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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魏晋南北朝的黄金使用情况

        

1.金银饰物手工制作精巧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金矿银矿亦多。北方的金银矿藏,以山东、陕西、山西为主。如山东的金乡县多山,“所治名金山,凿而得金”。陕西郑(汉中)“旧有金户千余家”。《魏书》又载:“长安骊山有银矿,二石得银七两。”《水经注》载陕西临潼一带“其阴多金”。《魏书》载:“(山西大同)白登山有银矿,八石得银七两。”

        至于南方的金、银矿藏,主要产于云南、四川、江西及江苏四省。如《水经注》载:“兰仓水出金沙,越人收以为黄金。”又四川绵县的潺山,水源有金银矿,洗取火合之,以成金银。又如江西德兴亦“出黄金,凿土十余丈,披沙,所得,大如豆,小如粟米”。又江苏吴县地区,“晋宋间凿石得金”。可见当时金银产区分布之广。

        当时用金量亦颇多,尤以铸造佛像及有关佛教器物,颇为耗金。如《魏书》载,当时“天宫寺造释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万斤,黄金六百斤”。不但耗铜量大,耗金亦多。又如“铸铜为大鼓,飞帘、翁仲、铜驼、龙兽之属,皆以黄金饰之,列于宫殿之前”。

        魏晋南北朝时以金银制造赐赠大臣者亦多。在书中有赐金100斤的记载。豆代田“以战功获赐奴婢十五口,黄金百斤,银百斤”。又《隋书》载:“梁初,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南史·武陵王纪传》载:“武陵王纪镇蜀,既东下,以黄金一斤为饼,百饼为簉。”可见当时金银器物制造和赐与的普遍。

        当时黄金之用途,除了铸造佛像及佛寺饰物及金银器物赐赠外,尚有铸造货币及打制装饰品。《说郛》中记及的各种金饰物,有灯钩锁、交刀、镜、环钮等;又如《邺中记》载有镶嵌金银的斗帐、香炉、屏风等。上述所制作的金银器物极为精巧,如当时的“薄打纯金如蝉翼,二面彩漆,画列仙、奇鸟、异兽”。一面显现出当时工艺的卓越,同时表示皇家豪富的奢靡铺张。

        

2.金饰的货币用途



        魏晋南北朝,战乱的频繁,产金量随之减少。由于此一时期金银的使用开始兴盛,主要是南方为交、广之地,是为中国海上贸易集中之区,北方则为河西地区,是为中国的陆路贸易大门,因此黄金仍有生产。

        东汉以后,帝王赐与黄金给臣民虽已减少,但掘金者仍多。如汉中有金户千余家,常以汉水之沙淘金,生产不断。

        东晋产金以梁州(陕西、西川)、益州(四川)及宁州(云南)三地为主。取金之法除了沙中淘洗外,尚有火熔法。陶弘景《重修政和证类本草》言:“金之所生,处处皆有。梁、益、宁三州多有,出水沙中。建平、晋安亦有金沙,出石中。”建平与晋安均在今福建省,可见除上述三州外,福建亦产金,《魏书》中亦有提及。

        五胡十六国中,产金较为积极而技术也有所提高的是前秦世祖苻坚时期,苻坚允许民间可以自由开采黄金白银。前秦灭前燕、前凉及代国,疆域扩展至陕、甘、冀、鲁、豫、蜀、黔、苏、皖、鄂各省,且均为古产金之地。

        除前秦外,尚有夏国世祖的赫连勃勃,他曾设将作大匠,制作黄金装饰物,并曾用铜铸造大鼓、铜驼、龙兽等物,对于炼铜业和黄金加工技术均有发展。

        总的来说,两晋南北朝时,黄金仍保持了当作货币的作用,但用器饰的形式来流通。如南齐高帝萧道成建元二年(公元480年)时,帝赠周盘龙金钗20枚。上述金钗的器饰即是当作货币之用。

        白银在汉代,除汉武帝与王莽时曾当作货币外,民间仅当作宝藏。魏晋以后,因黄金供应不足,遂用白银补充之,故用银者渐多。

        汉代金银的形式,除武帝的麟趾裹蹄外,就是圆形的饼,如《三国志·魏志》中所载的“赐银千饼,绢千匹”等记载甚多。南北朝时多为模仿笏的铤形,为长方形的板,故后代称白银一铤为一笏,当时也有将金银铸成饼形的,亦有铸成钱形的。

