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一个梦。当然,所有故事大概都是如此,然而,就本书而言,这个词所指的是其最基本的字面意思。九月的某天早晨,我醒来以后回想起了先前梦见的内容。睁开眼睛之后,梦中的画面仍然如卷轴一般在我脑海中展开。
这感觉十分神奇,如同收获了一份从天而降的礼物。
然而,即便故事始于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若是没有众人的辛勤劳作与执着奉献,也终究无法付印成书,进而送达到各位读者手里。所以说,最终成品其实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我的许多朋友、邻居、同事,甚至还有好心的陌生人,都为制作这本书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而现在,我亲爱的读者,你将成为把所有环节串连起来的关键一环。同以往一样,我首先要感谢一直支持我的亲爱的家人。感谢我的母亲,帮忙处理大小事务,并一直为我加油鼓劲,不仅能就书稿内容提出恰如其分的修改意见,也不忘提醒我平时多吃蔬菜。感谢我的婆婆,帮我整理地址清单,并且无论何时,只要几个孩子回到家,她都会领着他们去“穿睡袍的老奶奶咖啡馆”饱餐一顿。感谢或远或近的各位亲朋好友,使我感受到自己是被大家宠爱与呵护着的,还会在排队结账或是去诊所候诊时,与人讨论书本。感谢我最爱的设计师德蕾莎·洛曼,为这本书做了平面设计。感谢艾德·史蒂文,一直给予我鼓励,并帮忙处理任何技术问题。感谢我的姑妈桑迪(即著名的“桑迪的贝壳商店”那个桑迪),帮我校阅稿件,并提供美丽的海玻璃饰品作为赠书活动的礼物。另外还要感谢南贝尔尤维网站上的朋友以及南部女性博主协会的伙伴,尤其要谢谢才华横溢的作家朱莉·坎特雷尔,抽出时间早早读完并撰写了书评。
在印刷与纸张方面,我要向廷代尔书屋公司的各位专业人才致以无尽的感激。感谢凯伦·沃森、简·什托布、萨拉·梅森、玛吉·罗伊和谢里尔·科尔温,你们是最出色的印刷团队。此外还有市场、宣传、设计与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感谢大家为这本书所花费的心血。若是没有各位的远见和苦劳,就不会有整齐有序、色彩鲜亮的书籍,也没有办法送达到读者手里。另外,还有我的经纪人,弗里奥文学经纪公司的克劳迪娅·克罗斯,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我要感谢各个地方的读者朋友,为这本书找到了合适的归宿,进而激励我继续讲述更多精彩故事。感谢你们把这本书介绍给朋友,推荐到读书俱乐部,并通过邮件、脸书(Facebook)以及南贝尔尤维网站给我送来满是鼓励的话语。我非常感激能读完整本书的读者,以及卖力推销的书商。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我因为一年级老师写在成绩单上的评语而激发的梦想才能最终得以实现。我至今都还记得那句评语:“尽情放飞想象,坚持书写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在杂志上看见你的名字。”上帝引领我实现了这一梦想,使我因此受益良多,而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当你捧起这本书时,你我能在故事当中相遇。
这是我人生的重要节点,是我生活出现重大转变的契机。
这念头悄然爬上我的心头,如同人像摄影中的背景一般,不动声色地渐次铺陈开来。远处隐约闪着微光,使我不由得忆起薇尔达·卡尔普曾和我说过的话。要不是因为她,我的人生恐怕早已坠入了某种截然不同的悲惨境地。
多么神奇呀,一个人,几段故事,竟能就此改变另一个人的命运。
“珍妮·贝丝·吉布斯,关键就在于,当人生节点到来之时,勇敢地迎上前去。”我又听见了,她那低哑且带有卡罗来纳口音的声线,裹挟着往日片断,猝然间涌上心头。人世间最可悲的,莫过于与机会失之交臂过后方恍然醒悟。
