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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命运抉择

        他的样子显出他完全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而且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拦他前进的步伐。

        1

        1978年12月26日下午2点半,巴德·普雷斯科特接待了一位年轻人,那个人高个子,头发灰白,面容憔悴,两眼充血。那是圣诞节后的第二天,巴德和另外两名店员一同在第4大街凤凰体育用品商店上班,大部分生意都是易货交易——但这位顾客却要付现金。

        他说他要买一支上好的步枪,分量要轻,手动枪栓。巴德给他看了几把。圣诞节后,枪支柜台生意很冷清;当人们买了圣诞节用的枪后,一般很少拿来换别的东西。

        这个人仔细地看了所有的枪,最后选中了雷明顿700型,口径0.243英寸,这种枪品质上乘且后坐力极小,平射弹道。他在枪支登记本上签了“约翰·史密斯”的名字,巴德想:如果我以前从没见过有人留假名的话,现在见到的就一定是了。“约翰·史密斯”付了现金,从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里径直掏出一沓20美元的钞票,从柜台上拿起了枪。巴德想逗逗他,告诉他说,他可以把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烫在枪托上,不另行收费。“约翰·史密斯”只是摇了摇头。

        “史密斯”离开商店时,巴德注意到他瘸得很明显。他想,以后辨认那人不成问题,除了瘸,脖子上还横七竖八有许多疤痕。

        2

        12月27日上午10点半,一个瘦削的人一拐一拐地走进凤凰办公用品商行,走向售货员迪安·克莱。克莱后来说,他注意到那人的一只眼睛里有他母亲常说起的“火点”。那个顾客说他要买一个大公文箱,最后挑了货架最高处一个漂亮的牛皮公文箱,价格149.95美元。瘸子用崭新的一沓20美元现钞付款,得到了现金折扣。从看货到付款,整个交易不超过10分钟。那人走出商店,向右转走向市中心,迪安·克莱再没见过他,直到在《凤凰太阳报》上看到他的照片。

        3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在美国铁路公司凤凰城总站,一个头发灰白的高个儿男人走近博妮塔·阿尔瓦雷斯的窗口,询问怎么从凤凰城乘火车去纽约。博妮塔给他看转车线路。他的手指沿着线路划动,仔细记下全部内容。他问博妮塔是否还有1月3日的票。博妮塔敲击电脑键盘查到结果后,告诉他有票。

        “那么为什么你不……”高个儿男人说了半句停下来。他一只手捂住了脑袋。

        “你没事儿吧,先生?”

        “焰火。”高个儿男人说。她后来告诉警察她听得很清楚,他说的就是“焰火”。

        “先生?你还好吧?

        “头痛,”他说,“不好意思。”他想要笑笑,但这番努力并没让他年轻而又沧桑的脸好看一些。

        “需要阿司匹林吗?我有一点儿。”

        “不,谢谢。很快就好了。”

        她填写好票,告诉他在1月6日下午3点左右,他就能到达纽约中心车站。

        “多少钱?”

        她告诉了他,又多问了一句:“是付现金还是支票,史密斯先生?”

        “现金。”他说,从钱包里掏出钱,一大把20美元和10美元的钞票。

        她数了数,把找下的零钱、他的收据和车票一并交给他,对他说:“你乘坐的火车上午10点半开,史密斯先生,请10点10分到这儿准备上车。”

        他说:“好的,谢谢你。”

        博妮塔给他一个大大的职业微笑,但史密斯先生已经走开了。他脸色苍白,博妮塔觉得他的样子好像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她非常确定他说了“焰火”。

        4

        埃尔顿·卡里是美国铁路公司凤凰城至盐湖城火车上的乘务员。1月3日上午10点整,高个儿男人准时来了,埃尔顿扶他上了火车,进了车厢,因为他瘸得很厉害。他一只手拎着一个非常旧的方格图案大旅行包,上面有磨痕,边角已经磨破了,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崭新的牛皮公文箱,似乎非常沉重。

        “我帮你拎那个吧,先生?”埃尔顿问,指的是公文箱,但那个乘客却把旅行包递给他,顺带递过来的还有他的车票。

        “不,开车后我才收票,先生。”

        “好吧,谢谢你。”

        他是那种很礼貌的人,埃尔顿·卡里后来这样告诉问他的联邦调查局特工。另外,他小费给得很多。

        5

        1979年1月6日,那天的纽约天空灰蒙蒙的,阴云密布,快要下雪了。乔治·克莱蒙特的出租车停在比尔特摩饭店门前,中央车站对面。

        门开了,一个灰白头发的小伙子钻了进来,他移动时很小心,有点儿吃力。他把一个旅行包和一个公文箱放在身旁的座位上,关上门,头靠着座位闭了会儿眼睛,好像非常非常疲惫。

        “我们去哪里,朋友?”乔治问。

        他的乘客看着一张小纸片。“港务局总站。”他说。

        乔治开动了车:“你脸色有点儿发白,我的朋友。我小舅子胆结石发作时脸色就是这样。你有结石吗?”

