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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杰明传

        一

        二十年前二十年前,我考入外地的一所大学。同年秋天,我们家离开了下放九年的高良,回到南京。搬家时我的四位中学同学前来帮忙,其中之一就是古杰明。他定然干得很卖力,草绿色的涤卡军装湿透了,风一吹,肩背上泛起一层白霜。

        当时我不在场,这景象却有如亲见。四位同学与我一般大小,齐刷刷的十七岁,将一个三世同堂积攒了五六十年的家搬人一只窄小的车斗,不流汗行吗?我父亲生病多年,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妈妈也只能帮着从旁拾掇,除了我的四位同学,他们竟然没请别人!

        定然是古杰明大包大揽,认为没有必要,他还挡在门口,不让我父亲出门。既然他夸下海口,也只有拚死出力,只是苦了我的其他三位同学。假如他们和古杰明一样强壮,妈妈也不必心存怜悯,恰恰他们如我一样,体质单薄,不过是尚未发育完全的柔弱少年。想到此处,妈妈不禁泪水盈盈,她仿佛看见我在远方受苦……给我们搬完家后古杰明也离开了高良,去部队当了一名战士。

        当时我们通信频繁,古杰明给我寄来了照片。照片上他双目圆睁,有如钢珠,嘴唇嘟得像上火起泡。他头戴军帽,身着军装(军服只保留了衣领,其余部分经过暗房处理),原来这是一张头像。照片的背面有圆珠笔写着几个我不认识的怪字,古杰明告诉我:那是朝鲜文,他正在学习。他一面学习朝鲜文,一面在学开汽车,显然部队把他当做人材,着意培养。古杰明的前途无量,至少作为朋友不用为他担忧,因此他的信是否每封必回也就无所谓了。主要原因还是:我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不像刚来时,谁都不认识。古杰明比我晚一年离开高良,由于时差关系仍需要旧日朋友。他对我不给他写信十分恼火,并决定从此与我断交。

        在我的私人相册里保存着古杰明的这张照片,他的硕硕大头占据了整整一页。

        如果古杰明亲眼所见,必备受感动,此举足以证明我把他视为朋友——想想一本相册能有几页?古杰明的照片十分靠前,几张我光着屁股的童年裸照之后便是古杰明,那人双目炯炯,英气勃勃,左右腮帮之上各有一块坚定的咬肌,显然不可能是我。

        我对欣赏相册的人说:“他是我小时候的朋友,特别会打架。”

        来人若是一位小姐,就会评论道:“他长得很帅。”

        我轻描淡写地回答:“还行。”心里却委实高兴。

        小姐问:“他现在在哪?能不能介绍给我?”

        我说:“完全不能,古杰明已被枪毙。”

        对方惊愕地启开嘴巴,像等待一个热吻一样。

        无一例外。

        二,几则逸事古杰明是我的中学同学,与我的关系十分友好。他家住黑大桥下,是进入高良县城的第一家,我家住食品公司内,离黑大桥也不算远。有一阵,我天大约他一起走,我们经过高耸的共水湖堤,来到东方红中学。除了一道上学,我和古杰明来往并不算多,但不可因此认为我们乃泛泛之交。

        说来没人相信,我俩的天性大不相同。我性格内向,体弱多思,古杰明却生龙活虎,特别爱玩。由于如许差异,两人很难玩到一起去,除了上学走路,再也找不到其它项目。

        实际上我很想加入古杰明一伙。

        比如他们下河游泳,我不识水性,过桥东打猎,我又起不了大早。可古杰明仍将我算作其中的一员,标志是每次我都能分享“胜利果实”。

        说到古杰明“打猎”,所谓的猎物竟是农民家看门的草狗。古杰明身披他父亲的棉大衣,腋下夹着一支步枪,在雪地里一埋伏就是两小时。完全无此必要,这不过是他的一种玩法。古杰明宣布不要那中弹身亡的死狗,后者被饥饿的人四分五裂。

        每次,我都能分到一条血淋淋的狗腿。为了表示对古杰明的敬意,我将狗腿拖回家中。

        妈妈对我说:“这是违法犯罪!”指射杀农民家的狗,和使用公家的枪支。

        爸爸对我说:“慎重择友!”

        当他们见到古杰明本人时,却无限喜欢,连说:“狗肉好吃,很香片b 市场里买的强多了!”

        父母鼓励我与古杰明交往,认为我有这样一个朋友很是必要。一可免遭别人的欺负,二,学习对方的勇敢品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他们希望我学游泳,学放枪,即使稍捎出轨也无碍。而我只是站在马路上,向每一个骑车过往的人喊:

        “哎!哎!”

        骑车人不免回头,以为掉下了什么东西。我们的阴谋得逞,眼睛望着别处,继续喊道:“哎!哎!哎!哎!”接着转为唱腔:“哎呀来哎——,哎呀来哎——”

        过路人骂道:“神经病!”

        这便是我向古杰明学习的成果,除了一道上学,我们还可以站在路边喊:“哎!

        哎!”

        “哎!哎!”我们齐声大叫,乐此不疲,那喊声的余音至今仍缭绕在高良街头。

        要知道,这游戏虽然简单,却是古杰明的伟大发明!

        希望不要给您错误的印象:古杰明不过是街头的小混混,平庸的流氓。那时他虽然年轻,却已透露出人格的非同凡响,热爱自由的天性便是表现之一。这人虽然好动爱玩,有时也争勇斗狠,却从不喜束缚。他的游戏大都由自己发明,而在别人的规则之内却很少建树。

        他从未参加过中学运动会——至今想起,我都好生奇怪。他不参与任何球类活动,在田径项目上也一无所长。接班主任王老师的话说:“古杰明空有一身蛮力!”

