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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童年时代撒下种子,此后每天有雨露滋润,恐惧已经在她血管中发芽长大了。她这辈子满脑子都是战争的念头,恐惧聚集在里面,盛开成另一种东西。现在,爱丽丝看着这个女人,她所听到的问题就好像玩具枪砰的一响。

        在斯普林菲尔德的某个地方,只剩下了牙齿。也许有头骨,也许没有。她如果挖得够深,扯开表层,她就能断定牙齿肯定在那里。嘴唇没有了,不能让她像从前那样同另一个女人一起分享了。手指没有了,不能像他托起别人的屁股那样,来托起她的屁股了。现在只有牙齿露出来,再不会有那样的微笑,让她说什么“选择吧”。他作了选择。

        她跟维奥莱特讲的是真话。她从没有拾起过一把刀子。她忽略不说的——那此时澎湃着向她涌回的——也同样是真实的:七个月里的日日夜夜,她,爱丽丝·曼弗雷德,嗜血如命。不是他的血。噢,不是。对于他,她已经打算好了,准备往他的汽车马达里掺糖,用剪刀剪断他的领带,烧掉他的外套,砍烂他的鞋子,撕碎他的袜子。用恶劣的、孩子气的暴力行为来给他捣乱,提醒他。但是没有血。她的焦渴留给了在另一个女人血管里循环的鲜红液体。用一把冰锥子扎进去再拔出来,就能得到它。把一根晾衣绳套上她的脖子,再使出全部力气来勒,爱丽丝能让她吐出血来吗?然而,她最喜欢的那个在夜里“扑通”一声掉进她枕头里的梦,是梦见自己跨上一匹马,骑着它找到那个独自赶路的女人,催马飞奔起来,一直把她踏在四只铁蹄下面,然后再一次又一次跑回来,直到什么都不剩下,只有路上狼藉的尘土标志着那个骚货曾经在那儿存在过。

        他作了选择;她也要这样做。七个月来的每个晚上,她都骑着一匹她从没拥有过、也不知道怎样驾驭的马儿,驰过一个女人,一个冬天穿白鞋子、笑起来声音大得像个孩子、而且从没见过结婚证书的女人抽搐、柔软的身体,此后,也许——也许她会做出点疯狂的事。可是七个月过后,她不得不选择别的东西了。他最喜欢的外套、领带、衬衫。她们建议她不要浪费鞋子。谁也看不见。可是袜子呢?一定要给他穿上袜子吗?当然了,殡仪馆的人说。袜子,当然了。送葬者中有一个是她诅咒和憎恨的敌人,正在往棺材上摆白玫瑰花,还剔掉了一朵和她裙子一个颜色的——这又有什么区别呢。三十年了,他在斯普林菲尔德变成了牙齿,不论是她还是那个穿着不合时宜的裙子的送葬者对此都无可奈何。

        爱丽丝将熨压的烙铁“嗵”地扔下。“你不知道丧失是怎么回事。”她说。对自己的话,她同那个一大早坐在她的熨衣板旁边、戴着帽子的女人听得一样真切。

        那顶从额头上往后推去的帽子,让维奥莱特显出一副疯疯傻傻的模样。爱丽丝·曼弗雷德请她喝了茶,茶叶的镇静作用并没有持续多久。随后,她坐在杂货铺里,一边用吸管吸着麦芽奶昔,一边寻思,到底那另一个维奥莱特会是谁,披着她的皮在大都会里奔波,透过她的眼睛向外偷窥,看见了别的东西。在一个地方,她看到一把寂寞的椅子像个孤儿一样被遗弃在临河的带状公园里,而那另一个维奥莱特看到的则是薄冰怎样使围栏的黑柱子反射出一种武器般的光。在汽车站上,她排在队尾,注意到一个孩子冰凉的手腕从一件太短的、好像是捡来的破旧外套里露出来,那个维奥莱特却“噌”地抢到一个白女人前面,在迟到了四分钟的电车上占到了座位。要是她扭过头,不去注意透过餐馆的窗户向她看来看去的面孔,那个维奥莱特就会听见厚玻璃板在三月凛冽的风中毕剥作响。她忘记了开锁时钥匙该朝哪边转;那个维奥莱特不仅知道那把刀子在鹦鹉笼子里而不是在厨房的抽屉里,那个维奥莱特还记得她不记得的事:几个星期之前用那把刀子从鹦鹉的爪子和嘴上刮下大理石粉。她找那把刀子已经找了一个月。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把它弄到哪儿去了。可是那个维奥莱特知道,而且一下子就找到了它。她还知道丧礼将在哪里举行,尽管回头一想,它也只能在两个地点中的一个举行。然而,那个维奥莱特知道是两个地点中的哪一个,并准时赶到了那儿。刚好在盖棺盖之前,在要昏倒的人们昏倒了、穿白裙子的女人们正给他们扇扇子的当儿。那些抬棺人,与死者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们——从死去的姑娘中学班级里来的,新剃了头,戴着雪白的手套——也聚到了一起;他们先是聚成六个人一组,然后分成两列,每列三个人,从后面集合的地方沿着通道走过来,围住了棺材。就是这些人,那个维奥莱特必须把他们推到一边,好让自己挤进身去。他们的确动弹了,闪到了一边,心想,也许这是个什么急于表达的临别示爱之举,以后可就没机会了,也可能会忘记那张叫人珍爱的安眠的脸庞呢。抬棺人在她下手之前看到了刀子。她还没有搞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抬棺材的小伙子们强壮的手——这些手指节强健,是抬大理石和钢条练就的,把雪团捏得像子弹一样有力练就的,多年来用球棒把棒球击过小汽车前盖、击到高墙围着的宅院里面,甚至打进敞开的窗户、打进住在四层以上的人们关着的窗户练就的;小伙子们攀上高架铁路桥的铁栏杆时这些手能经住他们整个身体的重量——这些手就伸向了刀子。她已经至少有一个月没看见这把刀子了,现在却惊奇地发现它正指着那个姑娘傲慢、神秘的脸。