        “没有。”

        “我小舅子,他说胆结石比什么病都痛,也许除了肾结石以外。你知道我对他说什么?我说他纯粹是胡扯。我跟他讲,安迪,你人很不错,我喜欢你,但你就是在胡扯。你得过癌症吗,安迪?我说。我那样问他,你知道吗,问他得没得过癌症。我的意思是,人们都知道癌症最痛。”乔治久久地看着后视镜,“我真的问你,朋友……你没事儿吧?因为,说实话,你的样子像个死人复活了似的。”

        乘客回答:“我很好。我是……在想另一次乘出租车的事儿。几年前。”

        “噢,好吧。”乔治明智地说,好像他真的知道那人在说什么一样。嗯,纽约的怪人随处可见,无法否认。这么想了一下后,他又开始谈他的小舅子。

        6

        “妈妈,那个人病了吗?”

        “嘘……”

        “嗯,但他是病了吗?”

        “丹尼,别说话。”

        “灰狗”巴士上,她对坐在过道另一边的男人笑了笑,表示歉意。童言无忌,不过那人好像并没听到。这个虚弱的小伙子的确像是病了。丹尼只有4岁,但他说得对。那人无精打采地看着外面的雪,雪是在他们进入康涅狄格州后不久下起来的。他的脸色太苍白,人太瘦削,脖子上还有一条可怕的、科学怪人弗兰肯斯坦一样的伤痕,从衣领那里一直延伸到下巴,仿佛不久之前有人曾想割掉他的脑袋,而且差点儿就割下来了似的。

        “灰狗”巴士正开往新罕布什尔州的朴次茅斯,如果雪不会太大的话,他们会在今晚9点半到达。朱莉·布朗和她儿子去看她婆婆,像往常一样,那个老家伙会惯坏丹尼的,丹尼已经淘气得没边儿了。

        “我想去看看他。”

        “不行,丹尼。”

        “我要看看他是不是病了。”

        “不行!”

        “可是他要死了怎么办,妈?”丹尼的眼睛闪闪发亮起来,对这种可能性饶有兴趣,“他可能现在就要死了!”

        “丹尼,闭嘴!”

        丹尼喊道:“喂,先生!你快死了吗,还是怎么了?”

        “丹尼,闭上你的嘴!”朱莉咬牙切齿地说,两颊因尴尬而变得滚烫。

        这时丹尼哭起来,不是真的哭,而是一种表示“我不能随心所欲”的讨厌的哼哼,这总让她想使劲儿拧他的胳膊,直到他真的哭起来。好几次就像现在,在大晚上顶着暴风雪乘着长途汽车,儿子在身边哼哼地哭。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特别希望几年前她母亲在她达到结婚年龄前就给她做了节育手术。

        这时,过道对面的那人转过头,冲她微微一笑,尽管相当的温和,但那里面饱含疲惫和痛苦。她看到他的眼睛严重充血,仿佛正在哭一样。她想回一个微笑,但她觉得这样很虚伪,而且嘴唇有点儿不听使唤。那个红红的左眼,还有脖子上的伤痕,使他的那半边脸显得邪恶而又令人不快。

        她希望过道对面的那个人不是去朴次茅斯的,但事实证明他就是去那里的。在车站,当丹尼的奶奶揽着“咯咯”笑着的孩子,把他抱入怀中时,她看到了他。她看到他一瘸一拐地向车站门口走去,一只手拎着一个有磨痕的旧旅行包,另一只手拎着一个新公文箱。就在那一瞬间,她突然感到背上掠过一阵阵寒意。他不只是一瘸一拐——他几乎是急速地蹒跚着行走,但透露出某种不可阻挡的意味,她后来告诉新罕布什尔州警察。他的样子显出他完全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而且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拦他前进的步伐。

