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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兰迪·霍金斯的丧命之地

        兰迪·霍金斯,何许人也?谁都不知道,因为他是个毫不起眼的老家伙。

        从外表看,他显然没有引人注目的资本:丑陋的朝天鼻,卷曲的红头发,已经过时二十多年的牛仔夹克。可惜他穿着鞋,但倘若谁有幸看到他的脚,就会发现它们与他的鼻子简直是绝配,因为他的脚看起来就像天生短了几寸。没错,简直像是发育不全。

        他的工作也不值一提。目前他在巨人超市的肉档上卖肉,不过那是他最近才开始干的差事。他的上一个工作是在加油站当加油工,而在那之前他是另一个加油站的加油工。他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在摇滚乐队里当个鼓手,但经过苦苦思索,他最终明白,与其在乐队里敲鼓,不如在自己家里敲鼓。

        也许是他的态度问题?他相当温和,尽管他也有各种各样的习惯。而且他安静得要命,但在他自己看来,他是全天下最有意思的人,可在别人眼中,他简直就像还没装修的毛坯房一样单调、乏味、无聊。

        如果他是个百吉饼,那肯定也是最扁最扁的一个。

        可后来是什么让兰迪·霍金斯变得如此特别呢?特别到被人绑着手吊在鲜肉冷藏室里,和那些成扇的牛肉做伴?

        两件事。

        一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他的习惯。

        二是他所认识的人。

        原来兰迪有吸食冰毒的恶习。大多数时候,他吸毒是为了熬夜看动画片或一些乱七八糟的电影。有人可能会反对说,兰迪之所以夜里不愿睡觉是因为他怕死,而睡觉对他来说就像到阴曹地府的门口去逛街。此外,他还认为睡觉是浪费生命,而浪费生命的结果就是更快地走向死亡。实际上,兰迪甚至不一定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恐惧。再者说了,谁不怕死呢?

        问题是兰迪的毒瘾,也许潜意识中他希望以此来延年益寿,可实际上却事与愿违,毒品只会更快地把他送上死路。你瞧,兰迪的供货人开始提价了,冰毒的开销一涨再涨。兰迪是个不喜欢惹麻烦的人,而他又绝对没有寻找别的供货人的头脑。

        可假如一个新的供货人主动来找兰迪呢?

        这样的事确实发生了。这个陌生的家伙找到兰迪,说他手里有货,而且价格非常便宜。这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脸上总是挂着一副难以捉摸的微笑。兰迪甚至觉得他的笑容太过刻意,他怀疑这家伙不仅贩毒,同时也吸毒。管他呢,兰迪喜欢便宜的东西。

        于是,兰迪中断了和原供货人的交易,开始和这个新的毒贩子搞到了一起。

        兰迪就是从这里开始惹上麻烦的,至少在那些抓他的人看来是如此。

        鲜肉冷藏室的门发出巨大的嘎吱声,而后才徐徐打开。兰迪大惊失色,鼻孔上冒出一个圆圆的气泡,血色的气泡,他还差一点拉到裤子里。

        那两个把他踹得半死的人——一个矮矮胖胖的女人(兰迪居然觉得她挺有味道)和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走了进来,不过现在他们还带来了第三个人。

        那第三个人肩膀很宽,但却极瘦,瘦得活似一副套着白西装的骨头架子。而更怪的是,他头顶上一根毛都没有,看起来更像骨架了。光光的脑袋就像刚擦过鞋油的皮鞋,闪闪发亮。没有眉毛,也没有睫毛。他的每一寸皮肤——透着模糊的不健康的褐色,看起来就像炸鸡的颜色——十分光滑,仿佛涂了油一样亮晶晶的。

        “兰迪·霍金斯。”男子说道。从他的口音判断他绝对不是本地人,而这里的“本地”指的是北美大陆。也许他是个德国人或波兰人,或者来自某个东欧国家。兰迪·霍金斯不知道“欧洲垃圾”这个词,如果他知道,此时就一定会用上。

        那人指着他问:“就是他?”

