侨相继离开后,教堂渐渐废弃。一家婚庆公司租下了这里,修缮之后,改建成了西式婚礼教堂。

        林乐清架好三脚架,从各个角度拍摄着具有俄罗斯建筑风格的外观,他有轻微的遗憾,这间教堂建筑颇有特色,但被修整得色彩明丽俗艳,已经没有多少旧式风味了,不过大概总比无人问津然后衰败下去好一点。

        他收起三脚架走进去,只见里面四壁和天顶上都安有玻璃窗,通透明亮,辛辰正坐在最后一排座椅上,凝视着前方的十字架出神。

        林乐清将摄影包放在一边,坐到她身边,“在想什么,合欢?”

        “我从秦岭回来以后,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摄影工作室做助理,第一天上班就是到这儿来拍一对新人结婚的过程。那天也很热,主持仪式的神父不停地讲耶稣,新娘的妆都快花了。”辛辰嘴角勾起,笑道,“唉,不知道怎么搞的,坐在这里就想起那天的情景。”

        当时辛辰在西安住了近一周的医院,然后执意出院买火车票回家,打电话给大伯报了平安归来,然后在家躺了足足一天,恹恹地既不想吃东西也不想挪动,到夕阳西斜时分,邻居家飘来饭菜香味,却引得她更加恶心欲吐。她想,困在深山就着雨水用力咽压缩饼干、躺在医院吃食堂饭菜都没这反应,可真是奇怪了。

        她终于还是命令自己爬了起来,趴到窗台上望向外面。这一片老居民区的房子并没有烟道,大家的厨房用的都是曾在这城市风行一时的无烟灶台,所谓的无烟灶台不过是将厨房窗台推出去一点搁上煤气灶,装在窗子上的抽风机对着外面抽出油烟,每台抽风机下面都拖着长长的油腻痕迹。到了做饭的时间,居民区内各种味道杂陈,爆炒的声音此起彼伏,充满人间烟火气息。辛辰微一仰头,只见对面吕师傅喂的鸽子群飞过,它们飞翔盘旋,以几乎相同的角度反复掠过她的视线。

        眼前是她从小见惯的寻常景象,从秦岭那样壮丽而危险的地方归来,如此市俗的景象也具有了不一样的意味,记起昨天在电话里对大伯的保证,她振作起来,换了衣服下楼去买东西吃。

        第二天辛辰便开始找工作,几乎毫不挑选地接受了第一个录用她的职位,当然这也是她大学时兼职做熟了的工作,跟着摄影师,根本不用他指导角度地打着反光板,间或同化妆助理一块迅速给新娘补妆。

        那时这所教堂刚刚翻新,色彩比现在还要鲜艳,到处摆放着盛开的玫瑰,喜气洋洋。那对新人不知是否信教,但依足西式礼仪,主持的神父也格外落力,冗长地宣讲着婚姻的真谛,诸如不要冲动之下的爱情、努力培养自己成为好的伴侣、清楚人生的目标、领会神的旨意之类。他洪亮的声音在教堂中引起共鸣,气势颇为摄人,可是辛辰只觉得疲惫,她不知道是身体没有完全恢复,还是炎热的天气、教堂到处晃眼的色彩、带着回响的布道声让她觉得难受。

        终于神父开始与新郎新娘对话,让他们交换戒指。她突然再也支撑不住了,把反光板交给同事,坐到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远远地看着激动得流泪的新娘和鼓掌的观礼来宾,想到以后得经常重复旁观这一幕,不禁一阵不寒而栗几近虚脱。

        当然她是多虑了,本地选择教堂婚礼的人不算多,而她的图片处理能力很快为她赢得了一个后期制作的职位,不必再跟着摄影师出席这类引起她强烈不适感的场面。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当时的反应颇为荒诞可笑,“我还想,以后能不来这里绝对不来,可今天坐在同样的位置,倒觉得心里很安宁平和,多奇怪。”

        林乐清也笑了,“你信仰宗教吗?”

        辛辰摇头,说:“不信,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有个信仰,是不是能更容易做到内心平静。”

        “你够平静了,合欢,平静得不像你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林乐清微笑着看她,“在太白山上徒步时,这一点已经让我印象深刻了。”

        “我招认,我是装的,乐清,其实我很害怕,可我更害怕我的恐惧流露出来会吓坏你,又或者会约束你,让你放弃自己的逃生机会,毕竟你当时还是一个孩子啊。”

        “又来了,我当时快20岁了,不是孩子。”

        辛辰直笑,“好吧,孩子,你不是孩子。”

        林乐清无奈地笑,侧头看着她,“合欢,在我面前不必装,尤其是现在,不必非要表现得开心。”

