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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海上私商:最后的屏障

        明朝所以能够成为白银帝国,是因为有一个总被置于幕后的港口存在,那就是漳州月港。尽管朝野上下对开放港口分歧较大,但月港还是在1567年开放了。作为一个不到1公里长和拥有7座码头的月港,与厦门及葡萄牙人租居的澳门等,一同承载了明朝最后近100年贸易的繁盛以及对白银病态般仰仗的历史。

        期间,身在日本长户的李旦、长崎的张敬泉、福建厦门的许心素、鼓浪屿的漳州诏安人黄明佐、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的苏鸣岗等,结成了一张华人贸易关系网。

        到明末清初,郑芝龙家族成为中国最成功、也是最后的海商大佬。明清走私海商集团的存在,不经意间成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家肢解中国朝贡体系的最后一道强有力的屏障。

        

四港成就的白银帝国



        1567年,明政府在漳州月港所在地设置海澄县,在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建议下,准许民间私人远航到除日本以外的国家通海(进行海外贸易),日本以外国家的商船也被允许随时进入中国口岸贸易,史称“隆庆开关”。

        早在1564年,前福建巡抚谭纶也曾建言通海。他在《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诙谐地指出:“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还都塞了,处处俱穿破。”

        明政府内部关于开港贸易的呼声也一直不断,最终决定开放一个港口,一如谭纶描述的留下一个“鼠穴”。对于选择哪里作为开禁出海口比较合适,明政府经过了一番谨慎的思量。最初确定的地点在梅岭,但稍后改成了月港,明政府别有一番深意。

        南澳、诏安梅岭一带的海港其实更适合商人出海活动。月港属于内河港,港道不深,大型船舶不能靠岸,“必用数小舟弋之,舶乃得行”,它满足的是边海居民下海谋生的需要,而非要鼓励居民远洋。作为开放海禁之地,月港便于明朝官吏设卡盘验和管理,其最终期望达到“有汉之威远而师饷不内耗,有唐宋之通货而情况不外泄”的目的。

        月港开放是妥协的产物,此举也是明政府对原来月港海上走私贸易的被迫承认。从1530年月港由海防机构安边馆管理,到1551年明政府在月港建立靖海馆,再到1563年谭纶将靖海馆改为海防馆,尽管海防机构不断升级,海防力量逐渐增强,但月港的走私活动并未减弱。

        1567年,明朝用开放和置县两手,加码对月港走私的防治。从此时到明朝灭亡,月港都是明朝唯一存在的合法的民间出海通商港口。当然,这里有三个误解:第一,这个出海港口之后就没有被叫停过;第二,明朝只有月港这一处对外贸易口岸;第三,只要商民申请,就可以从月港出港贸易。

        月港受时势影响较大,时开时闭。1593年,因日朝战争爆发,明政府实行过一年海禁。1622年,因荷兰殖民者侵占澎湖岛,拦劫商船,杀人越货,明政府又实行过一次海禁,直至1624年,福建巡抚南居益打败荷兰殖民者,收复澎湖才开禁。1628年又因海寇猖獗,明政府再次禁船出海,直到1631年才开禁,此后似乎又实行过海禁,否则给事中傅元初不会在1639年仍上疏请开海禁。如此频繁的海禁使月港几乎成为死港,“引船百余只,货物亿万计,生路阻塞,商者倾家荡产,佣者束手断餐,阖地呻嗟,坐以待毙”。

        月港作为明朝钦定的唯一出海口,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允许外商前来贸易的进海口。

        尽管月港是明末最大的商港,但在受海盗林凤冲击后,西班牙人因祸得福,在明政府追踪海盗林凤一事上,配合到位,在1576年不费吹灰之力,意外获得明政府特准在厦门通商的权利,直到1603年发生马尼拉大屠杀。

        伴随月港的开放,明政府对澳门的政策也基本定型。1569年,澳门开始成为广州外港。为管理澳门,1573年,明政府在澳门北面咽喉之地莲花茎(今关阐马路)上,设关建闸,置官防守,定期开启集市贸易。1578年,明政府规定在广州定期举行贸易集市,葡萄牙人可以一年两次到广州进行直接交易。1582年,两广总督陈瑞在居澳葡萄牙人答应“服从中国官员的管辖”的前提下,在葡萄牙人居澳问题上公开表态,允许葡萄牙人租居澳门。

        在这个过程中,月港舶税收入直线上升。到1576年,已经从初时的3000多两白银达到万两白银,1583年“累增至二万有余”,1594年“骤溢至二万九千有奇”。到1613年,福建税银近6万两,月港舶税贡献3.5多万两,占全省税银的大半。

        为了这笔税银,泉州府和福建地方先后与漳州府多次发生归属权争夺事件,这种争夺在1599年万历皇帝向各地大派税监时画上了一个句号,月港的税银征收权被牢牢捏在太监税使手中,月港遂变成“天子之南库”。

        同年,明政府恢复广州、宁波二市舶司,但仍禁止对日贸易。明政府因日本统帅丰臣秀吉1592年侵朝而引发中日敌视对抗,之后伴随着丰臣秀吉的病逝(1598年8月)而告一段落。而这时,市舶制度已经演变成市舶太监和地方官吏通过抽分恣意勒索、掠夺财富,纲纪荡然无存,漫无法度,中外商人和正常贸易都深受其害。

        月港是明政府海商的出海口,厦门、广州等是明政府允许外商前来贸易的进海口,4个港口共同成全了明政府作为白银吸泵者的角色,但月港独成全了福建泉州漳州两府的商人,因为当时明政府规定非两府商民不得参与海上贸易,这是明政府规定的“硬杠杠”,所以当你看到这一时期大量漳州府商民外移以及最为活跃的海上商民似乎只是以李旦、郑芝龙等为代表的泉州府商民时,也就不用大惊小怪了。

        16~17世纪之交,到东南亚、东亚贸易的华商以漳州河两岸的月港人、龙溪人,以及同安人、厦门人为主。进入这一领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商人,所遇到的第一批汉人,就是这些地区出身的“福佬人”。

