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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黑暗而遥远的往日

        那么就所我说,阿布纳。不过先听听我的条件。我不要你打断我,先听我说完一切,再对我和我的种族下判决。

        让我先从自己的一生说起。

        你问我的年龄。阿布纳,我很年轻,就我族的标准而言,我还处于成人期的第一阶段。我1785年出生于法同乡间。我从没见过母亲,原因我稍后会解释。我父亲是个小贵族,就是说,他为自己冠了一个头衔,以便跻身于法国社交界。他很喜欢自己在法国拥有的地位,尽管他的出身地在东欧。他只有少量土地,但却十分富有。

        所以你看,今年我七十二岁,我确实有幸见过拜伦爵士,不过那是后来发生的事了。

        父亲和我是同样的人,我们的两名仆人也和我是同样的人,他们不是真正的仆人,而是同伴。我族的这三名成人教导我语言、礼仪、这个世界的许多事物,以及各种警告。我白天睡觉,只在晚上活动。我学会了害怕黎明,如同你们种族的孩子经由灼伤而学会怕火。我被告知自己和其他人不同——我优秀卓越,是一名主宰,可是我不能谈论这些差异,以免那些牲口害怕我、杀害我。我必须把自己特殊的作息习惯打扮成一种个人怪癖;我必须学习并遵从天主教仪式,甚至要在我们的私人礼拜堂里举行特殊的夜半弥撒,领受圣餐;我必须……好了,我不再说下去了。你必须了解,阿布纳,当时我只是个孩子。我本来也许会学到更多东西,学会理解身边的事物,理解我们所过的生活。明白其前因后果,让我们的传统一如既往地保持下去。当然,那样的话,我将成为另—个人。

        然而,到了1789年,大革命的火焰无可挽回地改变了我的一生。当恐怖政治时期来临之际,我们被捕了。尽管我们慎之又慎,但我父亲夜间活动的习惯、离群索居的生活,以及谜一样的财富,依旧引起了人类的怀疑。我们的仆人——人类仆人——指控他是妖术师、撒旦信徒、萨德侯爵的门徒;而且我父亲又自称贵族,这是最黑暗的—项罪行。他的两名同伴被视为仆人,因而设法逃脱了,但我父亲和我被捕了。

        我当时虽然年劫,却对囚禁我们的监牢留下了鲜明的记忆。牢房寒冷潮湿,由笨重的岩石建成,有一扇厚重的巨大铁门,连我父亲强大的力量都对它无能为力。牢房里充斥着尿骚昧,睡觉的地方没有毛毯,只有肮脏的稻草铺在地上。有个天窗,但离我们很远,是一个至少十英尺厚的实心石墙上凿出来的石洞。窗口窄小,嵌着粗重的栅栏。在我们独处之际,我父亲指示我必须怎么做。他穿不过那扇窗户,石洞太窄了,但我能行,因为我年纪尚小。他命令我离开他。他还给了我一些别的建议:要穿着破旧衣服,不引人注目;白天躲起来,晚上窃取食物;永远不要告诉别人我与他们不同;为自己找个十字架,戴上它。他要我离开法国,找到我们那两个逃过一劫的仆人。他让我不必尝试为他复仇,时间会完成这件事,因为那些人全部死去之后我仍会活着。然后,他说了一件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事。“他们也是身不由己。这个国家染上了‘猩红饥渴’,只有血才能将它平息。这一种疾病是我们共同的克星。”我问他“猩红饥渴”是什么。“你很快就会知道,”他告诉我,“一旦遇到,你不会看不出来的。”然后他命令我离开。我勉强挤进那个窄洞,然后折断锈蚀的铁栅栏,逃出了监牢。

        我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后来,在大革命之后的拿破仑时代,我追查过他的下落。我的失踪决定了他的命运。他显然是个妖术师,和他贵族的身傍一样确定无疑。他被审判,被判决,因巫术罪名被送上断头台,尸体也遭到了焚毁。

        但在这之前,我对他的结局—无所知。我逃离了监狱和那个省区,流浪到巴黎。时局混乱,在巴黎很容易生存。白天我躲在地窖寻求庇护,光线越暗越好,晚上出来偷食物——主要是肉,我对蔬菜和水果缺乏兴趣。我成了一个老练的窃喊。敏捷无声,强壮过人。我的指甲一天比一天锐利坚硬。如果我愿意。我甚至可以把指甲插进木头。没人注意过我或者质问我。我能说流利文雅的法语,过得去的英语,还有一些德语。在巴黎,我也学会了贫民窟的用语。我寻找失去踪影的老仆,他们是我仅知的族人,但我没有线索可以找到他们,我的努力徒劳无功。

        因此,我是在你的族人中长大的——你们,白昼的子民,被我的族人称为牲口的种族。我聪明机警,虽然外表和周围的人类相似,但我很快便明白了,自己确实是个异类。和你们相比,我知道我更加优秀,更加强壮,要加敏捷,我相信,也更加长寿。阳光是我唯一的弱项。我把自己的秘密守护得很好。

        然而,我在巴黎的生活卑微低贱,非常乏味。我想要更多。我找了—个人教我阅读。后来,只要有机会,我就偷书。有一两次我差点被逮住,但我总能想办法脱身。我可以融入阴影,在一瞬时攀上墙壁,动作和猫一样迅速。那些追捕我的人也许认为我化成了烟雾,一定有很多次看起来好像是这样。

        拿破仑战争开始后,我小心地避开军队,因为我知道他们会强迫我暴露在阳光下。但我尾随着他们征伐的脚步。我以这种方式踏遍了欧洲大陆,见到许多烧杀掳掠。皇帝走到哪里,哪里便有我的战利品。

        1805年8月,我遇到了我的转折关头。我在夜路上偶然遇见一名维也纳富商。正匆忙逃离法国军队。他带着全部家当,都兑成了金币银币,总数十分惊人。我潜入他过夜的旅店,确定他睡着之后,闯进去准备大捞一笔。可他没有睡着,战争让他随时随地提心吊胆。他从毯子下面掏出一把枪向我射击。