        二十多年前的秋天,天高云淡,中学运动会在大操场举行。百米决赛时本班选手临时缺阵,古杰明奉命顶替上场。王老师有言在先:“瞧这身漂亮的肌肉,舍你其谁?”但见得青烟散处,早没有古杰明的身影,并非已率先抵达,原来他两眼一黑,不禁就地卧倒。

        古杰明的主要活动在学校以外,他不喜课堂学习,善于自我教育。

        物理课上,老师苦口婆心讲解电工学,讲直流电与交流电的不同、白炽灯的安装以及有关的危险。古杰明上课睡觉,下课去机房摸电。那家伙无声无息,长相纤细(电线),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古杰明百思不得其解,一定要与之比个高低。

        电老兄的作用古杰明无可怀疑,家里的电灯和眼前带动轮轴飞旋的皮带,都是有力证明。只是他从未与它交过手,他俩从未肌肤相接,古杰明认死理,认为如此不能算是认识。

        他对围观者说:“闪开!”一面扎好马步,去挽袖子。

        机稻的老大爷劝阻道:“小伙子啊,有话好好说,何必寻短见?”

        众人附和道:“是啊是啊,你年纪轻轻,死了岂不可惜?”

        无庸置疑,古杰明被立刻击倒,他跌坐在一只箩筐里,模样十分狼狈。但我敢说,他站起来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快——当然,根本就没人会和他一样去摸电。他站起来如此之快,并不说明受伤轻微——古杰明的右手已被烧焦。他立刻站起,看样子免不了一场反扑——但是没有。

        古杰明用发黑的双手略略抱拳,对电闸刀说道:“佩服!佩服!”

        这便是古杰明的古侠风范,既不畏强敌,也绝不死缠烂打。

        三,中学列强上文说到古杰明的课外生活,他下河捉蟹,去乡下打猎,或者站在马路上无聊地叫喊。若您根据这些,认为高良民淳俗厚,气氛和平安闲,那就大错特错。当年的高良,社会动荡,少年的生活更是凶险万状!

        若您阅读留心,会注意到古杰明打猎的步枪。一个中学生竟能轻易地搞到枪支,并带有子弹,好在古杰明将它用来杀狗,而非对准仇人。然而东方红中学能搞到枪支的大有人在,远远不止古杰明一人。但古杰明以外,并无人爱好打猎。

        能搞到枪支的人一般有两个特征。一是体格高大,长相粗野。二,有家庭背景,所以可能搞到枪支。简言之,他们是一些孔武有力的干部子弟,在学校里恃强凌弱,有时相互间也大打出手。

        强豪之中也有例外,平民出身,且没有武器优势,只因为上学较晚,或者发育提前,身体强壮得令人生畏。他们的代表是林华子,当年他已经二十一岁。

        他家里穷,上学晚,满脸皆是青春痘,被性欲折磨得夜不能寐(据住校生描绘)。

        他们说他与钱某某搞腐化,为遮人耳目,躲进学校食堂的大水缸。从此再无林华子其人,有的只是“大水缸”。大水缸与钱某某的事在学校里无人不知,可没人敢在大水缸面前提起半个字,因此大水缸不知道自己叫大水缸,还以为他仍是林华子。

        他发达的二头肌令我们的小腿发颤,当面叫他“大水缸”,并让他知道是叫他,对任何人都是一个勇气的考验。

        李国庆说:“这有何难!”他拦住大水缸的去路,对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叫大水缸?大水缸喊的就是你。大水缸啊大水缸!”

        两人不免一场恶斗,李国庆最终不是对手。他握着半颗折断的牙,跑回家里去拿枪。拿来一长一短两支枪,长枪并不希奇,短枪,说明李国庆的爸爸是首长。关于这点没有疑义,李国庆的爸爸岂止是首长?还是高良的父母官,县委书记,一把手。

        大水缸闻讯而逃,并且从此不敢上学。钱某某也因作风问题,被迫离校。

        这倒成全了这对狗男女,他们在学校后面的大堤上,支一间草房,种一垄菜地,我们中学毕业时,他们的儿子已经半岁多。只是庄稼成熟时李国庆常去骚扰,在田地里来往奔突,像一头野猪。农家小夫妻苦不堪言。

        列强中,最厉害的角色还数金秉龙,他有大水缸那样雄健的体魄,同时家里也有枪。但他出名不因为这些。他的活动已越出学校范围,参与了高良的黑社会,别说弱小的同学,就是校长本人,也惧他三分。

        金秉龙杀过人,这是公开的秘密,金秉龙本人,也毫无隐讳。他们将被害人骗至酒厂后门,抵在围墙上,用棍棒打死为算。另两名凶手被逮捕法办,金秉龙年纪尚小,还不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加上有家庭背景,甚至都没有被学校除名。

        有经验的读者心中有数,我不惜笔墨地描绘所谓的“列强”,只是一种铺垫,古杰明已很久没有出现。当年的东方红中学里,他是否是列强之一?抑或是列强中的强者?

        回答是否定的。古杰明虽然身强力壮,但与金秉龙之流有本质不同。

        我的眼前挨个浮现出他们的形象,大水缸、李国庆、金秉龙,长得都很像,人高马大,肌肉发达,皮肤都呈棕黄色,表面有一些游移的光泽。相形之下,古杰明可算矮小身材,当年身高不到一米七零。平时古杰明穿戴整齐,不喜敞胸露怀,偶尔裸露(如下河游泳),每每引起震动和围观。他皮肤白皙,胜似女孩,使人不。

        禁啧啧称奇。古杰明从不欺负弱小同学,也没人胆敢欺负他,包括金秉龙或大水缸。

        这人曾经与电决斗,无论是谁,与他动手之前都得仔细掂量。古杰明亦不参与列强争雄,他的主要活动在学校以外,但与金秉龙有别,不属于任何帮派,独往独来,其目的也在于玩乐游戏。

        且说金秉龙并非生来剽悍,幼儿园时代也很瘦弱,他常被另一个小朋友宋大伟欺负。也许就是从那时起,金秉龙发奋图强,在以后的岁月里把自己锻炼成一代流氓。那宋大伟,当年不过一肥胖儿童,体重超标,如今就在我们班,早已停止了发育,身材体貌正常。

        被金秉龙接过的同学无数,他唯独绕过了宋大伟。他在等待一个特别的日子,被宋大伟骑在身下喊爷爷的十周年。金秉龙事先发出通知:某月某日某时某地,宋大伟将遭遇不可避免的打击,头破血流不说,至少也得落个半身不遂!

