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说这是她见过的最丑陋的东西。
我得承认,她这话一点儿也没错。通常来讲,我们的意见很少能达成一致。虽然她已近中年——还有,虽然她参加别人葬礼时表现得如此优雅轻松一艾丽诺却越来越无法容忍那些与她相左的观点。而我则不可避免地成了那个最常和她唱反调的人。因此,在我们之间,任何形式的默契,即便是沉默,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诺顿庄园是一座十八世纪晚期建造的乡村住宅,其建筑精妙绝伦,里面不仅有园林庭院,还有五十英亩良田,堪称建筑史上的瑰宝,也是一座理想的住宅。庄园的占地面积不大,易于打理,同时又有足够的空间可以使我和妻子在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待在各自的空间内,互不相见。然而,正如妻子之前提到的,美中不足的是园林尽头那座亭子。它既难看又突兀,几根未加修饰的方形柱子支撑着光秃秃的白色穹顶,穹顶上还立着一个十字架。亭子周围没有台阶,要想进到里面,只能吃力地爬上它的基座。连鸟儿都不愿来这儿。它们只愿栖落在旁边的一棵橡树上,像教区舞会上的老太太一样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
庄园的房产代理商告诉我们,诺顿庄园以前的主人是一位叫格雷的先生,为了缅怀亡妻才建了这座亭子。我突然觉得,如果用这样丑陋的东西来怀念亡妻,他应该不是很喜欢自己的妻子。其实大多数时候我也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妻子,即便如此,我也不会建这样一个丑陋的庞然大物来纪念她。我起码会修饰一下那些突兀的边缘,并在亭子顶上雕刻一条龙,以表达对已逝爱人的追思。亭子基座有些破损厂,是庄园的上一任房主埃利斯先生弄的。他似乎是突发奇想,便用他以为更好的方式,把这座亭子难看的地方重新修补和粉刷了一番。
总而言之,这是一座碍眼极了的亭子。
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把这该死的东西拆了。可是接下来的几周里,我渐渐发现这座亭子其实很迷人。不,“迷人”这个词用在这里并不恰当。确切地说,我开始隐约感到这座亭子有它存在的意义,只是我还没发现而已,在我对它有更深入的了解之前,匆匆地把它拆掉是很不明智的。至于我为什么会这样想,还得从我们入住诺顿庄园五个星期后发生的一件怪事说起。
那是一个美丽的夏日,我搬来一张躺椅,搁在亭子光秃秃的石头地板上。亭子里不仅阴凉,还可以看到一片宜人的景色。我拿了一份报纸刚要舒舒服服地躺下,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地板好像晃动了一下,不知怎么回事,它似乎已不是原本的石头,而成了流动的液体,下面暗潮涌动,表层荡起一圈圈波纹。阳光也霎时变得惨淡而微弱,一团飘忽的阴影从地面升起。我感觉眼睛似乎被一条用来裹尸的纱布蒙上了,还隐约闻到了一股腐尸的气味。我慌忙站起身,脑子有点儿发晕,这时,我看到有个人站在树丛里,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喂!”我招呼道,“需要帮忙吗?”
那人的个子很高,穿着粗花呢衣服。他的脸庞瘦削,双眼黑亮,一脸病色。我敢肯定听到他讲话了,我可以发誓,尽管他的嘴唇没动。他说:
“别动这座亭子!”
嗯,我不得不说,虽然我当时的身体状态不佳,听到他这么说话,我还是觉得有点儿古怪。真不习惯一个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这样和我说话。即使是艾丽诺也会得体地在她的命令前加上“您可不可以……”这话偶尔还会跟着“请”或者“谢谢”之类的词,来缓和一下语气。
“我说,”我答道,“我才是这里的主人,你有什么资格跑来告诉我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你到底是谁啊?”
该死的!他还是重复那几个字。
“别动这座亭子!”