        冲击的力道和疼痛席卷了我,这一击令我倒向地面。子弹不偏不倚射中我的胃,鲜血大量涌出。但骤然之间,血流速度减缓、疼痛减轻。我爬了起来。我的样一定很可怕,脸色惨白、满身鲜血。一种怪异的感觉淹没了我,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月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商人在尖叫。还没来得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我已经扑到了那个人身上。我想让他安静下来,用手捂住他的嘴,可是——有某种尔西攫住了我。我的手伸向他,我的指甲——它们非常锐利、非常坚韧。我撕裂了他的喉咙。他被自己的血噎住了。

        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看着他身上喷出黑红色的血。那人倒在床上,在苍白的月色下痉挛着。在巴黎,在战时,我见过人们死去,但这一次不同。是我杀了他。狂热之感充斥着我的身心,我感觉到了——欲望。我时常在偷来的书里读到所谓的欲望,那种情欲,男人所承袭的肉体冲动,而我未来体验过。我见过裸体的女人和男人,见过一对对男女交合,但从未感到过欲望。我无法理解自己读过的那些胡说八道:什么难以控制的激情,如火的情欲,但现在我知道了。鲜血喷涌,那个有钱人在我手中死去,他发出的声音,在床上乱踢的腿,这一切激起了我体内深处的某种本性。鲜血浸满我的手,殷红发烫,从那个人的喉咙流出来,热气蒸腾。我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品尝它,那滋味令我兴奋疯狂。于是,我把头埋进他的脖子,用牙齿撕咬,吸吮鲜血,狂吞猛噬。他的痉挛停止了,我也满足了。就在这时,门打开了,外面有几个持刀带枪的人。我抬起头。我的模样肯定让他们惊骇不已。没等他们行动,我已经跳出窗户,窜入夜色。我还有剩余的理智把钱袋一把抓走,那些钱,只是那个人财富中的一小部分,但已经足够了。

        我逃呀逃呀,逃得远远的,在一间焚毁废弃的农舍地窖里度过了第二天。

        当时我二十岁,在“夜晚的子民”中仍是个孩子。但那—刻之后,我开始迈向成年。那天晚上我在地窖中醒来,浑身沾满干涸的血,手中紧握着钱袋。我想起父亲说的话。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猩红饥渴”。只有血能平息它,他是这么说的。我十分饱足,感到毕生从未如此健康强壮。但我也觉得反胃和恐惧。你要明白,我在你的族人中成长,观念想法与你们无异,我不是野兽,也不是怪物。我立刻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绝不能再让这种事发生。我把自己清洗干净,偷取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衣物。

        我向西行,远离战场,接着又往北。白天投宿旅店,夜晚则雇用马车,从这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最后,为了逃避战争,我离程前往英国。我取了新的名字,决心让自己成为一名绅士。我有钱,其余的可以学习。

        这趟旅程花了一个月。抵达伦敦的第三个晚上,我感到异样地难受。我从来没有生过病。第二天夜里更加严重。第三天晚上,我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了。猩红饥渴找上了我。我尖叫发狂。我点了一顿上好的餐点,其中就有充满血水的肉排,我以为它可以缓解饥渴。我吃下它,想让自己平静,但是没有用。不到一小时我便冲到了街上,找到一条暗巷,等待着。首先路过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我的一部分在赞赏她的美貌,这种感觉像烈火一般在我体内燃烧;而另一部分的我则是纯然的饥渴。一切结束得那么快,我几乎扯断了她的头颅。之后我哭了。

        接下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心如死灰。我从阅读的书籍里得知自己是什么东西。我学到了那些字眼。

        二十年来,我总认为自已超凡卓越,如令却发觉自己是一种超自然生物、野兽、没有灵魂的怪物。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吸血鬼还是狼人,这个问题让我困感。无论是我还是我父亲,都不具有化身为任何物体的力量。但猩红饥渴每隔—个月便会袭来,看似和月亮周期有关——虽然并不总是和月圆的日期一致。那是狼人的一个特征,书上是这么写的。那段时间里,我阅读了大量的相关文献,极力了解自己。和狼人的传说—样,我时常撕开人的喉咙。也会吃下少量的肉,特别是在饥渴极为严重的时候。而当饥渴没有找上我时,我便人模人样,这一点也和狼人传说相符;但另一方面,白银和杀狼草对我却没有影响,我也不会变身或长出毛发。和吸血鬼一样,我只能在夜晚活动。此外,我发现自已真正渴望的似乎是血,而不是肉。但我是睡在床上,而不是睡在棺材里。我曾无数次地跨越流动的水,轻而易举,当然没有死。宗教圣物也从未使我觉得不舒服。曾经有一次,我偷走一具我的受害者的尸体,想知道它会不会复活,变成—个狼人或吸血鬼,结果它仍旧是尸体。过了一阵子它开始发臭,我只好埋了它。

        你能想象我的恐惧。我不是人类,却也不是那些传说中的生物。我断定书籍没有用处,我只能依靠自己。

        月复一月,猩红饥渴不断找上我。那些夜晚充斥着可怖的狂喜,阿布纳。夺取他人的生命,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生机澎湃。但我仍然对自己深感厌恶。我猎杀年轻的人,纯真的人,貌美的人。他们似乎拥有一种内在的光辉,能够点燃饥渴;年老病弱的人则无法办到。但在其他时候,我却热爱着这些会引发我杀机的特质。