        宋大伟跑来找我,他一向与我同桌,并知道我与古杰明交好。后者看在我的面子上,找金秉龙交涉。他对金秉龙说:“你先跟我打,过了我这关,要不然这事儿就算完。宋大伟小时候不对,也应赔礼道歉,他在红星摆了一桌,专门请你吃酒,若不嫌弃于我,到时候向你敬酒!”

        金秉龙眨巴着小眼,脸庞憋得紫红,后来却嫣然一笑,对古杰明说道:“好说好说,既然是你出面,我们就去吃酒。”

        对结果不满的倒是古杰明,他一脸的不高兴。酒桌上,他不断挑起争端,我和宋大伟不由捏着一把汗,好在金秉龙那日特别恭顺。醉眼朦胧中我偶尔瞥见他的目光,不禁毛骨悚然。金秉龙的瞳孔里有一小团仇恨的绿火,盯了古杰明良久,随后熄灭。

        四,吴贵杀人秦我的中学时代,课程毫不紧张,闲暇时间很多。我没事就会盘算,谁能排“五虎大将”?谁又是“四大金刚”?

        五虎大将当是:大水缸、李国庆、金秉龙、古杰明和宋大伟。其中,宋大伟十分勉强。幼儿园时代,他是肥胖儿童,如今不再肥胖,一切正常,其自身的安全仍需要置于古杰明的保护下。因此我情愿将宋大伟剔除,只列四大金刚。余下的问题是:他们谁最厉害?我被这一问题折磨很久,真想让四大金刚择日登台,公开比赛。

        从历史记录看,李国庆不敌大水缸,后来他拿来两支枪,大水缸便败下阵来。

        但他们都不曾与金秉龙交手,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不敢。古杰明又曾向金秉龙挑战,为了宋大伟。后者小时候击败过金秉龙,但那不算……综合以上情况,我认为最厉害的乃是金秉龙和古杰明。

        但他俩谁更胜一筹?我颇费踌躇,百思不得其解。这一问题的解决又十分必要,谁更胜一筹,谁就是学校第一。学校第一,在我看来就是高良第一,在我少年狭隘的视野里,高良第一也就是天下第一。我多么愿意这一荣誉属于古杰明,因为他是我的亲密朋友。

        此时出了一桩杀人案,凶残的吴贵让四大金刚通通黯淡失色。

        此人原不见经传,四大金刚开始展露头角的年代里,吴贵在新疆当兵。他更非少年成名,大开杀戒以前,已娶妻生子,人到中年。

        他最先杀的那人是自己老婆,其次杀的是他的儿子。在老婆与儿子之间,另有一无名胎儿,尚在母腹中。吴贵一刀捅死两个,口中喃喃念道:“孽种!”吴贵杀得性起,将第三个死亡名额赠与他的亲儿。(关于三条或是两条人命仍有分歧,争论的关键是:胎儿是否也算一命?)。

        话说吴贵手提血淋淋的刺刀,来到高良街头,四处打听他的婚姻介绍人顾主任。

        追根穷源,他不幸的婚姻理应由介绍人负责。也活该顾主任大难不死,那天他正在澡堂里洗澡。吴贵冲进蒸气缭绕的浴室,满池都是光溜发红的裸体,他无法确认谁是顾主任,也无可能将四十条光腚的汉子片刻杀光——虽然他们手无寸铁,或是寸布。吴贵转身去了顾主任家,将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死亡名额送给主任夫人。

        我再也不想四大金刚,满脑子都是“四条人命”。终有一天公审大会在高良县靶场举行,东方红中学的全体师生,也列队入场。

        古杰明逃学,他骑车去了徐大弯。那传统的法场,草深齐膝,外围一截土堤。

        古杰明安静地守候,等着瞧精彩的杀人。

        与此同时我们站在靶场上,被太阳晒得头晕眼花,人山人海,根本看不清吴贵的模样。后来他被押上一辆卡车,簇拥着他的公安高大非常。那天的高良县城,万人空巷,热闹的场面,胜过赶集逢圩。我目送吴贵远去,上了共水大堤(实际上是那辆车)。在此之前,他已消失不见,后来再次出现,因为湖堤临高。我踮脚昂首,直到吴贵或者汽车化为一个黑点。

        我对吴贵并无好感,但感动于那前程茫茫的不归路。它起自高良县靶场,经过县城唯一的大街,向西上了共水湖堤。沿湖堤向南,经若干土路,便是命中注定的徐大弯。多年以后,古杰明即是从同一条路上,奔赴黄泉。

        当时我在西安,不在高良,据说杀人的那天也举行了万人大会,也在高良县靶场,也万人空巷。我只能借助历史的场景,想象老友最后的一天。

        只有古杰明去过徐大弯,而且不止一次。共有两次,一次是看杀人,一次被人枪杀。

        刽子手面戴墨镜,手提短枪,从背后噗的一声,将那人撂倒。而前面的行刑队只是摆摆架子,或以防不测。最后来了一人,手持铁扦,将其探入枪眼,缩回时带出红白两色,如同理发店门前的标志,在我眼前飞旋。

        我从未去过徐大弯,所有杀人的细节全凭古杰明激动的描绘。他不断比划,形同身受,详加注释,不厌其烦:“戴着墨镜,生怕被活人认出,从脑后开枪,是怕死鬼纠缠。如此急急忙忙,慌里慌张,极有可能射歪打偏,因此需要一人手持铁扦,检查枪眼。如若需要,行刑队将大步上前,他们的枪管上已安上刺刀。虽然没戴墨镜,也没从背后偷袭,但这是集体作业,责任由大家分担。至于为何用刀不用枪?

        乃是为了节约开支。那唯一的一枪,子弹费七毛五分钱,还得找罪犯家属报销。”

        我的老友,你为何如此热衷于此事?了解得如此深入,解释得又这样圆满!

