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万夫人只是在所谓“官界”中获得成功。高雅女士不与她来往,但这并不是因为她那里有共和派名流。在我年幼时,凡属于保守社会的一切均成为社交风尚,因此,一个有名望的沙龙是决不接待共和分子的。对这种沙龙的人来说,永远不可能接待“机会主义者”,更不用说可怕的“激进分子”了,而这种不可能性将像油灯和公共马车一样永世长存。然而,社会好似一个万花筒,它有时转动,将曾被认为一成不变的因素连续进行新的排列,从而构成新的图景。在我初领圣体的那年以前,高雅的犹太女士便已出入社交场合从而使正统派的女士们吃惊。万花筒中的新布局产生于哲学家称作的标准所发生的变化。后来,在我开始拜访斯万夫人家以后不久,德雷福斯事件产生了一个新标准,于是万花筒再一次将其中彩色的菱形小块翻倒过来。凡属犹太人的一切都落到万花筒的底部,连高雅女士也不例外,而取而代之的是无名的民族主义者。当时,在巴黎最负盛名的沙龙是一位极端天主教徒——奥地利亲王的沙龙。如果发生的不是德雷福斯事件,而是对德战争,那么,万花筒会朝相反的方向转动,犹太人会表现爱国热忱而使众人吃惊,他们会保持自己的地位,那样一来,就再没有人愿意去拜访奥地利亲王,甚至没有人承认去拜访过。虽然如此,每当社会暂时处于静止状态时,生活于其中的人总是认为不可能再发生任何变化,正如他们看到电话问世,便认为不可能再出现飞机,与此同时,新闻界的哲学家们对前一时期进行抨击,他们不但批评前一时期中人们的乐趣,斥之为腐朽已极,甚至还抨击艺术家和哲学家的作品,斥之为毫无价值,仿佛它们与附庸风雅、轻浮浅薄的各种表现形式密不可分。唯一不变的似乎是每次人们都说“法国发生了一点变化”。我初去斯万夫人家时,德雷福斯事件尚未爆发,某些犹太显贵还很有权势,而其中最大的是鲁弗斯·以色列爵士,他的妻子以色列夫人是斯万的姨母。她本人并没有外甥那样高雅的社会交往,外甥也并不喜欢她,从未认真与她联络感情,虽然他很可能是她的继承人。然而,在斯万的亲戚当中,只有这位姨母意识到斯万的社交地位,而其他人在这方面与我们一样(长期地)一无所知。在家族中,当一个成员跻身于上流社会时——他以为这是独一无二的现象,但在十年以后,他会看到在和他同时成长的青年中,以不同的方式和理由完成这个现象者大有人在——他在四周画出一圈黑暗区域terra inita,居住其中的人对它了如指掌,而未得其门而入者虽然从它旁边走过,却不觉察它的存在,还以为是一片黑暗,一片虚。既然没有任何通讯社将斯万的社会交往通知他的亲戚,因此,他们在饭桌上(当然在可怕的婚事以前)谈到斯万时,往往露出屈尊的微笑,讲述他们如何“高尚地”利用星期日去探望“夏尔表亲”,而且把他看做心怀嫉妒的穷亲戚,借用巴尔扎克小说的标题,风趣地称他为“傻表亲”。鲁弗斯·以色列夫人与众人不同,她很明白与斯万慷慨交往的是些什么人,而且十分眼红。她丈夫的家族与罗特希尔德家族一样有钱,而且好几代以来便为奥尔良王公们经营事务。以色列夫人既然腰缠万贯,当然很有影响,并且利用自己的影响来劝阻她认识的人接待奥黛特,只有一个人偷偷地违背了她,那就是德·马桑特伯爵夫人。那天奥黛特去拜访德·马桑特夫人,不巧以色列夫人几乎同时到来。德·马桑特夫人如坐针毡。这种人什么都做得出来,所以她竟然背信弃义地不和奥黛特说一句话,奥黛特自然不再将入侵向前推进了,何况这个阶层决非她希望被接纳的阶层。圣日耳曼区对奥黛特丝毫不感兴趣,仍旧将她看做与有产者完全不同的、毫无修养的轻佻女人(有产者精通家谱中的每个细节,而且,既然现实生活并未向他们提供贵族亲友,他们便如饥似渴地阅读回忆录)。另一方面,斯万似乎继续是情人,在他看来,这位往日情妇的一切特点似乎仍然可爱或者无伤大雅,因为我常常听见他妻子说一些难登大雅之堂的话,而他却无意纠正(也许是因为对她尚有柔情,也许是对此掉以轻心,或者懒于帮她提高修养)。