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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预知死亡》——不自由·毋宁逃

        名导演赫尔佐格拍吸血鬼Dracula是在荷兰一个名为代尔夫特的小城,我去过那里,和纽约不同。是一个典型的荷兰式干净美好小城——据荷兰人告诉我,他们收拾家务的标准是:屋外的人可从屋前落地窗视野无碍地直接穿透过屋后的落地窗——然而,你坐在代尔夫特暖暖的遮阳篷底下喝咖啡,看着日光底下无新事的明亮街景和活动的人们,你仍会想到电影中受伤的卓久勒伯爵幻化成蝙蝠,跌跌撞撞飞入永恒黑夜之中的悲凉画面。

        你很清楚他还是不会死,因为这样才更悲伤。

        卓久勒伯爵(我不喜欢近年来台湾把Dracula改译成德古拉,怎么看都像个嗜吃巧克力糖的贵族胖子),据说他是背叛了神,遂遭到永远不死的诅咒——永生原来是诅咒吗?

        非常可能是。尤其如果我们年纪稍大些,且因此经历过较多次的死亡的话,我们极可能发现,死亡的威吓主要来自于恐惧,某种走入黑暗甬道的未知恐惧,而倒不是代表痛苦本身;相反的,在某种特别的情境之下,痛苦往往不是因为死亡,而是“不能死”——福柯在他《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谈酷刑,指出酷刑其实是一种“延迟死亡”的精密技术,刽子手以丰富的经验和精确的计算,巧妙避开死亡以求犯人痛苦极大化的艺术。

        当然,优雅有气度的卓久勒一般而言只存在影片、书本和幻想之中,而酷刑,正如福柯指出的,已退缩到历史的阴暗角落里。但如果我们不拘泥于狭窄的字面意义,换个角度来问:是不是有什么我们真心喜欢,或甚至于,我们真心爱恋的事物,注定会不等我们先一步离去?如果我们预先晓得了这个必然性,我们还愿意、还敢、还能去喜欢去爱吗?

        如此,我们便把这麻烦拉回到举目所及的日常经验之中去了,发现我们虽然活于二十世纪末除魅殆尽的时代,身为生也有涯的人类,但往往仍不能免于类似卓久勒伯爵的悲伤处境。举个稍微不伦不类的例子好了:就我个人所知,很多人之所以不愿养狗养猫养宠物,便基于如此的理由,相对于人类,它们的自然寿命短多了,我们得扮演那个一一送走它们的卓久勒伯爵。

        这一次布洛克的,其实是马修·斯卡德先生(对我们读者来说,他也等于是个不死之人)的爱情故事,从艾略特的名诗开始,此诗的第一节题为“死人的殡葬”:

        紫丁香,从死沉沉的地土,杂混着

        

驻市侦探



        美国革命后的冷硬私探派强调写实,因此,在探案中往往呈现着一时一地的特殊风情,而他们笔下的穷侦探,偶尔或因案情需要,也会浪费金钱跑其他城市,但大体上,他们生于斯,长于斯,追索犯罪贴补家用于斯,不能像古典派神探那样有全国性、国际性乃至于地球公民的身份,比方说,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埃勒里·奎因,虽家居纽约,但办案遍及全美各地;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大胡子波洛,甚至管到埃及、瑞士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等别人的国家去。

        冷硬派的安土重迁,久而久之,便形成侦探小说地图上的群雄割据。许多幸运(或不幸,因为代表犯罪较多)的城市,遂有了代表性的“驻市侦探”,比方说,L.A.有钱德勒的菲利普·马洛铁拳镇抚,即使后来者优秀如苏·格蕾芙顿的肯西·梅尔红(国内小知堂出版社翻译成金丝·梅芳,我个人极不喜欢这译名,总觉得不像书中这位坚定独立却温暖的单身女私探,倒像流落高雄跳艳舞的年华老去金丝猫洋妞,这不能不说是我对小知堂尊敬之余的小小遗憾)亦只能居于次席;同理,旧金山当然仍是达许·汉密特的冷酷山姆·史贝德;东岸的豆子城波士顿则是罗勃·派克笔下的马洛继承人硬汉史宾塞;芝加哥这个会打篮球但治安状态一直不佳的大城,则有莎拉·帕瑞茨基的女权代表侦探V.I.华萧斯基;而遥遥南方亚历桑那接壤犹他边界的印第安保留区,也有两代印第安追踪专家乔·利风副队长和警员吉米·契,在东尼·席勒曼笔下捍卫他们家园的宁静,努力不让白人世界的谋杀案污染他们族人的最后生存之地。

