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也会遇到这个问题。有自信满满的作者,也有谨小慎微的作者,你喜欢哪一种呢?
绝大多数人都喜欢自信满满的作者,因为自信的情绪是很可以增加说服力的,即便这个作者在说着什么蠢话,只要他的语气足够自信,还是不难取信于人的。而且,严密的逻辑只会使语言变得繁复,谨小慎微的作者往往会为自己的结论加上许多限定语,但缺乏逻辑训练的普通读者们一向是对此视而不见的,即便偶然注意到,也只会觉得啰唆。所以,我的一个编辑朋友,一个相当资深的编辑,一收到作者的稿子,总要把那些“毫无必要”的限定语一股脑地删掉,把谨慎的观点换成大胆的结论。
我的稿子就总是被他这么处理,所以我从来不愿意署上我的名字。最可恨的是,他对我竟然毫无愧疚,还说这是在为我的稿子增色。不过,他对我最大的意见还不是这个,而是嫌我像个冷血动物,写东西一点没有感情。
“感情总会蒙蔽理智。”我说。
“没错,”他说,“可问题是大家甘愿被蒙蔽。”
理智与情感,这不仅仅是简·奥斯汀才会关心的话题,也不仅仅是大众传媒才会计算的商业数学,在学术和准学术的作品里,其实也有这样的问题。比如你想读一本唐诗评论方面的书,你是希望作者是唐诗的骨灰级发烧友,以热情洋溢的口吻为你讲述呢,还是希望他虽然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但只是心平气和,甚至冷冷淡淡地讲给你听呢?
这道选择题似乎出得过分简单了,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但我自己是偏爱后者的。因为我知道对一个领域的热忱虽然是一个人悉心钻研该领域的最大动力,但是,情感总是会蒙蔽理智,爱得越深,理智便越不清楚,这个现象即便在学术领域,在一些名师巨匠身上,也不例外。下面就让我们来看几个例子好了。
1769年,柏林普鲁士皇家科学院搞了一次有奖征文,主题是论语言的起源,欧洲数十位学者参加了这场竞赛。一年之后,共有30篇论文呈交科学院,赫尔德的《论语言的起源》独揽奖项,成为传世经典,而那些落选篇目虽然也出版过几篇,但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大多数作品则存在了科学院的档案室里,默默地积累灰尘,直到200多年后,随着语言学研究的进展,当年的盛事重新引起人们的兴趣,那一批尘封的档案才终于被翻了出来。1989年,英国学者萨尔门解读了其中的四篇论文,并与赫尔德的《论语言的起源》加以比较,认为那四篇论文“均有独到的思想,学术水准不在赫尔德之下,而其推论的严密、行文的谨慎尤胜于赫尔德。可是,除了泰滕斯的一篇外,余者连一句‘写得不错’的评语也未得到”。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是那四篇论文见地太超前了,所以当年的普鲁士科学院理解不了吗?
不,萨尔门的推测是:“赫尔德的论文之所以获得科学院评委的一致推许,似乎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坚定地主张人类本源说,绝然否认神造语言的任何可能;二是他那充满激情的诗化语言征服了评委们的心——很少有人像他那样,在一篇论文中用那么多惊叹号。”
《论语言的起源》一书的中文译本的序言讲道:“赫尔德自己在另一处说过:语言若过于诗化,就会损害哲理。既如此,他为什么要用那么激情洋溢的文体呢?的确,今天看来,赫尔德的论证不无漏洞,即便在当时也未必能让众人折服。许多情况下,与其说是在辩驳,不如说是在声讨,与其说是在论证一种观点,不如说是在申述一个信念。”(〔德〕赫尔德著,姚小平译:《论语言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4页)
好熊举过一个例子,说假如有一个女人这样说话:“就我所交往过的那些男人,如果我对他们的认识大体没有偏颇的话,那么根据我现阶段的道德标准,我认为男人A、男人B和男人C就其迄今为止的表现来看,都不是好东西。”语言若如此缜密,反而不会赢得人们的关注,倒不如直截了当地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们只要听一听政客的演说和传销公司的讲座,关注一下畅销书的语言特点,就会发现真正的说服技巧并不是说服力,而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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