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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一次打击以后

        万历三年辽东大捷,辽东巡抚张学颜还没有奏报的时候,巡按御史刘台的捷奏先到北京。从程序上说,这是一种手续的错误。然而不仅是错误,这是越权。巡按既可越权,巡抚便可卸责,对于封疆大事,当然发生不良的影响。从“综核名实”的立场看来,这是一个不能容许的错误。因此居正拟旨严加申斥。居正记得就在这一年,三边总督石茂华,曾因御史督战太急,鲁莽进兵,以致受到不小的挫败。自己还曾去信诰诫过:“今之时政,与先年异。公受分陕之寄,凡事当守便宜,谋定而后发,亦不必汲汲求解于群议也。”居正认定边疆督、抚,不应受御史的牵掣。

        刘台也有刘台的看法。辽东巡按御史固然是御史,但是张学颜是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地方,也是御史。明代官制的演变,形成监察权高于一切的状态。地方长官文的有布政使司左布政,右布政;武的有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以及镇守冲要的总兵官:这是最初的官制。但是后来添了巡按以及巡抚和总督。巡按、督、抚虽然各有疆域,但是他们只是都察院的官,不是地方官。他们的官阶不一定高,但是地方官不能不受他们的节制,这是监察的权威。刘台看到同是代表监察权的中央官,为什么一个可以调度军队,一个连报捷都不可呢?所以他的捷奏还是发出去。

        但是在法制上,巡按和巡抚究竟不同。英宗正统四年巡按御史出巡事宜有这样的规定:“总兵、镇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御侮,凡调度军马,区划边务,风宪官皆无得干预。”所以巡按不得过问军事,曾有明文的规定。辽东巡抚的全衔是“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因此调度军队,正是巡抚的职权。一切都有法制的依据。明代巡抚和巡按的职权最容易混淆,居正对于这一点,时时感觉到有纠正的必要。万历九年他说过:

        居正认为封疆大吏,不应受到牵掣,在法制有成规,在事理有根据,不能不认为正确。假如我们想到万历四十七年,杨镐经略辽东,因为受到兵科给事中赵兴邦红旗督战的迫蹙,以致仓皇进兵,造成辽东空前大败的事实,我们更不能不承认居正的主张。

        刘台经过这一次严旨申斥,充满怨愤,就在万历四年正月上疏弹劾居正。这是居正当国以来所受的第一次打击,也是他平生所受的最大的打击。原疏如次:

        臣闻进言者皆望陛下以尧、舜,而不闻责辅臣以皋、夔。何者?陛下有纳谏之明,而辅臣无容言之量也。高皇帝鉴前代之失,不设丞相,事归部、院,势不相摄而职易称。文皇帝始置内阁,参预机务,其时官阶未峻,无专肆之萌。二百年来,即有擅作威福者,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乃大学士张居正偃然以相自处,自高拱被逐,擅威福者三四年矣。谏官因事论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请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朝,非开国元勋,生不公,死不王。成国公朱希忠,生非有奇功也,居正违祖训,赠以王爵。给事中陈吾德一言而外迁,郎中陈有年一争而斥去。臣恐公侯之家,布惠厚施,缘例陈乞,将无的极。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用内阁、冢宰,必由廷推。今居正私荐用张四维、张瀚。四维在翰林,被论者数矣,其始去也,不任教习庶吉士也。四维之为人也,居正知之熟矣,知之而顾用之,夫亦以四维善机权,多凭借,自念亲老,旦暮不测,二、三年间谋起复,任四维其身后托乎!瀚生平无善状,巡抚陕西,赃贿狼藉,及骤列铨衡,惟诺若簿吏,官缺必请命。所援引者非楚人亲戚知识,则亲戚所援引也,非宦楚受恩私,则恩故之党助也。瀚惟日取四方小吏,权其贿赂,而其他则徒拥虚名。闻居正贻南京都御史赵锦书,“台谏无议及冢宰”:则居正之胁制在朝言官,又可知矣。祖宗之法如是乎?

        祖宗朝,诏令不便,部臣犹訾阁拟之不审。今得一严旨,居正辄曰:“我力调剂,故止是。”得一温旨,居正又曰:“我力请而后得之。”由是畏居正者甚于畏陛下,感居正者甚于感陛下。威福自己,目无朝廷,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一切政事,台、省奏陈,部、院题复,抚、按奉行,未闻阁臣有举劾也。居正令抚、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册,一送内阁,一送六科: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夫部院分理国事,科臣封驳奏章,举劾其职也。阁臣衔列翰林,止备顾问,从容论思而已。居臣创为是说,欲胁制科臣,拱手听令。祖宗之法若是乎?

        至于按臣回道考察,苟非有大败类者,常不举行,盖不欲重挫抑之。近日御史俞一贯以不听指授,调之南京,由是巡方短气,莫敢展布。所惮独科臣耳,居正于科臣,既啖之以迁转之速,又恐之以考成之迟,谁肯舍其便利,甘彼齮龁,而尽死言事哉?往年赵参鲁以谏迁,犹曰外任也;余懋学以谏罢,犹曰禁锢也;今傅应祯则谪戍矣,又以应祯故,而及徐贞明、乔岩、李祯矣。摧折言官,仇视正士,祖宗之法如是乎?

        至若为固宠计,则献白莲、白燕,致诏旨责让,传笑四方矣;规利田宅,则诬辽王以重罪而夺其府地,今武冈王又得罪矣;为子弟谋举乡试,则许御史舒鳌以京堂,布政施尧臣以巡抚矣,起大第于江陵,费至十万,制拟官禁,遣锦衣官校监治,乡郡之脂膏尽矣;恶黄州生儒议其子弟幸售,则假县令他事,穷治无遗矣;编修李维桢偶谈及其豪富,不旋踵即外斥矣。盖居正之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内地而在边鄙。不然,辅政末几,即富甲全楚,何由致之?宫室、舆马、姬妾、奉御,同于王者,又何由致之?在朝臣工,莫不愤叹,而无敢为陛下明言者,积威之劫也。

        臣举进士,居正为总裁;臣任部曹,居正荐改御史:臣受居正恩亦厚矣,而今敢讼言攻之者,君臣谊重,则私恩有不得而顾也。愿陛下察臣愚悃,抑损相权,毋俾偾事误国,臣死且不朽。