        辛辰诧异,“乐清,对着你我没什么可装的。我现在倒真是没有不开心,不过,既然你这么说,”她将头靠到他肩上,“借我靠靠就好。不知怎么搞的,可真是累啊,比连续纵山六小时还累。”

        在太白山上,两人坐在帐篷内,外面骤雨初停,到处迷漫着薄薄一层雾气,林乐清再次拒绝辛辰让他独自先走的提议时,她沉默良久,也是这样将头靠到他的肩上,却又马上抬起,问有没弄疼他的伤处。想起往事,林乐清微微一笑。

        “为什么会累,因为路非吗?”他轻声问她。

        辛辰烦恼地笑,“嘿,为什么每个人都断定我应该和他有关系?”

        “路非是爱你的,合欢。他几个月前去美国出差,跟我小表叔去我宿舍,看到你的照片后,才知道你去徒步遇险,那个时间,他正好也回来本地准备找你,你们只是错过了而已。”

        “这是他跟你说的吗?可那根本不是错过,我们早就走上不同的路了,再见面没什么意义。”

        “于是你特意去参加徒步,只是为了避开他吗?”

        “天哪,你居然这样想,希望他可别这样推理才好。不,乐清,我不至于为避开某个人,特意去找一个会让自己送命的机会,那简直矫情得太可笑了,更别说还差点拖累到你。我以前一直任性,可真没任性到漠视自己和别人性命的程度。我只是那段时间状态很差,厌倦了当时的工作,再加上不想见他,准备随意找个地方散心,唯一的错误就是准备不足。”

        “在太白山上,你发烧昏迷,一直叫他的名字,让他不要走,合欢,不要骗自己。”

        辛辰蓦地坐直身体,转过头盯着林乐清,“真的吗?”看见林乐清肯定的表情,她咬住了嘴唇,思忖良久才苦笑道,“我倒不知道,我病得这么狼狈。”她突然意识到什么,抬手捂住嘴,“你不会把这也告诉了路非吧?”

        林乐清笑道:“我真说了,他一定要问详细情况,那么好吧,如果是他辜负了你,那他活该受点良心责备。”

        辛辰神情变幻不定,隔了一会儿,耸耸肩,“乐清,我跟他又不是演肥皂剧,没有谁辜负谁啊,不过是他要出国留学,我说分手,然后各走各路,很平常。这个误会太可笑了,难怪他看我的样子一脸负疚加忏悔,希望他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甩了他的女朋友,我可承担不起这责任。”

        “你不爱他了吗?”

        “乐清,你15岁时爱过谁没有?”

        林乐清认真想想,“我比较晚熟,15岁时还很纯洁的。有人给我写过情书,我对一个女孩有过朦胧的好感,不过好像说不上爱。”

        “我15岁到18岁时,爱过一个人,爱到舍不得放手,只希望能霸占住他,不管其他一切,到最后明知道留不住他了,也不愿意装得大度一点留个美好的回忆给他。”她轻声笑,“现在想想那个彪悍的劲头,自己都觉得奇怪,搞不懂怎么会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该为自己改变人生规划。”

        “可是依我看,为所爱的人改变规划才是明智的选择啊,不管是工作还是学习,哪有爱人来得重要。”

        “你看,我还是得叫你孩子,你和我17岁时的想法一样。”

        “长大就意味着学会把爱情拿来权衡取舍吗?我觉得这样长大实在可悲。”

        “是呀,我倒是想一直那样理直气壮下去,可我就是可悲地长大了,突然就能原谅一切了,当然也没办法再有那么强烈的爱恨了。懂我的意思吗?我们都回不去从前,要问我爱不爱他,我只能说,我曾经爱过,曾经而已。”

        “合欢,我希望你快乐,不要陷在回忆里不能自拔,白白苦了自己。”

        “回忆对我很重要,没有那些回忆,好像白活了某段光阴一样,不过放心,我把回忆跟现实分得很清楚。也许有一阵我还存过一点可笑的妄想,好在至少三年前,我已经完全想明白了。”辛辰注视着十字架的方向,笑了,“感谢万能的时间,对我来说,时间就是我的宗教。”

        “你决定不被回忆束缚是好事,可是合欢,为什么我听得这么苍凉?”

        辛辰回头,只见教堂穹顶通透的光线直射下来,林乐清那张年轻的面孔神采斐然动人,眼睛明亮而清澈,满含着关切,她笑了,抬一只手摸他隐有黑玉般光泽闪动的头发。林乐清闪开头,一把捉住她的手,佯怒道:“又来充长辈占我便宜。”

        辛辰笑得靠倒在椅背上,“爱上你并被你爱上的女孩子一定会很幸福,乐清,我提前妒忌她的好命。”

        林乐清看着她,也笑了,仍然握着她的手,“这是在告诉我,你不会爱上我吗?”

