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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至死方休by月下白如墨31

31

        荷莉在走廊上停了一下,嘴角泛起微笑。女子稍早前把武器架在门外墙上,所以才会停了一下才开门。她先是把钥匙插进门把,把餐盘放在地上,卸下武器,架在墙上,然后再拿起餐盘,最后轻轻推开门。

        她舍弃铁管,改用女子的武器。她以前没用过这种枪,如果现在可以选择,她也不想用这种枪。这把轻型武器是英格朗Mac10冲锋枪,军中已不再配发,这不是没道理的。荷莉在宽提科学院的班上同梯都嘲笑这种枪,管它叫电话亭冲锋枪,因为准头非常差,必须和目标位在同一个电话亭内才可能射中。冷笑话。而且这种冲锋枪射速太快,每分钟一千发,扳机一扣,弹匣就空了。

        不过,跟从老旧床架拆下的铁管相比,有枪也不错。她检查弹匣,里头满满的三十颗子弹,枪膛已经清干净。她扣了一下扳机,看到弹匣移动。枪已经调整到最佳状态。她一拍,把弹匣扣回定位,拉直枪背带,紧紧背在肩上,然后把上瞠杆扳到射击位置,一手握住枪把,一手牢牢握着拐杖,慢慢走到楼梯口。

        她站在原地等待,仔细聆听四周动静。没有声响。她缓缓走下楼梯,一次一阶,英格朗冲锋枪举在胸前。走到楼下,她又停下细听四周动静。没有声响。她走过大厅,来到门口,慢慢把门打开,望向外头。

        街上空无一人,但路面很宽,对她来说,看起来就像城市里的大马路,要安全走到对面,得花上她几分钟时间。这几分钟内,从山坡上望下来,完全没有屏蔽。她算算距离,大口喘气,紧握着拐杖,把英格朗冲锋枪举向前。又是一阵急促呼吸,然后一跛一跛地往前跑,她把拐杖压低,用完好的那只脚往前跳,冲锋枪时左时右,瞄准两方来路。

        她整个人扑向废弃郡立办公室前的土丘,朝北匍匐前进,绕过土丘,奋力穿越枝节丛生的矮树丛,然后进入一处与主要道路平行,但相距三十码外的森林。她靠着一棵树,弓着身体,因为力气用尽而不停喘气,心中又是恐惧、又是高兴。

        此时此刻,她的人生不再只是纸上谈兵。她这一辈子就在等待这个时刻的来临,脑海中依稀听到父亲讲起战争时发生的故事,地点是越战丛林,在绿油油的树丛中,被追杀的恐惧让人透不过气,每一步、每一码,只要能安全走完,都是一场胜利。她脑海中看到一些人的面孔,有的是她小时候在军营里认识的硬汉,都不多话,有的是宽提科的指导员。她能感受到,这些人对于她被分发到芝加哥做行政工作的失望之情。所有训练都白费了,只因为她的特殊身分。但此时此刻,情况已截然不同。她站起来,深深吸气,然后再吸一口气,感觉身上的细胞全部活络起来。之前,这些细胞感觉就是格格不入,然而现在不但热了起来,感觉又完整又痛快。什么她父亲的女儿?大家等着瞧!

        李奇被铐在一株一百英尺高的松木树干上。稍早前,他被人从狭长的山径一路拖到精神堡垒,心头怒气熊熊燃起。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没再吃过一拳一脚。愤怒让他忘了皮肉的疼痛,也模糊了他的心智。那个死肥猪说什么一命偿一命,当时李奇身子扭曲倒在地上,这几个字对他还没有任何意义。

        但他现在站在这里,回想起那句话,突然清楚其中的意思。男男女女走到他面前,脸上带着微笑。他们微笑的模样,很久以前他也曾看过,就像某个生活在偏远军营,觉得生活无聊的小孩,突然听说马戏团要进城表演时脸上露出的微笑。

        她努力思考,必须猜出他的去处,还有阅兵场的地点,同时,又要在这两个不知下落的地点间,想办法设个埋伏点。她知道要前往建有木屋的空地,必须经过一段陡哨的地势。她还记得之前先是被人带下山坡,才来到法院大楼。她猜想,阅兵场应该是在大范围的平地上,所以一定是朝西北方、更高的地方,那边的山中洼地地面才会比较平坦,但离木屋还有一段距离。于是她往上坡出发,朝树林前进。

        她设法找出主要山路的走向,每走几码,她就停下脚步望向南方。树木被砍掉的地方,会在森林的树冠中形成一个个缝隙,她左看右看,就是希望瞥见这些树林中的空隙,这么一来,她才能推算出山路的方向。她跟山路维持水平,走在北侧三、四十码的地方,树干往两边长出的枝节又长又韧,让她必须边走边挡。再加上是陡峭的上坡路,让她走来格外辛苦。她像船夫一样撑着长杆,先是把拐杖稳稳插在土里,然后身体再用力往上推。