        我十分绝望,想努力改变自己。平时我的意志力非常强,但猩红饥渴来袭时却一无用处。我转而将希望投注在宗教上。当我感觉到那股狂热的第一线征兆时,我找到一家教堂,向为我应门的神父坦白了一切。他不相信我的话,却同意坐下来陪我一起祈祷。我戴着十字架,跪在祭坛前,热烈地祷告。蜡烛和圣像环绕着我,我安全地待在上帝的殿堂里,而他的一名代理人伴在我身边。不到三个小时,我便扑向他,在教堂里当场杀了他。第二天尸体被发现时,还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接下来我试着推论。如果宗教没有用,那么这一切就不会是超自然力量造成的。我开始屠杀动物以取代人类;我从医师的诊所窃取人类的血液;我闯进一间葬议馆,因为知道有具新鲜尸体刚刚送到。这些做法都有帮助,或多或少减轻了饥渴,却无法让它终结。最好的方法是宰杀活的动物,从尸体中吸取仍旧温热的血。你知道,那是生命,生命和血一样重要。

        虽然历经这一切,但我仍将自己保护得很好。我在英国境内迁徙过许多次,如此一来,死亡和失踪的受害者就不会集中在同一地点。我尽可能埋葬了许多尸体。最后我开始将我的智慧应用在猎杀上。我需要钱,所以找寻找有钱的猎物。我变得富有,而后更加富有。钱可以生钱,一旦我拥有了一些钱,就会有更多诚实干净的钱流入我的口袋。这时,我的英语已经极为流利了。我再次更改名字,自称绅士,为自己买了一幢位于苏格兰荒野的孤立住宅,在那里我的行为不易引人注目。我也雇佣了一些行为举止谨慎的仆人。每个月我都会离开那里去做生意,彻夜不归。我的猎物都不是附近的居民,仆人丝毫没有怀疑过我。

        后来,我产生了一种想法,觉得它很可能是最终的解决之道。我的一名仆人,一名漂亮的年轻侍女,和我愈来愈亲密。她似乎喜欢我,而且不只是主仆关系那么单纯。我响应了她的感情。她诚实开朗,温柔聪慧。我开始视她为友伴,井在她身上看见一条出路。我时常考虑,可以把自己用铁链锁住,或是监禁起来,直到“猩红饥渴”消退,但我从来想出—个可行的计划。如果把钥匙放在伸手可及之处,—旦饥渴来袭我就会使用它;而如果把它丢开,那我如何脱困?不,我需要有人帮助我,但我一直谨记父亲的警告,绝不把自己的秘密托付给你们人类。

        现在我决定冒险。我遣散别的仆人,没有雇人来取代他们。我在屋子里建了—个房间——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有厚重的石墙和一扇铁门,与记忆中父亲与我共享的那座监牢的铁门—样厚实,还在外部加封了三道巨大的金属门。我无路可逃。等一切完成之后,我把我那漂亮的小侍女召来,对她下达指示。我没有完全信任她,没有把全部真相告诉她。我很害怕,阿布纳,如果她知道我的真面目,她也许会告发我,或者立刻逃跑。这样一来,近在眼前的这个解决之道,连同我的房子、我建立起来的财富和人生就会随之消失。所以我只告诉她,每个月我都会短暂地发狂一次,是癫痛之类的疾病引起的。我说在发病的这段期间,我会走进那个特殊的房间,她必须锁上门,把我关在里面整整三天。我会带水和食物进去,包括—些活鸡,让饥渴稍为缓和一些。

        她震惊、忧虑、不知所措,但最后同意照我的话做。我想她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我,几乎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所以我进了那个房间,她在我背后锁上门。

        接着,饥渴降临了。骇人而难以言表的饥渴。尽管没有窗户,我还是能感觉到日夜流逝。我一如既往地在白天入睡,但夜晚变得无比恐怖。我第—个晚上就杀光了所有的鸡,将它们囫囵吞下。我不停地要求自由,但我那忠诚的侍女拒绝了。我尖叫着辱骂她,然后我就只是尖叫,声音支离破碎,像野兽一般。我撞盘墙、捶打牢门直到拳头鲜血淋漓,然后我蹲下来急切地吸吮自己的血。我试着扒开石头。但我就是出不去。

        到第三天,我的脑子开始变得清晰起来,狂热的饥渴仿佛消退了。我将侍女召到门边,告诉她事情过去了,她可以放找出来。但她拒绝了,并表示我说过要把自己关在里面整整三天。当然,我的确这么说过。我笑着承认这是事实,但我说发作期已经过去,而且我知道它下个月也不会再来。她仍旧没开门。我没有向她怒骂吼叫,我说我理解,还夸奖她如此严守命令。我要求她留下来陪我说话,因为我在那座监牢里很寂寞。我们聊了将近一小时。我很平静,条理清晰,甚至可以说魅力十足,心甘情愿多接受一晚的监禁。我们的交谈那么理性,她很快便同意我的说法:我已经复原了。我告诉她,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好女孩。我细数她的优点,还有我对她的感情。最后,我要求她在我重获自由之后嫁给我。

        她开了门。看上去是那么快乐,阿布纳,那么快乐,生气蓬勃。她充满了生命力。她上前吻我,我用双臂拥住她,将她拉向我。我们亲吻了好几次。然后,我的唇移到她的颈部,我找到动脉,一口咬开,我——吸了很长时间。我是如此饥渴,而她的生命是如此甜美。当我放开她而她蹒跚退开时,她还活着,一息尚存,似乎即将死去,却没有先去意识。她眼中的神色,阿布纳——她眼中那种神色……

        在我做过的一切事情中,这是最可怕的。她将永远与我同在。我永远忘不了她眼中的那种神色。

        后来我对自己彻底绝望了。我尝试自杀。我弄来一把十字架刀柄的银刀——你知道,我仍旧残留着一点迷信念头——割开手腕,躺在热水里等死。结果痊愈了。我以古罗马人的方式伏剑自刺,结果痊愈了。每一天,我都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更多的认识。我复原的速度是如此迅速,仅有短暂的痛苦。无论割出多么严重的伤口,我的血液几乎瞬间就会凝结。不管我是什么,我都是一个奇迹。