        刀子飞了出去,在她的耳垂下面扎出一个小坑,就像皮肤上的一个褶子,根本算不上破相。她本可以就此罢休,可是那个维奥莱特不满意,她几乎跟那些双手强壮的抬棺材的小伙子打了起来,而且有的是时间对付他们。他们得马上忘掉这是个五十岁的女人,穿着件毛领外套,帽子拉得这么低、遮住了右眼,能否看见教堂的门都成问题,就更别说瞅准地方下刀子了。他们得放弃这一辈子受到的尊敬长辈的教育了。其中有从老辈人那里得到的教诲,这些老人用颜色浅得像牛奶一般的眼睛紧盯着他们所做的一切,评头论足,还彼此议论纷纷。一些教诲是从不算太老的老人(比如她)那里得到的,这些人可能是他们的姨妈姑母、他们的祖母、他们的母亲或是他们母亲的好朋友,不仅会告他们的状,还能教训他们;她们能从方圆两个街区之内任何一个窗口、门洞里或路边石上大喊一声“别瞎胡闹了”,用一句话让他们冷静下来。然后他们就会停止瞎胡闹,或者躲到楼下的树干后面,或者到一个僻静的公园里去,或者更好的是,到高架铁路桥没有灯光照着的阴影里去,这种事那些女人是绝不会允许的,不论是谁家的孩子。可他们还是这样做了:忘掉了一直以来受的教诲,一心一意地对付这宽宽的明晃晃的刀子,因为,谁知道呢?也许她脑子里想戳上不止一刀呢。否则的话,他们也许就得在晚饭桌上畏畏缩缩地试图向这些女人解释,或者,老天爷啊!向男人们,父亲们和叔叔们,表亲、朋友和邻居们解释,他们为什么像电线杆一样戳在那里,听任这个穿毛领外套的女人耍弄他们,并且毁了他们戴上白手套去做的体面工作。他们必须在她打人骂人之前把她按倒在地上。制止从她嘴里发出的属于某种长着毛皮的东西、而不属于穿外套的人的声音。

        这时,皱着眉头的男人们加入了抬棺材的小伙子的行列,把那个又踢又嚎的维奥莱特抬了出去,而与此同时她自己却惊诧不已地看着。离开弗吉尼亚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这样强壮过了,那时她像个十足的男人一样装干草、赶骡车。可是在大都会做了二十年的头发,把她的胳膊变软了,过去手掌和手指上结满的老茧都化掉了。就像鞋子搞掉了她光脚上的糙皮一样,大都会搞垮了她曾经夸口的脊背和臂力。即便如此,一种维奥莱特还没有失去的力量,依然让抬棺材的小伙子,还有皱眉头的男人们,遭了不少罪。

        那个维奥莱特本来不该把鹦鹉放走。它忘了怎么飞,待在窗台上直哆嗦,可当她被长着强壮双手的小伙子和皱着眉头的男人们扔了出来,从葬礼上跑回家以后,“我爱你”偏偏是维奥莱特不能忍受的声音。她在屋子里踱步的时候尽量不去看它,可那鹦鹉看见了她,透过窗玻璃微弱地叫了一声“爱你”。

        乔自打元旦那天起就不见了,当天夜里或第二天夜里都没回来吃她做的苦豌豆。吉斯坦和斯塔克顺路来打听他,说他们星期五打不了牌了;维奥莱特瞪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尴尬地赖在客厅里。于是,她知道那鹦鹉还在,因为她不停地出房门上楼下楼,到前门去看乔是不是从街上回来了。她凌晨两点跑一趟,四点再跑一趟,向着黑黢黢的大街张望,街上冷冷清清的,只有两个警察和在雪地里撒尿的猫。那只鹦鹉打着哆嗦,黄绿相间的脑袋老半天才动一下,每次都对她说:“爱你。”

        “走开,”她对它说,“滚到别处去!”

        第二天早晨它的确走了。她只看见台阶下面的地下室里有一根带点绿颜色的淡黄色羽毛。她从没给它取过名字,这些年来一直叫它“我的鹦鹉”。“我的鹦鹉。”“爱你。”“爱你。”狗把它叼走了?哪个走夜路的人把它抓住,带到了一所既没安镜子、也不能为它常备一份姜饼的房子里?要么就是它全明白了——她一叫“我的鹦鹉”,它就说“爱你”,而她从没对它这么说过,甚至没有花心思给它起个名字——就想办法用六年来没使用过的翅膀飞走了。那对翅膀由于久不使用而变得僵硬,在一间没有风景可言的公寓的灯光下变得迟钝了。

        麦芽奶昔喝光了。尽管她的肚子胀得好像要开线了,她还是又叫了一杯,拿到过期杂志架后面那些小桌子中的一张上。达基把桌子放在那里是违法的,因为按法律规定,他要是这样做,就把这个地方变成餐馆了。她可以坐在那儿看着泡沫消失,一根根冰淇淋失去棱角,变成柔软发亮的球,就像留在盛满水的肥皂盒里的肥皂块。