        五,二十年后二十多年后,也就是去年,一次中学同学小聚,我和宋大伟打车前往粮食学院,那里的一位同学荣升教务处长,在学院小餐厅请客。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粮食学院。

        在大门口我们被一个女人接着,宋大伟管她叫“顾蕾”。

        顾蕾骑车在前为我们引路。当时天已经黑透了,车灯照在顾蕾的后背上,我发现她的臀部很大,很性感。路的两旁是看上去很阴森的树木。

        灯光明亮的餐厅里,宾主分别人座。那天虽然只有一桌,但挤得满满当当,有十三四人之多。顾蕾坐在我的对面,我想:大约她是某同学的夫人。从她熟悉粮食学院的路径给我们带路这一点看,很可能是刘全(就是做东的教务处长)的夫人。

        刘全对待顾蕾嬉皮笑脸的,有些轻浮,看看又不像。后来宋大伟提议举杯,为二十年前的同学情谊而干,我注意到顾蕾也举起杯子响应。也就是说,她是我们的同学,可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刘全说起当年顾蕾在大操场的主席台上跳舞,舞姿是如何的优美婀娜。他说的不是集体演出或者排练,而是在没人督促的情况下顾蕾自发的练习。有很多人远远地偷看,都知道一个小姑娘放学以后或中午休息时会来这里跳舞。

        这些细节,我一概回想不起。于是我更加留心观察对面的顾蕾了,目光中有了某种探寻的意味。在这张中年妇女的脸上,我找到一条皱纹,深深的,直立在两眉之间。除此之外,这张脸并无特色,它有着一位中年妇女正常而大方的笑容,颧骨附近颇为恰当的有一些羞赧之色—一顾蕾今天喝得不少。她与旁边的同学聊起孩子,其中一人是一家游乐场的经理,告诉顾蕾以后可以带小孩去他那溜冰,不要钱。顾蕾显得很有兴趣,说她儿子最喜欢溜冰了,他有自己的溜冰鞋……回去的路上,我与宋大伟同行。当我问起顾蕾是谁的时候,他说:“你怎么会不记得了呢?还记得吴贵杀人案吗?顾蕾的爸爸就是顾主任。”

        我感到十分惊讶,说:“顾主任的老婆是被吴贵杀死的……”

        “是啊,就是顾蕾她妈。”宋大伟说。

        吴贵杀人案我记忆犹新,可被害人的女儿曾与我同学,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的记忆瞬间出现了令人困惑的空白,可顾蕾眉心那深刻而直立的皱纹说明她的确经过某种可怕的事情。

        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回到古杰明。

        六,群殴与单挑男人之间的交情,常表现于同桌吃喝,请客,或者被请,皆有某种成人的自我感觉。小时候,我随父母去亲戚家吃饭,那不能算数。或将同学邀请回家,加入我们的家宴,也不正规。必须是一个公共地点,一家烟雾缭绕的酒馆,必须没有家人在场。

        古杰明曾经两次请我吃饭,皆符合以上标准。他最先把我当成大人,邀我去红星饭馆。那里烟气弥漫,痰迹遍地,苍蝇纷飞,可在我心里,却是庄严殿堂。

        我指的是那次宋大伟与金秉龙讲和,古杰明居中调停,由我作陪。如果将这说成古杰明请我,也许有些勉强。但另一次,却不折不扣,古杰明做东,单单请我,其他人(包括宋大伟、刘全之类)都只是作陪。

        时间是中学毕业以后,我即将离开高良,地点在共水湖堤上,一家无名饭馆。

        不是因为天黑,那饭馆的确没挂招牌。也许只是一户人家,被古杰明特意选中,在此之前之后,它都不营业待客。并非是古杰明自己的家,伺候我们吃喝的老头老太,也不是古杰明的父母。

        漆黑一片的堂屋,油烟斑斑的桌子,四只海碗里,盛放不明究里的菜肴,每人前面,是一只同样的大碗,斟满白酒。那酒是山芋干酿造,出自高良酒厂。所在的青砖平房,建在大堤的坡面之上,进门须拾级而下。门前支一口大锅,火焰熊熊,屋子里却油灯如豆,条件肯定还不如红星饭馆。但这却是古杰明正式请我,亦是我平生首次受到邀请(陪吃不算)。

        我当牢记,这被邀请的荣耀,当时便暗下决心:以后若是有钱,一定回请。古杰明肯定会给我这个面子月p 做东的尊严与自豪,定然不亚于被人邀请。可惜再无机会,无论是我请古杰明,或是古杰明请我。

        多年来,回请的想法变成一个恐怖的愿望:我要切一刀草纸,携几样酒菜,外加一条高级香烟,去郊外祭奠老友的亡灵!

        那次聚餐以后,我和古杰明从此别过。我去山东读书,古杰明继续留在高良。

        一年后他给我们家搬家,我并不在场,此事,小说的开头已经说过。后来古杰明也当兵走人,我与高良再无联系。又因为我疏于写信,古杰明与我断交。那时他活得很好,年轻力壮,前程似锦,因此我也不以为意,总觉得来日方长,有机会和好。

        况且我们并无原则分歧,况且我们曾亲如兄弟。

        我上大学四年,后来毕业分配工作,我到了新地方,结交了新朋友。日月如流,新的也变成旧的,最初的兴奋和喜悦过去之后,我又开始想念老地方以及老朋友。

        我又梦见高良、东方红中学,还有通向它的那条痰迹斑斑的小路。我与古杰明勾肩搭背上学去,路面上金光一闪一闪用D 是太阳照耀着我们的口痰。

        我开始聆听来自高良的消息,部分恢复了与老同学的联系,这些都是为了古杰明,为将来的和好进行铺垫。不是说,我只关心古杰明,除他之外,其他人都不曾与我断交。比如宋大伟、刘全,我们时有机会相聚,交谈的主要内容有关古杰明。

        若我不首先与古杰明和好,怎可能前去高良?