        刘台的奏疏上去了,居正想起明朝开国二百余年,从来没有门生弹劾座主的故事,偏偏自己在隆庆五年所取的进士,竟对自己提出弹劾,这是一个异常的刺激。三、四年来,当国的苦辛,刘台不一定明白,但是刘台既请皇上抑损相权,自己以后怎样办事?最使居正痛心的,是刘台所提出的几点,不一定是对的,然而也不一定全无根据。是刘台的诬蔑呢,还是他的不能体谅?自己的门生,一手提拔的人,还不能体谅,以后又怎样办事?自己是大臣,当然谈不到和刘台辩驳,他和神宗说:

        “依法,巡按御史不得报军功;去年辽东大捷,刘台违制妄奏,法应降谪,彼时臣仅请旨戒饬,刘台已经愤愤不已。后来御史傅应祯妄言下狱,请旨穷诘党与,当时并不知道刘台和傅应祯同乡亲近,从中主持,因此刘台妄自惊疑,全不顾忌,对臣泄恨。二百年来,没有门生弹劾座主的故事,如今臣唯有一去以谢刘台。”

        神宗看到居正跪在御座前面,眼泪簌簌地直下,只有自己扶他起来,和他说:

        “先生起,朕当责台以谢先生。”

        居正仍是具奏请求致仕,神宗下旨慰留道:

        “卿赤忠为国,不独简在朕心,实天地祖宗所共降监,彼谗邪小人,已有旨重处,卿宜以朕为念,速出辅理,勿介浮言。”

        皇上的恩意很显然了,但是居正还是感觉到办事的困难,他再疏乞休道:

        神宗随即再下圣旨:

        卿精诚可贯天日,虽负重处危,鬼神犹当护佑,谗邪阴计,岂能上干天道。朕亦知卿贞心不贰,决非众口所能动摇,已遣司礼监随堂官往谕朕意,卿宜即出视事,勉终先帝顾托,勿复再辞。

        这是正月二十六日的事。神宗还不放心,再差司礼监太监孙隆前往慰留,并降手谕:

        谕元辅:先帝以朕幼小,付托先生。先生尽赤忠以辅佐朕,不辞劳,不避怨,不居功,皇天后土祖宗必共鉴知。独此畜物,为党丧心,狂发悖言,动摇社稷,自有祖宗法度。先生不必介意,只思先帝顾命,朕所倚任,保安社稷为重,即出辅理。朕实惓惓伫望。特赐烧割一份、手盒二副、长春酒十瓶,用示眷怀,先生其钦承之,慎勿再辞。

        在这个情形之下,居正没有再辞的理由,他只有重行出来辅理国事。居正对于政治,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政权是贯彻这个理想和抱负的工具,他决不轻易放弃政权。在他认定神宗对于自己的信任,不但没有动摇,而且更加坚定的时候,他慨然地说:

        政权在自己手中,居正准备继续贯彻自己的主张。“你们谅解也好,不谅解也好,我的行为,自然有我的标准。”他想。

        神宗说起对于刘台,自有祖宗法度,果然派文书官邱得用,口传圣旨:“刘台这厮,谗言乱政,着打一百充军,拟票来行。”拟旨是内阁的职务,但是交付廷杖,究竟有些困难。居正具疏论救,其结果刘台免去廷杖,只得“除名为民”的处分。这一点,当时颇有人认为是居正的宽宏。但是居正却坚决地否认,他说:

        同期中,居正又有上徐阶书,答胡邦奇书。他说:“颛蒙之见,果于自信,但知竭忠捐躯,可以报国,更不思身。”他又说:“盖仆素以至诚待人,绝不虞人之伤己:至于近日之事,则反噬出于门墙,怨敌发于知厚,又适出常理之外。”经过三四年的政局,居正对于自己,充满了自信,他认定唯有自己,才能担当国家的大任。因此从居正看来:攻击居正,便是攻击国家;摧毁居正,便是摧毁国家。这是必然的逻辑。居正说:“其出处去就,所系岂浅浅哉?”自信力的扩大,已经到达惊人的地位,但是倘使把居正当国十年的政局,和万历十年以后直到明末的政局比较,我们不能不承认居正见地的正确。

        居正对于刘台的怨愤,真是深刻万分。救止廷杖的事,只是政治手腕的运用。他不愿意给一般人以强烈的刺激,所以刘台幸免廷杖的处分。万历八年,张学颜为户部尚书,揭发刘台在辽东受贿的事实,再经过辽东巡按于应昌,江西巡抚王宗载的彻查,刘台终于得到流戍浔州的处分。嫌疑的阴影,又投射到居正身上。居正说:“古云,‘宁人负我,无我负人’,况冤亲平等,悉归幻妄,今转盼之间,已成陈迹矣,何足挂之怀抱乎?”话虽说得淡泊,但是事实上居正不是一个淡泊的人。孔子说过:“以直报怨。”什么是“以直报怨”呢?《礼记·表记》又记孔子之说:“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直”只是应得的价值,因此“以怨报怨”和“以直报怨”,适成为同义的语句。也许居正认为刘台只得到他应得的价值吧!从近代的政治风度看来;不能不算是可以惋惜的事。

        刘台攻击居正的贪污,不是没有根据的诬蔑。居正当国以后,曾说:“仆自当事以来,闭门却扫,士大夫公言之外,不交一谈。”又说:“仆近来用人处事,一秉公心,谬持愚见,旁人无所关其说,士大夫公见之外,不延一客,公谈之外,不交一语,即有一、二亲故,间一过从,不过相与道旧故,遣客怀而已,无一语及于时政。”居正对于自己的生活,不算没有把握。在操守方面,正因为居正对于政权的热中,我们更可想象他对于货利的淡泊。在言论自由的时期,一旦贪污有据,经人指摘,往往不但成为终身的玷辱,而且会引起政权的动摇。这是一个热中政权的人所不愿意的。然而明代腐化的空气,已经弥漫了,腐化的势力,侵蚀一切,笼罩一切,何况一个全权在握的首辅,更易成为腐化势力的对象。北京只是居正的寓所,他的家在江陵;居正可以洁身自好,但是居正有仆役,有同族,有儿子,有弟弟,还有父亲。腐化的势力,在北京找不到对象,便会找到江陵。居正也许还能管束子弟,他能管束父亲吗?尤其张文明那一副放荡不羁的形态,更不会给一个十几年不曾见面的儿子以说话的机会。

        明朝的政治,充满无数腐化的因素。现代认为不应存在的事实,在当时只是一种习惯。最痛苦的是在未经指摘的时候,尽管认为习惯,但是一经指摘以后,立刻又成为贪污。因此从事政治生活的人,随时随地,都受着物质的诱惑,也就随时随地,会蒙到仇敌的指摘。这是政治生活的创伤。隆庆六年,湖广巡抚、巡按提议为居正建坊。大学士建坊,在明代只是一个寻常的事,但是建坊的工料,一切又落到湖广民众身上。居正极力辞免,他说:“敝郡连年水旱,民不聊生,乃又重之以工役,使万姓睊睊,口诅祝而心咨怨,将使仆为荣乎?辱乎?”不建坊也可以,他们便准备照工料折价,送给张家,这可算是异想天开,不过居正并不觉得离奇,他只说:

        我们不能认居正为“穿窬之徒”,但是我们也没有看到坚决的拒绝。他只是不要建坊,不要折价,而希望以建坊之费,准作废府纳价。在运用的方面,纵使不同,但是接受只是接受,还不是同样的民脂民膏?废府即辽王府,隆庆二年辽王宪被废以后,张家据为己有,直到隆庆六年,才想起纳价的事。《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和《明史》原本称“居正攘以为第”,指此。居正曾孙张同奎对于此事的否认只是没有根据的说话,其后《明史》根据同奎的言论,重行删订,便上了一次大当。

        建坊不仅是建坊,坊价送到张家,立刻修建第宅,建筑工人,由锦衣卫军士包办。这个原是明代的敝风,但是在这一点,似乎居正也不觉得离奇。他说:

        这是万历元年的事。这一座第宅的规模,着实不小。居正自言:“小宅,原拟赐金构一书舍耳。不意锦衣庞君遂摹京师第宅,大事兴作,费至不赀。屡屡垂念,给与频蕃,既乖本图,复益罪过,赧怍之衷,口不能悉。”第宅之中,有堂有楼,神宗赐名为纯忠堂、捧日楼,又颁御笔大字二幅,对句一联,御前银一千两。这次建坊、建第的计划,发动的是湖广巡抚汪道昆,完成的是继任巡抚赵贤,恰恰做到“官于楚者,必慕为之”的地步。“给与频蕃”,适成为“营私第以开贿门”的注脚。以后万历六年,有人提议替张家创山胜;万历八年,提议建三诏亭;万历九年,提议重行建坊表宅,而且一切动工进行,都不待居正的同意。所以无论居正是否默认,这一个贿门,在他当国的时期,永远没有关上。

        贿门当然不仅在此。荆州江滨的沙滩出水,荆州府落得做人情,便撺掇张家出来报领。居正自己说起:“又昨王太常言,府中有一淤洲,公欲寒家人领,极知公厚意,但利之所在,人争欲之,擅众所利,则怨必丛积,家有薄田数亩,可免饥寒,老亲高年,子弟驽劣,诚不愿广地积财以益其过也。”居正的话没有说错,但是广地积财的事,仍是不断地进行。居正身后,福王常洵奏乞居正所没产,恰恰证实居正积产的成绩。

        最直接的办法,是把贿赂一直送到江陵张家。居正书牍里,屡次提到。最阔绰的是两广的长官。万历七年,居正曾说:“自不穀待罪政府以至于今,所却两广诸公之馈,宁止万金,若只照常领纳,亦可作富家翁矣。”大致古来两广一带,腐化的空气,特别浓厚,所以岑参看到朋友往广东做官,仔细吩咐他,“此乡多宝玉,慎勿厌清贫。”明朝的腐化空气,本来很盛,最盛的还是广东,吏治的腐化,当然影响到人民的生活,和地方的治安。两广动乱最多,这是一个最大的原因。

        在贿赂的进行中,也有几次特别的趣事。一位知县的贿赂送来,居正拒绝了,知县认为嫌少,便设法加添。经不起再来一次拒绝,他索性借上一条玉带,一并献上。居正复信说:

        这仅是小小的诰诫,还不严重。最离奇的是一位郧阳巡抚。他在解任以后,到处活动,声名已经不佳,偏偏又活动到居正门上来了。这是一件笨手笨脚的事,居正怎样提出呢?他只有开一次玩笑,说道已经给吏部提起,但是吏部因为空气不利,只有极力避嫌,不敢起用。说过以后。居正更重重地教训一顿:

        这次居正的地位真是尴尬,所以只有痛快地数责。所谓“委之于私家,陷之以难却”,也许是指送到江陵张文明的手里,但是这只是悬想,没有证明。

        文明是一个放浪不羁的人,居正当国以后,当然增加文明的威风。万历初年御史李颐前往广西,路过江陵,看见文明气焰太大了,和他顶撞一下,居正便取消李颐的御史。居正不是不晓得文明的放恣。他说过:“老父高年,素怀坦率,家人仆辈,颇闻有凭势凌铄乡里、混扰有司者,皆不能制。”在“子为父隐”的社会中,居正只能这样说,但是文明的放恣,已经显然。参与这一切的有居正的弟弟,有他的儿子敬修,也有他的族人子弟。万历二年,居正说过;“敝族家人,虽颇知奉法,然小小扰混,未必尽无,衔勒钤制,不敢一日释也。”这里透露族中的情态。至于仆役的横肆,在书牍中看到的更不止一处。

        从这许多方面看来,刘台所称“居正之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内地而在边鄙”,又称居正“辅政未几,即富甲全楚”,不是没有根据的。但是这是明代的风气。在腐化的空气中,居正曾经和两广总督刘尧诲谈起:

        人是毕竟不免受环境支配的。假如居正不生在腐化的空气中,或即生在这个空气之中,而没有那样的父亲,也许他在“正己格物”的方面,会有更大的成绩。

        居正当国以来,整顿财政,到现在已经有了相当的成就。在他整顿的时候,追比田赋积欠,每年带征三成。纳税的百姓,看到增加三成,当然认为负担太重。万历三年,居正的门生,御史傅应祯疏称“小民一岁之入,仅足给一岁,无遗力以偿负也。近乃定输不及额者,按、抚听纠,郡、县听调,诸臣畏谴,督促倍严,致流离接踵,怨咨愁叹,上彻于天。”这是一种谠论。在应祯上疏的时候,居正当然有许多不快,但是到了万历四年,他知道财政方面,已经稳定,同时他也看清赋税方面,有改革的必要。七月居正疏称:

        疏中所称,除豁免积欠以外,还有漕粮改折的事。粮是实物的征收,因为北京、通州一带存粮已足,所以居正提议在漕粮定额太重和灾荒的地方,折价收银,减轻人民的痛苦,同时也增加银两的存储。这一年积粮足支七八年,积银四百余万,国家财政,遂造成不可动摇的基础。

        万历四年,在水利方面,也有相当的成绩。当时管理水道的大臣,一位是河道总督,一位是漕运总督。漕督本来是管漕粮的,但是水道发生问题,漕船便无从北上,所以对于黄河和运河水利,都不容不过问。二月间漕运总督吴桂芳疏称:

        淮、扬二郡,洪潦奔冲,灾民号泣,所在凄然,盖滨海汊港,岁久道湮,入海止恃云梯一径,致海拥横沙,河流泛溢,而盐、安、高、宝,不复可收拾矣。国家转运,惟知急漕而不暇急民,故朝廷设官,亦主治河而不知治海。臣请另设水利佥事一员,专疏海道,而以淮安管河通判,改为水利同知,令其审度地宜,讲求捷径,如草湾及老黄河皆可趋海,何必专事云梯?