        她本来想带一袋“狄医生益气增肥大补粉”来,搅到麦芽奶昔里面,因为光喝奶昔好像不怎么管用。她连刚来这里时的屁股都耗尽了,就像她脊背和胳膊上的力气一样。也许那个维奥莱特,知道杀猪刀在哪儿、也有力气使刀子,还长着她失去的屁股。可要是那个维奥莱特既健壮又长屁股,她干吗要为企图杀一个死去的姑娘而骄傲呢,她的确骄傲了。无论她什么时候想起那个维奥莱特,以及那个维奥莱特通过她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一切,她都知道那里没有耻辱,没有丑恶。那耻辱只属于她自己,所以她藏在架子后面,在达基非法安置的小桌子上用吸管摆弄着一杯巧克力麦芽奶昔。她自己本可以是十八岁,就像杂志架旁读《科利尔之家》、在杂货铺里消磨时光的那个姑娘。

        多卡丝活着的时候喜欢《科利尔之家》吗?《自由杂志》呢?留金色短发的白种女士们赢得了她的心吗?穿着高尔夫球鞋和V字领毛衣的男人们呢?他们又怎能吸引她呢,要是她发现自己陷在一个能做她父亲的男人身上不能自拔?一个不是拿着高尔夫球杆、而是拎着一个“克里奥佩特拉”牌化妆品样品箱的男人。一个上衣口袋里露出的不是轻质棉手帕、而是红底白点大手帕的男人。在冬日寒冷的夜晚,他钻被窝之前是求她用自己的身体把床上他那边给焐热了,还是他给她焐被窝?他可能让她把勺子伸到他的冰淇淋杯子里,刮掉化了的部分;当他们坐在林肯剧院的黑暗之中,他不会在意她把手伸进他那桶爆米花里,抓出整整一大把,这狗娘养的。当收音机里播《翅膀飞过约旦》时,他可能会把音量调低,这样他就能听见她跟合唱队一起哼唱,而不是调得太高,淹没了她那翻版的“把我的身体放倒”。还可能扭过下巴对着灯泡,让她用手指甲把那根卡在毛孔里的胡子抠出来,这臭狗。还有一件恶心事。(麦芽奶昔现在成了汤了,又滑又凉。)他在一个月内卖掉了所有存货,因而赢得了价值二十五美元的一盏蓝灯罩闺房台灯和一条淡紫色仿缎连衣裙作为奖金——他把那些都给了她吗,那个小母牛?星期六带她去“靛青”夜总会,坐在紧后头,这样他们既能听到宏伟的音乐,同时又能待在黑暗处;他们坐在一张桌面漆黑光滑、桌布雪白洁净的圆桌旁,喝着烈性杜松子酒,里面放了那种甜甜的红色东西,因而看上去好像她那样一个不该叫烈酒的姑娘应该叫的苏打汽水。她端着一只杯口比底座宽、中间像花一样支着一根小花茎的玻璃杯,从杯沿呷着酒,而她那只没拿着花状杯子的手在桌子底下,在他的大腿、他的大腿、他的大腿、大腿、大腿上打着拍子;他还给她买了内衣,针脚缝得好像玫瑰花蕾和紫罗兰,紫罗兰,你知道么,她穿上给他看,那么薄,在一间不能指望暖气一下午都供热的屋子里也太冷了,而那时候我在哪儿呢?在冰面上一步一滑地忙着赶到某个人家的厨房里给她们做头发?在一个门洞里躲着寒风等电车?不管在哪儿都很冷,我也很冷,可没有人早早地爬上床为我焐热一块地方,或者绕过我的肩膀把被子拉上来掖到我的脖子下面,甚至掖到我的耳朵下面,因为有的时候天气是那么冷;也许就是因为那个,那把刀才在她耳垂旁边的领口上卡住的。就是因为那个。就是因为那个,才要费那么大力气把我摔倒,把我按住,让我离开那个棺材,棺材里面躺的就是她,那个小母牛,抢走了属于我的东西,那可是我挑的、选的、决定拥有和抓住的,不成!

        那个维奥莱特不是什么披着我的皮、使着我的眼睛,在城里奔波、满街乱跑的人,狗屁,不,那个维奥莱特就是我!那个在弗吉尼亚拖运干草、拉着缰绳赶一辆四驾骡车的我。我曾经半夜三更站在甘蔗田里,沙沙作响的声音淹没了蛇滑行的声音,我静悄悄地站在那里等他,一点动静不敢出,以免他就在近旁而我却错过了他,就让蛇见鬼去吧,我的男人要来见我了,有谁、有什么能把我和他分开?好多次,好多次,我身上挨了鞭子,是那个阴阳怪气的白鬼打的,因为第二天早晨我在田里迟了到。好多次,好多次,我把两倍于所需的木头劈成劈柴,来确保那些白佬有足够的柴火烧,不至于到处喊我,因为我决心要去会我的乔·特雷斯了,什么都不管不顾,爱干吗干吗,能干吗干吗,他是我的乔·特雷斯。我的。我是从所有人中间把乔挑出来的,他与众不同,能让人半夜三更站在甘蔗中间,让任何一个女人在大白天梦见他,结果害得她把车赶出了大道,还得费劲地让骡子回到大道上。任何一个女人,不只是我。也许她看见的就是那个。不是那拖着个样品箱的五十岁男人,而是我的乔·特雷斯,我那体内蕴藏着光的弗吉尼亚的乔·特雷斯,肩膀瘦得像剃刀一样锋利,用颜色不同的两只眼睛看着我,而且从来对别人视而不见。她可能看着他、然后就看到了那个?

