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枪法!”赵麻子高声赞道。
“呵呵。”王大爷不慌不忙地说道,“哪里哪里,还是赵神探厉害。在厢房圆桌旁,你突然站起身来,与雷神撞在一起,然后趁机用一把没装子弹的盒子枪换掉了他的枪,手法才是真正的出神入化。佩服,佩服!”
赵麻子也笑道:“王镇长火眼金睛,我这点小伎俩又哪能逃得出您的法眼?”
陈郎中这才明白,原来赵麻子提前换掉了雷神的枪,难怪他才会这么勇敢地扑向拿枪挟持王娇娇的雷神。
雷神在地上看着自己淌血的手腕,不住地呻吟着。赵麻子弯下腰,拾起了那两颗绿玉扳指,交给了王大爷。而逃出生天的王娇娇也醒了过来,她狠狠朝雷神踢了一脚,雷神不禁惨叫了起来。
看到局面得到了扭转,陈郎中先是高兴了片刻,但他随即便忧心忡忡地说:“不知现在地面上的情形如何。土匪攻入王家大宅后,不知何时才会离开。”
赵麻子和王大爷同时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们笑什么?”王娇娇诧异地问道。
“难道你真的以为土匪能攻入大宅里么?”王大爷说道,“秘道是如此隐秘的关键所在,圆通法师又是个情愿刺穿眼耳一心伺佛的苦行僧,又岂能在威逼之下透露秘道的秘密?”
赵麻子补充道:“刘胡子让我们带回他们已经知道秘道布局的消息,实际上就是想趁着王镇长误以为土匪攻入大宅后,带着信任之人躲入藏有财宝的秘道之中,再让雷神借机作乱。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可是……我明明听到厢房外传来了枪声呀?难道不是土匪攻入了大宅里吗?”陈郎中好奇地问道。
赵麻子笑道:“如果你真的上过战场,就会发现那并不是枪声,而是鞭炮爆炸的声音。一定是雷神在附近偷偷藏下了鞭炮,只要将引线拉长一点,就会在我们进了厢房之后才爆炸。他这么做,就是想让我们误以为藏龙山的土匪果真攻入了大宅里。”
雷神听到自己的一切阴谋都被揭穿后,不免神色黯然。
不过,王大爷还是饶有兴致地问道:“雷神,我还是有件事一直没弄明白。你是如何找到娇娇屋里那条秘道的?那是一条只能由内出外的秘道,你从来没进过娇娇的闺房,又是这么知道入口的?莫非……”他朝王娇娇望了一眼,言下之意就是莫非雷神化名李莫展,竟窃取了女儿的芳心,在闺房里私定了终身?
王娇娇连忙撇清道:“爹,难道你不相信女儿吗?女儿向来冰清玉洁,又怎会与人暗中款曲通幽?”
雷神却愣了愣,说道:“那天夜里的白衣人根本就不是我。当时我确实在李家大宅里与圆通用指画聊天。”
“啊?!那白衣人是谁?”赵麻子大吃一惊,连声问道。
雷神答道:“或许那正是刘胡子本人吧……他神出鬼没,能人所不能……”
“嘁——”陈郎中啐道,“不可能是刘胡子本人的。你还不知道吧,刘胡子就是许常德,白衣人出没王家大宅的时候,他正在你眼皮底下和几个乡民一起喝酒呢。”
“什么?!刘胡子就是许常德?!”王大爷和雷神同时发出了惊诧的叫声。
不过,王大爷的叫声显得有些绵长,而雷神的叫声则有些短促,只是说出一半后,便没了声响,喉头间还发出了奇怪的“咕噜”声。
陈郎中朝雷神望了一眼,不禁大叫道:“天哪!”
