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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五月末的一天清晨,谭功达搭乘第一班长途汽车离开梅城,前往六十华里外的窦庄镇。窦庄与花家舍之间的公路尚未通车,他必须在窦庄换船,改由水路前往花家舍人民公社。

        汽车打着前灯,以驱散漫天的浓雾,一路喘息着,摇摇晃晃向前行驶。谭功达拿着一顶新草帽,头发被露水弄得一绺一绺的。他将脑袋伸出窗外,可他什么也看不清。他只能通过潮湿的水汽中浮动的气味和声音,来分辨旷野中的风景:成熟的蚕豆、大麦、结籽的油菜、薄荷、以及村庄中升起的炊烟……大雾把一切都隔开了。这辆叮当作响、锈迹斑斑的老爷车在黑暗中正将他带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种感觉多少有点像做梦。事实上,他真的很快就做起梦来。

        除了县委办公室出具的正式公函之外,他身上还带着一封由聂凤至写给花家舍人民公社书记郭从年的亲笔信。这封信封了口,不能拆看,老虎嘱咐他亲手将这封信交给郭从年。在此前的一封来信中,聂凤至以较大的篇幅介绍了郭从年其人。

        1949年,郭从年的部队在攻打泸州城的时候,聂凤至曾救过他一命。这人原是三十八军的一名副师长,作为林彪手下赫赫有名的十八悍将之一,参加过两次四平会战,从东北的嫩江一直打到海南岛。“此人善权谋,性格怪癖,其人其事常有出人意表者。由于战功显赫,对我江南新四军不屑一顾(这当然是十分错误的),平常最不爱听‘新四军’三个字。所以你在与他打交道时,须十二分小心。为了工作方便之计,最好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

        聂老虎还说,自己曾救过他一命,竟也被他引为奇耻大辱。这个人很喜欢搞恶作剧,他的对手们,不管是国民党军,还是日本人,大部分都是在笑声中死去的,即便是在最严酷的战斗中也是如此。十年前,他拒绝了林彪要他进入空军的命令,只身一人回到花家舍,做起了“山大王”。1954年,他曾奉命重新应征入伍,赶赴朝鲜,可他还没有抵达平壤,停战协定就签字了……

        汽车抵达窦庄时,谭功达仍然张着嘴,靠在车窗上酣睡。满身油污的司机手里握着一把大扳手,走到他跟前,拿扳手在椅子的靠背上“笃笃笃”敲了几下,他才猛地惊醒过来。原来,车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时间已经是中午了。炽烈的阳光晒得玻璃发烫。除了大杨树上阵阵的蝉鸣之外,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不过他还是赶紧点了点头,抹了一下满嘴的口涎,抓起公文包,从车上下来。

        当他四下张望,向人打听渡口的方位时,依然残睡未醒,恍恍惚惚。太阳明晃晃的,天空澄澈如洗。一个在汽车站前买凉茶的妇女坐在树阴下,一边用扇子驱赶着苍蝇和飞虫,一边朝旁边的巷子指了指,对谭功达道:“你听见锣鼓声了吗?”

        谭功达静心一听,远处果然有锣鼓声隐隐传来。

        这位妇人即便是抿着嘴,两颗大门牙依然暴露在外:“你出了这个巷子,往东一拐,就可以看见渡口的船了。不过要快一点,共青团秧歌队的锣鼓一停,船就要开了。”

        谭功达出于感激,连喝了她两杯茶,刚想离开,大暴牙妇女又把他叫住了。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谭功达好一阵子,这才似笑非笑地说:“那条船有两条跳板。你上船的时候,最好走左边的那一条。”

        “为什么?”谭功达一愣,满脸疑虑地看着她。

        那女人诡谲一笑,未再说话。

        谭功达走进了一条覆满莓苔的阴暗的巷子。听到锣鼓声渐渐平息,不由地加快了步子。跑到巷子口,他看见不远处的树林边有一片狭窄的河湾,水面上长满了茂密的芦苇。一批身背腰鼓,穿红挂绿的秧歌队员正在上船。他们排着队,在走上跳板的时候,仍然在打着腰鼓。

