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其间扮演了杀人犯角色的那种谋杀案,”布朗神父边说边放下酒杯。此刻,那些命案的血腥画面一一闪现在他眼前。
“没错,”他稍停了片刻,接着说,“在我之前另有人已经扮演了杀人犯的角色,并且让我无缘亲身体验。实际上我就相当于是候补演员,随时准备好上场扮演杀手。至少,我总是觉得我应该透彻领会那个角色的特点。我的意思是,当我试图想象在何种心态下做出一件事的时候,我总是意识到,在特定的精神状态下,我自己很有可能会做出那种事,不过在其它精神状态下不会;而且那通常不会是显而易见的精神状态。这样一来,我自然就知道了肇事者是谁;他通常不会是大家都容易想到的那位。
“比如说,认定革命诗人杀害了老法官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因为老法官一见到红色革命者便火冒三丈。但那并不真能成为革命诗人将之杀害的理由。如果你能想清楚一个革命诗人意味着什么,你就会认同为什么那个理由不成立。现在,我就假定自己是一个革命诗人,设身处地推想这个问题。我指的仅仅是那类崇尚反叛、持悲观看法的无政府主义者,他们的目的不是变革,而是破坏。我尽量从头脑中清除掉心智健全的因素以及具有建设性的常识,这些恰好是我有幸后天习得,或者天生具备的。我关闭并遮挡住所有的天窗,不再放进一丝一缕美好的天国之光;我想象着这样一个头脑,里面只有来自地狱的一缕红光,那种冲破岩石、从无底深渊喷涌而出的火光。即使我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以最疯狂和最恶劣的极端情形去揣测,我仍然无法弄明白,这样一个空想家怎么会自断前程,就为了杀掉成千上万他称其为愚蠢的老古董中的一个,从而使自己落入一名普通警察之手。他不会这样做的;无论他谱写了多少暴力之歌。他不会这样做的,就因为他谱写了暴力之歌。一个人能以诗歌抒情,便无需以自杀表白自己。一首诗歌对他来说就是一件大事;而他还会想要做出更多大事来。然后,我想到了另外一种行为不端的人,这类人不是要毁灭这个世界,而是完全依赖这个世界。我想,若不是承蒙天主的恩典,我可能也会成为那样的人,在他眼里,世界无非就是一条电光映亮的小径,它的周围和远方除了无尽的黑暗别无他物。这种凡夫俗子是真正为这个世界活着的,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信念,他要从虚无中攫取的只有世俗的成功和快乐——这类人一旦面临失去整个世界、失去一切的危险时,必将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有犯罪倾向的通常不会是革命者,而是受人尊敬的人——他犯罪的动机便是挽救他的体面。想想看,对于一个地位显赫的出庭律师来说,自身的污点被公之于众将意味着什么;尤其是被揭露的还是他所在的显赫圈子都深恶痛绝的罪行——叛国罪。假设我处境如他一般,世界观也不比他高明多少,只有上天才知道我会有什么样的举动。那也正是我这小小的宗教修习能带给人心智健全之处。”
“有些人会认为这很病态,”格兰迪森·蔡斯狐疑地说。
“有些人,”布朗神父严肃地说,“毋庸置疑会认为慈善和谦卑都是病态的。我们这位诗人朋友很可能就会这样。不过,我不是要争辩那些问题;我只是想要回答你的问题,也就是我通常是怎样工作的。你的一些同胞认为我数次纠正了司法不公的错误,并问我是如何做到的,这对我来说显然是溢美之词了。好吧,你回国后可以告诉他们,我是借助于病态心理做到的。最起码我不想让他们认为我是施展了魔法。”
