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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映入眼帘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挡风玻璃和方向盘。阳光从左边车窗射进车厢,在乍暖还寒的天气下,这一点点阳光透过皮肤传来现实的感觉。我盖着蓝灰色的夹克,身上穿着绉巴巴的白衬衫和黑长裤,连袜子也没脱掉,蜷缩在椅背差不多躺平的驾驶座上。

        我拉起座椅,瞇起眼睛往车外看,当瞳孔习惯了炫目的光线后,我才发觉我身处寓所附近的停车场内。我住的大厦没有停车场,所以我只好在离家四个街口外的露天停车场租一个车位。在香港这个地少人多的鬼地方,买二手车的最大考虑并不是车价高不高,而是车位的租金贵不贵。

        我盯着方向盘,感觉有点迷糊。我瞧了手表一眼,指针指着九字和十字之间。昨晚我没回家吗?我昨晚去了哪儿?我是不是太累,驾车回来后直接在车厢里睡着了?

        啪。

        “好痛!”

        我的前额一阵剧痛,彷佛被锤子用力敲打,可是痛感却是从头颅里发出,从正前方往两边太阳穴延伸。

        这是偏头痛吗?还是宿醉?

        我拿起夹克嗅了嗅,一阵酒气扑鼻而来。对了,我昨晚一定是烂醉如泥,所以才没回家,干脆在车上睡吧。我打开副驾驶座前的置物箱,拿出一瓶阿司匹林,想也没想便吞掉两片,连水也没喝。

        该死的,头痛得要命。

        我把药瓶放进口袋,伸手关上置物箱,却发觉佩枪和警员证混在其他杂物里,挤在置物箱里头。

        我怎么会如此大意的?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随便放在置物箱里?佩枪和证件不离身是警员的基本常识啊。如果昨天有小偷趁我熟睡打开车门盗窃,我便惹上大麻烦了。

        我熟练地把连枪袋的左轮手枪系回皮带,把警员证放到衬衫的口袋,穿上夹克和肮脏的鞋子,走到车厢外,伸一个懒腰,全身的骨头也咯咯作响。

        我昨晚下班后大概去了酒吧灌酒,纵使我对昨天完全没有印象,到过哪儿、见过什么人、何时回到停车场一无所知。不过,我一想到今早在车厢里醒来而不是在医院病榻上苏醒,便感到万分庆幸——我烂醉如泥也没有发生交通意外,真是奇迹。

        “身为医务人员知法犯法,未免太差劲了。”我啐出一句,不由得苦笑起来。

        回到驾驶座,我从座位旁的暗格取出一瓶矿泉水,大口的喝掉半瓶。药物开始发挥功效,头痛减轻不少,但伴随而来的是和梦境交错的迷糊记忆。独立零碎的片段纠缠在一起,像散落一地的底片,我无法把昨天、前天、一星期前,甚至一个月前的记忆整理。混乱的感觉充斥着全身,不安和疏离感慢慢滋生,身边的一切景物,就连我正在呼吸中的空气,也像是跟我排斥的异物。

        不好,我的老毛病又要发作了吗?

        医生曾对我说,遇上这情形时先闭上双眼,深呼吸,把脑袋放空,待心跳缓下来才慢慢张开眼。我赶紧依着这方法,在驾驶座上待了五分钟,再睁眼时心情倒也平复过来。

        我有点印象了。

        昨天我似乎为了公事跟同事吵了一顿,还差点大打出手。我好像抓住某人的衣领,几乎把对方摔到地上。

        我昨天干嘛发飘?

        那两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再一次浮现眼前。

        我摸摸口袋,掏出深褐色仿真皮封面、尺寸只比名片大一点点的廉价记事本。我打开第一页,第一行写着潦草的“东成大厦”四个字。

        对了,是东成大厦的两尸命案。

        上星期,位于香港西区修打兰街的东成大厦三楼发生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一对夫妇被刺死,女死者还是位孕妇。男死者郑元达是个个头矮小、体型略胖的家伙,他在一家小型贸易公司任职,担任部门主管。他的妻子吕秀兰比他年轻几岁,虽然拥有一流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但没有工作,在家照顾四岁的女儿,以及准备迎接新孩子的来临。

        这是很典型的香港小家庭,丈夫为了养妻活儿,拚命工作加班赚取微薄的薪水,把收入的大部分贡献给房贷,余下的省吃省用,一家三口挤在小小的安乐窝——只是他们的下场不大典型,夫妻两人死亡,遗下一间未还完贷款的凶宅、一桩骇人听闻的新闻,以及一个未懂事的女儿。

        跟那些曲折离奇的推理电视剧不同,我们做出简单的调查后,很轻易地掌握案情的来龙去脉。也许是工作的关系,郑元达经常和生意上的伙伴到夜店消遗,一年前和一位酒吧女侍搭上,对方还是个有夫之妇。郑元达的老板似乎很清楚他们的关系,常常劝他及早抽身,只是他没听老板劝告,没料到惹来杀身之祸,还累及家人。

        循着男死者外过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出来的结果也十分典型——酒吧女侍的丈夫是个暴躁的家伙,曾犯多次的伤害罪,吃过好几年的牢饭,是警署和监狱的常客。大概因为丈夫不在身边,妻子才会在客人身上找寻温暖,当丈夫发觉比自己年轻一轮的妻子不忠时,后果便不问可知。那个丈夫叫林建笙,绰号“鬼建”,三十九岁,虽然不是黑道中人,但跟一些混混有来往。