        其实,时间完全来得及。谭功达在火辣辣的阳光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渡口边,上了船,在船舱的一个角落里大口大口地泛着酸水,而排队上船的共青团员仍有一小半还留在岸上。船舱里弥漫着脂粉和机油的气味。竹制的顶棚筛出细碎的阳光,像铜钱一样,随着船身的摇摆在船舱里跳动不已。舵工赤着脚,敞着胸,黝黑结实,在船头船尾走来走去。那些秧歌队员进了船舱也不消停,你推我一把,我推你一把,叽叽喳喳地嬉戏打闹。

        谭功达拿起草帽,扇了扇风,正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忽听得“哎哟”一声尖叫,人群中出现一阵骚动。他扒住船帮往外一看,原来,最后一名秧歌队员在上船时脚底打滑,连人带鼓坠入了河中。好在河水不深,那个胖乎乎的小姑娘在芦苇丛中胡乱地扑腾了几下,呛了几口水,不一会儿就被人救起,浑身上下都是泥浆。那姑娘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又是哭又是笑。

        这个有惊无险的意外并不算什么,相反给接下来的旅程增添了小小的乐趣。秧歌队员们不时拿她打趣,那姑娘很快也恢复如常,跟着大伙一块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

        只有谭功达一个人缩在船舱的角落里呆呆地看着河水发愣。那个卖凉茶的妇女,为什么要嘱咐我走左边的跳板?而女秧歌队员正因为走了右边的跳板而落水,难道仅仅是巧合?谭功达虽说从来都不迷信,可这会儿心里倒有些疑神疑鬼。自己从黑暗中的梅城启程,在弥天大雾中直接切入了阳光明媚的窦庄渡口,这使他多少有了一种这样的感觉:在窦庄与梅城之间,隔开的也许并不是六、七十华里的路程,而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他懒懒地看着水面上绿色的浮萍和露出尖顶的荷叶。此刻,正在内心折磨着他的,还有另一个驱之不去的念头。早在六十多年前,他的母亲遭到土匪绑架,被人押往花家舍的途中,很难说不是走了同一条水路!很难说自己不是走在母亲的老路上!在这一刻,命运终于向他敞开了一个秘密:他的命运与母亲奇妙地重叠在一起。所不同的是,船舱里多了一群秧歌队员;船已由帆船改为柴油机动船——它“噗噗”地冒着黑烟,油烟和热风吹到了他的脸上。妈妈。妈妈。他默默地呼唤着她,眼前出现了母亲花一般姣好的面容,她永远都是十九岁!永远都那么漂亮、多愁善感。他的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

        妈妈,妈妈,如果上天真的有灵,你就让鱼儿跃出水面,好叫我知道你就在我的身边。

        水上游着的鸭群没有回答。

        隔年荷花的残根败叶没有回答。

        流水中倒映着寂寞的天空没有回答。

        没有鱼儿跃出水面。

        从水面突然出现的是一块块浮标,固定在长满菖蒲的湖水中,把他们拼在一起,一个个数过去,就是一幅完整的标语:

        船靠岸边,谭功达看见河滩的沙地上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女青年。她的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棉布衬衫,下身是草绿色的军裤,腰束一根褐色的武装带,两根羊角辫,垂挂于肩窝的两侧,脚蹬解放鞋,看上去利利索索,又透出一股飒爽的英气。她是受公社指派来接人的。由于全船的乘客中除了披红挂绿的秧歌队演员外,只有谭功达一个人,他们很容易就搭上了话。

        这个女孩看上去没有什么心计,甚至还有点孩子气般的天真烂漫。也许是天生的声带狭窄,说起话来莺声燕语,而且一见面就冲着他笑个不停。她问他是不是上级派来的巡视员谭同志,谭功达点点头。随后谭功达问她怎么称呼,女孩笑了笑道:“你就叫我小韶好了,韶山的韶。”

        她胸前别着一枚毛主席像章,眉眼有几分长得像白小娴,又有几分像姚佩佩。只是不像小娴那么矜持,也全无姚佩佩的阴郁和忧戚。这时,谭功达的心头立刻泛出一丝落寞和忧伤,仿佛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都会在心里埋下哀伤的种子……那枚毛主席像章的小别针会不会扎到她肉里去?在胡思乱想之际,目光就渐渐地变得飘忽起来,一动不动地看着小韶,发了呆……

        小韶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脸上微微泛出红晕,赶紧从他手里抢过公文包来,轻声道:

        “怎么了,您?”