        最后我想到一个方法。我在屋子外面的墙上钉了两条粗铁链。我在晚上戴上手铐,把钥匙远远扔出去。距离非常远。我等待着黎明。阳光比记忆中的更可怕。它灼伤我,使我目盲,眼前的一切模糊不清。我的皮肤着火。我想我大概尖叫起来了。我闭上了眼睛,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我在室外待了好几个小时,越来越接近死亡,除了罪恶之外,我一无所有。

        然而,不知为什么,在死亡的高热中,我决定活下去。这个想法是怎么产生的,为了什么理由,我说不上采。但在我看来,我似乎一直热爱生命,无论是我自己的生命还是他人的生命——这就是健康、美貌和青春为什么如此吸引我的缘故。我厌恶自已。是因为我为这个世界带来死亡,然而我却在这里再一次杀戮,只不过这一次受害者换成了自己。我想,我不能用更多的血和更多的死亡来洗刷自己的罪恶。为了赎罪,我必须活着,将美好和希望带回这个世界,以代替我所夺走的。我想起这个世界上还有我的同类。吸血鬼也好,狼人也好,妖术师也罢,不管他们是什么,他们都会在夜晚出没。我很搏知道,他们会如何克服“猩红饥渴”。只要我能找到他们,我就可以将无法托付给人类的秘密托付给同类。我们会互相帮助,一起征服这种侵袭我们的邪恶。我决定了!我不能死。铁链十分坚固。我特别留意过这一点,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在痛苦和死亡的威胁下挣脱束缚。我决心扯断铁链,让它们从石墙上脱开。我又拉又拽,但它们纹丝不动。铁链很牢固。我在太阳下待了一小时又一小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移保持清醒。我的皮肤已被灼烧得焦黑,痛苦已经剧烈到我几乎无法察觉的地步。但我仍然与铁链奋战不休。

        最后,其中一条铁链终于绷断了。左边的那条,嵌在墙上的铁环从碎裂的石头里脱出,我得到了一半自由。但是我伤重濒死,开始产生奇异的幻觉。我知道自己不久就会昏迷,一旦倒下,我永远不可能再一次站起来。右边的铁链看起来和我刚开始挣扎时同样坚韧牢固。那段时间似乎漫长无尽。

        那条铁链一直没有松动,阿布纳,但是我自由了。我在冰冷黑暗的地窖里得到了庇护,在里面躺了一个多星期。我做噩梦,浑身灼伤,因痛苦而翻滚扭动,同时不断复原。我是靠自己逃脱的,你知道。我咬断了自己的手腕,把右手留在那里,让残肢脱离了手铐。

        恢复意识已经是一星期之后的事了,我又长出了一只手。它又小又柔软,只有一半成形,而且很痛,非常痛,不过皮肤终于变硬了。然后那只手长大,皮肤迸裂破开,渗出了浓稠的白色液体。接着它再次干燥、剥落,露出下面的新肉。

        这样的情形出现了三次。整个过程超过三星期,但等到它结束之后,你永远看不出我的手发生过什么事。我真是惊奇极了。

        那是1812年,我一生之中的里程碑时期。

        我重拾力量。并且从这次残酷的试炼中获得了巨大的决心。我要改变自己和族人的生存方式,将我们从父亲称为“猩红饥渴”的毁灭中解救出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要找到父亲失踪的仆人,但当时那样做是不可能的。英国正在和法国皇帝作战,两国贸易断绝。但这迫不得已的延迟并未使我感到困扰。我知道我有无限的时间。在等待的同时,我开始研究医学。当然,医学中没有对于我族的研究。我们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但你们的种族也有许多地方值得学习。我与一名当代一流的外科医生,还有一所著名医学院的数名教授结交为友。我研读新旧医学文献,我钻研化学、生物学、解剖学,甚至炼金术,从中寻求启发。我建立了自已的实验室,也就是我过去那不幸的牢房。现在,每当我夺取一条生命——我每个月都会做一次——我都会尽可能带回尸体,解剖研究。我是多么渴望得到一具我族的遗体啊,阿布纳,这样我才能比对其中的差异!开始研究的第二年,我切下自己左手的—根手指。我知道它会再生。我需要自己的肉,来作分析和解剖。

        几根手指不足以回答我心中的上百个疑问,但承受这些痛苦仍然十分值得,因为我学到了一些东西。我们的骨骼、肌肉、血液与一类具有显著差异。血液和肉一样,不但色泽较谈,也缺乏人血中可以找到的几种元素;骨骼则正好相反,多了几种元素,它们也比人类的骨骼更坚固更柔韧;而血液及肌肉组织里的氧气含量则远远高于来自你们种族的对照样本。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产生的,但这些开始使我热衷于理论研究。在我看来,血液中缺乏某些因子,可能和驱使我去饮血的冲动有关。那一个月的饥渴来袭时,我吸吮了—个受害者的血液,然后立即抽出自己的血液来研究。我的血液成分改变了!我已经将受害者的血液成分置换到了自己身上,我的血液变得浓稠,至少—段时间如此。于是我每天抽血,研究显示,我的血液浓度日渐稀薄。我认为,也许等这个变化到达一个固定的临界点时,“猩红饥渴”就会来袭。

        我的猜测仍有数点未获澄清。

        为什么动物的血不能完全消除饥渴?

        为什么人类尸体中取出的血也不能?

        死亡会带来某种物质的损失吗?

