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停了一会,才又道:“我打仗勇,不到半年,就升了,带着十来个兵。一次,遇上了回子的马队,回子在马上,往来奔驰像旋风,手中钢刀挥动像闪电。回子的马刀锋利得……我从来也没有见过那么锋利的刀,没有什么砍不断的。一刀把人头劈开,两半边的头,眼睛还能眨动!一刀把人斜砍成两半,是常见的事……”
陈昌描述着,用的是十分原始的语言,所以听来也就格外血淋淋。
原振侠听得很不舒服,就阻止了他一下:“行了,不必说得太详细了。”
陈昌却大提抗议:“详细?原大夫,沙场上,成千上万的人是怎么死的?我连万分之一都没有说上来。”
原振侠苦笑:“我知道,在沙场上,人命比泥还贱,总请你长话短说。”
陈昌吸了一口气,又喝了一口酒,这才道:“好,我那一小队人,转眼之间,就只剩下了我一个,死的全部都肢体不全。我在一个回子挥马刀,向我砍来的时候,架了一刀,仗着力气大,顺势把那回子的手腕抓住,拖下了马来,上了他的马,没命也似地逃!那一队回子,就在我身后,哗啦啦地追,眼看要是追上了,非被他们的马刀,砍成了肉酱不可。”
陈昌说得又紧张又激动,可是原振侠却并不为所动。
因为他知道,当然没有追上。陈昌没有死在回族骑兵的马刀之下,他活了很久,超过一百年,和他同时代的人全都死光了,他还活着。
原振侠急着想听,他如何和鬼魂住在一起的经历,所以绝不搭腔,好让他把这经历尽快说完。
陈昌轻皱着眉:“那时,正是夕阳西下时分,我朝西逃,血红的落日,就在我的前面。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忽然之间,眼前突然一黑,大团乌云,铺天盖地,把整个天都布满了。轰隆的雷声,一个一个焦雷,格辣辣地打下来,每一个都像打在人的头上。”
陈昌说到这里,向原振侠望了一眼。
原振侠豁出去了,心想,你喜欢慢慢讲,那就慢慢讲吧。所以他非但不再催促,反倒问了一句:“有雷必有电,那闪电呢?”
陈昌一听,大有忽然遇到知己之感,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拍:“可不是,闪电自空中直射下来,像是一道一道的灵蛇,打得人眼花撩乱。我一面逃命,一面心想,回子马队该撤队回去了吧?可是回子硬是咬上了我,一直在后面追。”
陈昌叹了一声:“这些回子追我,是想杀我,但结果,是造成了我的一段奇遇。”
原振侠大是好奇:“你正在逃命,忽然有一群鬼魂来救了你?”
陈昌道:“不是,那时,天色越来越黑,简直伸手不见五指。我看到前面,像是有一个峡谷,我急中生智,心想在平地上没有地方躲,奔进山去,找个地方躲也容易得多,所以就策马向那峡谷驰去。
“就在马驰到峡谷口时,那抢来的马,突然一声惨嘶,前腿跪了下来,把我掀得滚进了峡谷。
“也就在这时,天上异声大作,那种声响,真像是天整个塌了下来。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听得轰轰哗哗,什么样的怪声都有。也是我命不该绝,恰好滚到了一块突出的大石之下。
“才一躲到了那块大石之下,就听得万马奔腾之声,起自天上,像是有成千上万的天兵天将,杀到凡界来,却原来是自天降下了冰雹。那雹子大的,大得如斗,小的也如拳,在半空之中,互相敲击,那声音,就是雹子自天而降时所发出来的。
“这样的雹子一下,我就知道那一小队回子,非被砸成了肉酱不可。我心头乱跳,神仙菩萨乱叫,也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小兵蜡子,怎么能蒙上天护佑,会大难不死。”
原振侠听得他讲到这里,也不禁大是感叹人的生死由命──他要不是恰好滚跌在一块大石之下,自然也早已死于非命,尸骨无存了。
可是一切全凑合得那么好,连刻意安排都做不到的事,一起发生在他的身上。
陈昌吸了一口气:“那时,除了雹子落下来的时候,闪闪生光,有一点光亮之外,一片乌黑。我躲身的那石坳,恰好只能容我一个人。渐渐地,我觉得不对头了,先是寒气攻心,再是声响没有那么震耳,我伸手向前摸,摸到的,全是滑溜溜的冰雹──”
原振侠听到这里,不禁失声道:“你被冰雹封在石坳之中了!”