        随后那人走进茫茫的夜色,消失在视野里。

        7

        新罕布什尔州的提梅斯代尔是达勒姆西边的一个小镇,在第3选区内。查茨沃斯最小的一家纺织厂在维持着这里的生计,使它有了活力。它仿佛是一个沾满煤灰的砖头怪,赫然耸立在提梅斯代尔河边。这个小镇因一个朴实的评价(据当地商会的说法)而闻名,即它是新罕布什尔州第一个有路灯的城镇。

        1月初的一个晚上,一个少白头的年轻人一瘸一拐地走进提梅斯代尔酒馆,这是镇上唯一一家啤酒馆。店主迪克·奥唐纳在经营。店内没什么人,因为是一个星期的中间,而且又一场寒潮快要来了。地上积雪已经有2到3英寸了,后面还有更多的雪要下来。

        那个瘸子跺了跺脚,走到吧台,要了一杯“蓝带”(Pabst)啤酒。奥唐纳给他端过来。那人后来又要了两杯,边喝啤酒边看吧台上的电视。电视画面的颜色变差了,这样的情况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屏幕上的丰斯)中的角色,全名阿瑟·赫伯特·丰萨雷利(Art Fonzarelli)。该剧于1974—1984年播出。——编者注">看上去就像罗马尼亚食尸鬼一样狰狞。奥唐纳对这人没印象,不记得他来过。

        “再喝一杯?”奥唐纳给角落的两个老妇人送完酒回来问道。

        “再喝一杯也没关系,”那人说,他指指电视上方,“你见过他吧,我猜。”

        那是幅政治漫画,放大了,镶在镜框里。人物是格雷格·斯蒂尔森,安全帽歪扣在他的脑袋后面,正把一个穿西装的家伙从国会大厦台阶上扔下去。穿西装的人是路易斯·奎恩,就是有一年被抓住在停车场项目上吃回扣的那个众议员。漫画题目是:《赶走他们》。对面的一角潦草地写着一行字:赠给迪克·奥唐纳,继续把第3选区这座最好的酒馆开下去!继续吸引他们,迪克。——格雷格·斯蒂尔森。

        “那当然啊,”奥唐纳说,“上次他竞选就是在这里做的演讲。整个镇上到处张贴了布告,说星期六下午2点到酒吧喝一杯,格雷格买单。那是我开店以来生意最他妈火爆的一天。人们本应该每人只有一杯是由他请的,但到最后他把所有账单都结了。还能有谁比他做得更好吗,你说?”

        “听来你觉得他是个好得不得了的人。”

        “对,没错,”奥唐纳说,“谁要是说他的坏话,我得让他尝尝拳头落在身上的滋味。”

        “嗯,我可不想尝你的拳头,”那人放下3个25美分硬币,“我请你喝一杯。”

        “嗯,好吧。我真喝了啊。谢谢你,你叫……”

        “我叫约翰·史密斯。”

        “啊,很高兴见到你,约翰。我叫迪克·奥唐纳。”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是啊,格雷格在新罕布尔州做了不少好事儿。许多人不敢直接说,但我敢,我还要大声喊出来:格雷格·斯蒂尔森有一天可能会成为总统!”

        “你这么想的?”

        “是的,”奥唐纳边说边走回吧台,“新罕布什尔州这个小池塘放不下格雷格这条大鱼。他是一个了不起的政治家,对我来说,他真的是个大人物。我过去认为政客们都是一群骗子和混日子的懒汉,我现在还这么认为。但格雷格不一样,他是个公正的人。如果5年前你告诉我我会说这样的话,那我会当面嘲笑你。那时你更有可能发现我在读诗,而不是从一个政客身上发现好东西。该死,他是个人物。”

        约翰说:“这些人在竞选时跟你很热络,但一旦他们选上了,就会是:‘去你妈的,老兄,没你什么事儿了,等下届选举的时候吧。’我从缅因州来,有一次我给埃德蒙·马斯基写信,你猜我收到什么?一封打印的回信!”

        “啊,马斯基是个波兰人,”奥唐纳说,“你能指望一个波兰人干什么呢?哎,格雷格每个周末都回这个区!你觉得这听上去还是你说的那个‘去你妈的,老兄,没你什么事儿了’的人吗?”

        “每个周末?”约翰喝了口啤酒,“在哪里?特里姆布尔、里奇韦还是那些大城镇?”

        “他有一个办法。”奥唐纳用一种敬仰的口气说,看来他自己从来没想出过什么办法,“15个镇,从‘都城’那样的大城市到提梅斯代尔和考特斯诺奇这样的小镇。他每星期走访一个地方,直到走访完所有的地方,然后再从头开始。你知道考特斯诺奇多大吗?那里只有800个人。你觉得一个人大周末从华盛顿赶到考特斯诺奇镇一个冷得要死的会议厅,这样还会听上去像你说的那个‘去你妈的,老兄,没你什么事儿了’的人吗?”