        宋大伟、刘全,虽也离开高良,但可以随时前往,高良有他们的生意,更有老友古杰明。古杰明也不时会来南京,作短暂逗留。所有在南京的同学趋之若骛,唯有没受邀请的我,举步惟艰。

        此时的古杰明,已离开部队,他没有工作,是一无业游民。我在大学教书,乃堂堂知识分子。此时跑来见我,古杰明觉得有攀附之嫌。若是他混得不错,一定会接受我的邀请,让我体会做东的自豪和快乐。我自认为懂得古杰明的心理。

        当年他在部队给我写信,气宇轩昂(照片为证),前途无量(信中近况),何以三年不到,竟落得浪迹四方?

        因为打架。

        部队一向老乡观念很强,江苏人柔弱,常遭欺负,当然,那是因为没有古杰明。

        古杰明一来,事情立即改观。他白天在教导队受训,晚上,如水的月光下,教授同连队的老乡。但见营房前黑影憧憧,江苏人成双着对,相斗犹酣。由于禁止发声,看上去就像一些皮影。

        部队不是高良街头,较量的方式也非单打独斗,须做到训练有素,团结齐心。

        随后的一场大仗,使江苏人声名大震,古杰明更是脱颖而出。这空前绝后的一架将留名军史,直打得全团彻底解散。古杰明携同仁俩战友,复员回到高良。

        他虽未受任何处分,也没有被安排工作,就这样不伦不类,不城不乡,甚至也没有户口。古杰明幽灵一般,倘祥在高良街头,在此落脚休整,活动范围却辐射整个华东。古杰明丝毫没有委靡之相,四处奔走,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去某战友家赴宴,或踢一场足球,无非是游戏玩乐,古杰明做起来总是满怀激情,一丝不苟。

        他有一个松散的团伙,组成者主要是当年的同学和部队里结识的战友,以及比他小三岁的弟弟。以古杰明的声望,完全可以自立为王,独霸一方,但由于他自由的天性,不喜束缚,在团伙里勉强做了老二。比较集体斗殴,他更喜欢单挑,据说古杰明平生几乎未逢对手。

        且说金秉尤其时已是高良一霸,无恶不作,手下喽罗众多,古杰明与他相约在高良县靶场,一决雌雄。这是等待已久的时刻,我少年时代曾反复琢磨,即便此时我早已成年,听闻这事仍怦然心动。我迫不及待地问宋大伟:“到底谁输谁赢?”

        大伟故弄玄虚,又是点烟又是喝水,完了才轻描淡写地说:“一拳,古杰明就把金秉龙打飘起来了。”

        他说得如此轻巧,但也不及古杰明解决金秉龙,不费吹灰之力。宋大伟有幸在场,而我只能根据他的描绘想象。

        我看见月光照耀空旷的靶场,两条黑影,越过潮湿的草地相互走近。金秉龙依然比古杰明高大粗壮,但在此景色中,不必为弱小者担心。两人稍一接触,一方便被弹走,有如疾风中的落叶,顿时无影无踪。留下来的那人,是影子分明的古杰明。

        请您务必不要介意我的夸张,古杰明满足了我多年的好奇和梦想。他战胜金秉龙是不争的事实,虽未经三百回合的恶斗,一招致胜也同样过瘾。

        七,被捕和坐监一九八三年夏天,古杰明在高良被捕,大约在同一年深秋,被拉至徐大弯枪决。

        我之所以记得大致时间,是因为历史有案可稽,首次“严打”斗争在当时的中国,正如火如茶地进行。

        我的一个诗人朋友,素来风流,因搞女人名声显赫,其时也因流氓罪被捕。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诗人险些被处以极刑—一听说上了第一批枪毙名单。第二批枪毙名单中他已位居末尾,处于可杀可不杀之列。到第三轮杀人开始,我们的诗人已信步走出牢房,在屈原酒家摆酒,庆贺他劫后余生。

        当时,我完全被诗人的事所吸引,为他担心受怕,以至四处奔走,为疏通关系努力。未曾想到,我的另一个朋友也同时人狱,需要帮助。早在古杰明人狱之前,他就与我断绝往来,监狱的高墙,使彼此隔绝更深。况且他远在高良,我鞭长莫及。

        而诗人朋友,与我有共同的文学追求,又同在南京,平时往来频繁。再者,他的案子也声色俱全,好玩有趣。诗人交代了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七十余名,在八十年代的中国,可谓石破天惊。这七十人中不乏名人妻女,也有部分影视明星,因此就越发过瘾带劲了。

        整个事态都这样,让我感到是一场游戏。既然诗人能从被枪毙的首要人选瞬间变成守法公民(无罪释放),古杰明的问题看来也没什么。他从不淫人妻子,只不过喜欢打架,但他从未打死过人,打伤对方倒是司空见惯。不过也没有重伤,落得半身不遂,肢体瘫痪,成为植物人。与古杰明交手的一概轻伤,最多断几根肋骨,至少也是这样。古杰明的技艺即体现于准确,不可太轻,亦不必过重—一让你瞬间丧失战斗能力,而又不会落下终身残疾。

        据说当时他们在姜坝吃饭,酒后与临桌发生争执,古杰明将对方一人拎起,一拳断其肋骨两根。无冤无仇,古杰明下手未免太狠,观者无不动容。大家觉得古杰明变了,认为他恃强凌弱,毫无必要。即使他后来没被捕拘留,发展下去也会成为一个坏人。古杰明被及时逮捕,倒是一桩好事,谁知赶上“严打”斗争,古杰明只有死路一条。一方面是他运气不好,一方面也有自找的成分。被捕前他已不寻思好好度日,行为嚣张乖谬,失去了往日稳健的风度。

        另有一种解释,古杰明是出于战术考虑。对方是当地姜坝人,若不能让他们感到害怕,必然后患无穷。脱身自不是一件难事,然而要多伤无辜。果然古杰明将那人打倒,余者不敢再动。直到派出所来人,提着装备不久的电警棍。

        警察有恃无恐,举棒兜头砸下。好一个古杰明,手腕一抖,捞住电棍。警察启动开关,那人居然不倒。事后得知,是装反了电池,并非电击对古杰明无效。

        后者早已是酪配大醉,否则也不会去抓电棍(对电的威力古杰明有充分认识)。

        警察见状大惊,古杰明趁机将其负起。正因为醉得利害,警察才没有脑袋着地——看架势不是断几根肋骨就完事的。待到了背上,那警察突然沉重如山,古杰明在对方体重的压力下就地卧倒,竟然睡着了,还打起了呼噜。