陈昌连连点头:“我当时很慌乱,过了一会,才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我是被冰雹封在石坳中了,雹子还没有停,不知会下多久,也不知会积多厚。虽然说是六月伏暑,可是积了好几尺厚的雹子,要化开变水,也得三五七天。我被封在这石坳之中,也是凶多吉少!
“可是,也实在没有别的方法可想,想向外推,如何推得动!只好被困着等,不知等了多久,肚子饿了,就挖了一两块小雹子,放在口中咬嚼着,也不知天日,约摸过了三天。”
原振侠心想,天下有被雪崩围住了的人,绝少听到有人被冰雹困住了的。陈昌这段经历,也可以说是稀奇古怪之极了。
陈昌又道:“冰雹倒是在溶,可是白天溶了,晚上又结成。冰水浸进来,我全身都湿,动一动,碎冰片就向下直掉,三天过去,已是奄奄一息了。
“那时,我连神智都不清楚了。所以,当我忽然看到眼前有人时,我以为自己大限已到了。”
原振侠听出了不是来,他一挥手:“等一等,你不是说那石坳只能你一人容身,如何你还能见到有人!”
陈昌道:“奇也就奇在这里,我确然见到了眼前有人,只是看不清楚。我急叫:救我!救我!却见眼前的人越来越多!”
原振侠没有再说什么,因为陈昌又说了他神智不清,自然甚么都可以看得到了。
昌叔又望了原振侠一下:“那些人,我和他们相处了那么多年。当时看出来,只当他们是人,后来,才知道他们是鬼!”
原振侠的心中,满是疑问,他只问了一个:“你是如何会讲鬼话的?”
陈昌呆了一呆,他像是绝未想到过这个问题,所以不知如何回答。原振侠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陈昌这才眨着眼:“我从来没和他们说过话!”
原振侠又好气又好笑:“这象话吗?你和他们──”
陈昌道:“我和他们……嗯,是了!开始的时候,我对他们说话,可是他们都不出声,我就只好打手势,打着打着,他们也回我手势。时间一久……你知道我和他们相处有多久……自然双方都互相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一直望着原振侠,神情很焦灼,唯恐原振侠不明白。
原振侠倒是明白了,他和那群“鬼”之间,自己创造了一套“手语”。经过了几十年,双方之间,自然都可以藉此交谈了!
原振侠又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就没有问一问他们,究竟是什么?”
昌叔的眼睛睁得更大:“他们是鬼啊!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原振侠吸了一口气,他对眼前这个曾有那样奇遇的陈昌,总算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个人的遭遇离奇,年纪虽老,可是他的知识程度,至多还只是一个老农民的水准。他认定了那些人影是“鬼”,就不再去想别的!
然而,原振侠自己问自己:如果那不是鬼,那么又是什么呢?
他不禁苦笑──因为以他的知识程度,他也绝答不上来,只好承认他们是鬼!
原振侠问了第三个问题:“你有没有进入一只大箱子,在那箱子中,有许多按钮……什么的?”
原振侠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由于他想起了,那位先生记述过的一段经历──有一个如大箱子的装置,可以使人的生命,作“分段式”进行。那位先生就见到了一个,当年在上海作歹的小刀会头目!如果昌叔的遭遇也与此相伺,那自然不足为奇了!
可是陈昌一听,大摇其头:“什么大箱子?没有,人进大箱子干吗?又不是躺进棺材中──是的,不是你提,我那么多年,竟没有想到过,那古墓里……没有棺材。真怪,坟墓不是总该有棺材的吗?”
原振侠见他反倒问起自己来了,不禁有点啼笑皆非:“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有去过?”
陈昌盯着他说:“你总会去的──要是你答应帮助我,帮助我们的话!”
陈昌已经说了很久,可是他“从头说起”,仍然未曾说出他遭到了什么困难。
从他的话中听来,困难似乎不单是他个人的事,而是他们的事:他和那群鬼都有了麻烦!