        “不会,”约翰坦率地说,“他做什么呢,就是握握手?”

        “不是,他在每个镇都预定一个会议厅,预定星期六一整天。他早晨10点左右到那里,人们可以去跟他交谈,谈他们的想法。你知道吗?如果他们有疑问,他就回答。如果他解答不了,就回到华盛顿找出答案!”他得意地看着约翰。

        “上次他什么时候到提梅斯代尔这儿的?”

        “两个月前吧。”奥唐纳说。他走到收款机旁,在旁边一沓纸里翻找,然后摸出一张卷角的剪报,把它摊在约翰身边的吧台上。

        “这是清单。你看一眼就明白了。”

        剪报是从《里奇韦报》上剪下来的,到现在已经很旧了。报道的标题是:《斯蒂尔森宣布成立“反馈中心”》。第一段好像直接引自斯蒂尔森的广告资料,下面是斯蒂尔森周末将走访的城镇名单和计划的日期,直到3月中旬他才会再来提梅斯代尔。

        “看起来不错。”约翰说。

        “当然不错了。人们都觉得不错啊。”

        “看这张剪报,他上个周末应该在考特斯诺奇镇。”

        “对啊,”奥唐纳说,笑了起来,“美丽的考特斯诺奇老镇。再来一杯啤酒吗,约翰?”

        “你要跟我一起喝,就再来一杯。”约翰说,在吧台上放了几美元。

        “嗯,我无所谓。”

        一个老女人把一些钱投进自动点歌机里,塔米·温妮特)等。——编注">的声音开始唱起来,声音苍老、疲倦、不悦,唱的是《站在你的男人身边》。

        “喂,迪克!”另一个女人叫道,“你这儿还有‘服务’吗?”

        “闭嘴!”他朝她喊道。

        “你来‘服务’我吧!”她喊道,“咯咯”笑着。

        “该死,克拉丽丝,我跟你说过别在我的酒吧胡说八道!我跟你说过……”

        “噢,算了,我们喝酒吧。”

        “我讨厌那两个老婊子,”奥唐纳对着约翰低声咒骂道,“两个老不死的酒鬼、同性恋,我不骗你。她们待在这儿不知多少年了,如果说这两个老家伙还能活到往我的坟地吐唾沫,我都不会觉得稀奇。有时候真觉得这是个该死的世界!”

        “是的。”

        “对不起,我马上就回来。我有一个女儿,她只在冬天的星期五和星期六来。”

        奥唐纳倒了两杯啤酒,端到另一边的桌子去。他对她们说了什么,然后克拉丽丝又来了一句:“来‘服务’我吧!”然后又“咯咯”笑起来。啤酒店里充斥着人们吃过的汉堡散发出来的浓浓味道,塔米·温妮特伴随着老唱片中像爆米花一样噼啪作响的噪声唱着歌,暖气片给屋子供应着混浊的热气,屋外的雪不停地抽打着玻璃。约翰揉搓着太阳穴。之前,他在其他近百家小镇上去过这种酒吧。头痛又发作了。当他和奥唐纳握手时,他了解到这个店主养了一条巨型混血犬。他训练那条狗按照指令发起攻击。他其中的一个宏伟梦想就是如果哪天有个不走运的入室盗窃者闯入他家,他就可以合法地命令那条大狗扑上去,那样世界上就少了一个该死的嬉皮士瘾君子了。

        噢,他的头好痛。

        奥唐纳回来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塔米·温妮特唱完了,瑞德·索维恩)等。——编者注">接着唱起来,在唱《泰迪熊》。

        “谢谢你请我喝啤酒。”奥唐纳说,又倒了两杯。

        “别客气,”约翰说,继续研究那张剪报,“上个周末是考特斯诺奇镇,那这个周末应该是杰克逊镇吧。我从没听说过这个镇,应该很小是不是?”

        “就是个村子,”奥唐纳赞同地说,“那儿曾经有个滑雪场来着,但后来关了,于是很多人失业了。那里的人生产些木浆,种几亩薄田。但他还是要去,真的。跟他们谈天,听他们抱怨。你从缅因州什么地方来,约翰?”

        “刘易斯顿。”约翰撒谎道。剪报上说格雷格·斯蒂尔森会在镇公所见那些有兴趣见他的人。

        “我猜你是来滑雪的,是吗?”