        姜坝被捕,发生在“严打”前半年,古杰明被关了几天,便被释放出来。他一次性付清折断肋骨者的全部医药费用,此案本已了结。后来“严打”开始,古杰明再次被捕,这次是在宋大伟的住处,执行单位高良县公安局,乃是有备而来。他们封锁了院子,派人将大伟调出,证实古杰明确已入睡,这才一拥而上,将其擒获于梦中。

        宋大伟以为古杰明犯了新案,其实不然,被捕还是因为那次姜坝打人。据说各地都下达了抓人指标,将古杰明拘捕,开始是为了凑数。古杰明朋友众多,且都喜欢打架,惹事生非,抓住古杰明一人,就可拉出一串。后来定性为流氓集团,古杰明当仁不让地成为首犯。同时被捕的还有古杰明的弟弟,他的几位战友。宋大伟与古杰明来往密切,险些也入牢房。他是如何为自己开脱的?我不得而知,至少大伟报告说:古杰明睡得正香。

        我丝毫也没有谴责大伟的意思,也不暗示什么。只想说明人正常的软弱,在暴力面前必要的屈服。那与古杰明一起被捕的战友和他弟弟,无不屈打成招,将不曾有的罪行加于古杰明身上,以减缓片刻肉体的痛苦。古杰明的弟弟后来成了精神病患者,疯子,这是后话。所有的这些,在我看来都属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倒是古杰明,他的勇敢坚强听上去就像小说,其表现也与银幕英雄过分相像。

        古杰明的狱中生活不禁成为民间传说,既老又新,遗臭流芳。

        他如何将罪责揽于一身,不牵累他人,无论怎样拷打,拒绝交代同伙。因此被打断了双腿。

        为防止一时软弱,或意志昏沉时胡言乱语,古杰明咬断了自己舌头。那时他已有死亡的预感:这张嘴不再用来吃饭!

        他留下最后的遗言,用尖锐的指甲,在一小块肥皂上雕刻些许文字。意思是他清白无辜,至死不悔。收件人是他的弟弟,古杰明嘱咐那一母同胞:替他在年迈的父母前尽孝!

        我仿佛看见古杰明吊在高高的房梁之上,浑身鲜血流淌。仿佛看见,油灯下,一只肮脏的包袱传来(乃是古杰明的狱中遗物),并被渐次打开,半块黄黄的肥皂金子一样,放射出眩目的光芒。所有的这些场景和情节,令我神魂颠倒,甚至不敢正视。可有时夜深入静,万籁俱寂,我不禁悲从中来,不明白古杰明他这是为了哪桩!

        他死得像个英雄,不过是流氓集团的首犯。既不是革命事业的需要,也非为了祖国荣誉,甚至不是为了抢救一名落水儿童。古杰明生不逢时,英雄末路,要是生在战争年月动乱之秋,此人必将金戈铁马,一显身手。环境愈艰苦残酷意将显示其无畏的英雄本色。可如今死法虽然与英烈大差不离,却像是在表演作戏。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事不明:他英勇赴死的动力何来?难道仅仅是为了朋友义气、个人尊严,就甘于舍下性命一条?高良的天空血腥又虚无,遍体鳞伤频死的古杰明曾向谁呼吁?他信鬼神吗?认为灵魂不死吗?是否相信投胎转世,认为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他的宗教信仰如何?信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抑或任何邪教?他是无神论者吗?或者相信气功?

        这些都不得而知。

        十二年以后,也就是三年前,一位在我们家做过保姆的小姑娘(现在是小媳妇)来南京旅游,当我问起高良乡下的情况,小媳妇说:“不少人信牙素,牙素能治病,信牙素病就好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牙素”为何方神圣。后来我恍然大悟,“牙素”乃耶酥也,高良乡音如此,离开多年,沟通竟然有了语言障碍。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古杰明,他死于八十年代初,那时高良并没有牙素或者耶酥,基督上帝还来不及粉墨登场。

        八,项晓红我不愿相信,古杰明死于可怕的孤寂中,在灰暗恐怖的色调中有一束冬日的淡漠的阳光将他嘴角的一丝笑纹照亮。这是爱情,呈现了某种柔软、温热的可能性。

        虽说并非神圣之爱,说到底不过男女私情,但在高良的土地上和世界各地一样,自然生长,易于理解,不可或缺,尤其是对古杰明这个可怜的死囚而言。

        我努力寻找古杰明的爱情证据。我盘问宋大伟,串连起一些情节和片断。我推理、想象、描绘,古杰明的爱情故事确凿无疑。

        古杰明虽被定为流氓集团的首犯,但他从不淫人妻女,以不近女色著称,因此关于他恋爱方面的事迹,不免扑朔迷离。有人怀疑他至死还是童男。

        但考虑到他身强力壮,血气方刚,而且不是同性恋,也从不尝试手淫(据称),生前没接触过女人,似乎也无可能。

        我们的中学时代,男女授受不亲,除了大水缸和钱某某,男女同学从不说话。

        除非是工作关系,比如团支书(女的)为发展团员找男同学谈话,即便如此,也被视为很不正当。因此班上的团员都是女生。男生要想人团,务须申请调班或留级—一那儿的团支书由男生担任。

        现在想来,并不是我们蒙昧,十五六的年纪尚不明白男女事理。恰恰相反,我们都很早熟,敏感的心灵对异性的出现过于紧张。我们都曾记得那叫项晓红的女孩,生得高大白皙,颧骨突出(说明成熟,并非娃娃脸),操场上做着原地高抬腿,她是学校篮球队队员。但见两条雪白的大腿上下翻飞,频率极快,项晓红的一双单薄的手掌不停地拍击,那响亮的声音如同猛抽我的耳光,让本人血脉贲张,羞愧不已。