雷神的脸皮突然凹陷了下去,脸上的肌肉正在萎缩,脸皮蒙在了头骨上,就像一具骷髅头一般枯瘦如柴。他的身体下,淌出了一滩乌黑的血水,散发着恶臭的气味。
陈郎中一个箭步冲到雷神身边,搭了搭他的脉搏,却发现他的手腕已是一片冰凉,手臂上的肌肉也消失殆尽了,手触之处,只有埋在皮肤下一层坚硬的手骨。陈郎中捏着雷神的手腕,轻轻一提,竟将他轻飘飘地提了起来。只听“哗啦”一声,从雷神的后背处裂开了一个大洞,他所有的血肉内脏都化为一滩恶臭的血水,霎时便倾倒在了地上。
雷神死了,死的方式与真正的李莫展、张秃子、照看张秃子的乡民,还有许常德,竟是一模一样。
见到雷神的死,赵麻子不由得喃喃说道:“他这是畏罪自杀了。”
而王大爷也叹了口气,说道:“藏龙山的土匪,倒也个个都是一等一的硬汉子。宁肯自杀,也不愿意被俘获。”
站在铁皮锁前,王大爷把玩着手中的两颗扳指,喃喃说道:“十年前,我与李大善人,还有圆通法师——当时他还叫朱岭南——是最好的兄弟,因机缘巧合无意之间得到一笔宝藏。我们将宝藏中的一件宝物变作了现钱,就有了如今的财富规模,你们便可想而知那笔财宝究竟有多么惊人了吧。”
陈郎中不禁暗笑,这财宝还不是当年藏龙山的匪首徐立三不知从哪里夺来的,或许是打劫了从藏龙山下路过的某个客商吧。
王大爷继续说道:“我们决定将财宝藏起来,但又担心会有人偷偷盗走财宝据为己有。所以圆通在为我修建大宅时,在这秘道中的密室里,还另外建造了一间密室,用一把铁皮锁封住。只有我们三人齐聚的时候,才能共同打开铁皮锁。”
他幽幽叹了口气,顿了顿,说:“当李大善人被刘胡子的匪帮杀害之后,我清点现场后,发现大善人的四肢都被匪徒砍下,不知被抛到何处。当时我就哀叹,或许再也没有机会打开这密室里的密室。圆通死后,在归来寺的大殿里也没找到扳指,我更是绝望了。没想到,那两颗扳指竟然都被刘胡子抢走,并且落在了雷神的手里。如今三颗扳指都在我的手里,但我自己的这颗扳指却深陷在我的指骨中。如果想要打开密室,除非将我的手指割下,才能取出扳指。现在我就在想,究竟是密室里的财宝重要,还是自己的一根手指重要?”
“当然是财宝重要!”沉默已久的赵麻子突然说道。
他话音未落,便举起了手中的盒子枪,“砰”的一声,他已扣动了扳机。
刹那间,王大爷带着绿玉扳指的那只手的手掌竟变得血肉模糊,那颗绿玉扳指也“咕噜噜”地滚落在地上。
“赵神探,你这是在干什么?”陈郎中高声惊呼道。王娇娇则“嘤咛”一声,再次晕倒了过去。
王大爷看着自己残缺的手掌,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喃喃说道:“赵麻子,我敬重你是省城来的神探,才对你敞开了心扉。没想到,你竟然也是个贪图财宝的奸诈小人。”
赵麻子握着盒子枪,大笑了起来。良久,他终于止住了笑,冷冷地说道:“王镇长,难道你真的以为用这两颗扳指,再加上你手指上的那颗扳指,就能打开这密室上的铁皮锁么?”
“你这是什么意思?”
赵麻子没有回答王大爷的问题,他径直走到了王大爷身边,拾起了三颗绿玉扳指,然后塞进了铁皮锁上的三个锁孔里。其中两颗扳指与锁孔正好严丝合缝,塞进去后,竟没有一点空隙。而还有一颗扳指,却怎么也塞不进锁孔里。这只正是从圆通法师的脚趾上取下的那颗绿玉扳指。
“这是怎么回事?”王大爷眼睛都瞪圆了,惊声问道。
赵麻子大笑道:“因为圆通法师脚趾上的绿玉扳指,根本不是当年朱岭南锁分到的那颗扳指!”
“为什么?”