        从某方面来看,她受伤的膝盖反倒帮了忙,让她走山路时更慢更小心,也让她更小声。她知道该怎么做才不会发出声音,这点不是从宽提科学院,反而是从听来的越战故事中学到的。学校把犯罪背景设置在都市中,调查局教她如何在城市街道或黑暗大楼中悄悄跟踪敌人。至于如何在森林中小声前进,她仰赖的是更早之前的记忆。

        有些人上前看看就离开了,可是有些人留在原地。十五分钟后,眼前聚集了一小群人,约莫十五、六人,大多是男性,在他前方围成大半个圆弧,漫无目的地定在原地。他们就像车祸现场的围观民众般保持距离,只不过封锁线是隐形的罢了。他们安静地瞪着他,脸上没有特别的表情。他看着这些人,视线一次专注在一个人身上,每几秒就换下一个。他努力把背后的手臂抬高,希望让脚有空间活动,以防他们其中有人想提早作怪。

        她遇到的第一个哨兵,还不见人影,就先被她闻到了。哨兵在上风处抽着烟朝她走来。烟味和制服没洗的味道飘了下来,她闻到后,悄悄躲向右方。她绕了个大圈等着。哨兵继续往下坡走,一会儿后就不见了踪影。

        第二个哨兵听到了她的声音,她也察觉到了。她察觉到对方停下脚步,聆听四周动静。她站在原地,努力思考。她不想动到英格朗冲锋枪,因为这把枪准头太差,她相信一定打不到对方,而且枪声太大,后果只会不堪设想。于是她蹲下身,捡起两颗小石子,要使出小时候听来的丛林战伎俩。她把第一颗石头丢往左侧二十英尺的地方,等着,然后第二颗丢到三十英尺外。她听到哨兵发现有东西慢慢往左移动,听到他往那个方向前进。她往右边慢慢走,绕了个大圈,继续走在这个无止尽的山坡上。

        福勒侧着肩膀,挤进围观群众形成的小小半圆走到他面前,狠狠瞪着他。那六个守卫随后也穿过人群走来,其中五个平举步枪,剩下那个手中拿着一条铁链。福勒往旁边站开,让五支步枪紧紧抵着李奇的腹部。他往下一看,发现步枪保险已经打开,设置在自动射击模式。

        “该上路了。”福勒说。

        他消失在粗厚的树干后头,李奇可以感觉到手铐松了下来。他从树干上往前一倾,枪口则随着他的动作后退。之后,他又重新被铐上手铐,这次上头还绕着铁链。福勒抓住铁链,拖着李奇走过精神堡垒,五名守卫正面对着他倒退走,步枪平举,和他的头部距离一英尺。群众排成密实的警戒线,他在里头被拖着走,大家又是嘘声,又是交头接耳。随后,群众的队形一乱,跑到了他前头,继续朝着阅兵场往上走。

        膝盖坏了她的事,让第三个哨兵发现了她。她必须爬过一处陡哨的大岩石,但因为脚伤,只好背靠着岩石进行。她像坐椅子一样坐在石头上,用完好的那只脚加上拐杖的力量一点一点把身体往上推。爬到顶端后,她身子一翻贴着地面,因为爬得辛苦而不停喘气。然后,她挣扎地站起身,想不到面前站着一个守卫。

        顿时间,她的脑袋一片空白,心中又是惊讶、又是诧异。他却不同,他刚刚就站在山壁顶,看着荷莉痛苦地一吋吋前进,所以一点也不惊讶。他只是动作太慢,遇到荷莉这种对手,应该更机灵点,及早做好准备,结果还来不及开始,荷莉就已回神。基础训练发挥了作用,完全不需思考,她握紧拳头迅速挥出,不偏不倚击中他的胯下。他痛得弯下腰,跌在地上。荷莉左臂勒住他的喉咙,再用右臂狠狠砍向他的颈后。她能感觉到他的脊椎碎裂,身体趴了下来。然后,再用双掌按住对方的耳朵,把他的头猛力一扭,弄断他的颈椎。接着再把他转过来,将尸体丢下岩壁。尸体又跌又撞,手脚胡乱飞舞地一路摔了下去。这时她发出一声咒骂,想到应该要先把步枪拿过来,一支步枪可比一打英格朗冲锋枪有用多了,但她绝不可能再一路爬下去取枪,这样只会耽搁更多时间。

        阅兵场满满的都是人,已全部排好队伍,李奇猜大概有一百人,有男有女,全都穿着军服、佩戴武器。他们的武器足以形成一股强大的火力,每个人的左肩背的不是全自动步抢,就是机枪,腰带上还系着自动手枪,武装吊带的环扣上都比照正规军挂着弹袋和手榴弹。其中很多人脸上还抹着夜间迷彩。