        “你是我最信赖的朋友,乐清,我珍惜我的友情,才不会用爱情这么脆弱容易变质的东西去祸害它。”

        “喂,我还没开始好好爱一个人,你就把爱情说得这么恐怖了。”

        “好好爱一个人是很美好的事,乐清,值得你去尝试。”辛辰仰头对着教堂穹顶,光线刺激下她微微眯起了眼睛,“不过好好去爱,需要有爱的能力。我大概没那个能力了,我可以凑合和要求不高的人谈谈情说说爱,找点小开心。可要是朝你要爱情,就比困在太白山上时拉着你,不放你去争取逃生的机会还要可耻了。”

        “这叫什么话?”林乐清诧异,“你才25岁,就说自己没有了爱的能力?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不要急着断定自己未来的生活。”

        辛辰抽回自己的手,大大地伸个懒腰,站了起来,笑着说:“这句话该我对你说才是,小朋友。对,我们都不要急着断定未来,乐清,尤其是你,好好享受生活吧。”

        两人出去,再拍摄了其他几处建筑,光线渐暗,他们漫步回家。没想到那片住宅区前较之午后还要热闹,下班回家的人也加入了讨论,有人情绪激昂慷慨陈词,有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这场面是辛辰住这里二十多年也没见过的。他们正要穿过人群走进去,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却叫住辛辰:“哎,你是住那栋楼五楼的住户吧,过来到联名信上签字,我们一起要求更高的拆迁补偿。”

        辛辰草草扫了一下内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房号,回头示意林乐清赶紧走进楼道回家。

        “你准备跟他们一块抗争吗?听说现在国内钉子户都很厉害,手段千奇百怪。”林乐清放下摄影包,一点不为这个项目是他小叔叔的昊天集团开发的发愁,倒觉得这事很有意思。

        辛辰摇头,她可不准备在这里多耽搁,“我打算等拆迁补偿标准确定了,只要不算离谱我就马上接受。”

        “那你还签名支持他们?”林乐清吃惊,他多少有了点外国人的脾气,不大理解辛辰这样视签名为儿戏。

        “我不签,她会拉着我说个没完,而且,我确实支持他们去尽量争取更高的补偿啊,只是我不打算多耗在这里了。”

        林乐清认真看着她,“合欢,你是不是急着要离开这个城市?”

        “不急啊,不拿到钱我哪儿也不会去,而且你下周回美国对吧,我肯定是在送走你之后再走。”

        “又跟我玩顾左右而言他。”

        “喂,别乱显摆你会的成语。我就是搞不懂,我每次认真回答,别人都当我是敷衍,难道我的信用这么差?乐清,我的计划很清楚,从现在开始,不会再接周期长的工作了,抽出时间就去办护照。只要开始发放拆迁款,我就开始处理不要的东西,能送的送能卖的卖。等拿到钱以后,先去昆明住一阵子,转转周边的地方,顺便看看有没工作机会。我们都没别的安排的话,就明年在捷克碰面吧。”

        她说得这么详尽,林乐清开心地笑了,“合欢,那我们说定了。”

        辛辰的手机响起,她拿起来看看然后接听:“你好,旭晖。”停了一会儿,她漫不经心地说,“不,改天再说吧,今天我累了。”

        严旭晖收起手机,见辛笛一脸的似笑非笑,不禁乐了,“想说什么你就直说吧。”

        “老严,我现在要是再叮嘱你别去招惹我家辰子,可完全是为你好,你老男人一个了,哪还伤得起心呀。”

        “喂,我只是请她出来吃饭好不好。当年我倒是真想追求她,可惜刚露点想法就被你拍了一头包。如果不是你,辛辰早就是我女朋友了,害我白白惆怅了这么多年。”

        服务生正把他们点的简餐一份份送上来,辛笛扒拉着自己面前的黑椒牛排,嗤之以鼻,“你就可着劲意淫吧,凭你也追得上我妹。”

        戴维凡忍笑拍严旭晖的肩膀,正要说话,阿KEN先笑道:“Sandy是恋妹狂,对她堂妹有无限信心。”

        严旭晖大笑,“阿KEN你太精辟了。”

        辛笛瞪他们一眼,却也笑了,承认自己是对辛辰偏心到了一定程度。戴维凡笑吟吟看着她,“放心,你家辛辰也是恋姐狂,白天还跟我说呢,我干手净脚也未见得追得上你,你们姐妹俩口气如出一辙,倒真有默契。”

        三个男人齐声大笑,严旭晖反过来猛拍戴维凡肩膀,“老戴啊老戴,你完了,居然想追求辛笛,就等着撞一头包吧。”