只可惜,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我初来蔚达出版社,首次踏足会议室的那个下午,便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我感觉得到,甚至早在乔治·蔚达推门入座之前,早在他宣布每周例会,即我在蔚达所参加的首次会议正式开始之前,便莫名地有此预感。尽管过去十年间,我曾在曼哈顿里里外外,高高矮矮的大楼间,大大小小的公司里,出席过无数次类似的场合。可我知道,这次会议必定会与以往不同。
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魔力。
乔治·蔚达手抵桌面,缓缓落座,凌厉的视线扫视一圈,宛如一头坚韧的老山羊,四处嗅探着可供咀嚼的食物。他的视线在会议室尽头停留片刻,而后迅速移开,那里堆放着大量陈旧的信封、书稿盒和用橡皮筋捆好的文件。这么一堆奇怪的东西,竟在蔚达出版社众多优势当中脱颖而出,成为这间公司最为人所称道之处。这等怪事,我直到今天才头一次听说。据说,这是整个纽约,甚至整个出版界为数不多现存至今的几个实体“废稿堆”之一。电子通讯的时代里,真正由纸张垒成的废稿堆已逐渐像恐龙一般绝迹。电子文稿体积小,易于管理,且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虚拟数据既不落灰,也不会像乔治·蔚达的那堆“老古董”一样泛黄褪色。
“看吧……这就是废稿堆,”领我参观公司的年轻实习生说完,做了个夸张的手势,“这儿几乎就是个旅游景点了。”说完,他又立马凑到我的跟前,“对了,你可千万别当着大老板的面这么说呀,乔治·蔚达可宝贝这东西了。根本不让任何人随意碰它。也没有人敢直接问他,为什么这东西还一直堆在会议室里。大家都假装什么也没看见,默契地对它避而不谈。”
然而,要对废稿堆视而不见却也并非易事。它占据的地盘着实不小,尤其考虑到曼哈顿寸土寸金的现状。其最高处几乎抵到了锡制天花板,然后由上至下呈扇形次第展开,将桌椅挤在会议室剩下那四分之三的空间里。
关于这件事情,我其实早有耳闻。据说,乔治·蔚达(我发现这里所有人都像这样连名带姓地称呼他,从无例外)执意要保留废稿堆,是希望迈进电子出版时代的年轻后辈们能明白两个道理:第一,这些书稿之所以成为废稿被堆积于此,是因为有些人在投稿的时候没有遵守投稿注意事项上的具体要求;第二,能否在出版界搏出一片天地,完全取决于你所翻看的书稿数目。废稿堆如同一个醒目的标识,提醒着我们每个人:你可以出于热爱投身出版业,但若想真的出人头地,就必须甘心为之付出辛劳。想要更上一层楼,发掘出下一本全美畅销书,并且不被别人将这功劳全部抢走,绝不是什么轻易之事。
“和你想的一样吗?”罗杰从邻座凑过来问我,暗指那边的废稿堆。罗杰和我十年前就曾是同事,在一家拥有专属邮区编号的大型出版社里供职。他从普林斯顿一毕业就进了公司,年纪轻轻却聪明能干,是个天生的出版好手,典型的长岛精英。我那时顶着一头深色头发,只会瞪着眼睛犯傻,与其说是迅速成长的纽约客,倒更像电影《矿工的女儿》里的临时演员。我一边敷衍地点点头,一边密切关注着乔治·蔚达。这是我入职的头一天,我可不想给老板留下爱说闲话,或者有意窥探废稿堆的印象。其实我一直不太确定,罗杰于我究竟是敌是友。然而,这也可能只是出于我的嫉妒。这些年来,我几乎已被定型,只能负责纪实文学与回忆录,罗杰却总能轻松自如地,在纪实文学与虚构小说之间来回切换。
到了三十一岁这个年纪,我渴望接触一些新鲜事物,一些与以往不同的东西。
手机突然响起短信提示音,我慌忙把它抓过来,一通乱按想让它立刻安静下来。
然而已经迟了,所有人的视线都已转向我这边。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无限拉长,我的心一下子冲到了嗓子眼里,以高出平常十倍的速度激烈地跳动起来。还没等理智之手能够出现,攥住我的胳膊将我狠狠按下,我已经本能地开始退缩,垂下头去,只想悄无声息地从这里消失。有些习惯真的很难彻底戒除,即便那些使你养成这一习惯的人与事早已经远去多年。
我把手藏在桌子底下,迅速按掉铃声。“不好意思。通常开会的时候,我都会把手机留在办公室里,可我的东西目前还没整理好。”这借口简直苍白得有些可怜。不用说,乔治·蔚达的手机就绝不会在开会途中突然响起。
