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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共中央一支笔·胡乔木考证陈云关于遵义会议的手稿

考证陈云关于遵义会议的手稿

        1985年,遵义会议五十周年纪念日快到了。

        遵义会议是中国革命转折关头的重要会议。在已经过去的半个世纪里,遵义会议留存于世的原始文献只有一份,那就是遵义会议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决议》。决议是理论性的,没有提及会议的日期、出席人员、地点,就连会议作出的几项决定也没有提及。

        一份关于遵义会议的手稿的发现,一下子解决了许多历史难题,引起了广泛注意。

        这份手稿,是1956年中共“八大”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前往莫斯科,从苏联运回的一批中共档案中的一件。手稿用蓝墨水直行书写,标题便是《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共八页四千余字。一看内容,便可知是当年传达遵义会议情况的提纲,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献,内中透露许多关于遵义会议的重要而前所未闻的史实。

        可是,这份手稿显得不完整,首页上标明(乙),显然还有(甲)。(甲)是什么?不得而知。再则,这份手稿是谁写的,没有署名,也不得而知。因此,这份手稿在未得正式确认之前,无法公开发表。

        笔者在查阅有关档案时,只在1959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档案部的一份公函中,见到引用过这份手稿中部分内容,注明那是“一件未署名的文件”。

        那份公函表明,早在1959年,当时的中共中央档案部已经注意到这份未署名的手稿。

        岁月飞逝,在纪念遵义会议五十周年前夕,为了使遵义会议研究深入一步,确定这份手稿的“身份”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于是,中共中央档案馆派人把手稿送到遵义会议出席者手中辨认,以弄清是谁写的。

        手稿送到了在北京的邓小平、聂荣臻、杨尚昆那里,都认不出是谁的笔迹。

        陈云是遵义会议的出席者,而且当年他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不过,他正在杭州。

        所以,当在北京的邓小平、聂荣臻、杨尚昆认不出是谁的笔迹之后,这份手稿被送往杭州。

        笔者访问了当时担任陈云秘书的朱佳木。

        朱佳木回忆道:

        “我收到手稿原件,交给了陈云同志。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他叫我,我进了他的办公室。他说,‘这是我写的!’他的话,使我又惊又喜。

        “他的夫人于若木同志看了手稿,也说是陈云同志写的字。

        “据陈云同志说,这是遵义会议结束不久,他向部队转达遵义会议时写的传达提纲……”

        这下子,手稿的来历查清了:出自陈云笔下!

        这份手稿,是在遵义会议后,陈云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各军团干部会上传达遵义会议决议的传达提纲。这份手稿,成了关于遵义会议的极为重要的历史文献。

        经胡乔木对这份手稿进行详细考证,认为这份手稿形成于遵义会议后不久从云南省威信县到贵州省仁怀县鸭溪镇的行军途中写成的,因此写作时间为1935年2月11日至3月11日这一段时间内。

        胡乔木给陈云写信:

        关于您对遵义会议的传达提纲的写成日期,原来只说是从威信到泸定桥的行军途中(按即一九三五年二月十日至五月二十九日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太长了,也不合情理。现查有关资料,拟改定为从威信到鸭溪的行军途中,即二月中旬至三月上旬。理由如下:

        (一)提纲内讲到以洛甫代博古负总的责任,这事发生在二月五日前后,地点在川云贵三省交界处的鸡鸣三省(据恩来同志七二年在中央会议上的讲话)。二月十日,红军进驻扎西即威信,休息了一天,此日,洛甫同志向中直军直机关营科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了遵义会议决议(据伍云甫同志日记,他当时在机要处负责)。您的传达写成了详细的提纲,传达范围是中央纵队,估计比洛甫同志传达的范围更广(否则就不必再次传达了),时间必在二月十日以后,但不会迟得太多。洛甫同志的报告,伍云甫同志在二月十六日就向机务员报务员传达了。同日正午,伍日记中还有“听副主席报告”的记载。此日驻白沙。以后在伍日记中行军休息最长的是三月一日至五日重驻遵义的一段。三月四日,伍日记记载:开积极分子会议,由010报告(不知是否即你陈云同志的报告?)以后至四月间再无听报告的记载。

        (二)传达提纲中未讲成立负责军事指挥的三人小组(毛、王、周)。按三人小组是三月十日在鸭溪决定不打打鼓新场以后成立的,时间当在三月十一日左右,地点当在鸭溪、苟坝一带。传达提纲中对遵义会议以后中央的重要决定都提到了,成立三人小组这样的大事不会不提。因此,估计提纲写成和传达的时间当在三月十一日以前。

        请考虑可否根据以上事实,把写成日期改为从威信到鸭溪的行军途中,即二月中旬至三月上旬,并请批示。

        遵义会议文献出稿已排出清样,即待付印。

        陈云阅毕,在胡乔木的信上批示: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但我同意你们考证的时间。因为泸定桥会议时决定派我回上海,因此,我只能肯定传达时间不会超过到泸定桥会议的时间。

        经过胡乔木考证、陈云的确认,这份提及许多前所未知的关键性史实的手稿,署名陈云,先在《中共党史资料》第六辑上发表。接着,在遵义会议五十周年纪念日——1985年1月17日又全文公开发表于《人民日报》。

        陈云手稿的发表,一下子澄清了许多关于遵义会议争执不休的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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