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后期,一般豪强世族,贵族外戚或富商成为大地主者,均有其独立体系的庄园称霸于一地。如光武帝之樊姓外祖,有田300余顷;皇后阴丽华的母家,有田700余顷。皇族宗室中如济南王康(光武子)即有田800顷,奴婢1400余人。
巨商中亦有成大地主者,他们往往“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珞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
这些大田庄,不但有耕地,而且也占有山林川泽。如东汉后期的中常侍苏康和管霸,便拥有“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
当时崔寔著有《四民月令》一书。崔氏为河北涿郡大姓,自西汉起累世为官。后迁洛阳,此书即说明了崔宅经营田庄的活动纪录。田庄以从事农业为主,但亦兼及手工业(农产品加工)及商业的经营。书中叙述了该田庄一年内的有关经济、社会、教育甚至军事等各项活动。包括种植蔬菜、竹木、花果及蚕桑、纺织、制酱、酿醋、织麻布、做饴糖、制衣鞋、漂染、缝纫、酿造、建筑、农田水利、采集野生植物、狩猎、制药及制造农具、工具及武器等各项事务。
由于田庄的土地广,故需要大量雇工及奴婢为主人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商业等活动。在地主家长统治下,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集团,俨如一个小王国。
而且田庄可以自订刑法,“有不顺命,罚之无疑”。庄园并训练“部曲”和“家兵”,以防庄园外贫民之袭击。庄园修筑坞堡,以保障地主之安全。坞堡四周有围墙及深沟,以利防守。崔寔书中描述道:“上家累巨亿之赀。斥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炽,贫者蹑短而岁踧,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庄园内的地主与佃农,常是同姓或同宗,表面上是宗族姻亲,但事实上贫富极为悬殊。这仍是西汉以来所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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