        辛笛再怎么满不在乎,也难得地红了脸,拿了刀叉去切牛排,悻悻地说:“就没见过你们这么八卦碎嘴的男人。”

        玩笑归玩笑,吃完饭后,几个人重新进入工作状态,自然都是全神投入,一直忙到店里打烊,总算将画册拍摄的大致框架确定下来,虽然都习惯熬夜,也有了几分倦意。从四月花园走出来,阿KEN与严旭晖上了出租车,戴维凡带辛笛往他停车的地方走,路上行人已经很少了。

        将近八月底,晚风终于带了些许凉意,戴维凡不知什么时候牵住了辛笛的手。走在寂静的午夜街头,身边有一个高大的男人,手被包在一个大而带着薄茧的掌心内,看着他控制长腿迈出去的步幅,与自己保持同行的频率,辛笛想,不知道这种平静而愉悦的状态能不能算作恋爱,反正似乎滋味还不错。不过居然连这也不能确定,她又有点自嘲,似乎之前的几次恋爱都白谈了,没有多少回忆和体验,现在想得起来的东西真不多。

        “在想什么呢?”

        “维凡,你最长爱一个人爱了多久?”

        戴维凡不免警惕地看向辛笛,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一个陷阱。他要是说从来没爱很长时间,当然显得自己薄情寡义,配上不良的前科,简直就可以马上被一脚踹飞;可要现编出一个情深意长的例子他做不到,而且不免后患无穷。照他的认识,女孩子情到浓时,不免都会计较以前的事,到时候辛笛再来追问:“你既然那么爱她怎么还会分开?”“你现在还想着她吗?”那他也可以直接去死了。

        没等他念头转完,辛笛已经叹了口气,“你大概不会爱一个人很长的时间,唉,这样也好,感情纠结起来真让人害怕。”

        戴维凡被弄得没头没脑,“谁说恋爱一定要纠结啊?明明可以是很快乐的事情。”

        辛笛此时想起来的却是下午的情景,她的好友路非,一向沉静的面孔上带着那样深刻的无奈;努力维持着表面平静和礼貌的纪若栎,一看便知只是掩饰着愤怒焦灼;还有辛辰,看着若无其事,却分明经历了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情。他们大概都长久地爱过,可现在都说不上快乐。

        她低下头,只见路灯将她和戴维凡的身影一时长长地拉在身后,一时投射到前面,她穿的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在人行道上,发出小而清脆的声音,偶尔一辆车从他们身边匆匆掠过,更增加了点夜深人静的惆怅感觉。

        戴维凡侧头看她,不理解她突然的沉默,但却多少知道,她刚才的问题其实并不是打算探询他的过往情史,而这会儿又神游别处,恐怕根本忘了他在身边了。两人已经走到了他停车的地方,辛笛心不在焉地走到副驾座,他的手一带,将她揽入了怀中。

        辛笛撞在他结实的身体上,才回过神来,她仰起脸,只见路灯光透过树叶缝隙在她面前那张英俊的面孔上洒下光影,越发显得他鼻梁高挺,每一个线条都带着诱惑,他的脸慢慢向她低下来,嘴唇压上了她的唇,放在她腰际的手臂将她揽紧贴合在他的身上。

        这还是自从香港那次酒后,两人头一次接吻,戴维凡娴熟地撬开她的嘴唇和牙齿,长驱直入,辛笛只觉得心怦怦地狂跳,全身有酥麻无力的感觉,只想,身体反应居然这么诚实地败给了这厮,还真是来得危险。大脑供氧不足带来的眩晕感让她有点想叫停,又有点舍不得,不容她多想,他的吻越来越深入,辗转吸吮,她回应着,再没其他意识了。

        他移开嘴唇,一路吻向她的颈项,再凑到她耳边,“去我那儿还是你那儿?”

        她的心脏跳动得狂乱,一时居然弄不清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含糊嗯了一声。戴维凡掏出车钥匙按遥控开车门,那个嘀嘀声在宁静的夜晚来得响亮,她这才蓦地回过神来,明白戴维凡是在做什么提议,连忙摇头,“不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她的脸热得通红,犹带一点气息紊乱,却说了这话,戴维凡被她气乐了,手臂用力将她再箍紧一点,眯着眼睛看着她,“害怕了吗?”