“因为,圆通法师根本就不是当年的朱岭南!”赵麻子一边说,一边褪去了一直戴在手上的白手套。这是他的手掌第一次露在了众人的面前,当陈郎中看到赵麻子的手指时,不禁发出了一声惊呼。
在赵麻子的手指上,带着一颗绿玉扳指,与那两颗塞入锁孔的扳指一般颜色。而赵麻子也收住了笑容,正色说道:“现在我也不再瞒你们了,我才是真正的朱岭南!”
“啊?!你才是朱岭南?那在藏龙山归来寺里孤灯伺佛十年整的圆通法师又是谁?”
朱岭南冷冷说道:“他是在黑猫岭镇里,卖包子的李二哥。呵呵,众所周知他是个遵守孝道的人,在我眼里,他其实遵循的是愚孝。当我威胁他,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要杀死他的老母亲后,他便答应了代替我刺穿眼耳,喝下哑药。”
原来赵麻子就是朱岭南,难怪当日在王家大宅里,他能泼墨画出栩栩如生的李莫展画像。
当年朱岭南在王大爷的宅子里刺穿眼耳,其实他早就定下了一个计划,在那件密室里暗中修建的秘道,让李二哥等在了秘道之中。他进了密室后,就打开秘道的出口,让李二哥剃光了头发,刺穿眼耳,喝下哑药。本来李二哥就长得与朱岭南有着几分相似,再加上人只要剃去了头发,相貌多多少少会有一点陌生感,所以竟瞒过了王大爷与李大善人。
朱岭南这么做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他不放心王大爷和李大善人会遵守当年的诺言,他担心其中一人会妄图独吞财宝。所以他要让代替自己身份的李二哥成为风向标,只要化身为圆通法师的李二哥安然无恙地活在归来寺里,就证明李大善人和王大爷没有独吞财宝的打算。
陈郎中不禁怒从心起,他愤怒地叫道:“你真是太残忍了,竟然利用李二哥的一片孝心,做出如此惨绝人寰的恶事!”
昏睡的王娇娇被陈郎中的怒吼声惊醒,她睁开眼,看到屋里的情形后,不由得花容失色。她想站起来,浑身却使不出一点气力。看到手掌变得血肉模糊的父亲,她又惊又惧,情急之下,她竟用双手撑地,缓慢向父亲爬了过去。不一会儿,就靠近了站在屋里最中央的朱岭南身边。
朱岭南没有理会王娇娇,他冷笑一声,说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年我在进入密室前,也留下了退路,给了王大爷一颗戒指,告诉他如果日后有变,就让他派人到省城来找一个叫赵麻子的神探。哼哼,随后我从秘道出了黑猫岭,就来到了省城,用滚烫的火油浇了自己的脸,毁了自己的容貌,才成了现在这鬼模样。然后我再想方设法进了省城的警队,足足花了十年的工夫,终于让神探赵麻子成了闻名遐迩的名字。这么多年来,为了不让别人看到我戴着的绿玉戒指,从而知道我的底细,我一直都戴着白手套,十年来都没有取下过。”
朱岭南继续说道:“尽管我在省城做侦探,却也一直没有忘记关注黑猫岭里发生的事。其实,我一直都想独吞财宝,无奈王大爷和李大善人都严加防范,我很难同时杀死他们,取得绿玉扳指。不过,我在关注黑猫岭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神秘的人物。”
“什么神秘的人物?”王大爷挣扎着问道。
“呵呵,我发现了许常德!”朱岭南说道,“尽管十年来许常德的相貌变化不小,但我毕竟是侦探,当年又扮作东北客商与许常德打过照面。所以我一看到在黑猫岭做货郎的许常德,便认出他就是当年藏龙山匪帮的少当家许长青。”
“那又怎么样?”