        如北魏孝文帝之子汝南王悦曾有散银钱的故事。如近代在六朝墓中曾掘出银铸的五铢钱。可见当时的金银饼、金银铤及金银钱,均具有货币的作用。

        

3.佛教用黄金最多



        魏晋南北朝时产金量较汉代为少。因此黄金的计算单位已由“斤”而改为“两”,如《晋书·食货志》记“愍皇时斗米二金”,即《愍帝纪》所记的“斗米值金二两”。当时帝王赏赐臣下已不用黄金,而改用铜钱、布帛、绢、谷米等。如《北史·高昂传》云:“西魏赏斩昂首者,布绢万段,岁岁稍与之。”可见当时已不用黄金,且是分期付给。

        汉代帝王婚嫁用金,如“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但到了曹魏,王娶妃时已改用绢190匹。晋则用绢300匹。到东晋时,康帝纳褚皇后,孝武纳皇后,亦只有白雁、白羊、酒米、马、绢、钱等物,不用黄金。此因为产金量少之故。

        魏晋南北朝时,黄金之主要用途,一是用于佛教方面。自东汉明帝时,佛教由印度传入中国后,至魏晋,民间信佛者众,至南北朝而极盛。因此耗金甚多,如修寺庙、铸佛像、修石窟、写佛经,在在需金。如《南齐书·萧颖冑传》:“长沙寺僧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又如《梁书》记:“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

        当时用黄金铸佛像,耗金极多。如《魏书》记载用黄金600斤铸天宫寺释迦立像。一般佛像用鎏金或贴金,费金量亦巨大。如宋明帝造丈四金像,梁武帝造丈八铜像,魏孝明帝为河南洛阳永宁寺造丈八金像一座及普通金像十座。又如用泥金写佛经。

        如从《魏书·释老志》所记,自魏文成帝兴光年间至魏孝文帝,京城内新旧佛寺凡100所,僧尼2000余人。四方诸寺等6478所,僧尼77258人。20余年间,佛教即有如此之盛,其他朝代通算在内,其影响巨大可知。

        此一时代黄金之另一主要用途是私人穿金戴玉的个人享受,如晋武帝时石崇之富有,连室内、台阶均贴以金箔。此时期之黄金已大量流入民间富豪及士大夫手上。如梁武帝时,临川王萧宏宅中,搜出藏金银之库房有30间之多。

        

4.两广地区金银使用情况



        曹魏时期由中央政府的大司农和少府掌管金帛钱财。到魏晋南北朝时仍然沿袭旧制。梁代时,大司农改名为司农卿;少府改为少府卿,各官皆冠以“卿”字,以示划一。北齐时则由司农寺、太府寺卿及少卿等大臣掌管金帛府库。

        魏晋南北朝时,朝中大臣占有山林水泽的极多。有多种措施如帝王的“赐田”;本身向朝廷请求的“求田”;或用放高利贷逼穷民用山泽抵押的“悬券”。当时刁协、萧宏、萧子良等都占有大量山泽的出产物,包括金银矿藏。当时政府虽有禁令,但不能禁。

        当时产金量虽较汉代为低,但黄金制成品却极为精致,此乃由于加工技艺有进步。同时由于此时期的人重享受,讲奢侈,求精巧。如《北史·薛灯传》记:“文帝又造二欹器,一为二仙人共持一钵;同处一盘,钵盖有山,山有香气,一仙人又持金缾(缾同瓶)以临器上,倾水灌山,则出于缾而注乎器,烟气通发山中,谓之仙人欹器;一为二荷同处一盘,相去盈尺,中有莲,下垂器上,以水注荷,则出于莲而盈乎器,为凫雁蟾蜍以饰之……”文中说明金瓶是黄金制品,由于王室所用,可能全为金制,无疑是金制器皿的精品。此一时期的黄金制成饰物器具有三个特色:

        一是可用金丝编缀成器物的手工业兴起;

        二是用宝石、珍珠、琥珀等镶嵌在金饰中已增多;

        三是造型比前朝更加优美。

        但在南齐时,高帝却贱视黄金。他说:“使我临天下十年,当使黄金与土同价”,于是“器物免用黄金”。

        这一时期,由于丝绸之路上的一些国家如大月氏、安息、大秦、南天竺、扶南等国均重视使用金银,同中国的交、广地区全用金银交易。

        《隋书·食货志》记曰:“梁初惟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因而促成当时之开发黄金及黄金制品手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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