        隔了薄薄的衣服,抵着他的身体,他灼热而紧密地环抱着她,她的脑袋中混沌一片,良久,她抬起手撑着他胸前结实的肌肉,“你自己也有临阵脱逃的时候好不好。”

        戴维凡被说中痛处,好不尴尬,“忘了那件事吧,我们重新开始。”

        “我们现在有工作要一块完成,我不想搅得公私不分。”

        这个理由如此堂皇,戴维凡有点无语了。他倒是一直知道辛笛对工作的认真,不过合作拍个画册,设计师确定服装和拍摄构想,他这边策划跟制作,虽然忙的是一件事,可真不至于和个人感情发生冲突,摆明就是推托了。他挫败地放开一点她,一时却舍不得松开手,双手搂着她的腰,“设计总监和广告公司的人暗通款曲,你们曾总知道了会怎么说?”

        辛笛此刻已经镇定下来,笑道:“倒不至于砸了我的饭碗,不过要是从此叫我别去审查公司宣传品了我才高兴。”

        戴维凡大笑,“那好,明天开始我天天接你下班,早晚曾总会免了你这苦差事的。”

        戴维凡送辛笛回家,她走进楼道,转头看他的车子掉头驶出院子,懒洋洋地上楼进门开灯,她的玄关处放着一面穿衣镜,换了鞋子直起身,一眼看到里面的那个人面如桃花,一副春心萌动的表情,不禁好笑又有点吃惊。

        辛笛一向不算胆小,香港那晚,也不过是借点薄醉盖脸而不是壮胆。只是那会儿是在异地,戴维凡不过是她一向没放在眼中的学长,一年也只是开发布会、看展览时打个照面而已。那次脑袋一热,她想,活到28岁才放纵自己一次大概无妨,大不了一夜过后各走各路,以后偶尔碰面全当不认识好了。可是现在约会一多,她居然有点情怯。

        辛笛仰靠到沙发上,认真思量,跟一个住在同城的花花公子调调情也许没啥大不了,但当真弄得好像恋爱一样,给自己惹来后患似乎就有点不值得了。她决定还是谨慎一点好,不要被这厮的美色所诱冲昏了头,想到他的美色,一下记起刚才那个坚实的怀抱和手抚上他胸肌的感觉,不免又耳根一热,她断定大龄女怀春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

        戴维凡说到做到,果真第二天就开始接辛笛下班。辛笛倒不反对他这样献殷勤,她的下班时间恰好和本地出租车的交班时间重合,每次叫车都得等上半天,以前也动过念头想去考驾照自己买辆车代步,可是她妈妈闻言大惊,说:“你走路心不在焉不看路已经叫人害怕了,再去开车,岂不是想叫我风湿性心脏病直接转心肌梗死吗?”她只好作罢。

        辛笛从来不和自己过不去,也并不在乎单位同事怎么看。有人来接,她拉开车门就坐上去,坦然得很,车子停到院中,她一边解安全带一边说:“哎,你跟我一块上去。”没等戴维凡把这个邀请消化成惊喜之情表露出来,只听她说:“我那儿收集了好多配饰,你拿去给老严,我估计拍画册时造型师用得上,省得又临时出去采购。”

        戴维凡暗自自嘲,只能跟她身后上楼,没想到一开门,辛笛就大大地吓了一跳——她妈妈李馨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李馨有这边的钥匙,也确实酷爱偷袭检查,她曾不止一次地想,自己守身至今,大概还真得感谢妈妈的坚持不懈。

        李馨疑惑地打量着戴维凡,他很殷勤地叫阿姨好,李馨点点头,辛笛连忙跑进自己的房间拿出装着配饰的收纳箱递给他,“跟老严说给我保管好不许弄丢了,再见。”

        戴维凡好笑,明白她是想赶紧打发自己走,正要告辞,李馨却说:“小戴,既然来了,一块喝碗汤吧,我刚炖好的。”

        她去厨房,辛笛无可奈何地说:“得,那就坐下喝呗。”

        李馨将汤盛两碗端出来,戴维凡大口喝着,同时夸奖:“阿姨这罗宋汤做得可真地道,不稠不稀,味道浓郁,看得出是花时间小火焖出来的,不是那种懒人罗宋汤的做法。”

        这个恭维听得李馨很受用,她这几年工作相对清闲,对钻研厨艺颇为上心,偏偏辛笛对此完全不感兴趣,最多只夸一句好吃,“小戴,看不出你对做菜也有研究,这个菜的确不难做,就是花工夫,牛肉我都焖了三个小时。”

        戴维凡一本正经地说:“我对厨艺很有兴趣啊,改天有空做几个菜请阿姨品尝指导一下。”

        李馨自然开心点头,辛笛只能偷偷拿眼睛横他,示意他赶紧喝完汤走人,戴维凡不想招惹她发急,将汤喝得干干净净,然后告辞走了。

        辛笛松了口气,“妈,您打个电话,我过去喝就得了,何必送过来呢?”

        “你爸爸出差了,这两天我就住你这边,是不是不欢迎你妈了?”