这时,周围陆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夹杂着人们刻意压低的嘟囔声,大家似乎都在为什么而做着准备。我脑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难道手机铃声在会议途中响起就意味着要被解雇?当然,这想法确实很傻,可我已经丢了上一份工作,房租到这周也该到期了,加上这些年来,我的所有积蓄,尽管数目十分微薄,都寄去了某处,这样一来,如果此时丢了工作这糟糕的局面只会持续更长时间。
“盒子。”乔治·蔚达指着盖子向上打开的硬纸盒。安德鲁,那个带我参观公司的实习生,立马疾步上前,拿起硬纸盒,围着会议桌,将它递到每个人面前。黑莓手机、苹果手机、安卓手机,一个接一个地,被主人缓慢而极不情愿地放进了盒子里。虽然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人出言表示不满,但大家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我就是那个“班里的蠢货”。
太好了,这下同事们可全记得你了,真了不起。他们绝不会轻易忘记你的。不过,乐观一点来看,他们事后想起时大概会一笑置之吧,能把人逗笑总归是不错的。
桌子对面,实习生趁着乔治·蔚达没注意的空当,冲着我两手一摊,摆出一副无奈的模样。他苦笑一下,朝我使了个眼色,似乎暗含了某种挑逗的意味。
我朝他冷淡地笑了笑,但愿他能读懂我的意思:“算了吧,小伙子,你还太嫩了。再说,我也不想和同事有什么感情牵扯。”
会议这才真正开始,权力之争正式上演:强势的主编一一登场,积极争取更多更好更有潜力的选题。组员们陆续表态,振臂声援,形势逐渐明朗起来。另一边,来自发行和营销部门的专家们,时而身体前倾,表示对某些选题的兴趣;时而仰靠在椅背上,显出不太认同的态度。我把这些全记在笔记里,还标出了废稿堆圈出的地盘,并且一直十分明智地,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我面前的桌上,以及我的办公室里,已经堆满了各种书目和书稿;平板电脑和手提电脑里,也全是需要我抓紧了解的相关资料。虽然目前还没有什么进展,但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掌握全部资料。每天下班之后,等所有人都回家了,我不受任何干扰地加紧认真研究那些资料,直到眼睛变得疲惫不堪,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才收拾收拾东西去搭地铁,这样我在回家的路上还能再看上一段时间。
我天不亮就会起床,然后一直工作到深夜,如此循环往复。到这个周末,我就能基本上手了。在下周一的例会上,我应该可以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每次提一小点,非常谨慎地(展现出自己的实力)。乔治·蔚达并不欣赏夸夸其谈的人——我可是做过功课的。毕竟,要为选题争取足够支持,进而一鸣惊人,不落得个惨淡收场,至少得先赢得大老板对你的好感吧。
“霍莉丝,麻烦你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加入蔚达出版社的新成员吧,我们马上就要散会了。”他突然这样说,将我一下子推到了舞台中央。
霍莉丝是乔治·蔚达的秘书——她的样子很像《贝弗利山人》中的简·海瑟薇小姐,只是要比她年长几十岁——她起身站到他身后,身体微微朝右倾,一头花白的短发将瘦削的脸型衬得棱角分明。听说她一直追随在乔治·蔚达左右,从他1967年接手家族报业集团开始,到如今成长为这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大企业。
霍莉丝手指修长,撑在桌面上,形成两道圆弧。她神情泰然,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和那天早上翻看我签好字的合同与文书时一个模样。
她扫视了会议室一圈,这才说道:“简·吉布斯之前在斯坦尼斯劳斯国际出版社工作,主要负责非虚构类作品,在回忆录和历史纪实领域拥有十年工作经验。她是纽约大学的研究生,曾经获得阿伯丁艺术与文学奖学金和斯坦贝克奖学金。欢迎她加入我们的团队。”她的视线落在我身上,看上去既没有很高兴,也没有不高兴,“简,除开档案上的这些内容,请你再做个简短的自我介绍,让大家了解一下你是个怎样的人。”