“于是我匿名给许常德写了封信,告诉他当年他父亲攒下的财宝,是被你王大爷和李大善人、圆通法师抢走的。并且告诉了他,王家大宅里又一处秘道,秘道中的密室里藏着数不清的宝物,但只有拿到三个人手里的绿玉扳指,才能打开密室的铁皮锁。”
陈郎中终于明白了,难怪许常德会知道关于绿玉扳指的事,原来全是朱岭南告诉他的。
“好了,既然说了这么多,也到了我该做事的时候了。”朱岭南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后,抬起了手,将盒子枪的枪口对准了浑身战栗的王大爷。
不过,朱岭南并没有马上开枪,而是突然转过了身,走到了镶在墙上的铁皮锁前。忽然,他解开了裤带,掏出裤裆里的那话儿,在墙边撒了一炮尿。
陈郎中不禁哑然失笑。这紧要关头,朱岭南竟然会突然撒尿,连屋里还有位黄花闺女都不顾及。但他马上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朱岭南又回到了屋中央,举起了盒子枪,立时扣动了扳机。
“砰——”枪口袅袅升起一道白烟。
王大爷捂着左胸,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身体剧烈地抽搐了起来。只是瞬间,他便停止了挣扎,倒在地上不再动弹,脸上也是一片死灰。
王大爷死了,他死在了朱岭南的枪下。
“爹——”王娇娇悲伤地哭了起来,她无法承受父亲被枪杀的事实。
朱岭南又冷笑了一声,转过了头,将枪口指向了陈郎中,冷冷说道:“陈医师,现在该轮到你了。我送你上路吧。”
他正要扣动扳机,突然之间,他感觉小腿传来一阵剧痛。低下头来,他才发现自己被躺在地上的王娇娇踹了一脚。被踹的地方,涌出了一股鲜血。再看王娇娇的脚,她所穿的女鞋前端,竟伸出了一柄锋利的刀刃。
“臭娘皮!竟然敢偷袭我?!那我就先解决你!”朱岭南大怒道。他转过身,准备先给王娇娇一枪。没想到他忽然觉得全身无力,手臂竟根本抬不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朱岭南只感到脑海中一片眩晕,他朝王娇娇鞋里藏着的刀刃看了一眼,发现在油灯的照耀下,刀刃竟隐隐发出蓝色的光芒。
“刀刃里有毒……”朱岭南明白了。他蓦地跌坐在地上,身体无力地扑向前方,手指正好戳到了王娇娇鞋子上的那柄刀刃。“唰”的一声,他的手指被刀刃切了下来,那颗绿玉扳指“咕噜噜”滚落在地上,正好落在了王娇娇的手里。
朱岭南绝望地看到自己的手指伤口里,流出了乌黑的血液。他想说话,却发现嘴里满是黏稠的液体,令他根本无法张开嘴。他朝自己的四肢望了一眼,只看到四肢上的肌肉正在凹陷,皮肤变作橘皮一般的皱褶,蔫答答地搭在了臂骨上。
他听到了“哗啦哗啦”的响声,竭力扭过头去,他看到了令自己无法相信的一幕。手指的伤口裂得更大了,竟滚落出一样东西。看形状,那应该是他的肺叶,但只是瞬间,这肺叶便在他眼前变作了一滩乌黑的血水。
此时,朱岭南的腹中已经没有了任何感觉。没有疼痛,有的只是麻木。
他闭上了眼睛,但眼皮也不受控制了。只听“啪嗒”一声,他的眼珠滚落在地上。他再也没办法看到任何东西了……
看到眼前一幕,陈郎中有些不知所措。所有的一切,进展实在是太快了,他的脑子有些跟不上形势的变化。他长大了嘴,什么都说不出来。良久,他才喃喃问道:“王小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娇娇飞快地站了起来,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才昏迷过很久的女孩。
她走到朱岭南的尸体旁,狠狠踢了一脚这变作蒙在骨架上的一层人皮,说道:“陈医师,难道你还没看得出来么?我杀死了朱岭南。就和杀死雷神时,用了一样的办法。”
“什么?!王小姐,雷神是你杀死的?他不是自杀的?”陈郎中再次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陈医师,麻烦你不要叫我王小姐。请叫我许小姐!”王娇娇正色说道。
陈郎中摸不着头脑了,他大声问道:“许小姐?你怎么会姓许?你明明是王大爷的女儿!”