        辛笛嬉皮笑脸地说:“您一来我就有口福了,怎么会不欢迎呢?”

        “小戴看着还不错,又懂礼貌,又有品位,对你好像也很好,就是这男人长得太漂亮,未免让人有点不放心。”

        辛笛努力忍笑,顺着她的话头说:“是啊是啊,我也这么想,所以我打算多看看再说。”她想预先把话在这放着,以后就算分手了,也正好把责任推给戴维凡,至于他算不算冤枉,就不在她考虑范围以内了。

        “昨天你谢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路非突然解除婚约了,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李馨说的谢阿姨是路非的妈妈,她和李馨一向关系不错,眼下路非又留在本地,听到儿子解除婚约,马上打电话给她探听消息。

        辛笛咽下最后一口汤,一本正经地说:“我不知道啊,这个很平常吧,结婚不还有离婚的吗?没结婚前觉得不对马上叫停,对大家都好。”

        “这叫什么话,婚姻大事又不是儿戏,今天订婚明天分手成什么样子。我先只听说路非是和女朋友分了手,可没想到都已经订婚了还反悔。路非一向很稳重,这件事,和小辰有关系吗?”

        “妈,您这可是胳膊肘往外拐了,干吗把小辰往这件事里面搅,她这么多年没见过路非,凭什么就该和她有关系啊?再说路非也是成年人了,他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这孩子一向在这方面缺心眼,没注意那次吃饭的时候路非看小辰的表情,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回去跟你爸说,他还不信,你看,果然惹出事来了。你谢阿姨说她可能要过来一趟,唉,这要是给她知道是小辰干的,我和你爸爸都没脸见她了。”

        辛笛好不恼火,可是知道跟妈妈讲不清道理,“妈,我还得出去一趟,办点小事,不会回来太晚的。”

        她拿了包一边匆匆出来拦出租车,一边给路非打电话:“你现在在哪儿?我马上过来。”

        路非借住在市中心他姐姐路是的一套高层复式公寓里,他开门接辛笛进来,带她上了露台,小桌上搁了一瓶威士忌和冰桶,显然他是在独自喝酒解闷。

        “路是姐姐呢?”

        “她回深圳开会,明天过来。”路非去给她拿来一瓶果酒,倒了半杯给她。

        “你搞什么鬼啊,路非,前女友跑过来找我也就算了,听说你妈也要过来。我可跟你把话说前头,要是纪若栎去找辰子讲数,谢阿姨再来怪罪她,以她的个性,我看你们两个就基本没任何指望了。”

        路非靠到椅背上,半晌不说话,辛笛只见灯光下他脸色疲惫,眼下隐隐有青影,神情郁郁,不禁有点心软了,“路非,我一直以为你总能处理好所有的事情。”

        “我以前也一直这么自负的,不过现在看来,我很失败。”他牵动嘴角,微微一笑,“放心小笛,我已经跟若栎说清楚了,分手的原因全在我自己,三个月前我从美国一回来就跟她提出来了,那会儿我甚至都不知道小辰是不是还有男朋友,我只是觉得继续下去对若栎不公平,不关小辰的事。我不会让她去找小辰的,至于我妈妈,我会说服她不要过来。”

        辛笛松一口气,端起酒杯向他示意,“得,陪你喝酒解解愁吧,也省得我枉担了被你暗恋的虚名。”

        路非苦笑,与她碰一下杯,一饮而尽,完全不像他平时慢慢喝酒的风格。

        “路非,我就不明白,你既然这么喜欢辰子,为什么不早点回国来找她?难道你在等她主动叫你回来吗?”

        路非怅然摇头,“我从来没狂妄到那一步,小辰又怎么可能会主动开口。”

        “于是你们两个就这样各行其是,拖到今天。”辛笛只好再次确认,闷骚的男人的确就是灾难,“好吧,该不是我那些邮件让你不回来的吧,辰子有人追求不是很正常吗?你真应该直接跟她联系的,我要早知道你的那点心思,也不至于什么都说了。”

        “如果她肯看我给她写的邮件,”路非顿住,微微出神,然后摇头,“不,她还是不看的好,我根本没权利让她等我。”

        辛辰曾看着他的眼睛,清楚明白地说:“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仅仅只是害怕她这个拒绝吗?路非当然也曾问过自己。他只能坦白承认,他其实是没法回来面对辛辰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

        辛笛给他的邮件,总不经意说到有人追求辛辰,尤其在他拿到学位那年,辛笛说到辛辰有了一个很好的男友,西北人,个性爽朗,对她很好,连辛开明偶尔见到后都很喜欢那个男孩子,说他有上进心,有才气又体贴。

