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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白(一)

        01

        2014年9月5日,星期五。确切地说此时已是6日了。

        上个月还发誓戒酒呢,可现在还是老样子。后来听王昭和袁睿他们说,我是凌晨12点半离开酒吧和他们分手的。

        我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在地面冰冷的刺激下,意识突然恢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是哪儿?周围漆黑一片,不过还是能够借助暗淡的月光看到周围的大树。这里好像是一片树林,我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我不记得了。

        我感到浑身肌肉酸痛,右臂肘部关节处火辣辣的刺痛让我更加清醒,我用手摸了一把,好像是擦破了皮,但血已经凝固了。脸上也很疼,我用手指轻轻触碰,才意识到我的左边脸颊肿得很厉害。难道我之前跟人打架了?

        我忍着身体的疼痛,艰难地用双手支撑起身体坐了起来,晃了晃沉重的脑袋,视力开始有所恢复。我环视四周,借着月光看见我背对着的方向,不远处有一栋二层小楼,楼里没有灯光透出。我摸摸口袋,手机还在,掏出来点亮屏幕看了一眼时间,日期已从5日跳到了6日,现在是凌晨2点。

        我伸手摸了摸身体左侧,摸到了我的包。哟,这次没丢,我庆幸着。

        凌晨时分,即使现在才是9月上旬,还未到白露节气,但一阵凉风吹过,也使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周围茂密的大树树枝随风摇曳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这一刻我的心毫无来由地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强烈的恐惧感向我袭来,使我浑身颤抖起来。真奇怪,我向来不怕黑,也常常走夜路,为什么此刻会如此害怕呢?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这种恐惧感的来源,我感到在我身边的某一处,有一双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我,那视线仿佛可以穿透我的身体,直刺我的心脏,可我并没有感受到除了我和树木之外还有其他生命的气息。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右边……是纯棉的布料?软绵绵的……再摸索,好像是纽扣,一颗,两颗……也许是潜意识对我的精神进行了保护,我只是用手摸索着,并不敢往旁边看。我继续摸索着,我摸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的心脏疯狂地跳动起来,呼吸也随之困难起来。

        原来刚才有双眼睛正死死盯着我的感觉是真的。在手机屏幕的照明下,首先刺激到我视觉的是他那一双暴出的眼球,确实是在盯着我。然后映入眼帘的才是整张扭曲狰狞的面孔,他的嘴巴微微张开,舌尖耷拉在下嘴唇上,我猜他一定是在往外吐气的时候断气的。他脖子上的两枚红得发紫的指印,清晰地显示出他的死因。

        因为酒精的缘故,我大脑的反应还很慢,我开始逐渐意识到,我的身边有一个已经死亡的男人,他是被掐死的——这是他的死因,凶器当然就是凶手的双手,力量主要来自双手的大拇指。然后再想想,一场凶杀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现在已经有了一具尸体,死因已知,凶器已知,未知的还差两样——凶手和杀人动机。

        这一次不再需要什么醒酒茶,当我意识到凶手就是我自己的时候,我瞬间清醒了,是完全地清醒,就好像两个小时以前我根本滴酒未沾。我倒吸了一口气,这绝对是我这辈子见到的最恐怖的景象,有生以来我从未如此害怕过。迟到了的本能对惊吓的条件反射突然袭来,我的双脚猛地发力,半蹲着往后倒退了几步跌坐在地上,与那具恐怖的尸体保持安全距离,尽管我并不认为他会突然站起来。深不见底的恐惧使我感到窒息,我用手捂住胸口,大口喘着粗气。当我的心跳逐渐恢复平稳的时候,我的理智和冷静竟然出奇地越过恐惧,占据了上风。

        他是什么人?我确信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那么我为什么要杀他?我很努力地回忆着,越想头越痛,费了好大的劲,只找到了离开酒吧之前的些许记忆——我们在劲爆的电子舞曲和五颜六色的激光灯光的包围下,大口大口地喝着威士忌,一开始还兑绿茶,后来喝得太嗨了,我开始直接喝不加饮料的纯酒。我们把桌上的酒喝光后就走了,我记起了我摇摇晃晃走出酒吧大门的样子,我拾到了一些零星的记忆——陪我借酒消愁的同事袁睿和上司王昭他们好像和以往一样,说要送我,我好像也和以往一样,很粗暴地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说我自己一个人能行,然后我就一个人走了……我的记忆到此处为止。

