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朝代,都有酷吏。西汉酷吏里,最有名的是张汤和杜周。张汤小时候,父亲外出,让他看家。结果回来时发现家里的肉被老鼠拖走,小张汤由此挨了一顿胖揍。一怒之下,张汤将老鼠用烟熏出活捉,挖开老鼠洞,找到剩余的肉。然后将“赃物”(余肉)和老鼠放在一起,开庭审理,并加刑讯。写了判决书,把老鼠判处死刑,凌迟处死。他老爹见了他的判决书,文辞如老吏断狱,大惊。由此,自家断狱的公文就不劳动别个了。
打小就展示出强烈断狱爱好的张汤,长大之后,自然在这条路上走了下去,从廷尉吏、廷尉,一直爬到御史大夫,位列三公。爬了上去的张汤,让好大喜功的汉武帝很是受用。皇帝喜欢点缀点儒学,他决狱就征求博士的意见。董仲舒以春秋断狱,就是张汤屡屡求教弄出来的故事。这样的故事,不是尊重董博士,而是讨好皇帝。一般来说,皇帝所是,他必是之,所非,必非之。但如果碰到危及皇帝核心利益的案子,即使皇帝有意宽宥,他也不饶。偏偏这样的廷争,后来都会得到皇帝的认可。
汉武帝对匈奴大动干戈,导致海内空虚,贫民流离。宰相束手,但张汤有办法,铁盐官营,国家垄断,出告缗令,对商人额外征税。杀富济国,无非杀鸡取卵,但一时之效,还是有的。只是民怨沸腾,张汤千夫所指,人人痛恨。张汤病了,人人拍手称快,恨其不死,但皇帝却亲自到他家探病,宠信无比。匈奴要求和亲,博士狄山认为可以答应。连年用兵已经导致海内空虚,不如和亲。但张汤却骂狄山迂腐无知。狄山反唇相讥,说我固愚忠,但你张汤是诈忠,名曰爱皇帝,实则害皇帝。汉武帝对狄山说,让你主掌一个边郡,你能否挡住匈奴?狄山说,不能。一个县呢?也不能。那一个关隘呢?狄山一想,若再说不能,命该没了。于答应说,能。结果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博士,就被派去守关。未几,脑袋就被匈奴人砍了。
张汤虽然过分,但比起杜周来,还要逊色一点。杜周是张汤的徒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做廷尉,整个按皇帝的意图办案,皇帝要怎样,他就肯定怎样,绝不走样。有人质问他,你作为执法者,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皇帝)的意思办,这是应该的吗?杜周反问道,三尺法又是从哪儿出来的呢?不就是皇帝的意思吗?于是杜周办的诏狱一年达上千起,逮人六七万。抓人抓多了,抓人的人,就不够用了。于是,廷尉之吏,增加到十万余人。皇帝的直系警察部队,猛烈扩张,比皇家禁卫军的人数还多。
酷吏张汤,也是个廉吏,即后世所谓的清官。死的时候,家产不过五百金。安葬时,有棺无椁,跟明朝的海瑞海大人类似。但杜周却家产丰饶,抓人的时候,看来没忘了抓钱。不过,所谓的酷吏,无论贪还是廉,都是皇帝的鹰犬,而且是特别凶悍的那种。一个在效忠皇帝时,公而忘私,一个则顺便捞点好处。但他们的存在,都是替皇帝咬人的。只要皇帝乐意,哪怕冤狱遍地。像汉武帝这样的人,外尊儒术,内宠法家,一门心思好大喜功,为了推行他的意志,不能不对严刑峻法情有独钟,自然,酷吏也就应运而生了。
杜周说的其实不对,帝制时代的法律,固然会体现皇帝的意思,但绝非皇帝说什么都是法律。法律制定的过程,更多的时候,是法律专家在起作用。而皇帝干预司法太多,势必乱法。稍微明白点的皇帝,都知道如果法乱了,离天下乱也就不远了。所以,一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直接干预司法过程。西汉实行的是地方官主掌司法的制度,多数的案件,地方郡太守有终审之权。交给廷尉或者御史台审理的,只是特殊案件,而所谓的诏狱,往往限于谋反等大案。诏狱横行,不仅中央侵犯了地方的司法权,而且是皇帝加诸地方官之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谁也不知道,这把剑什么时候落到自己的头上。
不过,如果人得罪多了,官怨极大之时,皇帝也会拿酷吏的头来安慰一下众怒。所以,酷吏,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没好下场的酷吏,却每个朝代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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