        事发当晚林建笙独个儿走到郑家兴师问罪,胆怯的郑元达连家门也不敢打开,消极地假装家中无人,这当然瞒不过鬼建的耳朵。邻居们都听到这个流氓一边叫骂,一边狠踹大门,夹杂着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嚷着要杀他全家云云。吵嚷差不多二十分钟,林建笙悻悻然离开,据说他还在大厦门前守候了一会,被管理员驱赶才离去。当时在郑家除了郑元达和大腹便便的妻子吕秀兰外,还有他们的女儿郑咏安以及吕秀兰的姐姐吕慧梅。吕慧梅住在同一幢大厦的另一个寓所,独居的她时常到郑家用餐。

        因为事出突然,本来一家人快快乐乐的晚饭顿变家庭纠纷。吕秀兰发现丈夫的外遇自然气上心头,女儿又因为林建笙的吵骂吓得大哭不止,于是吕慧梅在林建笙离开后,带着外甥女回七楼的住所避风头,让妹妹和妹夫冷静一下。说起来,吕慧梅和郑咏安倒命大,如果他们没离开,说不定这案件会变成四尸五命的灭门惨案——翌日早上,当吕慧梅和小女孩回到郑家便揭发了命案。

        法医很快便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郑元达挨了四、五刀才毙命,吕秀兰更是失血过多致死。问题是凶手如何闯进房子里。住宅的大门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搜证的同事只在门外找到林建笙踹的脚印。然而,这个谜团不消一个钟头便解开,东成大厦旁的一位露宿者说他在凌晨时分看到一个男人沿着水管,从大厦的外墙爬下来,神色慌张,往东面逃走。

        我们在大厦外墙搜查,发现确凿的证据——在水管上我们找到攀爬的痕迹,它们的分布显示有人从一楼攀上三楼,再从三楼爬回街上,而水管和外墙上更有跟郑家大门相同的鞋印和属于林建笙的指纹。最令鉴识科人员雀跃的,是嫌犯在死者伏尸的房间的窗框还留下一个血掌印,除右手拇指外四根指头的指纹清晰可见,而且这扇窗没有关上。如此一来,单是环境证据已足以把林建笙送上法庭,加上杀人动机和目击者的证词,这案子应该很快便会结束。

        可是我们没有拘捕林建笙。也许正确一点的说,我们没能拘捕林建笙。发现尸体后的七小时,林建笙已经逃离住处,消失在人群之中。他的妻子李静如——即是那个跟郑元达有染的酒吧女郎——坚持说不知道丈夫的行踪。惯犯林建笙在郑家门外吵嚷,离开东成大厦后,一直忿忿不平,深夜攀爬外墙进郑家寻仇杀人,事后潜逃——这样想大抵很合情理吧。没有人对这调查结果感到不满,而余下的工作只有把犯人逮捕归案。

        不过我却感到一丝不协调感。

        我审视整个案子,虽然找不到任何漏洞,但有种奇异的感觉——林建笙不是真凶。

        我不理解这种没来由的感觉从何而来,为什么我会认为这个素未谋面的惯犯是无辜,我实在说不上来。

        “这是刑警的直觉。”

        我记得我昨天说过这句话,随之而来的,是同僚的讪笑。

        “什么刑警的直觉?别发傻了!你以为你是谁啊?” “嘿,大侦探,你还是回家休息休息吧。” “别添乱子啦,咱们这些小角色就该安守本分,万一惹上面的家伙讨厌,将来便要吃不完兜着走……”

        “怎可以就此作罢!我们要找出真相!”我记得我当时很激动。

        “菜鸟,给我闭嘴。”

        对了,就是这句令我发飙的。是哪个混蛋骂的?我记不起来。虽然刚升级当警长,但我在刑事侦缉科里还是个经验不足的新人。那些家伙的嘴脸让我作呕,没有半点认真工作的态度,但求交差就好。就连黄组长也是同一副脸孔,以后要在他手下办事……唉,一想到这儿头又开始痛了。

        我敲了敲额头,把余下半瓶的矿泉水喝掉,踏出车厢,关上车门。手表的指针指着十点,纵使昨天跟同僚们闹得多么不愉快,我也不能借口逃避工作。不论林建笙是否真凶,我也得先把他逮住,否则真相只会永远埋藏在表面之下。这儿往警署只要十分钟脚程,我没打算驾车回去。我家距离警署有八个街口,停车场在两者之间,我为什么还要买辆二手的日本车代步,老实说,我并不知道。

        我伸手进外套口袋找车子的遥控防盗器,指尖却碰到一片陌生的厚纸片。我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圆形的纸杯垫,上面印有一头狮子的图案,边缘写着:“Pub1189”,以及这酒吧的地址。虽然我没半点印象,但我想这是我昨晚光顾的店。

        “原来我昨晚去过中环吗……”我搔搔头发,把杯垫反过来。

        许友一    517-716929-123 $56888

        这是什么?为什么上面写了我的名字?沾有一点水渍的白色杯垫背面,写着用蓝色原子笔留下的文字。看样子,这像是个银行账号,后面更有金额。这大概没有错,可是我却认不得这帐户号码,更遑论那个五万多元代表什么。

        我凝视这串数字,看了差不多一分钟,还是没有头绪。算了,犯不着花脑筋在这些小事,宿醉过后,下午便会记起一切吧。

        我把车门锁好,沿着大街往警署走。港岛西区是个老旧的小区,和紧张繁忙的中环、游人如过江之鲫的铜锣湾、悠闲憩静的南区等地不同,西区很少受到注意。这儿最为人熟知的是区内有多间历史悠久的名校,其中包括著名的香港大学,小区中多是育有子女的家庭,所以西区的治安并不坏,可说是民风淳朴。事实上,西区是香港最有历史价值的小区之一,在一百年前这儿是著名的风月场所集中地,每次我想到这条曾经满布妓寨的街道,今天却设立一间又一间的幼儿园和中学校,当中的演变教我吃惊。

