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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早上九点半叫醒我百度百科二十

二十

        有一就有二。往后我们在感到事情棘手——比如受害人不停地呼喊,弹跳——或者预感到事情会比较棘手时,就会处理掉对方。恰如宏阳当初你对那些狼狗的小弟说的:你们不怕死的都来,杀一是死,杀十我也是死。有时我们结束一个人的性命,仅仅是因为这件事已经做顺手了,成了惯例。

        我们总是在干上一票后,躲到距事发地较远的地方去。警察总在固定的范畴内活动,或者说,总在自己的地盘内转圈儿,十分懂规矩。有时两地公安相隔仅一条江,却因为隶属不同省厅,便无法呼吸相通,步调一致。我想这就是公安机关不是完全的条管单位的坏处吧。有时我和勾捏就在江这边高高地荡着秋千,看着对岸的民警、武警、保安与治安积极分子倾巢出动,搓手顿足,却又是完全不得要领地忙活。

        一俟得手,勾捏便想离开。而为了将事情办得漂亮一点,我总是将现场打扮一番,比如丢下捡来的名片、小广告及留有他人字迹的纸条。有时我们伪装成半文盲在地上写下几个字:

        有时画上当地官员的姓名(我们是在读报栏上抄下其名字的),写下控诉的话,加上好几个惊叹号。有一次,勾捏用六笔画下四个等边三角形。还有一次,她留下一个单词:er。每次,在逃亡前,我们都要站着,欣赏一会儿布置好的现场。有时我们还驾驶死者留下的汽车往前开一段。

        弄死人无论如何都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每当我们在动手前对上一眼,我都会看见她眼睛里的不安、惶恐与猥琐。这是所有小偷眼睛里都有的东西。她过去是那么不齿于偷窃,现在干的却正是此事。她偷窃的是一个人的性命。观察人的死亡过程更是让人恶心。他们说的话(特别是普通话里藏着的乡音)、典型的动作以及身上浓重的烟味仿佛还在,仿佛人还会爬起来,掸掸手,继续和我们交谈,并为刚才短暂的停顿致歉,但其实他们已经在去往地府的路上走远了。这是让人恍惚的时刻。我想到笋子,拔出来后仍保持茂盛的生长势头。还有树,砍倒后,总是排出一股可以萦绕一个村庄的清香,纵使创面湿烂,如果去闻,那香气笃定还在。可人一死,呼吸,脉搏,意识,气味,力气,热度啊,这些便通通没了,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你能想到细菌,那些微细而勤奋的工人,会来侵占、拆解和溶化它。一个人变成一具可怕的膨胀的水床,然后在某一天塌陷。

        死者总是翻着白眼,呕出一口气,嘴还来不及合拢,就睡着了。就像对我们艰难地做出一个怪相,然后永远地睡着了。

        “死了?”

        “死了。”

        我们往往需要做一番确认。有时会踢踢尸身或者用枝条翻翻对方的眼皮。在确认对方死亡后,我会感受到一种寂寞,这是一种同事、同学或者同行者在死去的寂寞,或者说是人类、人群在损耗、减少的寂寞。特别是在天气将晚时,这种感觉会更强烈。在搜查死者物品时,我们会看到他们生前的一些计划。这些或长或短的计划使我心情极为沉重。我觉得我们远不是剥夺走一个人性命这么简单。因为持续的杀戮与逃亡,我开始有点分不清现实与噩梦的区别。那些残废的乞丐走来时,常被我误会为愤怒而顽固的死者。我常梦见自己齐胸站立在血的沼泽地,看着骷髅和断裂的骨头从中翻滚出来,疯狂扑打翅膀的乌鸦则朝我密集地飞来,抢着用爪子抓住我的头皮,以之为落脚地。我的腿脚被地下无名的双手一下比一下有力地往下拉。我就要淹没在沼泽地里,然后大汗淋漓地醒来。

        “结束吧。”偶尔,我这样说。

        “嗯。”她说。

        “我越来越受不了,我们弄掉的这些人,没一个不是冒着热气儿的。”

        “我也难受,而且发慌。”

        “我也是。”

        在沉默了一阵子后,我说:“那我们去干什么呢?”