说完,那家伙转身在林中消失了。我正要追上他,把他从这儿赶出去,一阵脚步声从我身后的草丛里传来。我转过身,以为他可能会从我后面冒出来,但走过来的是艾丽诺。那一瞬间,她似乎和周围变换的风景融为了一体,成了众多幽灵中的一个。渐渐地,一切归于正常,她还是我曾经深爱的妻子。
“亲爱的,你在和谁说话呢?”她问道。
“有个家伙乱跑,就在那儿!”我说着,朝那边的树林努了努下巴。
她朝那个方向看了一下,耸耸肩。
“可是,那儿没人呀!你确定看见什么人了吗?也许是因为天太热了,或是其他更糟糕的原因也说不定。你得去看看医生了。”
天哪!又来了!我叫爱德华·梅里曼:丈夫、产权人、生意人、妻子眼中未来的疯子。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被几个壮汉按住,被疯人院的车强行拉走。也许在签委托书的时候,妻子还会洒下几滴伪善的眼泪。
我已经不止一次注意到,最近几周艾丽诺消瘦了不少。不过或许是因为这座亭子上反射出的光照在她脸上,她看起来更瘦了。她面黄肌瘦,双眼却因此显得更加有神。这让我想起了一只贪婪的鹰,我不禁战栗起来。我随她回屋吃茶点,却什么也咽不下。原因之一是,艾丽诺盯着我吃司康饼的样子就像一只秃鸷在迫不及待地等着某个倒霉的家伙赶紧完蛋。另一个原因就是她没完没了地一直在说那座亭子。
“你打算什么时候拆呢,埃德加?”她又开始了,“趁着还没变天,最好早点儿把它给拆了,埃德加!埃德加,你在听吗?”真该死!她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吓了我一跳,我手中的杯子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浅色的陶瓷杯摔成了碎片,散落在石质地板上,如同年轻时破碎的梦想。这个杯子是我们结婚时用的那套瓷器中的一件。奇怪的是,这一回妻子竟然没像以前那样小题大做。她几乎没注意到摔碎的杯子,也没看到慢慢渗入地板缝里的茶水。她依然紧紧地抓着我,她的手又细又长,又硬又尖的指甲像鹰爪子一样。手背上隆起粗粗的静脉,就像缠在一起的毒蛇一样蠢蠢欲动。一股酸腐的味道从她的毛孔里散发出来,我竭尽全力才不让自己恶心地皱起鼻子。
“艾丽诺,”我问道,“你病了吗?你的手变得这么瘦,脸也瘦了不少。”
她很不情愿地松了手,转过脸去。
“你多虑了,埃德加。”她答道,“我的身体好着呢!”
我好像把她问得不自在了,她慌忙打开壁橱,开始忙活起来。一阵噼里啪啦声随即传来,虽然她不是故意弄出这么大声响的,但很明显,她生气了。随她去吧,我一边揉着胳膊上她刚才抓着的地方,一边思索着我娶的这个女人到底有着怎样的禀性。
那天晚上,因为没有什么事可做,我来到了书房。诺顿庄园——连同这个书房和屋里的陈设——是由已故的埃利斯先生的一位姐姐出售的。埃利斯先生的结局不怎么好。传闻说他妻子抛弃了他,他一时绝望,就在伦敦的一间旅馆里开枪自杀了。他妻子甚至没去给他送终。可怜的家伙!实际上,我们那些想象力丰富的邻居们还猜测埃利斯先生杀死了他年轻漂亮的妻子,尽管警察没有任何证据指证他。埃利斯先生已经死了二十年了,可只要荒地里露出白骨之类的东西,或是哪只好奇的狗从河岸边扒出这样的东西来,埃利斯先生和他失踪的妻子都会在当地的新闻报道中出现。在这种情形下,稍微有点儿迷信的人都会对诺顿庄园敬而远之,更别说买下它了。但我并不迷信。不管怎么说,我所了解到的埃利斯先生是个聪明人。因此,如果他真的杀了自己的妻子,绝不可能把她的尸体埋在房子周围,别人说不定会被她的骨头绊倒,还会说:“嗨,这可不行。”