        既然无法回忆杀人过程,那么就只能靠简单推理了。我的脸颊疼痛且肿得老高,这应该是被人用拳头重击造成的。我的t恤皱皱巴巴的,手肘还蹭破了皮,这可能是在与人扭打的时候摔倒在地造成的。跟我打架的,一定就是我身边这个已经死了的人。至于我们为什么打架,我是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总之,一定是我打得红了眼,失去了理智,在把他按倒在地,骑在他身上的时候,为了不让他挣脱而使出全身的力气掐他的脖子,他越是用力想挣脱,我就越使劲,不知道掐了多久后,酒劲开始涌上脑袋,我便倒在他的旁边睡着了。

        我很惊讶自己竟然能够在一具尸体旁边如此冷静地进行思考,我与他瞪着我的双目对视了一眼,我的右手好像并没有接收到大脑的明确指令就做出了动作,我试图用手掌使他的眼睛闭上。我回忆着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场景,用手掌在他的眼皮上轻轻拂过——原来电视里都是骗人的。我又增加了力度,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球过度暴出,我试了几次,都无法使他的眼皮闭合。我有些恼怒,我想我一定是被吓傻了,竟然对着尸体脱口而出道:“你他妈看什么看?”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是颤抖的。

        我点燃一支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思索着下面我该怎么办。烟吸完后,我做了一个决定,不管接下来我将做什么,反正就是不能自首。我才30岁,尽管我已经离婚了,可我还有一个从小患有严重自闭症、生活无法自理的哥哥,我进监狱了谁来照顾他——尽管我最近打他的次数又增多了,可他毕竟是我的亲哥哥啊……对,我绝不能自首!

        我用手机上的导航软件查看我所在的位置,发现这片树林并不大,西边有一条铁路,铁路再往西是一个奶牛场,而反方向往东一直走,出了树林就是一条大路,那条路是去我家所在小区的必经之路——啊,不,那里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我和妻子协议离婚的时候,我自愿把房子给了她,我是净身出户,呵呵!好了,就此打住吧,现在可不是愤怒的时候。可是话说回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呢?只有一个原因,我喝醉了,想念雨彤和我们以前的家了。我一定是醉醺醺地顺着那条路走着,因为某件事与面前这个人发生了争执,或许当时已经动起手了,然后不知道是我追他还是他追我,我们彼此追打着,进入了这片树林。他可能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失去理智的打斗中,他的运气差了一点。我在心里如此想着。

        我找了一棵位置最合适的大树——我站在树前,面对北面不远处的那栋二层小楼,此处距离小楼大约不到一百米远。我平举右臂,像瞄准似的,确定这棵树正对着那栋小楼的第二列窗户。然后我拖动他的尸体,让尸体背对着那栋小楼靠坐在树下。我在东面的天空中寻找到一颗最亮的星星,以这颗星星为基准,尽量保持直线往东匀速慢跑,跑的同时在心中默数步数,我跑了107步,终于上了大路。

        凌晨2点50分,马路上除我之外一个人都没有。我仔细观察四周,这里没有交通监控摄像头。但并不能因此就庆幸我运气好,因为这只是我现在跑出来的位置。我不知道我们当时是从哪里进入树林的,那里有没有摄像头就更不知道了。

        根据手机导航软件显示,此地离我与哥哥租住的出租屋还有6公里。我找了几块比较平的大石块,放在路边摞在一起,以此作为标志。

        我做出这一系列动作的目的,原本是想跑回家去把车开过来,把尸体运走,那我就必须在此处做好记号。但运到哪里、怎么处理,这些我都还没想好,总之就是不能把他留在这里。可是我转念一想,这条马路上的一排排路灯会让我暴露,我无法保证此时绝对不会有人路过。而且,以前我每天上下班开车从这条路经过,我知道前方大约3公里处有个监控摄像头。凌晨3点左右一名男子在马路上狂奔,跑回家后又把车开了出来,如此奇怪可疑的行径,无疑是在向警方宣告——快点把视线放在我身上,我有重大嫌疑。况且,靠双脚跑6公里就我的体能来说实在够呛,也许等我跑回去时天都要亮了。