“哼!”王娇娇闷哼一声后,说道,“许常德一定告诉过你吧,在大宅里潜有一个他的神秘兄弟。不过,他骗了你们。事实上,王家大宅里没有什么神秘兄弟,有的只是一个神秘的妹妹!我的名字叫许娇娇,不叫王娇娇。”
“这是怎么回事?”
许娇娇答道:“陈医师,就让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故事依然是在十年前发生的。”
十年前,许娇娇七岁。
那一年,朱岭南扮作东北客商在藏龙山脚下缠住了许长青和山寨里最剽悍的土匪。而王大爷和李大善人凭借一手好枪法,闯入只剩老弱病残的土匪巢穴中。王大爷手刃了匪首徐立三后,砍掉了他的四肢,还将残破的头颅悬挂在山门之上。他和李大善人提着盒子枪,在山寨里见人杀人,不一会儿寨子里便血流成河,到处都是死尸。
王大爷冲入徐立三藏匿财宝的竹楼后,刚找到那箱价值连城的宝物,正准备离开时,突然听到阁楼上传来了女孩的哭声。
循着哭声,王大爷和李大善人上了阁楼。在阁楼里,他们看到了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坐在地上痛苦地哭泣着。
“你是谁?”王大爷故作和蔼地问道。
小女孩止住了哭泣,答道:“我叫许娇娇,我的爸爸叫徐立三。”
原来这女孩是匪首徐立三的女儿。
李大善人惦了惦手中的盒子枪,说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王大爷却说了声:“造孽啊!这女孩这么可爱……”
三天前,王大爷的妻子在回黑猫岭镇的路上染上了风寒,却因为前不着村后不挨店,耽误了治疗,死在了路途上。王大爷和妻子一直未能生养,妻子临死前,握住了王大爷的手,凄楚地说道:“我这一辈子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为你留下一子半女……”说完之后,她流出了两行泪水,随即便溘然长逝。
看到这个可爱的小女孩,王大爷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心中不由得一阵绞痛。他抱起了许娇娇,对她说:“姑娘,你记错了。你不叫许娇娇,你叫王娇娇。我才是你的爸爸!”
小女孩一点也不明白王大爷在说什么,她只是“哇”地哭泣着。
下山的路上,李大善人驱赶着马车,而王大爷则抱着许娇娇,抱得死死的。
李大善人埋怨着说:“这小女孩会害死你的。”王大爷则说:“孩子年岁还小,什么都记不得。以后长大了,她就会以为是我的亲生女儿。”李大善人不由得叹了口气,他也知道王大爷想要个女儿,都快想疯了。
的确也如王大爷所说的那样,过了几年,许娇娇真的忘记了童年的事。岁月就像一把噬骨钢刀,可以刮去所有幼时的记忆。
许娇娇变作了王娇娇,她也一直以为自己就是王大爷的亲生女儿。
但一切是在三年前发生改变的。那一年,黑猫岭镇的货郎许常德突然找到了王娇娇。
当许常德第一眼看到初长成的王家小姐,便认出了她是自己的妹妹。毕竟兄妹情深,血管里流动的红色液体,是无法改变的。尽管王娇娇对于许常德的说法还心存怀疑,但在滴血认亲之后,她终于接受了这样的事实——是她认作父亲的王大爷杀死了她的亲生父亲徐立三,她一直都是被杀父仇人抚养长大的。
这让许娇娇很是伤痛,她决心杀死王大爷。
但许常德却劝住了她,说:“现在杀死他,我们又能有什么好处?妹妹,你听我的话,我们不仅要报仇,还要让以前许家的所有财宝重归原主。”
许娇娇和许常德一直悄悄地做着准备。终于在三年后,他们开始实施了这次行动。
难怪当朱岭南抛出那块许常德的人皮后,雷神并没有露出一点伤心的表情,倒是许娇娇流出了眼泪。但她幸好适时做出了呕吐的模样,才瞒过了其他人。而雷神跌落在她身边时,也是她偷偷用蘸了毒液的小刀刺破了雷神的皮肤,让他变作了一具蒙在白骨上的人皮。
许常德一直将自己的妹妹当作了最后的希望,他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妹妹着想。他情愿一死,也要成全许娇娇。
