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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先长出的树枝又细又绿,而且很柔韧,弯成一个圈都不会断裂。从连翘和丁香花丛中发出的那种柔嫩、艳丽的生气不过意味着鞭笞方式的改变。春天,他们抽打我们的方式有所不同。不像冬天皮带下的那种钝痛,用新生的绿枝抽打后那种蜇人的疼痛经久不散。这种长长的枝条带来令人紧张的恶意,反而让人渴望皮带或是梳子结结实实又酣畅淋漓的抽打。直到现在,我印象里的春天都是在对鞭打的疼痛记忆中匆匆过去的,连翘无法带来丝毫快乐。

        春天的某个星期六,我在一片空地上的草丛中躺着,剥着乳草茎,想着蚂蚁、桃核以及死亡,想着当我闭上双眼时这个世界的去向。我一定在草丛里躺了很长时间,因为离家时还走在我前面的影子,回家时已经消失了。我走进家门,感觉家里充满了让人不舒服的安静。后来,我听见妈妈在哼唱什么火车和阿肯色的歌。她抱着一摞叠好的黄色窗帘从后门进来,放在餐桌上。我坐在地上听着歌里的故事,注意到她的举止有点怪怪的。她还戴着帽子,鞋上沾满灰尘,好像刚从深深的土路上走回来。她在炉子上放上要烧的水,然后出去打扫门廊;接着她拉出窗帘杆,但还没有把那些湿窗帘挂上就又去扫门廊了。她不停地唱着有关火车和阿肯色的歌。

        听她唱完歌,我去找弗里达。我发现她在顶楼我们的床上躺着,哭得都没劲儿了,已经由最初的号啕变成了呜咽——基本上是抽泣和颤抖。我在床上躺下,看着她裙子上点缀的小簇野玫瑰图案。洗过很多次后,花的颜色变淡了,轮廓也模糊了。

        “怎么了,弗里达?”

        她把哭肿的脸蛋从臂弯中抬起来。她抽泣着坐起身,两条细腿耷拉在床边。我跪在床上,拿自己的裙边给她擦鼻涕。她不喜欢用衣服擦鼻涕,这次却随我去了。妈妈就是这样用围裙擦鼻子的。

        “你挨抽了吗?”

        她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那你哭什么啊?”

        “因为……”

        “因为什么?”

        “亨利先生。”

        “他怎么了?”

        “爸爸揍了他。”

        “为什么?因为马其诺防线?他发现马其诺防线的事了?”

        “没有。”

        “哦,那是怎么回事?快说,弗里达。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他……对我动手动脚。”

        “动手动脚?你是说像皂头牧师那样?”

        “差不多吧。”

        “他当着你的面露出那地方了?”

        “没有,他摸我。”

        “摸哪儿了?”

        “这儿和这儿。”她指了指自己的两个小乳房,它们像两颗落地的橡果,在她的裙上撒下几片褪了色的玫瑰叶。

        “真的吗?有什么感觉?”

        “哦,克劳迪娅。”她听上去很生气。我问错了问题。

        “什么感觉都没有。”

        “不是应该有感觉吗?我是说,应该感觉不错吧?”弗里达倒吸了一口气。“他都干了什么?走过来然后捏了捏?”

        她叹了口气。“他先说我有多么漂亮,然后抓住我的胳膊就摸。”

        “那时爸爸妈妈在哪儿呢?”

        “在园子里除草。”

        “他摸的时候你说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说。我就从厨房里跑出来,去了园子里。”

        “妈妈说过不许我们自个儿穿过铁轨。”

        “那么是你的话怎么办?待在这儿让他摸?”

        我看了看自己的胸部。“我没什么可摸的。我永远都不会有的。”

        “哦。克劳迪娅,没有你不忌妒的事。你想让他摸吗?”

        “不想,我只是讨厌什么事都最后才轮到我。”

        “才没有。猩红热呢,不是你先得的吗?”

        “没错,可是没得多久。好了,你去园子里干什么了?”

        “我告诉了妈妈,然后她又跟爸爸讲了。我们一起回到家里,他不在那儿,我们就等着他。爸爸一看见他从走廊上过来,就把一辆旧三轮车朝他头上扔过去。他摔倒了。”

        “他死了吗?”

        “没有。他又爬起来,唱起了《愿上帝离你更近》。妈妈就用扫帚打他,不许他提到主的名字,可是他的嘴就是不停,爸爸一个劲儿地咒骂,所有的人都在尖叫。”

        “哦,真糟糕,我老是错过各种事。”

        “后来布福特先生拿着他的枪跑出来。妈妈让他到别处坐着去,爸爸说别,把枪给他。布福特先生就把枪给了他,妈妈惊声尖叫。亨利先生闭上嘴准备逃跑。爸爸冲着他开了枪,亨利先生的鞋跑丢了,他穿着袜子继续跑。这时罗斯玛丽出来说,爸爸这样会进监狱的,我揍了她。”

        “揍得狠吗?”

        “挺狠的。”

        “所以妈妈又抽你了?”

        “我告诉你了,妈妈没抽我。”

        “那你干吗哭啊?”

        “大家都平静下来后杜宁小姐进来了。爸爸妈妈正互相责怪是谁让亨利先生来家里住的,她就说妈妈应该带我去看看医生,因为我可能被毁了。后来妈妈就又开始一个劲儿地大喊大叫。”

        “是冲着你吗?”

        “不,冲着杜宁小姐。”

        “那你哭个什么呀?”

        “我可不想被毁了!”

        “什么叫毁了?”

        “你知道。就像马其诺防线那样。她就被毁了。妈妈说的。”她又开始流眼泪了。

        我脑中浮现出一个又大又胖的弗里达的形象。那两条细腿肿得厉害,脸上堆着一层层抹了脂粉的肉。我感觉自己的眼泪也快流出来了。

        “可是,弗里达,你可以锻炼,或者节食。”

        她耸了耸肩。

        “再说,人家查娜和波兰呢?她们不也一样被毁了吗?她们没有变胖啊。”

        “那是因为她们经常喝威士忌。妈妈说是威士忌把她们掏空了。”

        “你也可以喝威士忌啊。”

        “我到哪儿去找威士忌呢?”

        我们想了想这事儿。不会有人卖给我们威士忌的。再说我们没钱。我们家压根儿就没有过威士忌。谁会有呢?

        “佩科拉,”我说,“她爸爸经常喝酒。她可以给我们找些来。”

        “你觉得可能吗?”

        “当然了。乔利总是醉醺醺的。咱们去问问她吧。用不着告诉她派什么用场。”

        “现在就去?”

        “当然,现在就去。”

        “咱们怎么跟妈妈说呢?”

        “什么都不用说。咱们直接从后门出去。分开走。这样她就不会注意到了。”

        “好吧,你先走,克劳迪娅。”

        我们打开后院尽头的栅栏门,跑下巷子。

        佩科拉住在百老汇街的另一头。我们从来没去过她家,不过知道在什么位置。那是一幢灰色的二层楼房,楼下是店铺,楼上是公寓。

        敲门无人应答,我们就绕到侧门。走近时我们听到了收音机里的音乐声,于是到处寻找这声音从哪里传来。我们头顶就是二楼的阳台,边上围着倾斜、腐朽的栏杆,马其诺防线独自坐在阳台上。我们抬头望去,情不自禁地抓住了对方的手。那堆山一般的肉,更像躺着而不是坐在摇椅上。她没有穿鞋,两只脚分别从两根栏杆间伸出来:肥大的脚掌上长着婴儿似的小脚趾;肿胀的脚踝把皮肤撑得又滑又紧;两条肥壮的大腿粗得像树桩,膝盖以下分得很开,以上则从松软的大腿内侧伸出两条马路,在裙子深处彼此紧贴,合在一起。一个深棕色的麦根汽水瓶从她那带肉坑的手里长出来,像一段烧焦了的手臂。她透过栏杆俯视着我们,打了个低沉而悠长的嗝。她的眼睛雨水般清澈,又让我联想到瀑布。我们俩谁都无法出声。我们都在想象未来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弗里达。马其诺防线朝我们微笑着。

        “你们要找什么人吗?”

        我只好把贴在上腭的舌头拉直,“佩科拉——她住在这儿吗?”

        “嗯,没错,可她这会儿不在家。她去她妈妈干活的地方拿衣服了。”

        “那好吧,女士。她快回来了吗?”

        “嗯,她得赶在太阳落山前把衣服晾起来。”

        “哦。”

        “你们可以等她回来。想上来坐坐吗?”

        我们俩交换了下眼神。我又抬头看了一眼在她裙子深处交会的两条肉桂色的马路。

        弗里达说:“不了,女士。”

        “好吧,”马其诺防线似乎对我们的事饶有兴致,“你们可以到她妈妈干活的地方去看看,不过挺远的,在湖那边。”

        “在湖的哪边?”

        “去找一幢大白房子,旁边一辆手推车上全是鲜花。”

        我们知道那幢房子,曾经对那辆有辐条的轮子前倾、栽着时令鲜花的巨大的白色手推车艳羡不已。

        “难道你们不觉得走到那儿太远了吗?”

        弗里达挠着膝盖。

        “你们干吗不等她回来呢?你们可以上这儿来。想不想喝点饮料?”那两只吸饱了雨水的眼睛忽然亮了,露出灿烂的笑容,不像别的大人那样,笑得紧绷而有所保留。

        我正要向楼梯走去,可弗里达却说:“不了,女士,我们家里不许。”

        她的勇气让我惊讶,同时她的莽撞也让我害怕。马其诺防线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不许?”

        “不许。”

        “不许什么?”

        “不许上你家。”

        “真的吗?”瀑布凝固了,“为什么?”

        “我妈说的。她说你被毁了。”

        瀑布又开始流动。她把麦根饮料瓶凑到嘴边,一口喝光。她的手腕优雅地动了一下,非常迅速,幅度很小,我们甚至都没有看见,只是事后才想起来:她把瓶子从栏杆上方朝我们扔了过来。瓶子在我们脚下炸开了花,我们来不及跳开,棕色玻璃片已经溅到腿上了。马其诺防线把一只胖手搁在满肚子肥肉圈的某一层上,放声大笑。起先只是闭着嘴低声哼哼,接着笑声更大更热辣了。那笑声既美妙又令人毛骨悚然。她把头微微歪到一侧,双目紧闭,颤动着庞大的身躯,让笑声像一筐红叶般朝我们兜头落下。我们逃离时,笑声的碎片和余音还紧追着我们不放。我们已经喘得接不上气了,同时两条腿也软了。我们好不容易靠住一棵大树,把头放在交叉的双臂上,我说:“我们回家吧。”

        弗里达还气呼呼的——她认为,必须为她的生命斗争。“不行,我们现在就得拿到酒。”

        “我们根本不可能走那么远的路去湖边。”

        “我们能,走吧。”

        “妈妈不会饶了我们。”

        “没事。再说,她顶多就是拿鞭子抽我们。”

        没错,她不会要了我们的命,不会冲我们发出那么可怕的笑声,不会朝我们扔瓶子。

        我们沿着栽满排排绿树的大街走去,街边淡灰色的房子像疲惫的女人般斜倚着……街道的外观变了。房子显得更结实,涂的漆更新鲜,柱子更挺拔,院落也更幽深了。接着砖房出现了,远离大街,前面是院子,周边是修剪平整的锥形和球形灌木丛,显得郁郁葱葱。

        湖边的那些房子最漂亮。花园里有各种摆设和装饰,玻璃窗明亮如镜,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这些房子后院的绿色斜坡延伸到一片沙滩上,下面就是蓝色的伊利湖,湖水拍向对岸的加拿大。铁厂区斑驳的橘色天空永远不会蔓延到这里。这里的天空总是蔚蓝色的。

        我们来到湖滨公园,这座城市公园布满了玫瑰、喷泉、绿草坪和野餐桌。这会儿公园空空荡荡,但它正温柔地期待着干净整洁、举止优雅的白人孩子和父母,夏季他们先在湖岸上玩,然后再连滚带爬地从斜坡上落入向他们敞开怀抱的水中。黑人是不许进这座公园的,因此这里经常萦绕在我们的梦中。

        公园入口正前方就是那幢白色的大房子,附近放着栽满鲜花的手推车。番红花短短的叶片包裹着紫白色的花心,为了抢先露脸而甘心忍受早春的寒气和雨水。花园中的走道故意弯弯曲曲,没有章法,掩饰着巧妙的对称设计。因为怕被人发现,而且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我们没有四处闲逛,而是绕过那幢气派的房子走到后门。

        身穿浅红上衣和蓝色棉裙的佩科拉坐在带栏杆的台阶上。一辆小货车停在她附近。看到我们来了,她显得很高兴。

        “嗨。”

        “嗨。”

        “你们两个来这儿干什么?”她微笑着说,因为她的脸上难得有笑容,我对这个笑带给我的快乐感到惊讶。

        “我们是来找你的。”

        “谁告诉你们我在这儿?”

        “马其诺防线。”

        “那是谁?”

        “那个大胖女人。住在你家楼上的。”

        “哦,你是说马丽小姐啊。她叫马丽小姐。”

        “可是大家都叫她马其诺防线小姐。你难道不害怕吗?”

        “怕什么?”

        “那个马其诺防线啊。”

        佩科拉感到很不解:“为什么要怕?”

        “你妈允许你进她的屋子吗?允许你用她的盘子吃东西吗?”

        “我妈不知道我去那儿。马丽小姐人挺好的。她们人都挺好的。”

        “哦,是吗,”我说,“她想要我们的命呢。”

        “谁?马丽小姐?她可从不招惹别人。”

        “如果她人那么好,你妈干吗不许你进她家?”

        “我不知道。妈妈说她很坏,可她们并不坏啊。她们经常送东西给我。”

        “什么东西?”

        “哦,可多了,有漂亮衣服,还有鞋子。我的鞋多得都穿不过来了。还有首饰、糖果和钱。她们经常带我去看电影,有一次我们还去了狂欢节。查娜要带我去克利夫兰见识广场,波兰要带我去芝加哥逛鲁普商业区。我们一起去各种地方。”

        “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漂亮裙子。”

        “我有。”

        “好了,佩科拉,你跟我们说这些瞎话干吗?”

        “不是瞎话。”佩科拉站起来准备为自己的话辩护,这时门开了。

        布里德洛夫太太探出脑袋问:“发生什么事了?佩科拉,这两个孩子是谁?”

        “弗里达和克劳迪娅,布里德洛夫太太。”

        “你们是谁家的姑娘?”她径直来到台阶上。我头一次见她这样整洁:身穿白色制服,头发盘成小髻。

        “我们是麦克迪尔家的姑娘,太太。”

        “哦,知道了。住在二十一大街的吧?”

        “没错,太太。”

        “你们大老远来这儿打算干什么?”

        “随便走走。我们来看佩科拉。”

        “哦,你们最好还是回去吧。你们可以跟佩科拉一起走。进来待会儿,等我把洗好的衣服拿来。”

        我们走进厨房,那是一间非常宽敞的大屋子。在白色的瓷器和木器、擦得锃亮的壁橱和亮闪闪的铜器的映照下,布里德洛夫太太的皮肤像塔夫绸那样熠熠生辉。肉香、菜香、新烤点心的甜香跟费尔斯清洁剂的香味混合在一起。

        “我去拿衣服。你们原地站着,别乱动。”说完,她就消失在一扇白色弹簧门后面。我们能听到她朝地下室走去时发出的深浅不一的脚步声。

        另一扇门开了,走进来一个小女孩,比我们几个都矮小、年幼。她穿一条粉红色的背带式太阳裙,一双毛茸茸的粉色室内拖鞋,鞋头上还竖起两只小白兔的耳朵。她的头发是玉米色的,系着一条宽宽的发带。看见我们的一刹那,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害怕的神色。她紧张地在厨房里四处打量。

        “波丽在哪儿?”她问道。

        那股熟悉的怒火又从我心头蹿起。这个小女孩管布里德洛夫太太叫波丽,连佩科拉都要管自己的妈妈叫布里德洛夫太太,单凭这点我就该挠她。

        “她在楼下。”我说。

        “波丽!”她喊道。

        “看啊,”弗里达悄声说,“看那边。”靠近炉子的桌案上的银盘子中放着酥皮浆果馅饼。紫色果浆透过外皮点点滴滴地渗出来。我们靠过去。

        “还烫着呢。”弗里达说。

        佩科拉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下盘子,想看看到底烫不烫。

        “波丽,快过来!”小女孩又叫了一声。

        也许是因为紧张,加上动作笨拙,那只盘子在佩科拉的手指下倾斜了,接着掉落在地,黑油油的蓝莓撒得到处都是。大部分果浆都溅到了佩科拉腿上,一定很烫,因为她大声尖叫起来,在厨房里跳来跳去,就在这时,布里德洛夫太太抱着一袋扎得紧紧的衣服走了进来。她一个跨步扑到佩科拉身上,用手背把她抽翻在地。佩科拉滑倒在果浆中,一条腿蜷在身下。布里德洛夫太太抓住她的胳臂把她拽起来,又抽了她一下,一面用气得拔尖了的嗓音冲她大骂,同时指桑骂槐地带上我和弗里达。

        “蠢货……我的地板,乱成这样……看你都干了什么……干活……滚出去……现在就滚……蠢货……我的地板……我的地板!”她的话比冒气的蓝莓馅饼还要灼人,还要凶恶,我们惊恐地往后退缩着。

        那个穿粉红裙子的小女孩哭了起来。布里德洛夫太太转过去哄她。“别哭,宝贝,别哭。过来。哦,天哪,瞧你的衣服。别哭了,波丽给你换。”她走到水池边,打开水龙头浇湿一块新毛巾。她回过头来像吐烂苹果般冲我们扔出几句话:“快拿着洗好的衣服滚,我好清扫这一团糟。”

        佩科拉拿起装满沉甸甸的湿衣服的袋子,我们匆匆走出房门。佩科拉把衣服放在小货车上时,我们听到布里德洛夫太太还在哄那个穿得红红黄黄的小女孩。

        “波丽,她们是谁?”