        至于最宜于谋杀的大纽约市,当然是我们这位爱走路的罪恶行吟诗人马修·斯卡德先生。

        这些侦探即使没真为当地公民和市警局逮过任何一名真实罪犯,但他们的信用和威望还是能穿透白纸黑字,泛滥到现实人生来。比方说,你到伦敦贝格街站下了地铁,举目所及,每片墙上瓷砖全印着福尔摩斯头戴猎帽、嘴咬烟斗、高耸鹰钩鼻为注记的著名侧脸剪影;国内推理传教士詹宏志说他有一回去波士顿,瞥见一家名为“史宾塞”的书店,当下他就毫不犹豫地放心走进去。在波士顿,会叫史宾塞的书店,不是推理小说专卖店还会是什么?难道还会有人以为是那个错读达尔文进化论、如今除非骂他否则再没人会想起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史宾塞?

        

纽约·一九四一



        著名的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曾写过一篇短文记叙他一九四一年对纽约的看法,文章的末段如此写着:

        当然,我们感到这一切遗迹正受到群体文化(mass culture)的攻击,而且几乎要被这种文化所粉碎并掩埋——这种群体文化在美国已经达到高度发展,用不了几十年,它也会到达欧洲。纽约在我们眼前列出了一张处方表,多亏这张表格,在一个日益咄咄逼人、日益丧失人性的社会里,那些发现这种社会完全不能忍受的人们,可以学会由一种幻觉提供的不计其数的临时手段,这种幻觉使人们觉得自己有能力逃避这种现实。这大概就是纽约的万千生活侧面使我们入迷的原因。

        

为自由而逃



        这里,我们不得不服气列维施特劳斯的聪明和洞见,整整半世纪之后,这段话仍像刚刚印刷出来、犹带着油墨和纸张的新香一般。如果我不算误解得太严重的话,列维施特劳斯在这里把一个我们习惯带贬义的词“逃避现实”和另一个我们习惯不假思辨就奉为最高价值之一的词“自由”,给漂漂亮亮联系起来了。

        不自由,毋宁死,这是少数受到召唤的仁人志士,对这种不堪忍受的处境所采取积极有力的回应;而选择逃走,老实说,则是历史上更多平凡人更习见的情非得已方法。每当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环境乃至于社会的阶级身份的压力“咄咄逼人”,到达“完全不能忍受”之时,死亡和逃走便分别展开,那些为数较少慷慨死去的人们为我们留下典范和格言,而千千万万逃走的人们则逐步装满南北美洲、装满澳洲新西兰、装满这个地球每一个还挤得进人的角落——不夸张地说,我们眼前的世界之所以长成现在这样子,有很大一部分是逃避现实的结果。

        还有不少人梦想逃到月球或火星或某个只有字母和编号的不知名行星去。

        然而,二十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却给了我们另一种新的不自由,列维施特劳斯以“群体文化”的压力来代表,当然,这只是某个面向的指称,马克斯·韦伯的用词侧重其层层架叠如理性迷宫的结构,称之为“铁笼”;米兰·昆德拉直接诉诸感受,称之为“生命中无可脱逃的沉重”;卡尔维诺则用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来进一步引申,当你瞪视她时会化为石头,“我有时候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在硬化成石头:这是一种缓慢的石化过程,尽管因人因地而有程度差别,但无一生灵得以幸免,就好像没有人可以躲过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冷酷凝视一般。”

        总而言之,这是一种立基于合理性,遍在的、隐晦的、匿名的、非人的一种窒息性沉沉重量,你很难辩论,也不易找到对象来革命打倒(六年代的马尔库塞、阿多诺和一干青春烂漫的年轻人试过,但没成功),更无法唤起被压迫的单一阶级形成革命大军(马克思对无产阶级的厚望至此了结)。对抗一个有形的不合理暴君,你可以是个志士,也多少找得到同舟一命的同志;但对抗一个无形的合理化结构,你往往只能是个疯子、失败者或流浪汉,而且原子般单操一个。

        说起来,列维施特劳斯的“预言”算客气了,他说用不了几十年,欧洲也会被笼罩在内。事实上,几十年后的今天看起来,就连亚洲也囊括于其中。当地球村被如此建构起来,逃走就被逼上了形而上的层次,我们通常只能选择在精神上流放自己。