这也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单纯。在贡布雷,我们曾长期被他的单纯所蒙蔽,而且就在现在,虽然他继续结交体面人物(至少为他自己着想),却不愿他们在他妻子的沙龙的谈话中占有重要地位,何况对他来说,他们的重要性确实大为减少,因为他生活的重心已经转移。总之,奥黛特在社交方面十分无知。当人们先提到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后提到她表亲德·盖尔芒特公主时,她竟然说:“噫,这些人是王公,那么说他们晋升了。”如果有谁在谈到夏尔特尔公爵时用“亲王”一词,她马上纠正说:“是公爵,他是夏尔特尔公爵,不是亲王。”关于巴黎伯爵的儿子德·奥尔良公爵,她说:“真古怪,儿子的爵位比父亲高。”作为英国迷,她又接着说:“这些royalties(王族)真叫人糊涂。”有人问她盖尔芒特家族是哪省人,她回答说:“埃纳省。”
斯万在奥黛特面前是盲目的,他既看不见她教养中的缺陷,也看不见她智力上的平庸。不仅如此,每当奥黛特讲述什么愚蠢的故事时,斯万总是殷勤地、快活地、甚至赞赏地(其中可能掺杂着残存的欲念)聆听,而如果斯万本人说出一句高雅的、甚至深刻的话时,奥黛特往往兴趣索然、心不在焉、极不耐烦,有时甚至厉声反驳。人们因而得出结论说,精华受制于平庸在不少家庭中是司空见惯的,因为,反过来,也有许多杰出女性竟被对她们的睿智横加指责的蠢人所蛊惑,并且被极度慷慨的爱情所左右而对蠢人的俗不可耐的玩笑赞叹不已。说到当时妨碍奥黛特进入日耳曼区的理由,应该指出社交界的万花筒的最近一次转动是由一系列丑闻引起的。人们原来放心大胆地与某些女人交往,而她们竟被揭露是妓女,是英国间谍。在一段时间内,人们首先(至少认为如此)要求他人的是牢靠和稳定……奥黛特代表的正是人们刚刚与之决裂又立刻拾起的东西(因为人们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彻底改变,他们在新制度下寻找旧制度的继续),当然它必须换一种形式,以掩人耳目,制造与危机前的社交界有所不同的假象。但奥黛特与那个社交界的替罪羊太相似了。其实,上流社会的人是高度近视眼。他们与原来认识的犹太女士断绝来往,正考虑如何填补空白,却看见一位仿佛被一夜风暴刮来的新女人,她也是犹太人,但由于新颖,便不像在她以前的女人那样使人们联想起他们认为应该憎恶的东西。她不要求人们崇敬他们的上帝。人们便接纳了她。诚然,在我初访奥黛特家时,反犹太主义问题尚未提出,但是奥黛特与当时人们唯恐避之不及的东西十分相似。
至于斯万,他仍然常去拜访旧日的、也就是属于最上层社会的朋友。当他谈到刚刚拜访过什么人时,我注意到在旧日的朋友中,他是有所取舍的,而选择的标准仍然是作为收藏家的半艺术半历史的鉴赏力。某位家道中落的贵妇引起他的兴趣,因她曾是李斯特的情妇,或者因为巴尔扎克曾将一本小说献给她的外祖母(正如他买一幅画是因为夏多布里昂描写过它)。这使我怀疑我们在贡布雷时莫非是从一个谬误过渡到另一个谬误,即最先认为斯万是一位从不涉足社交的资产者,后来又认为他是巴黎顶顶时髦的人物。成为巴黎伯爵的朋友,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王公的朋友”被排外倾向的沙龙拒之门外的,不是大有人在吗?王公们自知为王公,便不追求时髦,而且自认高居于没有王族血统者之上,大贵族和资产者统统在他们之下,并且(从高处看)几乎处在同一水平上。