        “别怕,宝贝。”

        “你还会再做一个馅饼吗?”

        “当然会。”

        “波丽,她们是谁?”

        “不哭,别怕。”她小声说,那话语中透出的甜蜜和洒落在湖面上的余晖相映成趣。

        看啊妈妈妈妈人挺好妈妈你愿意跟

        简玩吗妈妈大笑大笑吧妈妈大笑吧

        把原因都归咎于她的脚是最容易不过的事。她本人就是这么做的。可是要想知道美梦破灭的真相,你千万不能相信做梦人的话。她那美好开端的终结没准儿就是从她门牙上的一个龋洞开始的。然而,她总觉得问题出在脚上。尽管她在家里十一个孩子中排第九,住在亚拉巴马州那种红土坡上,离最近的公路都有七英里,但两岁时一枚生锈的铁钉从她的一只脚上直穿过去时家人完全漠然置之的态度让宝琳·威廉斯从此无法默默无闻了。伤口让那只脚变了形,成了没有足弓的跛脚,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虽然一只跛脚不至于最终扭弯她的脊柱,可是她抬起那只跛脚的样子总像是在从威胁着要把它吸进去的小旋涡里往外拔。残疾虽然并不严重,但让她明白了许多费解的事情:为什么在所有的孩子中就她没有绰号;为什么没有人用她做过的荒唐事开玩笑,传播流言蜚语;为什么从来没人注意到她饮食上的偏好——不会为她留下鸡翅或鸡脖子,不会用单独的锅给她做不掺米饭的豆子,因为她不喜欢吃米饭;为什么没有人跟她调情;为什么她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感到不自在,或者说缺乏归属感。她把这种无所不在的疏离和自卑都归罪于自己的脚。还是孩子的时候,被束缚在家人编织的这个蚕茧中,她培养出安静、私密的乐趣。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整理东西,把各种东西排成行——柜子上的罐头瓶,台阶上的桃核、树枝、石子、树叶——家里人从来不动她的摆设。如果有人不小心弄乱了她的排列,也总会停下来为她恢复原状。她也从不恼怒,因为这让她有机会重摆一次。只要能找到若干小物件,她就可以根据大小、形状或颜色的变化,把它们排成整齐的直线。正如她不会把松针和梧桐树叶摆在一块儿,她也不会把装番茄酱的瓶子跟绿豆瓶搁在一起。在上学的整整四年当中,数字让她着迷,而文字却令她沮丧。她想念——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想念什么——颜料和蜡笔。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威廉斯夫妇从回乡的亲戚和邻居那里了解到,在别处可能会生活得更好。在六个月内,他们先后四次跟别的人家搭伴,成群结队举家迁移,来到了肯塔基州,那里有煤矿和工厂。

        “我们大伙儿离开家乡在车站等候卡车时,已经是夜里了。金甲虫到处乱飞,照亮某片树叶,我能不时看见道道绿色的光束。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真正的金甲虫。这儿的不是金甲虫。它们是别的东西。这儿的人管它们叫萤火虫。它们跟家乡的虫子是两回事。不过,那道道绿光让我记忆犹新。我还能清楚地回想起来。”

        在肯塔基州,他们住在一个真正的小镇上,仅有的一条街上住着十到十五户人家,水直接用管子接到厨房。阿达和富勒·威廉斯找了个五居的木板房,把全家安顿下来。小院用一道白色栅栏围着,宝琳的母亲挨着栅栏种了许多花,又在栅栏里养了几只鸡。几个哥哥参军了,一个姐姐死了,两个结了婚,生活的空间开阔了,这为整个向肯塔基迁移之举带来了一种奢华感。宝琳对这次搬迁感到特别舒心,因为她已经长大了,可以不用上学了。威廉斯太太找到份工作,给住在镇子对面的一个白人牧师做饭和打扫。宝琳现在成了家里最大的女孩,接管了家务。她不断地修整栅栏,把削尖的木条竖起来,再用铁丝固定。她还要收鸡蛋,扫除,做饭,洗衣服,看管两个更小的孩子——一对名叫小鸡和馅饼的双胞胎,他们俩还在上学。宝琳不仅擅长,而且乐于操持家务。当父母离家去上班,其他孩子有的去上学,有的下了矿井,家里会变得很安静。那种静谧和孤独既让她感到平静,又让她精力充沛。她可以不间断地整理东西,打扫屋子,直到两点钟小鸡和馅饼回来为止。

        战争结束时双胞胎已经十岁了,他们也辍了学,开始干活。那年宝琳十五岁,继续料理家务,但热情减退了。对男人、爱情和抚摸的想入非非经常把她的心思从工作上引开,双手也不听使唤了。和某些景象与声音一样,天气的变化也开始影响她的情绪。这些感觉在她心中化作极度的悲伤。她经常想起新生事物的死亡,孤独的小路,从虚空中出现的陌生人拉着姑娘的手,夕照中的树林之类的情景。这样的幻想特别容易在教堂里滋生。歌声轻抚着她,当她努力把思绪集中在罪孽的代价上时,她的身体却为无需努力就可以自然发生的救赎、拯救和重生而颤抖不止。沉浸在这样的幻想中,她向来都柔顺温和;她常常在河岸徜徉,或者在田里捡拾浆果,这时有个人会翩然出现,目光柔和而具有穿透力,他——无需语言的交流——什么都能领会;在这个人的注视下,她的跛脚痊愈了,目光低垂。这个人没有面目,没有躯体,无声无息。他不过是一种存在,有种拥抱一切的温柔,却又很刚强,预示着舒适。她不知道该对这个存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但这都无关紧要——在无言的心照不宣和无声的抚摸之后,梦幻自会破灭。然而这个存在知道该怎么办。她只需把头依偎在他的胸前,他就会领着她远走高飞,走向大海,走向城市,走向树林……直到永远。

        有个叫艾维的女人,她口中似乎饱含着宝琳所有发自灵魂的声音。艾维站在离唱诗班很近的地方,唱出了宝琳莫可名状、深藏不露的甜蜜;唱出了宝琳渴望的那种足以挑战死亡的死亡;唱出了那位陌生人,他知道……

        我疲惫,我虚弱,我精疲力尽。

        拉着我的手,敬爱的上帝,领着我向前走。

        敬爱的上帝就会在我的眼前徘徊

        抓住我的手,敬爱的上帝,领着我向前走。

        所以,当那个陌生人,那个某人,果真从虚空中出现时,宝琳感激万分,然而并不觉得惊讶。

        那年最热的一天,他在肯塔基的艳阳中大步走来。他高大地走来,他健壮地走来,他带着黄眼睛和张大的鼻孔走来,他带着自己的旋律走来。

        宝琳悠闲地靠着栅栏站着,双臂搭在尖桩之间的横木上。她刚把几块做饼干的面团放进烤箱,正在清理粘在指甲缝里的面粉。她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口哨声。那是一种速度快、调门高的重复乐段,是黑人小伙儿在扫地、挖土或者只是走路时吹的那种。一种城市街头音乐,笑声掩盖着焦虑,欢乐像折刀的刃口般短促又直接。她仔细地听着这乐声,唇间不由露出微笑。口哨声越来越响亮,可她依然没有转过身,因为她想让它持续得更久。正当她暗自微笑,尽情享受着从忧郁念头中逃离的休憩时,她感到有什么在挠着她的脚。她大笑起来,转身望去。吹口哨的人正弯腰挠她的那只跛脚,亲着她的腿。她笑得停不下来——直到这人抬起头看着她,她仿佛看见肯塔基的阳光弥漫进乔利·布里德洛夫厚眼皮底下的黄眼睛里。

        “我想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到乔利,那感觉就像故乡的那次体验,各种颜色搅在一块儿:那是在一次葬礼之后,我们所有孩子去捡浆果,我把几只果子放在星期天穿的衣服口袋里,果子挤烂了,染了我的屁股。整条裙子都染成了紫色,再也洗不掉。我和裙子都是。我能感到紫色深深地扎进我的体内。还有爸爸从田里干活回来后妈妈做的柠檬水。冰凉凉黄澄澄的,靠近瓶底还漂着些柠檬籽。还有我们离开家乡那晚金甲虫在树丛里发出的道道绿光。所有这些色彩都沉淀在我的体内。当乔利走过来挠我的脚时,那感觉就像浆果、柠檬水、金甲虫的绿光,各种颜色全都搅在一块儿。那时乔利还很瘦,眼睛真的很亮。他经常吹口哨,每当我听到他的口哨声,身体就会忍不住战栗起来。”

        宝琳和乔利彼此相爱。乔利好像很享受她的陪伴,甚至喜欢她身上的那种乡村气息和对城里事情的无知。他常常跟宝琳谈论她的脚,在街头或田间漫步时,会问她累不累。他并没有忽略她的残疾,假装它压根不存在,而是把它当成了某种别致甚至可爱的东西。宝琳第一次感到自己那只跛脚成了某种资本。

        他的抚摸既有力又温柔,跟她从前的憧憬完全一样,只不过没有阴郁的落日和孤单的河畔。她感到安全,满心感激;他很善良,活力四射。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多的笑声。

        他们同意结婚,然后到遥远的北方去,乔利说那儿的炼钢厂急需工人。他们来到俄亥俄州的洛林,那时他们年轻,相爱,精力充沛。乔利很快在钢厂找到了工作,而宝琳开始料理家务。

        后来她的一颗门牙掉了。不过也许那儿早就有了个小斑点,那个褐色斑点很容易被误认为食物,但却连续几个月粘在牙上不动,然后逐渐变大,腐蚀掉牙齿表层,接着深入到褐色的里层,最后侵入牙根,好在神经没有受到影响,因此既没引起关注也没让人感觉不舒服。后来,已经逐渐适应这种毒害的脆弱牙根,某一天终于对重压作出了反应,那颗牙掉了,留下参差不齐的茬儿。然而最初,即使在小褐斑出现之前,也肯定早已有某些因素和条件,促成了这件事的发生。

        俄亥俄州的这个蓬勃发展的年轻小镇坐落在平静、蔚蓝的湖边,连小街小巷都铺着水泥,以与奥伯林市关系紧密为荣,十三英里之外就有地下火车站,这个不同种族的熔炉位于美国边境,面朝寒冷却宽容的加拿大——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会出什么问题呢?

        “那时我和乔利相处得挺不错。我们来到北方,想象中可以干的活不少。我们搬进一个家具店楼上的两间屋子。我开始做家务,乔利在钢厂上班,看上去一切都很顺当。我不知道究竟怎么了。一切都变了。在这里认识个把人挺难的,我很想念自己的熟人。我不习惯跟那么多白人打交道。我过去见到的那些白人虽然挺讨厌,可是他们不会总在你身边打转。我是说,跟他们交集不多。只是偶尔在田里或杂货店遇上。尽管他们无时无刻不想压着我们。而在北方,他们随处可见——隔壁,楼下,充斥着大街——有色人种却很稀少。北方的有色人种也不一样。都是势利鬼。论卑鄙不比白人逊色。他们会让你感觉自己人微言轻。我想不到他们也这样。那是我这辈子感到最孤单的时候。记得我总是坐在窗边等乔利三点钟下班回家。我连只可以说说话的猫都没有。”

        在孤独中,她从丈夫那里寻找安慰和快乐,寻找填补空虚的东西。家务活没有那么多了;只有两间屋子,没有院子打扫或在里面转悠。镇上的女人们都穿着高跟鞋,当宝琳也试着穿起来,她从拖步变成了一瘸一拐。乔利待她依然不错,可是开始排斥她对他的依赖。两人说话越来越少。他能轻易地找到人和事不让自己闲着——总有人上楼来找他,而他也很乐意陪这些人,让她一个人待着。

        宝琳跟自己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几个黑人妇女在一起时也感到不舒服。她们喜欢取笑她,因为她总是弄不直自己的头发。当她试着像她们那样化妆时,效果却糟糕极了。她们对她的口音(比如管孩子叫“孩只”)和打扮投来的那种蔑视的目光和窃窃私语,激发了她买新衣服的渴望。当乔利开始为钱的事跟她争吵时,她决定出去工作。白天干零活让她有了点闲钱买衣服,她甚至还买了几件家用品,可是这些都无助于改善跟乔利的关系。他对她买的东西很不满,并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他们的婚姻因为吵架而破裂了。她还不过是个小姑娘,在等待幸福的巅峰,等待在自己的前路逐渐暗淡之际会有敬爱的上帝靠近她,向她伸出手来。直到此刻她才稍稍明白了所谓暗淡的含义。钱成了他们每次谈话的焦点,她的钱买了衣服,他的钱买了酒。令人悲哀的是,宝琳并不真心在意穿着打扮。她仅仅是为了博得其他女人对自己的模样投来赞许的目光。

        打了几个月的日工后,她在一个不是很富裕却处处张扬的人家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

        “乔利变得越来越卑劣,老想揍我。我也不客气。只能如此。好像我整天不是在给那女人干活就是在跟乔利打架。好累啊。可是我不想丢了工作,尽管给那女人干活可不是简单的事。与其说她抠门还不如说她头脑简单。她全家都是这样。自家人彼此都处不好。别以为有了那样漂亮的房子,有了那么多钱,他们就会和睦相处。她会为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大吵大闹。如果朋友打来电话后匆匆挂断,她也会哭哭啼啼。她该庆幸自己还有部电话机,我还没有呢。我想起有次那个被她送进牙科学校、当了医生的小弟弟举办了一个大型派对而没有请他们去,他们为此大闹了一场。一连好几天,全家人个个抱着电话不放,没完没了地抱怨这事。她问我:‘宝琳,如果是你的亲弟弟举办派对却不请你参加,你会怎么办呢?’我说如果我真想去的话,无论怎样都会去。不在乎他怎么想。她轻轻地倒吸了口气,好像我说的话太傻了。其实我总觉得她才傻呢。谁告诉她弟弟就是朋友了?同一个妈生的孩子不见得会彼此喜欢。我试着让自己喜欢那女人。她给我东西时挺大方的,可我就是没法喜欢她。刚对她培养出点好感,她就会干些傻事,并开始指点我该怎么清扫和干活。如果我不管她,她准会被灰尘淹死。小鸡和馅饼都不需要我跟在后面收拾,不像他们家的人,连怎么擦屁股都不会。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我给他们洗衣服。他们也不会好好撒尿,保持卫生。她丈夫撒尿都不对准马桶。这种恶心的白人干的恶心事多着呢。可是,要不是乔利找到我干活的人家去了,我还会继续干下去。他喝得大醉,闯到人家里来要钱。那个白种女人看见他时气坏了。她想装出强硬的样子,可实际上害怕极了。不管怎样,她让乔利马上出去,否则就叫警察。他对人家骂骂咧咧的,还要拖我走。我本想给他脑袋一下,可我不想招惹警察。所以我拿起自己的东西就走了。我想回去接着干,可是如果我继续跟乔利生活,她是不会再要我的。我离开乔利,她才肯留下我。我考虑了很久。可后来,我觉得一个黑女人为了一个白女人离开自己的黑男人,这事恐怕有点不明智。她欠我的十一块钱一直没给。这让我很伤心。煤气公司把气掐了,我都做不了饭。为了拿回钱,我差点儿都跪下求她了。我去找她。她张狂得像个泼妇。一个劲儿地说我还欠她工作服的钱,还说她送过我一张旧床什么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欠她的钱,可我需要钱。她毫不松口,即便我向她保证乔利再也不会上她家来也不行。后来我实在绝望了,问她能不能借点钱给我。她沉默了片刻,然后对我说,我不该被男人利用。我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付账单是我丈夫的职责,如果他没这个本事,我就应该离开他,等他给赡养费。就这么简单。但他从哪儿给我拿赡养费呢?我看她不明白我只想从她那里要回十一块钱去付给煤气公司,这样就能做饭了。这么一桩事她那榆木脑袋就是弄不明白。‘宝琳,你会离开他吗?’她不停地问。我以为只要我说会,她就会把钱给我,于是我就说:‘会的,太太。’‘好啊,’她说,‘你离开他,然后回来工作,过去的我们就让它过去吧。’‘今天我能拿到钱吗?’我问。‘不行,’她说,‘除非你离开他。我完全是为你和你的前途着想。他有什么好的,宝琳,他对你有什么好处?’对这样一个女人你能回答什么呢?她连男人有什么好都不知道,嘴上说是替你的前途考虑,可就是不把属于你的钱还给你,有了这笔钱你就可以买点鬼话之外的东西填饱肚子。我就说:‘没什么好的,太太。对我来说,他确实没用。尽管如此,我想这日子还得过下去。’她站起身,我就走了。到了外面我感到裆部好痛,我太想对那个女人解释明白,双腿夹得死紧。不过,现在我想,她是不会明白的。她嫁的男人脸上长着一道切口,而不是嘴巴。所以,她怎么会明白呢?”

