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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那人蜷缩在营地边,在火光的映照下,他那好久没洗的面孔和红色的胡须使他看上去仿佛火山的化身。卡弗里坐在几英尺远的地方,一言不发地看着他。天黑已经四个小时了,这人还在忙着往冻土里栽种一株球茎。“从前有个小孩,”他一边说话,一边铲土,“孩子的名字叫克罗克丝。克罗克丝是个金发小姑娘。她爱穿紫色裙子,爱系紫色缎带。”

        卡弗里静静地听着。眼前这个流浪汉,本地人都称之为行者。虽然才认识行者不久,但是他已经学会在对方说话的时候,只听,不问任何问题。他知道,在他俩的关系中,他是学生,行者才是老师——由行者来决定他俩的会面:谈论的话题、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他们已经有6个月没有见过面了,但是这或许是卡弗里第20次找行者。在那些孤单一人的漫漫长夜里,卡弗里以每小时5英里的速度驶过大街小巷,在驾驶座上探出身子,伸长脖子看行者是否在那一排排树篱后面。今晚,几乎是在他刚开始寻找的时候,这堆篝火就像是灯塔一样在旷野里燃烧起来。好像行者其实一直在那里,饶有兴趣地看着卡弗里一次次无功而返。他只是在等待现身的恰当时机。

        “有一天,”行者继续讲述他的故事,“一个巫婆带走了克罗克丝,并且给她下了咒语。从此她只能生活在云层里。她的父母既不能和她说话,也看不到她。他们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但是每年春天在她生日那天,她的父母都会眼望苍天,祈祷女儿会在这个春天回到他们身边。”他拍了拍球茎周围的浮土,又从一个塑料瓶里给它浇了些水,“这是信念问题,他们一直相信女儿仍在人世。绝对的信念问题。若是他们永远都不能确定女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永远都不知道她究竟是死是活的话,你能想象出他们的感受吗?”

        “你女儿的尸首至今仍未找到,”卡弗里说,“你应该知道他们的感受。”

        “你哥哥的不也没找到吗?咱俩倒是难兄难弟。”他脸上现出一丝微笑。月光照在他脏兮兮的脸上,照到他整洁健康的牙齿,“一根藤上的两个苦瓜。”

        一根藤上的两个苦瓜?他们俩可真是太不相像了。一个是患了失眠症的孤独警察,另一个则是满身泥污、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整天到处游逛,从来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过夜。但是他们也有共同点,他们有同样的眼睛。卡弗里吃惊地发现每当自己看向行者,对方那双与自己很相似的蓝色双眸就会也正盯着他。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拥有共同的伤心经历。在卡弗里8岁的时候,他的哥哥尤恩在他们伦敦家中的后花园失踪了。卡弗里知道,就是住在铁路那边的老恋童癖伊凡·潘德列茨基干的,但是潘德列茨基并没有因此被起诉或者定罪。而行者的女儿,则是被一个叫克雷格·埃文斯的服缓刑的流窜犯施以五次强暴之后加以杀害。

        克雷格·埃文斯不像潘德列茨基那么幸运。行者那个时候还是一名很成功的商人,他为女儿报了仇。现在的埃文斯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将只能在伍斯特郡一家护理中心的轮椅上度过余生。行者报仇的时候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现在埃文斯那猥亵的目光再也不会落小女孩身上,而且也没有了对她们施暴的命根子。

        “是不是这件事让你变得异于常人?”卡弗里问道,“是不是这件事让你能够看到的?”

        “看到?什么意思?”

        “你懂我的意思。你能够看到。你能看到寻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说的那是超自然能力。”行者哼了一声,“别说胡话了。我住在野外,睡在地上,如同动物一般。我存在于这世上,从周围的事物中汲取能量。我睁大双眼,但是这并没有使我成为一名先知。”

        “你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情。”

        “所以?你对自己有什么期望?当一名警察并不意味着你就是超人了。不管你自己是怎么想的。”

        行者走回到火堆旁,往上面添加了些木头。火堆旁边的空地上插了根树枝,上面晾着袜子,都是些好袜子,价格不菲,羊驼毛纺织品。行者买得起。他还有好几百万妥妥地在银行里放着呢。

        “恋童癖。”卡弗里啜了口苹果酒。酒水在喉咙里火辣辣地蜇了一下,然后凉凉地滑到胃里。他知道在天亮之前自己要喝完这一大杯,甚至更多。“我的专业是侦查绑架案。结果往往相同:如果我们幸运的话,孩子在遇袭之后通常会被立刻送回来;运气不好的话,孩子在出事24小时之内会被杀害。”现在距离玛莎被劫已经将近30小时。他放下马克杯,“或者,我现在反倒觉得,那倒算是我们运气好的时候的结果。”

        “如果孩子在出事24小时之内被杀害,你们就是幸运的?说的什么话?这是你们警察的逻辑?”