        在“靛青”的那张桌子底下,她敲着他那软得好像婴儿的大腿,但那时感觉到它以前的样子了吗,皮绷得那么紧,几乎要裂开,让铁一般的肌肉迸出来?她感觉到那个,了解那个吗?那个,还有其他的事情,我本该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对我藏着掖着的秘密事,或者我没注意到的事?是因为那个,他才让她把他那一品脱冰淇淋四周化掉的部分刮掉,让她把手伸进他的黄油咸爆米花桶里随便抓的吧。像她那样一个年轻姑娘,刚出高中校门,头发没有编成辫子,头一回搽了口红,穿了高跟鞋,她看见了什么?他又看见了什么?一个黑皮肤换成深黄色皮肤的年轻的我?一个短发换成波浪长发的年轻的我?要么根本就不是我。是一个他在弗吉尼亚爱过的我,因为那个多卡丝姑娘与那儿根本无关。是因为那个吗?是谁呢?他在甘蔗田里跑进黑暗中去会我的时候想的是谁呢?一个金色的人吗,就像我自己的那个金色少年?我从未见过他,少女时代却给他撕了个粉碎,就好像我们真的曾是最最相爱的情人。帮帮我,上帝,如果是因为那个就帮帮我吧,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更爱他,特鲁·贝尔除外,一开始就是她使我迷上他的。事情就是那样的吗?他站在甘蔗中间,企图捕获一个就要会面的姑娘,可他的心什么全明白,而我呢,死缠着他,却希望他就是那个我也从未见过的金色少年。也就是说,从最一开始我就是个替身,他也一样。

        我变得沉默了,因为我不能说的东西总是从我嘴里冒出来。我变得沉默了,因为我不知道我的双手在一天的工作干完之后会干些什么。在我身体里发生的事,我想与我无关,也与乔无关,因为我只需要用随便哪一种方式抓住他,而发疯会使我失去他。

        坐在杂货铺稀薄、刺眼的光线里,在一个高脚杯里鼓捣着一把长勺,这让她想起了另一个在桌旁假装从杯子里喝东西的女人。她的母亲。她可不想那样。哦,永远不想那样。在月光下,独自一人坐在桌子旁,从一只白瓷杯里没完没了地呷着煮好的咖啡,全喝光了就假装在呷,等着早晨来临。那时男人们就来了,他们说话声音很低,就好像屋里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别人,在我们的东西里挑来挑去,拎出他们想要的——他们说那是属于他们的,尽管我们用来做饭,在里面洗床单,坐在上面,在上面吃饭。那是在他们拖走了犁、镰刀、骡子、母猪、搅乳机和轧牛油机之后。然后他们就进了房子,我们这些小孩子全都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上盯着看。他们到了桌子旁边,我们的母亲正抱着一个空杯子坐在那里。他们从她身子下面把桌子抽走,然后,她正在那儿自己坐着呢,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手里拿着杯子,他们又回来倒空了她坐着的椅子。她没有马上跳起来,所以他们晃了晃椅子,但她还是坐在上面——怔怔地看着前方——他们就把她倒了出去,就像你要把猫弄到座位下面,可又不想碰它、也不想把它拎起来抱在怀里时做的那样。你把它向前倒,它就落到了地上。如果是只猫,是不会有什么伤害的,因为它有四条腿。可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就会向前摔倒,在地上待一会儿,盯着杯子,杯子可比她结实,起码没碎,就在她的手边不远处躺着。恰好够不到。

        她们一共姊妹五个,维奥莱特排行老三,五个人最后全都进了屋,叫着妈妈;每一个都进来叫了,直到她答了声“啊哈”。她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再没听见她说过别的什么,那时候,她们挤在一间废弃的窝棚里,完全靠着几个一八八八年留下来的邻居接济——这些人没有西迁到堪萨斯城或者俄克拉荷马,北移到芝加哥或者印第安纳州的布鲁明顿。是通过最后离开、要到费城去的一家人,罗丝·蒂尔穷困潦倒的消息才传到了特鲁·贝尔那里。留下来的那些人带来了家什:一张草床、一只锅、一些蛋糕和一桶牛奶。还带来了劝告:“别让这个打击你,罗丝。你还有我们呢,罗丝·蒂尔。想想孩子们吧,罗丝。他可没给你什么让你承受不了,罗丝。”他没给吗?也许这一回他给了。判断错了也理解错了她的那根脊椎骨。这一回。这里,这一根脊椎骨。