        某年冬天,宝琳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乔利,让她意外的是,乔利很开心。他开始不怎么酗酒了,回家也越来越频繁。他们的关系又缓和了,回到结婚后不久那段日子的状态,那时乔利常问她累不累,要不要到店里买点什么东西回来。在这种轻松的状态下,宝琳不再做日工,又回来料理家务。然而弥漫在那两间屋子里的孤独并没有消失。当冬日的阳光落在厨房中的椅子斑驳的绿漆上时,当锅里煮着熏猪蹄时,当楼下运送家具的卡车便是她能听到的所有声响时,她就会想起老家,想起那时自己大部分时间里同样孤单,可是那种孤单却不一样。后来她不再盯着绿漆椅子和运货卡车了,开始经常去看电影。在黑暗中她的记忆又鲜活起来,又陷入了昔日的憧憬。除了浪漫的爱情,她又产生了另外一份幻想——美丽的外貌。这也许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具毁灭性的两种幻想。二者都源于忌妒,在缺乏安全感时最为活跃,终将以幻灭结束。她把外貌美与道德美等同起来,剥离自己的思想,将其束缚,然后成堆地收集自我轻贱。她忘记了肉欲和朴素的关怀。她认为爱情就是占有式的交配,视浪漫为精神的最终目标。在她看来,这就像某种源泉,她将从中汲取最具毁灭性的情感,欺骗爱人,试图囚禁被爱的人,想方设法束缚自由。

        受到电影的熏陶后,她再也无法不用绝对的美的标尺来衡量自己见到的每一张脸,这个标尺完全是她从银幕上学来的。她终于在那里找到了幽深的树林、僻静的小路、重重河岸,以及温柔的眼睛。在那里,缺憾变成完美,盲人重见光明,瘸子扔掉拐杖。在那里,死亡并不存在,人们举手投足仿佛都合着乐拍。在那里,黑与白的形象聚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壮美的整体——都是通过头顶和身后的光线投射出来的。

        这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娱乐,她却从中学会了如何去爱和恨。

        和琴·哈罗的影片,我把头发梳得高高的,像我在杂志里看到的她的发型那样,发缝留在一边,前额上只有一绺卷发。样子很像她。反正差不多吧。总之,我就把头发梳成那个样子坐在影院里,觉得挺开心的。我想从头到尾再看一遍,就出去买了些糖果。我又坐回原位,美美地咬了一口糖,那糖把我的一颗牙扯了下来。我差点儿哭出来。我的牙齿挺好,印象中没有一颗烂的。我相信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恢复过来。我怀着五个月的身孕坐在影院里,极力想让自己看起来像琴·哈罗,门牙却缺了一颗。一切都消失了。从那以后,我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了。我把头发恢复成老样子,编了起来,继续心安理得地丑下去。虽然我还去看电影,但情况更糟了。我想把牙找回来。乔利拿我逗闷子,我们又开始打架了。我总想要了他的命。他对我出手不是很重,我猜是因为我怀孕了。但是一旦打起来就停不了。他让我气得发疯,简直无法想象。我就是手痒想打他。后来,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接着又怀上一个。但是情况跟我想象的不同。我想,我还是爱他们的,可或许是因为没钱,又或许是乔利的缘故,他们可真是让我担心得要命。有时我克制自己不冲他们喊叫,不去打他们。我其实挺可怜他们的,但好像就是忍不住。怀上第二个孩子,一个女孩时,我记得我对自己说,无论她长成什么样儿,我都会爱她。她就像一只黑毛球。我不记得第一次是不是我想怀孕。不过,第二次确实是我自己想怀孕。也许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后就不再恐惧了吧。总之,我感觉挺好,一个劲儿想的不是怀着胎,而是孩子本身。孩子还在子宫里的时候我就经常跟她说话。就像好朋友那样。你知道。我经常要晾衣服,我知道举高对孩子没好处。我总是说抓好了,我要把这几件破布头晾上,别乱动,一会儿就好了。孩子就不会乱蹬,安安静静。有时我在盆里做辣酱时也会跟孩子说话。你知道,完全像朋友间的谈话。直到最后我对这个孩子的感觉都很好。临产的时候,我去了医院。这样我可能会从容些。我不想像生那男孩一样在家里生产。他们把我和一群乱糟糟的女人安排在一个大房间里。阵痛袭来,但不是很厉害。一个矮个儿老医生来给我做检查。他有各种各样的工具。他戴上手套,在上面抹了种油膏,伸进我的两腿之间。他离开后又来了几个医生。一个老一点,其他几个挺年轻的。老一点的那个给年轻的指点生孩子的事。给他们示范如何操作。他走到我跟前时说,给这些女人接生不会有任何麻烦。她们能很快生出来,而且不会疼痛。就像下马驹儿一样。那几个年轻人低声笑了笑。他们检查了我的肚子和两腿之间。没人跟我说话。只有一个看了我。我是说,他盯着我的脸看了看。我也直勾勾地看着他。他垂下眼睛,脸色绯红。我估计,他知道我可能不是一匹怀着小马驹的母马,可其他人不知道。他们不知道。他们继续检查别人。我看见他们对白人妇女说:‘感觉怎么样?要生双胞胎吗?’当然这是在逗乐,不过说话的态度好多了。是那种友善的聊天的口气。我感到有些紧张,当疼痛变得越来越厉害时我倒很高兴。高兴有别的事可想。我可怕地呻吟着。疼痛没有我表现出的那么厉害,可我要让那些人知道生孩子不像大小便那样简单。我跟白种女人一样会觉得疼痛。不要因为我以前没有扭动没有叫唤就认为我没有疼痛感。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因为我知道如何在生产时不叫不闹,我的屁股就不会像她们一样撕扯和疼痛吗?再说,那个医生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他肯定没见过母马。谁说母马不知道疼痛?就是因为母马不会叫出声来吗?就是因为它不会说话,他们就以为那不疼吗?如果他们仔细看过母马的眼睛,看见眼珠子朝后翻着,看见那痛苦的表情,就什么都知道了。无论如何,孩子出生了。一个健康壮实的小家伙。她的模样跟我想象的不同。毕竟我在怀孕时跟她说了那么多话,之后才在脑海中勾勒出她的模样。当我看见她时,感觉像看见了我妈妈还是小女孩时的照片。你知道她是谁,可她看上去却茫茫然的。他们把孩子抱给我喂奶,她会立刻咬住奶头。她学得很快。不像萨米,给那孩子喂奶可太难了。可是,佩科拉好像很快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喜欢看她吃奶。你知道,孩子们会弄出贪婪的声响。她眼睛湿润,神色柔和,那表情介于小狗和垂死的人之间。可我知道她挺丑的。虽然长着一头漂亮的头发,上帝啊,她可真丑。”

        萨米和佩科拉还很小的时候,宝琳又得出去工作了。如今她不再年轻,已经没有时间幻想和看电影了。到了该集中精力,让原本凌乱的日子变得有序的时候了。两个孩子让她感到了这种必要,而她自己也不再是孩子了。她开始成熟,过程跟我们大部分人一样:慢慢对那些让自己迷惘或者消沉的东西感到厌恶;逐渐培养起容易保持的美德;在各种事务的计划中确定好自己该扮演的角色;回过头从以往那种更加单纯的生活中寻找满足感。

        她承担起养家糊口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同时又开始去教堂了。然而首先,她从那两间屋子搬进了一幢楼房宽敞的底层,楼房原本是盖来当店铺用的。她已经能与那些曾经瞧不起她的女人分庭抗礼了,而且比她们更有道德;她亲手报复了乔利,使用的手段就是让他沉溺于她所鄙视的那些弱点之中。她加入的那个教会,谁要是大声喧哗,人们就会皱眉以对。她在教堂管理委员会任职,还是教堂妇女小组的成员。在祈祷聚会上,她总是为乔利的生活方式抱怨和叹息,希望上帝保佑她让两个孩子远离父亲的恶习。她甚至不再说“孩只”而开始说“孩子”。又一颗牙掉了,她也顺其自然。她对那些描眉画眼、心中只想着衣服和男人的女人感到愤慨。她把乔利当作罪孽与失败的典型,视他为荆棘头冠,孩子为十字架。

        她的运气不错,在一户有钱人家找了份长期的工作。这家人重感情,好客,大方。她打量着他们的大房子,闻着亚麻布的味道,摸着真丝窗帘,这一切都让她欢喜。还有孩子粉红色的睡衣,一摞摞白色的绣边枕套,用蓝色矢车菊图案滚边的床单。她成了人们眼中的理想仆人,因为这个角色实际上满足了她的所有需要。她在瓷盆里给费舍尔家的小女儿洗澡时,银色水龙头里温热清澈的水流个不停。她用柔软的白毛巾把孩子的身子擦干,套上柔软的睡衣,然后开始梳理孩子金黄的头发,享受着发卷在手指间滑动的感觉。再也没有锌皮浴盆,没有一桶桶在炉子上烧好的水,没有在厨房水池里洗过、在尘土飞扬的后院里晒干的又脆又硬的灰扑扑的毛巾,没有粗硬如羊毛般又黑又乱的头发了。很快,她就不打算收拾自己的家了。她买得起的东西既不耐用,又不美观,也不时尚,被完全淹没在那间肮脏的店铺房里。她越来越疏忽家庭、孩子和丈夫——他们就像临睡前反思的那一闪念,就像一天里清晨和深夜的边缘时刻,这些黑暗的时刻只会把在费舍尔家度过的白昼时光衬托得更加明灿、精美、可爱。在那里,她可以整理和打扫东西,可以把物品摆放得井井有条。在那里,她跛着脚在厚重的地毯上踩来踩去,不会发出高低不平的脚步声。在那里,她看到的是美丽、秩序、洁净和赞扬。费舍尔先生说:“我宁愿我卖的是她做的蓝莓馅饼而不是房子。”她管理着橱柜,里面高高地堆满了食品,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都吃不完。她像皇后般掌管着成箱买来的罐装蔬菜以及包裹在小小银碟中的特制软糖和彩带糖果。她给自己家采买时羞辱过她的店主和店员,在她为费舍尔家而来时,个个都显出尊重,甚至惧怕之色。牛肉颜色微深或者边缘割得不整齐,她都会拒收。稍不新鲜的鱼,自己家吃的话她会收下,可鱼商要是送到费舍尔家来,她会恨不得把鱼扔到那人脸上。给这家人干活,她享受着权力、赞许和奢侈。大家甚至送给她一个她从未有过的昵称——波丽。一天结束时,站在厨房里欣赏自己的手工杰作简直成为她的一种享受。她知道橱柜里有成打的香皂、成包的火腿,还有锃亮的锅碗、干净的地面。耳边听着:“我们是绝对不会让她走的。像宝琳这样的人我们再也找不到了。她一定会把一切都弄得井井有条了才离开厨房。说实话,她就是最理想的仆人。”

        宝琳只把这种美好有序保留在自己私密的世界里,从不把它带回自己的店铺房,也不带给自己的孩子。她向孩子们灌输的是自尊体面,如此却也教会了他们恐惧:害怕举止笨拙,害怕变得像父亲那样,害怕得不到上帝的宠爱,害怕像乔利的母亲那样发疯。她在儿子心中烙上了离家出走的强烈愿望,在女儿心中刻上了对成长、他人以及生活的恐惧。

        她生活的全部意义都在自己的工作中。她的品德可谓一尘不染。作为女人,她积极参加教堂活动,从不吸烟喝酒或狂欢作乐。她在乔利面前英勇地捍卫自己的人格,在各方面都超越他许多。当她指出孩子父亲的缺点以免他们沾染,当她对他们表现出的任何一种哪怕微不足道的懈怠都予以惩罚,当她每天工作十二到十六个小时来养活他们,她自认为从良知上已尽到了母亲的义务。连这个世界都对此表示赞同。

        偶尔,仅仅是偶尔,然后变得罕见,她会忆起过去的日子,想到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什么样。这些都是沉思和遐想时的念头,充满了对往日梦想的回忆,但已经不再是她会费心留恋的东西了。

        “有一次我打算离开他,可是出了点事。那一次,他想烧了房子,我决心一走了之。现在我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拦住了我。他实在没让我过上多好的生活。可也不全都那么糟糕。有时还不赖。有时,如果喝得不是太醉,他会悄悄溜到床上。我假装睡着了,因为已经很晚了,而那天早上他从我的钱包里拿走了三块钱。我能听到他的喘息声,可我没有回过头瞧。我在想象中看到他把黑乎乎的胳膊枕在脑后,肌肉像磨光了的大桃核,胳膊上的青筋像涨满了水的小河。不用触摸,我的指尖就能感觉到肌肉的隆起。我看见他长满硬茧的手掌,长长的手指弯曲着,一动不动。我想象着他胸前浓密纠结的汗毛,以及两块突出的胸肌。我真想用脸狠狠蹭他的胸口,体会汗毛划着皮肤的感觉。我很清楚汗毛从哪儿开始逐渐变得稀少——就在肚脐靠上些——又从哪儿变得浓密,然后又扩散开来。他可能会翻几下身子,腿会碰到我,有时我感觉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屁股。我仍旧不动。接着他会抬起头,转过身来,把手搭在我的腰上。如果我还没动静,他就会伸过手,来回揉搓我的肚子。轻轻地,慢慢地。我还是不动,因为不想让他停下来。我想继续装睡,好让他不停地揉我的肚子。接着他会低头来咬我的乳头。这时我就不想再让他揉肚子了。我想让他把手放在我的两腿之间。我假装醒了,转过身对着他,可是并不把腿分开。我要让他替我分开双腿。他那样做了,他又粗又硬的手指所到之处,我的身体变得既柔软又潮湿。我变得空前柔软。我浑身的气力全都掌握在他手中。我的大脑像枯叶般卷曲起来。我的双手有种可笑的空荡荡的感觉。我好想抓住什么,于是就抱住他的脑袋。他的嘴搁在我的下巴底下。后来我又不想让他的手继续放在我两腿之间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在渐渐地融化。我张开两条腿,他压在我身上。沉重得难以承受,可是又轻得要飘走。他把那东西送进我体内。在我体内。在我体内。我的两脚缠住他的后背不让他出来。他的脸贴着我的脸。床垫的弹簧像从前老家的蟋蟀那样叫着。他把手指插进我的手指缝,我们张开两臂,就像耶稣钉在十字架上那样。我抱紧他。我用手指和双腿扣紧他,因为别的一切都在慢慢流失。我知道他想让我先达到高潮。可我做不到。非得等他到了高潮才行。非得感到他是爱我的才行。只爱我一个。潜入我体内。非得知道他心中只想着我的肉体,知道即使迫不得已他也无法停下来,知道他情愿去死也不愿意把那东西从我身子里抽离。从我的身子里。非得把他的一切都彻底释放出来,给了我才行。给我。给我。他释放出来时我会感到有了某种力量。我会变得强大,变得漂亮,变得年轻。然后我等待着。他会颤抖起来,摇晃脑袋。这时我已经足够强大,足够漂亮,足够年轻,足以让他使我达到高潮。我把手指从他的手里松开,放在他的屁股上。我把双腿放回床上。我不敢弄出任何声响,因为孩子们会听见。我开始感到五颜六色的小光点在我体内流窜——钻到我肉体深处。金甲虫发出的道道绿光,顺着大腿流下来的果浆的紫色,妈妈做的柠檬水的黄色,在我的体内甜蜜地奔流着。然后我仿佛感觉自己在两腿之间大笑,笑声和各种色彩混在一起。我害怕高潮来临,又害怕不来。但我知道会来的。其实已经来了。那感觉就像体内闪现一道彩虹。它不断地蔓延,蔓延,蔓延。我真想感谢他,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所以就像对待孩子那样拍着他。他问我感觉好吗。我说挺好。他从我身上下来,躺着,打算睡觉。我想跟他说说话,可是我没说。我不想让自己的思绪脱离那道彩虹。我应该起身去趟厕所,可是我没动。再说,乔利已经睡得昏昏沉沉,一条腿还横在我身上。我没法动,也不想动。