我仅来过书房一两次——老实讲,我不是个爱看书的人——顶多来瞥一眼书目或是吹吹陈旧藏书上的灰尘和蜘蛛网。所以当我发现扶手椅旁边的小桌子上搁着一本书时,我诧异极了。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或许艾丽诺把书忘在这儿了。可是,与我相比,她更是难得碰一下书。我拿起书,随手翻开来看,一页密密麻麻、字体优雅的手写稿映入眼中。我迅速翻到首页,看到了这样的题词:约翰·弗·格雷的中东之旅。一张小巧却破旧的照片赫然贴在封皮上。我仔细一看,不由得后背发凉,照片中的人显然正是约翰·F·格雷本人,可奇怪的是他看起来酷似那个到处乱跑,还对着亭子指手画脚的家伙。可这根本不可能呀!格雷已经躺在地下五十多年了,从他在世时的生活来看,他脑子里想的应该是永恒的圣歌或是热痱子什么的呀!我回过神来,又看了看那本书。显然,这本书不仅仅谈了格雷的中东之旅。
事实上,这是一本忏悔书。
事情好像是这样的:一九零零年,在去叙利亚的途中,约翰·弗雷德里克·格雷偷了些女人的骨头,这些骨头被认为是亚当的第一任妻子莉莉丝的。格雷对新约的野史略知一二。据他讲,莉莉丝是个女妖,是最早的巫师,象征着男性对女性力量的恐惧。格雷从大马士革的一个家伙那里得知了骨头的故事,那家伙说要卖给他一些亚历山大大帝的盔甲,结果却把他带到了叙利亚最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据说,莉莉丝的骨头就被保存在那儿的一个封闭的地窖里。
漫漫旅途中充满艰辛,但种种挑战对格雷这种人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对他而言,舒服的躺椅和上等烟斗就如同索多玛城里的种种恶行。然而,当格雷和他的向导一同到达村子的时候,他发现当地人并不欢迎他。日记里写道,村民们说,陌生人,尤其是女人,是不准进入地窖的。人们要求他离开,于是他在村子不远处扎下营来准备过夜,并打算再仔细想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午夜过后,一个当地的地痞设法找到了格雷的营地,说他打算把装着骨头的箱子从藏着的地方拿出来给格雷,当然,这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那人还算讲信用,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带着一个显然非常古旧且装饰华丽的箱子回来了,说莉莉丝的尸骨就装在里面。箱子大概长三英尺,宽两英尺,高一英尺,锁得严严实实的。盗贼告诉格雷,钥匙一直由当地的伊玛目保管,不过格雷这个英国人才不在乎钥匙呢。虽然莉莉丝的故事只是个传说,是胆小怕事的人们杜撰出来的,可格雷却相信是真的,他认为回英国以后没准儿能把这个漂亮的箱子当古董卖掉。他把箱子和收获的其他物品一起打包,然后就将其抛之脑后了。之后,他回到了英国,在诺顿庄园和自己年轻的妻子简团聚了。
这些骨头运到他们家之后不久,格雷便发现妻子的行为开始变得反常。她越来越瘦,几乎到了憔悴的地步。她对箱子里的骨头表现出了痴狂的兴趣。一天晚上,格雷本以为妻子已经在床上睡着了,结果却发现她拿一把凿子,正在箱子边想撬开那把锁。他试图把工具夺走,可她却疯狂地反抗,对着他一阵乱砍,最后趁势使劲敲了一下那把锁。锁裂了,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他还没来得及阻止她,她便猛地把箱子盖掀开了,里边的东西一览无余:腐朽发黑的骨头堆在一起,上面还黏着一片片破损的皮肤,头盖骨又细又长,和爬行动物或鸟类的头骨没什么区别,但看得出,这是一个没有完全进化的人类的尸骨。
