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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儿的土地还没有开垦,

        我们的江河就漫到岸沿;

        流水欢唱出的美妙歌曲,

        在清新广阔的林中回旋;

        激流在奔腾,溪涧在蹦跳,

        树阴下喷涌着眼眼清泉。

        ——布莱恩特①

        ①威廉·布莱恩特(一七九四—一八七八),美国诗人。此节引自《在祖先坟前的一个印第安人》。

        我们暂且让那轻信的海沃德和他的同伴们,朝那潜伏着如此狡黠的土人的密林深处走去,现在先来叙述一下离这儿向西几英里之外一处地方的情景。

        这一天,有两个人坐在一条湍急的小河边,看样子像是在等候什么人,要不就是在等待着什么预定的事情发生。小河离韦布将军的据地只有一小时的路程,岸上的树木,华盖似的枝叶一直伸展到河边,低垂在水面,使河水的颜色显得更加幽暗。太阳的光线已开始变得不再那么强烈,白天的酷热也已减退,空气中,弥漫着从溪涧和泉水中升起的清凉水气。这隐僻的森林深处,充满了一片美洲七月闷热天气特有的恬静。打破这一恬静的,只有那两人的低语,以及偶尔传来的几声啄木鸟懒洋洋的啄木声和绚丽的樫鸟不调和的鸣叫,或者是远处一座瀑布隐约的轰鸣。

        可是,这种微弱、断续的声响,在这两个森林居民听来已经太熟悉了,不再能分散他们兴趣盎然地聊天的注意力。两个闲聊的人中,有一个是红皮肤的印第安人,一身林中土著的打扮;另一个虽然皮肤也已晒得黝黑,也是近乎印第安人的粗陋装备,但他的肤色要谈得多,看来可能是个欧洲人的后裔。

        那个印第安人,坐在一棵倒地的长满苔藓的树木一头,他认真、诚挚地说着,还用他那印第安人在辩论时常有的沉着而又富于表情的手势,来强调他的语气。他的躯体几近赤裸,身上用黑白两色画着象征死亡的可怕的花纹。在他那剃得光光的脑袋上,只有头顶心留着一簇著名的、表示勇武的发髻①,发髻上没有别的装饰品,只有一根老鹰的羽毛②,它横插在他的头顶,一头垂挂到左肩。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把战斧,还佩着一柄英国造的剥头皮的猎刀。一支英国人用来武装他们的印第安盟友的军用步枪,随随便便地横靠在他那裸露的、结实的大腿上。宽阔的胸脯,丰满的四肢,威严的脸容——都表明,这个战士已经到了他一生中的盛年,但还看不出有开始衰老的征兆。

        ①印第安战士仅在头顶留一束头发,其他地方全都剃光。

        ②只有地位高的印第安战士,才能戴这种羽毛。

        那个白人,从他没有被衣着遮住的那部分躯体看,显然是一个从小就历尽苦辛的人。他的肌肉虽然发达,但并不丰满,而是显得有点瘦弱。但是,他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看来都因长年累月的餐风宿露和茹苦含辛,锻炼得十分坚强和结实。他身穿一件淡黄色镶边的深绿色猎衫,头戴一顶夏天戴的光板皮帽,腰间束一条只有印第安人才用的贝壳串珠①的腰带,腰带上也佩着一柄刀子,但是没有插战斧。他脚上的鹿皮鞋,也像土人一样装饰得很花哨。他下身的服装,只能看到露在猎衫下方的一副鹿皮裹腿,裹腿的外侧系着带子,并用鹿筋吊在膝盖的上端,他肩上还背有一只弹药袋和一只装火药的牛角,这就是他个人的全部装备了。此外,在他身旁的一棵小树上,还靠着一支很长的步枪②,不少机灵的白人把这种长枪看成是最厉害的火器。这个猎人——或者是侦察员——的眼睛细小,但是明快、锐利、灵活,说话时不住地滴溜溜转,仿佛在搜寻什么猎物,或者在疑心潜伏在什么地方的敌人会突然到来似的。尽管他看来一贯多疑,可是他的面容不但毫不狡黠,而且此时此刻,还有一种刚毅诚实的表情。