        另外,能否出海取决于是否能从官府申请到执照,这种执照的数量最初只有50份,即便后来增加到100多份也满足不了需求。更要命的是,从出海船只到贸易路程,从出海时间到贸易货物,明政府对商民都有严格限制。从一开始,明朝海商在与西方商人的角逐中,就处于十分不利的被动局面。

        月港地处闽南,位置偏僻,与内陆商品货源地有重山相隔,尽管其是唯一的出海口,但其对内地的影响被降到了最低,对全国经济的意义也大打折扣,这是明政府的如意算盘,寓收于放之中。

        尽管如此,早期蓄积的能量一朝释放,加之世界也正在发生奇妙的变化,两者和谐共振,明朝仍迎来了一个短暂但蔚为壮观的开放局面。

        

白银帝国是这样“炼”成的



        月港开港是闽浙官僚、民众及到此地就任的官员共同呼吁推动的结果,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海外白银的牵引。

        当时银荒之象已经显现,银贵物贱得即便织女“终岁勤动,弗获少休”,以数石之粟、数匹之帛,也不能换得一金(谭纶语)。

        官方及民间对白银的巨大需求,造成了白银求大于供的局面。破落的财政也彰显着明朝对白银的渴求。就在1567年年底,户部尚书马森奏称,太仓见存银1304652两,而岁支官俸银要135万多两。

        开港前后,明朝正处于白银本位化就要定型的最后阶段,也是白银与纸币的较量达到白热化之时。对此,权臣高拱建言,特降圣旨,“行钱只听从民便”。在争议之中,明朝小心翼翼地开港,将目光投向了海外。

        这时的世界,云蒸霞蔚,一派新的气象。作为世界白银主要出产地的西属美洲,不仅发现了蕴藏丰富的银矿(16世纪40年代),还在1554年发现汞齐化法,西属美洲白银产量为之大增。16~18世纪,西属美洲白银产量约占全球的80%,并且很多被中国收入囊中。

        为打通以明朝为代表的东南亚大市场,1565年,西班牙海军从墨西哥远征菲律宾,墨西哥—菲律宾—中国的白银通道从此一度畅通无阻。

        日本生产的白银,绝大部分也被输入中国。从1543年首次抵达日本,到大约1600年,葡萄牙人几乎垄断了中日之间的贸易,并通过日本—澳门—广州贸易,将白银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国。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复旦大学历史系后智钢所认为的三个主要的白银输入渠道:以马尼拉为中心的海上丝绸之路与美洲白银的涌入;以长崎为中心的中日贸易与日本白银的入华;以澳门为中心的西洋贸易与外银的内流。

        资料来源:李隆生,《明末白银存量的估计》,《中国钱币》,2005年第1期。

        1571年,西班牙在菲律宾马尼拉建立殖民政府,两艘马尼拉大商船满载中国丝绸、棉布、瓷器等货物驶向墨西哥阿卡普尔科,闻名于世的马尼拉大帆船贸易开始了。

        丹尼斯·弗株和阿图罗·吉拉尔德斯认为,世界贸易就在这一年诞生了。

        万明也认为,虽然宋朝商业发展繁盛,但与晚明的发展不能同日而语。重要的是,货币化这一社会内部自发产生的动力,促使晚明发生了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根本性转变。万明写道:

        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中国以白银为主币,采取银本位制,促使白银成为世界货币,跨越了巨大的空间,形成了世界范围的货币流动形态,从中国开始,几乎绕地球一周的贸易结构,以白银为轴心建立了起来,围绕白银,形成了一个世界贸易网络,或称世界市场体系。于是,在世界历史形成一个整体的过程中,第一个全球经济体系出现了。

        1571年,明朝的银库收入从75000~86000公斤(1公斤=20两)增加到116250公斤,进口白银的作用显现。

        1580年,葡西两国合并。同年,两艘澳门商船抵达马尼拉,澳门—马尼拉航线投入运营。随同商船一同到达马尼拉的货物,以中国货为主,次为日本、印度产品,返程时装运的绝大多数是白银。

        随着中国货物在欧洲销路日广,葡萄牙再无有销路的货物可供出口,就改用现金采购中国货物,1582年后基本用白银结算,中国港口向葡商征税也均以白银计值。菲律宾吕宋岛也有地无他产,中国商船返回时,除了银钱,几无其他货可以捎带之说。白银成为葡西商人平衡中西贸易的唯一有效方法。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学界中有套利之说。16世纪80年代,中国的金银兑换比率是1∶4,欧洲是1∶12。到1650年,欧洲的比率又升为1∶15。仅在各国间倒卖就可以赚得钵满盆盈。

        就这样,中国以吸泵者的形象左右着世界贸易的流向。中国凭借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以至于美国学者弗兰克得出结论说:“1500~1800年,在经济全球化中,东方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换句话说,在欧洲工业革命之前,世界的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中国。

        那么到底有多少白银流入了明朝时期的中国?这是一个诸多国内外专家都热议的话题。阿特韦尔对日本白银输出量的估计低于其他多数经济史学者,他估计,在1560~1600年,日本白银的输出平均每年在33万~48万吨。肖努估计,在近两个世纪间,日本和美洲提供的白银总量在4000~5000吨。万明粗估说,1570~1644年美洲白银总共大约有12620吨流入了中国。

        凤凰网的一篇文章则认为,从1572年到1644年明朝灭亡,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1/3涌入中国,保守估计约为17700吨,并且全球2/3的贸易与中国有关。

        李隆生估计整个明朝中国从国外输入了约14750万吨白银,尽管这一数量在他看来,只有唐、宋、元、明四朝自产白银总量的六成左右,但考虑到这是在明亡前100年的流入量,相当于同一时期明朝中国国内白银产量的近10倍,就不难理解它对中国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飞来横祸:死里逃生马尼拉