“谢谢。”我一时间有点拿不定主意,不确定应该要坐着还是站起来。最后,我决定站起身来,这样才能看清楚每一个人。毕竟,要想在一家新公司取得成功,关键的第一步就是和同事们打好关系。
我迅速回顾自己的过往经历,想找出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不至于让人觉得我是个只知道工作的工作狂。虽然,事实的确如此,而且我很喜欢这种状态。如果你真心热爱自己的事业,当然不会介意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只不过,每当遇到眼下这种状况,我还是会希望自己的经历能更加丰富一些。孩子,房子,某种优雅的嗜好,比如收集古董、种植玫瑰或别的什么,甚至促使我爱上书籍的童年趣事也不错,比如说父母讲的某个睡前故事,或者生日时收到的某本珍贵的故事书。
想想倒是挺美好的,可这对眼前的形势完全无济于事。对于一个不愿提及过往的人而言,自我介绍是件……挺棘手的事情。
最后,我决定简单讲述一下,我跟随汤姆·布兰登一起去爬科罗拉多州的某座山,并成功说服他把回忆录签给斯坦尼斯劳斯的故事。当时有好几家出版社都在争取这个机会。那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大的成就之一,也是我迄今最接近死亡的一次体验。
“当你试过骑着滑雪摩托从山上俯冲下来,或者因为遭遇暴风雪,必须全天二十四小时蜷成一团之后,你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真好。”我知道,他们肯定会觉得,我那晚在山上必定是使出了全身解数,而事实也的确相差无几。那晚过后,汤姆·布兰登知道了一些我自成年之后从未向谁透露的过去。而他也信守承诺,没有在与那本书有关的采访和活动中提及一星半点。我们共同达成了某种共识,互相为对方保守秘密。谁也不会知道,动作英雄汤姆·布兰登到了森林里压根什么也不懂,而我其实是个来自蛮荒山区的女孩。
“故事以大动干戈的搜救结束,为那本书赢得了大量关注,我却只记得,那天晚上实在冷得锥心刺骨。”故事说完,同事们都笑了,只除了罗杰。我这才想起来,当时他正效力于另一家竞争公司。我把他给打败了。
散会之后,他果然又凑了过来,“我可一直因为汤姆·布兰登这件事,而对你耿耿于怀呢。不过呢,你赢得确实很漂亮。”
“嘿,得了吧,罗杰。你明知道我很少能真正赢过你。”这种爱恨交织的小戏码十分常见。在这种竞争性行业里,同事往往会像兄弟姐妹一样,时而相互厌烦,时而亲密无间。
罗杰揽住我的肩膀抱了一下,“不过也好,正是因为那次失利,我才下定决心专注于虚构文学领域。”
这一招真伤人。唉,太打击人了。他知道我对故事十分着迷——实际上,文学编辑才是我真正的理想——然而,当你在某个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而且自身又负债累累的情况下,很难就这么贸然进入一个全新领域。
罗杰注意到我偷偷瞄了废稿堆一眼,说道:“是不是很迷人?”他的气息拂过我的耳畔,带着一股清新的薄荷味。然而距离挨得太近,实在让人不太舒服。
“嗯,的确非常迷人。”
“你可千万别打废稿堆的主意,那是老头子的得意之作。”留下一句简短的警告后,他便离开了。
我原本打算在会议室等一等,找个空当向老板表达我的激动之情。可他和霍莉丝一直在桌子那头讨论着什么,我只好收拾东西,朝门口走去。
“北卡罗来纳州。”就在我抵达门边的那一刻,乔治·蔚达突然这样大声说道。我瞬间停住脚步,转过身去。
老板停下手头上的工作注视着我,但霍莉丝仍在继续翻看资料,似乎因为被迫中断而有些不高兴。
他伸出手,一根粗短而布满皱纹的手指弯过来,指向我这边,“我听着像是那地方的口音。”
他在自己脸颊的轮廓处敲了几下,“我耳朵很灵的,总能听出别人说话的口音。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克莱姆森大学毕业的。我好像在什么文件上看到过,要么就是霍莉丝之前和我提过。”
“应该是在哪份文件上看过吧。”霍莉丝冷淡地答道。