        “去开小卖部吧。”

        “好啊。”

        “跑得远远的。”

        然而没过多久,我们便忘掉自己说过这话。我们很清楚,根本没有安居乐业的可能性。一则因为我们处在不停的逃亡当中,一则是本性懒惰的我们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方式,或者说谋生方式,哪怕为它付出的代价是如此之大。

        最先处死的本应是洛侯镇的一名黑车司机。他几乎是将我们强塞进车内,要拉我们去七十公里外的观星台。薄暮时分宜于作案,我想,这可是你自找的。行程中,他始终歪着脖子夹住手机,和一名男子聊天。他的声带就像是被锯割坏了。有那么一阵子我想,哪怕一分钱不抢,而只是为了摆脱这难听的声音对自己的折磨,我也应该去捅死他。途中,我拍拍他的肩膀,示意要解手。即使在拉手刹,他仍未停止和那名情人(是的,就是)说话。等我们回来,发现手机已经换到他的另一边肩膀上,他对着里头说:“他们回来了。”我们没办法动手。他将我们拉到观星台,一文不少地收了钱,然后去街对面吃饭。因为心中极为气恨,在走出去一段后,我捡起石块,朝面包车车窗扔过去。打在轮胎上。

        在观星台旅游风景区的口子上,有间老供销社。一名老人坐在门外角落一张办公桌前,戴着一只五倍放大的钢丝眼罩,握尖嘴镊,在已拆开的表盘内掏来掏去。他强调道:“这里可是寸土寸金。”他约莫六十岁,皮肉松垮,然而衣着整洁、端庄,白发薄薄一层,向后梳齐,略微盖住发红的头皮。每当有人路过,他便抬头,摆出一副技术人才的架势,试图诱拐走他们对医生、科学家与实验工作者的尊敬。同时他还暗示自己是一名诗人。桌面上放着由邮电所准时送来的黄色纸筒,里边包着卷起的诗歌函授杂志。大约有读书人过来,他便说自己本期发表五首,可能是创刊以来单个作者一期发表数量之最,可以称之为专辑了。“想想全国有十几亿人呐。”他补充道。来者敷衍着。对看起来是文盲的人,他并不热忱,但当他们因为无聊而抓起那些拆开没拆开的印刷粗糙的杂志并装模作样地看时(有时还抓反了),他便支起耳朵,等待对方发问。他在等他们翻到有他的那一页。可他们终归是礼貌地将它放回原位,心情极为平静。可以想见他遗憾之至。我像上帝特意派遣的使者走到他面前。果然,在我只是问了一句“这些是诗吗”后,他便迫不及待地拆开纸筒,抽出杂志(它可能邮购了二三十本),并将指甲修理得极为干净的指头摁在厚玻璃上,指点着玻璃下压着的十几首由他撰写的极短诗,口若悬河地讲起来。

        

        

        “我们寻找一切事物蕴含的意义。或者说,我们向一切事物付诸意义。我们在书写时尽可能简单、节省,目的就是为了将巨大的只可意会的含义释放给读者。就像我们给出的只是一夸克的铀,却最终导致宇宙大爆炸。”他说。

        后来,我们看过观星台,从观星山下来时,修理钟表的桌子已收进供销社,老人正背着土黄色的书包走向新城。天色将晚,纸屑与落叶在宽阔的柏油路上飞舞。老人以本地人的自信选择小路,因此送了命。我们一直跟在后头,惊叹于他此刻的老迈。他驼着背,侧好身子,将颤巍巍的右腿挪到下一级石阶,再将左腿移下去,要等两条腿都站在同一级石阶上,抖一抖,他才继续侧着身子将右腿挪向下一级。腋下汗湿一大块。他不时扶住石壁歇息,并粗重而卖力地呻吟起来。他还放出机关枪一样的屁,哒哒哒哒,没个休止。处死这样一个软弱的人让我感到羞耻。我记得当他艰难地转过身来面对我时,眼睛里闪现出一种极度的惊恐。他让人想起被屠刀顶着的牲畜。他的裤子分三次尿湿,那湿答答的旧痕尚未停止洇开,新的一团更深更的的液体便又湮透出来。老人倒地时,我好像看见他射向我的眼光,扬到空中去。是啊,那是一道笔直得简直可以从空气中分辨出来的光柱。我们只在书包里翻出四十六元及一块老式手表。他的生意笃定不好做。因为他死得如此软弱,我也自感软弱,总觉得自己是欺软怕硬。