        月港开放,改变了许多漳泉人的生活。

        因明朝时中国的棉布、生丝、丝绸等受到葡西商人及海外市场的普遍认可,很多漳泉人就移居菲律宾从事这一中介贸易。在16~17世纪,到吕宋一地的福建月港(海澄)人就占了绝大多数。明人高克正在《折吕宋采金议》中说:“澄民习夷,什家而七。”

        福建人一贯的做法是,与西班牙人约定价格,然后回国代为采办。1591年西班牙的菲律宾总督发现,当地土著因为使用中国的衣料,不再种棉织布,中国棉布很快成为土著居民的生活必需品。1592年马尼拉总督向西班牙国王报告说,中国商人收购菲律宾的棉花,转眼就从中国运来棉布。棉布已成为中国在菲律宾销路最大的商品。

        但回国采办也有硬伤,那就是商品运输不方便,增加成本,部分福建人索性将部分生产环节转到菲律宾,于是在菲律宾出现了大批由华人经营的围绕棉布、丝织业做文章的作坊商店,这是中国移民史上非常值得回味的一幕,也是400多年前国际分工合作下中国向周边国家的一次产业转移。

        作为菲律宾的首府,马尼拉是一座以耶稣名字命名的城市。自1571年西班牙人占领马尼拉之后的300年间,这座城市接踵而来了荷兰人、英国人、美国人,而来的最多的,还是福建商民。

        在马尼拉贸易之初,就已有150多名华人生活在这里,除许多来自中国的水手外,马尼拉的建造者主要是中国的技术人员和工人。1582年,马尼拉出现华人区。再稍晚,也就20多年的光景,马尼拉华人就达到2万多人,华商日益成为一股力量。

        就是这个时候,因与西班牙人做生意成为佼佼者的华商李旦跃升为马尼拉华人社会的领袖。李旦,大约在1560年出生于泉州府同安,是一位百货业大王,从印度尼西亚泗水到日本长崎,从大到小的生活必需品,都能在李旦经营的百货店里找到。

        当菲律宾总督气急败坏地下令禁止土著使用中国衣料(丝绸、棉布)时,在西属拉美市场上,西班牙货也相继被中国的棉布、丝绸所驱赶。中国的棉丝在世界市场有所向披靡之势,这得益于它们的价廉物美。一直到18世纪末,中国丝绸等商品占据墨西哥进口总值的63%。期间,墨西哥市场上中国丝织品价格是西班牙同类产品的1/3,秘鲁的1/9,在东南亚是荷兰同类产品的1/3,在欧洲是欧洲产品的1/4~1/3。甚至,中国铁钉在菲律宾市场价格只是西班牙产品的1/4,致使秘鲁总督卡涅特于1590年专门派人赴菲律宾购买中国铜、铁制品。

        大量棉丝织品涌入西属殖民地,这种建立在棉丝与白银之间的交易,在西班牙国内,引起了以格拉那达和安达卢西亚的纺织业及商运集团最为强烈的反对。在王室看来,这种贸易关乎西班牙的国际战略,他们认为,“最好是购买中国货,不购买欧洲货,因为中国永远不会构成对欧洲的威胁;而欧洲一旦以西班牙的白银养肥了自己,就会用武力来对付西班牙”。

        王室也作出了某些妥协,那就是只允许马尼拉的西班牙商人与墨西哥进行贸易,而规定其不得进入其他西属美洲殖民地(1582年),甚至在1585年禁止墨西哥进口中国商品,此后到1727年,西班牙国王又至少18次下令禁止中国丝织品在美洲的转销。

        这些禁令也遭到大帆船货运集团、马尼拉的西班牙商人集团以及菲律宾和墨西哥等殖民当局不约而同的抵制,从而使得禁令难以奏效。1594年,西班牙国王再次发布命令,禁止菲律宾、墨西哥直接对华贸易,将此项贸易特权留予澳门葡萄牙人独享,其他人不得染指。

        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绸多于穿棉布。1602年秘鲁总督报告说:“身居利马的西班牙人都穿用价格昂贵的绸缎,其妇女衣着之华丽举世难寻。”不仅利马如此,稍后,“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都售卖和穿着中国丝绸”。

        1586~1590年,马尼拉从中国商品所征收的进口税才只占全部进口税的36%,到17世纪初就上升到80%,最高年时达92.06%,贸易额超过100万比索,这一时期的中国商船牢牢控制了马尼拉贸易。

        这一切构成了1603年马尼拉大屠杀的宏观背景,而导火索多被传言与一个谣传有关。为迎合万历皇帝对金银的需求,具有海归背景的泉州同安人张嶷妄称,菲律宾吕宋岛上有一个叫机易山的地方,每年出产10万两黄金和30万两白银。福建矿税听说后,就满怀憧憬地上报给了万历皇帝。

        尽管科道官员强烈抗议,但万历皇帝仍奏准并派人前去查证,于是海澄县丞王时和与百户于一成抵菲律宾勘探。1597年,明政府前脚刚走,西菲殖民当局便下令大量驱逐华人出境。在西班牙当局的揣测看来,明政府官员前来求证是假,联络华人里应外合是真,西班牙当局弥漫着些许恐慌,并为此采取了预防措施,搜查中国居民的武器甚至铁器。

        恐慌随之在华人中蔓延,华人村社马上开始设法自卫,接着演变成为一场西班牙军队和华人村社之间的名副其实的战争。战争从马尼拉开始,被打败的中国人被赶到了八打雁,在那里被掀动的土著菲律宾人也袭击了他们。

        对于这次事件发生的起因还有其他一些蛛丝马迹。2007年3月25日菲律宾《世界日报》刊文指出,1603年马尼拉大屠杀与李旦有一定关系。李旦是庞大的厦门海上贸易网络的首领,时间跨度达30年。很多西班牙人欠他钱,因为怨恨他拥有的财富,他们就挑起一场争吵,逮捕了他并没收了其财产,其中包括超过40000根的金条。传说这只是他隐藏的大量金锭和银锭的一小部分,这件事情激起了马尼拉华人的愤怒。