        “可是那样的情景一去不复返了。大多时候我还没醒来他就硬塞进去了,等我醒来他已经完事了。其余时候我根本没法靠近他那弥漫着酒臭味的身体。不过,我已经不在乎这个了。主会眷顾我的。我知道他一定会的。我知道他一定会的。何况,这个古老的地球会怎样已经无关紧要,某一日光芒定会普照。唯一让我怀念的是那道彩虹。不过,正如我说的,对此我已经不怎么回味了。”

        看啊那是爸爸他又高又壮爸爸你愿意跟

        简玩吗爸爸微笑了微笑吧爸爸微笑吧微

        乔利出生只有四天的时候,被母亲用两块毯子和一张报纸裹着,放到了铁道边的垃圾堆上。幸亏他的姨婆吉米看见外甥女拿着个包袱从后门出去了,这才救了他一命。姨婆用磨剃刀的皮带抽了他母亲一顿,从那以后再也不许她靠近这个孩子。吉米姨婆一手把乔利拉扯大,有时在给乔利讲述救他的经过时还挺津津有味。他从姨婆的话判断,他母亲的脑子似乎不太对劲儿。可他始终没有机会证实,因为被皮带抽打之后她就逃走了,那以后再也没人听到过她的音讯。

        乔利对自己被救心存感激。但偶尔也不这么想。有时他看着吉米姨婆用手指抓甘蓝菜吃,嘬着那四颗大金牙;或者闻到围在她脖子上的橡胶药袋的臭味;或者她在冬天为了暖和,让他跟自己睡一块儿,他看见她睡袍里干瘪皱巴的乳房时——这时他就会想当年索性死了是不是更好:掩埋在汽车轮胎中,头顶佐治亚州灰暗的天空。

        上了四年学后,他才鼓起勇气问姨婆他的父亲是谁,住在哪里。

        “我想应该是富勒家那小子,”姨婆说,“那时他经常过来晃悠,不过在你出生之前他就没影了。我想他去了麦肯。不是他就是他弟弟。没准儿他们俩都有份。我听老富勒说起过。”

        “他叫什么名字?”乔利问。

        “富勒,傻瓜。”

        “我问的是他的名字。”

        “哦,”她闭上眼想了想,叹了口气说,“想不起来了。萨姆,是吗?对,萨缪尔。不对,不对,不是。叫萨姆逊。萨姆逊·富勒。”

        “为什么不给我起名叫萨姆逊呢?”乔利的嗓音压得很低。

        两年后他退了学,在泰森饲料和种子店找了份工作。他负责清扫、跑腿儿、给麻袋过秤,以及把货物抬到大车上。有时,他们派他跟车夫一块儿赶车,车夫是个叫布鲁·杰克的好老头。布鲁经常给他讲《解放奴隶宣言》出台的老故事。黑人如何欢呼、叫喊和歌唱。有时还讲鬼故事,比如有个白人把妻子的脑袋砍下来,把她埋在沼泽地里,那个无头尸经常在夜里出来活动,因为没法看路,在院子里跌跌撞撞地瞎转,碰翻这个撞翻那个,一个劲儿地喊着要找梳子。他们经常谈论布鲁交往过的女人、年轻时参加过的斗殴,还提起他有一回替自己成功开脱而免遭鞭刑,其他人却挨了打。

        乔利喜欢布鲁。长大成人后很久,他还记得他们在一起消磨的那些美好时光。还记得某年七月四日的教堂野餐上,有一家人准备破西瓜。几个孩子围成一圈观看。布鲁在圈外溜达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期望的微笑让他的脸变得柔和了许多。那家人的父亲把西瓜高高地举过头顶——在乔利看来那人的两条粗壮的胳膊比大树还高,西瓜把太阳都遮住了。他个头很高,头向前倾,眼睛死死盯着那块石头。他的两臂举得比松树还高,双手捧着的西瓜比太阳还大,他稍顿片刻,站稳脚跟,确保对准目标。看着这个仿佛刻在蔚蓝天空背景中的形象,乔利感觉胳膊和脖子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猜想上帝是否就是这个样子。不对。上帝是个善良的白人老头,留着长长的白发和飘拂的胡须。每当有人死去时,上帝那双蓝色的小眼睛就会很忧伤,每当有人作恶时又会很生气。会做出那种姿态的一定是魔鬼——把世界抓在手中,随时准备摔在地上,把里面甜蜜、温热的红色瓜瓤摔出来让黑人分食。如果魔鬼真是这个样子,乔利会喜欢他的。想到上帝时他从来都没有什么感觉,可是一想到魔鬼他就兴奋不已。此刻,那个强壮的黑色魔鬼正遮挡住太阳,准备劈开这个世界。

        远处有人在吹口琴。乐声飘过甘蔗田来到松树林,在树干间缭绕,和松木味混成一片,因此乔利无法分辨在人们头上飘荡的声音和味道。

        那人把西瓜朝石头的尖角摔过去。瓜皮的破裂声过后传来轻轻的失望的唏嘘。这次没有摔好。西瓜碎得参差不齐,瓜皮和红色的瓜瓤散落在草地上。

        布鲁跳了起来。“哦……哦,”他低声呻吟,“瓜心崩到那儿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既惋惜又开心。大家一起朝那一大块既不连皮又少籽的瓜心望去。瓜心滚到布鲁脚边不远的地方。他弯腰捡了起来。血一般红,断面结实,看着很甜嫩,边缘饱含汁液。他太过明显甚至有点下流地沉浸在它许诺的愉悦中。

        “吃吧,布鲁,”那位爸爸大笑着说,“你拿着吧。”

        布鲁微笑着走开了。孩子们在地上乱跑着找碎西瓜。女人们给那些最小的孩子抠出瓜子来,同时给自己掰下小块尝尝。布鲁和乔利的目光相遇了。他向乔利招了招手。“过来,孩子,咱们俩来吃瓜心吧。”

        一老一少坐在草坪上分享着瓜心。这是地球最甜蜜的内脏。

        那是某年春天,一个料峭的春天,吉米姨婆因为吃了蜜桃馅饼死了。一场暴雨过后,她参加别人举办的露营会,湿木板的潮气伤了她。随后的四五天里她总感觉不舒服。朋友们都过来看她。有的给她做了甘菊茶,有的给她抹油按摩。她最亲密的朋友艾丽丝小姐还给她朗读《圣经》。可她的状态继续恶化。大家提的主意五花八门,有的甚至相互矛盾。

        “别吃蛋清。”

        “喝点鲜奶。”

        “嚼嚼这种草根。”

        除了艾丽丝小姐读的《圣经》,吉米姨婆谁的话都不听。当《哥林多前书》里的语句嗡嗡地传到她耳朵里时,她就迷迷糊糊地点点头。当她听到自己的全部罪过都要受到惩罚时,唇间就不停发出温柔的阿门声。可她的病情并没有因此得到好转。

        最后大家决定去把默迪尔请来。默迪尔是个沉默寡言的女人,住在树林附近的小木屋里。她是个能干的接生婆,也是个果断的诊断师。在人们的记忆中,她总是在场。只要碰到常规办法——比如普通药物、直觉或者忍耐——治不了的病,人们总是说:“去请默迪尔吧。”

        她来到吉米姨婆家时,乔利看见她感到很吃惊。乔利总是把她想象成干瘪、驼背的老太婆,因为知道她已经很老很老了。可是默迪尔看起来比陪她来的牧师还要高。她一定有六英尺高。白色的头发梳成四个大大的髻,赋予柔和的黑色面孔某种力量和权威。她站在那里,笔直得像根木棍,手里的桃木拐杖更像是用来交流而不是支撑的。她俯视着吉米姨婆皱巴巴的面孔,用拐杖轻轻敲击着地面。她用右手拇指摩挲着把手,左手顺着吉米姨婆的身体摸上去。她用长长的手指背面摸了摸病人的脸颊,然后把手掌放在额头上。她又把手指插进病人的头发,轻轻地挠了挠头皮,然后看了看粘在指甲上的东西。她抬起吉米姨婆的手,凑近仔细看了看指甲和手背的皮肤,然后用三个指尖按了按手掌上的肌肉。后来,她又把耳朵贴在吉米姨婆的胸口和腹部听了听。按照默迪尔的要求,几个女人把便盆从床底下拉出来让她瞧了瞧粪便。默迪尔一边看着,一边用拐杖敲击着地面。

        “把便盆和粪便全都埋了。”她对那几个女人说。她又对吉米姨婆说:“你肚子着凉了。喝点热汤,不要吃别的。”

        “会过去吗?”吉米姨婆问,“我会好起来吗?”

        “我想会的。”

        默迪尔转身走出屋子。牧师把她扶上自己的马车,送她回家。

        那天晚上,女人们端来各种各样的汤,有黑豆汤、芥菜汤、白菜汤、甘蓝汤、萝卜汤、甜菜汤和绿豆汤,甚至还有滚烫的猪头肉汤。

        过了两个晚上,吉米姨婆的体力恢复了很多。艾丽丝小姐和盖恩斯太太来探视,都说她好多了。三个女人坐一块儿聊起她们曾经遭遇的种种苦痛,治好或者减轻的疾病,哪种疗法管用。话题一遍又一遍地回到吉米姨婆的身体状况上。她们反复地谈论病因、怎样做本可以避免染病,还夸赞默迪尔从不失手的医术。她们的声音混合成一曲缅怀痛楚的哀歌,一会儿高一会儿低,和声复杂多变,音调虽不平稳,但对痛苦的咏叹始终如一。她们把对疾病的回忆紧紧搂在胸前,在说起以往经受的痛苦时舔唇咂嘴,津津乐道:生产、关节炎、喉炎、扭伤、背疼、痔疮等等,以及在地上四处活动——收割、扫除、搬抬、跳跃、蹲跪、捡拾——的过程中落下的伤痛,并且总是不忘贬低年轻人。

        可她们也曾年轻过。那时,腋下与臀部的味道混合成迷人的麝香气息;眼神躲躲闪闪,嘴唇松弛,纤细的黑脖子上的脑袋灵巧转动的姿态只有母鹿可以比拟。她们发出的笑声好像能触碰到人,而不仅仅是种声响。

        然后她们长大了——从后门慢慢溜进生活,开始成熟。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居高临下地对她们发号施令。白人妇女说“去干这个”。白人孩子说“把那个给我拿来”。白人男子说“过来”。黑人男子说“躺下”。不会差遣她们的只有黑人孩子和她们自己。但是,她们忍受着这一切,同时在自己的想象中重新塑造着这一切。她们替白人打理家务,并且十分清楚这点。当白人男子殴打她们的男人时,她们负责清洗血迹,回到家里还要遭受被打者的虐待。她们一只手打孩子,另一只手又为他们偷东西。她们的双手既能砍倒大树,又能剪断脐带,既能拧断鸡脖子、屠宰肥猪,又能悉心照料非洲紫罗兰,让它们花繁叶茂;她们的双臂既能将成捆成袋成包的东西装上车,又能摇着婴儿入睡。她们既能轻轻地把饼干拍成天真无邪的易碎的椭圆形,也能为死者穿上寿衣。辛苦劳作一天后回到家里,她们像梅子般依偎在自己男人的怀中。她们骑在驴背上的双腿同样也能骑在男人的胯上。区别无非如此。

        然后她们开始老去。脊背弯了,体味臭了。她们蹲在甘蔗田里,趴在棉花地里,跪在小河边上,扛着整个世界。她们把一生都献给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又要照顾孙子。她们如释重负般用粗布缠住头,用绒布裹住乳房,把舒适的毡鞋穿在脚上。她们不再有任何肉欲和哺乳的渴望,同时也不再被泪水与恐惧侵扰。她们可以走在密西西比的大街上、佐治亚的小巷里、亚拉巴马的田野里,再也不会受到骚扰。老到这份儿上,她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脾气。对生活厌倦到期盼死亡的到来,冷静到可以接受生活的痛苦并无视它的存在的地步。事实上,她们最终获得了自由。这些黑人老妇的毕生都凝结在眼睛里——浓缩着悲伤与幽默、狡黠与平静、现实与幻想。

        她们闲聊到深夜。乔利先是听着,然后渐渐困倦了。悲伤的催眠曲笼罩着他,摇晃着他,最后麻痹了他。睡梦中,从姨婆便盆里发出的骚臭味变成了马粪健康的气味,三个女人的声音汇成了口琴般愉悦的音符。睡梦中,他感觉自己蜷缩在椅子上,双手搁在两腿中间。睡梦中,他的生殖器变成了一根长长的桃木拐杖,被默迪尔用双手不停地抚摸着。

        一个湿漉漉的星期六夜晚,吉米姨婆感觉没有力气下床,艾丝·福斯特就给她端来一份蜜桃馅饼。老太太吃了一块。第二天早上乔利进屋去倒便盆时,发现她已经断气了。她的嘴巴松弛成O形,那双长着男人般硬指甲的双手已经平摊开来,现在可以舒服地放在床单上了。她睁着一只眼睛盯着乔利,好像在说:“孩子,端便盆时可抓牢了。”乔利望着她,一步都迈不动,直到一只苍蝇飞落在她的嘴角。他气冲冲地把苍蝇轰走,然后又凝视了一番那只眼睛,与它道别。

        吉米姨婆的葬礼是乔利平生参加的第一次葬礼。作为家庭成员,逝者的亲属,他成了众人关注的对象。女人们把房子打扫干净,把所有东西都拿出去通风,通知了所有相关人员,为一生未婚的吉米姨婆缝制了一件像是婚纱的白裙子,让她穿着去见基督。她们甚至还为乔利做了一套深色西装、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领带。一个女人的丈夫还给乔利剪了头发。他处在精心呵护的包围中。谁也不跟他说话,也就是说,大家依然像对待孩子般对待他,从不邀请他参与严肃的谈话,然而他们为他设想了许多他实际上不曾奢望过的事:端上来的饭菜,木盆里的热水,熨过的衣服。守灵时,大家允许他睡觉,把他抱上床。一直到了姨婆死后的第三天——送葬的那天,他才与别人分享了这份荣耀。吉米姨婆的亲属从附近的镇子和庄园赶来。包括她哥哥奥维和他的老婆孩子,以及很多表亲。不过,乔利仍然是主角,因为他是“吉米的宝贝”,她生前最后一个疼爱的人,而且“是这个孩子发现她过世的”。女人们流露出的关切,男人们拍他脑袋的动作,都让乔利高兴,那些甜言蜜语让他痴迷。

        “她是怎么死的?”

        “艾丝的馅饼害的。”

        “这话从何说起?”