        看完邮件,路非对自己说,既然她快乐,你更没资格回去打搅她了。拿到风投公司的OFFER以后,他搬去了纽约,租住小小公寓,往返在世界最繁华的都会区,和周围每个置身大城市的男女一样,挂着一张没有表情的面孔,来去匆匆。然后就是各地出差,从一个城市辗转至另一个城市,透过酒店窗子看各个地方不同却又相似的灯红酒绿。

        当某天深夜从欧洲返回纽约公寓,看到候在楼下门厅不知多久的纪若栎时,路非有些微的歉疚。他知道这个女孩子对他的心意,但对她的暗示一直回避;对她的直接表白,则委婉拒绝。现在她又独自从旧金山飞来苦等着他,这样的美意让他有不胜负荷之感。

        路非只能抱歉地解释出差回来很累,先送她去了酒店,然后回家,他没有开灯,给自己倒了杯酒,疲惫地独坐在黑暗中,直到歪在沙发上睡着。

        他的梦境从来真实得仿佛一部带现场感的电影在脑海中重放,半凋的合欢花簇簇落下,一片片浅淡如雪的樱花花瓣被轻风吹送,和暖的风轻轻拂面如一只温柔的手抚过,一串串笑语银铃轻击般掠过耳边,每个字都清晰,却没法组织出具体的意思。有时一个纤细的身体依稀依偎在他怀抱中,他却不敢用力,唯恐双手合拢一点抱到的只是一个虚空……

        他从梦中醒来,看着黑黑的天花板出神,头一次对自己说,还是回国去吧,既然隔着大洋也没法逃开想念。

        纪若栎告诉他,她已经去申请了进入哥伦比亚大学,留在纽约继续学业。他只能抱歉地说,他向老板申请调去国内办事处工作,正在等待调令。他不去看纪若栎骤然黯淡的眼神,笑着说:“哥伦比亚大学这个专业也不错,排名很靠前了。”

        三年前的二月底,路非如愿收到调令回国,开始接手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他没想到的是,纪若栎居然早于他飞回了北京,已经租好房子住下,她去机场接他,笑道:“现在美国经济不景气,我打算也赶时髦回国碰下运气。”

        路非清楚地知道,她家境优越,全家早早定居旧金山,读的是至少在国内没什么实用价值的艺术史专业,根本不用学其他人避开不景气的经济回国打拼,她的目的不言自明。如此不舍不弃,他只能苦笑,“你让我惶恐,若栎,我不免要问,自己何德何能?”

        “我愿意为自己认为值得的目标坚持和等待。”纪若栎这样回答他。

        路非无言以对,然而他清楚地知道,他牵挂的却是那个分手时明确对他说既不愿意坚持,也不愿意等待的女孩子。

        那天,路非站在拐角的路口等辛辰,四月的天气温暖,他才参加完姐姐的婚礼,从南方回来,夜色下他站得笔直,只听一阵嚣张刺耳的摩托车轰响声由远及近,那几年本地突然多了一群纨绔状的少年,驾着各种款式的摩托车,特意拆去消音器,嚣张地在城市飞驰来去耍酷,有的更相约在深夜赛车,后座多半还载一个打扮入时的女郎,一般市民对他们的做派和弄出的噪声很是厌恶。

        一辆本田公路赛摩托以近乎危险的速度驶过来,戛然停在离路非不远的地方,后座上一个背书包的女孩子跳了下来,正是辛辰,她取下头盔递给骑摩托的男孩子,一手整理着头发。

        “我送你进去不好吗?”

        辛辰的声音是没好气的,“拉倒吧,你这车闹这么大动静,我大妈听到又得说会犯心脏病,把我一通好说。”

        那男孩子哈哈一笑,“我明天还是这时间接你。”

        “你别来了,回头同学看到告诉老师我也麻烦,走吧走吧。”

        那男孩将头盔挂在车头,一轰油门,飞快地驶走了。辛辰转身,一眼看到前面站的路非,她将头扭向一边,自顾往前走,路非无可奈何,只能迎上去拦住她。这是两人在他学校门前分手后第一次见面,辛辰没有一点打算搭理他的意思。

        “小辰。”他叫她,她抬起眼睛看着他,那张下巴尖尖的面孔上,嘴唇抿得紧紧的,正是她倔强时的标准表情,路非叹气,“以后不要坐这种摩托车,飙车太危险,很容易出意外。”

        这显然并不是辛辰想听到的话,她一声不吭绕开他就要走,路非揽住她,“小辰,我要怎么说你才能明白,出国并不代表我要放弃你不喜欢你了,等我毕业……”