        关于死亡人数的版本较多,从15000~30000人不等,而当时马尼拉的西班牙人才只有2000人(包括军队在内)左右。这一事件被拖了一年才上报给万历皇帝,张嶷遂被处死,马尼拉与福建月港及厦门的贸易往来一度中断。

        与被屠杀人数有多个版本一样,生还者也是一个糊涂数字。不管怎样,当时的吕宋华侨首领黄康就因此不幸被杀。他创办于泉州的黄合兴商号的控制权,就此落入掌柜黄明佐手中。尽管西班牙殖民者为安抚和继续招揽华侨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是大屠杀造成的影响,短时间内难以在泉漳等地抹去。1604年,仅有13艘中国船抵菲律宾贸易,不到以往的1/3。

        在这次屠杀中,华人的财产和货物几乎都被西班牙人没收。从事后的拍卖情况看,36000多比索被西班牙拨为军用,30000多比索缴入皇家金库,这其中也包括李旦的财物。不过,他还是保住了一条性命。

        作为大屠杀的幸存者,李旦遭到西班牙人惩罚,在一艘叫“galeyen”的船上做了多年苦役,于1607年逃走,后移居日本长崎平户,并娶日本女为妻。

        

一张单薄的华人贸易网



        李旦到达日本时,新上任的德川幕府正有意改善与明政府的关系。

        马尼拉大屠杀之年,也是由丰臣秀吉一手缔造的政权覆亡之年。同年,一直延续到1867年明治维新前的德川幕府上台。

        当时旅居日本的中国侨民已有两三万人。旅日华人主要集中在长崎和平户,甚至在今平户岛户木引町一带还形成了“唐人町”。就连福建巡抚南居益也说:“闽越三吴之人,住于倭岛者,不知几千百家,与倭婚媾,长子孙,名曰唐市。”

        尽管明政府禁止商民去日本贸易,但出海商民行踪难控,他们往往先南行,然后再调头东去日本。为什么要争着往日本去?福建巡抚谭纶一语中的:“御之怠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愈众。”同是福建巡抚的陈子贞也曾说:“贩日本之利,倍于吕宋。”

        因无法获得福建当局颁发的正式贸易许可证,以有限的开放来成就全国绝大部分沿海地区的海禁,又反过来让事实上的走私变成未捅破的窗户纸。

        对明朝商民来日走私贸易,德川幕府持鼓励态度。1615年,德川幕府给赴日的中国商船授以“朱印状”。对于官控贸易的德川幕府来说,这就是盖有官印的贸易通行特许证,获得特许的商船就是“御朱印船”。

        李旦善于结交长崎、平户两地的权贵,与长崎奉行(相当于长崎市长)长谷川权六藤正、平户岛主法印镇信一家关系都很好,慢慢成为当地的头面人物,是继王直之后,又一位在日本的头号华人传奇人物。王直是最早到日本平户定居的华人,他的到来受到当时岛主道可隆信的礼遇厚待,而法印镇信是道可隆信长子。

        长袖善舞的李旦就是“朱印船主”之一,他逐渐成为在日本的华人所选出的“甲必丹”(“甲必丹”是日本人对葡萄牙语“Capito”的音译,具有船长、司令官或首领之意)。

        1613年,第一批英国人到达平户时,李旦已是当地华人社区的首领,在当地有相当大的影响,他的商船来往于中国台湾、厦门、澳门、柬埔寨之间,被外国人称为“非常富有的中国人”。他与当地权势松浦大名有互相关照得益的私人友情。英国人约翰·萨利斯奉命在日本建立商馆时,得到允许,租了李旦的房舍作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日本的总部。1613年,李旦在家养病之时,约翰·萨利斯和松浦法印的女婿还前往问候。

        在这一过程中,身在日本平户的李旦,与同在日本长崎的张敬泉(漳州龙溪人)和欧华宇、福建厦门的许心素(漳州人)等,以及先后在泰国大泥和印度尼西亚的李锦、菲律宾的黄明佐(漳州诏安人)、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的苏鸣岗(泉州府同安人)等,结成了一张华人关系网和亚洲贸易网。

        其中,在东线贸易圈中,李旦、欧华宇、许心素不但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还是结拜兄弟,而欧华宇与张敬泉关系亲密,两人都是日本德川幕府承认到越南等地贸易的“朱印船主”,并在1600年前后共创悟真寺,参加策划建立唐人墓地,是17世纪初期颇具分量的长崎华商领袖。

        在东南亚航线中,苏鸣岗与Iing(巴城汉人“甲必丹”的寡妇),Jan 与茂哥、林六哥等人有姻亲关系。

        作为长崎华人社会的福建帮领袖,张敬泉于1636年逝世。而欧华宇在1619年前后就已去世。也就是在1619年,荷兰人占据巴达维亚,苏鸣岗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特命为首任华侨“甲必丹”,作为“华人之领袖,管理一切民事诉讼”。

        苏鸣岗,少时念过私塾,能文善武,15岁就赴印度尼西亚谋生,初经商于西爪哇苏丹王国所在地万丹,后迁居巴达维亚,通晓马来语和葡萄牙语,1644年去世。他的陵墓巍峨华美,一条特筑小道被命名为苏鸣岗巷,就是今天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达亲王大街。

        许心素身份特殊,他一方面是总兵俞咨皋(抗倭名将俞大猷之子)的心腹,在厦门担任中级军职的把总,仅次于守备,一方面又是李旦在厦门生意的实际代理人。李旦能不战而屈人之兵,与许心素的牵线搭桥关系很大。

        为与葡西商人打交道,李旦、李锦、郑芝龙等都成为天主教徒。李旦到达日本时,日本反天主教运动正在深入,对葡西商人的限制也日益增多。1600年,也就是英国成立东印度公司那年,日本的天主教徒达70多万人,连德川幕府的帐下亲信都入了教,引起德川幕府的惊恐与警觉。同年,安汶(今印度尼西亚港口城市)的统治者允许荷兰人在安汶修筑城堡,给予荷兰人丁香经营专利权,排挤了葡萄牙人。

