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茜派对失败的第二天,麦克打探到了科拉的消息。
当日正值星期天,他身着新衣来到弗雷德里克斯堡。他得换换脑子,好让自己不去想莉茜·詹米森,不去想她那一袭黑瀑布般的长发、她柔嫩的脸颊和微咸的泪水。佩珀·琼斯昨晚在奴隶的小屋里过的夜,周日也带着他的班卓琴与麦克同行。
佩珀五十岁上下,身形瘦削,但精力充沛。他英语流利,显然来美多年。麦克问:“你是怎么在这儿成为自由人的?”
“我生来自由,”佩珀回答道,“我妈是白人,可在我身上看不出。我爸试过逃跑,在我出生前被捉住,我从没见过他。”
麦克一有机会就打听逃跑的事。“科比说的是真的吗?所有逃跑的都会被抓住?”
佩珀乐了:“瞎说!多数会被抓,因为多数都是笨蛋。要不是笨蛋,当初也不会被捉住。”
“那么,如果不笨……”
佩珀耸耸肩:“逃跑可不容易。你一跑,奴隶主就会在报上登告示,写你长什么样,穿什么衣裳。”
买新衣服需要很多钱,逃跑的奴隶很难负担得起。“但也可以避人耳目。”
“可总得吃饭哪。在殖民地,想吃饭就得工作,雇你的老板想必早就在报纸上见过你。”
“看来这些种植园主早就盘算周全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所有种植园里干活儿的都是奴隶、罪犯和契约佣工。要是没有一套方法对付逃跑的奴隶,种植园主早就喝西北风了。”
麦克若有所思。“你说‘在殖民地’,这话什么意思?”
“这里的西面是大山,山的那一头是荒野。野地里可没报纸,更没有种植园,没警察,没法官,没人绞死。”
“那地方究竟有多大?”
“不知道。有人说绵延数百英里。我可从没见过谁去得了那儿。”
很多人都跟麦克提起所谓的荒野,而佩珀是第一个让他觉得说实话的人。其他人讲的显然更像是奇幻故事,佩珀至少承认他一无所知。和往常一样,麦克一提起逃跑就兴奋异常:“翻山越岭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也不是不可能吧?”
“可能。但也可能被印第安人割头皮,被豹子生吞活剥,更可能被活活饿死。”
“你怎么知道?”
“我见过拓荒归来的人。拼死拼活干了几年,把好好的地毁成一摊废泥,然后甩手不干。”
“也有成功的吧?”
“我想肯定有,不然就没有所谓的美国了。”
“你说从这里向西?这儿离大山多远?”
“据说有一百英里。”
“那么近!”
“没你想的那么近。”
两人搭上了桑姆森上校家奴隶的便车,那个奴隶刚好要驾马车到镇上。在弗吉尼亚,奴隶和罪犯们经常给彼此行方便。
镇子上十分热闹:干活儿的人今天都休息,有的上教堂,有的喝一杯,有的两者兼顾。一些犯人瞧不起奴隶,而麦克从不居高临下,他因此交上了许多朋友,走在路上,时不时有人与他打招呼。
他们来到“白琼斯”的酒馆。“白琼斯”(也叫惠特尼)因其黑白混血的肤色而得名。卖酒给黑人属于违法,但他的生意还是照做不误。他说着一口流利的弗吉尼亚英语,跟多数奴隶也能讲地道的外语。酒馆天花板顶很低,散发着木头的味道,里面打牌喝酒的不是黑人就是没钱的白人。麦克手里没钱,而佩珀刚从莉茜那儿领了酬劳,他请麦克喝了杯啤酒。
难得有这种好事,麦克喝得酣畅淋漓。喝酒时佩珀问道:“惠特尼,你认不认识那个翻过山的家伙?”
“当然认识,”惠特尼道,“以前有个捕兽的,说那是他打猎最过瘾的一遭。好像每年都有一大帮子人去,回来的时候都打了不少兽皮。”
麦克问:“他说没说走的是哪条路?”
“好像是坎伯兰山口吧。”
“坎伯兰山口。”麦克重复道。
惠特尼又道:“我说麦克,前阵子你不是打听一个叫科拉的吗?”
麦克眼睛一亮:“是啊,你有她的消息?”
“我见过她。见过我就明白了,为什么你对她那么着迷。”他翻了翻白眼。
“这妞儿好看?”佩珀笑道。
“反正比你好看。惠特尼,快说说,你在哪儿看见她的?”
“就在河边。她穿一件绿色外套,还挎着个篮子。当时她正搭渡船去法尔茅斯。”
麦克笑了。有外套穿,有渡船坐,说明她过上了好日子。科拉肯定被卖给了好人家。“你怎么知道那就是她?”
“船夫喊她的名字了。”
“她肯定住在法尔茅斯那一侧,难怪我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打听了一圈儿都没有她的消息。”
“喏,现在有了。”
麦克喝掉杯中的余酒。“我这就去找她。惠特尼,你真够意思。佩珀,多谢你的啤酒。”
“祝你好运!”
