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耳朵在倾听,我的心有了准备,
你尽可以说出尘世间最坏的消息。
说吧,是不是我的王国已经灭亡了?
——莎士比亚①
①《理查二世》第三幕第二场。
敌对双方都得先在荒山野林里经历种种艰苦和危险,然后才能碰在一起展开厮杀,这是北美殖民战争①的一个特点。在英法双方各自占领的地区之间,隔着一大片广阔的,似乎是不可穿越的森林疆界。那些大胆顽强的殖民者,那些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来自欧洲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常常得花几个月时间跋山涉水,历尽艰辛,才能找到机会在更激烈的战斗中一显身手。可是,由于学习了土著战士坚韧不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他们懂得了如何克服重重困难;因此,对这些誓以自己的鲜血来满足复仇欲望、来拥护远隔重洋的欧洲君主们那种冷酷自私的政策的人来说,眼下,似乎已经没有任何一座黑暗的森林,任何一处冷僻的秘密处所,可以免受他们的侵袭了。
①指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一七五六—一七六三)。
在这一片辽阔的中间地带,赫德森河的源头和它附近的湖泊之间那个地区,恐怕是最能生动地说明那个年代那场野蛮战争的残酷和激烈了。
显而易见,在这一地区,大自然为行军作战提供了很大的方便。香普兰湖①狭长的湖面,从加拿大边境一直深入到毗邻的纽约殖民区境内,形成一条天然的通道,穿过法国人为出击敌方而必须控制的地区的一半。紧靠它的南端,还有另外一个湖,这个湖的湖水清澈见底,因而那班耶稣会的传教士就拿它作为施行象征性的洗礼之用,并由此得名为“圣水湖”。可是那些不太虔诚的英国人则认为,用他们的当朝国王——汉诺威王朝的第二位国王——的名字来给它命名②,是给予它那滢洁的湖水一份不小的光荣。可是这一来,他们两家一起把这森林景色的原始主人固有的权利给剥夺了,主人们本想永久保持它原来的名字“霍里肯”湖②的。
①位于今之纽约州与佛蒙特州之间,以法国探险家、魁北克的发现者塞缪尔·香普兰(一五六七?—一六三五)命名。
②指一七五五年,爱尔兰人威廉·约翰逊将军把这个湖改名为“乔治湖”,以纪念当时在位的英王乔治二世。
③过去曾有一个被法国人叫做霍里肯族的印第安人部落,在沿湖一带居住,故作者以此名之。
这个“圣水湖”绕过无数岛屿,穿过叠叠群山,又继续向南伸展了十多里格①,直到一片高原挡住了它的去路。从这儿起,有一条好多英里的连接水路的旱道,可以把那些冒险家送到赫德森河边。这条河,在这一段虽然通常有不少急流险滩——或者如当年当地人说的那样,叫浅石滩——阻挡,但是在涨潮时,还是可以行船的。
①长度单位,在英美约为三英里。
法国人为了要实现他们大胆的侵扰计划,急得甚至想冒险进攻遥远而艰险的阿勒格尼峡谷地区①。不难想到,他们既然都是些众所周知的机灵鬼,当然不会忽视刚才我们说的这个地区这些天然的有利条件了。因此,这一地区自然也就成了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那些为争夺和霸占殖民地的战斗,大多数都在这一带进行。在可以控制这一交通要道的各个据点上,修起了许多要塞。由于交战双方胜败无常,这些要塞也就时失时得,时毁时筑。随着拓荒的农民离开那些危险的通道,缩回到较老的殖民区那较为安全的疆界后面时,一队队的官兵就跟着开进了森林,人数之多,超过了在母国里通常足以推翻王朝的军队。在森林中,这些军人被担惊受怕折磨得。瞧泞不堪,或者是因吃了败仗而变得垂头丧气,结果队伍往往弄得七零八落逃了出来。在这个不幸的地区,虽然不知道有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是它的森林里面,却经常活跃着人类的生命。树阴下和幽谷中响着军乐,山野里荡漾着勇敢豪放的小伙子们的笑声,回响着他们粗野的呼喊;他们精神抖擞,急急匆匆地从这儿走过,为的是晚上可以忘怀一切地在酣睡中度过漫长的一夜。