在当货郎走街串巷的时候,因为机缘巧合,许常德在一处苗寨得到一种神奇的药粉。如果有人无意服下这种药粉,全身的肌肉与内脏就会化为乌黑的血水。只要身体有一处伤口,血水就会从伤口迸裂出来,让尸体变作一张蒙在骨架上的人皮。
许常德为这种神奇恐怖的药粉取名叫化尸粉。
当许常德得到真正的李家少爷会回到黑猫岭镇后,就派雷神在路上杀死了李莫展。为了不让人识出李家少爷的身份,他还让雷神用化尸粉消融了李莫展的尸体,让其变作一张满是皱褶的人皮。然后雷神冒用身份来到镇里,而许常德则与藏龙山匪帮派到黑猫岭中的奸细张秃子一唱一和,用一张调换过的字幅证明了李莫展的身份。
为了杀人灭口,许常德又利用那条诊所里的秘道,用化尸粉杀死了张秃子和看护张秃子的乡民,还在屋里放了只黑猫故布疑阵。而之所以他会知道那条诊所里的秘道,是因为许娇娇在王家大宅里呆了那么多年,曾经在某个深夜里看到王大爷检查秘道是否通畅。
至于那个杀死王福的神秘白衣人,既不是假冒李莫展的雷神,也不是许常德。事发的时候,他们都有不在场的证明。
真正的白衣人是许娇娇。
当时她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色长袍,带着一把盒子枪从秘道出了宅子。当她看到王福出了门,便大叫了一声王福的名字。王福在王家呆了这么多年,早已听熟小姐的声音,回过头来却看到一个蒙面的白衣人,顿时吃了一惊。就在王福呆愣的片刻,许娇娇开了枪,一枪杀死了王福。
随后许娇娇又从诊所里的秘道回到了宅子里,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自己的闺房中,却无意被自己的小使女小翠看到了。无奈之下,她只好杀人灭口,杀死了小翠。为了掩盖真相,她割去了小翠的头颅,并在陈郎中赶到前,打开闺房卧室中的秘道,走了一趟,撞破了所有蛛网。这条秘道是她过去在闺房里误打误撞找到的。
随后,她才告诉陈郎中,说有个白衣人曾经闯入了闺房中,但却离奇消失了。随着朱岭南找到夹墙里的秘道后,众人也相信了她的说法。这也正中了许常德的意,他本来就是想让王大爷相信匪帮已经找到了秘道布局的秘密。
只有这样,王大爷才会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许娇娇带入藏有宝物的密室中避难。
但是令许娇娇没有想到的是,王大爷竟然将朱岭南、雷神与陈郎中一起带入了密室之中、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顺利得到了朱岭南的最后一颗真正的绿玉扳指。否则她一直以为从圆通法师那里拿到的扳指是真的,财宝也就无法顺利取出,一切最终会成为黄粱一梦,徒叹奈何。
许娇娇说完之后,用盒子枪指着陈郎中,说道:“我的故事已经讲完了,现在也真的轮到送你上路的时刻了。你还有什么没说的话,就赶紧说吧。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许娇娇一定答应帮你做到。”
陈郎中万念俱灰,他无奈地将手插入了裤袋中,说道:“我也没什么要说的了。最后我只想告诉你,当年我在省城洋学堂学医的时候,每天都拿着手术刀在学堂的地下室里解剖尸体。可是,地下室里却一直有很多老鼠……”
“那又怎么样?”许娇娇觉得有点奇怪,这陈郎中都死到临头了,怎么忽然提到了洋学堂的地下室里有很多老鼠呢。
这时,许娇娇忽然看到一道白光闪过,然后握枪的手腕处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手中的盒子抢也同时落到了地上。低下头,她看到一柄锋利的月牙形刀刃正好插在了她的手腕上。那是陈郎中所用的手术刀。
陈郎中脸上露出了笑容,讽刺地说道:“每当洋学堂里有老鼠肆虐的时候,我便会把手中的手术刀当作飞刀,向老鼠扔给去。这么多年下来,我竟无师自通练成了一手扔飞刀的绝技。真可谓是熟能生巧啊!”
