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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国历史商帮第四章 徽州盐商翻盘之撒手锏

第四章 徽州盐商翻盘之撒手锏

        如果说叶淇变法使徽州盐商兴起,那么纲运制的实施则是徽州盐商发达的开始。如果说叶淇变法让徽商第一次大批到达两淮流域,那么1617年的纲运制则揭开了徽商第二次成批到达两淮的序幕。

        1415年,京杭大运河全线开通。到明朝中后期,徽州到扬州的标准路途大约为700里,水路成为徽州到扬州最为便捷的交通方式。当山西商人把大同、张家口等地逐渐变成边区商贸重镇时,叶淇变法和纲运制让扬州在明朝的区位优势急剧蹿升。

        

徽州盐商逐渐称雄两淮



        与晋商不,多数徽人是结伴来扬州的,并且大多是徽州大姓,即晚清民国人陈去病所说的汪、程、江、洪、潘、郑、黄、许八姓。其中,来自徽州歙县江村外村的江氏家族的发展过程,体现了徽商崛起于两淮的历史进程。

        到了万历年间,徽州在两淮的大商人势力已超过山陕商人。江国茂就是那时来扬州的徽州人,早年他与四方名士结社论文,从游甚众,但后来放弃了秀才的学业,来到扬州从事起了盐业。

        对此,万历时《歙志》记载,原来所谓大商人都是燕、齐、秦、晋之人,而今“莫有甚于吾邑”,“虽秦、晋间有来贾淮扬者,亦若朋比而无多”。

        同一时期的《扬州府志》也记载,扬州的盐商,“新都(徽州)最,关以西、山右次之”。对此,明人谢肇涮写道:“在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徽州),江北则推山右。”

        真正奠定江氏家族在两淮盐业地位的,是江国茂的儿子江演。江演的历史机遇就在于,他碰上了一个对于徽商来说“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盐业新政,这就是1617年由户部尚书李汝华和两淮盐政大臣袁世振等倡导并推行于两淮盐场的改革:纲运制。

        纲运制,是食盐专商制度的开始,它的内涵是盐由老百姓生产,由商人收购、运输和销售。唐朝中叶,刘晏创立了民制、官收、官卖、商运、商销的就场专卖制,在历经了855年之后,至此被食盐专商制度所取代。两相比较,就场专卖归利于国,纲运制则归利于商。

        纲运化的本质,就是把商人的利益与官方的利益绑在了一起。因为官方拖欠盐商积引过多,盐商购买新引的积极性就不够,这样官方的盐税和财政就没有保证。官方就把盐引分成十纲。商人要兑现官方拖欠的每单位积引,就要重新购买九单位新引。官方以10年为期,把旧引完全疏清。

        为此,官方层层选拔出了不同级别的总商,30总商对12总商负责,12总商对4总商负责,4总商又对总商之首负责。纲册有名者,方可到盐场领盐。不仅如此,注册的盐商对盐具有世袭包销权。官方将盐税任务层层分解,总商既要对官方保证纳税总额,又要负责查禁私盐和管理名册下的散商。完不成官方纳税任务的总商会被剥夺职权。每年第三季度,官方确认明年总商及盐册盐商的名录。

        纲运制意味着,每个盐纲是一个管理团队,需要担负20万盐引的销售任务。为数不少的徽商举家迁往两淮盐区,就等于组建了一个管理团队。较之山陕商人,徽州距离两淮近,举家或举族迁徙,不仅便利,而且徽州本就具有这样的家族传统。

        尽管在前一阶段的盐业竞争中,徽商还显势弱,但在新一轮的竞争中,徽商凭借地利,后发优势显著。1617年的盐业新政,让中国区域商帮的名次更迭,第一次有了翻牌的可能。

        与晋商相比,徽商的崛起也夹杂着权势的行使和政商结合的因素。不同的是,徽商最讲究宗族联系。结族成纲,用族法宗规来凝聚和节制纲法,成为徽州盐商后来居上的撒手锏。

        事实上,自明代以后,山西、陕西两省就已经成为中国人口迁移的主要迁出地。举族迁徙的现象在山西商人家族中不能说没有,但不甚普遍,比较集中的迁徙发生在明中期叶淇变法以后,但之后山西商人更加强化的是“安土重迁”的习俗。

        山西商号早有明文规定,伙计无论职位高低,不准带眷,不准在外娶妻。渐渐地,这种商规定型成为山西人约定俗成的一个传统:不娶外妇,不入外籍,不置外面之不动产;业成之后,筑室买田,养亲娶妇,必在故乡。入清以后,晋商举族迁移的现象就更少了,这也与山西盐商被徽州盐商超越的时间节点比较吻合。