        我上班的西区警署也是区内拥有历史的建筑物之一。香港开埠初期,殖民地政府在香港岛设立十间警署,除了位于中环的警察总部外,其余皆编上编号。广东人习惯把警署叫做“差馆”,于是这些警署被称为“一号差馆”至“九号差馆”。百多年后的今天,各区的警署都搬迁到其他地址,原来的建筑物不是被拆卸便是改头换面变作博物馆之类,市民也忘记这些一号、二号什么的——唯独编号“七号”的西区警署,不但只在原址改建扩建,继续本来的用途,甚至“七号差馆”这名字仍被附近居民广泛使用。或许如欧美人士常说的“幸运数字七”,这警署就是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逃过被迁拆的命运。

        我经过屈地街,从皇后大道西走向德辅道西。警署就在两个街口之外,可是此刻我有种奇妙的陌生感。卖衣服的店铺、路边的书报摊、栏栅上的海报、马路口的指挥灯,按道理我每天上下班也会经过,应该对这一切也很熟悉,可是它们给我一种陌生感。

        虽然我说感觉上很陌生,我却没怀疑过这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我很清楚下一个路口有多远、我该在哪儿转弯。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就像一杯既温且冷的开水,明明知道没可能存在,我的神经却传达着明确真实的讯息。

        就像我每天也看过类似的风景,这一刻才是第一次踏足这街道上。

        “这种病叫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即是‘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简称PtSD。因为你曾遇上严重的心理创伤,那事件在你的意识里留下不能磨灭的伤痕,即使你意识不到,它留下来的心理伤害仍会持续。你的情绪会因为小事而波动,失去注意力,甚至出现短期性或选择性的失忆。”

        医生曾这样告诉我。

        现在这感觉叫“未视感”吧?和对陌生的事物产生熟悉感觉的“既视感”相反,“未视感”指对熟悉的事物产生陌生感。怪异的是,我这种陌生的感觉却又不完全陌生,彷佛“既视感”和“未视感”同时发生。

        我晃晃脑袋,摆脱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少警务人员也曾患PtSD,重要的是这病有没有影响工作。我很清楚自己的精神状态,如果被小小的情绪病打败,我又如何胜任这职务?什么狗屁PtSD,什么娘娘腔创伤压力,只要意志坚强一点把它们克服就是了。

        走着走着,我来到西区警署的门外——我没预料到它给我的震撼,比陌生的餐厅招牌和路灯更甚。

        我完全认不得警署了。

        警署外头依旧放了两门装饰用的古老大炮,可是楼梯和墙壁都焕然一新,铺上亮丽的云石和浅灰色石砖。玻璃门旁的砖墙给换成落地玻璃,让经过的人对警署大堂一目了然。就连墙上“西区警署”四个中文字亦翻新,换上方正的字体。

        这是怎么一回事?才一天光景,警署大门便给重新装修了?

        我呆了半晌,细心查看这个“簇新”的门面。不对。这不是一天完成的装潢,路砖和墙壁已有点旧,角落有丁点破落,积了好些灰尘,它们说明了这大门不是昨天给换上的。

        那股怪异的陌生感再一次向我袭来。我挂起警员证,推门走进大堂,四周再一次令我陷入迷惘。警署大堂的褐色木椅都给换成时尚的不锈钢椅子,墙壁也给粉刷过,贴着形形色色的政府海报。那个放文宣和警务资料的破木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黑色外框银色钢条的直立式架子,文宣和数据整齐地插在不同的间隔内。天花板的荧光管给换成内嵌式的省电灯泡,柔和的光线跟我印象中的炫目白光相差很远很远。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忙?”一位坐在柜台后穿着整齐制服的女警员跟我说。她似乎看到我四处张望、神不守舍的样子。

        “呃……”我把挂在颈上的警员证扬了扬,说:“这儿是西区警署吧?”

        “是的,学长。”她笑容可掬地回答。

        “大堂是昨天装修的?”我问。

        “什么?”

        “我说,这些墙壁、架子、桌椅是昨天装修好的吗?”

        那女警略略皱眉,说:“我上星期才调到这区,我只知道我来的时候大堂已是这样子了。”

        一个星期前已是这模样?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同事们跟我开的玩笑吗?可是,这规模可不是简单能做到,谁会大费周章来整我?

        “请问学长你要找谁?”女警问道。

        我本来很想回答我在这儿上班,可是话到喉咙却说不出来。这真的是七号差馆吗?

        “刑事科黄督察回来了吗?”我问道。

        “谁?”

        “刑事侦缉科指挥官黄柏青督察啊。”

        “刑事科的指挥官是姓马的,学长你是否弄错了?”

        姓马?谁啊?

        “弄错的是你吧?我说的是西区刑事侦缉科的组长。”

        “西区刑事侦缉科指挥官是马鸿杰督察,并不是什么黄柏青。”

        “你找黄组长?”一位路过的男警员插嘴问道。他的前额光秃,看样子有四、五十岁。

        “对。”我点点头。

        “老黄三年前退休了啦。他现在应该在加拿大生活吧。”

        三年前退休了?我昨天才跟他吵了一顿啊?我正想追问,目光却捕捉到难以置信的数字,令我怔住。

        东成大厦的血案,发生在上星期二的三月十八日。可是女警员身后的电子广告牌,却写着今天是三月十五日星期日。一时之间我以为自己看错,但多看一眼,日期的确是三月十五日。令我错愕的不是日期,是年份。电子广告牌上写着:“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今年不是二零零三年吗?