陈昌望着原振侠,原振侠作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陈昌喝了一大口酒,清了清喉咙,这才道:“当时我只当自己死了,魂魄已进入了阴曹地府,以为看到的那些人影是鬼,和我一样。当时我想到的事十分可笑,我在想,那些鬼,如果是回子变的,他们是不是还会杀我,我是不是还会去杀他们?”
陈昌说着,忽然问出了这样深奥的一个问题来,倒令得原振侠愕然──这个问题,原振侠也答不上来。人生在世,为了种种原因,你对付我,我对付你,各种各样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可是,人人都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人人都会死,死了之后,是一了百了,还是继续你对付我,我对付你?如果人死了之后,一了百了,那么在短短不过百年的生命历程之中,对付来对付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陈昌等不到原振侠的回答,就继续说了下去。他先发了一句牢骚:“反正做人也受够了苦,死我倒不怕,我就问他们是什么人──那些鬼不会说话,他们一直没出过声。对了,倒是他们先向我打手势,我就跟着他们走。黑漆漆地,风也不见了,沙也不见了,冰雹也不见了,回子也不见了,静得出奇。我就是在那时,肯定了他们是鬼的,因为听不到呼气吸气的声音,只有我一个人在呼吸!”
陈昌的叙述,有时很详细,详细得过了头,有时也十分含糊。原振侠也知道,那不是他故意的,而是那么多年来,他都无法真正弄清楚。
陈昌继续道:“我跟着他们走,就到了那个古墓之中。那时,我知道自己没有死,是人,而那些……是鬼。从此以后,我就……与鬼为伍了,哈哈!哈哈!”
他打了两个“哈哈”,来自嘲多年来“与鬼为伍”的日子,倒也恰当。
原振侠还有很多问题要问,可是也得整理一下,不然,真不知从何问起才好。
他和陈昌对望着,看出陈昌的神情十分诚恳。原振侠挥了一下手:“在那里,你不饮不食?”
陈昌伸手抓头:“我也不明白,我不饿也不渴。他们,他们……他们……”
他连说了三声“他们”,却没有下文,神情之间,大是犹豫,但还是一咬牙:“他们给我吃一种东西,小小的一粒,也不用嚼,吞下去,就不饿不渴,人也有气力,不会老,日子过得快。”
陈昌已经把他的“生活”形容得够详细了,可是原振侠仍然难以想象。
他本来想问“现在你究竟遇到了什么麻烦”的,但是一转念间,他又改了口:“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不会老的?”
陈昌伸手,在他自己的脸上抚摸了一下:“好久了,我一生没过安乐日子,难得和他们在一起,安安稳稳,真的是天塌下来也不必怕。开始的时候,不免有些忌惮,但很快就习惯了。那古墓很大,我到现在,只怕还没有走遍,有的地方漆黑,我也不敢进去。古墓中又有各种各样的……珍宝,我虽然不识货,可是也知道那全是好东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有了……贪念……”
他说到这里,现出十分忸怩不好意思的神情,想是为自己有了贪念而自责。
由此也可知他十分朴实,那也就表示他说的一切,虽然匪夷所思至于极点,但也都是他真实的经历。
陈昌喝干了酒,原振侠再给他添上,陈昌继续道:“我想,这些都是很值钱的东西。我带些出去,变了银子,不但可以大鱼大肉地吃,也可以买田讨老婆,也过过财主佬的日子,那有多好!”
他说到这里,向原振侠望来。原振侠道:“那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
陈昌笑得有点害羞:“一起了这念头,就再也耽不住了,和他们商量,把那些珍宝给我一点,我表示要离开。他们倒没有阻止,只是告诉我,我不会喜欢外面的日子。可是既然我要出去,就可以出去,不过他们要有两个……跟着我,方便我随时想回来,可以带路。这里,没有他们带路,根本进不来。”
原振侠听到这里,不禁哑然失笑──他在雷九天的叙述中,一直把跟在陈昌后面的鬼,当成了跟班,却原来还有这样的作用。没有了他们,陈昌根本出不来,出来了,也回不去!
陈昌道:“我当时就发急。你想,世人没有不怕鬼的,我要是到哪儿都带着两个鬼,那别说买地娶老婆了,一出现,就会被人当妖怪,淋黑狗血!”
原振侠想想他的处境,也确然尴尬得很,不禁失笑。陈昌也跟着笑:“可是他们告诉我,要是我不想别人看到他们,别人就看不到他们!”