        对,我不能这么做。我转身往回跑,在心中默数步数,跑了107步,可能是我跑歪了,没找到尸体。幸好我之前比对过二层小楼的位置,最终那具丑陋的尸体还是被我找到了。

        尽管我相信那栋小楼里现在没有人,但我还是踮着脚悄悄地潜进了院子——院子的大铁门是锁上的,我是翻铁栅栏进去的,还好这里没有养狗。我不想潜进楼里,我也没有撬锁的本事,看来只能在院子里寻找了。我需要一件可以挖坑的工具。我看不出这栋小楼是做什么用的,角落里散落着一些碎瓷片,还有几块较为完整的,可以看出是花瓶的形状。经过我的粗略观察,院子的地面和小楼的窗户都很干净,所以这里应该并非废弃之地。原本我的要求很低,只要能找到一件称手的适合挖坑的工具就行了,但我的运气实在太好了,竟然在院子的墙角找到了一样挖坑专用工具——铁锹。

        我扛着铁锹返回陈尸的树下,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坑挖好,累得我满头大汗,浑身肌肉撕裂般地疼痛。我用手擦拭脸上的汗水,无意中碰到了被打得肿起的位置,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我情不自禁地对着尸体恶狠狠地小声骂道:“叫你他妈的打我脸!”

        在把尸体丢进坑中之前,我从他的身上搜出了钱包,钱包里有他的证件,他叫余磊,1983年生,比我大一岁。我把他的钱包装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然后将他拖到坑边,接着一脚把他踹了下去。可是这个坑的直径挖得不够大,他笔直的身躯无法完全进入坑中,于是我动手将他的身体摆成了蜷曲状,那姿势就像是在母体内刚孕育成形的胎儿一样。

        看着他蜷缩在坑里的样子,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个词——安详。生命由无机物演化而成,人从黑暗、温暖而平静的子宫而来,无论在世间如何辗转挣扎,过得或好或坏,最终都会回到原点,返回无机状态,也就是死亡。

        我一锹一锹地把土往坑里填,用了二十分钟,终于把坑填平了。我踩踏着坑面,尽量让此处显得自然,因为环境太过昏暗,手机屏幕的亮度也有限,我无法确定当有人白天路过此地时能否发现蹊跷,我打算记住这个位置,等白天再来看看。看到自己的手机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一个失误,他的手机呢?我想我不应该将他的手机留在他身上,但我实在没有力气再把土给挖开了。

        我返回小楼的院子,将铁锹放回原处,然后翻出院子,跑出昏黑一片的树林,来到了路灯照射下的马路上。眼前的环境从黑暗突然变成光明,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从地狱返回到了人间,但这并不能让我松口气。路灯灯光照得我头晕目眩,我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喘着粗气,刚才埋尸的一幕幕在我脑中闪现,尤其是那张扭曲狰狞的面孔,以及面孔上那一对暴出的眼球。我努力压制着已经翻江倒海的胃,但还是没能忍住,终于跪在路边,“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吐到不能再吐的时候,我恢复了清醒——等等,难道我之前的所作所为,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完成的吗?不,那时也是清醒的。可我究竟干了些什么,我把一个被我亲手杀掉的陌生人给埋了,天哪!这真的是我干的事情吗?事后,我给自己埋尸时的精神状态做出了一个总结——平静的癫狂。这是一个矛盾的词语,也许只有我自己才能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精神状态。

        我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尘,往我的出租屋方向走去。我想我的目光是呆滞的,我的双腿依靠本能走动着,双臂机械地摆动,如行尸走肉一般。在往家走的途中,我总感觉身后有人在跟着我。我的胸口感到一阵阵窒息,好像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已被恐惧塞满。我低着头往前走,不敢停步,更不敢回头看,我默数着心跳以分散注意力,但这并不能驱散我心中的恐惧。我的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我要赶紧回家。

        我知道这不是在梦境里,我知道自己尚身处人间,可我已经感受不到道路两旁树木散发出的清新气息,也闻不到花香,现在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的,只有腐败的味道。

        02

        第二天的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梦见了那个被我掐死的人。不,他已经不再是人了。梦中的他,瞪圆了双眼,吐着舌头,伸直着双臂,在我身后追啊追啊,我在前面跑啊跑啊,边跑边呼救,可路边的人全都像稻草人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木然地看着我。只有几个跳皮筋和踢毽子的小女孩望着我哈哈大笑,笑声很凄惨,我却能从中听出嘲笑的意味。我发了疯似的狂奔着,前方好像没有尽头。