        云梯关是当时黄河入海的海口,老黄河、草湾都在附近,是黄河屡次决口的所在。桂芳主张多开黄河入海之道,黄水去了,淮水随同出海,高邮、宝应的水患,便可减轻。多开海口,不是整理黄河的根本大计,但是在当时淮、扬一带民生痛苦的时候,不能不算救时的方法。居正没有治河的经验,但是他有治河的决心。在他看到吴桂芳的奏疏的时候,他决定发动整个的力量,做桂芳的后盾。他说:

        得到居正支撑以后,桂芳便开始做疏浚草湾的工作。这时议论来了,大家唯恐草湾一开,对于漕运发生问题。居正再给桂芳一度支持,他说:

        在疏浚黄河入海水道的当中,桂芳曾经有一个大胆的提议,他认为要救上游的水灾,唯有牺牲安东县城,他请求交工部议复,疏中说道:

        语云,“救一路哭,不当复计一家哭”。今淮、扬、凤、泗、邳、徐,不啻一路矣。安东自众流汇围以来,独文庙县衙,仅存椽瓦,已不成邑,即使全河趋之,亦不过一家哭耳。况势又不得不然耶?创始为作事所难,独任乃人情共忌,乞下所司议。

        工部尚书郭朝宾复奏:“委一垂陷之安东,以拯全淮之胥溺,漕臣言可听。”上谕立即俞允。居正对于国家大事,只有果断,没有推诿;只有全力的推进,没有两可的游移。在这个情形之下,桂芳当然可以放手办事。万历四年七月,草湾功成;八月工部复奏。上谕赏吴桂芳银币,居正去信说:

        草湾功成以后,桂芳便进行修筑高邮湖堤的工作。但是在工作进行的当中,淮水冲下来了,兴化、泰州一带,又是一片汪洋。居正说:

        桂芳提议挽淮入河,牵涉到河道总督傅希挚身上来。居正再给希挚去信:“河、漕意见不同,此中亦闻之。窃谓河、漕如左右手,当同心协力,以期共济。如所见必不能合,亦宜各陈,以俟高断,不宜默默而已。国之大事,不妨公议。事君无隐,岂为失忠厚之道耶?”这是万历五年的事。但是希挚和桂芳的主张,绝对不能融洽,到万历六年初,居正不得不出以断然的处置,这是后话。关于淮水的问题,自从至元二十年,黄河改道以来,黄河夺了淮水出海的水道:在黄河水落的时候,黄、淮并流,一切没有妨碍;但是到了黄河水盛的时候,淮水被逼,倒灌运河,再加以高邮、宝应诸湖的激荡,遂成淮、扬一带的大祸。因此在万历五年便有两派不同的主张。一派主张挽淮入河,吴桂芳便是其中的一个。万历六年潘季驯总理河漕,彻底贯彻这个主张。一派如给事中汤聘尹等,主张纵淮入江,他们要黄、淮分背而行,黄河不再妨碍淮河,淮、扬地方,便有相当的安全。在地方言地方,这个不失为一种有力的主张,但是黄、淮两条水道,中间不能没有运河。假如没有运河,四百万漕粮,怎样北上?假如保留运河,即使筑堤设闸,如何能使黄河在洪水期不至倒灌入运,重新破坏淮河的水道?居正真有些茫然了。他听了淮、扬京官的主张,也认为纵淮入江,是一个方法。他立刻告给桂芳,但是他还是说:“但仆自来未经此地,不悉其曲折,独以意度如此,谩呈以备采择。”桂芳当然是明白情形的,他看到黄河洪水已退,淮水归流,便据实见告,根本打销纵淮入江之议。居正取消自己的动议,只提出治水的苦心。他说:

        居正的负责和虚心,在这一次里,完全表现出来。他不是水利专家,但是他能任用专家,并且发动政治的力量,做专家的后盾。因为不是专家,所以他的主张,不一定正确,但是在他发现错误以后,他立刻修正,这正是他的优点。关于黄、淮水利的事,万历六年,潘季驯提出他的定律。他说:“淮清、河浊,淮弱、河强。河水一斗,沙居其六,伏秋则居其八,非极湍急,必至停滞。当借淮之清,以刷河之浊,筑高堰束淮入清口,以敌河之强。使二水并流,则海口自浚,即桂芳所开草湾,亦可不复修治。”到季驯手里,理论方面有了根据,事业方面也有了成绩,这才不愧为水利专家,而任用季驯的,也是居正。

        万历四年十月,居正因九年考满,奉旨加特进左柱国,升太傅,支伯爵俸。一切当然只是循例的升转,但是居正四赐恩命,中间还曾一度奉到神宗手诏:

        最后居正还是坚决地辞却,他说:

        经过这样地恳切陈辞,神宗准予辞免太傅及伯爵俸,其余特嘱接受。这一次居正的奏疏,令人联想到诸葛亮《与李严书》。诸葛亮的大志,是辅佐后主,讨平曹魏,在大功没有完成的时候,李严论为诸葛亮宜受九锡,封王。诸葛亮和他说道:“吾与足下相知久矣,可不复相解。足下方诲以光国,戒之以勿拘之道,是以未得默已。吾本东方下士,误用于先帝,位极人臣,禄赐百亿,今讨贼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宠齐、晋,坐自贵大,非其义也。若灭魏斩睿,帝还故居,与诸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于九耶?”居正的屡辞恩命,也许不是模仿诸葛亮,但是也许竟是模仿。他们同样地辅佐幼主,同样地有绝大的抱负。在抱负没有实现以前,他们同样地拒绝过分的恩赐。假如居正竟是模仿诸葛亮,毕竟他找到一个绝好的榜样。正因为自己力辞厚赏,始可以督促一般政府官吏的上进。在这一点,更发生政治的作用。居正曾因为宣府巡抚吴兑请求恩赐部属,和他说起:

        在万历四年、五年的中间,国家大事须提及者尚有边防和条编。

        实际讲,到了这个时候,边防的局势已经大定。鞑靼首领俺答已经归顺了,因此北方减少一个最大的威胁。固然俺答部下不是没有些少的侵扰,但是对于小小的出入,居正只是抱定耐烦的宗旨。他认为即在本国,不时还有“盗贼”突发,对于鞑靼武士的小骚扰,他有时竟是置之不问,不过大棒还在手中,他准备随时出击,因此宣大北边,永远得到安宁。一切的胜着,都在把握之中;他和宣大总督方逢时说:

        但是尽管胜算在握,他对于俺答还是主张待之以诚。为什么待之以诚?因为俺答已经不是明朝的敌人,所以居正主张开诚布公。山西的穷民,逃到鞑靼去了。山西巡抚崔镛和居正说,要向俺答讨回:他还豫备万一俺答拒绝送回的时候种种的对策。居正只和他说:“盖今之虏情,与昔不同。昔未臣服,故可用计处,今既为一家,又当待之以信,谕之以理。”居正提出怎样派人向俺答讨回;他要通事对俺答说:“王如晓事,宜将此人及其党与,执送军门。朝廷必鉴王之诚款,和好益坚,赐赉愈厚:何为纳此无用之人,听其妖妄之说,而坏已成之功,失永久之利哉?”居正又说:

        居正对于俺答,完全是一边开诚,一边布置,因此在威德兼济的形态下面,俺答和明朝,永远处在和平相安的地位。至于他对整个鞑靼的形势,还是抱定分化的政策。他和方逢时说:“大约虏情,只要涣之,无令得合而已。”万历四年,俺答和察罕闹反了,居正便说:“近闻虏酋与察罕,构隙日深,此正吾用奇之日,使之祸结而不可解,则蓟辽之间,可以安枕,而西镇之贡市愈坚矣。宜多方以间之,他日奇功伟绩,必为公所收矣。”总之鞑靼部落愈加分散,每一部分的力量便愈加薄弱,而对于朝廷的依赖便愈加深刻。这是这一个时期中居正对外的政策。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他甚至吩咐沿边督抚,遇到俺答和其他部落发生战祸的时候,给他假道的便宜。

        居正感到棘手的,还是辽东。这方面的土蛮和中国处在敌对的地位,他们随时可以联络俺答的部下,但是在鞑靼可以并成大帮,进击辽东的时候,蓟镇和辽东,因为三卫所隔,始终不能呵成一气,这是地形上的劣势。因此万历四、五年间,居正的目光,完全集中到辽东。他在隆庆初年注重蓟镇,隆庆中年注重宣大,现在注重辽东,一切都是时局的结果。在注意到辽东的时候,辽东巡抚张学颜、辽东总兵李成梁,都成为心目中的人物。他和学颜说:

        居正对于鞑靼的政策,有利诱,也有威胁。在斗争的状态中,朝廷有的是大将和边墙,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这是威胁。朝廷有的是鞑靼日常生活必需的物资,在和平的状态下,可以互市;鞑靼以剩余的马匹,换取必需的物资,博得绝大的利益;这是利诱。俺答和河套鞑靼在这个状态中屈服了。但是辽东边外的土蛮采取一种和俺答相反的政策。他们也要开市,但是不肯屈服。他们有弓矢和其他的武器,要凭他们的武力,压迫朝廷开市。这不是居正受得了的。为什么要开源节流,练兵筹饷呢?居正不但准备抵抗,而且准备随时出击。这是他对付土蛮的政策。也就是他重用李成梁的由来。不过他对于武人,尽管重视,只是亲如子弟,和思宗以后那种尊如父兄的态度,根本上便不同。在尊如父兄的时代,便谈不上指挥;当一国的武人,不听指挥的时候,这个国家已经走上亡国的路线。

        居正对付土蛮的主张,在万历五年上半年他给张学颜的信里可以看到:

        万历三年,部院曾有一些变更。六月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礼致仕,以陈瓒为左都御史,九月礼部尚书万士和致仕,以马自强为礼部尚书,刑部尚书王之诰致仕,以王崇古为刑部尚书。老成调谢,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但是居正的地位,已经稳定,这些变更,对于政局不发生重大的影响。但是万历五年,却发生一件与兵部有关的变更。四月兵部尚书谭纶死了,改刑部尚书王崇古为兵部尚书,以戎政尚书刘应节为刑部尚书。谭纶是一位威名卓著的督抚,调任兵部尚书以后,因为居正负的责任太多了,似乎没有多大的成就。但是他这一死,引起一点小小的波澜。自从明代注意边防,着重蓟辽和宣大方面以后,蓟辽和宣大隐隐成为两个系统的对立。这个决然不会有近代直系、皖系,或是日本长阀、萨阀那样严重,而且相差的程度,还是非常之远,但是隐隐约约地有一些淡微的影子。这个当然不是国家之福,眼光锐利的政治家,便应当立即把这个影子冲淡。蓟辽出身的谭纶死了,居正便用宣大出身的王崇古入兵部,同时更调蓟辽顺天巡抚王一鹗为宣府巡抚。起用致仕的陈道基为顺天巡抚。居正给一鹗说:

        亦有此言。今去公于蓟者,所以全公也。近日蓟台有缺,每从司道中进,以其习于蓟事也,而好事者亦用此为忌,每言蓟中之任,皆取总兵所欲者而用之。昨见公移镇,辄私语曰,代者必某人也,是总兵所喜者也。斯言也,不惟不利于总兵,且不利于司道也,故出其不意,而远求于林下之人。乃陈公又仆素所援用者,其人达于事理,不吐不茹,萧规曹随,必获同心之济。故用陈公,则公虽去,犹未去也。仆十余年来,经营蓟事,心力俱竭,今一更置间,而其用意之深如此,他人安得知之。恃公至厚,故敢略陈其概。新本兵虽颇不悦于蓟人,然亦非故作异同者,况今大事,皆仆面奉宸断而行,渠安能逞其私意,辄有所更张乎?顷闻外间云云,仆即以晓之,渠亦深省。恐彼中将吏,未达此意,或怀疑惧,愿公譬谕之也。

        自从隆庆二年,谭纶、戚继光二人改调蓟辽以后,他们成为北方的重镇。居正始终对于蓟镇极力维护,所以假如蓟辽成为一个系统,那么这个系统的后面,便有居正的影子。居正生前,对于一切攻击继光的人,都提出严正的论驳,因此居正身后,对于居正、继光不满的人,甚至质问两人相结,“意欲何为?莫非要造反?”当然这是妄说。居正的心理,只是为的国家。然而他对于继光的爱护,委实有些使人嫉妒。万历四年郜光先巡边,继光又托谭纶提出总理和阅视大臣见面的礼节问题,居正一边吩咐光先,一边和继光说:

        这一个短简后面,流露无限的好意:“亲之如子弟”,居正自己也说过。郜光先去了以后,对于数年以来,蓟镇没有边功这一点提出了,他也说到南兵调北,没有存在的理由。也许他不能认识居正当日的用心,所以有这一番议论。居正只有和他说:

        当时主持议论的人,已经忘去南兵的作用了。他们只觉得在太平的时期,北方的军队同样能摆边,那么要南兵做什么?议论多了,连居正也无法遏止,他甚至说:“人尝笑南兵无用,徒靡厚饷。今若乘其入犯,一战而胜,则群呼自息,而虏亦寝谋。”但是当时的人,却忘去在继光初到蓟镇的时候,北方的兵士,不守军令,后来看到在大雨如注的当中,浙兵三千,从早晨到下午,立在雨地下面,一动也没有动,这才知道军令的严肃。蓟镇的安定,一切都从训练着手,这三千南兵,便是当时的模范军。时代推演得真快,这已是将近十年的事了。大家看到南兵无用,认为蓟镇不能打仗;得空的时候,大家还得到蓟门走一趟,再不然、便介绍几个山人去拜访戚总兵。凡是京城来的人,戚总兵只得竭诚招待,有吃有喝,甚至还要陪着做一两首诗,提倡风雅,临到告别的时候,当然再是一大笔程仪。有什么办法呢?继光只有敷衍他们。

        苦心维持继光的,只有居正。在蓟辽和宣大这两个系统对立的时候,居正甚至特别维护宣大。借此减轻一般人对于蓟辽的嫉视。宣大的督、抚大多是宣大出身的人,但是万历五年,林下的陈道基起用为顺天巡抚了;同年兵部左侍郎梁梦龙调任蓟辽总督,万历九年,宣大总督吴兑调任蓟辽总督。这是为的什么?居正曾经指出好事者“每言蓟中之任,皆取总兵所欲者而用之。”只有这样,才能免去无味的议论,才算是真真爱护戚继光。一切都是为的国家。在大众指摘继光的时候,居正说:“若举全镇防守之功,委无所损;数年以来,一矢不惊,内外安堵,此其功宁可诬乎?猫以辟鼠为上品,山有虎豹,藜藿不采,又不以搏噬为能也。”这是居正的见地。

        万历四年,居正开始推动一条编法。为用语便利起见,有时也称为条编法。研究赋税的人,时常谈到条编,认为这是明代赋税方法的改进。在大体上,这句话是不错的,其实还有稍许的不同。赋税是赋税,条编法只是徭役方法的改进。明代认定人民有替国家服役的义务。这项义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力差,这是当真为国家做事。府、州、县有银库,看守银库的称为库丁;各驿有廪给库,看守的也称为库丁: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好差使,但是银有银耗,粮食也有粮耗,一切的亏折,都责成库丁包赔,便成为最大的苦差。库丁总算在社会上保持相当的身分,还有人充当。其余看门的有门皂,防河的有防夫,管囚犯的有禁子,维持治安的有弓兵: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更加低落,大家只得另行雇人代充。雇人的是乡间的老农,被雇的是城市的地痞,于是被雇的人不时下乡,向老农们讨索工食,“雇员”压迫“雇主”,成为老农的祸害。以上是力差。

        其次还有银差。州、县官要用柴薪,柴薪派在民众身上;要养马,马草、马豆也派在民众身上。儒学是教官和廪、增、附生讲学的场所,他们吃的是国家的廪米,但是斋夫、膳夫这些差使,也派在民众身上。当然这不是直接要民众做事,只是要民众出钱,所以称为银差。州、县官是替国家办事的,儒学的教谕,训导,和这一批廪、增、附生们是研究圣经贤传的,但是他们第一还得先替自己办事,建筑私经济的基础。谁能不替自己打算呢?在官员们审查和编制银差的时候,各人都得尽先挑选殷实而没有势力的富户,替本衙门办差。被官员瞧得起的民众,实际成为官员手下的肥羊、大猪,听候宰割,而不肖的官员们,其实只是穿靴戴帽的强盗,审查编制,只是盗匪们请财神的手续。这是所谓银差。

        力差、银差成为民众极大的痛苦,于是国家推行均徭法。各县把民众分为十甲,每年由一甲承当本县的一切徭役。在理论上这是最公平的了,从第一甲到第十甲,周而复始,轮流当差,还有什么不平的?但是在审编的时候,这十甲民众的经济能力,未必能够编配平允,每年的徭役,也是时常变动:经济能力和经济负担,不能支配得当,便成为甚大的不平。其次,一甲以内,各户的经济能力不同,社会地位又不同,因此在支配担负的方面,更发生种种的歧视。还有一点,在不当差的九年中,民众因为不受政治的压迫,乐得生活稍为优裕一点,当然谈不上积蓄;但是到了当差这一年,一切的苦难都来了,官员的压迫,廪、增、附的压迫,地痞的压迫,都落到民众头上,这一年便是他们典妻鬻子,倾家荡产的一年。政治的不良,制度的不良,一齐造成最大的人祸。

        隆庆初年,江西巡抚刘光济上《差役疏》,历指均徭之弊六点:

        每岁徭银,原有定额,而各甲丁粮,多则派银数少而徭轻,少则派银数多而役重,其弊一也。所编之差,有正银一两而止纳一两者,此必势豪势缘者得之,有加至一倍以至数十倍者,此必平民下户无势力者当之。此患在不均,其弊二也。北方则门丁事产肆者兼论,南方则偏论田粮,粮多差重则弃本逐末,以致田日贱而民日贫,其弊三也。粮多殷实之家,平日则花分诡寄以图轻差,及至审编,则营求贿嘱以脱重差,其弊四也。岁岁审编,公门如市,官吏开贿赂之门,里胥恣索骗之计,其弊五也。丁粮剩利归于官,小民不蒙轻减之惠,其弊六也。有此六弊,小民困累已极。且应直之年,役重费繁,力不能胜,大抵人情皆安于目前,既不能积十年之费以待一年之输,是以一年当差,即九年未得苏息,而倾家荡产者相比也。

        在这个情形之下,才提到改革。第一个提倡的是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他主张把往年编某为某役的办法,完全停止:重行核定有丁无粮者,编为下户;有丁有粮者,编为中户;粮多丁少,和丁粮俱多者,编为上户。在这个计划下面,一县差役,完全由州、县官募人充当。力差按照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按照交纳之费,略加银耗,一县的总数决定以后,按照丁、粮比例,完全派到丁、粮里面,随同完纳。这就是一条编法。嘉靖四十五年,尚鹏在浙江曾经推行过这个办法。周如斗在江西巡抚任内,也奏请推行条编,但是不久如斗死了,到隆庆初年,由继任江西巡抚刘光济再行奏请,隆庆四年,在江西全省推行。是年十月,庞尚鹏为福建巡抚,奏请推行一条编法。所以条编法的推行,是从南方的浙江、江西、福建开始的。