原振侠听到这里,顿一扬手:“等一等,你刚才说的是,他们不让人看到,别人就看不到他们!”
两种说法是有出入的,陈昌眨了眨眼:“我想什么,他们都知道。”
原振侠呆了片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没有不同了。他们能知道陈昌的心意,这是不可思议再加上不可思议,怪之极矣的现象!
陈昌吸了一口气:“若是能这样,我自然高兴。想想,那等于是我想要有两个鬼出现,鬼就会出现,我岂非成了伏鬼的钟馗了?”
原振侠点了点头,表示具有这种能力,确然是十分有趣的事。
他又忽然想到,传说中的钟馗,与鬼为伍,有役鬼的本事,是不是钟馗和陈昌有相同的经历?
他觉得自己越想越远,眼前陈昌的怪异遭遇,已经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了,还是别再去探索钟馗的事了吧。
陈昌继续说他的情形,原振侠更听得惊讶不已。陈昌道:“我藏了一些珍宝在身,总以为他们一带我出去,就是当日我躲回子追杀的那个峡谷之前。可是却不是,等我身边的黑暗消失,竟是灯火通明,是在一条极大的大街上。那灯啊,亮得比天上的月亮还亮,而且没有火,不闪,邪门得很──”
陈昌一口气说下来,原振侠听得懂他的话,但必须要迅速地思索,不然,就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像这几句话,就表示他在不知不觉间,在古墓中已耽了好多年了。他见到的灯,是他从来也没有见过的电灯,不再是火把和灯笼了。
陈昌连连吸气:“而且,人也没有了辫子,还好,说的话我还听得懂。一问那地方,竟是徐州──离我家乡不远,可是我却没到过。再问是同治几年,差点没叫人当疯子办,说是民国都快二十年了!”
徐州是江苏省北部的重镇,在历史上十分重要,历来是兵家的必争之地。但那里并不算是什么大城市,也不是十分繁华,在民国二十年(公元一九三一年)左右,只怕还相当落后。但是看在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陈昌眼中,已经是了不起的豪华了。
陈昌说:“我至少有十天,头晕眼花,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做人像是做梦一样。嗯,还是从头说,我身在大街,回头看,两个送我出来的……就不远不近跟在我后面,我才放了点心。我做梦一样……走了好久,才敢找人说话。”
陈昌的那段经历,十分有趣。若不是有这段经历,他不会回到古墓去,一定会留在外面继续他的生活,也就不会有日后的种种变化了。
陈昌在一家大酒楼前站定了脚步,酒楼中传出来的气味,应该是阵阵肉香酒香才是。可是在他闻来,却是一股难闻之极的气味,中人欲呕。他才张望了一下,就急忙走开去,走得急了一些,一下子撞在一个人的身上。
陈昌还没有看清被自己撞中的是什么人,只是在一撞之下,他系在腰际的一只小布包,跌了下来,就急忙弯身去拾。那小布包中,包的就是他自古墓中,带出来的一些他认为值钱的珍宝──据他说,古墓中这种东西很多,晶亮晶亮,看起来和听说过的珍宝相类,可能很值钱,所以他才带了点在身上。
当时,布包有点散开来,他略打开了些,再把它包好。那时正在大酒楼门口,灯火通明,他在摆弄布包期间,就有宝光流动,自布包中露了出来。
这时,陈昌就听到了就在他的近前,有人发出了“咦”的一声响。
抬头看去,看到他身旁站着一个胖子,正瞇着眼,盯着他手中的布包看。那胖子一身宝蓝色的绸袍,在袍襟上有一条老粗的、黄澄澄的金炼,一望而知,是一个财主。
陈昌知道,那多半就是自己刚才撞中了的人。想向他道歉,胖子已抬头向他望来,神情讶异莫名。
陈昌那时的模样,也确实叫人吃惊。他不知道自己身在古墓之中,一晃已快六十年了,外面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他仍然留着辫子,而前额上,却也已长出了头发来。他把辫子盘在顶上──在清朝,那是最普遍的打扮,但到了民国二十年,就变得古怪了。
他满脸都是乱蓬蓬的胡子,长短不一。身上穿著一件灰袍,是在古墓中找到的,也不知是哪一朝哪一代的式样,总之样子怪异莫名。
那胖子打量他,一面现出吃惊的神情,一面不由自主,后退了两步。
可是胖子的神情十分怪,一面极吃惊,一面却又现出很不舍得离去的样子,欲退又止。
陈昌先开口:“对不起,撞着您老了!”