接着,格雷写到,骨头动了。起初动得很轻微,似乎是因为突然的震动而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可很快,声音越来越清楚,似乎是被无形的肌肉和筋腱牵动着,手指骨伸开了,脚趾骨开始啪啪地轻敲箱子两侧。最后,头盖骨在裸露的脊椎骨上晃动起来,喙一样的上下颌一张一合,发出微弱的咔嚓咔嚓的声音。
箱子里扬起一阵灰尘,尸骨很快被一团红色的雾气包裹起来。然而,这团红色的雾气却不是从箱子里出来的,它来自格雷的妻子。只见那股雾气从他妻子口中聚成一股气流,喷薄而出。好像是她的血液不知怎么地风干了,成了粉末,现在正猛地从她的静脉里往外抽。他眼看着自己的妻子越来越瘦弱,脸上的皮肤也变得皱巴巴的,像纸一样被撕扯着。她的眼睛瞪得越来越大,好像那箱子里的东西正在吸走她的生命。透过那团雾气,格雷瞥见了一张拧在一起的极其恐怖的脸。圆圆的墨绿色的眼睛闪着饥渴的凶光,似乎要一口吞了他。羊皮纸色的皮肤变得黝黑,闪着鱼鳞似的光泽。钩子似的下颌吸着空气,伴着骨头折断时发出的清脆的响声一张一合。格雷感觉到了它的欲望——它那原始的肉欲。它会吃了他,而他则应该感激它的好胃口。它的利爪会刺入他的身体,它的尖喙会啄瞎他的眼睛,在他临死前,那四肢的骨头还会紧紧地拥他入怀。他感觉到自己在回应着它,不由自主地越来越靠近那个刚成形的东西。这时,一层薄膜掠过那东西的眼睛,如同蜥蜴眨了一下眼,咒语在刹那被打破了。
格雷清醒过来,他冲向箱子,使劲儿把盖子按下来,压在那东西的脑袋上。那个让人恶心的东西在里面不停地扑腾挣扎,他拿起凿子插在锁环上,把箱子锁上封住。红色的雾气瞬间消失了,那东西也安静了下来,而他妻子却瘫倒在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格雷的故事只剩下最后一页了,他详细地叙述了亭子的来由:包括深挖地基,深埋棺木,为了永远困住莉莉丝,又在上面建了这座亭子。当然,这只是一个荒唐的故事。它也只能是个故事。可能是格雷的突发奇想,为的是吓唬那些仆人,或是想在三流的恐怖故事里充当英雄罢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艾丽诺身边,却无法入睡。我知道艾丽诺也一直醒着,这让我很不安。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仍然郁郁寡欢,和妻子的关系也未见好转。我不止一次回想格雷的故事,尽管起初我觉得这个故事似乎纯属虚构。但我梦见了一个看不见的东西正在敲打我们卧室的窗户,在梦里,我走到窗边,想搞明白到底是什么在作怪。这时一个细长的脑袋就会从黑暗中浮现出来,它那黑亮凶残的眼睛闪着饥饿的光,似乎要穿过玻璃窗把我吞噬掉。我挣扎着,却感到它那松垂的乳房顶着我,它的双腿缠绕着我,像情人一样热烈。我醒过来,却看见艾丽诺面露得意之色,好像她知道我梦到了什么,并暗自窃喜这个梦在我身上产生的效果。
艾丽诺越来越陌生,我则越来越喜欢待在花园里,或是沿着地埂散步,希望能见到那个不知名的来访者,因为他和不幸的约翰·弗雷德里克·格雷长得如此相像。有一次,我瞥见一个骑自行车的身影正吃力地爬上通往诺顿庄园大门的山坡。是莫瑞兹警官——一看便知道是他,因为他的块头很大,腰围粗壮,再加上天热得让人发晕,他看起来就像一艘黑色的巨轮缓缓从地平线驶来。后来他似乎意识到继续骑着这两个轮子的话,地心引力会让他不懈的努力白费。所以他索性下来,推着车走完了剩下的路程。他终于来到了大门前。
