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虫王弗兰基·多诺万盯着自己公寓空荡荡的墙壁,嘴里摇摇晃晃的叼着一支烟,不停地咔吱咔吱压着指节。他闭上了眼睛,这样盘旋而起的烟雾就不会刺疼他的眼睛。
婚姻永恒,他母亲曾经这么告诉他,他想她肯定是理解婚姻的含义的,毕竟她忍受了他父亲那么多年。当他还小的时候,他曾经问她为什么愿意忍受,她只是说:“婚姻永恒。”他至今仍记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声音颤抖着,仿佛“永恒”是对她所犯罪恶要承受的苦刑一般。
苦刑,才怪呢!才没有神父会这么仁慈。玛丽·玛格达莱妮也不过是个改过自新的罪人。捕虫王啜完最后一点酒。要是他还有力气的话,他倒是愿意再给自己满上一杯。
厨房里,冰箱沉稳的发出嗡嗡的声音,虽然客厅的电风扇连同街上的臭味也带过来了,但它毕竟带来了阵阵凉风。他打开冰箱看看妻子给他留下了些什么:一张带有亨弗莱·鲍嘉的卡萨布兰卡电影海报,酒架上还留着一些基安蒂红葡萄酒,外加冰箱——真是感谢上帝了!还有他坐着的这把椅子。
他妈的贱人!
虽然这么骂着,弗兰基也知道,自己也有错。他们两个半斤八两,都有不好的地方。她十九岁就怀孕了,他向她求婚,保证会照顾好她和他们的孩子——多诺万家的新成员。不是说这个世界上需要更多的多诺万。但是……责任就是责任。他们结婚了,但不到十八个月,孩子就不幸去世了,留他们孤伶伶地相伴。有了孩子很早就结婚了,是孩子作为纽带将他们联系在一起。一旦孩子没了,剩下的就所剩无几了。至少,在十九岁的时候,什么都没剩下。毕竟,一个意大利爱尔兰混血的街头混混,和一个出身不凡,祖先来自几个世纪前的英格兰的姑娘,还有什么相似之处呢?没有,什么都没有。假如她是爱尔兰人,波兰人,或者是犹太人,情况都会大不一样。来自移民家庭的孩子们更能理解彼此。而那些原住民却不能理解,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家庭并不接受他。
回忆给予他足够的力量,支撑他站了起来,走进厨房,为自己又添了一杯酒。他走回客厅,用满含痛苦的已经望着英格丽·褒曼,向海报里的她举杯致敬。
“有人看着你呢,孩子。”说完他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他不喜欢现在的工作,事实上,有的时候他甚至憎恶自己的工作。一群蠢蛋每天假装自己是上帝。放走了坏人他倒是无所谓,但那群自命不凡的家伙实际上满脑子都是稻草。一半的同事每天工作的时候,都仿佛自己是圣父圣母一般。托马斯修女要看到他们这幅亵渎神灵的德行,非痛打他们一顿不可。
每当他感到自己被这种情绪压倒的时候,他就想要放弃。去他娘的警察,去他娘的这些狗屁规则。要是能够和托尼,波林还有尼克,再回到混在街上的日子就好了。混蛋,那时候大家一起多么开心!尼克回来那天大家开怀大笑,他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这般笑过。弗兰基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回想起那些伴着激动和危险的激情岁月。他已经很久没有完完整整的回忆过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尼克而存在,是他将所有人紧紧粘合在一起。
该死的,我真想他。
弗兰基晃荡着回到厨房——在一间几乎空了的房子里晃荡是那么简单——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廉价的维诺葡萄酒。弗兰基笑了。知识就是力量,而他知道当他开始提到这是什么酒的时候,他一定是喝大了。他把软木塞用力地塞了进去,却发现太晚了,这瓶酒已经空了,于是他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沉沉地坐进椅子里,看着墙上的纪念牌——那是他早已遗忘的宝贝,片刻前他才回忆起来,于是他大声地念道:“一等警官,马里奥·弗兰基·多诺万。”
弗兰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一团糟,而他一早就知道了。他一出生就毁了大半,意大利名字,爱尔兰姓氏,橄榄色的皮肤,一双和肤色不太相搭的眼睛。爱吃,却不会下厨。而最糟糕的是,虽然披着警察的外衣,但在那之下,他仍然是个街头混混,时刻想要挣脱束缚。这让他无比困扰。
他不禁好奇尼克在监狱里是怎么熬过去的,出狱的时候,他又是什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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