胖子一听,就吁了一口气。
这胖子是一个相当有名的人物,他是徐州,也是长江以北,黄河以南,最大的联营当铺,恒大当铺的东主。恒大当铺是方圆五百里出了名的当铺,尤精于鉴别金珠宝贝、古董字画。自东主以下,大朝奉、二朝奉,甚至三朝奉的一个鉴定,也可以令天下信服。
这胖子姓周,有一个外号叫“神眼无虚”。他就以“无虚”为号,久而久之,也没有人记得他的原名了。
他后来对人说那晚遇到陈昌的经过:“在大酒楼门口,叫一个人撞了一下,正想骂是哪一个莽汉,一抬眼,看到那汉子手上,冒起一团火,闪得我睁不开眼──我的妈呀!哪里是火,敢情是那汉子手中,一包宝物冒出来的宝光。那种火一样的宝光,闪得我心往外蹦,我见过的珠宝珍奇还少了?可是那种宝光,只在古籍中看到过,小时候听老人家说起过,说是极西之地所产的红宝石,最罕有的称为‘火齐种’,就会有这种光,珍罕无比。连当年慈禧老佛爷,听说有这样的宝贝,下旨要找,到她归天,也没能找到一颗!”
一个毕生浸淫在奇珍异宝鉴别行业中的人──尤其是在近二十年来,清廷覆亡之后,深宫中的珍宝,大量流传出来,周胖子就曾好几次,被人专程请到北京、天津去,鉴赏珠宝。各种珍奇的宝物,经他过目的,多至不可胜数。
江湖上传说,若是某翁或某人,藏有什么宝物,未曾经过“天”,“神”、“法”三眼鉴定的,就必然不会是什么真正的珍品。
这“三眼”之中,“神眼”就是周胖子。另外两“眼”,是另两位珍宝鉴赏家,和这个故事全然无关,所以不提了。
所以,周胖子一看到了那汉子手里冒起的火光,一下子认出了那是什么东西,心痒难熬,一颗心几乎没从口中直跳了出来!
可是,他抬头一看清了对方的模样,却又不免大吃了一惊。陈昌的样子如前述,周胖子事后对人说:“这眼前的那大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又像是江洋大盗,又像是深山野人,竟全然不知他是什么路数?要不是他先开口,而且说话很是客气,我真不知如何招呼他才好!”
这时,陈昌已包好了布包,手中的“火光”也消失了。他一面道歉,一面把布包系向腰带上──这是一种乡下人放置东西的习惯,看得周胖子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胖子十分精明能干,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处事仍然十分有条理。他先手按胸口──心跳剧烈,令他的心口有点发痛。然后他道:“壮士,可是有些好东西,想找买主?兄弟我是恒大当铺的东主,姓周。”
做穷人有一个好处,知道什么是“当铺”。而且恒大当铺立店逾百年,就在陈昌家乡不远处,陈昌倒是听说过的。一听之下,大喜过望,忙道:“是!是!”
周胖子向酒楼一指:“进去找个雅座,一面喝酒,一面详谈如何?”
陈昌虽然感到酒楼中发出来的味道,十分难闻,但总不成就在大街上谈买卖,所以又连连点头。
一进酒楼,各人见了周胖子,无不殷勤致意。陈昌心知他这个当铺老板,货真价实,心中更是高兴。
只是进了饭店之后,像是进了臭坑一样,难受之至。不过他是苦出身,也可以忍受。
在一个小小的雅座坐定,周胖子点了酒菜,吩咐一起上来,再也不能有人来打扰。酒菜齐了之后,陈昌对着菜皱眉,只觉奇臭无比,厌恶之情,溢于词表;对酒,倒是和平日一样。
周胖子一看到这种情形,更猜不透陈昌的来历了,心想莫非是宫里来的人?不然,何以那么好的菜肴,也看不上眼,而且,头顶又盘着辫子!
周胖子屡劝,陈昌只喝酒不进食。被劝得急了,他说了一句:“这……几盘东西,怎么能吃?我不饿!”