老板微笑着看我,他脸颊圆圆的,这副神情让我想起了里的维托·柯里昂。“你们俩都是北卡罗来纳州出身,应该找时间好好聚一聚。没有什么东西能比故乡情谊更加珍贵了。”他面含笑容,重新埋头工作,没注意到不论是霍莉丝还是我,都没有接下他关于故乡的话头。
不知为什么,我隐约觉得,短时间内我们应该是不会坐在一起,轻松惬意地喝茶聊天的。
我初到纽约时,既要上研究生课程,又要在报社兼职编辑助理,而且自己连住处也没有。可我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便爱上了这座城市清晨时分的模样。这个时刻的纽约仿佛拥有某种特殊的魔力——彻夜狂欢的人们渐渐收敛锋芒,街道慢慢苏醒过来,开始迎接新的一天。临街店铺陆续开门营业,早餐车在道路两旁排列开来,还有思慕雪小车,摆着满满的新鲜水果、酸奶和蛋白粉。
洁米和我一起走下地铁,走出地下通道,走到往常那家贝果店买早餐,其间不时狐疑地看上我一眼。
“你看起来特别开心。”她往店外走去,说完这话,吸了一口手中的蛋白质思慕雪,她每天都会喝到刚好四分之一的位置,然后就扔进垃圾桶里,严格遵循她的热量摄入计划。作为高端杂志的时尚编辑,她必须保持完美的身形。今天她穿一条长及大腿中部的裙子,搭时尚长靴,配伞形外套,完美演绎了纽约秋季的时尚搭配,兼具了奥黛丽·赫本与巴黎时装模特的别样气质。
“抱歉。”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这么想。截至今天,除了手机在开会途中响起那一个差错,我在蔚达出版社的第一周,进展得超乎寻常的顺利。我像着了魔一样,争分夺秒地读着和下周一例会相关的资料。我已经把这边的联系方式发给了几个相熟的作家经纪人,他们常会给我介绍一些很好的选题,并且已经开始有所行动。在我们这行,乔治·蔚达本人或许是个谜一样的存在,甚至被有些人看作是个老古董。但蔚达出版社一直以别具一格的选书品位而享有盛名,他们总能找到某个被别的公司忽视的选题,将其打造成名声大噪的热点。对于我的转职,熟识的合作伙伴都表示相当期待。
“好了,麻烦你收敛一点,行吗?我快要被你搞得怀疑人生了。”只有真正的好朋友才能如此坦诚,而且还不让你感到冒犯。洁米和我从纽约大学时期开始,就一直非常亲密。我很清楚,她任职的公司正面临着四分五裂的状况。电子出版业兴起,时尚博客不断掀起热潮,杂志社的发展前景已被画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对不起了。我会适当表现得悲惨一点的。但是,今天可是星期五呀。”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说“星期五”的“五”字时,语调拉得有些长,带出了一丝阿巴拉契亚地区的口音。我还以为,经过这么多年,自己早已成功将其摆脱。
自从乔治·蔚达的惊人发言过后,我便时常这样审视自己的口音。令我尤其困扰的是,他竟然那么快就发觉了。那么,这些年来,是否还有别的人也早已发现,只不过从没告诉过我?我当然可以问问洁米的看法,可那样一来,就势必要揭开我自成年以来,就一直致力回避的东西,那段我早已决心彻底尘封的过去。
远走他乡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借此改写自己的过去,抛却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假装它们从来不曾发生。
“我真为你感到高兴。”我们走到她工作的大楼前停下,她信誓旦旦地表示,将剩下那一大杯思慕雪扔进垃圾桶里,“我是说真的,简。我真想早点看到你推出一本大卖特卖的畅销书。等它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单的时候,我要买下一百份当天的报纸,然后全送到你那个阴险狡诈的前上司面前,另外再加上一百本书。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竟然在说服汤姆·布兰登和你们签约这件事上,抢走了你的一大半功劳。”
我抱住她,手里还抓着我的那杯思慕雪,并打算将它喝得一点也不剩,早年的经历让我学会了,绝不能够浪费食物。
“你可真够简单粗暴的,不过我喜欢。今天也设法让自己过得开心点儿,宝贝?”
“我尽力而为吧。周末要不要一起去看演出?”