        我转头细看墙报板上的海报。“二零零九年度少年警讯奖励计划”、“二〇〇九年全城禁毒日活动”、“香港警务处二零一零/一一年度辅警招募计划”……任何一张告示,也说明现在是二〇〇九年。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我清楚记得昨天还是二〇〇三年,东成大厦凶杀案发生后的一个礼拜。我几乎想问问面前的人现在是哪一年,但这样问只会让人以为我有神经病。不好,我得冷静下来。我……是不是发病了?

        你的情绪会因为小事而波动,失去注意力,甚至出现短期性或选择性的失忆。

        短期性的失忆。

        我从没问过医生所谓“短期性的失忆”有多严重,是忘记刚看过的电影的内容呢?还是忘掉昨天午餐吃过什么呢?我一直以为,这跟健忘差不多,再严重也不会有大问题。

        可是现在我忘掉了六年的事情!

        我静心一想,如果我因为发病失去了这六年来的记忆,从今天早上到现在一切不合理的地方也变得合理了。街道的陌生感是因为我只对六年前的店铺有印象,警署的装修是在这六年之内完成的,黄组长三年前退休亦十分正常,毕竟他已差不多五十岁——呃,我说的是六年前他差不多五十岁。问题是,我对身边的事情的认知,只维持在六年前的状态。我现在是否仍在西区警署上班?仍在刑侦科工作?

        当我正在盘算如何发问会显得不太突兀,一个穿黄色长袖汗衫和黑色牛仔裤的短发女生上气不接下气的冲进警署,走到我身旁跟柜台后的女警说:“麻、麻烦您,我约了刑事科的许友一警长九时半见面,请、请您替我通知……”

        我回过头来,诧异的问:“你约了我?”

        短发女生看看我,再盯着我胸前的警员证,仔细端详上面的名字和照片,剎那间胀红了脸,一脸窘困的样子,接着以机关枪的速度一口气说:“你、你便是许警长吗?很抱歉!我迟了整整一个钟头!我昨晚顾着写稿,睡得晚,结果今早睡过头了!都是我的闹钟不好,好死不死的选今天没电,我平时很少失约迟到的!你知道我们当记者的从不会浪费时间,这次只是意外!更糟糕的是,我在公路上才发现油缸快没汽油,花时间去加油却又遇上塞车!那时我想先打个电话给你,怎料我忘了带手机出来!你的手机号码我也没记下来,我真是胡涂啊!很对不起,要你等我,真是十分抱歉!”

        面对连珠炮发的话,我完全反应不来,旁边的女警员腼腆地微笑着。

        “小姐,请你慢慢说。你约了我见面吗?”

        “啊,我前天跟你通电话,你说今天休假,能抽时间接受我的访问嘛。”短发女生递上名片。“我联络你们的公共关系科,说想找负责的警官接受访问,他们便告诉我可以找你,又给我你的号码。或者我前天在电话里的说明不大清楚……”

        名片的左上角印着时事信息杂志《FOCUS》的红色F字标志,而正中央则以黑色墨水印着“时事组采访编辑 卢沁宜”的字样。

        “很抱歉,因为一些突发事件,我想我今天不太方便……”我想,我现在最优先要做的,是到医院让医生检查一下——

        卢小姐深深皱起眉头,说:“一点时间也抽不出来吗?可是我这个专题不能再拖了。而且吕慧梅女士只愿意今天接受访问,她拒绝了我很多次,我好不容易才让答应……”

        当我听到“吕慧梅”这三个字,犹如触电似的刺激着我。

        “你说……吕慧梅?是东成大厦谋杀案女死者的姐姐?”

        “对啊,我不是告诉你我正在撰写六年前的东成大厦谋杀案的报导吗?公共关系科那边说你当年是侦查成员之一啊。”

        虽然我认为我应该尽早到医院找寻我失忆的原因,但好奇心使我难以拒绝对方的邀请。或许这个卢沁宜能告诉我东成大厦谋杀案的调查结果——如果这案子已经了结的话。

        “好吧,”我说:“我想我勉强能抽一点时间出来。”

        “谢谢你!”她深深地鞠躬,往大门走去。“那我们走吧。”

        “往哪儿去?你不是说做访问吗?”

        “当然是去吕慧梅女士的家呀。许警长,你说你家在附近,叫我到警署接你,我对这儿附近的路不太熟,只知道七号差馆的位置。”她不好意思地笑道。

        我跟着她离开警署,回到大街上。在警署门外,一辆红色的迷你Mk V泊在路边,卢沁宜走到驾驶座外。

        “卢小姐,你竟然在警署门外违例泊车?不怕吃罚单?”我一边打开车门,一边说。

        “刚才太匆忙嘛,而且交通警察才不会随便给泊在警署外的车开罚单,一来不知道会不会是紧急求助的市民,二来不知道会不会是高级警员的座驾,万一得罪上级便惹祸上身。”她吐吐舌头,说道。

        “你对着警务人员说这样的话,想我抓你回去吗?”

        卢沁宜怔了一怔,接不上话。

        “啊……那个……对不起!我以后不敢了!”