        ①印第安人用做装饰品,以前亦曾用做货币。用五颜六色的贝珠串成的贝珠带,运用贝珠的不同颜色和不同排列,依据联想的原理,也可用做记事。

        ②军用步枪较短,此种较长的步枪通常为猎人所用。——原注

        “钦加哥,就连你们的传说,也证明我的话是对的。”他用土语说,这种土语是从前居住在赫德森河和波托马克河之间一带的土人所用的方言,为了让读者方便,现在我们把它比较自由地翻译出来,同时尽量保留一些这种方言和说话人的特色,“你的祖先来自落日之国,渡过大河①,打败了这儿的人,获得了这块土地;而我的祖先来自清晨的红色天空,越过盐湖②,来到了这儿,他们的作为和你的祖先干的差不多。不过,这件事还是让上帝来判断吧,我们朋友之间,用不着多费口舌来争论了!”

        ①指密西西比河。

        ②指大西洋。

        “我的祖先是和光身子的红人并肩战斗的!”那印第安人用同样的语言严肃地答道。“鹰眼①,难道印第安战士的石箭和你们的铅弹就没有不同了吗?”

        ①即本书的主人公英军侦察员纳蒂·邦波,他本来是个猎人,以枪法著名,自己人管他叫“鹰眼”,敌人管他叫“长枪”。

        “虽然老天爷让印第安人长了红皮肤,不过他们说的也是有道理的!”那白人一边说,一边摇着头,好像对方要他公平论断,他也不能无动于衷似的。他迟疑了片刻,觉得自己争辩不过对方,跟着又重振精神,充分利用他的一点有限的知识,来答复对方的反驳。“我不是个有学问的人,这一点我并不想隐瞒;不过凭我在猎鹿和打松鼠时见到的来看,我认为我们祖先手里的一支步枪,也许并不比一张胡桃木做的弓和一支熔石做头的箭更危险,要是这支箭,是在印第安人的决断和瞄准下射出来的话。”

        “这是你们的上代告诉你们的!”红人挥挥手冷冷地说。“你们的老年人是怎么对你们说的?难道他们告诉年轻的战士说,白脸孔遇到的红人,都是画着战斗花纹,手握石斧和木枪的吗?”

        “我不是个有偏见的人,也不想夸耀自己的种族优越,虽然就连我在这世界上最凶恶的敌人易洛魁人①,也不敢否认我是一个真正的白人。”侦察兵暗自得意地看了看自己肤色浅淡、瘦削结实的手,回答说,“但作为一个诚实的人,我也乐意承认,对我们白人的许多做法,我是不赞同的。譬如,他们有一个习惯,就是把他们做的、见的全写在书上,而不是在村子里告诉大家,好让胆小的吹牛家的谎言当面拆穿,也好让勇敢的战士找到同伴来为自己的实话作证。由于这种坏习惯,一个正直而不愿成天和女人鬼混的人,因为忙于看书识字,也许就永远听不到祖先的丰功伟绩,也认识不到努力胜过前人是一种光荣。说到我自己,我想我们邦波家的人,一向是会打枪的,因为我生来就善于用枪,这一定是一代代传下来的。正像我们的圣训告诉我们一样,不论优点还是缺点,都是天赋的。虽然别人对这种事怎么看,我不想说。不过,随便什么事都有它的两方面。我倒要问问你,钦加哥,按你们的传说,我们的祖先最初见面时是怎样的呢?”