“我还有一大堆提案和稿件没有看完。你绝对想象不到,那地方到现在还堆着那么多纸质文档。乔治·蔚达觉得,电子文档太没有实感了。这种工作方式简直有些原始,不过感觉倒并不太坏。我办公桌上有个订书机,简直像是从上世纪二十年代一直沿用至今的老古董。对了,我还有个三孔的打孔机。自从高中英语课之后,我好像就再没碰过那种东西了。”
洁米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够了,够了。这下我都要嫉妒你了。等你工作走上正轨以后,一定得想方法带我溜进去,瞻仰一下那个传说中的废稿堆。听说那堆东西是蔚达在地下室发现的,并让人搬到公司会议室去的,真是这样吗?”
“反正罗杰是这么告诉我的。而且,应该是乔治·蔚达,得这样连名带姓地称呼他才对。如果哪天你真去了公司,可千万别叫错了。”
洁米背对大楼,后退着走上楼梯,噘起嘴对我说:“如果我是你,我会尽量和罗杰保持距离。他一直对你有点意思,你知道的吧?”
“噗!罗杰对每个不超过五十岁的女人都有意思吧。”
我们相视而笑,是那种同在大城市生活,又同处于情感空白期的单身女性之间的某种默契。不过最近,洁米突然对单身变得敏感起来。或许是因为刚刚迈入三十岁大关,或许是杂志上铺天盖地的婚礼时尚,抑或是她姐姐前段时间订婚这个事实,无论是什么原因,最近她突然对这个问题正视起来。不过,等到洁米真正举办婚礼那天,场面一定会特别美好。婚礼将由女方家庭一力承担,现场会布置得十分奢华,各路亲朋好友也将欣然前来。然而,这种事情于我而言,就如同是天方夜谭一般,几乎没有半点可能。一旦你心里明白,某件事情绝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彻底将其抛开,不让自己产生任何奢望。快乐的秘诀,就在于热爱你当前所拥有的一切,而且,秋天的纽约,实在美得让人难以抗拒,尤其是你还做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工作。
我满心雀跃,几乎是飘着来到了蔚达出版社。每天早晨,当我刷过门禁卡,穿过大门,绕过前台,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时,内心都会油然生出这种幸福感。我穿过休息区,沿着大理石走廊一路往前,经过一排排办公室门,墙上装饰着那些曾经掀起业界热潮随后又迅速被无良奸商抄袭的畅销书封面。我转过弯,轻声哼着歌,大步向前,像滑雪运动员那样,从光滑的瓷砖上滑过,以一个能放上视频网站的完美交叉舞步作为结束。这时候,我会刚好走到客户服务区的格子间旁边,手中的思慕雪也基本要喝完了。
“地上还是湿的。”保洁员罗素推着拖把清洗桶,从旁边一间办公室闪身出来。这些天,我已经和罗素打过几次照面。他身高少说有六英尺半,瘦得像根路灯杆。对于我的早到,他大概颇有微词,因为这样会打扰他每天早晨的例行清扫。他从六十岁开始,一直在这栋大楼工作,而且就住在这地下室的房间里,所以说,这里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他的地盘。
“抱歉。”我从刚拖好的区域退了回来,浅口鞋在光亮的地板上留下了一小串脚印,“相信我,我下次一定看清楚再走。”
他把拖把从脏水桶里拎出来,啪嗒一声放在拧水架上,“没关系,我来拖。老板不喜欢清早就有脚印踏在地板上。这样干干净净的,就像是崭新的一天。”他拖着慢条斯理的南部口音,和干净利落的动作形成了鲜明对比,唰唰唰三下就把地面弄干净了。罗素是个难以捉摸的人。我至今还无法判断,他是否喜欢这里的工作,又是否喜欢我,还是说,他早已经认命,只是麻木地将其视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我希望罗素能喜欢我。他看起来像是个有故事的人,而好故事总是能够令我着迷。这也是许多年前,薇尔达·卡尔普抓到我在她的果园偷吃之后,开始留意我的原因。为了赔偿她的损失,我每周三都得到她家的农场去帮忙。她从克莱姆森大学退休以后就搬到那里,开始专门从事写作工作。她很快就发现,我能够领会一个好故事的真正魅力。有些时候,虚构的世界,反而才是现实世界的唯一解脱。
罗素眯起银灰色的眼睛,眉间的皱纹加深了。他长得很吸引人,令人忍不住想要细细端详,暖棕色的皮肤,唯独双颊经过岁月打磨颜色微浅,带着点不自然的光泽,宛如一尊深受其创造者爱怜的雕塑在其充满爱怜地摩挲下所呈现的面庞。
“我看,你还是赶快上班去吧。”他斜靠着拖把把手,侧过身让我过去,他的视线掠过开放区域移到乔治·蔚达办公室所透出的半圆形柔和光圈里。不论我早出晚归到什么程度,乔治·蔚达总是会在那里,在他办公室里忙着些什么。令人惊叹的是,蔚达出版社推出的每一本书,没有一本未曾事先经过他的审阅。
这让我多少有点担心,尤其是考虑到以后拿到的新稿子。如果我选错策划方向怎么办?如果我的品位不符合大老板的喜好怎么办?