        明朝万历年间,政府已经为到两淮的山陕商人设立“商籍”,以解决他们的子弟异地参加科举考试的困难。在美籍华人学者余英时看来,这是政府优待山西商人和山西商人在政治上具有优势的表现。尽管此时在两淮的徽州大商人人数已经开始超过山陕商人,但两淮徽商直到清康熙年间才取得商籍。也是在康熙、乾隆年代,两淮徽州盐商盛极一时,并超越晋商而执盐商之牛耳。就以歙县的盐商而论,“两淮八总商,邑人恒占其四”,从此,以两淮盐商为主体的徽商崛起在中国商界,并把在盐业领域的领袖地位捍卫得固若金汤。“钻天洞地遍地徽”,“无徽不成镇,无镇不成街”,一时成了民间谚语。光彩四射的徽州盐商,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盐业发展史上最具权势的商人,以至于清末民初的陈去病认为,扬州之盛,“实徽商开之”,甚至扬州就是“徽商殖民地也”。

        纲运制对盐业的组织方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并让其变成一个只有窄众群体才可以有所作为的行业,而徽商族居的传统,更为适合和匹配纲运制下的盐业组织方式,这让徽州盐商一步步夺得了国内盐商的头把交椅。反过来,纲运制又推动了徽商对宗族的认同及其宗族制度的发展。

        纲法的推行有其进步作用,但行盐成为盐商家族的专利,开启了此后绵延200余年的专商独擅盐利的盐政弊端。由于当时徽商在两淮盐场持有的旧引最多,在纲册上占据绝对的优势,徽商把持两淮盐场的特权便逐渐固定了下来。

        所以,当时一个徽商家族几代人都是总商,或某一代从事总商四五十年,这种现象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江演是江氏家族的第一位总商,任职34年,之后,他的三子江承喻由30总商成为四大总商之一,干了28年。江承喻的儿子江春又继承祖业,成为总商之首,并且一干就是52年。

        

盐业总商与江氏家族



        江氏家族所掌握的盐引数占两淮盐引总数的1/10。江演的老家是歙县江村外村,该村居住着在扬州从事盐业生产的商人,刨去江演家所经营的盐引量,其余商人所掌握的盐引数也占到两淮盐引总量的1/10。从江国茂到江春这一代,堂兄弟10人为盐商。江承喻的族兄江承炳、江承丰、江瑞茜都是扬州大盐商。江瑞茜之子江进又为两淮四大总商之下的12总商之一。

        江承瑜去世时,他的儿子江春才18岁,江春的母亲田氏继承了丈夫的遗志。明末以来,歙县盐商已经形成实力极为雄厚的乡邦集团,控制了淮盐生产、转运和销售的特权。家族的凝聚力和战争力有效保证了结族成纲的组织稳定性和组织效率,而同族之间的相互照应,对盐纲之权的传承意义重大。所以,江夫人继任了其丈夫的总商职位,也在情理之中,家族力量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田氏弱肩荷重,并不能支撑这一家业。当时江春正在准备参加科举考试,在族亲的帮扶下,他白天抽出部分时间外出应付盐务,晚上苦读,竟也没有耽误盐事,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成长为这一时代最为杰出的两淮盐业总商。

        乾隆帝一生6次南巡扬州,每次都由徽商江春负责操办接驾。江春“以布衣上交天子”,深得乾隆褒嘉。江春三次入京为太后祝寿,极徽商之盛,而他为国家和社会捐输的银两,也在两淮盐商中居首,多达白银1100多万两。

        徽商讲究对皇家的“报效”,这与这个群体在扬州的崛起以及皇权对于盐的垄断是紧密相连的。当时徽商因皇帝南巡而修建了大量行宫,每次南巡都让扬州在市容市貌、城市道路、环境绿化等方面获得了较大改善,并因此改变了扬州的城市格局,形成了以这些行宫为中心,大盐商住宅、盐商书院、商业区、民宅逐渐扩散的城市空间。

        在官本位的传统社会,晋商也讲究官商结合,但是他们公关手段的灵活性、主动性远不如徽商。徽班是清朝中期兴起于安徽、江苏等地的戏曲班社,以唱“二黄”声腔为主,兼唱昆曲、梆子等,以扬州一带为盛。因艺人多来自安庆府,因而得名徽班。江春就是一个乐于征聘四方名旦入戏班的徽商。因徽腔声腔及剧目丰富,逐渐压倒了当时盛行于北京的秦腔与昆剧。许多秦腔和昆剧演员转入徽班,形成徽秦两腔的融合。

        1790年,也就是江春去世的第二年,乾隆帝八十大寿,由江春出资组建的春台班和其他三个同样出自歙商家族的三庆、四喜、和春班合称“四大徽班”,一起从扬州进京演出。四大徽班进京,被视为京剧诞生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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