        为什么饥渴直到我二十岁才来临,在那之前怎么没有?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如何去找,但如今至少我有了希望,有了起点。我开始制造解药。

        怎么说呢?这个过程花了好几年时间,无穷无尽的实验和研究。我使用人血、兽血,以及金属和各式各样的化学物质。我熬煮血液,使它干燥,将它生饮,在里面舔加苦艾、白兰地、气味令人作呕的防腐剂、药草、盐类、铁剂。我喝过上千种无用的解药。有两次我因为这些试验患了疾病,肠胃绞痛翻腾,直到我把喝下去的东西—股脑儿呕吐出来。成果一直没出现。我消耗掉了数百瓶、数百罐的血液和药剂,但猩红饥渴依旧促使我在夜晚出门猎杀。那时候,我杀人时已经没有罪恶感,但我知道自己正努力寻求解答,我终将克服自己的兽性。我没有绝望,阿布纳。

        终于,在1815年,我找到了答案。你知道,有些药剂的效果比其他更好,因此我便深入研究、改进它们。把其中一种药剂换掉或添加某些成分,接着再试下一种,耐心地换过样又—样,始终寻求新的进展。最后我制造出来的化合物,主要是以羊血为基础,添加了大量酒精。我相信酒精可以保存那些有效成分。但这样的描述还是太过简化了。里面还含有相当一部分可以带来平静美好幻觉的鸦片酊,再加上钾盐、铁、苦艾和多种药草,以及早已无人使用的炼金术配方。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来研制。

        1815年的夏天,我将药剂喝下,一如之前喝下的许多别的配方。那天晚上,猩红饥渴没有找上我。

        第二天晚上,我开始升起—种焦躁不安的感觉,那是饥渴即将来袭的征兆。于是,我又在杯子里注满我的饮料,啜饮它。我很害怕,唯恐自己的胜利只是—场虚幻的梦。但那种感觉消退了。当晚饥渴并未来袭,我也没有出去狩猎杀人。

        我立刻开始着手大量制造那液体。它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只要调配不准确,就没有效果。但我十分勤奋,十分谨慎。你见过我的成果,阿布纳,就是我的私房特酿,它从来不会离我太远。阿布纳,我完成了我的种族从未办到的事,我为我的族人,也为你的族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不再有可怕的黑暗,不再有猎人和猎物,不需要隐藏和绝望,不再有血腥堕落的夜晚。阿布纳,我征服了猩红饥渴!

        现在我才知道,我当初是何等幸运。当时,我的所知其实极其肤栈。我以为你我两族的差异仅仅在于血液,后来我才了解到那是多么大的错误。我曾经认为超高含量的氧或多或少是造成猩红饥渴在我血管中蔓延的原因,但现在,我认为氧更可能是我族力量的来源,同时有助于伤势的复原。我在1815年所知道的东西多半没有意义,但那不重要,因为我所找出的解决之道不是没有意义的。

        在那之后我杀过人,阿布纳,这点我不否认,但那是因为人类的理由、以人类的方式杀人。打从1815年在苏格兰的那一夜之后,我再也没有尝过鲜血,也不曾感觉到猩红饥渴的反啦。

        我没有停止学习,从来间断。对我来说,知识是美好的。我赞赏所有美的事物。另外,无论是我自已还是我的种族。仍有许多需要探究之处。但有了这个大发现之后,我探求的重心转移了,我开始寻找别的族人。一开始我是雇用代理人,利用书信往返。后来,和平降临以后,我便亲自前往欧洲大陆。我查出了父亲的死因。更重要的是,我从陈旧的省区记录中发现了他来自何处——或至少他声称自己来自何处。我循着踪迹穿过莱茵河流域,越过普鲁士和波兰。波兰人已经不太记得他了,他是他们曾祖父口中那个令人生畏的遁世者。有些人说他是个德意志条顿武士。其他人指引我向东,前往乌拉尔这一切都没有用,德意志条顿武士几个世纪前就灭亡了,而乌拉尔是一片广大的山区,要盲目在其中搜索实在太难了。

        走入这条死胡同后,我决定冒险。我戴上硕大的银戒指和十字架,希望这些装扮能够阻绝任何传言或猜疑。我开始公然打探吸血鬼和狼人一类的传说。有些人会嘲笑讥讽我,少数人会当胸划个十字,悄悄溜走;不过,多数人都很乐意把我这个头脑简单的英国人想知道的乡野奇谭告诉我,以换得—杯酒或是一顿大餐。我从他们说的故事里寻找方向。很不容易。我学会了波兰语、保加利亚语,还有一些俄语。我阅读十几种语言的报纸,寻找可能起因于“猩红饥渴”的死亡案件。我曾经两度被迫返回英国,补充我的藏酒。

        直到最后,他们找上了我。

        当时我在喀尔巴阡地区,一间简陋的乡下旅舍。我在那里问了—些问题,我问话的内容四处流传。我既疲倦又沮丧,还开始感觉到饥渴来临的前兆。因此那天我很早就回到房间,那时距离天亮还很久。我坐在噼啪作响的火堆前,啜饮着我的酒。

        当我听见—阵喀啦声响的时候,我以为那是框缘结构的窗户受狂风吹袭肝所发出来的声音。我回过头去看——房间很暗,只有炉火的火光——窗户被人从外面打开了,外面的黑暗、雪地和星光衬托着一个男人的身影。

        他站在窗棂上,然后像猫一样轻松地跃进来,落地时无声无息。窗外呼啸的冬风拍打着他。他是一个暗影,但他的双眼在燃烧,阿布纳,它们燃烧着。

        “你对吸血鬼好奇是吧,英国人?”他用还算通顺的英语低声这么说,一面轻轻关上窗户。

        那是个恐怖的时刻,阿布纳。令我颤抖的也许是室外透进的寒意,但我认为并非如此。我看着他,如同许多你的族人在我抓住他们、吸取他们的生命源泉之前那样看着我——邪恶、双眼灼热、面目可怖,带着利齿的暗影,举止流畅优雅,口中发着不祥的低语。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而他也走入火光的范围。我看着他的指甲,应该说爪子才对,有五英寸长,末端乌黑锋利。接着,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脸。那是一张我在孩提时代就认得的脸孔。看着那张脸的同时,我也想起了那个名字。