        看到她那个慌张的表情,我忍不住噗哧一声的笑出来。

        “卢小姐,我不是交通部的,除非你的行李箱中藏着尸体,否则我抓你回去也没意思。”我笑着说。

        卢沁宜这时才发觉我是跟她开玩笑。

        “许警长,别戏弄我嘛。”她吁了一口气,说:“还有,叫我阿沁好了。”

        阿沁试了三次才成功启动引擎。“老爷车,没办法。”她苦笑一下。

        迷你Mk V沿着大街往西走,转眼间,车子走在西区海底隧道的道路上。

        “我们为什么往九龙去?吕慧梅不是住在东成大厦吗?”我好奇道。

        “许警长,东成大厦已经拆掉两年多了,你没理由不知道喔?”阿沁没回头,一面驾驶,一面回答:“而且,吕女士在事发后不久便搬到新界居住,毕竟东成大厦有太多可怕的回忆吧。”

        “是吗?事隔太久,我不大记得了。”六年前的案子,不记得也是人之常情吧?况且我根本没撒谎,我真的是“不记得”了。

        阿沁好像有点惊讶,说:“许警长,你不是把案情细节都忘光了吧?我的报导还得仰赖你啊!”

        “呃,我只是忘记了一部分,对某些细节还记得很清楚,例如郑元达夫妇的死因、林建笙的行凶手法等等。”

        “这便好了,”阿沁好像吁一口气,说:“我正想多了解警方内部当时的想法……案件最后悲剧收场,表面的数据光看死因裁判庭的报告已够详尽了。”

        “悲剧收场?”

        “犯人林建笙拖累了七、八个人陪葬,虽然你当刑警的司空见惯,但对一般市民来说,这结局真是既可怕又悲伤啊。”

        七、八个人陪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建笙死了吗?从后视镜中我看到我错愕的表情,不过阿沁似乎专注于驾驶,没留意我的样子。

        “是……是啊。真是悲剧。”我硬生生地吐出这句附和的话。

        “对了,当年有报导说林建笙遇见警员逃走肇祸,也有说他是企图用车子撞倒警员,到底哪个版本才是真的?”

        “这个嘛……我也不大清楚。”我敷衍过去,说:“报纸有这样的报导吗?”

        阿沁点点头,说:“那时我还没毕业,所以对于不同报章的不同报导特别敏锐。教授老是跟我们说报导即使再客观也是人写出来的,只要是人处理的信息便有偏差,要当好记者便要无时无刻探求事实的真相。你身旁的活页夹有当年的报导,两份主流报纸却没有统一的说法,我还希望在调查前线的你能告诉我真相呢。”

        我从车门的间隔拿出一个活页夹,里面夹着几份剪报的影印本。看到剪报标题时,我的心脏猛然地跳了一下,一字一句冲击着我的思绪。

        双尸命案疑犯劫车逃亡 西环失事酿成八死五伤

        【本报特讯】两星期前港岛西区东成大厦发生凶案,警方通缉中的嫌犯林建笙(三十九岁)昨日于港岛西区坚尼地城被巡逻警员截查,林逃跑时抢去一辆出租车,在卑路乍街往西逃走,期间冲上行人路,令七名路人死亡、五名路人受伤。林建笙于士美菲路路口被警方冲锋车栏截,与一部停泊的货车相撞,林被夹在车厢,救出后送院证实不治。

        三月十八日凌晨西区东成大厦三楼发生两尸三命凶杀案,户主郑元达(三十六岁)和妻子吕秀兰(三十二岁)在十八日早上被发现伏尸家内,警方调查复认为事件牵涉桃色纠纷,通缉一名叫林建笙的男子,怀疑他因为妻子与郑有柒而杀害郑氏夫妇。绰号“鬼建”的林曾多次因犯事入狱,而林于案发后失踪,直至昨日下午四时两名巡逻警员于西祥街发现外貌与林相若的男性,上前截查时对方反抗并逃走。吴姓警员表示,林被发现时表现冷静,待吴与同僚步近时突然发难,往卑路乍街逃去。

        林于卑路乍街截停一辆出租车,把司机拉出车厢,夺去车辆。目击者透露,林劫车后驶至山市街前,因为灯号转红,林便把车冲上行人路,无视路人闪避,高速前进,十多名市民被撞倒受伤。“那辆出租车好像发了疯似的,(时速)六十多七十公里的冲过来,有两个小孩子在我眼前被撞至飞起,那家伙准是疯了。”伤者李先生表示,即使有人被撞倒或辗过,林当时完全没有减速的意图。

        出租车行走约五百公尺后,警方的冲锋车迎面赶至,林疑似一时心急,往左驶去,却撞上停泊路边盛载钢筋的货车,相撞后钢筋插入出租车车厢。消防员于五分钟后赶至,由于相撞时出租车以高速行驶,车架严重扭曲变形,二十分钟后林才被救出。

        所有伤者被送往玛丽医院治理,其中入名伤者(包括林建笙)送院后证实不治,目前尚有三名伤者情况危殆,两名轻伤者包扎后已经出院。死伤者家属往医院等候消息,部分人情绪激动,有死者的母亲更晕倒。由于事态严重,保安局局长及行政长官先后到医院慰问伤者及家属,而行政长官发表声明,谴责肇事者枉顾人命。对于继去年“贼王”叶炳雄在西区海旁落网,再有通缉犯潜藏西区,有议员表示关注……

        我看不下去。

        我恍似看到一幕幕类似的回忆,汽车冲上行人道,把路人撞倒、辗毙,就像在我面前发生。强烈的恶心感从胃涌上,差点让我吐出来。

        我竟然曾认为这个林建笙是无辜的?这家伙简直是恶魔。我对这人渣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这情感勾起沉淀已久的印象,我曾几何时有过同样的感想。为了一己私利,伤害多条无辜的生命,破坏好几个家庭的幸福,这种人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

        ——真是如此吗?

        我的心底冒出一个疑问。即便这个林建笙干了如此天理不容的坏事,即便我是如此反感,那点疑问还是扎根在我的脑海里。又是那该死的“刑警的直觉”吗?