①位于纽约州西南部。
我们下面将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冲突和流血的地区,在英法双方为争夺这片土地而发动战争的第三年,而这片土地是命中注定任何一方也保守不住的。
由于那班在海外的将领愚蠢无能,国内当局定计决策又没有魄力,英国已经从骄傲的崇高地位上跌落下来了,这种地位是由它从前的武将文臣们的雄才大略和创业精神所取得的。而现在,它的敌人已经不再对它畏惧,它的臣仆也在很快地失去自尊的信心。在这种屈辱的衰落中,那些殖民地的居民,虽然不能为当局的无能负责,而且由于地位低微,也不可能给国家造成什么错误,但是对这种衰落,自然也感到十分痛心。
最近,他们看到从祖国派来了一支精选的军队,它的统帅①又是从许多训练有素的军人中挑选出来的稀有的军事天才,因此他们对这支军队敬若父母,盲目地相信它是天下无敌的。可是,它竟被一小撮法国人和印第安人打得落花流水,②丢尽了脸,只是靠了一位弗吉尼亚青年③的镇静和勇气,才得以逃脱全军覆没的厄运,打那以后,由于这个青年品德高尚和意志坚强,他的盛名传遍了整个基督教世界。这一场意料不到的大祸,使一大片边境暴露在敌人的面前。而且在实际的灾难还没有临头之前,就先引起了千万种想象出来的危险。惊慌失措的殖民地居民觉得,从西面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中刮来的每一阵风声中,都混杂着那班野蛮人的吼声。残忍的敌人的可怕性格,更大大地增加了战争的恐怖感。近来那些不可胜数的屠杀,在他们的思想上记忆犹新;对于那些到处流传的深更半夜发生的可怕谋杀故事,这些地区的任何一个人也决不会充耳不闻;在这些故事中,大森林中的土著人总被描述成主犯和野蛮残暴的人物;当那些轻信的和激动的旅行者,在叙述听来的那些荒野中的险事时,胆小的人会吓得浑身冰凉,做母亲的甚至对熟睡在万无一失的最大城镇中的孩子,也会投去忧虑的目光。总之,这种夸大了的恐惧心理,开始嘲笑起一切理智的思考,使得那些本该不忘男子气概的人,都成了感情的最卑怯的奴隶。甚至连最有信心和最坚强的人,对这场争斗的结局也发生了怀疑;灰心绝望的人愈来愈多,他们好像已经预见到,英国君王在美洲的属地,全都要被他们那信奉基督的敌人一抢而光,或者是在这些敌人的凶残的同盟者袭击下遭受蹂躏。
①指当时的北美英军总司令布雷多克将军(一六九五—一七五五)。一七五五年,在杜肯堡战役中阵亡。
②指英军在杜肯堡战役中的失败。
③指当时的中校华盛顿,他率领着自己的弗吉尼亚民团,扼守在谢南多亚河谷一线,非常艰苦地抵御着入侵的法国军队。
因此,当位于湖泊和赫德森河之间旱道南端的要塞接到情报,说一支由蒙卡姆①率领的“人数多如树叶”②的军队,沿香普兰湖向前推进时,这一消息在要塞里的人心头引起的,更多的是胆怯的惊恐,而不是一个战士在自己的打击圈中,发现敌人时应有的严肃的欢快。消息送达时,正是一个仲夏之日将近黄昏的时分。送信的印第安信差,还带来了“圣水湖”边那个要塞的驻军司令孟罗的告急文书,要求给他迅速派一支强大的增援部队。前面已经讲到,这两个据点相距不到五里格,原来只有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相连,现在这条路已经加宽,可以用来通过大军了;因此,对那些在森林中住惯的人来说,这段路只需走两个小时,就是一支带着必要辎重的军队,在夏天也只需走一个白天,就能轻而易举地到达。