爱宾顿是离诺顿庄园最近的一个城镇,这里的小警察局里只有两位警察,一位是莫瑞兹警官,另一位是勒德洛长官。除了爱宾顿,他们还要负责附近的朗顿、布雷斯菲尔德和哈比斯通几个村子及周边区域的治安。一辆破旧的警车,两辆自行车,再加上当地民众高度的警觉性,使他们在执行任务方面还算得心应手。勒德洛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我和他讲话的次数屈指可数。莫瑞兹却是常客,他经常路过我们的房子,和他的上司相比,他更愿意花些时间和我们聊聊天,同时自己也缓口气。
“天真热啊!”我说道。
莫瑞兹似乎喘不上来气,两颊憋得通红。他用衬衫袖子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对我的话表示赞同:“是啊,这该死的鬼天气!”我请他到家里来坐坐,我可以给他倒杯自制柠檬水。他欣然同意了。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了当地发生的一些事情,我让他在亭子旁边等我,我去厨房里给他倒柠檬汁。艾丽诺不在,不过我听到她正在阁楼上走来走去。她扔盒子摆箱子的刺耳噪声传了下来。我决定不告诉她莫瑞兹来了。
外面,警官把双手背在身后,悠闲地绕着亭子踱着步。我走到他跟前,把柠檬汁递给他,杯子里的冰块碰撞着,发出叮当的响声。我看着他喝了一大口,他的腋下和背上满是大片的汗渍。衣衫浸湿后的深蓝色和布料原先的浅蓝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一幅海洋地图。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
“很不错,”他答道,还以为我指的是柠檬汁,“医生说像这样的大热天就应该喝它来解暑。”
我纠正他道:“不,我指的是这座亭子。”
莫瑞兹挪了挪脚,头低了下来。“梅里曼先生,现在还轮不到我来发表意见,”他说,“我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不管是不是专家,你一定有自己的看法吧。”
“嗯,坦白讲,我不太喜欢这座亭子,以前也一样。”
“听上去你来过这儿很多次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显得有些谨慎,“埃利斯先生……”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我等待着。虽然急于想问他更多,但又不想让他觉得我喜欢到处打听。
“我听说他的妻子失踪了,”最后,我开口了,“后来,那个可怜的家伙也自行了断了。”
莫瑞兹又喝了口柠檬汁,紧盯着我。我觉得这种人是很容易被低估的:他的笨拙,他的体重,他骑自行车的狼狈样,乍一看挺滑稽的。但莫瑞兹警官是一个精明的人。他从未晋升不是因为性格上有什么缺陷,或是工作上有什么过失,而是因为他自己想继续留在爱宾顿,照管他辖区里的人。现在,在他的注视下,我也不自觉地挪了挪脚。
“那只是谣言,”莫瑞兹说,“要我说,埃利斯先生也不怎么在乎这座亭子,他本来是要毁了它的,可是后来事情越弄越糟,嗯,之后发生的事,你都知道了。”
可是我怎么可能知道呢?初来乍到的,我只是听到了一些当地的流言蜚语罢了,而且还是别人斟酌再三后才勉强告诉我的。我这样对莫瑞兹说,他笑了。
“斟酌再三的流言,”他说,“我没听说过。”
“我对小地方的人情世事再清楚不过了,”我说,“如果我有孙子的话,他肯定也会这样怀疑的。”
“那你有孩子吗,先生?”