        条编当然有条编的利弊。隆庆元年户部尚书葛守礼便曾经揭出“吏书夤缘为奸,增减洒派,弊端百出”。守礼是当时有名的大臣,他的议论,当然有相当的价值,但是他只看到条编的阴影。从大体方面讲,条编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徐希明曾经说起:“丁粮差重者派银亦重,差轻者派银亦轻,轻重均派于众,未尝独利独累于一人,虽善于规避者无所用其计,巧于营为者无所施其术。”因此条编的推行,固然由于官吏的提倡,同时也出于当时人民的要求。徐希明看到湖广茶陵推行条编以后,攸县人民便要求推行条编,正是一个实例。不过我们应当记得,条编于小民有利,便不免损害许多人既得的权利。希明不曾说过吗?“大抵此法至公至平,但便于小民而不便于贪墨之官府,便于贫乏而不便于作奸之富家,便于里递而不便于造弊之吏胥。”希明亲眼看到隆庆、万历间的情形,这是他的结论。

        居正不是条编的发明者,对于条编的推行,他不会感到发明家的那种母爱的热忱。而且实行条编,对于居正个人,也许未必有什么利益。他是当时的首辅,即使不实行,谁能把力差、银差派到首辅家中吗?徭役派入丁粮,只增加居正私人的负担。但是居正代表当时的最高统治者,他必须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出发。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必须设法缓和阶级矛盾,因此,条编法的推行,正与统治阶级有利,所以万历四年,居正推行条编,当然有他的理论根据。

        庞尚鹏、刘光济在浙江、福建、江西推行条编了,居正的计划,要把它推行到全国。这便有些和王安石推行青苗相似,但是居正只是慢慢地推行,从容地解释,他一步一步地前进,不像安石那样的急迫。让我重说一遍吧,居正不是王安石,他只是一个现实的大臣。

        万历四年,居正先把条编推行到湖广。他和湖广巡按说起:

        果然有人提到条编的不便,他们甚至说条编便于士大夫而不便于小民。怎么辩论呢?居正只有由他;居正说:

        这是万历五年的事。经过一年的推行,居正对于条编,更加感到兴趣。万历五年,他不再说“法贵因地”,只是说:“条编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以后经过几年的推行,到万历九年正月,再用诏旨通行全国,一条编法,遂成为通行的法制。

        居正六个儿子,敬修、嗣修、懋修、简修、允修、静修,尤其是敬修、嗣修、懋修这三个,居正对于他们盼望更切。懋修的天资最好,居正曾和他说:“汝少而颖异,初学作文,便知门路,吾尝以汝为千里驹。”居正看到当时有才学的人,便罗致给儿子们做朋友,他认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敦促他们上进。第一个罗致的是沈懋学,后来万历五年丁丑科进士第一人;其次便是的作者汤显祖,不料显祖却拒绝了,居正死后万历十一年癸未,显祖才成进士。敬修是万历元年癸酉科举人,次年甲戌科会试下第。据说居正因此大为生气,甲戌科不选庶吉士,便是敬修下第的结果。万历四年丙子科乡试,懋修失败,所以五年丁丑科会试,只有敬修、嗣修同到北京就试。这次敬修依旧落第,嗣修原定二甲第一人,神宗拔为一甲第二人及第。

        嗣修登第的事,对于居正,当然是一种快慰。他在这一年和王之诰说起:“豚儿寡学,谬窃科名,其躐登上第,则出主上亲拔,非仆庶几所敢望也。”大致他对于敬修、懋修的希望,还很热切;对于第四子简修,便冷淡了。以后简修由武职出身,所以居正在给之诰信上又说:“简儿叨授一职,遣归完娶。”信上又提及他的父母,和继配王夫人,这时都在江。居正曾说“门巷阒然,殆同僧舍”;他在北京的寓居,真有些僧舍的意味。

        嗣修登第,毕竟是一件不厌众望的事。明代辅臣在位的时候,儿子会试及第的,不止一次,但是除杨廷和当国,其子杨慎以会试第一人及第,群情翕服以外,其余没有一次不发生许多非议。尤其在居正当国十年之中,万历五年会试,嗣修第二人及第,万历八年会试,懋修第一人及第,敬修同时及第:兄弟三人先后及第,更引起不少的责难。万历十六年顺天乡试,辅臣王锡爵之子王衡第一名中式,当时的风波又来了,大家指摘锡爵,锡爵恨极,次年会试,不许王衡就试,直到锡爵去位多年以后,万历二十九年会试,王衡始以第二人及第,这才证实王衡的才学,同时也表明锡爵的坦白。自此以后,辅臣当国的时候,其子不应会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故事。

        这里的是非,本来一言难尽。明代的制度,对于大臣的儿子,有文荫或武荫。在大臣建功或是几年任满以后,照例可以荫子。文荫从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起,以后补尚宝司丞,尚宝司卿,这算是一条路。武荫从锦衣卫百户、千户起,以后补指挥同知、指挥佥事,这也是一条路。这两条是怎样的路呢?大学士的儿子不能补大学士,尚书的儿子不能补尚书。由荫生升到大学士、尚书的,没有看见一个。明朝一代,父、子大学士唯有陈以勤、于陛父子二人,但是于陛的大学士,是从乡试、会试挣扎出来的,并不靠以勤的庇荫。唯有乡试、会试才是出身的大路,荫生不但不是大路,甚至反是一件障碍。这是居正始终迫促敬修、嗣修、懋修由乡试、会试出身的原因。居正自己曾经说过:

        《杂著》是居正随时的杂录,其中所载的事实,有年、月可稽者,最后为万历七年赐广寒殿镇殿金钱四枚之事。因此不妨假定论世家子弟应举一节,正为嗣修等诸人登第而作。居正《西陵何氏族谱序》曾言“采灵菌于粪壤,拔姬、姜于憔悴”,大致是仕宦未遂之作,现在他说“乔木世臣”,显然是仕宦已遂之后的言论。居正对于国家是大臣,对于嗣修等是父亲。是大臣便应当为国家求人才,是父亲便只能为儿子谋出路。也许在嗣修等几次会试的时候,他把父子的关系看得太重一点吧。但是我们眼前看到有些国家,当国的人物正在不断地替儿子争取地位,那么即是居正不免有一些舐犊之情,我们不妨认为这只是人类社会共有的弱点。