        荷兰原为西班牙属邦,从1566年尼德兰(尼德兰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和法国北部的一小部分。14~16世纪中期,通过中世纪的王朝婚姻关系和王位继承传统,尼德兰成为西班牙的一部分)爆发反抗斗争开始,荷兰人酝酿的就不仅仅是挣脱束缚。当时安特卫普(今比利时最大工业港口)是欧洲主要金融中心,屡遭西班牙人劫掠,数千名手工业者、商人和银行家逃往北方,尤其是阿姆斯特丹。1585~1622年,阿姆斯特丹人口从30万激增到105万。

        16世纪末,各种意外的事件相结合,驱使荷兰人公开挑战葡萄牙在东方的霸权。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在其著名的环球航行(1577~1580)中的一个意外发现,加速了这一进程。在他眼中,葡萄牙人树敌甚多,商船航线和据点漫长而分散,其在东印度群岛的势力并非无懈可击,也远非东方主人。

        尼德兰的反抗运动妨碍了殖民地商品在北欧的运销,荷兰人不能再从伊比利亚各港口得到货物。以往有一段时间,英国人一直在地中海东部诸港口获得东方的产品,但这一贸易也因西班牙和葡萄牙军舰封锁了穿越直布罗陀海峡的航道而被抑制。在这些压力下,荷兰人和英国人决定,既然不能从里斯本和亚历山大得到香料,那就直接到东印度群岛去取。他们越是侵入,越是发现对方出乎意料的虚弱。

        一开始在西属美洲露面的英国闯入者,试图以和平的、商业的方式进入,但当时外国人在西班牙殖民地通商是非法的,遭到西班牙的抗议乃至伏击,船队5艘船里有3艘被击沉或捕获,这一厄运发生于1567年,是英西两国关系的一个转折点,它结束了英国与西班牙殖民地和平、合法通商的希望,于是英国人以海盗和劫掠的方式驶往西属西印度群岛。

        最早向西班牙发起致命挑战的是英国人,但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在侵犯英国时遭遇灭顶之灾,百年的海上霸权开始走向衰落。1594年当葡西国王下令荷兰人不准与东方发生商业关系时,荷兰人开始了自己的东方冒险。1598年,荷兰船队抵达东南亚。尽管葡萄牙人已在此称霸80年,但从未能有效垄断这里的贸易。

        以香料来说,其主要源于德那地、蒂多雷、安汶和班达等群岛。德那地和蒂多雷盛产丁香,安汶与班达群岛是肉桂、肉豆蔻的主要出产地,胡椒则遍布马来群岛。1511年以前该地的物产大都由爪哇商人运至马六甲集中转口,但是这种商业秩序却因葡萄牙人占据马六甲而瓦解。从某种程度上说,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之后,马六甲在东南亚贸易中的地位就出现了下降的尴尬。

        英西关系史上的转折,首先发生在荷兰人身上。1601年9月,荷兰人首次抵达澳门,尽管被驳回了通市要求,但得到广州当局的善待。澳门葡萄牙人认为这是荷兰不可饶恕的冒犯,就用残忍方式杀害了部分荷兰船员。这激怒了荷兰人,马六甲海峡遂出现了集结的荷兰战船,专门截击从澳门驶往果阿等地的葡萄牙船。

        1603年2月,荷兰人在柔佛附近海域对葡萄牙进行了一次劫掠。这艘满载中国丝绸、漆器、陶瓷等物品的船被运抵阿姆斯特丹拍卖,一共获得了350万荷盾,在当时引起不小轰动。这让荷兰人对与中国的直接贸易充满期待。

        同年,荷兰人将永久商站设在爪哇万丹。在东南亚,贯通东西航道最理想的港口,一处是马六甲,另一处就是万丹。一年之前,英国将商馆开到了这里,直到1682年这里都是英国在东南亚的贸易总部。英国人似乎总比荷兰人快半步,1600年当英国东印度公司建立时,荷兰国王、高级官员和大富商才在两年后合资组成荷兰东印度公司,准其拥有从非洲好望角到南美洲之间的贸易垄断权,以及建立军队、设置法庭、签订条约、宣战媾和等特权。

        尽管这时荷兰有多达5倍于英国的船只,但荷兰人容忍了英国人在东印度群岛的竞争,他们仍在为摆脱西班牙统治而独立战斗,无力再树敌。两者在很多地方相安无事,一直到1609年荷西缔结安特卫普休战协定,荷兰人开始转身对付英国人。与朝贡贸易圈是一种非侵略性的亲疏关系不同,18~19世纪,荷兰、英国吞并了很多由其保护的联盟国家。

        葡西商人在安汶被直接排挤的境遇,很快延伸到了日本等地。1604年德川幕府实行生丝特许制,统制生丝贸易,由葡西商人操纵的局面一去不复返。1612年,日本发出禁止天主教令,同时宣布不再对西班牙实行生丝特许制,却给予分别在1609年和1613年才到日本贸易的荷兰、英国商船以内地贸易的自由,尽管他们带给日本的是与葡西商人大致相同的贸易商品——枪炮、火药、铅等军需品和豪商需要的呢绒、生丝、绸缎及棉纱棉布等。

        17世纪初,荷兰一派如日中天之象,其旷日持久的反西独立战争,也是打破葡西对东方垄断的过程。明朝朝贡贸易网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风光,取而代之的华人私人贸易网络,正面临着荷兰人的入侵。

        

华商力量:不战而屈人之兵



        1602年,荷兰人在暹罗南部的大泥建立了商馆。紧接着,荷兰驻官发现当地中国人数目远远超过当地居民。

        “若欲通商,无如漳州,漳州之南有澎湖,南北交通之要地也,诚能踞而守之,则互市不难。”当被问及中国事时,久居大泥的漳州海澄商人李锦,给荷兰人支招说道。

        荷兰人问:“如果守将不允许,怎么办?”李锦就授之以贿赂之说。

        春汛之后冬汛之前,澎湖没有明兵驻守,荷兰人一边乘机登上马公岛,“伐木筑舍,为久居计”,一边向福建当局要求与漳州“通商”互市。

        按照明朝“非朝贡国不与之通商”的法律规定,福建巡抚徐学聚、总兵施德政对互市要求予以拒绝。在明兵威慑下,荷兰人短暂占据澎湖到1604年,后撤出。李锦后仍在大泥从事贸易,1612年,他举家迁徙到安汶,1614年死于当地。