英国国王的忠诚将士们,给这两座森林要塞取了名字,一座叫威廉·亨利堡,另一座叫爱德华堡,都是以当今王族中受宠的王子的名字来命名的。镇守着前一个要塞的是刚才已经提到名字的那位苏格兰老将,他率领着一团正规军和少数的地方部队,这支部队要用来抗击正由蒙卡姆率领着向他的土墩脚下袭来的强大武力,实力相差实在太悬殊了。但是,坐镇后一个要塞的是韦布将军,他统率着驻守在北部地区的全部英军,人数在五千以上。要是这位司令官把他属下的几支部队都集结起来,他就可以使他的抗击法国人的战斗力几乎增加一倍,那位法国将军带的部队,在人数上多得有限,而且他是冒险深入,远离后援。
①蒙卡姆(一七一二—一七五九),一七五五—一七五九年时,任法国北美殖民军总司令,一七五九年,在魁北克战役中阵亡。
②词出蒲柏译《伊利昂纪》。
可是,他们由于受到了命运不济思想的影响,斗志衰退,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看来并不想要仿效法国人在奎森堡的成功战例,积极出击敌人,而是宁愿呆在自己的工事里,坐等可怕的敌人到来。
先前这个情报所引起的惊慌稍稍平伏之后,建筑在赫德森河边作为要塞外围工事一部分的营垒里就流传说,将挑选一千五百人组成一支分遣队,翌日凌晨开赴旱道北端的据点威廉·亨利堡。起初,这只是一个传闻,但是不久却成了事实。总司令部的命令,传达到了被选定应完成这一任务的几支部队,并要他们迅速准备出发。所有关于韦布将军的意图的猜测,现在都烟消云散了,在此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人们听到的只是急促的脚步声,看到的只是焦虑的脸色。一些军事技术方面的新手,紧张得跳东跳西,他们的准备工作,反而被自己那过分强烈的、几乎有点狂乱的热情给延误了;而那些有较多实战经验的老战士,则沉着地做着准备,装出一副瞧不起一切慌张举止的样子;可是,他们那严肃的脸色和焦急的目光,仍然充分暴露出他们对这种没有经历过的、可怕的荒野里的战争,也缺乏强烈的职业性的兴趣。最后,太阳在一片灿烂的光芒中落到西方的远山背后去了,待到夜幕笼罩着这个隐蔽的据点时,从事准备工作的声响也渐渐地静了下来;有个军官住的木屋里的灯光最后也熄灭了;树木在山冈和潺潺的流水上,投下了深暗的阴影。于是,整个军营不久便被笼罩在一片寂静之中,静得就像四周茫茫的林海。
按照头一天晚上的命令,翌日凌晨,酣睡的士兵被紧催的鼓声惊醒了;在清晨潮湿的空气里,每一座森林里都传来战鼓冬冬的回声。在东方无云的朦胧的天际,曙光渐渐显露,给附近高大的松树勾画出蓬松的轮廓。霎时间,整座军营都活动起来了,即使是地位最低下的士兵,也都从他们的住宿地出来看伙伴们出发,分享这一时刻的兴奋和激动。被选出来的部队很快就排列成简单的队形。训练有素的、正规的皇家雇佣军高傲地走在右面,样子没那么自负的殖民地军队屈居在左边,显出一副习惯成了自然的驯顺样子。侦察部队先出发了。载着辎重的车辆隆隆前进,它的前后都有强大的警卫部队。在黎明的灰暗还没有被阳光催亮之前,战斗部队的主力也已排成纵队,以一种高度的军人气概离开军营而去,此情此景,倒也多少可以给那班即将初尝战争滋味的新兵,消除一点迷迷糊糊的恐惧。这支部队在仰慕着他们的伙伴面前,始终保持着高傲的神态和整齐的队形;随着军笛声的愈去愈远,他们慢慢地向着森林深处走去,直到这整支生气勃勃的队伍为大森林所吞没。