“女人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薇尔达低哑的话音再次响起,如同橡皮筋一般弹在我身上,尖锐而严厉地斥责着我,“每当负面情绪令你感到退缩时,切记以下四个关键词:接受——拓展——迎接——战胜。接受生而有之的天性,拓展切实可行的愿景,迎接屡屡增强的挑战,战胜内心深处的不安。这是我一再向学生们强调的事情。”
“至于你,珍妮·贝丝·吉布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变得非常优秀。”
我感觉罗素一直看着我走到过道尽头,钻进我的小办公室里。每一个新来的编辑,无论工作经验多么丰富,都得从这间办公室里起步。在蔚达出版社,你必须从底层做起,凭自己的实力往上爬。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我的办公室位于非虚构文学部最边缘的角落,在一个三面的角楼上,房型古怪又有趣。虽然因为隔壁的摩天大楼挡在前边,既晒不到阳光,也没什么风景,可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地方。
我按下开关,头顶的荧光灯固执地闪个不停,屋里跟着忽明,忽暗,忽明,忽暗。
“喂,不是吧。”我脱下身上的暖橙色丝绸外套。这是我最爱在秋天穿的一件。从设计师品牌判断,应该算得上是件奢侈品。不过,这是洁米为了贿赂我当救场模特,帮杂志拍摄照片而送我的礼物。她还许诺会给我一把伞当道具,并且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的身份:“拜托,求你了,求求你了,我需要一个留黑色中长发、腿型瘦长的模特,拍完以后这件外套就可以归你了。”可以说,我短暂模特生涯的回报绝对是值得的。我很珍视这件外套,可能是因为这个颜色令我想起小时候最喜欢的糖槭树,我经常爬到上面去,把那里当作自己的藏身之处。这件外套可以令我回想起蓝岭山脉的时光,而且是不那么痛苦的部分。
头顶的灯光仍在微微闪烁,戏弄着我。我重新打开开关,开、关、开、关,还是没用。无奈之下,我只好投降,打开摆在办公桌上那盏老旧的鹅颈灯。铸铁灯座锈迹斑斑,嵌在里面的墨水盒也用不了了,但这些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喜爱。它悬在半空,像无所不知的眼睛,使这里突然多了一份报社的氛围。我想象它弯弯地照在一名记者的头顶,见证着一篇篇新闻报道的诞生,希特勒的军事实力不断扩展,或者人类在月球上说出的第一个词,又或者是小约翰·肯尼迪向载着父亲的灵柩敬礼的悲伤情景。
“有谁动过我桌上的东西。”
这个念头打断了我从鹅颈灯引申出来的片刻想象。我重新审视了一遍桌上的东西。每天下班之前,我都会把明天要看的三份文件摞在一起,放到桌面中心偏左的位置,可现在,它们却到了桌子的正中央,而我放在上头的那支铅笔也已经滚到了桌面上。
“昨晚有谁来过这里?是罗素吗,也许是……过来这里打扫卫生?”