        1604年,东南沿海发生了有史记载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8级),泉州发生大涝,民饥,上下无策。《明代大员宣慰司研究》说,福建名士陈第向徐学聚建议,把数万饥民迁到台湾地区,给三金一牛,以垦荒岛,得到官府默认,于是就出现了有组织地向台湾地区移民的一幕。

        这次移民也能看到商人的影子,黄合兴商号就是重要的组织者。在《东番闻见录》中,时任黄合兴商号的账房程子嘉详细记载了这次移民所用的船只和物件,1604年初首次移居台湾地区的大陆人有3342人。在中国海商史上,作为在政府点头情况下对台湾地区较早进行商务开发的商号之一,黄合兴商号是一个仍未被充分认识的商号。

        先前葡萄牙船只远航东海,路过台湾之北,遇见澎湖,这是欧洲人发现台湾岛之始。1613年,日本平户荷兰商馆馆长建议占据台湾岛作为贸易基地,但并没有下文。因为对日本平户—马尼拉、平户—中国澳门的贸易前景不太乐观,大约从1615年开始,李旦派人前往澎湖等地从事贸易活动。

        也有一种说法,荷兰人需要得力的中国人帮助他们打开对华贸易,李旦成为他们主要借助的力量。而在1617~1618年,李旦儿子李国助取得德川幕府的朱印状,从事台湾地区贸易,并利用台湾地区进行对福建的转口贸易。

        不知道其中是否存在内在联系,1615年,德川家康向长崎代官(相当于现在的市长)村山等安发出朱印状,令其组队远去台湾地区。1616年,村山等安的次子率船13艘,动员3000人进犯台湾鸡笼(现基隆),这一消息为琉球国王获悉,他立即派人向明政府通报,于是出现了1617年晚明的一次重大抗倭战役——“东沙之役”,最后村山等安一家被德川幕府以“远征违背国策”的罪名,满门抄斩。

        1614~1625年,李旦共发船18艘,欧华宇发船5艘,目的地包括东京、交趾、吕宋、高砂(台湾别称)4地,其中前往台湾地区的船只数量就占了一半,达11艘之多。李旦的生意包括外销日本的工艺品和金属,交易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以及收购台湾地区的鹿皮。一船的货物通常价值大约10万两白银,以现今白银价值来算,相当于100万美元,李旦生意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1621年,李旦派颜思齐带队在笨港南岸(今云林县北港镇)登陆,伐木筑寨,建立了10座营寨,移民前来,并提供生产工具(船、牛、耕具等)和武力保护。各部落头目订约划界,向移民抽税、收租。为支援台湾地区的移民基地,这年李旦共派3艘“朱印船”到台湾岛,为历年来最多。1622年,李旦的儿子李国助也来到台湾岛。李旦船队的货物主要有来自日本的工艺品、金属和从澎湖收购的鹿皮,在和许心素派来的船会合后,交换明朝的丝绸、瓷器、茶叶等物。

        在荷兰人占有台湾岛以前,李旦、颜思齐、郑芝龙共同以日本的平户、长崎和台湾地区的云林、嘉义一带为基地,从事对日贸易和海上武装打劫活动。

        1622年4月荷兰人从巴达维亚港出发,分乘8艘战船进攻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但受挫,随后占据澎湖列岛,明政府官方遂严海禁,不准中国商船出洋兴贩。同年,日本发生屠杀外籍及日本教士事件,1623年驱逐葡萄牙人出境。

        1624年日本禁止西班牙人来日通商,并强行将天主教徒集中到长崎,结果引起教徒的强烈反抗。荷兰人趁机向德川幕府说,这是葡萄牙人暗中策划煽动的暴乱。德川幕府将军大为震怒,以武力平息了暴乱。

        长崎于1571年开港,由信奉天主教的大村纯忠所开,从此长崎就作为对外贸易及传播天主教的据点而急速发展,但当新的西欧势力崛起时,长崎更多受到荷兰文化的影响。

        在谋求通商不得的情况下,1617年,荷兰人对中国南下商船的劫掠变本加厉。仅这一年,就有11艘中国商船遭到荷兰人抢劫。根据荷兰船长威廉·庞德的记述,在1622~1623年,荷兰人又劫掠了12艘中国商船,并在漳州港烧毁中国商船60多艘。

        在与以国家力量为后盾的西方武装商船的竞争中,中国海商基本上是以个体或群体面目出现,很多时候处在被排挤和杀戮的劣势地位。

        由漳州人颜思齐出面组织的28人拜盟兄弟团,包括泉州南安人郑芝龙、漳州海澄人陈衷纪、福建莆田人洪升、泉州惠安人张弘、泉州同安人林福等,欲起事,不幸事泄,遭到搜捕,仓皇逃往台湾岛。

        颜思齐原是一介成衣匠,1612年遭官家欺凌,逃往日本。郑芝龙,先祖世居河南固始县,唐时入闽,从小习海事,被舅舅黄程领上商道,并结识李旦,这成为其人生拐点。

        在日本待不下去之时,郑芝龙奉李旦之命,搭乘荷兰船“好望号”由平户起程赴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1624年8月李旦也从日本平户抵达澎湖。到这时,中国人各类渔船被荷兰人抢走600多艘,修筑工事、炮台和城寨成为被强迫之事,以至于1300名中国人饿死累死,270多人被掠往爪哇做苦役。

        在荷兰人占领澎湖期间,中荷双方打打谈谈,一直没有结果,福建巡抚商周祚遭到撤换。1623年8月,主战派官员南居益出任福建巡抚,他在1624年2月下旬开始筹划进攻澎湖。因为双方势力差距较大,荷兰方面提出交涉。

