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这时已经搬出别墅,住进了一幢小洋房,光景一年不如一年。然而子静避开继母跟父亲婉转地提起姐姐的转学申请时,张廷重倒也没有拒绝,沉吟了一下说:“你叫她来吧。”算是同意了。
过了几天,张爱玲登门了。这是父女反目后第一次见面,也是他们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见面。
整个会见过程不足十分钟。
她木着脸提出她的请求,一无笑容;
他木着脸叫她先去报名考转学,“学费我再叫你弟弟送去。”
然后她便走了。
自始至终,她没有对他笑过,他也没有对她发脾气。他们都没有提及她的母亲黄逸梵。而后母孙用蕃,则一直躲在楼上没有下来。
在这一次见面之前,他们都是设想过和解的,一个是为了赎罪,一个是为了释怀——无论是罪孽还是仇恨,背负得太久,都会令人疲惫而窒息。他们都希望可以借着这次见面来解脱自己,也释放对方。
然而他们都不能够。她从父亲的囚室里逃了出来,可是她的记忆还锁在那里;他已经不见他的前妻十几年,然而在女儿的脸上却仍读到她的神气。
他没有忘记她曾经是怎样地叛逆,她也没有忘记他曾经是怎样地暴虐。
他们两个,都不能忘记。
一九四二年秋天,张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四年级,弟弟张子静进入经济系一年级。姐弟俩终于达成了“同学”的愿望。
其中有个小插曲很让人啼笑皆非——文学天才张爱玲在转学考试时居然国文不及格,要去补习国文。真不知是她在香港对国文生疏太久了,还是考卷的内容与形式实在八股?
不过张爱玲倒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成一件笑话说给弟弟听,并且开学不久便从国文初级班跳到高级班。
姐弟俩终于可以常常在校园里见面了,而炎樱也一同转入了圣约翰,继续与爱玲同学。两个人一个矮、胖、活泼不羁,一个高、瘦、沉默寡言,相映成趣的画面再次成为校园内的一道风景。炎樱还计议着要做两件衣裳,各写一句联语,在路上遇见了,上下句便忽然合成一对。
她们两个仍然喜欢在穿上下功夫,从中国传统和民俗中获取服装设计的灵感,齐声批评时下看不入眼的装束。
那时有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线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炎樱形容:“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她自己则喜欢穿西式裙子和上衣,搭配一些中国古香古色的装饰;或穿连衣裙,在脖子下加一绣花的像儿童围嘴的装饰;或都上穿杭纺丝衬衣,下系西式裙子,腰间系一条猩红的流苏。总之是中西混杂,能够披挂上身的零件通统拿来,绝不浪费。
张爱玲则是鹅黄缎子旗袍,下摆挂着长达四五寸的流苏,那种打扮只有在舞台上才看得到,即使大学周六下午开舞会,也不会有人穿那种衣服,亮晶晶地耀眼。她那样招摇地走在校园里,在场女生都相互又好奇又有趣地看着,异口同声地问:“她是谁?”“是新插班生吗?”“哪来的?”“穿得好怪!”