言语之间,陈郎中又扔出了两柄手术刀,分别扎在了许娇娇的两只脚上。陈郎中所用的力度恰到好处,刀刃正好透过了许娇娇的两只脚,扎入了地板中,令许娇娇再也无法动弹。
许娇娇发出一声娇叱后,“砰”的一声,颓然跌坐在了地上,浑身不住战栗着。
陈郎中走上前去,避开了许娇娇那藏有化尸粉的鞋,从她手里夺过了那颗绿玉扳指,然后说道:“许小姐,我也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十九年前,黑猫岭镇的李大善人喜得贵子,取名李莫展。李家少爷小时候,最喜欢在宅子里捉虫子。捉到虫子后,就用一把小刀将虫子剖肠刮肚,研究内脏。不过,李大善人却认为宝贝儿子如此做法实在是有伤伦理,于是严禁儿子在宅院里捉虫子。
李莫展九岁的时候,也就是十年前,李大善人决定要做一件大事。当时他不知道这件事能否办得成功,要是失败了的话,只怕他连性命都留不住。所以他提前安排了后事,将宝贝儿子李莫展送到了省城的洋学堂中,交足了十年所需的学费,还留下了一大笔钱。
幸好,那件事办成了,但李莫展在省城里读洋学堂却读出了兴趣,不肯再回到闭塞的黑猫岭镇。李大善人见此,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好由了儿子的性。
李莫展在省城里读完了中学,就到了选择专业读大学的时刻。李大善人想让儿子读商科,毕业后就能去十里洋场的上海滩谋一份银行里的工作,白天穿西装戴领带坐在办公室里吹吊扇,晚上和时髦的女孩去外滩轧轧马路,也算是不错了。
可这李莫展偏偏认了死理,非要去学医科,学医也不学中医,要去学那要动刀子的西医。李大善人不依了,发出话来,要是李莫展要学西医,就别想再从他那里拿到一个子,也不再认他这个儿子。
李莫展没了办法,但他对商科一点兴趣也没有。这时,与他同住一间宿舍名叫谢飞虎的哥们对他说,何不玩一招偷梁换柱的好戏?
谢飞虎家境贫寒,读完洋学堂办的中学后,就无力再入大学深造。他一直梦想着能够读商科,未来毕业后进入洋行工作,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改变家庭的命运。
得知李莫展的苦恼后,谢飞虎便萌生了一个想法,让李莫展去读西医,而他用李莫展的名字去读商科大学。
李莫展与谢飞虎一拍即合,反正黑猫岭镇离省城有够远,父亲李大善人也从不到省城来。不知不觉,他已有好多年没见过父亲的面了。所以他也不担心,只管在大学里学习着西医医学。
几年后,李莫展学成,偷偷回到了黑猫岭。他知道纸最终包不住火,所以向父亲禀明了真相。没想到李大善人并没有责怪他,当听说谢飞虎依然冒名在商科大学里攻读时,李大善人对李莫展说道:“谢飞虎在商科大学里想读多久就读多久吧,学费我照给。不过,莫展,你得帮我做点事了。”
李大善人要儿子帮他做的事,就是以陈郎中的身份,在黑猫岭里租王大爷的屋子开一间西医诊所。挣不挣钱是小事,监视王大爷是否想独吞当年合力夺来的财宝,才是大事。
李莫展是个喜欢寻求刺激的人,所以接受了这个他认为很有趣的任务。
于是,黑猫岭镇上多了一间西医诊所,诊所里有了一位名叫陈郎中的西医师。
至于谢飞虎……不久前,他写了一封信给李莫展,说自己终于毕业了,在上海的洋行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去上海以前,他决定到黑猫岭来一趟,与李莫展叙叙旧。
当然,一路上住宿客栈,谢飞虎用的都是李莫展的名字,因为他一直用的都是李莫展的证件。那天,李莫展正与王大爷在镇公所里下棋的时候,听说野狗沟里发现一具变作人皮的死尸。他来到野狗沟后,尽管尸体已经变作面目全非,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死的人就是谢飞虎。