        “西蒙。”我说。

        他停下脚步。我们目光相接。

        你曾经直视过我的双眼,阿布纳,我想你见识过其中的力量,或许你还在其中见到了别的东西,更加黑暗的东西。我们的种族都有这样的眼睛。梅斯默描述过动物磁流术,这种奇异的力量每个生物都具备的,有些人的力量会比其他人更强。我曾在人类身上见过这种能力。而我的种族在这方面的能力特别出众。我们的声音具有这种力量,我们眼睛的力量则特别强。我们是猎杀者,可以用眼神捕捉、震慑我们的天然猎物,让他们屈从于我们的意志,有时甚至会让他们自发地献出生命。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我只知道西蒙的双眼,还有他眼中的热度、狂怒和猜疑。我能察觉出饥渴在他体内燃烧,那个景象唤醒了我体内深埋已久的血欲,直到我害怕起来。我不能移开视线,他也不能。我们沉默地面对彼此,脚步微微移动。

        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最后西蒙垂下视线,一切便结束了。接着,他做了—个令人惊讶的奇怪举动:他在我面前跪下,咬开一只手腕的血管,让血流出来,然后驯顺地将那只手举到我面前。

        “血族主宰。”他用法语说。

        流动的鲜血近在眼前,令我喉咙发干。我伸手抓住他的胳膊,发着抖,开始低下头去——但我终于推开他,摇摇晃晃地退开了。

        酒瓶在火炉边的桌子上,我倒了两杯,他茫然不解地在一旁望着。我喝干其中一怀,猛地把另—杯送到他面前。

        “喝!”我命令他,而他照做了。

        我是血族主宰,我说的话就是律条。

        那是开始,1826年,在喀尔巴阡地区。

        我知道西蒙曾是我父亲的两名追随者之一。我父亲是“血族主宰”。父亲死后,西蒙成了领袖。因为他比其余的强大。

        第二天晚上,他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是掩藏在古老山间要塞废墟中—处整洁的房舍。我在那里遇见了其他人。有个女人,我认得她是我孩提时代的另一名仆人,还有两个族人,你叫他们史密斯与布朗。西蒙是他们的主人,而现在主人换成了我。不仅如此,我也将他们从猩红饥渴中解放出来了。

        就这样,我们啜饮着酒,度过了许多夜晚。我从他们口中得知了我的民族的历史和生存方式。

        我们是个古老的民族,阿布纳,远在你的族人在炎热的南方建立城市之前,我的祖先就已经踏遍北欧的幽暗寒冬,开始狩猎杀戮。我们的传说中谈到我们来自乌拉尔地区,也许是来自大草原,在随后几个世纪间向西向南迁移。我们远比波兰人更早居住在波兰,在日耳曼蛮族尚未到来之前便在德意志的森林中出没,比鞑靼人、比诺夫歌罗德大公更早君临俄罗斯。当我说古老的时候,我指的并非数百年的差距,而是千年万年之遥。传说最们是未开化的、灵巧而赤裸的生物,是夜行的民族,敏捷致命,无拘无束。我们远比别的野兽长寿,无法摧毁,是万物的主宰和王者。传说中还提到,所有两条腿或四条腿的生物都会恐惧地逃离我们,所有的生物都是我们的食物。我们白天睡在洞穴里,和同伴、家人睡在一起;到了夜晚,我们便支配大地。

        接下来,你的种族由南向北,进入我们的世界。白昼的民族,和我们如此相似却又如此不同。你们很软弱,要杀你们很容易,也很有乐趣,因为我们在你们身上见到了美,我的族人向来极受“美”这种特质的吸引;也或许是你们和我们如此相似,令我的种族感到难以抗拒。数百年间,你们一直是我们的猎物。

        但这种情形随着时间而发生了变化。我的种族很长寿,数量却有限。我们鲜少产生交配的冲动,而这种欲望支配着你们人类,犹如猩红饥渴支配着我们。当我向西蒙问起我的母亲时,他告诉我,我族男性只有在女性燃起热情时才会产生欲望,但这种情形很罕见——多半发生在男女一起杀戮的时候。即便如此,女性也极少受孕,因为怀孕对女性而言通常意味着死亡。西蒙告诉我,我害死了我的母亲,我撕裂她的子宫而诞生,我的族人也多半是这样来到世上。我们的生命充满血腥和死亡,出生时它们也相伴左右。

        这其间存在着某种平衡。应该是上帝——如果你信奉上帝——或自然的力量。上帝会给予,亦会拿取。我们可以活过千年或更长的岁月,如果我们和你们一样多产,我们会塞满这个世界。你的种族繁衍又繁衍,像苍蝇一样成群结队,但你们也像苍蝇一样,一点小伤小病就会死去,我的族人却不受丝毫影响。

        最初我们当然不把你们放在眼里。然而你们繁衍生息,建立城市,学习新知;你们有头脑,和我们一样,但我们从来没想过去使用它。你的种族将火带进这个世界,此外还有军队,弓箭、长矛、衣服、艺术、文字、语言。文明,阿布纳、因为文明,你们不再是猎物。你们追猎我们,用火焰木桩屠杀我们。在白天侵袭我们的洞穴。我们的数量从来不多,如今更是日渐减少。我们不是与你们奋战至死,便是逃亡。但无论我们进到哪里,你们的种族很快就会尾随而至。最后,我们终于被迫向你们学习。我们学会穿衣生火,学会武器和语言,所有的一切。你知道,我们从来没有自己的文明。我们借用你们的。我们也组织起来,开始思考计划,最后完全融入你们,生存在你们所建立的世界的阴影里,将自己伪装成你们,夜晚溜出来以你们的血液解除饥渴,白天则躲藏起来,害怕你们的族人和你们的报复。

        这就是我的种族的传说,黑夜民族的大半段历史。

        我从西蒙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一如他也是在许多年前,从那些已遭杀害或已经死去的先人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西蒙是我所找到的最年长的族人,据称将近六百岁。

