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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1978:我亲历的那次历史大转折第二节 我与杨西光、王惠德的三次联合发言

第二节 我与杨西光、王惠德的三次联合发言

        我看到中国青年出版社赠送给我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始末》,浏览了一遍。作者沈宝祥当年参加过这个工作,有亲身经历,近年又搜集了大量这方面的资料,及时写出这样一部书,他的劳作是应该得到赞许的。

        任何一个勤奋的研究者,都不可能把有关资料搜集得齐全,也不可能把事件和人物的本质都把握得很准。书中有一些缺点,这是完全可以理解和谅解的。像我这样对那场讨论有比较多了解的人,很抱歉没有时间去做这方面的专门研究,更没有去写这方面的专著,因此看到此书甚为高兴。由于对此书写作事先一点也不知道,同作者也不相识,在作者成稿之前未能对作者有任何帮助。因此在见到此书之后,就觉得应该亡羊补牢向作者提供一些资料,助他一臂之力。但是因为太忙,直到现在才拿起笔来。可是仍只能写一件事,即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有关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事情,供包括沈宝祥在内的、正在研究这个问题的研究者参考。

        在真理标准的问题上我和杨西光、王惠德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做过三次联合发言。两次是三个人的联合发言,一次是我与杨西光两个人的联合发言。杨西光和王惠德两人还有一次联合发言。当然杨西光、王惠德和我也有个人发言和多次插话。

        我个人发言,除三次联合发言外,直接涉及真理标准讨论的还有九次。从沈宝祥的书中所写的内容来看,他对中央工作会议的情况似乎知道得很少,对西北组的情况几乎完全不知道,而我对会议上别人的发言记得不清楚,只有我自己的记得比较清楚,我也就只好把我记得清楚的自己的发言提供给读者。当然即便是我自己的发言也不少,详细写出来要用很大的篇幅,在这里就不能做详细介绍了,我采取的办法是把自己有关真理标准的发言,按时间次序开一张清单,对每次发言内容只写一两句,使同志们可以了解一个轮廓:

        (一)11月13日。我与杨西光、王惠德三人联合发言。由我主讲。主要内容是要求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彻底平反,要求把“天安门事件”性质说成是伟大的革命事件,并由此发挥我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的思想。在发言中我们引用了列宁说过的“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它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我们认为列宁所讲的这句话既是一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也完全切合中国的实际。我们还说有一个观点应该在党内明确,那就是我们党在成为执政党之后,仍然应该站在人民群众之中,领导人民群众,争取民主。我们说,按照领导群众争取民主这个观点,就必须对“天安门事件”明确表态。充分发扬民主,应该是我们解决“天安门事件”的准则。

        (二)11月26日。我个人发言。这次发言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李鑫在这次工作会议上的书面发言,批评他不揭发康生的问题,揭发批评李鑫在编选工作中的不正派行为;二是揭发批评吴冷西、熊复、张耀祠、张平化等同志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的错误。

        (三)同一天,即11月26日这一天。我与杨西光两人联合发言,由杨西光主讲。发言中我们指名批评汪东兴同志和汪东兴直接领导下的张耀祠同志反对对“天安门事件”平反,坚持“两个凡是”,诋毁实践标准那篇文章的言论和行为。在我们的发言中杨西光列举了大量事实。这天上午江一真在西北组的发言是整个工作会议上第一个点名批评“汪副主席”的发言。我们这个发言是同江一真的这个发言相呼应的。江一真发言主要是列举汪在卫生部的几个干部问题上的错误态度。杨西光讲的是汪在宣传工作上的错误态度和行为。我们批评张耀祠,也是批评汪东兴的这个助手,他并不主管宣传工作,却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大放厥词。张是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他也参加了这次中央工作会议。我们的发言还批评了熊复在这次会上的书面发言。

        (四)11月28日。我个人发言,揭发李鑫在康生死了以后在核对康生履历时的错误态度。

        (五)12月1日。我个人发言,批评有人用法律上并没有载入的“恶毒攻击罪”去镇压具有革命意识的人。如对一个贴批评吴德大字报的人就用这个“恶毒攻击罪”判决他坐牢。

        (六)12月2日。我补充批评李鑫在编辑《毛泽东选集》中的问题。

        (七)12月4日。王惠德发言,揭露李鑫和吴冷西阻挠他写批判张春桥“全面专政”谬论的文章。我接着揭露了不少有关情况支持王惠德的发言。

        (八)同一天,即还是12月4日。我针对简报上报道的李鑫、吴冷西、熊复、胡绳的发言内容提出批评。这次发言着重批评《红旗》上发表的那篇《重温〈实践论〉》。

        (九)12月7日。我以毛泽东说过的“陈伯达的铁扫帚不到,吴冷西及其一伙的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的“最高指示”为例,表述了坚持“两个凡是”的人未必完全想按照两个“凡是”办事。

        (十)12月13日。我批评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在那个时刻准备下令限制贴大字报的做法。

        (十一)12月14日。王惠德、杨西光和我做第三次联合发言,由王惠德主讲,肯定华国锋在“两个凡是”和真理标准问题上承担责任,为大家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批评树立了榜样。拥护叶剑英同志和邓小平同志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着重对他们支持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表示高兴。发言中我们对汪东兴的书面发言表示不满意。我们同意宋时轮在中南组的发言,尤其是同意他发言中所说“李鑫等同志受到重用,吴冷西、胡绳、熊复、张耀祠等同志敢于这样胆大妄为,汪东兴同志是后台”这一点。我们指出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的事情上,汪东兴不仅是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而且有思想路线上的错误;指出汪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文章是一直持否定态度的。在这次联合发言中,我们还举出汪东兴对革命干部按照真理标准办事去做的正确宣传进行阻挠的事情。我们建议中央敦促汪东兴做进一步深刻的检查。

        除了我参加的三个联合发言外,12月9日杨西光和王惠德联合发言,批评胡绳在东北组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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