        “可那就代表我放弃了你,路非。”辛辰眼睛中蓄了泪光,却牵着嘴角扯出一个笑,清楚明白地说,“我不等任何人,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她推开他的手,拔腿就走。如此没有一点转圜余地的坚决,路非只能眼睁睁地看她越走越快,消失在他视线里。他想,竟然就这样结束了吗?她拒绝好好地告别,拒绝再有任何拖泥带水,不要一点关于未来的许诺,所有的反应完全是孩子式的愤怒与负气发作,让他完全无能为力。

        隔了大半个月的一个周末,路非突然接到辛笛的电话,她语气急促地说:“路非,你赶紧去市郊的交通支队一趟,把辰子接出来。”

        “出了什么事?”他一边匆匆跑出宿舍,一边问。

        “她刚给我打电话,好像和人去飙车,前面有人出了事故,交警赶过去把他们全扣留了,好多未成年的小孩,都要家长去接。我这会儿刚上火车,去南京领奖,你帮我去接她吧,千万别告诉我爸妈,要不又得骂她了,她最近情绪挺古怪的,大概快高考,压力太大了。”

        路非问清地点,叫了辆出租车赶过去,果然那边交通中队院子里停了上十辆颜色型号各异的公路赛,而一个大办公室沿墙根站了一排足有二十来个少男少女,辛辰也站在一边,没什么表情地看着前方。一个队长正在训几个家长模样的人,“太不负责任了,有钱也不能由着小孩这样胡闹,买好几万的摩托跟人飙车玩,我看最好把你们全拖医院去,看看那两个小孩现在伤成什么样了才知道害怕。”

        那几个家长自然是点头不迭,连称回去一定严加管教,签字将各自的孩子领走。

        路非跟一个交警说来接辛辰,哪知道对方毫无商量地说只能父母来接,同时不客气地讲:“这些女孩子个个鬼灵精,刚才已经有两个男孩子冒充表哥、哥哥来接人,全让我们赶走了。我们也不会拿他们怎么样,关键是叫家长来接,对他们负责。”

        路非无可奈何,只能出来打手机给父亲在这边工作时的最后一任秘书,那人当然马上赶了过来,找了中队领导,辛辰被顺利领了出来。

        路非和秘书告别,谢绝他送,带了辛辰出来,辛辰转身就要走,他一把拖她站到交通中队门处的宣传栏前,“你好好看看这些照片再说。”

        宣传栏上贴的自然是各类交通肇事的现场照片,惨不忍睹。辛辰停止挣扎,直直地站在那儿,脸色惨白地看着,咬着嘴唇不作声。

        “你到底想干什么,小辰?今天学校应该有课吧,你又逃学,和这帮人一块鬼混,我已经跟你说了这样很危险……”

        “和你有什么关系?”

        路非彻底被激怒了,厉声说:“好吧,和我没关系,你的生活终究是你自己的事情,不是我的责任。可是你看你的行为,算是能对自己负责吗?”

        辛辰转过头,没有血色的面孔衬得眼睛越显幽深明亮,仿佛有两簇小小的火焰在瞳孔中闪动,良久她开了口,一字一字清晰地说:“我不会稀罕当任何人的责任。”

        辛辰转身走了,下午的阳光直射下来,她笔直地走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拖在身后。路非看着她的背影,放松紧紧握住了的拳头,刚才满腔的怒气突然烟消云散。

        他当然不是为她的不理睬生气,他的怒意更多是对自己的无能为力而发。他对自己的决定充满质疑,她到底还是一个心理脆弱的孩子,他却对她越来越不宽容,不知道是被她那样强硬的姿态刺激,还是离别带来的痛楚慢慢以另一种方式占据了他的心,让他再没有以前的耐心和温柔。

        接下来,路非不得不准备护照、签证,经常往返于本地、南方父母那边和北京之间。他打电话给辛笛,辛笛告诉他,辛辰最近倒是很安静,再没出去和人玩危险的摩托车,他才略微放心。等他拿到签证从北京回来,辛辰已经结束高考去了昆明她父亲那边。

        路非出国前最后一次见过辛辰,仍然是不欢而散,辛辰撕碎他留的邮箱,清楚明白地告诉他,她不准备等任何人,也不想收到邮件。他能清楚地看到她眼中的伤痛,可是她拒绝别人用任何形式去抚慰,宁可任性地纵容自己加深那个痛。

        也许他姐姐说得是对的,他们确实需要各自成长的空间,也许时间能帮助她接受现实。他只能黯然踏上北上的飞机,透过舷窗看着下面渐渐变小消失在流动不定云层下的那个城市,他想,不知道三年以后,再见到她,会是什么样的情景。

        他完全没想到,这一别就是七年,光阴流水般逝去,带走的与留下的同样让人惆怅,而时间差不多改变了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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