        南居益听从总兵俞咨皋的建议,通过许心素找到李旦出面调解。当年王直在死前的上奏中说,如赦其死罪,“倭奴不得复为跋扈”,“不战而屈人兵者”。这样的一幕在李旦身上实现了。对此,南居益记载说:

        今镇臣俞咨皋言:泉州人李旦,久在倭用事。旦所亲许心素,今在系,诚质心素子,使心素往谕旦,立功赎罪,旦为我用,夷势孤可图也……而倭船果稍引去,寇盗皆鸟兽散……

        台湾历史学家曹永和记载:“在李旦的斡旋下,俞咨皋‘保证’,若荷兰人移往明朝版图之外的台湾岛,则将获准与中国贸易,在此条件下,荷兰人不得不在1642年8月下旬撤出澎湖。”

        撤出澎湖的荷兰人迁往台湾岛,这里成为荷兰人新的行政中心和其在东亚海域唯一控制的贸易港。之后,郑芝龙抵达台湾岛和颜思齐会合,领船加入荷兰人的船队,但俞咨皋并没有兑现他的承诺。

        李旦以荷兰谈判代表身份前往中国交涉,争取福建当局发给荷兰人正式贸易许可证,但未果。1624年11月,李旦回到台湾岛,在转交给台湾岛的荷兰长官孙克的一封私人信函中他说:“关于贸易的事情还要上报。”荷兰人大失所望,指责李旦是个有害的人物,但许心素在此间获得了都督的执照和贸易代理权。

        月港体制不允许外国人前往漳州贸易,荷兰人只能以台湾岛为基地,以福建商人为中介,采用预付资金、按样加工、期货贸易等方式开展贸易。荷兰东印度公司事务报告多次提到,许心素等人以承包形式独揽福建与公司的全部贸易,返还订货非常迟缓,有时甚至比商定的1个月或6个星期还要再拖后3个月,结果使得公司无法估计资金支付后何时能够得到供货,这使荷兰东印度公司运往日本的丝绸,比原计划减少了200~300担。不仅如此,福建商人往往临时提高商品价格,有些商品的购入价甚至高出一般价格的50%,造成经营成本增高。

        1625年年初,李旦托荷兰船带了一封信给巴达维亚的苏鸣岗,7月便染病在身,他匆忙从台湾地区返回日本治疗,但病情并未好转,8月12日在平户去世。没多久37岁的颜思齐也在台湾地区去世,临终前,他召众人告之:“不佞与公等共事二载,本期创建功业,扬中国声名。今壮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继起。”

        

最后的海商大佬



        从1604年短暂占据澎湖开始,到1622年再次占据澎湖,再到1624年占据台湾地区,荷兰人一直游离在明政府的贸易体制之外。

        当葡萄牙人学会以乖巧的方式取得合法贸易地位与明政府周旋时,荷兰人强硬有余,耐性不足,取代了葡西商人成为与中国东南沿海走私或海盗商人互为表里的外来商人。

        漳州双屿的盛极而衰,是福建人李光头、林剪以及徽州人许栋、王直等与葡萄牙人里应外合的结果。之后,荷兰人又与层出不穷的刘香、李魁奇、杨六、杨七等海盗集团结成这种关系,但不同的是,明末最具实力的李旦及之后的郑芝龙海商集团都选择了比月港更具优势的厦门作为开展海外走私贸易的港口,厦门港逐渐取代了漳州月港,延续了汉唐时福州甘棠港、宋元时泉州后渚所承载的福建海商的历史命脉。

        崇祯皇帝上台后,福建巡抚熊文灿为对付荷兰人和其他海盗商人,与明政府假手王直如出一辙,招抚海盗。为长远考虑,郑芝龙奉招归附明政府,从此拥有了在大陆的牢固基地,免去了遭受官兵的威胁与攻击,并集中力量对付荷兰舰队,将中国南海上的海盗集团一一消灭。

        1640年,明政府擢升郑芝龙为福建总兵官,署都督同知。从此,郑芝龙集团确立了海上霸主地位,发展成为拥有3000多艘海洋贸易船只的庞大的海上贸易集团。几乎整个远东水域澳门、马尼拉、厦门、日本各港口之间所有的中国商船都悬挂着郑氏令旗,郑芝龙成为明朝最巅峰的亦商亦盗的海商代表。

        17世纪中叶的远东水域完全变成了由中国海商一家说了算的天下,尽管荷兰人被称为“全世界的海上马车夫”,但在郑芝龙海上集团面前,荷兰人不得不每年向郑芝龙商的船队缴纳12万法郎的进贡,才可以保证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水域的安全。

        作为逆势而起的海商,徽州人王直的雄起不过10年左右,郑芝龙家族则达30多年。王直被招安之后却成为刀下鬼,郑芝龙只此一次招安经历,但郑芝龙这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在明清交替之际,最终因为儿子郑成功不愿接受招安及其他一些辱没感情的事情而身首两端。不过,他的出现,让荷兰人放弃了垄断中国海上贸易的野心,直至1661年被赶出台湾岛。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海上走私商人集团的存在,不经意的成为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最终用鸦片肢解中国朝贡体系之前,最后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使得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的殖民商人,在左奔右突几十年试图主导对中国的贸易中,终无所获。

        当清朝再度开放国门时,荷兰、英国等东欧商人势力已经渗透、填补和控制了后郑氏家族时代的中国海上商人贸易航线。从此,明朝海上商人不再是海上强者,郑氏家族成为我们观察几百年前的中国海商最后、最辉煌的剪影。东南沿海民间海上贸易的兴盛,最终昙花一现。这种在政策不连贯和殖民者夹击环境中成长的机会,对于中国海商来说,如果算是春天的话,也只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春天。明末的海外贸易,就是中国海商从南洋、东南亚、印度洋全面萎缩的历史。

