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庇特-C型火箭是克莱斯勒公司为美国陆军制造的。为第一节提供动力的大型火箭引擎由北美航空公司制造。第二、第三和第四节由帕萨迪纳附近的喷气推进实验室设计和测试。
路克在生自己的气。他把事情搞砸了。他发现两个可能知道他的身份的人——却让他们跑了。
他又回到h街教堂附近的那片低档街区。冬日的阳光渐强,街道更是显得污秽不堪,房屋更显破旧,居民也愈发寒酸。两个流浪汉在一家空置的店面门口共享一瓶啤酒,他打着哆嗦快步从他们身旁经过。
突然他意识到一个奇怪的问题,酒鬼无论什么时候都想喝酒,而他今天早晨却是一想到啤酒就觉得恶心。所以,他如释重负地得出结论,自己不可能是个酒鬼。
可是,如果他不是酒鬼,那又是什么样的人?
他总结了一下目前他对自己的了解。他三十多岁,不吸烟。尽管衣衫褴褛,却不是酒鬼。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卷入了某种秘密工作。他知道“何等恩友,仁慈救主”的歌词。目前只有这些。
他一直在找警察局,但连一个都没碰到。他决定找人问路。可一分钟后,经过一片用破烂的瓦楞铁皮当篱笆围起来的空地时,他就看到一个穿制服的警察从篱笆上的缺口里钻出来,来到人行道上。抓住这个机会,路克对他说:“我该怎么去最近的警察分局?”
这位警察结实粗壮,留着浅色的小胡子。他轻蔑地看了路克一眼,说:“警察局就在我巡逻车的后备厢里,要是你不赶紧滚开的话。”
路克被他粗野的语言吓了一跳。这家伙有什么毛病?但他实在不愿在街上转来转去了,他需要有人告诉他怎么走,于是,他固执地说:“我只是想知道警察局在哪儿。”
“我不会再说第二遍的,白痴。”
路克火了。他以为他是谁?“我是在礼貌地问你问题,先生。”他咬着牙说。
作为一个大块头,警察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出手了。他抓住路克破大衣的领子,猛地将他掼进铁皮篱笆的空隙里。路克踉跄几步,跌在一块坚硬的混凝土地面上,伤到了胳膊。
令他惊讶的是,这儿不止他一个人。篱笆里面的空地上还有个年轻女人。她染着金色的头发,浓妆艳抹,穿着长大衣、宽松的连衣裙、晚装高跟鞋和破丝袜。她正在提衬裤。路克意识到,她是个妓女,而且刚刚接待过那位巡警。
警察从缺口处走进来,朝路克的腹部踹了一脚。
他听到妓女说:“看在上帝的分上,希德,他干了什么,在人行道上吐痰吗?放过这个可怜的流浪汉吧!”
“这杂种得学学什么叫尊敬。”警察咕哝道。
路克用眼角的余光瞥见警察抽出警棍举了起来,他抽下来的时候,路克滚到一边,不过动作不够迅速,警棍的顶端擦过他的左肩,让他的胳膊麻了一会儿。警察再次举起警棍。
路克的脑子里似乎有条电路被接通了。
他没有滚开,而是向警察撞过去,靠着身体向前的冲力把警察撞到了地上,警棍也脱了手。路克敏捷地跳起来。警察站起来的时候,路克在他旁边晃来绕去,让他无法出拳。他揪住对方警服的领子,猛地把他往前一带,用头朝他脸上猛撞,警察鼻梁骨折断的声音清晰可闻,他痛苦地咆哮起来。
路克松开警察的领子,脚尖一转,朝他膝盖内侧踢过去。虽然他的鞋太过破旧,不足以踹断对方的骨头,但任何人的膝盖都承受不住这个角度的袭击,警察倒在地上。
路克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会的这种搏击方法。
警察的鼻子和嘴巴都在流血,他用左肘支撑起身体,右手去拔枪。
在枪从枪套里抽出之前,路克扑了过去。他抓住警察的右前臂,把他的手朝混凝土地上猛力一摔,枪瞬间脱手。接着,他把警察拽起来,一扭他的胳膊,让他背朝自己,把警察的胳膊向后上方掰,身体猛然往下一压,两个膝盖都落在警察的后腰上,差点把他的肺撞出来。最后,他捏住警察的一根食指,使劲向后掰。
警察尖叫起来。路克继续用力,他听到一声脆响,警察晕了过去。
“你暂时不会去欺负别的流浪汉了,”路克说,“白痴。”
他站起来,捡起那把枪,退出所有子弹,扔到空地另一头。
妓女盯着他说:“你究竟是谁?埃利奥特·内斯?”