其他地方似乎没有什么异常。
不对,我突然注意到,还有一处也和昨天不一样。一个棕色的牛皮纸信封,边沿的折痕被晒成了浅棕色,像是被人放在窗边等候了许久。此时它正躺在我办公桌的角上,稍微有一丁点儿歪。我的信箱里并没有收到上头发来的新资料,门边的柜子也照样还是空的。难道是别人从我门前经过时不小心放在这儿的?会是谁呢?而且为什么要从我这儿经过?这间小办公室不论去哪里都是不顺路的呀。
信封摸起来脆脆的,一侧的封口不知何时已经被人揭开,没有回信地址。封口的胶边黏了一层灰,从下面看过去,成了一道参差不齐的褪色印子。蓝色的复写纸与棕色信封比较起来,显得十分鲜亮。我停下动作,欣赏这日常生活中偶然发现的设计感。
信封里面,放着一小沓边沿已发黄的纸张,不过海蓝色的封面却依然鲜亮,一团钢笔书写留下的墨迹就黏在我大拇指握着的位置上方。
某种奇怪的第六感促使我止住好奇,将书稿留在了信封里。邮戳日期——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1993年6月7日。
难道这信封竟来自乔治·蔚达的废稿堆?那个谁都不应当触碰的地方?
办公室门外,此时依然一片沉静。我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仿佛正在被谁监视。我把信封放回桌面,到过道确认其他办公室是否有其他人出没的迹象,比如挂在椅背上的外套,一杯新泡的咖啡,或是某个同事换好高跟鞋后被丢在角落里的运动鞋。
一点迹象也没有。
谁会把废稿堆的东西拿来放进我的办公室里?又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是误会?欺负新人?还是有人——虽然我并不愿意这样想——打算陷害我?难道我已在不经意之间为自己招来了敌手?又或者说,是哪位同事因为新人加入而感受到了威胁?毕竟,出版业的竞争有时还是挺残酷的……
难不成,这其实是对我的一项考验?想看看我会选择把信封放回原处,还是偷看里面的内容?
我是不会上当的。我还有大把的事情要做,没工夫再给自己平添麻烦。不管怎么说,它属于那间会议室,将它还回去的最好时机就是现在,趁着办公室还没有别人过来。谁也不会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只不过,我今后必须小心行事,以防再有意外发生。如果这只是谁开的什么玩笑,那么等到信封悄悄回到原位以后,要被人笑话的就不是我了。
很快,我走出办公室,这个违禁物品就塞在我手中的文件夹里。不巧的是,罗杰正站在转角的咖啡柜前,冲着清晨的第一杯咖啡。
“又来得这么早?”他笑着,举起杯子向我示意,看起来十分友好,“你知道吗,你这样会让我们大家显得很不积极。”
“你不是也在这儿嘛。”我尽量让自己的语调听起来比较随意,可我感觉自己仿佛正抱着一包炸弹,只想赶在爆炸之前早早把它扔掉。
然而,那张浅蓝色封面、那团黑色墨迹、那一丝好奇,却像是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约了一位作者和他的经纪人,今早要在会议室开会。”罗杰回答。
是我自己心虚吗,还是他真的将视线投向了我双手环抱在胸前的文件夹?也许是我的样子太可疑了,也许他真的知道里面是什么。也许,就是他把它放到我桌上的!
“那么,祝你会议顺利。”我转过身,朝我的办公室走去。没法子,前往废稿堆的计划只好推迟了。
我沿着走道往回走,怀里的文件夹仿佛变得越来越重,越来越烫手。有个声音在我脑海中说:“把它塞到抽屉去吧,那样谁也不会看见,等晚上大家走了以后,再把它还回去就好。”可另一个声音又响了起来,在我过去的人生里,曾不只一次被它带入某种不可知的境地,它说:“既然这东西还要在你手上留一阵子,为什么不先看上一眼呢?”
这恶作剧般的低语——我小的时候,父亲以及莱恩山丘教堂圣徒兄弟会的成员,极力想要让我摆脱这类危险的想法——带来往往只有两种可能的后果:不可思议的奇遇和无法挽回的灾难。我的手一直在这危险的信封上来回抚摩,我转过弯,走进办公室,把门关上。封口残存的粘接处仍在做最后抵抗,似乎执意要将这秘密封存在里边,然而,封口终于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面,大约共五十张稿纸,慢慢滑落到我手上,蓝绿色的那张摆在最上面。一幅钢笔画映入我的眼帘,画的是一条由六颗椭圆形串珠和一个长方形吊坠组成的项链,串珠和吊坠都雕刻着繁复缱绻的花纹。
绘画功力相当不俗。
钢笔画的下边,写着六个优美的花体字,是那种从隐匿多年的宝箱里找出来的古老卷轴上才有的书写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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