        头好痛。

        我掏出药瓶,嗑了两片阿司匹林。

        “你不舒服吗?”阿沁问道。

        “大概是宿醉,我今早开始便头痛。”我说道:“对了,你为什么要把这样的老案子翻出来?纵使这案件再严重,也是六年前的事情了。时事杂志应该报导一些新案件吧?”

        “总编辑说要跟娱乐组来个连动计划,因为庄大森导演正在拍摄这案子改编的电影。”

        “庄大森导演?”这名字似曾相识。

        “那个去年作品大卖的年轻导演啊。”阿沁的语气,像是奇怪我不认识这位知名的导演似的。“据说他要拍一部像美国‘杀谜藏’的写实犯罪电影,所以挑了这案子,电影已差不多杀青了。他们还找了影帝何家辉饰演林建笙,故事集中在主角的心理描写,讲述他如何从普通人变成恶鬼:心狠手辣把孕妇杀害,再拉一群路人陪葬。因为预计这电影会引起一些话题,所以总编要我撰写一篇详细的专题介绍这案子,待电影上场后,也许再来一个比较性的报导。”

        这案件拍出来,大概会像“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而不是“杀谜藏”吧。

        “你那本不是时事信息杂志吗?”我问道。

        “今天娱乐新闻也给当成时事了,读者爱看,销路上升,大老板下命令,总编辑想反抗也没法子啊……”阿沁缓缓说道,看来今天记者这口饭也不易吃。

        “不如你说说发现命案时的资料吧!”阿沁接着说:“我找吕慧梅女士是为了跟进那案件的后续,想报导一下受害者走出阴霾的经过。我已访问了好几位被林建笙撞死的死者家属,不过吕女士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也是最接近事件原点的人,我担心她会受不了。许警长你在场的话,应该能替我补充一些细节……”

        “那么说,我只是配角吶?”我说。

        “喔!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因为这个报导并不是为了揭发什么内幕,虽然读者都比较喜欢爆料哪。呃,我这个专题是以受害人为中心的,所以集中在受害者的角度来说明事件,不过报导一定要全面,许警长便是以一个局外人的客观身分来审视这案子,让读者可以从中抽离,不会觉得杂志变得煽情……”阿沁紧张地说,好像怕刚才说错话。这女生一着急起来说话便像机关枪扫射。

        “安啦,我不是埋怨,”我说:“况且我也知道,当年我只是个刚调职的小咖,在组里是新人罢了。对这案件,我的确只是个配角,主导调查的是黄督察。”

        “可是你那时刚升任警长了喔?”

        “职衔比组里的探员高,却不见得他们认同。”我想起被同僚孤立的情形。“我的意见他们都不接受,一个刚调职的警长的分量,比不上一位在组里待了二十年的老探员的半句话……”

        “不过结果你还是在西区的刑事科待了下来嘛!”阿沁笑着说:“其他人不是退休了便是调职了,只有你留在组里,这不正正说明了你的分量吗?说起来,你比我想像中年轻呢,我还以为你是个像古畑任三郎的大叔,没想到你反而像青岛刑事。”

        “他们是谁?日本人吗?”我问。

        “呃……”阿沁苦笑一下,说:“他们是日剧的刑警角色,我想你没看过吧。”

        我没把心思放在那些什么古畑或青岛身上,我在意的是“只有你留在组里”这句话。如此说来,我这六年来应该还待在西区刑事科里,即便组长换了人,同僚都走了,我还是留在原地。

        我是因为不认同东成大厦凶案的结果而留下来的吗?为了找寻真相而留下来的吗?

        我摇摇头。到现在还认为这案件别有内情,已经称得上是偏执狂了。

        “我记得六年前的报导说过,”阿沁回到案子的话题上:“郑氏夫妇是被林建笙用刀刺死的,凶器一直没有寻获,是不是?”

        “对,凶器大概是一把十多公分长的刀刃,鉴识科认为是像蝴蝶刀那种小刀,但刀刃不太锋利。郑元达颈项和胸部中了四刀,吕秀兰腹部挨了两刀、胸口中了三刀,伤口很深,凶手下手十分残忍。郑元达死时还企图保护妻子,伏在她身上,可是失败了,卧房的地板一片血红。”

        “咦?郑元达不是伏尸客厅吗?吕秀兰才是在卧房吧?”

        “不,两人也在卧房,我亲眼看过。”

        “媒体的报导果然有差呢,”阿沁说:“所以说,许警长在我的报导里占了很重要的位置啊。”

        两具尸体的形象再一次浮现。那苍白的脸孔、艳红的厚唇……

        还有那一句“辛苦你了”。

        梦境和回忆混乱起来,我的头又痛了。

        “阿一,你知道当警察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保护市民?警恶惩奸?”

        “嘿,你今天才从学堂毕业吗?这些冠冕堂皇的话留待升级试对上司说吧!当警察最紧要的,自然是保住自己的小命呀。”

        在坚尼地城海旁,两名警员缓步走着。时间是凌晨三点,街上没有半个人影,就只有这一老一少两位警员信步而行。军装警员每天不分昼夜巡逻,年轻的警员往往跟年长的配成一组,在体力上和经验上互补长短。

        “华叔,这样说有点不好吧。”被老警员叫做“阿一”的许友一按了按警帽,说:“当警察就是为了牺牲自己维持正义,如果面对匪徒,我们一定要挺身而出啊。”

        “阿一,你入行多久了?”华叔保持着相同的语调,双手交迭背后,缓缓地问道。

        “已经四年了,下个月考升级试。”

        “我当老散当了三十一年吶,明年便退休。”华叔笑了一声:“每年总会遇见几个像你这种小伙子,一腔热血,老是把除暴安良挂在嘴边。我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你现在面对一位持枪的悍匪,你会怎么办?”