他确然不饿,而他这样说,听起来倒像是桌上的菜太差,不合他进箸。这话口气之大,连周胖子也不敢说什么了,又命撤了下去,陈昌才敢大口透气。
周胖子已是心痒难熬之至,搓着手:“老哥要出让的东西,可以……看一看了吧?”
陈昌一口答应,自腰上解下布包来。一解开,周胖子一看之下,剎那之间,血往上冲,满脸通红,可是一下子又心脏收缩,脸色发青。
他双眼发直,张大了口,口涎就那样流了出来,吓得陈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伸过手去在周胖子“人中”上重重捏了一下,周胖子才回过神来。
陈昌人不笨,他带出来的几样东西,分开来放。这时展示的,只是其中一件,已经使周胖子遭到了这样的震憾。幸好是如此,若是一起取出来,周胖子非心脏病发,命丧当场不可!
陈昌其实一点也不识货,他生活贫困,别说是各类珍宝,一生之中,连碰到黄金的机会都没有,能摸上一下白银,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各类珍宝,之所以会成为珍宝,当然是它们本身具有极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对它如痴如狂地喜爱,认为那是天地间精华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样的优点,怎么会千古以来,令那么多人为它追逐不休?
所以,当陈昌在那古墓之中,发现有许多宝物之后,他也为之震撼不已。
当然,他的感受,不如锦衣玉食惯了的豪富。他看着那些宝贝,自然觉得那些东西美丽得惊心动魄,可是对他这个长年累月,在饥寒交逼中过日子的人来说,一盘老大的珍珠和一盘五花肉让他来选择,饥肠辘辘之时,他自然会舍珍珠而就猪肉的──由此可知,珍宝再动人,性命还是比它重要,由此也可知,世上颇有些人,舍生命去求珍宝的,是如何愚蠢?
但是周胖子却和陈昌的情形,大不相同。在他的眼中看出来,珠宝岂止是原始的美丽而已,还有它们社会上的价值──在周胖子看出来,珠宝等于巍峨巨宅,等于良田十顷,等于婢仆成群,等于锦衣玉食,等于美女如云,等于一呼百诺,等于一个人生活上所享受的一切!
那自然又有了不同的意义。
那时,陈昌解开了布包之后,周胖子就神为之夺,气为之窒。他的一双眼睛,本来已被他脸上的肥肉遮得只剩下了一道缝,可是此际,却睁得老大。
他的脸色通红,一半是由于极度的兴奋刺激,一半是被那血一样红的宝石,所发出的火焰一样的光芒映红的。
他真识货,料得一点也不错,那是极西之地所产的红宝石,史书上称为“火齐种”。宝石并不大,最大的一颗,才如大拇指,被雕成一只神态威猛的狮子,可是看起来,这狮子其大如拳──因为它所发出的红光,凝聚上同实质,如一大团烧红了的炭,可是却又通透晶莹。
除了一只大狮子之外,另有九只大小不同的小狮子。最小的那只,才如黄豆般大小,可是一样神态如生。
这还不算,更难得的是,十只大小狮子之间,竟都有极细的,同是红宝石的链子连着。
周胖子虽然一颗心差点要从口中跳了出来,但他还是一下就看出来,那链子,是从原坏石雕出来的。也就是说,本来是一块大红宝石,巧手高匠把它雕成了十只大小不同的狮子,而互相之间,又有细炼相连。单是这份工艺,已是烁古震今,无可比拟的了。
陈昌虽然不识货,可是周胖子的神情,他看在眼里,都能知道那代表了什么。
在周胖子看了半天,呼哧呼哧透气,胖脸上汗珠沁出时,陈昌才问了一句:“周老板,这玩意儿,还算值钱?”
周胖子直到这时,才吁了一口气,连忙取过一只碗来,把宝物覆上。宝光敛去,他才能定过神来,哑着声问:“你想换多少钱?”
陈昌大大喝了一口酒:“我也不知道,我苦了许多年,后来又……”
他并没有向周胖子说,他被一群鬼带到古墓去的经历,吞了一口口水,继续说他的愿望:“我只想过过……财主的日子,住大屋子,穿绫罗绸缎的衣服,有良田……很多,有人供我使唤,还有……女人……好看的女人……和好吃的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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