此外,斯万在目前的社交圈子中(他重视过去所留下的、至今仍然可以见到的名字)所寻求的不仅仅是文人和艺术家的乐趣,将不同的成分交混起来,将不同的类型聚合起来,从而搭配成社会花束,这也是他的消遣(不那么高雅)。这些有趣的(或者斯万认为有趣的)社会实验在他妻子的每位女友身上并不产生——至少不是经常地——相同的反应。“我打算同时邀请戈达尔夫妇和旺多姆公爵夫人。”他笑着对邦当夫人说,好像一位贪吃的美食家想换换调味汁的成分,用圭亚那胡椒来替代丁子香花蕾。然而,这个似乎会使戈达尔感到有趣的计划却使邦当夫人大为恼火。她最近被斯万夫妇介绍认识旺多姆公爵夫人,认为这事既使人高兴又理所当然,而对戈达尔夫妇讲述它,加以吹嘘,这构成她的愉快中饶有兴味的一部分因素。邦当夫人希望,在她以后,她那圈子里再没有任何人被介绍给公爵夫人,正好比被授勋者一得到勋章便立刻希望将十字勋章的水龙头关上。她暗暗诅咒斯万的低级鉴赏力。他为了实现一种无聊的、古怪的审美观,竟能在一瞬间将她对戈达尔夫妇谈论旺多姆公爵夫人时所散布的迷雾吹得一干二净。她怎敢对丈夫说教授夫妇也即将分享这个愉快(她曾吹嘘说它是独一无二的)呢?要是戈达尔夫妇明白这种邀请不是出自主人的诚心,而是为了解闷,那就好了!其实,邦当夫妇的被邀请难道不也如此吗?不过,斯万从贵族那里学到了永恒的堂璜作风,他有本领使两位不足道的女人同时认为自己是真正的被爱者,因此,当他对邦当夫人提起旺多姆公爵夫人时,那口气仿佛邦当夫人和公爵夫人同桌进餐自然是不在话下的事。“是的,我们打算邀请公主和戈达尔夫妇,”斯万夫人在几星期后说道,“我丈夫认为这种集合可能产生有趣的东西。”如果说斯万夫人保留了“小核心”中维尔迪兰夫人所喜爱的某些习惯——例如高声说话好让所有的信徒听见——的话,那么她也使用盖尔芒特圈子所喜爱的某些语言(例如“集合”一词),她与盖尔芒特圈子并不接近,但却在远处、在不知不觉中受它吸引,正如大海被月亮吸引一样。“是的,戈达尔夫妇和旺多姆公爵夫人,您不觉得这很有趣吗?”斯万问道。“我看这会很糟,您会招来麻烦的,可别玩火。”邦当夫人气冲冲地回答。她和她丈夫,还有阿格里让特亲王都受到邀请,而对这次宴会,邦当夫人和戈达尔各有各的说法,依问话人而定。有些人分别问邦当夫人和戈达尔,那天吃饭的除了旺多姆公主外,还有哪些客人,得到的回答都是漫不经心的两句话:“只是阿格里让特亲王,这完全是熟朋友之间的便餐。”但另一些人可能更知情(有一次有人甚至问戈达尔:“邦当夫妇不是也在场吗?”“哦,我忘了。”戈达尔红着脸回答说,并从此将这个问话的笨蛋列入多嘴饶舌者之流)。对于这些人,邦当夫妇和戈达尔夫妇不谋而合地采取了大致相同的说法,只是将名字对换一下而已。戈达尔说:“唉,只有主人,旺多姆公爵夫妇(自负地微微一笑),戈达尔教授夫妇,此外,对了,莫名其妙,还有邦当夫妇,他们可是有点煞风景。”邦当夫人讲的也完全一样,不同的是,邦当夫妇的名字位于旺多姆公爵夫人和阿格里让特亲王之间,并且受到得意洋洋的夸张,而她最后责怪所谓不请自来并且大煞风景的秃子,就是戈达尔夫妇。
斯万往往在晚饭前不久才从访问中归来。晚上六点钟,这时刻在往日曾使他痛苦,而如今却不然,他不再猜测奥黛特大概在做什么,是接待客人还是外出,他对这些都不在意。他有时回忆起多年以前,他有一次曾试图透过信封看奥黛特给福什维尔写了什么。但这个回忆并不愉快,他不愿加深羞愧感,只是撇了一下嘴角,必要时甚至摇摇头,意思是:“这对我有什么关系呢?”从前他常常坚持一个假定,即奥黛特的生活是无邪的,只是他本人的嫉妒、猜测才使它蒙受耻辱罢了,但是现在,他认为这个假定(有益的假定,它减轻他在爱情病中的痛苦,因为它使他相信这痛苦是虚构的)是不正确的,而他的嫉妒心却看对了。如果说奥黛特对他的爱超过他的想象的话,那么,她对他的欺骗更超过他的想象。