        罗丝的母亲特鲁·贝尔听说这事以后就来了。丢下了她在巴尔的摩的轻闲工作,把十枚鹰币分开来缝进了自己的裙子里好让它们不出声,回到魏斯伯尔县一个名叫罗马的小地方来当家。小姑娘们立即爱上了她,一切都恢复了完整。慢慢地但是稳稳当当地,大约用了四年时间,特鲁·贝尔把一切都搞得井井有条。然后罗丝·蒂尔跳了井,错过了所有的美事。罗丝的葬礼过后两个星期,她的丈夫满载着带给孩子们的金锭、带给女人们的两美元银币和带给男人们的蛇油到家了。他给罗丝·蒂尔带来了一个绸子的绣花枕头,让她坐沙发(在当时谁都不曾有过)时后背有个靠着的东西,不过,给松木盒子里的她垫脑袋倒真合适——要是他回来得及时的话。孩子们吃着金锭里的巧克力,还把那美妙的糖纸当成钞票互相买芦笛和钓鱼线。女人们要先咬上一咬,才把银元紧紧地拴在衣服里。特鲁·贝尔除外。她捏着那钱,来来回回看着银币和她的女婿,摇摇头大笑起来。

        他听说了罗丝做下的事,说道:“见鬼。噢,见鬼。”

        二十一天之后他又走了。维奥莱特和乔结婚后住在大都会,她听一个妹妹说,他又这样干了一回:带着财宝到罗马来,口袋坠得沉甸甸的,头上的帽子底下也塞着掖着。他的还乡之行既大胆又秘密,因为他已经混进了“重新调整者党”,同他们打成一片;当地主们的口头警告不起作用的时候,一次武力警告达到了目的,他被说服搬到别的地方,随便什么地方去。也许他打算想法子把她们全都接出去;与此同时,他多年来完成了一次次异常危险和美妙的还乡,虽说周期变得越来越长;他仍活在人世的可能性也变得越来越渺茫了,一厢情愿从来是不管用的。每时每刻,下一个冷冽的星期一或是一个酷热的星期天夜里,他都可能会来,在大路上吹起猫头鹰叫声般的口哨,嘲讽的、大胆的钞票从帽子里支棱出来,塞在裤脚卷边和鞋里。他的外套口袋里塞满了大把大把的糖果,还有一罐弗丽达牌埃及头油。一瓶瓶裸麦威士忌、催泻剂和能想象出的各式花露水在他的破毡提包里相互碰得叮当乱响。

        他现在该有七十多岁了,动作肯定更慢了,也许牙齿也掉了,过去他露齿一笑那姊妹几个就会原谅他。可是对维奥莱特来说(对她的姊妹们和那些留在县里的人也一样),他正在外头的什么地方积聚和储存着欢乐,为的是在乡亲们中间分发。谁能让他停下来呢,这个大胆的、每天都过生日的男人,他发放的礼物、讲的故事让她们着迷,一时把空荡荡的碗柜和贫瘠的土地都给忘了,要么就相信一个孩子的腿不久后就会自己伸直。忘了他一开头为什么离去,不得不偷偷溜进自己的家乡。有他做伴,健忘好像花粉一样飘落。可是对维奥莱特来说,那花粉从来不曾将罗丝抹去。在这个有名无实的父亲令人欢欣的复活当中,维奥莱特欣然接受了他那亦真亦假的慷慨大方,但从没忘记罗丝·蒂尔,从没忘记她纵身投入的地方——那个地方是那么窄、那么黑,后来看见她在一个木头盒子里伸直了身子,才让人纯粹放松下来,长出一口气。

        “感谢上帝赐予生命,”特鲁·贝尔说,“感谢生命赐予死亡。”

        罗丝。亲爱的罗丝·蒂尔。

        那是怎么一回事,我纳闷,她不能忍受、不能再次经历的那最后一件事是什么?是衬衫最后洗得太烂,烂得没法再补了,于是成了抹布吗?也许是关于落基山里的四天绞刑的消息传到了她耳朵里:星期二开始绞男人,两天以后绞女人。要么就是那则新闻,说的是合唱队里年轻的男高音给人截了肢,绑到一根木头上,他的奶奶不肯扔掉他兜满屎尿的裤子,一遍又一遍地洗,虽说污渍在洗第三遍的时候就掉了。他们让他穿着他哥哥的裤子下葬了,然后老太太又浇了一桶清水。也许是在热望(过去曾经是希望)失去了控制的夜晚过后的早晨?当时渴望攫住了她,然后将她抛开,最终跑掉,保证会回来像拍一只印度橡皮球一样再来拍打她吗?要么,是他们把她从中倒出去的那把椅子?也许她倒在地上,躺在那儿,当时就决定了要这样做。总有一天。在特鲁·贝尔来接班的日子里拖延了四年,却将地板记成了一扇门,紧闭着,上了锁。透过一只摔不碎的瓷杯看到了凄凉的真相?等待时机,直到那一刻回转——带着它全部的隐痛,带着满腔愤怒——她就能够转身离开那扇门、那只杯子,朝着那在井中发出召唤的无限走去。那会是什么呢,我纳闷?

        特鲁·贝尔在那儿,吃吃地笑着,非常称职,借着火光缝补衣裳,白天就侍弄园子,收摘果实。往女孩们的伤口和擦破皮的地方倒芥末茶,用她在巴尔的摩的见闻和她照看的那个孩子的迷人故事来让她们安心干活。也许就是那个:罗丝·蒂尔知道自己的女儿们终于得到了很好的照顾,比她自己照顾得更好,她就得以摆脱时间,那不再流淌的、在他们将她从自己的厨房餐椅上倒掉的一刻停滞不前的时间。于是她投了井,错过了所有的美事。

        维奥莱特从中得出的重大教训,最大的教训,就是永远永远不要孩子。不管发生什么,决不要有一双小黑脚叠在一起,一张饥饿的小嘴叫着:妈妈?