        谭功达这才回过神来,自知失礼,一时颇为尴尬。忽见她的嘴唇上涂了一圈黑紫色的东西,一时分不清是女孩的化妆品,还是涂了紫药水,便煞有介事地问道:

        “我刚才在看你的嘴……你搽了什么东西?”

        小韶“咯咯”地笑了起来,露出了一排雪白的牙齿。

        “什么呀,”小韶用手朝远处的桑林指了指,“刚才我来的路上,吃了太多的桑椹,你要不要吃?”

        谭功达也笑了起来。两人说着话,沿着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沙地,朝村子里走,不一会儿就走进了桑园。桑园中,有一条给行人踩得发白的道路,高大的桑树枝繁叶肥,虽说光线比外面要暗一些,但林间密不透风,反而更加闷热。谭功达隐隐感觉到,桑林间有人带着袖套在摘桑叶,可他只能看见这些人的腿和手,看不见他们的脸。

        正走着,小韶忽然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将公文包往谭功达的怀里一塞,说了句“你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随后一猫腰,就消失在桑林中不见了。谭功达苦笑了一下,心里道:这丫头,大概是要为我摘一些桑椹来尝尝。没想到,小韶从桑树林中再次现身的时候,满脸都是汗珠,可手里却并没有他想像中的桑椹,谭功达道:

        “我还以为你是去帮我摘桑果了呢。”

        小韶笑道:“想吃桑椹,你自己摘不就行了?这儿遍地都是。”

        “那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他们两人挨得很近,谭功达甚至能看清她脸上细细的小绒毛和脖子里的汗珠。

        “嗨,您这个人!怎么老爱刨根问底呀?”小韶把谭功达的脑袋一扳,凑在他耳畔,轻轻地道:“撒尿。”

        这孩子,和姚佩佩一样,似乎也有个爱动手动脚的习惯。

        花家舍的招待所座落在湖心的一个小岛上,与村庄隔着一箭之地。一条新修的栈桥将小岛与村落连接在一起。谭功达跟在小韶的身后,走上栈桥,他吃惊地发现,桥栏上那些剥了皮的柳树竟然又长出了新的枝叶。过去,他在灯下阅读母亲的传记时,曾无数次地想像过这个岛屿。每个人的心都是一个被围困的岛屿,孤立无援。他不知道这是母亲的原话,还是传记作者的牵强附会。而眼前这个湖心弹丸之地,比想像中的要小了很多。一排白墙砖房,建在高大的榆树和泡桐之中,四周簇拥着一大片紫云英的花地。只不过到了五月末,花已经有些开败了,零零星星的。可远远一望,在一朵朵浮云的映衬下,依然可以看出一片淡紫。

        两个人一上小岛,小韶就扯开嗓门,冲着那片房舍大喊大叫起来:

        “八斤,八斤,驼子八斤……”

        不一会的工夫,从房屋的拐角处走出一个精瘦精瘦的驼背小老头来。他手里拎着一只木桶,腰间围着一条脏兮兮的布裙,腰带上别着一杆白铜烟袋锅。他一看见谭功达,赶紧放下木桶,快步迎上前来,他撩起围裙,擦了擦满手的谷糠,握住谭功达的手,一边使劲儿地摇,一边裂开厚厚的嘴唇,露出满嘴的黄牙:“啊,欢迎,欢迎!”

        “这位就是八斤同志,”小韶抬袖擦了擦脸上的汗,对谭功达介绍说,“以后就由他来负责照顾您啦!”随后她又在八斤的驼背上重重地拍了一下,把老头拍得直咳嗽:“八斤,人,我给你带来了。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我还得赶回去排练呢。”

        八斤憨厚地笑了笑,点点头,道:“小韶,今晚演什么呀?”

        “白毛女。”

        “白毛女白毛女,又是白毛女。一天到晚都是白毛女。”驼背八斤絮絮叨叨,“你们就不能换个戏演一演?”

        小韶懒得搭理他,一转身,就蹦蹦跳跳地上了栈桥,渐渐走远了。

        “小韶是演员吗?”望着她的背影,谭功达对八斤道。

        “那可不!”八斤自豪地说,“花家舍的姑娘,什么都拿得起,放得下。穿起行头能演戏,脱下戏装能种地,要是扛起枪呢,还能打他娘的苏修美帝……”

        过了半晌,八斤接着又道:“小韶这孩子,别的事样样都好,可有一样不好……可惜了。”八斤话到嘴边,没有说下去。

        谭功达初来乍到,也不便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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