从前,当他痛苦万分时,曾发誓说有朝一日他不再爱奥黛特,不再害怕使她恼怒,不再害怕让她相信他热恋她时,他将满足夙愿——本着单纯的对真理的追求,并为了解释历史的疑点,与她一起澄清事实,弄清那天(即她写信给福什维尔,说来探望她的是一位叔叔)他按门铃敲窗子而她不开门时,她是否正和福什维尔睡觉。斯万从前等待嫉妒心的消失,好着手澄清这个饶有兴趣的问题。然而,如今他不再嫉妒了,这个问题在他眼中也失去了一切趣味。当然并不是立刻。他对奥黛特已经不再嫉妒,但是,那天下午他敲拉彼鲁兹街那座小房子的门而无人回答的情景却继续刺激他的嫉妒心。在这一点上,嫉妒心与某些疾病相似:疾病的病灶和传染源不是某人,而是某个地点,某座房屋,嫉妒的对象似乎也不是奥黛特本人,而是斯万敲击奥黛特住所的每扇门窗的那已逝往日中的一天、一个时刻。可以说,只有那一天和那个时刻保留了斯万往日曾有过的爱情品格中的最后残片,而他也只能在那里找到它们。长期以来,他不在乎奥黛特是否曾欺骗他,是否仍然在欺骗他。但是,在几年里他一直寻找奥黛特从前的仆人,因为他仍然有一种痛苦的好奇心,想知道在如此遥远的那一天,在六点钟时,奥黛特是否在和福什维尔睡觉。后来连这种好奇心也消失了,但他的调查却未中止。他继续设法弄清这件不再使他感兴趣的事,因为他的旧我,虽然极度衰弱,仍然在机械地运转,而过去的焦虑已烟消云散。他甚至无法想象自己曾经感到如此强烈的焦虑,当时他以为永生也摆脱不了焦虑,以为只有他所爱的女人的死亡(本书下文中将有一个残酷的反证,说明死亡丝毫不能减弱嫉妒的痛苦)才能打通他那完全堵塞的生活道路。
然而,有朝一日将奥黛特生活中使斯万痛苦的事弄个水落石出,这并不是斯万的唯一愿望。他还保留了另一个愿望,即当他不再爱奥黛特、不再害怕她时,他要为这些痛苦进行报复,而眼前恰恰出现了实现这第二个愿望的机会。斯万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他没有任何理由嫉妒,却仍然嫉妒,因为他无力更新恋爱方式,他将往日与奥黛特的恋爱方式应用在另一个女人身上。她不必有任何不忠行为,只要由于某个原因离开他,比方说,参加晚会,而且似乎玩得很开心,这就足以使斯万妒火中烧,这就足以唤醒他身上那古老的焦虑——他的爱情的可悲而矛盾的赘疣。焦虑使斯万与真实的她保持距离,他必须努力才够得着她(了解这个年轻女人对他的真实感情,她每天的隐秘欲望和内心秘密)。焦虑在斯万和他所爱的女人中间放上了旧日的冥顽不化的猜疑,猜疑的根源在奥黛特或者比奥黛特更早的某个女人身上,正是由于它,年老的情人只能通过“挑起嫉妒心的女人”这个古老的集体幻影来认识他今日的情妇,而且将新爱情也武断地置于这个幻影之中。然而,斯万经常谴责这种嫉妒心理,谴责它使自己相信某些实属虚幻的不忠行为,但是他记起当初也曾采取同样的观点替奥黛特辩解,而且是做错了。因此,当他和他所爱的年轻女人不在一起时,她的所作所为,在他眼中,便不再是清白无邪的。他曾起誓说,万一哪一天他不再爱这位当时未想到会与他结婚的女人时,他将毫不留情地对她冷若冰霜(真正的冷若冰霜!),好为他长期受辱的自尊心进行报复,他现在可以毫无风险地(即使奥黛特把他的话当真,取消他从前梦寐以求的和她单独谈话,他也毫不在乎)进行报复了,但他却无意报复。爱情既已消逝,表示不再爱的愿望也随之消失。当他为奥黛特痛苦时,他多么盼望有一天让她看看他爱上了别的女人,而现在他可以做到这一点,却小心翼翼地不让妻子知道自己另有新欢。
从前,每到喝茶的钟点,我便闷闷不乐地看见希尔贝特离开我,提前回家,而现在,我也参加这些茶会。从前,当她和她母亲出门散步或看日场演出时,我便独自一人痴痴待在香榭丽舍的草坪边或木马旁,因为她来不了,而现在呢,斯万夫妇允许我和他们一起出门,他们的马车里有我的座位。有时他们甚至问我愿意去哪里,去看戏还是看希尔贝特一位同伴的舞蹈课,参加斯万夫人女友家的社交聚会(斯万夫人称为“小会”)还是去参观圣德尼的国王墓。