        维奥莱特长大以后,在她所生长的地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那口井吸食着她的睡眠,可是离去的想法让她害怕。是特鲁·贝尔逼她走的。巴勒斯坦有顶好的棉花作物,方圆二十英里的人们都来摘棉桃。有传闻说年轻女人的工钱是十美分,男人的工钱是二十五美分。一连串坏天气毁掉了所有的期望,然后才来了这么一天,棉朵绽放得又肥又白。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地主眯起眼睛,吐了口唾沫。他的两个黑人长工在田埂间走着,摸着柔软的棉朵,用手指捻着泥土,试图解开天空之谜。然后是一天清新的小雨,四个又干又热的晴天,整个巴勒斯坦布满了他们所见过的最干净的棉花。比丝还要柔软,冒出来得这么快,多年以前放弃了田地的象鼻虫都来不及赶回去。

        三个星期。必须在三个星期之内采摘完毕。方圆二十英里内所有长手指头的人都来了,就地受雇。有人说,如果是你自己种的,九美元一包,要是你有一个白人朋友拎去估价,就是十一美元一包。至于采棉桃的人,女人一天付给十美分,男人二十五美分。

        特鲁·贝尔打发维奥莱特和她的两个妹妹乘上第四辆大车走了。她们坐了一整夜,黎明时分集合上工,发给什么就吃什么,晚上跟当地人共享草地和星星,那些人觉得根本没必要走那么远的路,回家睡五个小时的觉。

        维奥莱特没有干那个活的才能。她已经十七岁了,却跟在十二岁的孩子后面——在一行人中排在最后一个,要么就在别人沿着田埂返回时同他们相遇。因此她被安排去扫尾,从挂着几朵次等棉桃的棉枝细杈上二次采摘,那是比她的手更麻利的手采剩下的。她出尽洋相,让人笑得直流眼泪,差不多已经决定了要想办法回罗马去了;这时候一个男人从她头顶的树上掉下来,摔到了她身边。她已经躺了一个晚上,绷着脸,局促不安,离开她的妹妹们一小段距离,但不是太远。没有远到假如树上原来净是些吊儿郎当打发夜晚的游魂的话,要迅速爬回去的地步。她选中的那块铺毯子的地方,就在环绕棉田的树林边缘一棵英俊的核桃树下。

        那“咚”的一声落地的不可能是一只浣熊,因为它嗷嗷直叫。维奥莱特滚到一旁,吓得不敢出声,只是四脚着地爬起来,准备逃开。

        “以前从没发生过,”那男人说,“我每天晚上都在上面睡觉。这是我第一次摔下来。”

        维奥莱特看得见他坐着的轮廓,还看见他在揉自己的胳膊,然后揉脑袋,然后又揉胳膊。

        “你在树上睡觉?”

        “要是我能给自己找到一棵特别棒的。”

        “没人睡在树上。”

        “我就睡在树上。”

        “听起来挺笨的。上面可能会有蛇。”

        “这儿周围的蛇夜间可是在地面上爬的。现在说吧,谁是笨蛋?”

        “差点儿砸死我。”

        “可能还会的,要是我的胳膊没受伤的话。”

        “受伤才好呢。你早上就什么也摘不了,也爬不了人家的树了。”

        “我不摘棉花。我在弹棉机房干活。”

        “那,趾高气扬先生,你在这儿像只蝙蝠似的睡在树上是做什么?”

        “对一个受了伤的人,你就没一句好话吗?”

        “对喽:找别人的树去吧。”

        “你那意思好像树是你的。”

        “你那意思好像是你的。”

        “就算咱俩平分吧。”

        “我可不答应。”

        他站起来,先甩了甩腿,然后才试着使劲,一瘸一拐地走到树跟前。

        “你可不能爬回到我头顶上去。”

        “拿我的油布吊床去,”他说,“带子断了。就是它闹的。”他在夜色中扫视着树枝的远端。“看见了吗?就在那儿。就在那儿吊着呢。没错。”然后,他背靠树干坐了下来。“可是,得等天亮了。”他说道。维奥莱特总是相信,由于他们的第一次谈话是在黑暗中开始(两个人能看到的只是对方的轮廓)、在一个绿白两色的黎明结束的,夜晚对于她就再也不同寻常了。她再也不会被一口窄井的拉扯惊醒了。再也不会带着早晨发现罗丝·蒂尔扭曲在水里、变得那么小的时候那种悲哀的余绪面对第一缕阳光了。

        他叫约瑟夫。甚至还在太阳升起之前,当它仍旧藏在树林后面、但是正在使世界的绿色和炫目的白棉田在红色地平线的裂缝映衬下变得更为新鲜的时候,维奥莱特就认准他了。难道他实际上不是掉到她的怀里的吗?难道他没有留下吗?待了整整一夜,遭到她的抢白、埋怨、嘲笑、解释,却一直在说话,在黑暗中同她说话。在日光中他的点点滴滴都显出来了:他的微笑,他那神情专注的大眼睛。他无纽扣的衬衫敞开着,在腰际打成一个结,露出胸脯,她想要那个胸脯做自己光滑的枕头。他的大腿,他那平端着的肩膀,他下巴的线条以及长长的手指——她全要了。她知道自己肯定在朝他目不转睛地看,也试图把目光移开,然而他那两只眼睛反差很大的颜色每次都将她的目光吸引回来。听到干活的人们开始起身、盼着人家招呼吃早饭、跑到树林里方便、用早晨的声音嘟嘟囔囔,她越来越着急——可就在这时他说道:“我今天晚上还回我们的树上来。你睡哪儿?”