现在,这支离去的已经看不见的纵队的一点声音都听不见了,连最后的掉队的人,也都赶上了队伍,消失在林海之中;但是,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即将出发的迹象。在一座大小和设备都不同寻常的木屋前面,有一些哨兵在来回巡逻,大家知道他们是保卫那位英国将军的。就在这座木屋前,集合了六七匹马,从它们的鞍辔上看,其中至少有两匹是准备给女眷乘用的,而且看来这两位女眷的身分在这荒山野林里不同寻常。还有一匹马上装备着一个参谋官员的马饰和纹章;其余的几匹,从马具的简陋和累赘地带着的旅行用具来看,显然是备来给仆人们用的。这些仆人似乎已经等在那儿,听候他们主人的使唤了。离这个不寻常的场面稍远处,聚集着一堆堆好奇的闲人。他们有的在赞赏那几匹雄赳赳的军马的品种和骨架,有的则带着一种庸俗的好奇心,呆头呆脑地盯着那些行装。可是其中有一个人,从他的外表和动作上看,显然不同于那些一般的观众,看来他既不是无所事事,也不像是愚昧无知。
此人的模样,虽说并没有特别的畸形残缺之处,但是看上去极不匀称。他有着和别人一样的骨骼和关节,可是它们的比例却与众不同。他的个子,站直时要高出他的侪辈,坐下时却又似乎缩成和普通人一般高矮。这种肢体不匀称的情况,在他全身都存在着。他的头很大,可是肩膀很窄;他的手臂修长,而且摇来晃去的垂挂着,但他的手,即使说不上纤细,至少也是小巧的。他的两腿和双股都很瘦削,但是特别长;要不是他那两只支持着整个马马虎虎凑合在一起的身躯的大脚显得更为宽阔,他的一对膝盖可以说是其大无比了。此人的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也只能使他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一件天蓝色的上衣,耷拉着肩膀,下摆又短又大,衬托出一个又细又长的脖子,还有一双更细更长的腿,简直难看至极。他那条淡黄色的棉布裤紧绷着身子,在膝盖隆起的地方,各用一条用得很脏的白缎带扎着,还打了一个大蝴蝶结。他脚套条纹布袜,穿着鞋子,有一只鞋子上还装有一个镀银的踢马刺——这就是他下身的全部装束了。他身上没有一根曲线或者一个棱角是掩饰着的,相反,由于此人的虚荣和无知,而是有意让它们暴露无遗。从他那镶着褪色银线花边的背心大口袋里,鼓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在这样的军营里见到,很可能被误认是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武器。它虽然不大,却曾引起过军营里大部分欧洲人的惊奇,但是有几个本地的军人倒曾使用过它,对它不但不害怕,而且还非常熟悉。他头上戴一顶很大的卷边三角帽,就像近三十年来牧师戴的那种一样,这顶帽子为他那张善良而憨厚的脸增添了一种严肃的神情,而这张脸也正需要这种人工的帮助,以便能配得上人们对它的高度的特别的信任。
普通的老百姓,出于对韦布将军驻地的尊敬,都站得远远的,独有此人却大踏步地走到了那班家仆的中间,凭着一时的好恶,随心所欲地褒贬起那几匹马来。
“朋友,我敢断定,这匹马决不是本地的出产,一定是从外地来的,也许就是从海水那边的小岛上来的吧?”他说,正如他的罕见的长相一样,他的声音也柔和圆润得有点出奇。“我说这话一点儿也没有夸口的意思,因为我到过那边的两个港口:一个是在泰晤士河口上,以老英格兰的首都命名的港口,另一个就是在‘港口’这个字前加一个‘新’字的新港。我曾亲眼看到过那些小帆船和双桅船,就像把一切都齐集到方舟①上去一样,准备开往牙买加岛,去做四脚动物的买卖。可是,以前我从没见到过像《圣经》上的战马那样的良马:‘它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它出去迎接佩带兵器的人。’②‘角每发声,它说,呵哈,它从远处闻着战气,又听见军长大发雷声,和兵了呐喊。’③看来是那种以色列的良种马传到我们今天了。是不是,朋友?”