        “不是,不久前我刚摔伤了腿,再也不滑雪了,我只是刚好经过这里。谢谢你让我看这个。”约翰把剪报交回去,“很有意思。”

        奥唐纳小心地把剪报放回到那沓纸中。他有一家空荡荡的酒吧,一条在家里的狗,会听他的命令攻击,还有格雷格·斯蒂尔森。格雷格来过他的酒吧。

        约翰突然希望自己死去。如果这种天赋是上帝赐予他的,那么上帝是个危险的疯子,应该阻止他。如果上帝要格雷格·斯蒂尔森死,为什么不让他在产道里就脐带绕颈而死呢?为什么不在他还是一团肉时扼死他呢?为什么不在他调收音机电台时让他被电死呢?为什么不让他羊水里就淹死呢?为什么上帝非要让约翰干这种脏活儿?拯救世界不是他的责任,那是精神病人的责任,只有精神病人才会想当然地试图拯救世界。他突然决定放过格雷格·斯蒂尔森,以此表示对上帝的鄙视。

        “你没事儿吧,约翰?”奥唐纳问。

        “嗯?啊,没事儿。”

        “你刚刚看上去有点儿怪。”

        查克·查茨沃斯说过:“如果我不杀他,恐怕被他杀死的那几百万人会缠着我一辈子。”

        “走神儿了,我想说和你一起喝酒我很高兴。”约翰说。

        “我也一样,”奥唐纳说,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我希望其他路过这里的人也都这样想。他们路过这里去滑雪场,你知道。很大的地方,他们花钱的地方。如果我知道他们会顺路逗留,那我会把这里修缮成他们喜欢的样子。海报,你知道,有关瑞士和科罗拉多的。来个壁炉,配上摇滚乐唱片,而不是那些垃圾音乐。我嘛……你知道,我喜欢那样。”他耸耸肩:“我并不是个坏人,妈的。”

        “当然不是。”约翰说着从凳子上站起来,想着那条被训练去攻击人的狗,以及店主期待中的嗑药的嬉皮士窃贼。

        “对,告诉你的朋友们我在这儿。”奥唐纳说。

        “一定。”约翰说。

        “喂,迪克。”两个老恶婆中的一个吼道,“听说过这地方要‘微笑服务’吗?”

        “你怎么就灌不饱呢?”奥唐纳冲她喊道,脸憋得通红。

        “‘服务’!”克拉丽丝喊道,“咯咯”笑着。

        约翰悄悄走出来,走进暴风雪来临的夜里。

        8

        他在朴次茅斯的假日旅馆住下来。那天晚上他回来时,告诉服务台他会在次日早晨退房离开。

        冷漠的假日旅店里,他坐在写字台前,拿出所有信纸,握着旅店里的一支笔。他的头在抽痛着,但信还是写了。刚才片刻的逆反情绪(如果当时确实是逆反情绪的话)已经过去了。他跟格雷格·斯蒂尔森的事儿还不算完。

        我疯了,他想,真的疯了,彻底发疯了。他此刻都能看到新闻标题了:《特异功能者枪杀新罕布什尔州众议员》《疯子刺杀了斯蒂尔森》《新罕布什尔州的众议员死在了枪林弹雨之下》。当然,还有《内部视点》:《冒牌预言家杀死斯蒂尔森,12位著名精神病专家给您揭密史密斯这么做的原因》。也许迪斯会写一篇短文附在后面,描述约翰曾经威胁要用枪射死他,还要“朝我这个非法入侵者开枪”。

        疯了。

        医院的债还清了,但如果这样做会留下一份新的索赔清单,他父亲不得不承担。他和他的新婚妻子会长期因为他儿子的恶名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充满仇恨的信件会向他们砸去。他认识的每个人都会受到采访,查茨沃斯一家人、萨姆、乔治·班纳曼警长。莎拉?嗯,也许他们不会追到莎拉那么远。毕竟,他好像并没有计划刺杀总统,那个至少现在还不是总统的人。许多人不敢直接说,但我敢,我还要大声喊出来:格雷格·斯蒂尔森有一天可能会成为总统!

        约翰揉着太阳穴。头在缓慢地痛,一波一波来袭,不过这并没有妨碍到写信。他从面前的信笺抽出第一张纸,提起笔,写下“亲爱的爸爸”。外面,雪打在窗户上,发出单调、粗涩的声音,那意味着天气会很恶劣。最后,笔在信纸上移动起来,开始很慢,然后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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