        ①易洛魁人包括莫霍克、塞纳卡等十几个印第安部落,原居密西西比河中下游一带,后迁移到五大湖地区;其中大多数原和英国人结盟,英法七年战争前期,曾纷纷倒向法国;北美的另一印第安大族阿尔冈昆人(其中包括特拉华族,莫希干族),长期和他们势不两立,贬称他们为明果人、麦柯亚人。侦察员不仅为英国人,而且长期生活在特拉华人中间,故称易洛魁人为“最凶恶的敌人”。

        接着是片刻的静默,这时,印第安人默不作声地坐着。然后,他态度肃然地开始说了起来,那庄严的声调,更增加了他的话的真实性。

        “你听我说,鹰眼,你的耳朵听到的,决不会有半句假话。这全是我的祖先说的,也就是莫希干人做的。”他略略停顿了一会,朝自己的同伴仔细看了看,然后既像发问又像断言似地接着说:“我们脚下的这条小溪,是不是到夏天就会变,溪水会变咸,而且还会倒流?”

        “是啊,你们传说里说的这两件事都是真的,”白人说,“因为我曾去过那边,而且还亲眼看到过。虽然,为什么原来在树阴下这么甜的水,到了阳光下就变得那么苦,这种变化我到现在都没弄清楚。”

        “还有那水流的方向呢?”印第安人说,他那么兴趣盎然地等待着对方的回答,这正是一个人对自己所关心而又感到惊异的事得到证实时的心情,“钦加哥的祖先没有撒谎!”

        “他们说的和《圣经》一样正确,这也是自然界中千真万确的事。人们把这种河水的倒流叫做潮汐。河水六个钟点向里流,六个钟点向外流,原因是:海里的水比河里的水高的时候,水就往里流,而等到河里的水比海里的水高,水就又向外流了。”

        “树林里的水和大海里的水,向下流到像我的胳臂这样时,”印第安人把胳臂伸得平平地说,“就不再流了。”

        “是啊,没有一个诚实的人会否认这一点,”侦察员觉得对方似乎不太相信他对潮汐的奥秘所做的解,因而心中感到有点不快地说,“不过,我觉得,只有在小范围内,而且当土地平坦时,这才是对的。因为一切都是按你看到的范围大小来定的。你知道,在小范围内,地是平的,但大范围内,地是圆的。因此,在水池或者池塘里,甚至较大的淡水湖里,水是停着不动的,这你我都见过,所以都知道,但要是水面很大时,像大海那样,那儿的地就是圆的了,水又怎能平静不动呢?在我们头顶一英里多高的那些黑魆魆的岩石间流着的那条河,你也许会认为它是静止不动的,虽然你自己的耳朵也许听到,眼下它正在翻腾哩!”

        印第安人虽然并没有被同伴的那套说教所说服,可是他仍然保持着自己的高贵品质,没有流露出怀疑的表情,而像很相信似地留心听着,然后以原先那种严肃的神态,继续讲下去。

        “我们原来住在晚上太阳会被遮住的地方,后来经过了那些栖息着野牛的大平原,来到了这大河边。在这儿,我们和阿里吉威人①交战,直到他们的鲜血染红大地。从大河的岸旁一直到盐湖的边上,没有人敢来和我们对阵,麦柯亚人②只好远远地跟在我们后面。我们说:这片土地应该属于我们。这片土地,从海水灌不到这条小溪的地方,一直伸展到往南走二十天路程的大河边③。我们像英勇的战士一样取得这块土地,我们像堂堂的男子汉一样保卫着它。我们把麦柯亚人赶进了深山老林,让他们和狗熊去做伴。他们吃不到盐,只好像野兽一样到盐渍地里去舔几下,来尝尝盐的滋味;他们不敢到大湖里来捕鱼,只得吃我们掷给他们的骨头……”

        ①原来住在赫德森河沿岸的一个印第安人部落。

        ②易洛魁人的贬称。

        ③意为赫德森河中下游一带。

        “这一切我全听说了,而且也深信不疑,”白人趁印第安人犹豫不语的时候插嘴说,“不过,这些全是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很久的事情了。”

        “当年长着松树的地方,现在已经长着栗树了。最早来到这儿的白脸孔不是讲英语的①。他们乘着大船到来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已经在红人的围看下埋了战斧②。那时候,鹰眼。”他继续说。他的声音低沉,带着喉音,使他的话有时听起来很悦耳,也只有这一点让人看出他已深深地动了感情。“那时候,鹰眼,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我们礼拜大神;我们把麦柯亚人赶得远远的,使他们听不见我们胜利的歌声!”