        “我是说相对于那些被放回来的孩子,被杀害的或许倒是幸运的。”

        行者没有说话。两个人沉默着,思考着这句话。卡弗里抬头仰望月亮旁边翻滚的云朵。在他看来,它们是多么孤独却又壮观啊!他想象着一个金发小姑娘正从云层上面偷偷看着他们,正在寻找父母。树林深处有一只狐狸幼崽在呻唤。玛莎正在无边夜色笼罩下的某个地方。卡弗里将手伸进夹克口袋,掏出卷在玛莎内衣里那封信的复印件。行者嘴里咕哝着,探过身子接下。他打开信件,稍微倾斜着,借着火光读起来。卡弗里留意着他的表情。经笔迹专家鉴定,劫匪试图掩盖自己的真实笔迹。鉴证科的工作人员里里外外检查布雷德利家那辆雅力士的时候,卡弗里在办公室花了好长时间研究这封信。现在他对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已经烂熟于心。

        我很确定玛莎很想让我联系你,虽然她嘴上并没有这么说。现在她不是太爱说话。她之前告诉我说她喜欢跳芭蕾舞,还喜欢狗狗,但是你我都心知肚明,她这个年龄的小丫头有多么喜欢撒谎。她们都是骗子。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我觉得她喜欢别的东西。当然喽,她现在是不会向你承认这一点的。她爱死了昨晚我对她做的事情。我真希望你能看到她当时的表情。

        但是接着她就翻脸向我撒谎了。她撒谎的时候你真该看看她的脸,简直丑得不堪入目。幸好我又把她的五官重新调整了一下。现在她的样子好看多了。但是,好心的玛莎的妈咪,能不能帮我个忙?你能不能行行好告诉那些傻逼警察现在他们已经没有办法让我停下来了,所以就不要再费事了。既然已经开始,就不可能突然停止,是不是?是不是?

        行者读完信,抬起头来。

        “你怎么看?”

        “拿开!”他猛地把信塞给卡弗里。读过信后,他的眼神都变了,两眼充血,看不到一点生机。

        卡弗里将信放回口袋,又问道:“你怎么看?”

        “如果我真的是个先知或者什么千里眼,我肯定会告诉你那孩子现在在哪里。我立马就会告诉你,还会让你动用所有的力量去找她,不管你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你的生命也好,职业也好,因为这个人,”他伸出指头戳了戳装信的口袋,“要比你之前带给我看的其他任何人都更聪明。”

        “更聪明?”

        “是的。他在嘲笑你们。嘲笑你们这些手持警棍、头戴傻瓜帽、满大街乱转的小警察居然认为自己能比他更聪明。这人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厉害多了。”

        “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他展开铺盖卷,面无表情地整理起睡袋,“别再问我了——也别再浪费你自己的时间了。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并不是巫师。我只不过是个普通人。”

        卡弗里又喝了一口苹果酒,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角。准备睡觉前,他再次仔细观察行者的脸,又想起劫匪的话:既然已经开始,就不可能突然停止,是不是?卡弗里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劫匪还会继续作案。他会随机挑选一辆车:不管是什么车,也不管是什么人在开车。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就是车后座上必须得有个小孩,小女孩,不满12岁。他会把她抢走。而卡弗里手头拥有的能够进行下去的线索就是,下一起案子,极有可能在米德索莫诺顿方圆10英里的范围内发生。

        卡弗里在篝火旁望着黑暗坐了很久,而后解开一个泡沫垫子,拿出睡袋躺进去。行者哼哼着,也躺下来。卡弗里又打量了行者一阵子。他知道自己今晚不能再讲话了:谈话已经结束,从现在开始,他们两个谁也不许再说一个字。他的想法是正确的:他们躺在各自的睡袋里,看着头项的那片天空,琢磨着各自生活的世界,考虑着在接下来的24小时里,该如何与命运设置的障碍作斗争。

        行者先睡着了,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卡弗里一直清醒异常。他聆听着夜的寂静,希望是行者错了,希望这世上真的有千里眼或者某种超自然能力,这样的话,仅凭外面的各种声音,就可以占卜出玛莎·布雷德利现在究竟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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