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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国通史》书籍第四十九章 南方水利农业之发展

第四十九章 南方水利农业之发展

        中国南方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主要在长江以南的江苏、浙江一带。江浙的水利事业之发展,乃是历年来不断的有水利专官积累而成。

        五代时吴越建国,政府常雇用数千工人,用来治河筑堤,开垦种植。在宋仁宗时,有大规模的圩田以及河塘。所谓江南旧有的圩田,每一圩田方数十里,如一座土城。其中设有河渠与门闸。旱时开闸,引江水入田;水浸时,则闭闸以拒江水。因此免除了水旱两灾,为农谋利。

        宋代,南方文化日高。仁宗时,就有至和塘之修建。此至和塘建自昆山到娄门,凡七十里长,只有积水而无陆路,后来发明此水塘中建堤,每隔三四里则造一桥以通南北之水,此事详记于邱与权的《至和塘记》。

        宋神宗时,有一位昆山人详论苏州水利,他认为环绕太湖之地有二百余里,可以造田;又有沿海之地,亦有数百里可以为田。前者在水之下,后者在水之上。有聪明人将上述之田辟为圩田,而且用适当措施,使水灾不浸,旱灾不干,均成为良田也。这位昆山人建议学古人治水之法,使之纵则有浦,横则有塘,凭人力均可完成。

        宋以前一千多年中国经济文化之重心在北方,宋以后则迁到南方来了。包括苏州在内的三吴水利,成为宋以后中国南方经济文化的重要营养源。

        当时三吴水利,不但重视水利之兴修,也极重视种子的选择。真宗时,因江淮两浙之地多旱灾,则水田难种,于是派使者去福建取得占城稻三万斛,此为旱稻,满足了旱稻可早熟之期望,而避免了亢旱之苦。

        宋室南迁后,江南地区更大力开发,以百万之众大兴水利,并且有大量北方难民,一起参与开发南方的土地。

        绍兴五年时,有屯田郎中樊宾建议,江南、湖广等地膏沃之田数千里,无人可耕,如能让北方士民千万人来南方尽耕荒闲田地,则地无荒田,人无遗力,国可中兴矣。于是大兴水利计划,遂有“苏常熟,天下足”之谚语产生。不过美中不足者,兼并之事,因之而生。

        由于当时豪强的兼并,富者田连阡陌,兼且逃避赋税,因此遂有公田制的产生。政府没收贪官之大量田亩此等田均为官田,于是景定四年,宰相贾似道实行限田之法。

        宋代官田租额甚重,元明时继承了。

        元代时并将官田经常赏赐给大臣。

        此时期蒙古人、色目人视江南如在天上,纷纷想方设法迁来江南定居。回人来江南居住者更多。北方此时来南方设法工作者亦接踵而来,北方人尤为欣赏江南人之技巧精妙。而此时江南人兼并之风更为有增无减,富室奴役贫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因此江南成了少数大地主含蒙古人、色目人及汉人、南人管治多数佃户之局面,而大地主之财富占了天下十分之七。

        到了明代籍没土豪田租,但田租仍照旧额付与政府,此法南宋时已有。

        当时富庶之区在江南,天下的租赋,江南占了十分之九,浙东、浙西又占了整个江南的十分之九。而苏州、松江、常州、嘉兴及湖州五府又占了两浙的十分之九。而苏州更甚,苏州一府都是官田,而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而已。

        假使以苏州的田赋与唐代的租庸调制相比,则此时苏州之田赋要比唐?99lib?代重四五十倍,因而英宗时,松江一地已积荒田四千七百余顷,皆因田租太重,遂造成久废不耕之现象。

        田赋较苏州稍轻者为松江。宋代征收苏州赋税,夏税付钱,秋税科米,总税额每年不过三十余万;松江则每年不过二十余万。后来因改行公田,赋法遂杂乱矣。

        元初之赋税仍照宋制,但赋额则大增。至明洪武时,赋税较元减少两成左右。但永乐即位,赋税又复加重。自万历到明末,赋税仍重,故民间缴赋者,岁不过全年所赋之十之五六而已。此种赋税不均问题,一直到清代亦无改革。

        总言之,唐中叶之北方财富,到明时已转到南方,但南方人之生活已较唐代之北方人为苦,亦即显示明代国运不及唐代了。此时财富集中于江南之富豪,小民则水深火热。总算富人对社会事业之关怀,还相当顾及,对于农田水利,当时有进修,也能维持不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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