        ①指荷兰殖民者。

        ②印第安人庆祝战争胜利结束的一种仪式。此处意为已经过着和平生活了。

        “你知道当时你自己家族的情况吗?”白人问,“你是一个正直的印第安人!我相信你有着和他们一样的才能;因此,你的祖先一定都是勇敢的战士,也是议事会议上的贤人。”

        “我的部落是许多部落的祖先,而我是嫡裔。我的血管里流着酋长①的血液,它将永远保留着。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②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而且还愚蠢地认为自己已经见到了大神哩。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也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

        ①印第安人各部落差不多都有两种酋长,一为世袭酋长,一为普通酋长。世袭酋长的职位,在氏族内是世袭的,而普通酋长的职位,只用来奖赏个人的功勋,本人死后即取消。

        ②指酒。

        “坟墓会使人产生庄严的感情,”侦察员回答说,他被同伴那深沉的痛苦深深地感动了,“它们常能帮助一个人培养起好心善意。虽然对我自己来说,我倒不指望有人来埋葬我的尸骨,就让它在森林中发白,让豺狼撕得四分五裂吧。可是,许多年前一起到特拉华族①来的,你的那些同族亲人现在在哪儿呀②?”

        ①为阿尔冈昆人中之一大部落,原来主要聚居在特拉华河流域一带,后被迫离乡他迁。

        ②钦加哥是莫希干族人,本族人流散以后,他就生活在特拉华人中间。

        “许多年前的花儿哪儿去了呀?——枯谢啦!一朵接一朵的!我们莫希干族的所有人,都一个跟着一个,到精灵的世界去了。现在我还站在山顶上,但不久也要下山谷的。等到恩卡斯也走完我的路时,酋长的血统也就断绝了,因为,我的儿子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了。”

        “恩卡斯在这儿哪!”就在他们近旁,响起一个同样柔和而带喉音的声音,“谁要找恩卡斯说话呀?”

        白人听见突然有人打断他们的谈话,急忙从刀鞘中拔出刀子,另一只手又本能地去抓住那支长枪。但钦加哥对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却毫不在意,仍然安静地坐着,头也没抬一下。

        接着,一个年轻的印第安战士脚步很轻地走过他们两人之间,在湍急的小河边坐了下来。老印第安人丝毫没有发出什么惊奇的声音。沉默了几分钟,没有人问话,也没有人答话。三个人似乎都在等待着开口的适当时刻,避免流露出女人似的好奇心,或者是孩子般的焦急表情。那白人显然也学了红人的样,他放下枪,同样也保持着缄默。最后,钦加哥把目光慢慢地转向自己的儿子,问道:

        “那班麦柯亚人有胆量在这些森林里留下他们的脚印吗?”

        “我发现他们的踪迹了,”印第安青年回答,“已经弄清楚,他们的人数有我两只手的手指这么多;不过他们全是些胆小鬼,东躲西藏的。”

        “这班贼是在等待时机剥头皮,抢东西啊!”白人说(以后我们也跟他的同伴一样,管他叫“鹰眼”吧)。“不用说,那个时刻在动鬼脑子的法国佬蒙卡姆,一定会派他的间谍到我们的营地里来,千方百计探听到我们走的道路的!”