        “树下面。”她说着从三叶草丛里站起来,像个有要事在身的女人一样。

        她并不担心应当把自己的两美元十美分取回来交给特鲁·贝尔的三个星期里会发生什么。结果,她把钱和妹妹们一道送了回去,自己则留在附近找工作。工头助理看她汗流浃背地装包、速度跟孩子差不多,对她没什么信心,但她突然高声表示自己决心已定。

        她搬到泰勒尔,跟一家六口一起住,什么零工都做,就为了时时刻刻尽可能同乔待在一起。就是在那儿,她变成了一个健壮有力的年轻女人,赶骡子、打草捆、劈木头,样样干得跟男人一样好。就是在那儿,她的手掌和脚底板长了茧子,手套和鞋子都不能比。都是为了乔·特雷斯,一个双色眼睛的十九岁小伙子,他跟收养他的一家人住在一起,弹棉花,伐木,种甘蔗、棉花、玉米,需要的时候就屠宰、耕地、打鱼、卖皮革和捕猎——而且心甘情愿。他热爱树林。热爱它。所以,让他的家人和朋友吃惊的并不是他同意娶维奥莱特为妻,而是十三年后他同意带她去巴尔的摩,据她说那里所有的房子都有独立的房间和自来水——不用你去打水。在那里,黑人男子在港口干活,从比教堂还大的轮船上卸货,一天挣两美元五十美分;别人开车到你家门口接你,把你送到你要去的地方。她描述的是一个二十五年前的巴尔的摩,一个不论她还是乔都租不起房子的住宅区,可是她不知道那个,而且一直不知道,因为他们最终去了大都会。他们的巴尔的摩之梦被更强大的梦取代了。乔认识一些住在大都会的人,还有一些去过那儿、然后带着让巴尔的摩相形见绌的传说回家来的人。干轻闲工作就能挣钱——在大门前面站一站,用托盘送送食物,哪怕给陌生人擦擦鞋子——你一天里挣的钱比他们在整整一个收获季挣的还多。白人们简直是在把钱扔给你——就因为你热心帮忙:给出租车开开门,拎拎行李。还有,随便一件你拥有、做出或是捡到的东西都能拿到大街上去卖钱。事实上,有的街道所有店铺都归黑人所有;整街整街的黑人俊男美女整宿开怀大笑,整天赚钱。钢铁的小汽车满街飞跑,他们说,你要是攒够了钱,你也可以自己搞一辆,哪儿有路就开到哪儿去。

        乔哈哈大笑听着这些故事听了十四年。可是他也抗拒着它们,直到有一天,他突然间改变了主意。没人知道,甚至连维奥莱特也不知道是什么让他离开了他的田野、树林和隐秘孤寂的山谷。让他放弃了他的钓鱼竿、他的剥皮刀——他的所有工具,只留了一件,并且借了一只皮箱装他们的东西。维奥莱特始终不知道是什么惹火了他,搞得他想要——非常突然,却比大多数人来得都迟——搬到大都会去。她猜想,那顿让所有人都心痒难搔的晚餐一定跟乔改变主意有关。要是布克尔·t在一个被称作首都、离特鲁·贝尔度过一段如此美妙时光的地方不远的城市里,到总统家里坐下来吃上一份鸡肉三明治,那么,所有事情一定会很圆满,很圆满。他带着他的新娘坐上了一列足够刺激、能让他们的眼珠子掉出来的火车,一路舞进了大都会。

        维奥莱特以为它会令他们失望,它会不如巴尔的摩可爱。乔坚信它会是完美的。他们用一只手提箱提着全部家当到达的时候,两个人都立即明白,完美这个词不够恰当。它比完美更棒。

        乔也不想要孩子,这样,所有的流产——两次在田里,只有一次是在床上——与其说是丧失,还不如说是不便。再说没有孩子对于城市生活会好得多。早在一九○六年,当他们刚刚抵达火车站时,两个人遇见带着小孩、把他们像念珠一样串在手提箱上的女人们,脸上的微笑里就透着同情。他们喜欢孩子,甚至爱他们。尤其是乔,对付他们可有一套。可他们俩谁也不想找那个麻烦。然而,多年以后,当维奥莱特四十岁的时候,她已经在盯着小孩子们看,在圣诞节展销的玩具前面踯躅不前了。要是一个孩子挨了骂,要是一个女人抱孩子的样子别别扭扭或者漫不经心,她总是气不打一处来。她烫头发烫得最糟的一次就是在一个把孩子横在膝盖上的顾客鬓角上。那女人用手拍着、用膝盖摇晃着那小男孩,搞得维奥莱特迷迷瞪瞪的,都忘了她自己手里还拿着烫发火剪呢。那个顾客缩了一下,皮肤马上变了颜色。维奥莱特喃喃地道歉,那女人还觉得挺满意的,直到她发现整整一卷头发都给烧焦了。皮肤愈合了,可她的发际上留下一块空白……维奥莱特不得不免了她的钱,好让她闭嘴。