那一大堆从香港带回来的奇装异服出尽了风头,其中有一匹广东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红印地子上,墨点渲染出淡粉红花朵,嫩黄绿的叶子,料子却很厚,可以穿一辈子似的。还有同样的花草印在紫色和翠绿地子上,她也各样买了一匹。那样朴拙艳丽的花色,乡下也只有婴儿会穿,她却用来做衣服,自觉保存劫后的民间艺术,仿佛穿着博物院的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而飘飘欲仙,完全不管别人的观感。
姑姑曾经拆了祖母的一床夹被的被面保存着,米色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爱玲看了,又是惊艳,立即捧了去给裁缝改成衣裳,虽说“陈丝如烂草”,那裁缝居然也答应了。
做了不少衣服,却连件冬大衣都没有,舅舅见了,着人翻箱子找出一件大镶大滚宽大的皮袄叫她拆掉面子,里子够做件皮大衣。然而爱玲怎么舍得割裂这件古董,拿了去如获至宝。
她最爱的就是这种有着深厚古意的锦衣了。有一次她穿着一件前清老样子的绣花袄裤去参加同学哥哥的喜宴,满座宾客都为之惊奇不止。
——她仍然这样坚持于着装的“特别”,把穿衣服当成写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
而她的文章也是越写越多,越写越好,不仅接连在《泰晤士报》上发了多篇剧评和影评,也写了些关于服装与时尚的稿件。最长一篇是发在《二十世纪》杂志上的《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国人的生活与服装》,后译成中文在《古今》杂志上再发表时改名为《更衣记》),篇幅足有八页之多,还附了她自己亲绘的十二幅关于发型与服装的插图,真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她的同学刘金川曾应《万象》之邀写过一篇《我所知道的张爱玲》,这样回忆她们在圣约翰的见面:
“一九四二年我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英文系念书。秋季开学后,有一天下课走向女生休息处时,遇到好朋友潘惠慈(她已去世,她三嫂即早期电影明星胡蝶)对面走来说:‘金川,我今天给你介绍一个你的同道,她叫张爱玲,你们一定会谈得来。’又说,‘她写中英文都很好。’
那时,我一面读书,一面还得工作,也挤着时间写些文章,做些翻译投稿。张爱玲因在《西风》杂志上征文《我的天才梦》得过奖,所以我也听闻过她的大名。惠慈和我走到女生休息室时,里面沙发上、椅子上已经坐了很多人,有的在吃点心喝咖啡,有的在轻声谈话。惠慈领着我向靠窗边坐着的一位戴很厚眼镜片的女生招手。经介绍后,张爱玲微微起身后又坐下,笑眯眯地不发一言。张爱玲是一个长脸、身材高大、动作斯文的女生。张和我只听惠慈两面介绍。我才知张那时因在《二十世纪》杂志上刊登过一篇《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国人的生活与服装》)而闻名……
惠慈有课走了,留下我们两个人。张既不说话,仿佛连眼睛也不看我。由于很窘,我只好打开书本看书,直到快到下一节课时,我才向张打招呼走出休息室。
过后,惠慈问我与张谈得如何,我以实情相告,她怪我说:‘应该自己凑上去谈话呀!张爱玲现在很有名呢。’
而我,当时自己心事重重,也不知错过这个机会而觉得可惜,也不在乎什么名人不名人的,反怪张有点骄傲。没多久,在课室里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可能已经辍学。”
——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到,在一九四二年初回上海不久的张爱玲,已经很有名了。
可惜她没在圣约翰呆多久就又退学了。
然而惊鸿一瞥,圣约翰已经留下了她的雪泥鸿爪,她的同学们也记住了那绿野仙踪——为了她的特立独行,为了她的奇装炫人,更为了她的才情与盛名。
关于张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只两个月复又休学,原因有几种版本。
最有说服力的自然还是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里所写的,说张爱玲曾将圣约翰古板的教学方式与香港大学做比较,认为“与其浪费时间到学校上课,还不如到图书馆借几本好书回家自己读”;然而她后来又无奈地说,她辍学最重要的原因是钱的困扰。她想早点赚钱,经济自立。
子静曾经天真地向姐姐建议:“你可以去找个教书的工作。”
爱玲摇摇头,说:“不可能的。”
“为什么呢?你英文、国文都好,怎么不可能呢?”
“哪有你说得那么容易?教书不止程度要好,还得会表达,能把肚子里的墨水说出来——这种事情我做不来。”
“这倒也是。”子静笑了,这个姐姐什么都能干,可是论到说话,可是的确够不上伶俐的。又怕见陌生人,让她去和一群叽叽喳喳的中学生打交道,确实为难。他想了想,又说,“姐姐的文章写得好,或者可以到报馆找个编辑的工作。”
张爱玲仍然摇头,淡淡地说:“我替报馆写稿就好。这阵子我写稿也赚了些稿费。”等一下又说,“写稿要全身投入,花费不少精力,到学校上课就觉得很累,所以,不想上学了。”
谈话就此为止。似乎张爱玲已经给了自己的辍学一个充分的理由——想早点自立,而且写稿太费神,需要时间与精力。
而我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她不愿意再向她父亲伸手。
她再次走进父亲的家时,曾经是想过要原谅他、也释放自己的,可是她做不到。当她站在父亲的藤椅前,当她嗅到那若有若无的鸦片香,当那看见客厅壁上陆小曼的油画,她就想起了自己曾经的那一场毒打——她不能面对他。她更不能面对自己向他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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