        兰迪想说话,但却开不了口,因为他的嘴巴里含着自己的臭袜子,外面还贴了一张胶带。

        哈里特点点头,“我已经确认过了。”

        英格索尔仿佛欣赏一幅作品似的频频点头。他的手指像蜘蛛腿一样爬上了兰迪的下巴,越过已经干涸的血迹,来到肿得犹如花椰菜一样的耳朵上,然后经过额头上的一串数字。那可不是用钢笔写的数字,而是用刮胡刀片划出来的。

        他提起兰迪的头,看到了他后脖颈上一片狼藉的皮肉。

        “有意思。”瘦瘦的男子说道。他用指尖轻轻挠着已经结痂的地方,一下,两下,“新手段?”

        “新工具而已,”哈里特解释说,“我睡了一觉,洗了个澡,然后从厨房里随便挑了几样东西就过来了。那是干酪擦弄的,我还用压蒜器弄断了他三根手指呢。”

        “刑讯与烹饪完美结合,真是别出心裁。”

        “过奖了,谢谢。”

        英格索尔打量了一番弗兰克,“你都干了些什么呢?”

        “我炸了些甜甜圈。”

        英格索尔的脸上露出既厌恶又不屑的表情。“那是当然,我干吗要问呢?”弗兰克对他的这种表情显然并不陌生。

        “他已经答应招了,”哈里特说,“我觉得你一定想亲耳听到。”

        “没错,我不能继续坐视不理了,这件事拖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英格索尔从兜里掏出一个小袋子,在兰迪的双脚旁跪了下来。他把脸贴在挂在右侧的一扇牛肉上,用额头感受着它的冰凉。随后他打开袋子,捏住袋底,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在了地板上。

        袋子里装的全是细碎的骨头,大部分还没有弹珠大,有些看起来像长长的牙齿。这些都是手骨:腕骨如车道上的沙砾,掌骨如林肯积木,指骨如狗零食或雨伞的伞头。一个个清洗得干干净净,在地上铺了白生生的一片。

        英格索尔并没有碰那些骨头,只是用手指在上面来回游走,就像在捣着文字读一本小孩子的书,或者《圣经》。他肯定地连连点着头,口中喃喃细语。在旁人看来这是颇为神秘的举动,但于他而言,这比天上的云彩还要明明白白。

        “很好。”他满意地说道。随后他便收起那些骨头,重新装回到小袋子里,并在袋子上亲了一口,那深情的模样仿佛他亲的是他妈妈的脸。

        之后他站起身,看着兰迪血红的双眼。

        “好好的,你怎么就不从我们这里买货了呢?”英格索尔说道。他舔着嘴唇,失望地连连摇头,“真遗憾。我一向认为,我们的货质量上乘,价格公道。不过,你还有机会活命。只要你悄悄地把你新供货人的资料全都告诉我。如果我满意了,如果你说的正好是我想知道的,那我就饶你一命,只留下你的一只手。你听明白了吗?”

        嘴里咬着已经被血浸透的袜子,兰迪呜咽着,拼命点了点头。

        英格索尔满意地微微一笑,雅致地伸出拇指和食指——仿佛生怕弄脏了手——将袜子从兰迪的口中拔了出来,接着便把耳朵凑了上去。

        “说吧。”英格索尔说。一心想活命的兰迪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全招了。

        在鲜肉冷藏室外,英格索尔擦了擦手。

        哈里特递给他的那条白毛巾,瞬间变成了红色。

        他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哈里特,里面装的是两只齐腕割下的手。

        “拿去煮了,”英格索尔说,“一直煮到肉从骨头上分离,就像炖小牛肘那样。等骨头上没肉了就拿出来用漂白剂洗干净,再用烟熏一熏,然后给我。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可以放在我的收藏袋里。”

        哈里特点头答应,并接过了塑料袋。弗兰克则一脸苦相,仿佛刚刚喝了一口胆汁。

        “你。”英格索尔用一根手指戳着弗兰克的胸口。他的手指纤细、修长,像昆虫的腿,但弗兰克仍然觉得只要英格索尔稍一用力,这根手指就能戳断他的胸骨,戳进他的心脏,“去把尸体处理掉。”

        弗兰克使劲吞下一口口水或者呕吐物之类的玩意儿,顺从地点了点头。

        “现在我们知道阿什利·盖恩斯的下落了。”英格索尔说。

        但目前盖恩斯对他来说已经是次要的了。那个姑娘,她才是他的目标。他伸手到白西装的口袋里,轻柔地抚摸着米莉安日记本上的装订线。

        他有一些问题非常迫切地想要问一问这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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