每逢和斯万一家出门的日子,我便去他们家吃午饭,斯万夫人管它叫lunch(午饭)。他们邀请我十二点半去,那时我父母在十一点一刻吃午饭,所以等他们离开餐桌后,我才朝斯万家的奢华街区走去。在这个街区里,行人向来稀少,何况在这个钟点谁都回了家。即使在严冬,如果天气晴朗,我便在马路上来回溜达,一直等到十二点二十七分。我一会儿扯扯从夏费商店买的那条精美领带的领带结,一会儿看看脚上那双高帮漆皮皮鞋是否弄脏了,我远远看见斯万家小花园里的光秃秃的树在阳光下像白霜一样晶莹闪光。当然,小花园里只有两株树。在这个反常的钟点,景物也焕然一新。与自然所给予的乐趣(习惯的改变,甚至饥饿使它更为强烈)相交织的是即将与斯万夫人同桌进餐的激动,它并不削弱乐趣,而是控制它、奴役它,使之成为社交生活的陪衬。我似乎发现了往日在这个钟点所感觉不到的晴空、寒冷、冬日的阳光,它们好像是奶油鸡蛋的前奏曲,好像是斯万夫人之家这座神秘殿堂表层上的时间光泽、浅红的淡淡冷色,而在殿堂内部却有那么多温暖、芳香和鲜花。
十二点半,我终于下决心走进这座房子。它像圣诞节的大靴子一样将给我带来神奇的快乐(斯万夫人和希尔贝特都不知道圣诞节在法文里怎么说,所以总是用Cmas来代替,Cmas布丁啊,收到什么Cmas礼品啊,在Cmas期间要去外地什么地方等等,我感到不是滋味,回到家中也说Cmas,认为说圣诞节有失体面,而父亲认为这种语言滑稽可笑)。
我最初只遇见一位跟班,他领我穿过好几间大客厅来到一间很小的客厅,那里没有人,从窗口射进来的下午的蓝光使它沉浸在梦幻之中。只有兰花、玫瑰花和紫罗兰陪伴我——它们像人一样待在你身边,但并不认识你。它们是有生命的,而这种特性使它们的沉默产生强烈的效果。它们畏惧寒冷,接受炽热炉火的温暖。那被珍贵地放在水晶挡板后面的炉火不时地将危险的红宝石散落在白色大理石的火盆中。
我已坐了下来,但听见开门声便赶紧站了起来,进来的是第二位仆人,跟着又是第三位仆人,而他们这种使我无谓激动的频繁往来仅仅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往火中添一点煤或往花瓶里加一点水。他们走后,门又关上(斯万夫人最后总会将它打开的),我又独自一人。确实,魔术师的洞穴也不如这间小客厅那样使我眼花缭乱,炉火在我眼前千变万化,好似克林索的实验室。又响起一阵脚步声,我没有站起来,大概又是仆人吧,不是,是斯万先生。“怎么?您一个人在这里真是没办法,我那可怜的妻子从来不知道钟点。一点差十分了。她每天都迟到。您一会儿看见她不慌不忙地进来,她还以为自己提前到哩。”斯万仍然患神经炎,而且变得可笑,这样一个不遵守时间的妻子(从布洛尼林园回来必晚,在裁缝店逗留必久,吃饭必迟到)虽然使他为肠胃担心,但却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他领我参观新近的收藏品,并且向我解释它们的价值,可是我过于兴奋,又由于在这个钟点我还破例腹中空空,我心神不定,脑子里一片空白。虽然我还能够说话,但什么也听不进去了。何况,就斯万所拥有的收藏品而言,只要它们存在于他家,只要它们属于午餐前的美妙时刻,这对我就绰绰有余了。即使那里有《蒙娜丽莎》,它也不会比斯万夫人的便袍或嗅盐瓶更使我愉快。
我继续等侍,独自一人,或者和斯万一起,希尔贝特还常常来和我们做伴。斯万夫人既然以如此威严的仆人为先导,她的出现一定不同凡响。我屏息静听每一个声响。真正的教堂、风暴中的海涛、舞蹈家的跳跃往往比人们的想象要逊色。穿制服的仆人酷似戏剧中的配角,他们的连续出场为王后的最后显现作准备,同时也削弱显现的效果;在这些仆人之后是悄悄进来的斯万夫人,她身穿水獭皮小大衣,冻得发红的鼻子上盖着面纱,与我的想象力在我等候期间所慷慨臆造的形象何等不相似!