        “好吧!”老印第安人朝落下山去的太阳瞥了一眼,说,“我们要把他们像鹿一样从树丛里赶出来。鹰眼,今晚上让我们好好吃它一顿,明天要让那班麦柯亚人瞧瞧,我们是怎样的男子汉大丈夫。”

        “这两件事我都愿意干。可是,要和易洛魁人交手,得先找到他们;要想填饱肚子,得先搞到猎物——说鬼鬼到,瞧,那边真的有一只公鹿来了,这是我在这一季里见到的最大的鹿了,它正在小山脚下的树丛里走动哩!喂,恩卡斯,”他不出声地笑着,像一个已经学会谨慎行事的人一样,压低声音继续说,“我敢拿出满满三小铲火药,外加一英尺贝壳串珠来打赌,我要打中它两眼之间稍稍偏右的地方。”

        “这不可能!”年轻的印第安人兴奋地跳起来说。“除了它那对角尖以外,什么都还藏着看不见啊!”

        “真是个孩子!”鹰眼摇着头,朝恩卡斯的父亲说。“难道他以为,一个猎人看到了一只野兽的一部分时,他还不知道其它部分在哪儿吗?”

        鹰眼举枪瞄准,正准备表演一下自己非常得意的技术时,钦加哥伸手拦住了他,说:

        “鹰眼!你还打算去打麦柯亚人吗?”

        “这些印第安人对森林里的一切了解得真清楚,真像是出于本能一样!”侦察员放下了枪,像一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人那样,转过脸去,说,“恩卡斯,我只好把这只公鹿留给你的弓箭了,要不,我们也许会杀只鹿让那班易洛魁贼种去吃哩。”

        父亲刚做了个手势表示同意这一提议,恩卡斯已经扑倒在地,悄悄地向那野兽爬过去了。到了离那只鹿藏身的地方几码远时,他十分小心地往弓上搭上一支箭。鹿角在移动了,仿佛它们的主人已经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就在这时候,只听到一声弦响,一道白光直穿树丛,受伤的公鹿立刻从藏身处冲了出来,直冲到它躲着的敌人脚旁。恩卡斯急忙避开狂怒的公鹿的鹿角,跳到它的一旁,在它的咽喉上划了一刀,公鹿跑到河边就一头倒下了,鲜血染红了河水。

        “这是用印第安人的手段干的,”侦察员心里笑着,非常满意地说,“这场面看了真叫人高兴!虽然一箭已射中要害,还要划一刀来结果它的性命。”

        “嚯!”他的同伴突然失声叫了起来,一面急速地转过身子,就像一只嗅到猎物的猎犬。

        “我敢发誓,是一群鹿来啦!”侦察员也惊叫了起来,他的两眼闪烁着常有的那种职业性的热情。“要是它们来到我的射程以内,我一定要请它们吃上一枪,哪怕这枪声把六个联盟部落全给惊动了!钦加哥,你听见什么啦?我听起来林子里可什么声音也没有啊。”

        “鹿只有一只,而且已经死了,”老印第安人说,他伏下身子,耳朵几乎碰到地面。“我听到有脚步声!”

        “也许是狠群把鹿赶到这儿躲起来的,现在它们追上来了。”

        “不,是白人的马来了!”钦加哥回答说,他恢复了原先的尊严,重又镇静地在那株原木上坐了下来。“鹰眼,他们是你的弟兄,你去和他们说话吧。”

        “好,我去;我讲的英语,即使国王听了也用不着感到耻辱而不愿回答的,”侦察员用他所自夸的语言说,“可是我什么都没看到,也没听到有人的声音或者野兽的声音;啊,真怪!一个印第安人听白人的声音,竟会比一个连敌人也承认他是个完完全全的白人的人听得更清,尽管他也许和红人一起生活得太久,使得人们都不太相信他是个白人了!噢!像是有枯树枝折断的声音,还有——现在我听到了,是灌木丛在动——是的,是的,是脚步声!我原以为是瀑布的声音哩——噢——有人来啦,上帝保佑,别让他们遇到易洛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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