        “她好端端的,头一天我还见过她。她让我带点黑线过去,说要给那孩子缝些东西。我应该意识到她要黑线是个坏兆头。”

        “那当然。”

        “跟艾玛一模一样。记得吗?她一个劲儿地要线。当天晚上就死了。”

        “是啊,唉,她非要不可。老是提醒我。我告诉她家里还有点儿,可是不成,她就要新线。所以,就在她躺在床上快要死了的那天早上,我打发莉尔·琼去买了些。我盘算着赶紧把线和一块甜面包给她送过去。你知道她有多喜欢我做的甜面包。”

        “当然知道。她经常夸你做的面包。她可真是你的好朋友啊。”

        “我信这话。我还没穿好衣服,萨莉就闯进门来大喊,说乔利上艾丽丝小姐家告诉她吉米死了。跟你说,我差点儿没晕倒在地。”

        “估计艾丝难受极了。”

        “哦,上帝,没错。可我告诉她,上帝赐予的最后还要收回。那根本不是她的过错。她做的蜜桃馅饼很好。可她认定了就是馅饼的原因。我觉得她的想法没错。”

        “嗯,她不该为这事内疚。她只是做了我们大伙儿都会做的事情。”

        “是啊。我也正要包起甜面包呢,没准儿也会害了人家。”

        “我不觉得。甜面包成分单纯。可是馅饼对病人来说就太不好了。我奇怪吉米怎么不知道。”

        “就算知道也不会说。她就想让别人开心。你知道她的为人。她太好了。”

        “我说也是。她留下什么东西了没有?”

        “连块手绢都没有。房子是克拉维尔镇的几个白人的。”

        “哦,是吗?我以为是她的房产。”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不是了。我听说保险公司的人跟她哥哥谈过了。”

        “总共给多少钱?”

        “八十五块,我听说。”

        “全部?”

        “这点钱够让她入土吗?”

        “看样子不行。去年四月我爸死的时候花了一百五十块。当然,我们什么都讲究。看来吉米的亲戚可能得凑点钱了。那个给黑人送葬的司仪给钱少了可不干。”

        “真可怜。她交了一辈子保险金。”

        “你以为我不知道?”

        “那孩子怎么办?他上哪儿去?”

        “谁也找不到他妈,所以吉米的哥哥要把他带到自己那儿去。听说他那地方挺好。室内厕所什么的都有。”

        “那挺好。他像个善良的基督徒。那孩子也需要男人来管教管教。”

        “葬礼什么时候开始?”

        “两点钟。她得在四点下葬。”

        “宴席在哪儿办?听说艾丝想在她家里办。”

        “不,在吉米家。她哥哥想这么办。”

        “规模可能挺大。大家都喜欢老吉米。坐在教堂的长椅上时肯定会想念她的。”

        庄严凄美的葬礼过后是愉快喧闹的丧宴。那感觉就像街头悲剧,高度规范的正式结构中的不少边边角角里又塞进自发的表演。死者就是悲剧的主人公,而幸存者都是无辜的受害人。在牧师的带领下,送葬者齐声颂扬神的万能,一节节反复高唱着礼歌,哀伤生命的消殒,惊叹于上帝之道和经由墓园而恢复的自然秩序。

        因此,宴席象征着狂欢、和谐、对事物脆弱性的接受与对苦难终结的喜悦。象征着欢笑、解脱以及对食物的深深欲望。

        乔利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姨婆已经不在了。一切都那么有趣。甚至到了墓地,他都只觉得很新奇。在教堂里,轮到他向遗体告别时,他伸出手想摸一下,看看是否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冰冷。可是他又迅速地把手缩了回来。吉米姨婆看上去是那么安详,去惊扰这样的安详似乎不妥。在别人的哭号声中,他慢腾腾地走回自己的座位,双眼干干的,心想自己是否也应该努力哭泣。

        回到家里,他随心所欲地加入了欢闹,享受着自己的真实感觉——某种狂欢节般的心情。他大吃大喝,感觉好得想试着去认识一下他的表兄弟们。照大人们说,他们到底是不是他的表兄弟还有待确定,因为奥维只是吉米同父异母的哥哥。乔利的母亲是吉米妹妹的女儿,那个妹妹是吉米父亲第二次婚姻所生,而奥维则是第一次婚姻所生。

        其中一位表哥让乔利格外感兴趣。他大约十五六岁。乔利走出去时,看见那小伙子正跟别的几个孩子站在吉米姨婆以前经常用来煮衣服的大盆旁边。

        他大着胆子,试探性地招呼了声“嗨”。他们回应了一声。那个十五岁的杰克递给乔利一支烟卷。乔利接过烟,伸长胳膊把烟头凑到火柴上去,而不是把烟放在嘴里用火去点,为此大家嘲笑了他。他觉得很没脸面,把烟卷扔在了地上。他觉得必须做点什么,在杰克面前重新证明自己。因此,当杰克问他是否认识女孩子时,乔利说:“当然了。”

        乔利认识的所有女孩都在宴席上,他指了指后门廊上一群站着闲聊的女孩。达莲娜也在里面。乔利希望杰克不要看中她。

        “咱们找几个出去散步吧。”杰克说。

        两个男孩慢悠悠地朝门廊走去。乔利不知如何下手。杰克把两条腿跨在摇摇晃晃的门廊栏杆上,就那么坐着凝视远方,好像对女孩们全然不感兴趣。其实他在让她们好好打量自己,同时又在谨慎地评估着她们。

        女孩们装作压根儿就没看见两个男孩,继续叽叽喳喳地聊着天。很快,她们的闲聊变得刻薄起来,相互间的温柔打趣被尖酸所取代,变成了某种严肃的取笑。这让杰克捕捉到某种信号:女孩们开始对他有反应了。她们感觉到了他的男性气息,正为引起他的注意而较劲。

        杰克离开栏杆,径直向一个叫苏可的女孩走去,她在取笑中表现得最为尖酸刻薄。

        “想带我到处看看吗?”他甚至都没有微笑。

        乔利屏住呼吸,等着苏可呛杰克。她在这方面非常在行,是出了名的利嘴。让他大为意外的是苏可竟爽快地同意了,甚至连眼帘都低垂下来。乔利鼓起勇气,转身走到达莲娜跟前说:“一起走走吧。我们就到溪谷那边。”他等着达莲娜板起脸来说不,或者说干吗之类的话。乔利对她的感觉很大程度上还是害怕——既害怕她不喜欢自己,又害怕她喜欢。

        他的第二种害怕化作了现实。她笑着从陡斜的三级台阶上跳下来,走到他跟前。她的双眼充满怜悯,乔利想起自己是死者的家属。

        “如果你想去,”达莲娜说,“可不能走太远。妈妈说我们得早点离开,天快黑了。”

        他们四个走了。另外几个男孩也来到门廊上,打算跳起同样兼具敌意、冷漠和绝望的求偶之舞。苏可、杰克、达莲娜和乔利穿过几户人家的后院到达一片开阔地带。他们跑过这里,来到一条干涸的河床上,两边绿树成行。这次散步的目标是野葡萄园,那里长着圆叶葡萄。葡萄还很青涩、坚硬,还不够甜,可依然被放入口中。他们谁也不想——至少当时不想——吃到葡萄里轻易流出的深红汁液。那种克制、矜持,那种尚未展开的憧憬中的甜蜜,比起完全成熟的葡萄,更让他们感到兴奋。终于,他们的牙齿无法忍受了,两个男孩便开始向女孩扔葡萄取乐。他们细细的孩子气的黑胳膊扔葡萄时在空中画着G的谱号。追逐中,乔利和达莲娜离开了溪谷口。当他们停下来喘气时,已经看不到杰克和苏可了。达莲娜的白布裙上染满了葡萄汁。头上那只蓝色的大蝴蝶结松开了。夕阳中的微风吹得发带不停地飘动。他们都上气不接下气,瘫坐在松树林边又绿又紫的草地上。

        乔利躺在草地上喘着气。他的嘴里满是葡萄味,聆听着预感下雨的松针发出响亮的沙沙声。雨腥味、松树的清香以及葡萄的气味,让他感到头晕目眩。太阳已经消失,抽走了道道耀眼的金光。乔利转过脑袋寻找着月亮,他看到了月光下坐在自己身后的达莲娜。她的身子蜷成D形——胳膊搂着膝盖,头放在双膝上。乔利能看到她的内裤和充满青春气息的大腿肌肉。

        “我们最好快点回去吧。”他说。

        “好的,”她在草地上伸展双腿,动手重新系好蝴蝶结,“妈妈肯定会打我的。”

        “不会的。”

        “会的。她说要是我弄脏衣服了就会打我。”

        “你没弄脏啊。”

        “弄脏了。瞧这儿。”她从发带上收回手,抹平裙子上被葡萄汁染得最严重的那块地方。

        乔利感到过意不去。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他的过错。他忽然意识到吉米姨婆已经死了,因为他不再有挨打的恐惧了。除了奥维舅公,不会再有人打他了,再说,舅公也还在服丧期。

        “让我来。”乔利说。他站起来面对达莲娜,想系好她的发带。达莲娜双手伸进他敞开的衬衣,摩挲着他汗湿紧绷的皮肤。乔利吃惊地看着她时,她才停住手,然后大笑起来。乔利笑了笑,继续系那只蝴蝶结。达莲娜再次把手伸进他的衬衫。

        “别动,”乔利说,“不然我怎么系啊?”

        达莲娜用指尖挠着他的肋骨。他咯咯笑着抓着自己的肋骨。很快他们就叠合在一块儿了。达莲娜的手缓缓绕着探进他的衣服。作为对这场游戏的回报,乔利把手伸进她的领口,然后又伸到裙子底下。当他把手伸进她的内裤时,她突然不笑了,满脸的严肃。乔利害怕了,想把手拿开,但达莲娜按住他的手腕,他没法动。乔利于是用手指摸索着她的身体,她则抱住乔利的脸和嘴亲个不停。乔利觉得她嘴唇上的葡萄味让人心烦意乱。达莲娜松开他的脑袋,抬起身子,脱掉了内裤。乔利有些吃力地解开纽扣,然后把裤子褪到膝盖以下。他们的肉体开始让他有感觉了,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困难。她轻轻呻吟着,但体内积聚起来的兴奋促使他闭上双眼,把她的呻吟仅仅当作头顶松叶的叹息。正当他感觉某种爆发即将决堤时,达莲娜身体一僵,尖叫起来。乔利以为自己弄疼了她,但在凝视她的脸庞时,却发现她正惊恐地注视着他肩膀上方的什么东西。他猛地转过头去。

        那儿站着两个白人。一个拿着酒精灯,另一个握着手电筒。错不了,他们是白人,他闻得出。乔利跳了起来,努力一气呵成地从跪到站,同时提起裤子。那两个人都带着长枪。

        “嘿嘿嘿……”窃窃的笑声如同一长串哮喘般的咳嗽。

        另外那个人用手电扫了乔利和达莲娜几下。

        “继续干啊,黑鬼。”握手电的那个人说。

        “先生?”乔利说,一边寻找着一个扣眼。

        “我说了,继续干啊。干它个痛快,黑鬼,干它个痛快。”

        乔利的眼睛无处可落,滴溜转着偷偷打量四周,寻找藏身之所,身体仍然处于僵硬状态。打手电的那人把枪从肩上拿下来,乔利听见了金属的碰撞声。他马上又跪了下来。达莲娜把头转过去,眼睛离开灯光深入四周的黑暗,看上去几乎毫不在乎,仿佛眼前发生的这场闹剧跟它们毫无关系。出于全然的无助,乔利狂暴地掀起达莲娜的裙子,拉下了自己的长裤和内裤。

        “嘿嘿嘿……”

        当乔利开始重复刚才的动作时,达莲娜用双手捂住了脸。他只能装装样子。手电光在他的屁股上照出一个圆月亮。

        “嘿嘿嘿……”

        “干啊,黑鬼,加快速度。你还没让她有感觉呢。”

        “嘿嘿嘿……”

        乔利加快了速度,同时看着达莲娜。他恨她。他几乎希望真能那样就好了——激烈、长久、痛苦地干她。他对她恨之入骨。手电筒的光爬进了他的肠道,把葡萄的甜味变成了胆汁的恶臭。他盯着月光和灯光下达莲娜捂着脸的双手。那双手看着好像婴儿的手。

        “嘿嘿嘿……”

        几只狗嚎叫起来。“是它们,是它们。我听得出有‘老宝贝’的声音。”

        “没错。”提着酒精灯的那人说。

        “走吧。”手电光移开了,其中一个人朝“老宝贝”吹了声口哨。

        “等等,”提酒精灯的那人说,“这黑鬼还没高潮呢。”

        “哦,他自然会的。祝你好运,小黑鬼。”

        他们踩着脚下的松针。过了很长时间,乔利还能听到他们吹口哨的声音,后来,狗的应答不再是嚎叫,而是认出熟人后发出的那种热情兴奋的尖叫。

        乔利独自站起来,默默地系上裤子。达莲娜没有动弹。乔利真想掐死她,但却用脚碰了碰她的腿。“我们得走了,姑娘。快点。”

        达莲娜闭着眼睛找自己的内裤,没找到。两人于是在月光下四处拍打着寻找。找到后,她穿好,动作像个老女人。他们走出松树林,朝大路走去。乔利在前面,她慢慢腾腾地跟在后面。开始下雨了。“这倒好,”乔利想,“可以解释我们的衣服是怎么回事了。”

        他们回到家里时,大概还有十来个客人在。杰克已经走了,苏可也走了。有几个人回去拿更多的食物——土豆饼和小排骨之类。大家都沉浸在黄昏的回忆中:曾经的梦想、记忆中的人物和昔日的憧憬。酒足饭饱的舒服劲儿产生了催眠的效果,让人缅怀过去,构筑幻觉。

        回家的乔利和达莲娜只引起了一丝微弱的波动。

        “你们怎么全湿透了?”

        达莲娜的妈妈只是含糊地唠叨了几句。她看来已经酒足饭饱,两只鞋搁在椅子底下,裙子侧面的拉链开着。“丫头,过来。我早跟你说过……”

        有几个客人想等雨势减弱再走。另外几个是坐马车来的,觉得最好还是立刻动身。乔利走进那间被改造成他的卧室的小储藏室。他的小床上睡着三个婴儿。他脱下被雨水和松叶浸透的衣服,穿上连身工装。他不知道上哪儿去。吉米姨婆的屋子肯定不行,何况奥维舅公和妻子晚上要睡在那里。他从一口箱子取出一条被子铺在地上,然后躺下。有人在煮咖啡,他好想在入睡之前喝一杯。

        第二天是清理日,要结清各种账单,分配吉米婆姨留下的东西。大家嘴角半垂,目光混沌,走起路来小心翼翼。

        乔利毫无目标地四处闲荡,接到吩咐就去干些小活儿。前一天大人们给予他的全部荣耀和温暖被严厉所代替,但这其实很合他的情绪。他脑中全是手电光、酸葡萄,以及达莲娜的双手。当他不想这些时,脑袋空得就像刚拔完牙留下的空隙,仍然感觉曾经填满它的蛀牙还在那里。因为害怕撞见达莲娜,他不想离开房子太远,可又无法忍受死去姨婆的房子里的那股气氛。人们挑拣她的遗物,评论东西的“品相”。他郁郁寡欢,烦躁不安,对达莲娜憋着股怨气。他从来没有想过去怨恨那两个猎人。那种情绪会毁了他的。他们可是身材魁梧、带着枪的白人。而他矮小无助,还是黑人。都用不着动脑筋想,他潜意识里就明白——仇恨他们会让他自取灭亡,会把他像块煤球般烧掉,只剩下灰烬和问号般的烟雾。他是后来才开始仇恨白人的——但不是现在。后来,他发现仇恨可以用甜蜜的方式,而不是用阳痿来表达。此时此刻,他仇恨的是那个造成这种状况的人,他的失败与阳痿的见证者。那个他无力保护、未能让她避开手电筒的圆月形光圈以及嘿嘿嘿的笑声的人。他想起回来的路上,他们默默地走在雨中,达莲娜湿漉漉的发带拍打着她的脸颊。心中涌起的憎恨让他浑身发抖。他没有可以去说说话的人。老布鲁这些天经常喝得醉醺醺的,什么都搞不懂。再说,乔利怀疑自己是否会跟他坦白这种耻辱。即使对布鲁,这个女人杀手,他也会撒点小谎。在他看来,孤独似乎要比独自一人好很多。

        奥维舅公准备离开的那天,当所有的东西都装上车,当讨要遗物的吵嚷声逐渐平息,化作每个人舌尖上黏糊的肉汁时,乔利坐在后门廊上等候着。他突然生出达莲娜可能怀孕的念头。这个想法极其荒谬、愚昧,但它足以让乔利感到害怕。

        他必须赶紧逃走。何况他本来也要在那天离开。与这儿只隔一两个镇子还不够远,尤其是他并不喜欢也不想依靠舅公。还有,达莲娜的母亲肯定会来找他,奥维舅公会把他交出去的。乔利知道抛弃一个怀孕的女孩一走了之是不对的,同时满怀同情地回想起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此刻他终于明白了。于是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找到父亲。他会理解的。吉米姨婆说过,他去了麦肯。

        乔利像小鸡脱壳一样毫不犹豫地离开了门廊。走出一小段路后他想起了那件宝贝。吉米姨婆留下点东西来着,可他忘得一干二净。姨婆在一段废弃的烟道里藏了个她称之为宝贝的小口袋。他溜进房子,发现屋里空空荡荡。他刨着烟道,手先是碰到了蜘蛛网和烟灰,接着找到了那个软软的口袋。他取出里面的钱,有十四张一块的纸币,两张两块的,还有很多零碎的硬币……总共二十三块。这些钱肯定够他去麦肯的。麦肯,听上去多么美好有力的名字啊。

        对一个佐治亚的黑孩子来说,离家出走算不得多难的事。只要悄悄溜出来并迈动步伐就可以了。夜晚来临,你可以在谷仓里过夜。如果没有狗,还可以睡在甘蔗田或空旷的锯木场里。你可以在地里找东西吃,在乡下小店买汽水和甘草糖。应付那些喜欢问东问西的成年黑人,你很容易就能编段伤感的故事讲给他们听。白人对这种事不关心,除非他们想找点乐子。

        走了几天后,他开始去敲那些漂亮住宅的后门,对黑人厨子或白种女主人说想找份活儿干,除草、犁地、收割、打扫都行,声称自己就住在附近。干上一两个星期后他又会离开。他就这么过活,直到夏天结束。直到十月,他才来到一个有正规汽车站的大镇子。兴奋和担心让他口干舌燥。他走到黑人专柜那边去买票。

        “先生,到麦肯要多少钱?”