如果她整个上午都没有外出,那么她走进客厅时身穿一件浅色双绉晨衣,对我来说,它比一切衣袍都更雅致大方。
有时,斯万夫妇决定整个下午待在家里。吃完午饭天色已不早,这一天(我原以为它会和别的日子完全不同)的阳光正斜照在小花园的墙上。仆人们端来大大小小的、各式各样的灯,它们各自在蜗形脚桌、独脚圆桌、墙角柜或小桌这些固定祭坛上燃烧,仿佛在进行莫名其妙的祭祀。尽管如此,谈话平淡乏味,我败兴而返,像自童年起每次做完午夜弥撒以后那样大失所望。
然而这仅仅是思想上的失望。我在那座房子里是十分喜悦的,因为,如果希尔贝特尚未和我们在一起,那么她即将进来,而且即将将她的话语、她那专注而微笑的目光(正如我第一次在贡布雷所见到的那样)给予我(而且达数小时之久!)。当我看到她消失在通往宽大房间的内部楼梯上时,我至多稍稍感到嫉妒。我只能留在客厅里(就像一位女演员的恋人,他只能待在正厅前座,不安地臆想在后台、在演员休息室正发生什么事),我向斯万了解房屋的另一部分,我的问题被掩饰得很巧妙,但声调中仍流露出不安。他告诉我希尔贝特去的是衣被间,并自告奋勇要带我去看看,而且说以后希尔贝特去那里,他一定要她带我去。斯万的最后这句话使我如释重负,霎时间消除了那段使我们所爱的女人显得如此遥远的、可怕的内心距离。此刻,我对他的感情油然而生,似乎比我对希尔贝特的柔情更深。因为,他作为自己女儿的主人,将她给予我,而她本人却有时拒绝我。我对她的直接影响比不上我通过斯万而施于她的间接影响。此外,我爱的是她,每当我看见她时,我不禁感到心慌意乱,不禁渴望更多的东西,而这种情绪恰恰使我们在所爱的人面前失去了爱的感觉。
我们往往不待在家中,而是出门走一走。在换衣出门以前,偶尔,斯万夫人在钢琴前坐下,她从粉红色或白色的,总之色彩鲜艳的双绉丝便袍的袖中,伸出那双娇美的手,张开手指抚弹琴键,表现出那种存在于她的目光中却不存在于她心中的忧郁。正是在这样的一天,她偶然为我弹奏凡德伊奏鸣曲,即斯万十分喜爱的那个小乐段。当我们头一次聆听稍微复杂的乐曲时,往往什么也没听出来。然而,等我后来听过两三遍凡德伊奏鸣曲以后,我感到对它很熟悉。看来,第一次听懂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如果第一遍没有真正听出什么东西,那么第二、第三遍仅仅是第一遍的重复,不可能在第十遍有新的感悟。这样看来,第一遍所缺乏的也许是记忆,而绝不是理解,因为我们的记忆,与我们聆听时它所面临的复杂感受相比较,是极为微小、极为短暂的,好比一个人在睡眠中想到种种事情但立即忘在脑后,又好比一位老年痴呆症患者将别人一分钟前对他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这些复杂丰富的感受,我们的记忆力不可能立即向我们提供回忆。回忆是在记忆力中逐步形成的。当我们听过两三遍作品以后,我们就像中学生(他们入睡前还反复复习,觉得尚未掌握)一样,第二天早上倒背如流。只是,我以前从未听过这支奏鸣曲,因此,斯万和他妻子所熟悉的那个乐段与我清晰的感知相距遥远,仿佛是记不起来的名字。人们尽力回忆,但找到的是一片虚空,但是,一个小时以后,当人们不再去想时,最初寻而未得的那个音节却自动跳了出来。真正的稀世之作是难以立即被人们记住的,何况,就每个作品内部来说(例如凡德伊奏鸣曲之于我),人们最先感知的是最次要的部分。我错误地认为,既然斯万夫人已为我弹奏了那十分著名的乐段(在这一点上我和某些傻子一样,他们既然看过威尼斯圣马可教堂的圆顶的照片,便以为再没有什么新奇了),奏鸣曲不会给我任何新启示(因此在长时间中我不注意聆听它)。不仅如此,即使我从头到尾再听一遍,奏鸣曲的整体在我眼前仍然影影绰绰,就像是一座由于距离太远或浓雾迷漫而若隐若现的建筑物。因此,认识作品如同认识在时间中实现的事物一样,这个过程是令人忧郁的。当凡德伊奏鸣曲中最隐蔽的东西向我显露时,我最初所注意并喜爱的东西,在我的感觉所无法左右的习惯的支配下,开始逃走,离开我。既然我只能在相继时间中喜爱奏鸣曲所给予我的一切,它便像生活一样,我永远也无法全部掌握它。然而,伟大的杰作并不像生活那样令人失望,它最初给予我们的并不是精华。在凡德伊奏鸣曲中,最先被人发现的美也是最快使人厌倦的美,而原因大概是这种美与人们已知的美最接近。然而当这种美远去以后,我们爱上某个片段,对它新颖的结构迷惑不解,我们无法识辨它,无法触及它一丝一毫。