“没有,”我答道,言语中带着一丝遗憾,“我妻子的性格不适合做妈妈,老天爷似乎也这样觉得。”
“那就怪了!”莫瑞兹说,他似乎没注意到我语气的变化,“在格雷先生之前,已经很多年没在诺顿庄园听到过小孩子的声音了。埃利斯先生也没有孩子。”
虽然这不是一个我想讨论的话题,但提到埃利斯先生就更容易让我把话题推进得更深。我太急于抓住这个机会了。
“他们说,呃……他们说埃利斯先生可能已经把他的妻子杀死了。”
话刚出口,我就感到有点儿尴尬,我太鲁莽了。但莫瑞兹并不在意。事实上,能如此开门见山地引出主题,他似乎很欣赏,因为这说明我很坦诚。
“我们确实怀疑过他,”他也同意我的说法,“我们曾讯问过他,还有两名伦敦的侦探专程来调查这个案子,但埃利斯夫人好像从这个地球上消失了一样。我们搜查了整座庄园,包括附近的田地,但什么也没找到。据说她在布莱顿还有个情人,我们顺藤摸瓜地找到并审讯了他。他告诉我们,他已经好儿周没见到她了。对于这种和别人的妻子乱搞的男人,他的话最好别信。最后我们不得不搁置这个案子。因为没找到尸体,没有尸体,也就称不上犯罪。到后来,埃利斯先生开枪自杀了,至于他妻子的下落,大家也是众说纷纭。”他喝完最后一口柠檬水,把空杯子递给我。
“谢谢,”他说,“清爽极了!”
我让他常来坐坐,看着他准备再次骑上自行车。
“警官?”
他停了一下。
“您觉得埃利斯夫人后来怎么样了?”
莫瑞兹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先生。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苏珊·埃利斯已经不在世上了,她已长眠于地下。”
说完,他就骑上车离开了。
接下来一周,因为有桩在伦敦的生意不能耽搁,我就坐火车去了那里。我花了一整天讨论金融事宜,可愈发强烈的不安让我更加沮丧。在伦敦的口子里,我除了处理财务,其余的时间则全都在想诺顿庄园的邪恶污浊。我并不迷信,可我们这个新家的过去却让我越来越忐忑。我不断重复那些噩梦,梦中还能听到利爪的敲击声和颌骨上下活动的咔嚓声。有时醒来还会看到艾丽诺趴在我身上,两眼放着诡异的光,颧骨像刀锋一样凸出,似乎要割穿她那紧绷的皮肤。同时,格雷的旅行日志也莫名其妙地不知所终。我问艾丽诺是否见过,她却说只是“重新整理”了一下屋子,压根儿没见过什么日志。我觉得她在撒谎。阁楼和地下室里那些被翻得底朝天的箱子、扔得到处都是的废纸,这乱糟糟的一切轻易揭穿了妻子的谎言。
最后,连我们的性生活也发生了让人心烦的变化。虽说这是夫妻之间天经地义的事,可事实是,我们做得太多了——至少我妻子越来越欲壑难填,以前可不是这样。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我晚上连灯都不敢关,熬到很晚才进卧室,并且要等艾丽诺睡着了之后才敢上床睡觉。
但艾丽诺几乎很少睡着,她贪得无厌的欲望简直太恐怖了。
那天晚上我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是依然能够清楚地看到草坪上有汽车开过的痕迹。循着车迹望过去,原来亭子所在的地方成了一道裂开的口子。亭子的残垣断壁被工人们堆在了房子旁边的碎石堆里。现在,亭子没有地基的事实已经暴露无遗了——这果然只是个摆设,它真正的目的是要盖住下面的洞口。这时,我看到一个身影站在洞口旁,手里提着灯。她把脸转向我,对我微笑着,在我看来,那可怕的笑容里满是遗憾和怨恨。
“艾丽诺!”我大喊道,“不要啊!”