        这是列维施特劳斯所说,纽约这个诡异的城市给我们启示的一条生路;也恰恰是,列维施特劳斯可能没读到的(否则他后来应该会提笔告诉我们),纽约的流浪汉侦探马修·斯卡德先生。

        

武器/珊瑚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要多引述一些卡尔维诺的发言。聪明的卡尔维诺没用“逃避”、“流放”这样以沉重对抗沉重、容易生出误解的用词,他选择的是“轻盈”,这个词焕发着一层喜悦的光彩,把逃走的狼狈姿态转换成舞蹈——卡尔维诺喜形于色但小心翼翼继续发展他的美杜莎譬喻:希腊神话中,“惟一能够砍下美杜莎脑袋的英雄是珀尔修斯——他凭着长翅膀的凉鞋而得以飞行。珀尔修斯从不直接注视蛇发女妖的脸,只看她映现在青铜盾牌的形象。”

        卡尔维诺说他忍不住将这个神话视为寓言。这个寓言喻示了诗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他靠风,他靠云,只盯住凭间接视觉呈现的东西,也就是镜面所捕捉的映像。”

        接下来,卡尔维诺谈珀尔修斯成功砍下美杜莎脑袋后的处置:他并未丢弃这只可怖的头颅,而是妥善收入自己的袋子里随身携带,这反倒成为他日后克敌制胜的最佳利器,“珀尔修斯的力量在于拒绝直接观视——不过,他并不是拒绝去观看他自己命定生活其中的‘现实’;他随身携带着这个‘现实’,接受它,把它当作自己的独特负荷。”

        这还不够,卡尔维诺又追到奥维德的,找到另一桩珀尔修斯和美杜莎脑袋的故事:话说珀尔修斯成功宰杀了海怪,救出安德罗美达之后,想好好洗个手,为了妥善安置这颗可怖的脑袋,他先铺了树叶,再摆上水生植物的细枝,小心让美杜莎脸孔朝下放好,然而,奇迹这时候发生了,“那些细小的水生植物一被美杜莎触及,立刻石化成为珊瑚,水中的仙子为了拿珊瑚作为装饰,遂争相携来嫩枝和海草,摆到这颗可怖的头颅之前。”

        到此为止,卡尔维诺为了不损伤神话的丰饶意涵,不愿再进一步加以诠释注解。

        但由此,我们也听懂了一部分:原来,这么多状似轻盈、拒绝直接观看现实的了不起作家,他们仍然把美杜莎的可怖头颅随身带着。逃离布拉格、却满心不甘安然进入西欧的米兰·昆德拉,他的小说克敌武器的成分多而装饰珊瑚的成分少;魔幻想像但“每一行都有写实基础”的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武器和珊瑚之间颇均衡;至于玩兴较浓的卡尔维诺则在光谱另一端,他倾向于放下武器,制成一树又一树美好的珊瑚遗留给世人。

        

穿过爱情的镜子



        在这些了不起的名字之后,我能冒昧地再续上布洛克以及他笔下也拒绝观看沉沉现实的马修·斯卡德吗?——至少,我真诚地建议,这提供我们更准确理解斯卡德的好线索。

        我也喜欢列维施特劳斯所用书中穿透镜子的意象:逃离现实,这是走向未知不确定的冒险之旅,等在前面的,有华丽的自由,但同样有粉身碎骨的危险,你惟一可确信的是,你不会缓缓化成石像。

        这次,中,马修·斯卡德先生穿过的正是一枚标示着“爱情”的镜子——我想起在一本名为After hours的访谈书中,说到有一回罗勃·派克和劳伦斯·布洛克这两位当代冷硬私探大师上电视接受采访。主持人先问派克,他笔下的硬汉史宾塞和他那位有心理学博士学位的美丽女友会不会结婚?派克的回答是断然否定,“他们相爱,但他们永远不可能‘逮住’对方。”同样的问题问到斯卡德和伊莲·马岱,布洛克的回答则非常模糊,他说他不知道,也许,哪天这两个人觉得时候到了,可能还真会结婚也说不定,只是,布洛克加了一句,就算真结了婚,“也不意味着他们会就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说得真好不是吗?我还是忍不住用卡尔维诺的话来结束:“我们所选择并珍视的生命中的每一样轻盈事物,不久就会显现出它真实的重量,令人无法承受。或许,只有智慧的活泼灵动,才得以躲避这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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