①见《圣经·旧约·创世记》。世界大洪水时,挪亚遵照神的吩咐,造一方舟,和全家人及飞禽走兽一起进入舟中,躲避洪水。
②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③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他这种独特的见解,说得非常响亮而有力,按理是值得引起别人的一些注意的,但结果并没有人答腔。于是,这个满口《圣经》词句的人只好回过头来,打量着那个他无意中对他说了半天话的、默不作声的人,而且从那人身上,发现了一种新的更值得惊诧的地方。他眼前的这位,就是昨天傍晚把那个不受欢迎的消息带到军营里来的“印第安信差”;他一声不吭地笔直站立在那儿。虽然他看上去态度十分安详,而且由于坚忍自制的天性,对他周围的闹嚷喧哗显然也漠然处之,但在他那种野蛮的平静之中,却隐藏着一股阴沉、凶狠的神气,这模样不仅吸引了此刻审视着他的人,而且很可能会引起更有经验的人们对他的注意。这个土人佩带着自己部落的战斧和猎刀,但是他的神气又不完全像个武士。恰恰相反,他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多半是因为近几天来他极度紧张,而且又找不到时间使自己恢复正常的缘故。他那张凶狠的脸上画着的战斗花纹①,颜色已经有些模糊不清,因而使这张黝黑的脸显得更加狰狞可憎,即使绘画艺术也达不到这样偶然产生的效果。他的眼睛中射出两道炯炯的光芒,仿佛是乌云中两颗闪亮的星星,看起来显得凶暴粗野。他那锐利而带警惕的目光,朝那个惊讶地打量着他的人瞥了一眼,但立刻就狡黠而轻蔑地把视线转了开去,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远方。
①按印第安人习惯,武士出战前都要在脸上和身上画上各种颜色的花纹。
这两个怪人之间的短促、无声的接触,本来也许又会引得这个白人说出点出人意外的话来,可是,正在这时,他的注意力被别的事情吸引过去了。全体家仆的一致行动,以及一阵低声细语,宣告这个队伍等待着她们一到即可出发的人快来了。那个一味称赞马匹的人,急忙退回到一匹低矮、瘦削的牝马旁边,那匹马正在军营附近,摆着尾巴悠闲地啃着枯萎的野草。他将一只胳臂肘撑在一床勉强当做马鞍的毛毯上,在一旁观看这幕出发的情景。而在这匹牝马的另一边,有一匹小马在静静地吃着奶。
一个身穿军官制服的年轻人,领着两个女子来到了她们的坐骑跟前;从装束上看,她们显然有着在森林中艰苦跋涉的准备。其中看上去较年轻的一个——尽管她们都很年轻——天真地任凭清晨的微风,吹开从她獭皮帽上低垂下来的绿色面纱,让人瞥见她那光艳夺目的面容,淡淡的金黄头发,和一对湛蓝的眼睛。她脸颊上的红润比松树梢头西方天际的晚霞更加鲜艳秀丽。那年轻军官扶她上马时她对他的嫣然一笑,也不亚于黎明破晓时那样令人心旷神。冶。另一个女子看来也同样受到年轻军官的细心照顾,但似乎因年龄大了四五岁而比较持重,她隐藏起自己的娇媚,不让士兵们看见。她们俩虽然模样儿同样匀称秀美,不因旅行装束而减色,但是看得出来,她比年纪较轻的那位更加丰满,更臻成熟。
一俟两个女子上马坐定,她们的随从军官也轻身跳上了战马的坐鞍。三人向站在木屋门前送行的韦布将军鞠了一躬,便掉转马头,带着其余人马,朝军营北面的出口缓步而去了。他们中间谁也没有作声,默默地走过了这段短短的路程。可是当年纪较轻的女子,发现那印第安信差忽然溜到她的身边,带领她走上面前的行军道路时,她不由得轻轻地惊叫了一声。那印第安人的使人吃惊的突然行动,虽然没有使另一个女子喊出声来,但她在惊异之下,禁不住也掀开了自己的面纱;当她那对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印第安人从容轻灵的步伐时,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又怜悯。又赞叹、又恐惧的神情。她的头发乌油油的,光亮得就像乌鸦的羽毛。她的皮肤并非棕色,而是显得充满血色,好像是根根血管都充盈得快要爆裂似的。然而她的脸既不粗俗,也不平常,而是端庄尊贵,秀丽绝伦。她好像发觉了自己一时忘情的样子,不觉笑了笑,露出了一排使洁白的象牙也要羞煞的牙齿。她放下面纱,低下了头,默默地骑马前进,仿佛她心不在焉地没有注意到四周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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