        在距观星台火车站不远的玛蒂娜购物广场,一条阴暗的甬道,凌晨,我们抢了一名还乡者的皮包。因为只顾疯跑,自始至终不曾回头,被劫者捡回自己的命。他的两只皮鞋先后跑掉,急促的喘气声在拱形的墙顶与墙壁间回响。一千九百元整。在下陈镇(当地第二大镇),我们用等待杀死一名年轻人。我们伪装离开小镇:在旅店结过账,最后一次去台球厅消磨时间,并在和老板打招呼后登上门前的过路客车。我们在连接水泥厂与镇上的那条荒凉小道(另有一条相隔遥远的破碎的大道供水泥罐车行驶)上等了差不多七小时,才看见那辆改装过排气管的本田摩托轰鸣着开过来。在行驶过程中,他像骑马者一样弓着背,眼睛紧盯着车灯照耀的路面,我从变压器后冲出来,一把推过去。摩托车直立起来。他摔下来,让摩托车压到了自己。

        “弄你妈,谁?”他推起头盔的护镜。我走过去,用切肉刀顶在他的帽带上,说:“地区冠军,知道吗,地区冠军。”他的眼睛跟着刀尖紧张地转动。他说:“你们要干什么?”

        “我不知道你听说过一件事没有?”我说。

        “什么事?”他着急地说。

        “割肾。”我说。

        “不要啊,千万不要。”他的声音近乎是在抒情,然而身躯却躺到地上,朝后不停退缩。我晃了晃刀子,他又喊道:“你们不就是要钱吗?”

        “我们要肾。”

        “你们要肾还不是要钱?钱我给你呀。”

        说着他就去掏口袋与背包。一沓沓的。几乎是掰开我的手塞过来。“这里还有。”他掏出一张卡来。还告诉了密码。是那么回事儿,我心里说,是个生日。当夜,我戴上口罩、墨镜、帽子,费尽周折在另一个乡的取款机上取钱,发现卡里其实只有三百元多一点。他给我们的现金合计是四千元。我将他的手机扔进水沟,用刀抵着他的小腹说:“走吧。”他试图爬起来,我捅进去。他似乎不太明白,说:“有点痛。”

        “当然,”我继续用力,“现在会好一点。”

        一开始,他的身体缩成一团。最后几刀捅下去时,他已经摊开身体了。从头至尾,他都没有大声叫唤,好像在配合着什么。也许他还在等我们给他的创口敷些冰块呢。杀死这样一个人,不会让我们感到羞耻。如果他懂得留有余地,我们也会。不过可能我们也不会。我现在都有点捉摸不透自己了。我们在现场留下四个字,加上捅十几刀,相信是人都会想到这是一场掺杂太多恩怨并且蓄谋已久的仇杀。

        我们骑车离开小道。勾捏紧紧抱住我的腰,风吹拂头发。人生之快意恩仇,莫过如此。

        也许,这名水泥厂厂长的独子,从小就被自视高贵的母亲教育:不要和他们一样,不要混在一起。她将他周围的人比喻为钻穴逾隙、凶残贪婪、不讲卫生(这一点会特别强调,譬如常年不洗头以至头发孳生虱卵)的乡下老鼠。她本意是想让他有教养,却叫他成了一条让人生厌的眼底无人的寄生虫。成年后他一事无成,来回混迹于县城与镇上,靠嘲讽他人获得一点存在感。本质上他是名乞丐。他每天都在向那些宽宏大量的人乞讨他们的缺点,然后加以疯狂的羞辱。他们不觉得这有什么,然而我不同,我是路人。我依然记得他走进台球厅时的模样,他双手抖动着皮衣,扫视一圈,然后耷拉着眼皮,朝我斜睨过来。这目光真让人不舒服,我想用杆头捅爆他的眼球。曾经,因为一个球解得不错,老板赞唱几句,我便趁势说自己拿过地区冠军。现在,老板向他小声交代我这一并不存在的身份。他的鼻孔喷出一道气息来。然后他就点头。啊,他点呀点的,一直那么点着,直到我将一颗打不进比打进要难的球打偏了,同时让母球落袋,他才阴阳怪气地说:“哦,是吗,地区冠军。”之后是一连串疯狂的笑声。我抬起头,极为谦卑地朝他看着。有人说,在将死者的脸上,能看见一些奇怪的东西。然而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不知道他今天和他妈告别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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