        “当然是跟他搏斗,把他拘捕。”

        “这样子你有九条命也不够死呀。”华叔嗤笑一下,说:“你应该立即躲起来,用对讲机要求增援。警察不是消防员,消防员面对大火,他们不得不前进,因为他们的职责是拯救被困的人;可是我们的工作是防止罪案发生,你鲁莽地牺牲自己,不见得能把事情办好,到头来只是白白丢了小命。”

        许友一沉默不语,不置可否。他明白华叔的意思,但他有着不同的想法。如果在闹市中匪徒亮出武器,即使再危险,警察也得优先保护市民。若然连警察也退缩,试问谁敢迎上前去,向恶势力说不?

        当然,许友一不打算直接对华叔说出自己的意见。华叔是警署的老臣子,就算是督察级也会尊称他一声华叔,跟对方同级约许友一如果执拗不放,便未免太不世故,不懂做人。华叔加入警队时廉政公署仍未成立,在后来那个打击贪污的年代,他没被撤职便证明他正直清白。许友一猜想,华叔年轻时也许跟自己一样,怀抱着热情投身警界,只是这三十年的打滚磨光了他的热忱。

        警察局是另一种办公室,一样有办公室政治,有派系斗争。

        “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当你见过风浪,尝过苦头,便会知道光靠着一股蛮劲有害无益。枪打出头鸟,像你这种年轻人要学的,不是如何表现自己,而是如何安分守己,无论在街头面对罪犯,还是在差馆面对上司,道理也是一样。”华叔继续说。

        “什么风浪?”

        “嘿,这个留待你自己见识见识了。”华叔不怀好意地笑着:“熬得过便平步青云,熬不过的话,便像我一样,当三十年老散啰。”

        许友一默默地跟华叔并肩走着。虽然这一次是他首次跟华叔一同巡逻,但他跟华叔在警署内有过不少交流,华叔对他很是关照。之前他一直期待跟华叔拍档,希望从这位老前辈身上挣点经验,只是没想过对方传授的是这些手段撇步。

        时间已是凌晨四点。新海旁街在西区坚尼地城海边,虽然马路一边设有街灯,漆黑的大海还是一片暗淡朦胧。由于港岛土地不敷应用,政府不断填海,坚尼地城的海岸线便不断向海延伸,曾有人打趣说终有一天维多利亚港会被填平,港岛会跟九龙半岛连接起来。这说法虽然夸张,但许友一清楚知道,他现在所处的新海旁街,以前是海的中心,距离岸边至少一百公尺。许友一自小在西区长大,小时候时常跟父亲到海旁垂钓,可是当政府把附近的码头拦起来,让工程车把泥土倒进大海里,那些愉快的时光只能变成回忆。

        华叔在新海旁街的一座货仓旁边,打开放置签到簿的小木箱。巡警每次巡逻,都会依照安排,按时在各个签到簿上签名,证明巡逻工作完成。西区没有夜店,通宵营业的只有一些茶餐厅,所以这儿的巡逻警员们的工作不大辛苦,跟九龙区一些龙蛇混杂的街道相比,这儿可说是天堂。许友一这些年来跑夜班,顶多遇上有市民投诉噪音,或是小车祸之类,某程度上可说是非常沉闷。

        就在他们签名途中,有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手插口袋,不慌不忙往他们的方向走过来。

        “华叔,我想‘盘’一下那人。”许友一盯住那个打着呵欠的男人,跟华叔说。“盘”是巡警的惯用语,意思是拦下路人盘问一下,检查他的身分证,看看有没有可疑。

        “我看他没有什……”华叔不以为然地说道,可是许友一没等前辈赞同,笔直地向男人走过去。

        “先生,麻烦你给我看看身分证。”许友一伸手挡住对方。

        “长官,什么事嘛。”男人再打一个呵欠,不情不愿的样子,用左手掏出皮夹。

        “你住在附近吗?”华叔走到许友一旁边,向男人问道。

        “对啊,就在下一个街口……”男人转头向左边望过去,两个警察随着他的视线,向那个方向瞥了一眼……

        “轰!”

        在没有任何先兆下,许友一前方传出一声巨响,和声音一同出现的,是熟悉的硝烟气味。许友一只把视线从男人身上移开半秒,就在这半秒的间隙,他已陷入想象不到的麻烦。

        那个男人的右手握着一把短小的、黑色的手枪。枪嘴正在冒烟。

        持枪男人的表情没半分变化,没有愤怒的样子,更没有狰狞的笑容。许友一在瞬间知道,对这个男人来说,开枪杀人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是平常不过的事。

        许友一发觉自己没中枪是下一秒钟的事情。华叔在他身旁发出惨叫,然后向前弯腰,倒下。许友一想伸手拉住华叔,但他的身体没有反应。不知道是因为接受过严格的训练,还是出于动物本能,他这一刻没有再把视线移开,直盯着面前的男人、对方的脸孔、他所握住的手枪,以及靠在扳机上的食指。

        ——要死了。

        这念头在许友一脑海中闪过。

        他在警校学过如何处理目前的情况,但他的脑袋一片空白。一般来说,警员遇袭时应该拔枪,确保自己和同僚的安全,然后求救:可是,他知道这刻这些知识派不上用场。他知道自己根本不够时间拔枪。

        男人和自己只有几十公分的距离,而且对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口(要有一丝犹疑,只要拔枪的动作慢上半秒,便要吃上一颗子弹。