麦克出了镇子。弗雷德里克斯堡坐落于拉帕汉诺克河的瀑布线以下,就在航行区边缘。入海的船只只能走到这儿,往前不到一英里,河流就成了浅滩,只有平底船可以通过。麦克来到刚好可以涉水过河的地方。
他激动万分。科拉的买主是谁?她过得怎么样?她有没有佩哥的消息?要是两个人都能找到,他就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可以一门心思准备逃跑了。寻找科拉和佩哥的这段时间里,麦克压抑着心中对自由的渴望。然而佩珀对于荒野的描述又将那渴望重新点燃。他梦想着趁夜离开种植园,一路向西,这辈子再也不为挥鞭子的工头卖力。
麦克迫切地想见到科拉。今天星期日,科拉应该不用上工,兴许能跟麦克四处走走——兴许还能找个没人的地方。一想到亲吻科拉,麦克心中不由得一阵愧疚。今早醒来时,他还惦记着亲吻莉茜·詹米森,如今却又打起科拉的主意。不过他也真傻,对莉茜有什么好愧疚的?她已是别人的妻子,麦克与她没有未来。尽管如此,他心中的期待还是打了折扣。
法尔茅斯简直是弗雷德里克斯堡的缩略版:同样的码头,同样的仓库,同样的酒馆和油漆的木板房。麦克估计不出一两个钟头就能把家家户户走个遍。但科拉也许不住在镇子上。
他走进路上见到的第一间酒馆,对老板道:“我在找一个叫科拉·希金斯的姑娘。”
“科拉?她就住在下个街角的白房子里。门廊上要是睡着三只猫,就肯定没错了。”
看来今天麦克走运。“谢谢你!”
老板从马甲里掏出怀表看了看说道:“不过这会儿她不在家,肯定上教堂了。”
“我看见教堂了,那我去那儿找她。”
麦克出门时想:科拉以前从不去教堂,也许是买主逼她去的。他穿过大街,来到两个街区以外的木屋小教堂。
礼拜刚刚结束,信众正陆陆续续走出教堂。他们一个个身着礼拜盛装,正在门口握手交谈。
麦克一眼就看到了科拉。
他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前的科拉容光焕发,与当初在“蔷薇蕾”上那个面黄肌瘦、满身污垢的她完全判若两人。她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肌肤清透,秀发柔亮,身形圆润。她的着装还是那么时髦:深棕色的外套配一条羊毛裙,连靴子也十分讲究。麦克突然一阵庆幸:幸亏自己也穿了莉茜给的新衣服。
科拉正神采飞扬地跟一个拄拐杖的老妇交谈。正说着,她看到麦克向这边走来。“麦克!”她高兴地叫道,“这真是奇迹!”
麦克张开双臂想拥抱她,科拉却只伸出一只手。看来她不想在教堂门前太过张扬。麦克双手握住科拉的手道:“你气色真好。”不仅是气色好,她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不再是以前在伦敦时钟爱的檀香浓调,而是透着淡淡的花香,优雅矜持。
“你怎么样?”科拉说着抽回手,“是谁买了你?”
“我在詹米森种植园干活儿,工头是莱诺克斯。”
“他打你脸了?”
麦克摸摸脸上的鞭痕:“是啊,但我夺过鞭子,掰成了两半儿。”
科拉笑了:“果然是麦克,在哪儿都不安分。”
“是啊。你有佩哥的消息吗?”
“她被贝茨和梅克皮斯那两个人贩子领走了。”
麦克心里咯噔一下:“该死,那找她就难了。”
“我一有机会就四处打听,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你呢?看你的样子,买主对你不错。”
正说着,一个胖乎乎、穿着讲究的男人走过来,看起来已有五十多岁。科拉道:“就是他,亚历山大·罗利,烟草经纪人。”
“他对你不错嘛!”麦克小声议论道。
罗利与科拉身旁的老妇握了握手,简单交流了几句便转向麦克。
科拉介绍道:“这位是马拉奇·麦卡什,我在伦敦的老朋友。麦克,这位是罗利先生,我的丈夫。”
麦克一言不发地望着他。
罗利煞有介事地搂住科拉的肩膀,以示主权,同时握了握麦克的手:“你好,麦卡什。”说完便带着科拉去了别处,没第二句客套。
这有什么奇怪的?返回种植园的路上,麦克悻悻想道。科拉也没料到会再次见到他。显然罗利一买下科拉,科拉就施展手段,让罗利迷上了她。一个商人娶个流放犯,即便在法尔茅斯这种殖民地小镇恐怕也是见不得人的事。不过,欲望最终战胜了社会规范,麦克也能想象出罗利是怎么上钩的。拄拐老妇们可能不会将科拉当作正经人家的妻子,但科拉天不怕地不怕,而且显然混得不错。她可真行,以后兴许还会给罗利生孩子。
尽管麦克为科拉找各种理由,心中还是不免失望。当初在慌乱之中,她要麦克发誓一定找到她,可转眼一见锦衣玉食就把他忘了个精光。
说来奇怪,他只跟两个女人好过,如今安妮和科拉都已嫁给了别人。科拉每晚跟个年长自己一倍的有钱胖子同床,而安妮也怀了吉米·李的孩子。也不知他自己这辈子能不能娶妻生子,过几天寻常日子。
他摇了摇头。要是真想要这些,他早就得到了。但他想要更多,所以才不肯听天由命。
他想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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