我们每日从它身边走过而毫不觉察,它自我保存得十分妥帖。在它本身的美的魔力下,它变得不可见,始终不可知,一直到最后它才走向我们,而我们最后离开的也是它。我们对它的爱比对其他一切的爱都长久,因为我们花了更长的时间才爱上它。一个人理解比较深刻的作品所需要的时间(如同我理解这个奏鸣曲),与公众爱上新的传世之作所需的多少年甚至多少世纪相比,仅仅是缩影和象征。因此,天才为了躲避世人的忽视,对自己说,既然同时代人缺乏必要的时间距离,那么为后代写的作品就只能被后代读懂(仿佛图画一样,站得太近就无法欣赏)。但是实际上,预防错误判断的一切怯懦行动都徒劳无益,因为错误判断是无法避免的。一部天才作品很难立刻受到赞扬,因为它的创作者卓越非凡、与众不同。但作品本身能够孕育出作者的知音(难能可贵的),而且人数越来越多。贝多芬的四重奏(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用了五十年之久才使它的听众诞生和壮大,它像任何杰作一样,使艺术家的价值——至少使知识界——实现跃进,因为,在作品诞生之初,有能力赞赏它的人凤毛麟角,而如今在知识界中却大有人在。所谓后代,其实就是作品的后代。作品本身(为了简明起见,此处不包括这种天才:它们在同一时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其他天才培养未来的更佳公众)必须创造自己的后代。如果作品被封存起来,只是在后代面前才显现的话,那么,对作品来说,这个后代将不是后代,而是同代人,仅仅晚生活五十年罢了。因此,如果艺术家希望作品自辟道路的话,他必须——这正是凡德伊所做的——在有足够深度的地方抛出它,朝着遥远的真正未来抛过去。这个未来的时间是一部杰作的真正远景,蹩脚的鉴赏家的错误在于忽视这未来的时间,而高明的鉴赏家有时带着一种危险的苛求来考虑它。当然,如果从使远处事物显得朦胧不清的视觉出发,人们可能认为迄今为止的一切绘画或音乐革命毕竟都遵循某些规则,而我们眼前的一切,如印象主义、对不谐调效果的追求、中间阶次的绝对化、立体主义、未来主义,都粗暴地有别于前者,这是因为我们在看待以前的事物时,没有想到它们经过长期的同化已经在我们眼中成为虽然各不相同、但根本上一致的材料(其中雨果与莫里哀十分相近)。试想一下,如果不考虑未来的时间及它所带来的变化,那么,我们在少年时代所亲耳听到的对我们成年时期的占卜会显得多么荒诞。占卜并不都准确,而既然在一部艺术作品的美的总数中必须加进时间因素,那么,判断就必然带上某种风险,因此也像预言一样失去真正的意义,因为,预言的不能实现并不意味着预卜家智力平庸,同样,使可能性成为现实,或者将它排除在现实之外,这并非天才的必然天职。一个人可以有天才,但却不相信铁路或飞机的发展,或者说,一个人可以是大心理学家,但却不相信情妇或朋友的不忠(而最平庸的人也会估计到他们的不忠)。
虽然我没有听懂奏鸣曲,我却对斯万夫人的演奏心醉神迷。她的弹奏,正如她的晨衣、她的楼梯上的芳香、她的大衣、她的菊花一样,属于一个特殊的、神秘的整体,它比起可以对天才进行理性分析的世界来,要高出千倍。斯万对我说:“这个凡德伊奏鸣曲很美吧?当树影暗下来,小提琴的琶音使凉气泻落在大地的时刻,这支曲子很悦耳。月光的静止作用表达得淋漓尽致,这是主要部分。我妻子正采用光线疗法,月光能使树叶静止不动,那么光线能作用于肌肉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了。这一点是乐段中最精彩的,即得了瘫痪症的布洛尼林园。要是在海边就更妙,海浪在喃喃回答,我们对浪声听得更真切,因为其他一切都凝定不动。在巴黎却不然,我们充其量注意到那些建筑物上奇特的光线、那片仿佛被既无颜色又无危险的大火照亮的天空,那隐隐约约的闹市生活。然而在凡德伊的这个乐段,以及整个奏鸣曲中,没有这些,只有布洛尼林园,在回音中有一个清晰的声音在说:‘几乎能读报了。’”斯万的这番话原可能将我对奏鸣曲的体会引入歧途,因为音乐不能绝对排斥别人对我们的诱导,然而,我从其他的话语中得知他正是在夜间茂密的树叶下(许多傍晚,在巴黎附近的许多餐馆中)聆听这个小乐段的。因此乐句带给他的不是他曾经常常要求的深邃含意,而是它四周那整齐的、缠绕的、着上颜色的叶丛(乐句使他渴望再见到叶丛,乐句仿佛是叶丛的内在灵魂),而是为他保留的整个春天,因为他从前焦躁而忧郁,没有闲情逸致来享受春天(正如为病人保留他吃不下的美食一样)。