蔡斯继续凝视着神父,皱着眉深思。他相当聪明,不可能不明白神父的意思;他本来也可以说,他的心智太过健康,所以不喜欢这种做法。他感觉自己同时在跟一个人和上百个杀人犯聊天。这个矮个子身上升腾着某种神秘的迷雾,他像个蜷伏在妖精炉边上的小妖怪;让人感觉他那个圆脑袋里装着一个繁杂喧嚣的宇宙,其中充满了非理性和虚构的不公正。仿佛在他背后无尽的黑暗中攒动着一大群巨大昏黑的身影,它们是那些罪大恶极的凶犯的幽灵,被红火炉的魔环禁锢在那里,但却蠢蠢欲动,伺机扑向它们的主人并将他撕成碎片。
“哦,恐怕我的确觉得这是病态的,”他坦率地说。“而且我还不能肯定那是不是跟魔法一样病态。但是,无论病态与否,有一点是肯定的;它必定是一种非常有趣的体验。”说完,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不知道你是否真能成为手段高超的罪犯。但你应该能成为一名杰出的小说家。”
“我只跟真实发生的事情打交道,”布朗神父说。“但想象真实的事情有时比虚构的事情还要难。”
“特别是,”另一位说,“当你要想象的是世上最重大的罪案时。”
“真正难以想象的并非重大罪案,而是那些不起眼的小案子,”神父回应道。
“你这样说,我就又弄不明白啦,”蔡斯说道。
“我指的是诸如盗窃珠宝一类的普通案件,”布朗神父说:“就像那种翡翠项链、梅鲁的红宝石或者人造金鱼之类的盗窃案件。那些案子的难点在于,你必须设法变得心胸狭隘。大盗巨骗通常会以大构想蛊惑人,不会染指那些显而易见的事。我确定‘先知’没偷红宝石;伯爵也没盗取金鱼;尽管像班克斯这样的人可能顺手就偷走了翡翠项链。对他们来说,一粒宝石不过是一块玻璃:他们能透过玻璃看东西。但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小人物看重的却是它的市场价值。”
“为此,你不得不使自己变得心眼狭小。做到这一点相当困难;就像拿着抖动的相机持续接近被拍对象,不断聚焦,图像越来越清晰一样。但有些东西能帮上忙,也为解开谜团提供了诸多线索。比如,那类吹嘘自己能‘揭穿’冒牌魔术师或者庸医的人——他往往心眼狭小,属于能‘看透’江湖术士并当场揭穿他们谎言的那种人。我敢说,它有时可能是一种痛苦的义务。它是一种极其低下的乐趣。就在我认清小心眼意味着什么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该去何处寻找了——那个想要揭穿‘先知’的人——正是他偷走了红宝石;那个奚落姐姐习练通灵的人——正是他偷走了翡翠项链。那种人总是盯着宝石;他们永远不会达到大盗巨骗鄙视宝石的那种境界。那些小心眼的罪犯总是相当守旧。他们成为罪犯的原因纯粹是由于拘囿俗套。”
“当然,要想达到如此粗陋的心智境界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要想体会到如此老套的心境必须要有相当疯狂的想象力。你还需要拥有一种十分强烈的愿望,希望将那个微不足道的小东西据为己有。但是,你可以做到……你可以接近那种状态。首先想象着自己是一个贪婪的小孩;想象自己怎样从商店里偷出一块儿糖;如何渴望得到让你特别想要的那块糖……然后你要去掉孩子特有的天真烂漫;遮住笼罩在糖果店上的五彩光芒;想象你真以为自己了解这个世界以及糖果的市场价值……你就将自己的心灵当成正在对焦的相机……取景框里的物体逐渐成形,越来越清晰……然后,突然,它便清楚地呈现在你眼前了!”
他说话时的样子,就彷佛他曾经见过神圣幻景。格兰迪森·蔡斯仍然看着他,凝神蹙眉的表情中交织着困惑和好奇。必须承认的是,在他紧蹙的眉间的确曾有貌似惊慌的神情一闪而过。仿佛神父最初的奇特告白依然让他惊魂不定,如同室内一声惊雷一样余音不绝。在内心深处,他一再告诫自己,那仅仅是一时意乱情迷;一定是这样。布朗神父不可能是自己在被迷住双眼、失去判断力的瞬间看到的那个魔鬼和杀人犯。但是,他说自己是杀人犯时竟然能如此镇定自若,难道他的精神真出了什么问题?难道这位神父真有可能精神失常了?
“难道你不觉得,”他冷不丁开了口,“你的这种观点,一个人设身处地将自己想象成一名罪犯,有可能会让他对犯罪有点过于宽容了?”