        “十一块。十二岁以下儿童五块五。”

        乔利只有十二块零四分。

        “你多大了?”

        “刚到十二岁,先生。可是妈妈只给了我十块钱。”

        “我可没见过哪个十二岁的孩子有你这么高。”

        “求求你,先生。我必须去麦肯。我妈妈生病了。”

        “别忘了你说妈妈给了你十块钱。”

        “那是我养母。我亲妈在麦肯,先生。”

        “我想要是让我碰到个撒谎的黑鬼,我还是认得出来的。不过万一你没撒谎,万一你的一个妈真的快死了,想在见上帝前看一眼她的小黑孩,我就卖给你吧。”

        乔利装作什么都没听见。这样的辱骂已经像虱子一般成了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比那次跟老布鲁吃西瓜的经历更快乐的事了。离汽车发动还有四个小时。时间过得慢极了,就像粘在捕蝇纸上的虫子那样挣扎着——为了生存奋力拼搏,精疲力竭,最后慢慢死去。乔利不敢动弹,甚至不敢去厕所。好像他离开一会儿汽车就可能开走。终于登上开往麦肯的汽车时,他已经憋得浑身僵硬了。

        他在后排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只有他一个人。整个佐治亚在他眼前悄然掠过,直到太阳退出视野。甚至在黑夜里,他都渴望看着这片景色,直到使尽气力也无法让眼睛睁着,他才睡着了。他醒来时天已大亮,一个拿着面包夹冷火腿的肥胖的黑女人正在轻轻地推他。他们悄然进入麦肯时,他牙缝里依然塞满了火腿的味道。

        在巷子尽头,乔利看见一群男人像葡萄般簇拥在一起。在那些弯下腰的身影头顶盘旋着一句响亮的叫声。跪趴着的、斜靠着的都专注地盯着地上的某一小块儿。走近些时,乔利闻到了一股兴奋的男人味儿。正如弹子球房那人说的,这些人完全是冲着骰子和钞票围拢在一起的。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装饰着些绿色的纸币。有些人把自己的钞票分开,卷起来缠在手指上,然后把手指握成拳,让纸币干净的一端伸出去,显得既优雅又粗野。另外一些人把纸币码成一沓,在中间折起来,然后拿出一小沓,好像随时准备出牌。还有一些人随便把钞票团成小球。有一个人还让钞票从帽檐下伸出来。另一个人用拇指和食指捻着纸币。那些黝黑的手握着的钞票数量乔利前所未见。他融入这群人的兴奋中,与父亲相见前口干舌燥的紧张被兴奋的涎水代替了。他打量着那一张张面孔,寻找可能是父亲的那张。他怎么能认出来呢?他会是大一号的自己吗?那一刻乔利想不起自己是什么模样了。他只知道自己十四岁,黑人,已经六英尺高了。他打量着那一张张面孔,看到的只是眼睛,祈求的眼睛,冷淡的眼睛,放射着凶光的眼睛,带着恐慌的眼睛——所有的眼睛都紧盯着一对骰子移动,那人忽而把骰子抛起来,忽而收拢住,忽而又抛起来。只见他一边对着骰子喃喃地说了几句祷文似的话(其他人随声应和),一边搓着骰子,感觉就像在搓两个发烫的煤球。他激动地高喊一声,骰子从手中飞出去,随后赞叹与失望的声音汇成了一曲交响乐。掷骰人把钞票揽起,这时有人大叫:“拿着钱爬走吧,你这水狗,我就没见过比你还厉害的家伙。”一阵笑声响起,紧张的气氛明显缓和了,其间有些人互换着钱。

        乔利在一个白发老头的后背上轻轻拍了拍。

        “您能告诉我萨姆逊·富勒在这附近吗?”

        “富勒?”那人熟悉这个名字,“不知道,他就在附近。在那儿。穿棕色夹克的那个。”那人指过去。

        一个穿浅褐色夹克的男子站在人群很远的那端。他正跟另外一个人吵吵嚷嚷,激动地比画着什么。两人都气得脸皱成一团。乔利从边上溜过去,来到他们站着的地方,几乎难以相信自己已经抵达此行的目的地。那就是他的父亲,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但那的确就是他的眼睛,他的嘴唇,他的整个脑袋。他的肩膀缩在夹克里面,他的嗓音,他的双手——都是那么真实。它们存在着,真实地存在着。乔利总是把父亲想象成一个巨人般的男子汉,因此,当他走近后发现自己比父亲还高时感到非常吃惊。事实上,他正端详着父亲头顶的一块秃斑,忽然想摸摸那块地方。当他正看着那块被乱糟糟的发丛包围的干净的秃块入迷时,那人转过一张严厉而凶狠的脸来。

        “小子,你要干吗?”

        “嗯,我想问问……你是萨姆逊·富勒吗?”

        “谁打发你来的?”

        “嗯……”

        “你是梅尔芭的儿子吗?”

        “不是,先生,我是……”乔利眨巴着眼。他忘了母亲的名字。他知道过吗?他该怎么说?他是谁的孩子?他不能说“我是你的儿子”,那听着有点无礼。

        那人不耐烦了。“你脑子有毛病啊?谁打发你来找我的?”

        “没有人,”乔利的手心开始冒汗,那人的眼睛让他害怕,“我只是觉得……我是说,我只是到处转悠,哦,我叫乔利……”

        可是富勒已经转过身去,新一轮游戏要开始了。他蹲下来把一张纸币扔到地上,等着掷骰子。这一轮结束后,他站起身,气冲冲地对乔利喊道:“告诉那婊子她会拿到钱的。好了,别他妈的再让我看到你了!”

        过了很长时间,乔利才能把腿从地面上抬起来。他试着倒退出去,然后走开。他费了很大的劲儿才让第一块肌肉配合。终于抬动脚后,他从巷子走出去,走出阴暗,走上阳光闪耀的大街。来到阳光下,他感到双腿不听使唤。路边放着个倒扣的橘筐,上面贴着一张双手握在一起的图片。乔利在上面坐下来。阳光像蜂蜜般滴落在他头顶。一辆载着水果的马车驶来,车夫吆喝着:“新鲜的葡萄,甜如糖,红如酒。”

        噪声似乎变得越来越响。女人鞋子的踢踏声,在门口转悠的男人的笑声。某个地方有辆电车。乔利还在那里坐着。他知道只要一动不动的就不会有事。然而他的眼角还是浮现出痛苦的痕迹。他必须动用一切手段将其驱散。他想,只要静止不动,眼睛始终盯着一件东西,泪水就不会流出来。于是,他坐在滴蜜似的阳光里,设法调动每根神经、每块肌肉,共同努力阻止眼泪流下来。在他百般挣扎,把所有的劲儿都集中到眼睛上的时候,直肠突然张开了。没等他意识到是怎么回事,稀稀的粪便已经顺着两腿流了下来。在他父亲待的那条巷子的出口,在阳光下的橘筐上,在满是男人和女人的大街上,他像个婴儿般拉起稀来。

        他惊惶不安,不知是否应该待在原地不动,等天黑后再说。不行。父亲肯定会出现,会看到他,笑话他的。上帝啊,他会笑话的。所有的人都会笑话的。看来只有一件事可做了。

        乔利沿着大街奔跑,只觉得四周寂静无声。人们的嘴在动,脚在动,一辆汽车慢吞吞地驶过——却没有丝毫声音。一扇门无声无息地撞上了。他自己的脚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空气似乎要扼住他的脖子,阻拦着他。他仿佛是在一个要使他窒息而死的松脂构成的世界中吃力地向前推进。他仍然奔跑着,看见的都是无声运动的物体,直至来到楼房的尽头,那片空地的起点,看见了前方蜿蜒流过的奥克芒格河。他匆匆跑下一道满是石子的斜坡,来到伸进那片浅水区的码头。他在码头下面找到最暗的阴影,蹲在一根柱子后面钻进那黑暗中。他像胎儿似的僵硬地蜷缩着身体,双手捂住眼睛,在那片黑暗中定定地待了很长时间。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只有黑暗与灼热,以及眼帘上指关节的压迫。他甚至忘记了被弄脏的裤子。

        夜幕降临。黑暗、温热和寂静包裹着乔利,就像接骨木的皮肉保护着种子那样。

        乔利微微动了动。他只感到脑壳里疼得厉害。很快,那天下午发生的事像闪亮的玻璃碎片般扎进他内心。起先,他看到的只是黑色手掌中的钞票。然后他感觉自己坐在一把很不舒服的椅子上。可是,仔细一看,原来是个人头,头顶有块橘子大小的秃斑。当这些碎片终于汇成完整的记忆时,乔利才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他站了起来,感觉虚弱,头晕,浑身抖个不停。他在那根柱子上靠了会儿,然后脱掉长裤、内裤、鞋和袜子。他抓了把土在鞋上搓了搓,然后向河边爬过去。因为看不清楚,他不得不用手摸索着水的边缘。他在河水中慢慢地涮着裤子,不断揉搓,直到觉得干净了才住手。他回到刚才待的柱子附近,脱下衬衣裹在腰间,把长裤和内裤铺在地上。他蹲了下来,剔除码头上腐烂的木屑。忽然,他想起了吉米姨婆,她的橡胶药袋,她的四颗金牙,她缠在头上的紫色布巾。想起她从自己碗里拣出一块熏猪蹄给他吃,这股思念让乔利难受得整个身体都要裂开了。他尤其记得姨婆拿肉的姿势——有些笨拙地用三根手指捏着,但满含深情。没有任何言语,只是拣出一块肉递给他。想到这里,乔利泪如泉涌,在下巴上汇成了花束。

        三个女人从两扇窗户里探出头来。她们看见一个陌生少年干净的长脖子后就招呼了他一声。少年走进她们的房间。屋里黑暗又燥热。她们给他倒了瓶柠檬水。他喝的时候她们的眼睛透过瓶底,透过滑溜溜的甜水向他游去。她们重新给了他男子汉的感觉,他茫然地领受了。

        乔利生活的碎片恐怕只有在音乐家的头脑中才是连贯聚合的。只有那些借助弯曲的镀金铁片或黑白长键倾吐心声的人,以及那些用紧绷的兽皮和琴弦在木质走廊中发出回响,借此表达心语的人,才能为他的生命赋予真实的形式。只有他们知道如何将红色的西瓜瓤与那只口袋与酸葡萄与照到屁股上的手电光与抓着钞票的手与装在瓶子中的柠檬水与一个叫布鲁的男人联系起来,明白这一切在快乐、痛苦、愤怒与爱中意味着什么,同时赋予它们自由所带来的最终的、无所不在的痛楚。只有音乐家才会感觉到,并且知道——但意识不到自己知道——乔利是自由的。危险的自由。自由地感受自己体会到的一切——恐惧、内疚、羞愧、疼爱、悲伤、怜悯。自由地表达温柔或者暴怒,自由地吹口哨或者哭泣。自由地睡在过道上或者一个唱着歌的女人白色的床单之间。自由地找活儿干,自由地辞掉。他可以随便进监狱却没有被监禁的感觉,因为他早就见识过监狱看守那种鬼鬼祟祟的眼神,可以自由地说“不行,先生”,并面带微笑,因为他已经杀过三个白人了。他可以自如地忍受一个女人的辱骂,因为他已经在肉体上征服了她。他甚至可以敲打她的脑袋,因为他已经在怀里搂过这个脑袋了。当她生病时他可以放手地温柔以对,给她擦地,因为她已领略过他的男子汉气概了。他可以放纵地喝个烂醉,因为他当过铁道养路工,跟其他囚犯用锁链串在一起干了三十天的活儿,还曾经把女人射进他腿肚里的子弹抠出来。他可以随意生活在幻想中,甚至可以自由地选择死亡,如何死与何时死对他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在那些日子里,乔利成了一个真正自由的人。被母亲遗弃在垃圾堆里,父亲为了赌钱而不理睬他,这一切让乔利觉得自己再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他只剩自己的感官和胃口,只有这二者他还有些兴趣。

        他遇见宝琳·威廉斯时正处于这种上帝般无所不能的状态。手电光没有办到的事,宝琳,或者说与宝琳的婚姻却办到了。单调、毫无花样以及枯燥沉重的压力逼得他濒临绝望,同时窒息了他的想象。被要求永远只跟同一个女人睡觉,在乔利看来,这样的想法既奇怪又违背自然;还要不断对老一套的行为和日常活动提起热情;他对女人的傲慢感到不解。他在肯塔基遇见宝琳时,她正靠着篱笆,用一条坏腿蹭着另一条腿。他在她内心唤起了整洁、魅力与快乐,这让他渴望与她共筑爱巢。他至今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摧毁了这种渴望。但他并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考虑得更多的是,自己昔日的那份好奇到底怎么了。如今,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索然无味。对自己,对他人,他都不感兴趣。只有在喝酒的时候他才会感到略微解脱,看到些许光明,那点感觉熄灭后,就只剩下浑浑噩噩了。

        然而婚姻生活中让他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的事件还属孩子的降生。由于根本不懂如何抚养孩子,加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父母抚养自己,他根本无法理解该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如果对积蓄财物感兴趣,他也许会考虑把他们视为财产的继承人;如果需要向某些不知名的“其他人”证明自己的本事,他也许会希望他们以他为榜样,为了他而出人头地。如果不是在十三岁时就成了孤儿,在这个世界上孑然一身,仅仅被一个垂老的女人抚养过,而她的年龄、性别和兴趣都与他本人的相去甚远,他也许会感到自己跟子女之间有种稳定的关系。而事实是,他固然会对他们有所反应,但那反应却总是取决于他那个时刻的感觉。

        于是,一个星期六的午后,在春天淡淡的阳光下,他摇摇晃晃、满嘴冒着酒臭气回到家,发现女儿在厨房里。

        她正在洗碗。她弓着瘦小的背俯在水池边。乔利隐隐约约看到了她,却说不清看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然后他觉得难受起来,接着,难受化作喜悦。他情感的变化依次是厌恶、内疚、怜悯,然后是爱。厌恶是对她年轻、无助、无望的存在的反应。她就那样弓着背,歪着头,像在躲闪始终威胁着却没有挥出的拳头。她何必要显得那么怕挨打呢?她还是个孩子——没有负担——为什么不开心呢?她那种对苦难明白无误的宣示其实是一种谴责。他真想拧断她的脖子——不过动作会很温柔。内疚和无能为力的感觉像一曲狂暴的二重奏般升腾起来。他能为她做些什么——曾经又做过什么?能给予她什么?能对她说些什么?一个贫困潦倒的黑人能对着自己十一岁女儿弯曲的脊背说些什么呢?如果他正视女儿的脸,定会看见那双惊恐却又充满爱意的眼睛。惊恐让他烦躁,爱意让他暴怒。她怎么胆敢爱他?她完全丧失理智了吗?他应该怎么应对这件事呢?回报吗?怎么回报?他那双长满粗茧的手怎样才能让她露出笑容?他对世界和人生的哪些了解对她有用?他粗壮有力的胳膊和喝得烂醉的脑袋做出什么成就才能让他获得自尊,反过来容许他接受女儿的爱意?他对她的憎恨已溜进肠胃,让他快要作呕。就在呕吐从预感变为感觉之前,她改变了重心,单脚站立,用另只的脚趾挠着小腿肚。姿态安静,楚楚动人。她的手一圈圈转着刷洗一只煎锅,把一块块黑渣刮进冰冷、油腻的洗碗水中。那弯曲的脚趾怯生生地挠着的样子——就像他在肯塔基第一次看见宝琳时她的动作。倚在篱笆上,眼睛茫然地凝视着远方。赤裸的脚上奶油色的趾头挠着丝绒般的小腿。那是如此简单而微不足道的动作,却在那一刻让他充满了奇妙的柔情,不是想用自己的腿分开并紧的双腿的寻常肉欲,而是一种温情,一种保护的冲动。他强烈地想要用手握住她的脚,用牙齿轻轻地咬掉她小腿上的瘙痒。他当时就是那样做的,逗得宝琳笑个不停。此刻,他又这样做了。