        我也听到许多别的传说,远超出我们口述历史的范围,一直追溯至我们最早的起源——时间初始的那个时期。我甚至在这些传说中也听闻到人类的痕迹,因为我们的神话取材自你们的《圣经》。布朗从前曾经伪装成一个传教士,所以熟悉经文。他为我读了好几页《创世纪》,里面谈到亚当、夏娃和他们的子孙,该隐和亚伯。也就是最初的人类,仅有的人类。该隐杀了亚伯之后遭到放逐,他在挪得之地娶了—个妻子。但是,既然该隐他们是仅有的人类,那么这个妻子来自何处?《创世纪》并没有提供解释。但布朗有自己的解释。他说挪得是夜晚和黑暗之地,而那个女人是我们种族的母亲。我们的血缘经由她和该隐传承下来,因此,该隐的子孙并非如你们某些族人所说,是黑人。不,我们才是该隐的子孙。该隐杀害兄弟之后便躲藏起来,我们也一样;我们必须杀害自己的远亲,太阳升起时也需躲藏起来,而太阳正是上帝的面孔。我们有很长的寿命,和你们《圣经》所描述的最初的人类一样,但我们的生命受到诅咒,必须活在恐惧和黑暗当中。据说我的许多族人都有这种信奉,其他人则相信不同的神话传说,甚至接受了他们听来的吸血鬼故事,认为自己确是不死的邪神的化身。

        我也听到了消失已久的先祖的故事,其中充满争斗和迫害、迁徙和移居。史密斯告诉了我一场千年前发生在波罗的海荒凉海岸边的大战。数目只有成百的我族族人趁夜突袭了一支数千人的队伍,太阳升起后只见满地鲜血尸骸,这令我联想到拜伦的诗《辛那赫里布》。西蒙提到壮丽辉煌的古拜占庭,我的许多族人在那里安身立命,匿居在那座伟大繁华的城市中,兴旺了数百年,直到军队来袭,大肆劫掠破坏,令我的许多族人死于火焚。

        从每个人口中,我都听到了一个关于我们自己所建立的城市的传说。那是一个庞大的、属于夜晚的城市,以钢铁和大理石筑成,座落在亚洲心脏地带的大石窟中,与从未受过日光照射的地底河流及地底海洋相邻。他们一致声称,远在罗马和乌尔兴起之前,我们的城市已经十分庞大。这和先前他们告诉我的历史,什么在月下苦寒森林中赤身奔跑的祖先等等全然背道而驰。

        根据这个传说,我们是因为某种罪行而被逐出城市的。我们迷途忘返,漂泊在外,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但城市依旧耸立在那里。总有一天,我的族人之中将诞生一位王者,—位前所来有的伟大血族主宰。他会将四分五裂的族人凝聚起来,带领我们回到没有阳光的海岸边,那个属于夜晚的城市。

        阿布纳,在我听过和了解到的所有故事里,这个传说最令我感动。我怀疑所谓的地底大城市是否存在,或者是否曾经存在。我的族人不是传说中邪恶空洞的吸血鬼。我们没有艺术,没有文学,甚至没有自己的语言——但这个故事向我证明,我们有做梦和想象的能力。我们从不建设,从不创造。我们窃取你们的服饰,在你们的城市里居住,以你们的性命、你们的生气、你们的鲜血来喂养我们自己——但我们拥有创造力。只要有机会,我们也可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城市的故事。猩红饥渴是个诅咒,它令你我两族为敌,夺取了我族的高贵梦想。它确实是该隐的标记。

        我们也曾有过伟大的领袖,阿布纳,有存在于传说中和现实中的众多血族主宰。我们有我们的凯撒、我们的所罗门、我们的长老约翰。但你要知道,我们仍在等待我们的解放者,我们的基督。

        我们瑟缩在那个阴森森的堡垒废墟里,听着外头呼啸的狂风,西蒙和其他人,啜饮着我的酒,向我诉说我族的故事,用一对对灼热逼人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待我的。他们都比我年长好几百岁,但我却更为强壮,又是血族主宰。我为他们带来了驱除猩红饥渴的灵丹妙药。我看起来几乎像半个人类。阿布纳,他们视我为传说中的解放者,是吸血鬼的应许之王。我不能否认这些。于是我明白,这就是我的宿命,我要从黑暗之中领导我的族人。

        我想做的事情非常多,阿布纳,太多了。

        你的族人畏惧猜疑,而且充满仇恨,因此我族目前仍需躲藏起来。我见过你们彼此之间的战争,读过伏勒德·泰普斯·德库拉的故事——顺带说一句,他并非我的族人;还读过盖乌斯·恺撤·卡利古拉及其他帝王的故事;我见过你的族人将女子处以火刑,只因为怀疑她们是我族的一员;而在新奥尔良,我也见证了你们如何奴役同类,像对待动物—样鞭打、贩卖他们,只因为他们的皮肤是黑色。黑人和你们很相近,比我们的种族与你们更接近。你们可以和他们的女人生下孩子,而昼与夜的两个民族之间却不可能进行这种融合。不,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仍需躲避你的族人;但是,在解除了猩红饥渴的束缚后,我希望最终能向你们的知识分子揭示我们的存在——那些有科学精神和求知欲的人,你们的领袖。我们可以给予彼此多少援助呀,阿布纳!我们可以把你们的历史教给你们,你们可以从我们身上学到医治自己的方法,以及长寿之道。至于我们,我们只不过刚刚起步。我已经击败了猩红饥渴,在得到援助后,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征服太阳,我们就能出现在白昼下。你们的外科医生和医疗人员可以帮助我们的女性生产,如此一来,分娩便不再会意味着死亡。