        我偏过头去,不敢再看。

        我记得农村分校收工以后,项晓红坐在水渠边,一只脚浸在河水里,她抱着另一只脚仔细翻看。撩起点点水花洗净赤脚上的污泥,或手持弯弯镰刀,刮去足底老茧。我以为这刺激的景象只有我一人看见,因此心里不安,对别人也绝口不提。

        然而我错了。多年以后我宣布解密,发现纯属多此一举。当年的高良同学无人不记得项晓红,她在操场跳跃,在河边洗脚,这样的记忆无人不有,平均每人两到三个,可见人同此心。

        “你也注意到了项晓红?”我问宋大伟。

        “那当然,她很突出,吸引了全体男生。”

        “也包括古杰明?”我问。

        “太包括了……”大伟欲言又止,一副神秘。“他和她……他们俩……”

        显然他知道内情,掌握底细。大伟也有他的难处,将项晓红与其他人相联系,通通无妨,唯有与古杰明并提,须慎重再三。后者是个死刑犯,在高良当地毙命身亡,如果与之有染,叫项晓红日后如何嫁人?倘若她真是古杰明的遗孀,朋友如何又能不考虑她的处境?

        我不便多问,就此认定古杰明曾爱过项晓红。既然当年的男同学人人有此心愿,古杰明如何没有?我相信项晓红也爱古杰明。虽说人人都有追求项晓红的愿望,但从未听说有谁得手。古杰明一表人材,英特迈往,如果挑选一人与项晓红配对,当是古杰明无疑。或者这么说:当年的东方红中学,女有项晓红,男有古杰明。

        我认定他们相爱,古杰明不应是无欲没心的圣徒,他理应享受人世间美好的馈赠,理应享受女人。

        我想起另一个悲惨的故事。此次“严打”斗争中,一无知少年因弥天大罪被处以极刑。临刑前少年流下两行热泪,呼号道:“我还没有结婚!”

        九,通往徐大弯之幽冥的路上此刻,古杰明正行进在共水湖堤上,行刑的卡车将他带往徐大弯。在他的右边,是浩瀚的共水湖面,波光粼粼,刺人眼目,古杰明将他的脸转向右边。那儿是一排低矮的平房,建在湖堤的坡面之上,大多数屋顶,还高不过湖堤。我曾在其中的一户人家吃饭,是古杰明请客。看来他与此地居民的渊源,由来已久。

        那时他是否已与项晓红暗中来往?那照应我们吃喝的老头老太,难道是古杰明认定的岳父岳母?无论怎样,项晓红乃是这带人家的女儿,祖先是湖中的渔民,父辈定居岸边,开一家旅社或者饭馆,在公路沿线,做司机和旅人的生意。这样的人家,有四五十户,聚集一处,已初具规模,宛若一个村庄或是集镇。人们到此停车吃饭,乃是约定俗成的一站。

        这样的人家,习惯于送往迎来,优待回头客。若谁一去不返,不仅荒唐,也不可原谅。如果此去的前程是徐大弯,就更加混帐,除了杀人狂吴贵,谁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那人的结局不仅和吴贵一样,且从小在此间生长,并一度有望成为邻人家的女婿,所引起的震动,自非同一般。

        他们纷纷关门打烊,丢下手边的工作,涌上公路或湖堤,等着看行刑的车队通过。与从四乡八里大老远赶来围观的群众相比,深感近水楼台,条件得天独厚,只要往家门口一站,便看得清清爽爽。实在不行,拖出一张条凳,往上面一站,一切尽收眼底。虽说如此,也得抬头仰视,因为古杰明站在高高的车斗之上。他的脸白得就像一张报纸,眉眼犹如粗黑的标题,谁又能读得懂上面深奥的文字?好在道路拥塞,车行缓缓,那死回一再将他的面孔扭转。“他再三回顾,依依不舍,直到走出很远以后。

        人们顺着他的目光,将地方让出,古杰明视野的尽头,出现了项晓红家的木门。

        风吹术门,吱嘎吱嘎,就像古杰明的目光,把门轻叩。那目光时而凶狠,要将木门洞穿,时而悲哀,将门前的空无抚摸。目光越拉越长,突然绷断,古杰明收回尺许,所余部分,一头钉人项晓红家的木门,一头冉冉升起,在高良的湖水田地间飘荡。

        那天项晓红并不在木门之后,也不在她家的房屋之前。她跨过公路,来到对面,事先将位置选好。其时正是下午两点,微波的湖面上金光四射。项晓红家的房子朝西,如果站在自家门前,便觉湖水晃眼。因此她来到对面,将脸蛋儿藏人阴影,另外还准备了四条手绢、一把椅子,她的父兄和家人,同时陪伴在侧。因此当古杰明的目光搜寻之时,她家的门前空无一人。或者说,她家门前熙熙攘攘,但无一是古杰明熟悉和要找之人,乃是热情的围观群众。

        如果当时项晓红站在门前,不免会被指指点点,这也是她的家人为何将观察地点挪至对面,不说全部,至少也是原因之一。没想到,古杰明只认地方,不认人,他一再回头,瞧那该死的木门,居然不知道掉转脸来,将正主儿看上一眼。项晓红哭得死去活来,声嘶力竭。她大呼小叫:“我在这边!我在这边!”

        项晓红的哥哥跟着大喊:“我妹妹在这边!我妹妹在这边!”

        他们共同的老父也吼声连连:“我女儿在这边!我女儿在这边!”

        在场的父老乡亲以及无关路人,无不动容,通通加入声援。他们冲古杰明一阵呐喊,其声震天动地,犹如暴民劫持法场。

        “她在那边!她在那边!在马路对面!”

        “她在对面!她在对面!不在这边!”

        “你女朋友在对面!你老婆……你媳妇……”

        “你这个笨蛋!傻瓜!……挨枪子的!……你这该死的囚犯!”