        他亦知道这距离无处可逃,无论他向那个方向逃走,子弹还是会无情地击中自己。

        许友一做出一个他没想过的行动。

        他伸手握住男人的手枪。

        他没有多想,他只知道目前要做的是阻止对方发射第二发子弹。

        他以右手虎口紧按手枪的滑膛,再以食指压住扳机的后方。他感到男人的手指正在扣动扳机,只要他手指一松,另一颗九毫米口径的子弹会穿过自己的胸膛。

        许友一感到跟对方角力很久,可是这不过是五秒不到的事情。男人似乎没想过许友一有此一着,露出一点诧异的表情,随即松开右手,以拳头揍向许友一的面颊。

        “啪!”许友一结实地挨了一拳,眼前金星直冒,不过他没有倒下。他以左手叉向男人的脖子。他不擅长近身格斗,但如果比体力和耐力,他还有点信心。

        男人发觉策略错误,连忙多揍几拳,但许友一没放开左手。许友一的右手仍紧握男人的手枪,他想过把枪抓好,或是拔抢指吓对方,可是他没有余暇处理。光是集中精神应付面前这凶悍的家伙已不能分心,如果对方突然拔出小刀,也足以让自己丧命。

        许友一尝试把男人按倒地上,但他没有成功。男人企图把他推往海里,也一样失败。两人就这样僵持着,你一拳我一脚互相扭打。许友一占了一点上风,他用右手握住的手枪,以枪柄重击对方的头部,男人血流披面,但仍不住挣扎。

        这场扭打只持续了一分钟。由于传出枪声,附近有居民报警,碰巧有一辆巡逻车停泊在附近,五名警员很快到场。看到对方增援已到,男人不再反抗,被赶到的警员用手枪指吓下伏在地上,任由他们替他铐上手铐。

        这场一分钟的打斗,在许友一心中却像三个钟头那么长。当他回过神来,看到血泊中的华叔,不由得跌坐地上,面容扭曲。许友一对男人被捕、救护车到场之间的事情全无记忆,只懂大力地喘着气,精神恍惚地左顾右盼。

        他记得的,只有蜷缩地上、身上一片红褐色的华叔的身体,以及那个血流披面、没露出半点感情的恶魔的表情。

        半小时后,鉴识科人员在现场搜证,许友一坐在警车中,按着发瘀的脸颊,喝着热茶,向笔录的警员说明经过。纵使他能清醒地叙述事件,但他心里犹有余悸。

        “那么说,当时你本能地扣住对方的手枪,所以才逃过一劫?”

        许友一点点头。

        “我用手指穿过扳机后的空间,所以对方没能开枪。”

        负责笔录的是一位三十来岁的便衣警长。他记下许友一的供词后,瞥了放在旁边包在透明塑料袋的证物一眼——那把黑色的半自动手枪。

        “老弟,你真走运,对方拿的是马卡洛夫而不是黑星。”警长笑了一笑。

        “什么?”

        “那是苏制的马卡洛夫PM,而不是大圈常用的大陆制五四式黑星手枪。”

        “不,我问的是为什么说我走运?”

        “黑星的扳机复方没有空位,你没可能把手指插进去跟对方角力。”警长指了指手枪的扳机。“流进香港黑市的手枪,十把里有八把是黑星,给你碰上马卡洛夫,不是好运是什么?”

        许友一倒抽一口凉气,剎那间感到背脊发麻。

        十分之八……即是说,刚才有五分之四的机会,自己的抉择会徒劳无功。

        一位穿制服、身材略胖的中年警员紧张地打开车门,看到许友一,说:“你这回成名了,警署刚证实犯人身分,你抓到的那个原来是叶炳雄。”

        “贼王叶炳雄?”许友一讶异地问道。

        “就是那个头号通缉犯。”

        叶炳雄跟过去十五年多宗持械劫案有关,劫去的财物高达八千万元,案件中共有三名警员和六名市民被枪杀,警方一亦相信他跟一条黑市枪械买卖管道有密切的关系。在十年间他一直是警方的头号通缉犯,可是一直无法确定他的行踪,连他有没有潜逃外地也不清楚。就算提供数十万元的悬赏,依然没有任何情报。

        “立这种大功,应该很容易通过升级面试吧。”便衣警长插嘴说:“看来你很快便告别这身军装了。”

        即使抓到大贼,许友一没有半点兴奋的心情。他的内心仍被生死一线的经历所他的脑海里仍是充满倒在地上的华叔的影像,以及叶炳雄那副苍白阴郁的脸孔。

        “华叔……华叔现在怎么了?”许友一鼓起勇气问道。

        胖子警员脸色一沉,良久,开口说:“华叔走了。子弹击中动脉,失血过多,没到医院便去了。”

        许友一感到一股反胃的感觉,那种不安的情绪仿佛要从喉头涌出来。

        ——如果我没有拦下叶炳雄,华叔便不会死。

        ——如果我没有大意把视线移开,华叔便不会死。

        ——如果我及时送华叔到医院,华叔便不会死。

        ——如果……如果不是种种巧合,我便会跟华叔一样被杀死。

        许友一感到天旋地转。

        ——我当老散当了三十一年吶,明年便退休。

        ——当警察最紧要的,自然是保住自己的小命呀。

        混乱的感觉充斥着全身,不安和疏离感慢慢滋生,许友一感到一阵晕眩。他觉得现实犹如一面沉重的高墙,正慢慢地倒塌,压向自己。周遭的空气变得如糨糊般黏稠,似要被空气弄至窒息。

        他不知道,他的内心,已留下深刻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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