        温柔的怜悯之情在他体内直往上喷涌,他双膝跪地,眼睛盯着女儿的那只脚。他四肢着地爬向她,伸出手,向上一下子握住了那只脚。佩科拉失去平衡,就要扑倒在地。乔利伸出另一只手扶住她的臀部防止她摔倒。他低下头,开始舔咬她的小腿肚。他的嘴唇挨着结实、鲜嫩的皮肤颤抖起来。他闭上眼睛,用手指去探她的腰肢。震惊中身体的僵硬和嗓子的失语,比当年宝琳轻松的大笑更好。对宝琳的回忆与此刻疯狂的犯忌行为交织在一起,让他既茫然又兴奋。这时,一股情欲的电流冲向生殖器,让它膨胀,肛门肌肉变得松弛。这股欲望的边缘包裹着一层彬彬有礼。他想温柔地强暴她。但这种温柔不会持久。他无法忍受她紧绷的阴道。他的灵魂似乎滑入了下体,飞进了她的体内。他进入的刹那太过激烈,刺激得她从喉咙深处倒吸了一口气,这是她发出的唯一声响,犹如马戏团的气球瞬间泄了气。

        随着肉欲的分崩、弥散,他发觉她潮湿油滑的手握着自己的双腕,手指攥得死紧,可这种紧握是出于徒劳而倔强的挣扎,还是出于其他情感,他无从得知。

        从她体内出来让他痛苦之极,他迅速地从她干涩的阴道里拔出了生殖器。她好像晕了过去。乔利站起来,只看见她灰色的内裤绕在脚腕那里,显得如此可怜和无力。痛恨与怜悯再次交织在一起。痛恨让他不想把她抱起来,怜悯又迫使他给她盖上东西。

        就这样,当孩子的意识恢复时,她正躺在厨房的地板上,身上盖着一条沉甸甸的被子,试图弄明白双腿之间的疼痛与母亲俯视自己的那张惊恐的脸之间有什么关联。

        看啊那只小狗汪汪地叫着你愿意跟简

        玩吗看啊那只小狗在跑跑吧小狗跑吧

        从前有个老人,他喜欢各种各样的物品,但稍微与人接触就会感到头晕目眩,而且会恶心好久。他想不起这种厌恶感源于何时,也想不起没有这种感觉的岁月。年少时发现别人似乎并没有同样的厌恶感,他感到非常不安。然而,他受过良好教育,学了不少东西,包括“愤世嫉俗”这个词。这个标签让他感到既自在又充满勇气,他相信如果为某种罪恶赋予名称,即便不能消除它,也会使其中立。后来,他又读了不少书,结识了历代若干愤世嫉俗的伟大人物,在心灵上把他们引为同道让他感到释然,给他提供了衡量自己的奇想、渴望和抵触的准绳。另外,他发现愤世嫉俗是培养个性的最佳手段:当他克制住自己的厌恶,偶尔接触、帮助、指导或对某人表示友好时,他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慷慨而崇高。当他被人类的某种做派或者缺陷激怒时,他会觉得自己明辨是非,一丝不苟,满怀高尚的忧虑。

        和很多愤世嫉俗者的情况类似,对人类的藐视促使他选择了一项专为他人服务的职业。他从事的都是那种完全依赖于赢得别人信任的能力的工作,需要与人保持非常密切的关系。游戏般当了一段时间圣公会的牧师后,他辞职成为了一名社会工作者。然而时运作对,他最终选择了一份能同时给自己带来自由和满足的职业。他成了“阅读家、咨询师和解梦人”。这个职业非常适合他:时间由自己支配,竞争不激烈,客户早已被做过说服工作,因此都好应付。他有太多的机会见证人类的愚昧而自己又不必受其影响或威胁。同时,目睹肉体的衰败反而培养了他挑剔的品位。虽然收入微薄,但他不好奢华——修道院的经历强化了他天生的禁欲主义,同时又培养了他对孤独的嗜好。独身犹如避难所,沉默犹如盾牌。

        终其一生,他对各种东西充满了爱恋——并非为了积累财富或者漂亮物件,而是对旧货发自内心的喜欢:母亲用过的咖啡壶,自己住过的出租公寓门口的脚垫,救世军店铺柜台上的一条被子。就好像他对人类接触的蔑视自动转化成了对人类接触过的东西的渴望。他唯一能忍受的属于人类的东西就是残留在无生命物品上的人的精神。比如,他会凝视脚垫上留下的人的足迹,吸嗅被子的气味,沉湎在某种甜蜜的确信中:许多具肉体在下面出过汗,睡过觉,有过梦,做过爱,生过病,甚至死于其中。不管去哪儿,他总是带着这些东西,总是在寻找新的东西。这种对旧货的渴望会让他漫不经心但习惯性地在街头巷尾和公共场所翻拣垃圾桶和废纸篓。

        总之,他的个性犹如阿拉伯花饰图案:复杂,对称,平衡,结构致密——除了一个瑕疵。周密的设计偶尔会被罕见却强烈的性冲动所破坏。

        他原本有可能成为活跃的同性恋者,但他缺乏勇气。兽奸是他从来不曾考虑过的,鸡奸更是不可能,因为他从未有过长时间勃起的经历,也无法忍受去想象别人可以。再者,比起进入和爱抚女人肉体更令他恶心的是抚摸男人和被男人抚摸。无论如何,他虽然有强烈的激情,但从不喜欢肉体接触。他厌恶肌肤相贴。体臭和口臭让他痛苦不堪。看到眼角干燥的分泌物、烂牙、缺牙、耳屎、粉刺、痣、水疱、血痂——所有这些身体自生的分泌物及保护物都让他心神不安。因此,他的注意力落到那些让自己产生厌恶感最小的人类——儿童——身上。由于太胆怯,无法正视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又由于男孩大都莽撞无礼,引人惊慌,且不易摆布,他进而把兴趣限制在小女孩身上。她们往往好控制,而且总是那么诱人。他的性欲完全不下流;他对小女孩的保护带有某种天真的色彩,在他脑子里总是与洁净相联系。他是那种或许可以被称为干净老头的人。

        一个长着肉桂色眼睛、浅褐色皮肤的西印度群岛人。

        尽管他的名字印在厨房窗户的招牌上,印在他散发的社交名片上,镇上的人还是管他叫皂头牧师。没人知道“牧师”这部分从何而来——或许有人还留存着他曾当过客座牧师的记忆:这种牧师没有自己固定的信众或者教区,经常到别人的教堂活动,跟主任牧师共同坐在一个讲坛上。不过大家都知道“皂头”的含义——密实、卷曲的头发上只要抹一点肥皂泡就会油光发亮。这是一种原始的方法。

        他生长在一个对自己的学术成就和混血血统深感自豪的家族——事实上,这家人深信前者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之上。一个叫惠特科姆的爵士,一个没落的英国贵族,选择在一片比英国的阳光更加舒适的阳光下堕落,早在十九世纪初就把白人血统带进了这个家族。作为一位被国王授封的爵士,他为自己的混血私生子做了件得体的好事——提供给他三百英镑,私生子的母亲为此非常满意,感觉命运之神在冲她微笑。这个私生子同样感激不已,立志把传承白人血统作为自己毕生的目标。他选中一个有着相同血统的十五岁女孩为妻。她就像出色的维多利亚滑稽剧所描写的那样,从丈夫那里学到了所有值得学习的东西——把自己在肉体、头脑、精神上与任何会让人联想到非洲的因素划清界限,同时努力培养她心不在焉的公公和傻里傻气的婆婆可能赞赏的习惯、品位和爱好。

        他们把这种亲英的品质传给了六个孩子和十六个孙子。除了一个不可捉摸的罕见的叛逆者选择跟一个桀骜不驯的黑人结了婚,其余成员的婚姻都是往“上”走,肤色变得越来越浅,家族的长相特征越来越淡。

        由于坚信自己有着天生的优越性,他们在学校的表现非常出色。他们勤奋,规矩,活泼,希望通过排除合理怀疑来证明德戈比诺的假说,即“所有的文明均源于白种人,失去白种人的帮助,任何文明都无法存在。判断一个社会是否伟大和辉煌,只消看它在多大程度上保存了创造这个社会的贵族的血统”。因此,他们鲜少被推荐优秀学生赴海外学习的校长忽略。他们当中的男性主修医学、法律、神学,总是出现在本地人可以供职的没有实权的政府部门。无论公开还是私下活动,他们都荒淫好色,这被认为是他们高贵的特权,而大部分才华平庸的人也在毫无顾忌地享受着这种特权。

        随着岁月推移,由于几个惠特科姆兄弟的草率大意,维护白人血统的使命变得困难起来。个别遥远甚至不怎么遥远的亲戚之间逐渐开始通婚。这些不明智的联姻并没有产生明显引人注目的恶果,除了一两个老女仆或者园丁男孩出现了技能减退的迹象,个别孩子身上显露出脾气乖戾的苗头。某些与寻常的酗酒和纵欲无关的缺陷。然而,他们把这些缺陷归罪于近亲通婚,而不是那位没落贵族的原始基因。无论如何,总会有意外。这种概率肯定不比其他任何家庭更高,但是由于效力更大,危险性也就更强。其中一个成了宗教狂,建立了自己的秘密团体,做了四个儿子的父亲。其中一个儿子成了校长,以公正严苛、善于制服暴力而出名。这位校长跟一个甜美温柔、有一半中国血统的女子结了婚,该女子不堪怀孕带来的劳累,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便死了。她的儿子取名埃利休·米卡·惠特科姆,他给了校长足够的机会来总结有关教育、纪律以及健康生活的理论。小埃利休学到了一切需要认真了解的知识,特别是精湛的自我欺骗的艺术。他读书很贪婪,却有选择地去理解,只挑选他人思想中那些能支持他当时兴趣的片言只语。因此,他记住了哈姆雷特对奥菲莉娅的虐待,却不记得基督对抹大拉的马利亚的爱;记住了哈姆雷特轻浮的政治观,却不记得基督严肃的无政府主义。他注意到吉本的刻薄,却忽略了他的宽容;注意到奥赛罗对美丽动人的苔丝狄梦娜的爱情,却无视伊阿古对奥赛罗扭曲的爱慕。他对但丁的作品欣赏备至,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则厌恶至极。尽管他接触的全是西方世界最杰出的思想,却只允许那些最狭隘的见解打动自己。他在应对父亲克制的体罚中练就了严苛的生活习惯和柔软的想象力。同时,他对任何混乱或者堕落的迹象都既痛恨又着迷。

        然而,十七岁那年,他遇上了自己的比阿特丽丝。她比他年长三岁,是个可爱动人、喜欢笑的粗腿女孩,在一家中国百货店当职员。她叫维尔玛。她对生活的喜爱和热情是如此强烈,甚至没有把孱弱多病的埃利休排除在它之外。她觉得埃利休太挑剔,完全没有幽默感,让人心酸,很想让他领略快乐的真谛。埃利休极力抵制这种引导,但女孩还是嫁给了他,结果却发现他患有难以治愈的忧郁症,而他自己还挺享受。婚后两个月,她明白了忧郁对埃利休来说有多么重要,他竟然兴致盎然地想把她的快乐变成一种学究式的阴郁,还把情爱行为与圣餐圣杯等同起来,于是她决然地离开了。她没有一直住在海边,整日听码头工人的歌声,在埃利休脑海里无声无息的洞穴中打发一生。

        埃利休对她的离弃始终耿耿于怀。她本可以充当他那个难以出口、不被承认的疑问的解答者——与日渐侵入的死气沉沉抗衡的生活在哪里?维尔玛本可以把他从在父亲皮带抽打下学到的一团死气中解救出来。可他如此巧妙地抵制了她的努力,迫使她最终出走以逃脱这种过分讲究的生活带来的不可避免的乏味。

        父亲沉着镇定的手挽救了年轻的埃利休,让他免遭显而易见的崩溃,他还提醒他不要忘了家族的声誉,而维尔玛的家庭背景有问题。从那以后,他投入更大的精力潜心学习,最终决定从事牧师职业。当被告知无职可就时,他便离开那个小岛去了美国,学习当时刚刚萌芽的心理咨询。可是该专业要求坦承,要求直面现实,给予脆弱自我的支持寥寥无几。他转而投向社会学,接着又学起了理疗。这种花样不断翻新的教育持续了六年,直到父亲拒绝继续资助他,除非他“找到”了自我。不知去哪里找寻的埃利休又要靠自己了,而他“发现”自己实在挣不了钱。在美国,他的绅士生活开始迅速分崩离析,间或找到几份黑人也可以做的白领工作,不论他们的血统是否高贵:芝加哥一家有色人种旅馆的接待员、保险代理、专门面向黑人的化妆品公司的旅行推销员。一九三一年,他终于在俄亥俄州的洛兰安定下来,冒充牧师,用字正腔圆的英语引起人们的敬畏。最初,镇上的女人们发现他独身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拒绝她们,便认定他是超自然的,而非有悖自然的。

        了解了女人们的想法后,他迅速将计就计,接受了“皂头牧师”这个绰号以及她们赋予他的角色。他从一位极为虔诚、名叫柏莎·雷斯的老太太手里租了间类似密室的单元房。她整洁、安静,两只耳朵差不多都聋了。各方面都极为理想,只有一点遗憾。柏莎·雷斯养着一条名叫鲍勃的老狗,虽然鲍勃跟她一样耳聋、安静,却并不干净。很多时候它都在后院的走廊上睡觉,那里正好是埃利休的出入口。那条狗已经老得不中用了,而柏莎·雷斯也没有力气或者精力好好照管它了。她给它喂食、喂水,然后就不管了。狗满身癞皮,衰老的眼睛四周遍布海藻绿的分泌物,被虫子和苍蝇团团围住。皂头对鲍勃厌恶透顶,希望它早点儿死掉。他认为这种盼狗快死的愿望是出于仁慈,因为他对自己说,他不忍心看到任何东西受苦。他不曾想过他真正关心的是他自己的痛苦,因为那条狗已经适应了年老体弱的现状。皂头最终决定结束狗的痛苦,买来毒药准备干掉它。仅仅是因为害怕接近它才让他没有完成使命。他等待着暴怒或盲目的憎恨来刺激自己下手。

        他就这样生活在自己的旧货堆中,每天老早从无梦的睡眠中醒来,为前来寻求忠告的人提供咨询。

        他的事业就是恐惧。人们怀着恐惧来找他,怀着恐惧喃喃诉说,怀着恐惧哭泣和恳求。他为恐惧提供建议。

        他们都是单独找上门来的,个个都笼罩在愤怒、渴望、高傲、复仇、孤独、痛苦、失败与饥饿织就的罩子中。他们要的都是最基本的东西:爱情、健康、金钱。让他爱我。告诉我这个梦意味着什么。帮我甩掉这个女人。让母亲把衣服还给我。让我的左手停止颤抖。让我孩子的灵魂不要靠近火炉。破解某种束缚。他要让自己应对所有这些请求。他要做的是别人请求他做的——而不是告诉人家这个请求不公、鄙俗或者绝望。

        除非很偶然,碰上小女孩——这种机会越来越罕见,他会说服自己娱乐一会儿,多数时候他宁肯安静地生活在自己的旧货堆中,从不招惹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当然,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出了岔子,所有人的生活都出了岔子,但他把问题都推到了造物主的脚下。他认为既然腐败、邪恶、污秽和混乱无所不在,那么它们必定存在于事物的本质之中。邪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由上帝创造的。他,上帝,在判断上犯了个马虎而不可饶恕的错误:设计了一个有缺憾的世界。神学家们为堕落的存在辩护,说那是鞭策人们奋斗、经受考验和成就辉煌的手段。是宇宙秩序的胜利。然而,这种秩序,但丁式的秩序,只存在于对各种层次的邪恶与堕落有条不紊的区分和隔离中。而在这个世界上,事实并非如此。最美貌的女郎也要蹲便坑,最丑陋的人也有纯真高尚的憧憬。上帝干了件拙劣的活儿,而皂头认为自己会干得更好。事实上,造物主没有来咨询他的意见,真的挺遗憾。

        一个炎热的午后,皂头又在思索这些时,传来了敲门声。他打开门,看到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女孩。他估计这女孩有十二岁,在他看来长相平淡无奇得让人同情。皂头问她想要什么,她没有回答,而是递上他的一张宣传自己本领和服务项目的名片:“如果你遇到困扰,或者处境异常,我能帮你摆脱;解除魔咒,克服厄运,驱赶邪灵。记住,我是一个真正的通灵者和算命先生,具有天生的力量,会为你提供帮助。只需光临一次你便会心满意足。在多年的职业实践中,我让太多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无数离异者重修旧好。如果你感到不幸、沮丧或者痛苦,我可以帮你走出困境。总觉得厄运如影随形?挚爱的人变了心?我能告诉你其中的因由。我能帮你明辨敌友,能告诉你你所挚爱之人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你身体不适,我能为你指出健康之路。我能确定失窃之物位于何处。包你满意。”

        皂头牧师让她进来。

        “我能为你做什么呢,我的孩子?”