        古杰明听而不闻。他心无二用,此刻已将全部的精力集中于双眼的目光。就这样他将项晓红撇下,人们的同情不禁向后者转移。她是那样的美丽、苍白,悲痛欲绝,她是那样的年轻,这是她与情郎的最后一面,而他竟然傲慢地置至不理。

        由于对项晓红的注意,人们忘记了各自的悲伤,比如宋大伟,他为项晓红感到难过,那情侣的诀别,其状也凄惨无比。何曾想这件事同时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将永远失去一位多年的好友。甚至古杰明的家人,也满怀内疚,他们一再说:“这姑娘真可怜,我们的孩子连累了人家!”

        消息传到南京,我的反应也完全一样,先问候项晓红的近况,再把古杰明的亡灵哀悼。凭借宋大伟的只言片语,展开无尽的想象。我的老友已然远去,在那条通往徐大弯之幽冥的路上,何须旁人指点迷津!

        十,二十年前二十年前我离开高良,至今只回去过一次。古杰明生前,因无机会和好,每次都是绕道而行。古杰明死后,更无此必要,我不忍睹物思人,何况我留有遗恨。我总是梦见与古杰明和好如初。在梦中他活得很好,与我分享重逢的喜悦。醒来时不禁泪水盈眶,本人披衣下床,在窗前抽烟,直至良久。这个梦反复再现,说不定何时就会袭击我,那一年的秋天我变得尤其伤感。

        过去的几年,高良的往事渐渐淡忘,我也不再做梦。后来,我终于去了高良,那唯一的一次,已是二十年以后。我不再犹豫,也没有畏惧,二十年的时间,在我看来二十年更为久远,虚无得有如前世。去高良的具体原因是我的女友,她年纪尚小,生长在另一世界(相对于高良)。她从未见过星河,这简直不可思议。后来一想也有可能:城市高楼林立,遮去了半边天空,剩下的半边,也因灯火反射星星隐匿。此次前去高良,专门是为看星星。

        当天晚上,我们被安排在粮食局招待所内,那粮食局的会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

        酒饱饭足后一干人在房间里闲谈,夜半更深时分,听见有人敲打粮食局的大门。会计赶紧闭了灯,我们通过窗户向外了望,只见一人又哭又喊,很不正常,身影却很熟悉。会计告诉我:那是古杰明的弟弟,如今是有名的疯子,流浪高良街头。我情绪激动,要将他接入房间,会计连忙把我阻挡。意思是不要给他惹麻烦,要不我就将此人带回南京?当时我瞟了女友一眼,发现她满脸厌恶。因此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外面的那人挣扎,与铁门和空气搏斗。不知过了多久,会计和宋大伟他们都走了,房间里的灯仍然关着,女友也已发出轻柔的鼾声。我仍然站在窗前,吸着烟,犹如在几年前的梦中。

        后来我推醒女友,骗她说去看星星。我们沿着疯子消失的方向,一路小跑,来到共水湖堤。我又看见渔火点点墙桅林立的港湾,灯火的倒影曲折又细长,这景色是我的女友见所未见。倾斜的星河,有力的湖风,是我献给伊人最好的礼物。她咯咯地笑着,将我依偎得更紧了。面对这良辰美景,我不禁生疑:难道此处的道路不通向徐大弯?难道那可怜的囚犯不是从这里经过,并一再回头?我终于找到了那爿房屋,古杰明曾在此宴请我……第二天上午宋大伟和粮食局会计领我们去了黑大桥。那桥已完全变样,又宽又平,是如今的交通要道,我差一点没被疾驶而过的车辆撞倒。本人赶紧回避,手握金属栏杆,眼望河水,以镇定心神。这一望几乎使我魂飞魄散,桥下波涛汹涌,夹带旋涡,哪里还是我熟悉的小河?明明是一条大江。我犹如站在家乡的南京长江大桥上,凭栏远眺:江面有巨船列队而行,两岸不见丝毫田野的绿色。各类奇形怪状的建筑物中,我再也找不到古杰明的家,当年桥下的第一栋青砖瓦房。

        我想起那屋后的竹林以及屋前的泡桐,紧靠河边有一条狭长的田地,古杰明的母亲每日耕种。她是农业户口,但不必去生产队劳动,因为古杰明的父亲在县城工作。除了忙活自留地,还饲养了大量家禽,喂了猪,当年的河边人家鸡飞狗跳,一派繁荣景象。那条小河也不是现在的大江,水质清澈,淙淙流过,古杰明在此扎猛子,掏螃蟹,项晓红在此洗脚(此去上游五百米是农村分校),我有时也下到河中,体验安全的危险。

        我想起古杰明家位置的特殊,以著名的黑大桥为界,古杰明提着步枪去桥东打猎,或者背着书包约我上学。我们搭着肩膀,走过县城唯一的大街……。那时我家在此去不远的食品公司内,如今也无迹可寻。

        我想起某年春节,大年三十,我曾陪古杰明去过医院。他手提一只巨大的篮子,碗盏叠摞,内装干果菜肴,还有馒头花卷。篮子之沉,即使是古杰明这般健壮的人也要我从旁搭手。原来是古杰明父亲的一位老友开刀住院,估计他的家属无心准备过年。古杰明的父亲命妻子倾其所有,装人篮中。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相信,矮小黝黑的碗柜内过年的食物之少,而装人篮中的又如此之多……宋大伟告诉我:那河重新拓宽了(这还用说?),现在看到的黑大桥也是后来建的(明摆着的事实)。他说:“古杰明家的房子早扒了,河道取直了,他家的位置在如今河床的中央。”

        粮食局会计说:“如今黑大桥下第一家是一公共厕所,此公厕非同一般,值得一看。”

        我们来到桥下的豪华样板厕所小解。据说此厕所耗资七十万,分上下两层,外镶五彩马赛克,内点印度卫生香,乃是从东方进入高良的第一座建筑。县里的门面,难怪如此讲究了。

        我拒绝了大伟他们去徐大弯的建议,也不打算去古杰明的坟前。就在这黑大桥桥头,燃起自己抽的香烟。虽然一切皆变,那“黑大桥”三个字仍被镌刻在栏杆中间的一块水泥上,就权且将它当成古杰明的墓碑吧。我对着“黑大桥”三字三鞠躬,一面朗声诵道:“亲爱的老友啊,你已家破人亡!”

        1998.12.1 —1999.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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