        他们的制服由美国陆军公发军服改制。迷彩外套、迷彩裤、丛林靴、军便帽,跟李奇在军备房看到的库存品一样。但是,每套军服上都加了东西,外套上绣着干干净的暗红色肩章,用优雅的字体写着蒙大拿民兵。每件外套的胸口口袋上,都绣了片橄榄绿名条,上面印着自己的姓名。有些男的则在胸口口袋上佩戴着铬制星形章,代表某种军阶。

        阅兵场平地西缘,包·勃肯站在倒放的木箱上,背对着森林,硕大身躯面对着他旗下的部队。他看到福勒、李奇还有守卫从树林里走过来。

        “立——正——!”他一声令下。

        一阵整齐划一的动作声,眼前一百名民兵随即立正站好。微风中,李奇闻到帆布的味道,一百套陆军公发军服的味道。勃肯挥了挥他那粗肥的手臂,福勒用铁链拉着李奇走近队伍前方。守卫抓住他的手臂和肩膀,扳过他的身子,让他站在箱子旁边。转瞬间,只剩他独自一人面对着群众。

        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感觉有几英里路,高度上升了几百英尺,可是仍在树林深处。她和左边的主要山径依旧维持四十码的距离。她感觉得到,时间正一分一秒消逝,心中愈来愈恐慌。她握住拐杖,又开始向西北方前进,尽她能力所及地加快脚步。

        之后,她总算看到前方出现一栋建筑。依稀可在树林间看到一栋小木屋。树丛渐稀,最后被页岩地面取代。她悄悄走到树林边缘停下,喘气之余,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没有声音。她握住拐杖,举起英格朗冲锋枪,枪背带拉得死紧,跛着脚走过页岩地,来到木屋一角,机警地环顾四周。

        这块空地就是他们前晚到达的地点,是块很大的圆形空地,里头都是碎石,外围环绕着几栋木屋。四周一片寂静,不见人影,那是刚被废弃的地方所特有的死寂之声。她从木屋后方走出,一跛一跛来到空地中央,以拐杖当支点,做了个三百六十度旋转,一面用冲锋枪瞄准周围的树林。没有动静,没有人。

        她看到两条山路,一条往西,更宽的另一条往北。她朝北一转,重新回到树林的掩护下,完全不顾必须保持安静,竭尽所能地赶向北方。

        “各位都知道这次集合的原因。”勃肯再次大声说道。

        井然有序的群众骚动起来,一阵低声细语直达树林,李奇仔细看了看面孔。他看到史提站在最前面,胸前口袋上别了颗铬制星形章。原来史提是个军官。他看到乔瑟夫·雷,然后突然发现杰克森不在现场,找不到前额有疤的人。他重新检查一遍,看了每个地方,阅兵场就是没有他的人影。他咬紧牙根,以免嘴角扬起。杰克森已经躲了起来,荷莉还是有可能成功逃走。

        她看到他了。她从森林中望出去,看到上百个人头,在最前方,李奇就站在勃肯旁边,双手铐在身后,正面无表情地查看着面前的群众。她听到勃肯说:各位都知道这次集合的原因。她心想:没错,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我太清楚了。她往左右一看,有上百个人,武器有步枪、机枪、手枪和手榴弹。勃肯站在箱子上,双手高举,李奇无助地站在旁边。她站在树林里看着这一切,心头怦怦跳着,然后深深吸了口气,把冲锋枪调成单发射击,对空击发一枪,子弹穿出树梢。

        然后再射一发,又一发。她对空射击三次,用了三颗子弹,弹匣里还有二十七颗。她把冲锋枪扳回自动射击模式,朝着群众前进,手中的枪慢慢左右扫瞄,气势骇人,群众在她面前纷纷让开。

        她一名孤身女子,缓缓穿过一百个人。群众不敢掉以轻心,围着她撤开,等她走过之后,后方的人便拿下武器,扳开击槌待发,瞄准她的后背。一波庞大的金属扣声,如同缓慢的潮流尾随着她,走到最前面一列时,她身后已经有一百支上膛的武器瞄准着她。

        “不准射她!”勃肯大喊。“这是命令,谁都不准开枪!”

        他从木箱上跳下,脸上一阵惶恐,双手大开,用自己庞大的身躯挡着荷莉,在她身前着急地挥动着。没有人开枪。荷莉跛着脚离开他,转身面对群众。

        “妳他妈的在做什么!”勃肯对她喝斥。“妳以为用手上那把‘玩具枪’,就有办法对一百个人开枪是不是?”

        荷莉摇摇头。

        “不是。”她低声说。

        突然间,她反转手上的冲锋枪,枪口抵着自己的胸膛。

        “但我可以对自己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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