凡德伊的奏鸣曲使他重温布洛尼林园中的某些夜晚曾对他产生的魅力,而奥黛特对这种魅力却全然无知,虽然她当时和小乐段一起与他做伴。她仅仅在他身旁(不像凡德伊的主题那样在他身上),因此,即使她的理解力增加千倍,她也根本看不见我们所有人的身上所无法表露的东西(至少在长时间中我认为这个规律无一例外)。“这毕竟很美吧?”斯万说,“声音竟可以反射,像水,像镜子。还有,凡德伊的乐句让我看见从前所未注意的东西。至于我当时的烦恼,当时的爱情,它没有丝毫暗示,它采用的是另一种价值系统。”“夏尔,你这样说对我似乎不太礼貌吧。”“不礼貌!你们女人可真了不起!我只是想告诉这位年轻人,音乐所显示的——至少对我而言——绝不是‘意志本身’和‘与无限共同感应’,而是,比方说,动物园的棕榈温室中身穿礼服的维尔迪兰老爹。我虽然身在客厅,但这段小乐句却一次又一次地领我到阿尔默农维尔与他一同进餐。老天爷,至少这比和康布尔梅夫人同去要有趣得多。”斯万夫人笑了起来说:“人家都说夏尔使这位夫人着了迷。”她的声调使我想起在这以前不久,她谈到弗美尔(她居然知道这位画家,我十分惊讶)时曾说:“我可以告诉你,先生在追求我时对这位画家很感兴趣。对吧,亲爱的夏尔?”此时,斯万内心很得意,但是说:“别瞎议论康布尔梅夫人了。”“我不过在重复别人的话罢了。再说,她好像很聪明,虽然我不认识她。她很pushing(有开拓性),这对聪明女人来说是难得的。所有的人都说她迷上了你,这样说也没有什么坏处呀?”斯万像聋子那样一言不发,这是认可也是自鸣得意的表示。
“既然我弹奏的曲子使你想起动物园,”斯万夫人假装愠怒地逗笑说,“我们不妨将动物园作为待会儿出去散步的目的地,要是这小伙子喜欢的话。天气多么好,你可以重温那些珍贵的感受了。说到动物园,你知道,这个年轻人原先以为我们很喜欢布拉当夫人呢,其实我尽量避着她。人们把她当做我们的朋友,这是很不体面的。你想想,从来不说人坏话的、好心肠的戈达尔先生居然也说她令人恶心。”“讨厌的女人!她只有一个优点,就是像萨沃纳罗拉,巴多洛梅奥修士画中的萨沃纳罗拉。”斯万喜欢在绘画中寻找与人的相似处,这种癖好是经得起反驳的,因为我们所称作的个体的表情其实属于普遍性的东西,并且在不同时期都可能出现(当人们恋爱并且希望相信个体的独一无二的现实时,这一点他们是难以接受的)。本诺佐·戈佐里将梅第奇家族画进朝拜耶稣诞生的博士的行列之中已属年代谬误,更有甚者,斯万认为在这行列中还有一大群斯万的(而并非戈佐里的)同代人的肖像,也就是说,不仅有距耶稣诞生一千五百年以后的人,还有距画家本人四个世纪以后的人。照斯万的说法,巴黎的当代名人无一不在画上的行列之中,就好比在萨杜所写的一出戏中,所有的巴黎名流、名医、政治家、律师,出于对作者和女主角的友谊,也出于时髦,每晚轮流登台跑龙套,并以此为乐。“可是她和动物园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可密切啦!”“怎么,她的屁股也像猴子一样是天蓝色?”“夏尔,真不成体统!不,我刚才想到僧伽罗人对她说的话。你讲给他听吧,真是妙语惊人。”“一件蠢事。你知道布拉当夫人说话时,喜欢用一种她认为有礼的、其实是保护者的口吻。”“我们在泰晤士河畔的芳邻们管这叫patronizing(以保护者自居)。”奥黛特插嘴说。“她不久前去动物园,那里有黑人,我妻子说是僧伽罗人,当然对人种学她比我在行。”“算了,夏尔,别嘲笑我。”“这哪是嘲笑呢。总而言之,布拉当夫人对一位黑人说:‘你好,黑种!’”“其实这没什么。”“那位黑人不喜欢这个词,他生气地对布拉当夫人说:‘我是黑种,你是骚种!’”“可真逗!我爱听这段小插曲,挺‘妙’吧?布拉当那个老婆子当时就愣住了。‘我是黑种,你是骚种!’”
我表示很愿意去看看那些僧伽罗人(其中一人曾称呼布拉当夫人为骚种),其实我对他们毫无兴趣。但是我想,洋槐道是去动物园的必经之路,我曾在那里欣赏过斯万夫人,我盼望那位黑白混血的朋友戈克兰(我从来没有机会在他面前向斯万夫人打招呼)看见我和斯万夫人并排坐在马车里在洋槐道上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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