        我的种族所能创造和成就的—切将是无可限量的。听了西蒙的话之后,我意识到我可以让我们这个种族成为一支伟大的民族。但一切开始之前,我必须先找到我的族人。

        完成这项任务并不容易。西蒙说他年轻的时候,我族的数量将近一千,散布在欧洲各地,从乌拉尔到不列颠。传说提到有些族人南迁至非洲,或是向东移居至蒙古和中国,但无人拥有证据。我们定居在欧洲的千名族人多数死于战争或女巫大审判,或是因大意而遭猎杀。西蒙猜测我们可能只剩下百名族人,也许更少。新生儿不多见,残存者不是分散各地,便是隐藏起来。

        所以我们花了十年时间四处搜索。我不会详述那些乏味的细节。在俄罗斯的一间教堂,我们发现了你在我舱房中见到的书。那是目前仅知的出于我族之手的文字著书。我终于将它们破译出来,读到的是—个悲哀的故事:一个为数约五十的血之民族,他们遭遇灾祸,迁徙、战役和死亡。他们已全部消逝,最后三名残存者在我出生之前好几个世纪就被钉上十字架,处以火刑。

        在特兰西瓦尼亚的—座化为废墟的山寨底下的洞穴里,我们找到两具族人的遗骸,肋骨间插着腐朽的木桩,头颅悬在长竿上。藉由研究这些骨骸,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生存者。

        在特里斯特。我们发现一个白天从不外出的家族,传言他们的肤色异常苍白。没错,但他们只是白化病患者。

        在布达佩斯,我们遇见一个可怕而疯狂的有钱女人,她会鞭打自己的侍女,用水蛭和刀子给她们放血,再将血涂抹到自己的皮肤上以保持美貌。然而她是你的同类。我必须承认,是我亲手杀了她,她让我打从心底里感到厌恶。她并未受到饥渴支配,只是邪恶的天性令她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令我极为愤怒。

        最后,我们一无所获,只好返回我在苏格兰的住处。

        岁月流逝,我们这群族人中的那个女人——西蒙的同伴、我孩提时代的仆人——在1840年过世了。当然,我一直无法判定原因。她将近五百岁了。我解剖了她的遗体,了解到我们和人类的差距是多么巨大,其中至少有三种器官是我从未在人类遗体上见过的。我对它们的功能只能做模糊的猜测。她的心脏有人类的一个半大,但肠子却短得多。她有第二个胃——我想是专门吸取血液用的。还有更多别的东西。

        我遍览群籍,学习别的语言,写了一些诗,也涉足政治。我们出席所有的高级社交聚会,至少西蒙和我是这样。你称为史密斯与布朗的那两个对英语从来不感兴趣,他们宁愿维持原状。西蒙和我曾两度前往欧洲大陆,进行新的搜索。有一次我把他单独送到印度,待了整整三年。

        终于,不到两年之后,我们找到了凯瑟琳。她住在伦敦,与我们近在咫尺。当然,她是我族的一员,不过她所说的事情更为重要。

        她说大约在1750年,有一大群我的族人、分散在法兰西、巴伐利亚、奥地利,甚至是意大利。她提到了几个名字,西蒙认得他们。我们花了许多年寻找他们,却都无功而返。

        凯瑟琳告诉我们,1753年前后,他们中的一名成员在慕尼黑遭到警方的侦缉、杀害,其余的人因此变得很害怕。他们的血族主宰断定欧洲的人口变得太密集,治安组织变得太严密了。我们生存在夹缝和阴影里,而这两样东西似乎越来越稀少。因此,他包下—条船,从里斯本出发,启程前往新世界。那里有大片蛮荒之地,有无尽的森林。那里未开化的殖民状态可以确保轻易获得猎物,也可以确保安全。为什么我父亲和他的追随者没被纳入这项迁徙计划,她说不上来。她原本要和他们一起走,但大风雪和破裂的马车延误了她的行程,等她到达里斯本时,他们已经出发了。

        我当然立即前往里斯本,遍查葡萄牙人保存下来的所有行船记录。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它。和我猜测的一样,这条船—去不复返。待在海上的这段时间,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个接—个地杀掉船员。问题在于这条船是否安然抵达了新世界?我没有找到记录,但我却找到了预定的目的地:新奥尔良。以那里为起点,经由密西西比河,整个美洲大陆都向他们敞开。

        其余部分应该很明晰了。我们来到这里,我觉得自己一定能找到他们。在我看来,如果能拥有一艘汽船,我就能享受我已经日渐习惯的奢华舒适。在进行搜索时拥有机动性和行动自由。密西西比流域到处都是怪人,少数几个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如果我们这艘惊人的船,还有船上昼伏夜出的奇怪船长的传闻在这条河上四处传开,那就太好了。流言可能会传进我们要找的人的耳朵里,他们也许会像多年前的西蒙一样找上我。因此我做了一番调查,直到那天晚上,我们在圣路易斯见了面。

        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或是能够猜出来。不过,请先让我说明另—件事。在新奥尔巴尼,当你将我们的船展示给我的时候,我的满足不是佯装出来的——菲佛之梦号很美,阿布纳,她理应如此。这是头一次,有一个美的事物因为我们而诞生到这个世界上。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但她的名字让我有些害怕:“菲佛”是我的族人用来描述“猩红饥渴”的另一个词汇。不过西蒙指出,这样一个名字更有可能激起我的族人的好奇心。

        这就是我的故事,差不多是全部故事。这就是你坚持要知道的真相。你曾以你的方式对我开诚布公。你说你不迷信,我相信你。假如我的梦想能够实现,那么总有一天,昼与夜将携手跨过恐惧所构成的黄昏,它现在还隔绝在我们之间。

        我们总有一天要冒这个险,那就从现在开始吧,从你开始。

        我的梦想和你的梦想,我们的汽船,你我两族的未来,吸血鬼和牲口——我把这一切交给你判断,阿布纳。

        结局会如何?

        信任还是恐惧?

        鲜血还是美酒?

        朋友还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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