一定是谢飞虎一路用李莫展的名字住宿,引来了藏龙山土匪二当家雷神的注意。
陈郎中,也就是真正的李莫展,把玩着手中的一把手术刀,阴骘地望着躺在地上不住呻吟的许娇娇,说道:“讲了这么多,你也该明白了吧?在这间屋里的每个人,都有着另外一个身份。原先我们以为是镇长的王大爷,其实是个江湖大盗;原先我们以为是省城神探的赵麻子,却是另一个大盗朱岭南;原先我们以为是镇长千金大家闺秀的王娇娇,却是当年藏龙山匪首徐立三的女儿许娇娇;原先我们以为是李莫展的人,却是如今藏龙山的二当家雷神。当然,你们所以为的一事无成飞西医师陈郎中,却是真正的李家少爷李莫展!”
许娇娇怒极反笑道:“哈哈,我可真是走了眼。不过你能隐忍这么多年,我也算输得心服口服了。”她瞪圆了眼睛,大声喝道,“好了,送我上路吧!”
“好!”李莫展答道。话音一落,他的手中划出一道白练,那把手术刀不偏不倚栽入了许娇娇的左胸心窝。
许娇娇连哼都没哼一声,便立时断了呼吸。
李莫展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他自言自语道:“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这富可敌国的财宝,最终落到了我的手里。只是不知道,这价值连城的宝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走到了铁皮锁前。锁上的两个锁孔,已经塞入了两颗绿玉扳指,只剩最后一个锁孔还空着。
李莫展冷笑着将手中那颗绿玉扳指塞进了锁孔中。刹那间,墙壁里传来了“咔咔咔咔”的齿轮转动声。这块镶在墙上的铁皮竟向内缩了进去,还缓缓张开了一条缝隙。缝隙中闪过了一道碧绿的光芒。
一定是宝物发出的光芒吧?李莫展暗自猜度道。
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缝隙里忽然飘出了一缕暗黄色的烟雾,烟雾像有生命一般笼罩在了他的耳鼻四周。这烟雾的气息很是古怪,潮湿,又带有一种青草与泥土混杂的气味。一嗅到这气味,李莫展顿时感觉头晕目眩,呼吸也变得困难了起来。
“不好!墙里有机关!”
李莫展忽然想到朱岭南在准备杀死王大爷前,曾经在墙边撒了泡尿。他一定是用尿打湿了衣角,然后撕下衣角蒙在耳鼻前,充作过滤毒雾的面纱,阻住毒气的侵袭。
这该死的朱岭南,竟设计了如此歹毒的机关。如果不事先准备好用尿打湿的布条,铁皮锁里飘出的暗黄色毒雾,定会要了擅开铁锁的人的一条性命。
李莫展想到了这一点,可惜已经晚了。
他倒在地上,绝望地闭上了眼睛。铁皮锁已经大开,锁里的宝物正放着碧绿的光芒。李莫展很想看看那宝物究竟是什么,可是从他所躺的角度,却根本看不到那究竟是什么。
或许,永远都没有人知道王家大宅的地底密室里,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宝物。甚至都没人知道在地底还有这么一处密室。
李莫展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他竭力扭过头,看到一只挂在墙壁上的油灯。
火苗摇曳着。
终于,油灯里的灯油烧尽了。火苗晃了一下,熄灭了。
这地底秘道里的密室,陷入了一片无尽的黑暗。
密室的地板上,留下了五具永远不会有人发现的尸体。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正是一个千古不破的永恒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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