        万历五年五月,总督两广军务右佥都御史凌云翼进攻罗旁瑶,对于少数民族,又来一次压迫。罗旁在德庆的南面,东西数百里,都是瑶山。宪宗成化年间,韩雍经略两广的时候,曾经讨平一部分,但是后来瑶人不断起兵,成为两广的祸患。殷正茂提督两广军务,又提议讨伐罗旁。万历三年,正茂去职,云翼继任,于是这个责任,落到云翼身上。万历四年,居正去言说:

        云翼到任以后,从容布置,广西总兵李锡,广东总兵张元勋的军队都调齐了,万历五年进攻,不久就打一个胜仗,居正再去一信说道:

        这年五月,“大功告成”,云翼在这次“战功”里,俘斩招降四万二千八百余人,确实是一个大役。云翼上疏,主张开辟州、县,招徕农垦,经过一度迟疑以后,居正接受这个建议。他说:

        亦以此为言,遂从再议。近来彼中人来,皆言此地在四府之中,素称沃壤,与广右边徼不同,且远近之民,愿受廛者众,不设官建治,何以统之?是以知再议之为迂谬也。伫俟大疏至,即属铨部选除矣。但闻愿附籍者,多系远县之民,其中或有来历不明,流浪无根,或贼党诡名伪姓,若但务招徕,不加审别,兰、棘并植,狼、羊同饲,将复为昔日之罗旁矣。窃以四方邻近之人,亦自有就招者,彼风土既习,板籍有据,环数百里之内,封壤相接,迁徙无难,且彼素被贼患,茹苦日久,今界之以沃土,与之以安乐,亦所以偿之也。其中徭赋务从轻省,法令不宜烦苛,使人怀定居,远迩争附,数年之后,可尽化为乐国矣。夫戡乱非难,已乱为难,当此重开再辟之时,即宜为长治久安之计,惟高明择焉。

        这是广东罗定州的来历。罗定州新开二县,东为东安县,西为西宁县。从此广州、高州、肇庆、梧州四府交界的原野,又添了国家的新壤。

        万历五年五月,宫内文书官邱得用口传圣旨:“慈庆、慈宁两宫,著该衙门修理见新,只做迎面。”这只是一件不重要的工程,而且是仁圣皇太后、慈圣皇太后的住所,谈不到驳回,但是居正认为这是不急之务,立刻拒绝。在神宗尚在冲龄的时候,实际的政权,在皇太后手里,然而居正顾不得,他认定大臣有大臣的身分。居正疏称:

        这一个奏疏上去,文书官随即口传圣旨:“先生忠言,已奏上圣母,停止了。”皇太后和神宗对于居正,到了言听计从的时候,居正认定自己的责任,所以不得不说。万历五年,整个国家的财政,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居正认为国防民生,都需要很大的经费,在有余的时候,还要计划怎样轻徭薄赋,使百姓们得到实在的利益。他舍不得把铢积寸累的资财,浪费在琼楼玉宇上面。他知道这次修理两宫,是皇太后的意思,但是为了国家着想,他决定在皇太后面前顶一下。

        万历二年,《穆宗实录》修完,神宗加恩居正,荫一子做中书舍人,居正两疏辞免。万历五年,《世宗实录》修完,神宗因为居正是实录馆总裁,再行加恩,吩咐内阁拟敕,居正把加恩同官的敕书拟定奏上,但是没有提到自己。神宗随即着文书官邱得用口传圣旨:

        皇祖四十五年《实录》,字字句句都是先生费心看改几次,我尽知道,先生恩该首加,却怎的不拟这敕?着令改拟了才行。

        这一次居正在复疏里,痛切地把自己的心境说清。他说:

        经过这样地剀切陈辞,神宗只有俞允。

        这一年神宗十五岁。皇帝和平常人不同,皇太后在这一年,已经替他定下王伟的女儿,准备举行婚礼。中国的旧俗,婚礼便得选择吉日,皇帝的事,自有钦天监负责。据钦天监推测,十二月大利,又说一年之中,惟利十二月,其余皆有碍。宫内文书官传达皇太后圣旨,一切交给居正决定。居正又遇到一个小小的困难;要在万历五年十二月举行婚礼,新郎只有十五岁,新娘只有十四岁,未免太早;要到六年十二月,中间停顿一年,未免太迟,唯恐皇太后和皇上都等不及;要在这两个时期的中间,钦天监又认为月份不利。这便怎样呢?但是居正却轻易地解决了。他奏明皇太后,因为英宗、武宗、世宗都是十六岁成婚,所以应当是十六岁;他说他也知道要等待万历六年十二月,未免太迟;因此他认为最好是明年三、四月,不迟不早,最为妥帖。钦天监不是说月份不利么?居正说:“臣等窃惟帝王之礼,与士庶人不同。凡时日禁忌,皆世人俗尚,然亦有不尽然者。臣居正素性愚昧,不信阴阳选择之说,凡有举动,只据事理之当为,时势之可为者,即为之,未尝拘泥时日,牵合趋避,然亦往往误蒙天幸,动获吉利。况皇上为天地百神之主,一举一动,皆将奉职而受事焉,又岂阴阳小术,可得而拘禁耶?”他奏明皇太后,一切只要太后作主。随后文书官口传太后圣旨:“先生说的是,今定以明年三月。”这一次居正又得到一个小小的成功。

        但是九月间,慈圣太后的难题来了。太后派司礼监太监孙得胜,口传圣旨,今岁大喜,命内阁拟旨暂免行刑。明朝的制度,秋天有秋审,现在正是判罪执行的时期,眼看又要因为太后这一点妇人之仁,停顿下来。一切都和居正的主张根本悖谬了。居正认为国家之乱,完全因为有心宽纵,以致不可收拾,所以他说:“天下之事以为无足虑,则必有大可虑者。”他认为“盗者必获,获而必诛,则人自不敢为矣”。万历五年,有人和他说起孔子的话:“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在季康子愁到盗贼太多的时候,孔子不曾这样说过吗?居正反驳道:

        现在的难题来了,慈圣太后固然要“暂免行刑”,明天子也不再“振提纲维”,怎么办呢?居正立即上疏。他说:

        这个奏疏上去以后,文书官口传圣旨:“先生说的是,今年照旧行刑。”居正认定“杀以止杀”;唯有严厉执行法律,民生才可以安定,国家才得到保障。统治阶级为了维持他们的统治起见,有时必须严厉执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法律。这里看到他们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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