        不知道被他追了多久,我听到天空中传来一阵熟悉的音乐,好像是我的手机铃声。快!快!快把我吵醒吧!快点救救我,不然我会在梦中被杀掉的!……我醒了,可手机铃声并没有拯救我,而是把我带进了另一个更加可怕的噩梦。

        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上面的来电显示,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喂”了一声,等待对方说话。

        可电话那头什么声音都没有……不,有了,是粗重的喘气声。

        “喂!是谁啊?”我提高了嗓门儿。

        在半分钟的沉默之后,手机里传来了沙哑的声音:“你杀了我……”这声音仿佛来自地狱,“我要找你偿命……我要找你偿命……”

        “啊?”我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手机听筒里继续传来幽幽的恐怖声音:“你杀了我,还把我埋在树林里,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啊——”这个“啊”的嘶哑的低吼声拖得很长,令人毛骨悚然,“你为什么要杀我……为什么要杀我……我要你偿命……我要你偿命……”

        电话里一直重复着这一句话,我愣了神,连害怕都忘记了。

        等我回过神来时,通话已被挂断。我从柜子里取出了余磊的钱包,钱包里却没有找到他的名片,无法核对号码。

        我声音颤抖地自言自语道:“装神弄鬼!老子杀了你一次,就还能把你挖出来再杀一次!”我用这种歇斯底里的方式为自己壮胆,其实根本就没什么效果。

        我为什么要歇斯底里,需要壮胆的话,我有酒啊。我起身下床——“啊!”还未站定的我又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我看见对面的床铺上,一个黑色的人影正面向我端正地坐着,即使是在黑暗之中,我也能感觉到那两道射向我的阴森的视线,吓得我不由得尖叫了一声。我靠!吓死我了!其实只是我此刻太过敏感了,我知道他是谁,他就是我的那个傻哥哥卓洋。我打开床头的台灯,看到他正坐在床边,面无表情地愣愣地盯着我看,我想一定是刚才我接电话时将他吵醒了。我看着他的那副呆傻模样,心生厌恶,不耐烦地冲着他大声吼道:“看什么看,你赶紧给我好好睡觉!”

        卓洋听了我的训斥,没有应声,乖乖地躺了下去。我下床走出卧室来到客厅,打开一瓶二锅头,将一只容量可倒入二两酒的杯子倒满,一饮而尽,紧接着我又倒了一杯喝掉。四两白酒下肚,胃被酒精烧得火辣辣的,我的脑袋也开始有点微微的眩晕,同时,心中的恐惧感也随之不断减小,几分钟后——我为什么要怕!不!我不可以害怕!——我想我现在已经不那么害怕了。

        我看了看时间,此刻是凌晨1点钟,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亲自确定一下这世上是否真的有鬼——酒可真是好东西,现在我已经完全感觉不到害怕了。

        我起床穿好衣服,找出了手电筒和军品折叠铁锹,又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下楼进车库取车,开车来到昨天凌晨在路边做好记号的地方。下车后我打着手电筒钻进了树林,凭借着记忆,我找到了那棵正对着二层小楼的树,树下便是我挖坑埋尸的位置。

        我打开折叠铁锹,跪在地上开始挖坑。此时我已忘记了害怕,我一锹一锹地挖着,再次体会到那个我自创的形容自己的词语——平静的癫狂。我心想,如果真的有鬼,我宁愿被鬼杀死,也不要被活生生吓死。

        十多分钟后,尸体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可思议地瞪大了双眼,尸体的右手抓着一部手机。

        我用戴着布手套的双手从尸体手中取下手机,颤颤巍巍地点亮了手机屏幕,点开了通话记录……最上面的一通电话,拨出时间是四十分钟前,而拨出的号码,正是我的手机号。

        我张大嘴巴拼命呼吸,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脑也无法清醒地进行思考,以至于忽略了一个问题,我不认识他,他为什么会有我的号码?我想要放声大叫,可嗓子里却像被塞进了东西,叫不出声来。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他几乎每夜都会出现在我的梦里,就那样瞪着暴出的眼球死死盯着我……到后来我已分不清那是噩梦还是现实,或许真的有鬼也说不定呢?总之他缠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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