        她站在那里,两手叠放在微微隆起的小腹前。“也许,也许这件事你能帮我办到。”

        “能为你办到什么呢?”

        “我没法上学了。我想也许你能帮我。”

        “怎么帮你?告诉我。不要害怕。”

        “我的眼睛。”

        “你的眼睛怎么了?”

        “我想让眼睛变成蓝色的。”

        皂头噘起双唇,用舌头舔了舔一颗金牙。他想这是自己平生所闻最荒诞,同时又最符合逻辑的请求。来了个丑陋的小女孩请求变美。他心中涌起一股爱怜和理解的浪潮,但很快就被恼火取代了。恼火自己无力帮助她。在所有的请求——金钱、爱情和复仇——中,他觉得这个请求最令人心酸,也最值得满足。一个黑人小女孩想从自己那漆黑的洞穴中爬出来,用蓝眼睛看世界。他越来越愤怒,渴望获得某种力量。他第一次真诚地希望自己能创造奇迹。此前,他从未真心想要借助神圣的力量,而只是想让别人相信自己有这种力量。多么悲伤和可笑,仅仅是凡人之躯而非判断力的缺乏让他与奇迹无缘。不是吗?

        他用一只颤抖的手在女孩头上画了个十字。他的肉体紧缩起来。在那闷热、昏暗、满是旧东西的小房间里,他感到不寒而栗。

        “我无能为力,我的孩子。我不是魔术师。我只能依靠上帝工作。他有时会利用我来帮助人们。我能办到的就是把自己作为工具献给上帝,他会通过我来发挥作用。如果他准许我满足你的愿望,他会去实现的。”

        皂头走到窗前,背对着女孩。他的思绪在飞转,然后磕磕绊绊,然后继续飞转。如何组织下一句话?如何保持那种拥有力量的感觉?他的目光落到游廊上酣睡的老鲍勃身上。

        “哦,我们必须有所供奉,也就是说,要与自然取得某种联系。也许某种简单的生物可以充当上帝传达旨意的媒介。让我们来找找。”

        他在窗前跪下,嘴唇活动着,念念有词。过了他认为合理的一段时间后,他起身走到矗立在另一扇窗户旁边的冰箱前。他从里面取出一个肉铺用粉红纸裹着的小包。又从架子上取下一只棕色小瓶,往纸里的东西上撒了些。他把那个半敞的小包放在桌上。

        “把这吃的拿给睡在游廊上的那条狗吧。必须让它吃掉。要留心它的举动。如果什么事也没发生,你就知道上帝拒绝了你的请求。如果狗举止奇怪,你的愿望明天就会实现。”

        女孩拿起小包,深黑色、黏糊糊的肉发出的气味让她感到恶心。她把一只手放到肚子上。

        “勇敢些,勇敢些,我的孩子,懦弱者的祈愿是不会得到满足的。”

        女孩点点头,咽下口水,抑制住恶心。皂头打开房门,她从门槛上迈了过去。

        “再见,愿上帝保佑你。”皂头说,然后迅速关上门。他站到窗前观察女孩,眉头紧蹙,像两道怜悯的波浪,舌头不停地舔着上牙床上一颗斑驳的金牙。他看见女孩俯身去摸沉睡的狗,那条狗在她的抚摸下睁开一只泪汪汪的眼睛,眼角糊着厚厚的绿色黏液。她伸出手摸着狗的脑袋,温柔地抚摸着。她把肉放在游廊上,挨着狗的鼻子。肉的气味把它呛醒了。它抬起头,站起来好好地嗅了嗅,然后只用三四口就把肉吞掉了。女孩又摸了下它的头,它用柔和的三角眼仰望着她。突然,狗咳了起来,就像喉咙里充满痰液的老头——然后站起身子。女孩跳起来。狗气喘吁吁,大口地呼吸着空气,接着猝然倒地。它试图再站起来,可是没能办到,又试了试,结果几乎翻滚着从台阶上跌了下去。狗窒息似的喘着气,像只摔坏的玩具般在院子里跌跌撞撞地走动着。女孩张着嘴,吐出一点舌尖。她用一只手做了个疯狂而毫无意义的动作,然后又用双手捂住嘴巴。她在拼命克制着不吐出来。狗又摔倒了,全身一阵痉挛,接着就没了动静。女孩的双手仍然捂在嘴上,她向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跑出院子,跑下小巷。

        皂头牧师走到桌边。他坐下来,交叠起双手,用拇指撑着额头。接着他又站起来,走到有一只抽屉的小床头柜前,从里面取出一张纸和一支自来水笔。放毒药的架子上搁着一瓶墨水。他凑齐这些后,重新在桌旁坐下。他缓慢、刻意、自我欣赏地写下这封信:

        致创造人类并因此得享尊贵的造物主

        写这封信的初衷是想让您了解那些您不曾留意或者故意视而不见的事实。

        很久以前,年幼青涩的我生活在您的一个小岛上。那是位于南北美洲之间的南大西洋群岛中的一个小岛,连接加勒比海和墨西哥湾:分为大安的列斯群岛和小安的列斯群岛,以及巴哈马群岛。请您注意,不是向风或背风群岛,但肯定在两个安的列斯群岛中大的那个之内(我的文笔也许精确,有时却太啰唆,可我有必要把自己的身份向您解释清楚)。

        在这片殖民地上,我们学到了白人主子最引人注目、最显眼的个性,当然,这些也是他们身上最卑劣的部分。同时,为了保持种族的属性,我们牢牢抓住那些我们愿意保持也最易于保持的特点。结果,我们虽然出身卑微却很势利,并非贵族却有等级观念。我们相信权威就是对下属残忍,认为只有上过学才算受过教育。我们把强暴误认为激情,把懒惰误认为休闲,把鲁莽误认为自由。我们生儿育女,栽种庄稼;我们哺育儿女长大,积累财富。我们界定男人气概的标志是获取,我们界定女人味的标志是顺从。我们厌恶闻到您的果香,厌恶为您劳作。

        今天早上,在那个黑人小女孩到来之前,我还在哭泣——为维尔玛哭泣。哦,不过声音并不大。没有风能带走,忍受,甚至是拒绝忍受如此悔意沉重的声音。然而,我在以自己无声、孤独的方式哭泣——为维尔玛哭泣。您得对维尔玛有所了解才会明白我今天的举动。

        她(维尔玛)离我而去的样子就像一个人离开旅馆客房。旅馆客房是你做其他事情时才会去的地方。它本身对一个人的主业而言微不足道。旅馆客房为人提供了方便,但这种方便仅限于你在某地干某事所需要的那段时间;你希望旅馆客房舒适宜人,但更希望它了无特色。毕竟,它不是你生活的地方。

        当你不再需要时,就为用过它而付点费用,然后道声“谢谢,先生”。你在那个地方办完事后,就会离开那间客房。有人会因为离开客房而感到惋惜吗?任何一个有家的人,在某个地方有个真正的家的人,会喜欢长时间待在那里吗?人们离开旅馆时会满怀不舍或厌恶地频频回首吗?你会喜爱或憎恨的只是在客房里有过的生活。可你会讨厌客房本身吗?你顶多会保留某个纪念品。哦,不,绝不会想念那个房间。你会怀念出差的时间、地点和活动。可谁会对客房产生感情呢?人们对客房的感情一点不比人们期望客房对其占有者产生的感情多。

        天国的父啊,她就这样弃我而去了;或者更准确地说,她从未弃我而去,因为她从来就不曾属于这里。

        您记得我们是如何被创造出来,以及用什么材料创造的,对吧?我来跟您说说小女孩们的乳房吧。我要为这种不恰当(是这样吗?),为在尴尬的时间和地点爱慕她们的不合时宜,为爱慕本家族成员的恶俗口味而表示歉意。我需要为爱慕陌生人而道歉吗?

        然而您同样有疏忽,主啊。您怎么可以允许这一切发生呢?为什么我会把投向您圣体的沉思的目光移开,深深地沉浸到对她们肉体的遐想中呢?那些花苞啊。那些幼树苗上的花苞。你知道,她们很卑贱。卑贱而又娇嫩。卑贱的小花苞抵抗着不让人触碰,橡皮似的反弹着。可她们又很主动。引诱我放胆去抚摸。命令我去抚摸。一点儿都不羞怯,完全不像您想的那样。她们向我主动出击,是的,出击。胸脯纤细如指的小姑娘们啊。主啊,您可曾见过她们?我是说,亲眼见过她们?谁见了都会怦然心动。您,她们的创造者,一定认为即便只是一个想法,她们已然美丽可爱——那么当这个想法化作现实时会美丽可爱多少倍啊。您应该记得,我的手和嘴无法离开她们。甜中带咸。犹如还未熟透的草莓,上面洒满飞跑的日子和蹦跳的时光留下的晶莹的咸咸的汗珠。

        对她们的爱——触摸、品尝、感觉她们——绝不仅仅是轻浮奢侈的人类恶习,对我来说,这是替代之举。替代父亲,替代神父,替代尔玛,这是我刻意的选择。可我没有加入教会。至少我没有那样做。那我做了什么呢?我告诉人们我洞悉您的全部秘密。我汲取了您的力量。这并非彻头彻尾的谎言,但它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我承认,我从来都不应该用巧妙措辞、精心设计、冠冕堂皇的谎言来换取金钱。可是请您记住,我痛恨这个。我绝不嗜好谎言也不贪恋金钱。

        可是请想想:那个离开旅馆客房的女人。

        请想想:在群岛上度过的青春年华和美好时光。

        请想想:她们渴盼的目光和更加渴盼的乳房。

        请想想:我多么需要一个心安理得的恶习来阻止我去了解自己不堪忍受的事情。

        请想想:我是何等痛恨和鄙视金钱。

        现在,请想想:不是因为我遭到遗弃,而是因为我的仁慈,那个黑人小女孩今天莫名其妙来找我了。主啊,告诉我,您怎么可以让一个小女孩如此长久地孤独,以至于最终向我伸出求救之手?您怎么可以这样?主啊,我为您哭泣。正因为为您哭泣,所以我必须替您代劳了。

        您知道她为什么而来吗?蓝眼睛。一双全新的蓝眼睛,她说。就像在买新鞋子似的。“我想要一双全新的蓝眼睛。”她肯定为此向您祈祷了很长时间,您却没有回应。(这个习惯,我本来可以告诉她,这个根深蒂固的习惯曾被约伯打破过——但仅有那一次。)她来找我要蓝眼睛。她手里有张我的名片(现随信附上此名片)。顺便说一句,我在上面写的是米卡——米卡·埃利休·惠特科姆。可大家管我叫皂头牧师。我都搞不清我是怎么或为何获得这个绰号的。是什么让一个名字比另一个名字更能贴切地描述某个人?难道名字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吗?难道某个人的名字能代表他的全部?难道这就是为什么摩西向您提了一个最简单最友善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的原因,而您却不正面回答,只是像大力水手那样说了一句“我就是我”的原因?我就是我的样子?您害怕说出自己的名字,是吗?害怕有人因为知道名字就知道了您?害怕那样他们就不再惧怕您了?真的没关系。不要气恼。我不是有意惹您生气。我都懂。我也是个坏人,一个不开心的人。可是有一天我终将死去。我过去总是那么善良。为什么我注定要死去呢?那些女孩。那些女孩是我唯一的留恋。您知道吗,当我抚摸她们结实的小奶子,轻轻地啃咬它们时,我觉得那是在表示友好?我不想亲吻她们的嘴,跟她们同床共枕,或是给自己娶个小新娘。我完全是为了寻开心,但又很友好。不像报上说的那样。不像人们风言风语传的那样。她们毫不在乎。毫不在乎。记得后来有多少女孩又来找过我吗?甚至都没人想弄明白这个。如果我伤害了她们,她们还会再来吗?有那么两个,朵瑞和糖宝贝会一起来。我给了她们糖和钱,她们嘴里吃着冰激凌,两腿张开让我跟她们玩。感觉就像聚会。一点都不恶心,一点都不肮脏,没有任何臭味,没有一丝呻吟——只有小女孩和我轻柔的白色笑声。她们毫无那种眼神——那种意味深长的滑稽眼神——那种意味深长的维尔玛式的滑稽眼神。没有那种让你事后感到肮脏的眼神。那种让你联想到死亡的眼神。跟小女孩玩让你感到的是纯粹的干净、舒服和友善。

        主啊,您一定要明白这点。您说过:“让小孩子来找你吧,不要伤害他们。”您忘了吗?您忘了孩子们吗?没错,您是忘了。您让他们三餐不继,坐在马路边为身旁死去的母亲而哭泣。我见过烧伤、瘸腿、行动不便的孩子。您忘了,主啊。您忘了怎样以及什么时候该做个称职的上帝了。

        这就是我要给那个黑人小女孩换一双眼睛的原因。我没有碰她,哪怕一根指头都没有往她身上放。但是,我给了她她所需要的蓝眼睛。不为快感,不为金钱。我做了您没有做、不能做也不想做的事:我看着那个丑陋的黑人女孩,我爱她。我扮演了您的角色,而且演得很成功!

        我,我创造了一个奇迹。我给了她眼睛。我给了她蓝蓝的,蓝蓝的,两只蓝眼睛。钴蓝色的眼睛。正是从您蓝色的天国中获取的一丝蓝色。别人都看不见她的蓝眼睛。可她自己会看见。从此以后她会生活得很开心。我,我认为这样做合适又正确。

        现在您肯定很忌妒。您忌妒我了吧。

        您看到了吗?我,同样可以创造。不像您那样始创万物,但是创造就像一瓶浓烈的葡萄酒,品酒者从中获得的要比酿酒人多得多。

        仿佛汲取了琼浆玉液,从此,对于您,对于死亡,甚至对于生活,我不再惧怕,维尔玛无所谓了,爸爸无所谓了,大小安的列斯群岛无所谓了。完全无所谓了。完全。

        皂头牧师把这几页纸折了三折装进信封。尽管他没有印章,但还是很想用封蜡。他从床下取出一个雪茄盒,在里面胡乱翻找。这里保存着一些他最珍爱的东西:住在芝加哥旅馆时从袖扣上拆下来的一块白玉;属于他并不了解的母亲的缀着珊瑚的Y形金挂件;维尔玛留在卫生间洗脸池边的四个大发夹;从一个叫宝珠的小女孩头上摘下的蓝色织锦发带;一个从辛辛那提监狱水池取下的锈得发黑的水龙头;某个和煦的春日在晨兴公园的长椅下发现的两颗珠子;一本依然能闻到栗色和深褐色香粉以及柠檬色雪花膏的陈旧的幸运哈特百货邮购目录。这些东西让他想入非非,忘了自己打算寻找什么。回想简直太费劲了。有个声音在他脑中嗡嗡响着,一股疲惫的洪流袭过全身。他盖上盒子,舒坦地躺在床上,安然滑入甜美的梦乡,在梦中,他就听不到一位老太太走出她的糖果店,发现一条叫鲍勃的老狗僵硬的尸体后发出的轻轻的尖叫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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