布朗神父挺直腰板,说起话来更加抑扬顿挫。
“我知道结果恰好相反。它解决了一切有关时间和罪行的问题。它让一个人提前悔过。”
然后就是一阵沉默;那个美国人看着高耸、陡直的屋顶,它向外延展,遮住了空地上的半边天。主人则纹丝不动地凝视着炉火。然后,神父又打破了沉默,此时他的语调发生了明显变化,彷佛是从地底下传来的。
“摒弃魔鬼的方式有两种,”他说:“而两者的区别恐怕也是现代宗教中最深刻的分歧所在。其中之一是因为他与人性相距太远而令人心存恐惧;另一种是因为他与人如此贴近而令人感到恐惧。这两种善的差异如此之大,甚至超过善与恶之间的差别。”
其他人没有答话,神父继续语重心长地往下说,让人感觉他说的话,字字千钧,掷地有声。
“你们可能会觉得犯罪活动很可怕,因为你们从来不会去犯罪。我认为犯罪活动很可怕,因为我有可能犯罪。你们把犯罪当成维苏威火山的爆发;但那并不比这座房子着火还可怕。如果一名罪犯突然在这个屋里现身——”
“如果一名罪犯突然在这个屋里现身,”蔡斯微笑着说,“我认为你对他来说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啊。很显然,你会上来就跟他说,你本人就是个罪犯,并解释说,他偷父亲的钱包、割断母亲的喉咙,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说老实话,我并不觉得这种做法很现实。我认为,它的实际效果可能是,再也没有罪犯会真心痛改前非了。说说理论,谈谈假设的案例是很容易;可我们都知道,这无非都是空谈而已。我们这些人,安坐在迪罗克先生温馨、舒适的家里,尽享着体面人该有的一切,不过是借着谈论窃贼、杀人犯和他们隐秘的内心世界,获得一种超然物外的精神刺激罢了。但是,真正要跟窃贼和杀人犯打交道的那些人就不同了,不得不以其它方式对付他们。我们安逸地围坐在火炉边;而且我们知道这座房子并没有失火。我们知道屋里也没有罪犯。”
被点到名字的迪罗克先生,从他所谓的火炉边缓缓起身,火光映照着他,投射出巨大的阴影,似乎要罩住周边的一切,甚至让他头顶上的夜空也显得昏暗了许多。
“这屋里有个罪犯,”他说。“我就是罪犯。我叫弗朗博,大洋两岸的警察直到今天还在追捕我呢。”
那个美国人听了这话顿时呆若木鸡,他愣愣地盯着弗朗博,不知该作何反应。
“关于我的坦白,既没什么神秘的,也没什么隐喻,更不是借着他人说事,”弗朗博说道。“我用这双手偷了20年;靠着这两条腿逃脱警察的抓捕。我希望你能承认,我做的事都是很现实的。我希望你能承认,审判我的法官和抓捕我的警察都是要认真对付犯罪行为的。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他们谴责犯罪的方式吗?难道我听不见那些心存正义的人向我发出的呼唤,看不到那些体面人投来的鄙视的目光吗?难道我没聆听过一些人的高谈阔论?他们指责我,一个人怎么会沦落到如此下贱的地步?告诉我,任何正直的人做梦都想不到世上会有这种邪恶。你能想象得到吗?我对所有这一切都报以轻蔑的一笑。只有我这位朋友告诉我,他清楚地知道我为什么要去盗窃;从那以后我就金盘洗手,不再做贼了。”
布朗神父做了个手势,似在表示极不赞同对自己的过誉之词;而格兰迪森·蔡斯则嘶嘶有声地长吁了一口气。
“我告诉你的字字属实,句句是真,”弗朗博说:“是否把我交给警方,完全在你了。”
整个场面一时间陷入死寂,人们这才隐约听见弗朗博的孩子们发出的欢笑声,他们正在高耸、黢黑的房子里嬉戏玩闹,与此同时,他们还听到那群灰色的肥猪,在暮色中哼哼着大吃大喝的声音。突然间,一个响亮的声音打破了这种沉寂,那声音因激奋而颤抖,暗含着咄咄逼人的气息。那些不了解美国人天性敏感的特性的人,一定会大感诧异,尽管存在种种显而易见的差异,美国人的性情与西班牙人特有的骑士精神竟然如此接近。
“迪罗克先生,”他相当生硬地说。“作为朋友,我希望是,我们交往了也有段时间了。我一直享受着你的热情款待,与你的家人和谐相处,但仅仅因为你自愿选择与我分享了一些你过去的情况,我就会使出这种下作的手段,想到你会把我想象成那种人,我感到非常心痛。特别是当你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不过是要替你的朋友提供佐证——不,先生,我无法想象任何一个正人君子会在这种情况下,背叛另一位;甘做肮脏的告密者,出卖良心谋取沾着他人鲜血的钱财,这种行为令人不齿。不过,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你能否构想出一个人会像犹大那样行事吗?”
“我可以试试,”布朗神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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