路克看了看她。她很瘦,透过妆容可以看出她的气色不好。“我不知道我是谁。”他告诉她。
“好吧,你不是流浪汉,这是肯定的。”她说,“我从来没见过酒鬼能揍倒希德那样的肥猪。”
“我也这么想。”
“我们最好离开这里,”她说,“他要是醒过来肯定得发疯。”
路克点头。他不怕希德,无论他疯不疯,但过一会儿可能会来更多警察,他需要离开这里。他从篱笆的缺口钻出去,沿着人行道快速走开了。
那个女人跟在他身后,尖细的鞋跟敲打着人行道。他放慢步子让她跟上,两人有一种同仇敌忾的感觉:他们都受到过希德的侮辱。
“终于看到希德被他也打不过的人收拾了,真好。”她说,“我猜我欠你的情。”
“这不算什么。”
“好吧,下次你要是想泻火,我给你免费。”
路克竭力压抑着内心的厌恶。“你叫什么名字?”
“迪迪。”
他挑起眉毛。
“好吧,多丽丝·多布斯,这是真名。”她承认道,“不过,用这个名字可不方便我做生意。”
“我叫路克。我不知道我姓什么。我失忆了。”
“哇哦。那你一定感觉……很奇怪。”
“迷惘。”
“是的,”她说,“我刚才就想说这个词。”
他看她一眼。她的脸上挂着一丝嘲弄的笑容,意识到她在取笑他,他对她产生了好感。“我不光是不知道自己的姓和地址,”他解释道,“我甚至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你是什么意思?”
“我不清楚我是否可靠。”也许这样做挺傻,他想。在大街上和一个妓女掏心掏肺,但他可没有别的倾诉对象。“我是不是一个忠诚的丈夫、慈爱的父亲和可靠的同事?我是坏人吗?我恨自己不知道。”
“亲爱的,要是你能为了这个烦恼,我就已经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了。一个坏人会这样想:我有没有钱?我是不是杀了我老婆?别人怕不怕我?”
有道理。路克点头,但他还不满意:“想做好人只是一种想法——也许我辜负了我的想法。”
“欢迎来到人类世界,甜心,”她说,“我们都和你想的一样。”她在一个门口停住。“我该下夜班了。”
“再见。”
她迟疑了一下,说:“想听点建议吗?”
“当然。”
“要是不想让别人看不起你,最好收拾一下自己。刮个脸,梳梳头,找一件不像是从马夫那儿偷来的大衣穿穿。”
路克意识到她是对的。要是穿得像个疯子,没人会在意他,更不用说帮他弄清自己的身份了。“我猜你说得对,”他说,“谢谢。”他转身离开。
她在他身后叫道:“弄一顶帽子!”
他摸摸头,又看看四周。街上的男男女女都戴着帽子,就他没有。可他一个流浪汉,怎么能弄到新衣服?口袋里的一把零钱什么都买不来。
他想出了一个完整的计划。至于为什么这么快就想出了办法,要么是因为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要么就是他过去遇到过同样的问题。他可以到火车站去,那儿很多人的行李箱里有全套的换洗衣物、刮胡刀和梳洗用具。
他来到下一个街角,打量着自己的位置。他在A街和第七大街的交叉处。今天清晨离开火车站的时候,他注意到车站位于F街和第二大街交叉口附近。
他朝目的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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