        从这个角度讲,与西欧人小规模航海事业在全世界具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不同,明朝航海事业尽管捷足先登却最终无足轻重的原因还在于,私人海上贸易受到的阻截及王权与之的势不两立。

        

帝国央行搬到拉美矿山



        月港等公私贸易港口的存在,有如神助般地让明朝白银确立了货币本位地位,这种局面创造了1550~1680年间以意大利和中国为中枢的白银统治期和全球经济体系(法国学者肖努语)。

        一个缺银少铜的国家选择白银做货币,竟然还持续500多年,在日本学者滨下武志看来,这很荒谬。他的结论是,在国家发行信用(宝钞纸币)的努力失败之后,将货币出路委之于从海外白银进口,从此彻底丧失了国家货币主权,这是明清两朝败亡的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重要原因。

        与郭沫若齐名的历史学家陶希圣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系统地指出:“中国的闭关政策,基本动因乃是货币的保存。外藩进口的货物大多是珠宝香料,中国付出的代价乃是货币,货币乃是商人资本特殊发达的社会财富最高形式,于朝贡中流失,于中国乃最不偿失之事。”

        在北京大学教授韩毓海看来,明清两朝经济最为致命的软肋就是白银问题。据魏德斐估计,在17世纪的前30多年中,每年流入中国的白银总量约在25万~26.5万公斤。这些从美洲和日本流入中国的白银,“等于把帝国央行从北京搬到了拉美矿山”。

        在1620~1660年间,欧洲市场爆发了贸易危机,以西班牙的塞维利亚为中心的世界贸易体系遭到沉重打击,而在衰退的贸易来临之前,停泊在马尼拉的中国商船每年多达41艘,到1629年时降为6艘。

        艾维泗在《1635~1644年间白银输入中国的另一种考察》中这样写道:

        毫无争议的证据表明,1635年后中国与西班牙的贸易急剧下降,并不是因为中国的丝绸、瓷器和其他商品不畅销,而是因为马尼拉的商人得不到足够的来自新世界的白银来支付货款。

        一位在菲律宾的西班牙官员在1638年曾说:“最近从中国来了一小批杂货商品,但对马尼拉的商人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安慰了。在过去的两年里几乎没有货船来过。墨西哥运来的白银很少,这又使得他们担心今年中国人又不会来进行贸易。”

        几年后,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评价这段时期内西班牙在菲律宾的经济形势时说:“必须注意到,自从贸易仅靠赊欠进行后,马尼拉人所熟悉的贸易中有3/4被中国商人控制了。在1636~1637年,运到墨西哥阿卡普尔科的商品并没有给菲律宾人带来钱财,这些商品都是中国商人赊卖出去的,而在马尼拉的西班牙商人和官员又不能满足中国商人这些要求。因为这个原因,中国人已经不再来进行贸易了,他们已经损失了,不愿意再损失更多。”

        从1630~1640年,或者说在1636年左右,亚当·斯密也发现,“美洲银矿的发现对降低白银价值的效果似乎已经完结。白银价值相对于谷物价值的降低,从来没有达到过这种地步”。

        这一现象也出现在明朝。到明崇祯年间,金银比价与欧洲拉平,达到了1∶13。不仅如此,由于国际丝绸贸易萎缩,浙江北部的湖州等丝绸产地迅速衰落。1626~1640年,罕见的自然灾害席卷中国大地,严重的干旱和洪涝接踵而至。接连不断的饥荒,伴随着蝗灾与天花,导致人口大量死亡。有的学者提出,从1585~1645年,中国人口可能减少了40%。

        这一切又导致通胀危机和银贱物贵,与以往比较,同样数量的小麦和劳务必须支付更多的白银才能取得。在这个过程中,明朝犹如患上慢性哮喘,白银就是那个氧气罐,一旦离开它,哮喘症状就会出现。总之,这是一个让明政府有气无力的病灶,偏偏这一病灶又遭遇“连阴雨”。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白银的生产和流通量都在缩减,而此时正值长江下游地区高度商品化时期,市场急需更多白银以对付通货膨胀。1635年,一位英商的船停靠在澳门。这位英商注意到,他所遇到的中国人获取白银的急切程度已经“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并对他们“获取白银的那种无止境的欲望”表示难以置信。

        但来自国际市场的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1634年后,菲利普四世采取措施限制船只从阿卡普尔科出口。1639年8月,两艘从阿卡普尔科驶往马尼拉的船在途中失事沉没,损失惨重。三个月后,西班牙和中国几年来政治经济间的紧张关系终于在菲律宾发展成公开的武力对抗。从1638年11月到1640年3月,据说武装精良的西班牙人在全岛屠杀了20000名中国人,毫无疑问这也导致了1640年和1641年马尼拉贸易的严重瓦解。

        无独有偶,1640年,日本断绝与葡萄牙租住的澳门的所有贸易往来;1641年,马六甲落入荷兰人之手,葡萄牙占领的果阿与澳门间的联系也被切断。中国的白银进口量骤然跌落。

        16世纪80年代,地方每年向太仓纳银,白银储备通常能保持在600万两。1618年辽东战争发生之时,除东御府储银还有300多万两,太仓储银只剩下12万两。5个月后,明政府议决,除贵州外,全国亩加征田赋三厘五毫,后又加征三厘五毫。1620年,再增二厘。三年内先后三次增赋,合计九厘,共得银520万两。这宗以“辽饷”名目加征的田赋,被明政府固定下来,成为常赋,之后加征的还有“剿饷”、“练饷”,合称“三饷”。对于这段历史,有御史称,“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是亘古未有之事。

        到了崇祯年间,则是内外库俱空,不得不依靠一宗又一宗的加派,明朝最终走到了终点。对此,魏斐德写道:

        1644年明朝的灭亡和清朝的勃兴,是中国历史上所有改朝换代事件中最富戏剧性的一幕。虽然明朝皇帝于北京皇宫后的煤山自杀仅6个星期后,清军便占领了紫禁城,但明清两朝的嬗替,决非一次突如其来的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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