可一切都太晚了。她转过身顺着梯子爬下去了,灯光也很快消失了。我扔下公文包冲过草坪,大口喘着粗气,一阵强烈的恐慌撕咬着我的五脏六腑。我跑到洞口边,艾丽诺正在下面用双手刨土。渐渐地,渐渐地,一具蜷曲的女人尸骨露了出来,尸骨上的粉红裙子已破碎不堪。直觉告诉我,莫瑞兹警官的怀疑完全正确,这一定是埃利斯夫人!她还是没能逃脱她丈夫的魔爪。一定是埃利斯先生发现他妻子在这座亭子下面挖洞,才把她杀死,埋在了这里,随后,埃利斯先生在恐惧和悔恨中自杀身亡。埃利斯夫人鼻子和嘴的骨头有点儿长,好像是某种恐怖的变身还没有完成,就因为她的暴亡而终止了。
此时此刻,艾丽诺已经刨出了一口精致的黑色小棺材。棺材上锁着一把大锁,这一定是格雷在埋棺材前锁上的。艾丽诺拿着一杆撬棍,奋力想把大锁撬开。我赶紧顺着梯子爬了下去。可就在我要到洞底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令人心悸的尖叫,是庆祝大功告成的叫声——艾丽诺已经把盖子打开了!真的就像格雷描述的那样!棺材里有一具蜷曲的尸体,上面是奇特的细长的头骨。接着,尘土飞扬,一股红色的细流像蒸汽一样从艾丽诺口中喷出。她的身体开始猛烈地发抖,似乎正被一双无形的手摇晃着。她的眼睛从眼眶里鼓了出来,瞳孔发白,嘴巴大张,脸颊塌陷,整张脸变得皮包骨头,面部轮廓清晰可见。我把艾丽诺推向一边,抓起她扔掉的撬棍,盯着地上的棺材,将棍子举过头顶。突然间,一张面如死灰的脸抬起来看着我,凹陷的耳朵,硕大的眼睛,眸子里泛着黑绿色的光。它冲着我直起身子,尖如鸟喙的上下颌咬得吱吱作响。它紧紧抓着棺材的边缘,奋力挣扎着想要从囚笼里逃出来。它的身体简直是对一切女性美的嘲讽。
她的呼吸中弥漫着一股死亡的气息。
我闭上眼睛,奋力把撬棍向它砸去。只听一声尖叫,噗的一声,它的头骨就像西瓜一样裂开了。那东西倒下了,嘴里不停发出咝咝的声音,我赶忙盖上棺材。艾丽诺躺在我脚边,已经昏迷不醒了,唇间还流出几丝红色的血迹。和多年前的格雷一样,我把撬棍别在锁上。棺材里传出了猛烈的敲击声,撬棍也跟着叮当作响。那东西不停尖叫着,就像屠宰场里待宰的生猪一样发出尖利的嘶叫。
我把艾丽诺扛在肩膀上,奋力爬上梯子,回到了地面。棺材里叮叮当当的声音渐渐消失了。我驾车把艾丽诺送到了布莱德茅斯的医院接受治疗。她在医院里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后却完全不记得亭子或莉莉丝的事了。
在妻子住院期间,我就开始安排回伦敦永久定居的事。我准备把诺顿庄园封起来。不久之后,在一一个明媚的午后,我让工人们在草坪洞口周围筑了一圈钢筋混凝土,把大量的水泥浇筑进洞里,直到洞口半满。接着,我又让工人们在洞口上重修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比之前的更大更华丽。这些工程耗费了我半年的收入,但我相信这是值得的。后来,当艾丽诺的妹妹陪着她在布莱德茅斯继续调养的时候,我亲眼见证了工人们把最后一块砖铺到亭子上,然后着手收拾工具。
夕阳的余晖洒在新落成的亭子上,工头问:“梅里曼先生,我猜您夫人不喜欢之前的亭子吧?”
“那个恐怕不合她的品位。”我答道。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
“女人啊,真是有趣,”他接着说道,“如果凡事都让她们做主的话,她们能统治整个世界。”
“要是她们来做主……”我喃喃地重复道。
我想,这是不可能的。至少,我不会让她们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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