        渐渐地,热望变得比性爱更难对付了:一种令人心跳气短、不能控制的饥渴。她在它的奴役下变得绵软,在一种消除它的努力中变得僵硬。那个时候,她给自己买了一件礼物,把它藏在床下,忍不住的时候就偷偷拿出来。她开始想象最后流产的那个孩子现在该有多大了。一个女孩,也许是。当然是一个女孩。她会更喜欢谁呢?她说话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断奶之后,维奥莱特会往小女婴的食物上吹气,为那张娇嫩的嘴把它吹凉。再过一阵子,她们会一起唱歌,维奥莱特唱低声部,那女孩唱甜蜜的高声部。“你不记得了吗,很久以前,有两个小宝贝,他们的名字我不知道,在一个明媚的夏日他们神魂颠倒,迷失在树林里。我听人们说太阳落山了,星星放出光芒。可怜的宝贝们躺在树林里死去了。他们死的时候,一只通红的知更鸟将草莓叶子盖在他们头上。”噢。噢。再以后,维奥莱特就会把她的头发做成现在女孩子们的样子了:短发,眉毛上留着纸一般有棱有角的刘海儿?耳边垂着发卷?把旁边削成剃刀一样薄?把头发烫成精致的波浪形?

        维奥莱特沉醉其中,梦得很深。就在她的乳房最终平得不再需要束胸布(年轻女人裹上它,来炫耀那一副文弱男孩似的胸脯)的时候,就在她的乳头不再尖尖的时候,母性的饥渴像一把锤子一样击中了她,将她击倒击垮。当她醒来时,她的丈夫已经开枪打死了一个姑娘,那姑娘年轻得足以做她拼命为之设计发式的那个女儿。是谁躺在那个棺材里安眠?是谁在那张相片上醒着,摆着姿势?是那个诡计多端的母狗,没有考虑一丁点儿维奥莱特的感情,闯进了一个人的生活,想要什么就拿什么,根本不计后果?还是妈妈的宝贝闺女?她到底是那个抢走她男人的女人,还是那个逃出她的子宫的女儿?用肥皂水、盐水和蓖麻油给冲走了。也许是让这样一个暴戾的家庭给吓坏了。她没有意识到,要是堕胎失败,要是她挺住了妈妈造的毒药和妈妈急切的拳头,她就会拥有大都会最漂亮的头发了。结果呢,她却游荡在陌生人家的孩子们胖胖的膝头间。在商店橱窗前,在太阳地里搁上一分钟的婴儿车旁。她没有想到,不管是母狗还是小可爱,她们俩,母女二人,可以一起逛百老汇,向时装猛送秋波。可以坐在一起,舒舒服服地在厨房里,让维奥莱特给她做头发。

        “再有一次,”她对爱丽丝·曼弗雷德说,“再有一次,我也会爱她的。像你那样。像乔那样。”她将外套的翻领拽紧,不好意思让女主人拿去挂起来,唯恐她看见衬里。

        “也许,”爱丽丝说,“也许吧。不过,你现在永远不会知道了,是不是?”

        “我以为她会很漂亮。相当漂亮。她可不漂亮。”

        “要我说,够漂亮的了。”

        “你说的是头发。肤色。”

        “别告诉我我说的是什么。”

        “那是什么?他看上她哪儿了?”

        “你可真丢人。你这样一个成年女人却问我那个。”

        “我一定要知道。”

        “那你问真正知道的人去呀。你每天都见他。”

        “别发火啊。”

        “我想发就发。”

        “好吧。可我不想问他。我不想听他的那一套老生常谈。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宽恕就是你想要的,我不能给你那个。我没那么大的权力。”

        “不,不是那个。不是宽恕。”

        “那是什么?别可怜兮兮的。我可受不了你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听见没有?”

        “咱们差不多是一个年代出生的,我和你,”维奥莱特说,“咱们都是女人,我和你。跟我讲点实话吧。别光说我是个大人、应该知道。我不知道。我五十岁了,可我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和他在一起吗?我想我是愿意的。我愿意呃,我不总是现在我愿意了。我想在这辈子长点肥肉。”

        “醒醒吧。管他肥瘦,你只有一个。就是这话。”

        “你也不知道,是吗?”

        “我知道的足够让我懂得怎么做人。”

        “就是那个么?那就是它的全部吗?”

        “那就是什么的全部?”

        “哦呸!成人在哪里?我们就是吗?”

        “哦,妈妈。”爱丽丝·曼弗雷德脱口而出,然后捂住了嘴。

        维奥莱特的想法也是一样的:妈妈。妈妈?就是在这儿吗,你要去做事却做不下去了?没有树的阴凉地,你知道没有人爱你、也永远不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爱你的地方?除了说话、一切都结束了的地方?

        这时她们将目光从彼此那里移开。沉默持续着,持续着,最后爱丽丝·曼弗雷德说道:“把外套给我。那衬里我再也看不下去了。”

        维奥莱特站起身脱下外套,小心翼翼地将胳膊从磨破了的绸面衬里中间抽出来。然后她坐下来,看着这个裁缝开始缝补。

        “我能想到的只有对他不忠,像他对我那样。”

        “蠢货。”爱丽丝·曼弗雷德说道,然后揪断了线。

        “要是我这辈子靠他生活,就没法点名责怪他。”

        “可他能点你的名。”

        “随他点吧。”

        “你以为那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维奥莱特没有回答。

        “那让你得到你丈夫的注意了吗?”

        “没有。”

        “打开我外甥女的坟墓了吗?”

        “没有。”

        “我还用再说一遍吗?”

        “蠢货?不。不,可是告诉我,我是说,听着。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人都在老家。我们没有孩子。我只有他。我只有他。”

        “看着可不像。”爱丽丝说。她缝的针脚细得肉眼都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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